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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re the world comes to study the Bible

網上牧師雜誌 – 中文版(繁體), TCh Ed, Issue 39 2021 年 春季

A ministry of…

作者: Roger Pascoe, 博士,主席,
郵箱: [email protected]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需要進一步詢問或溝通,歡迎中文寫信到此郵箱)

I. 加強講解式講道

“傳講希伯來敘事”(第二部分)

在這期的網路牧師雜誌中,我將繼續講解38期的主題——如何傳講舊約(希伯來)敘事。我會試圖通過回答以下這些問題的方式來勾勒出一種傳講敘事的方法:我們如何傳講一個故事?是否只是簡單地複述故事,然後在最後加上應用?或者將故事分成若干部分,每個部分有相應的原則?還是我們對待它本質上就像對待新約書信一樣,從中得出一般的原則和應用?

傳講舊約敘事,我認為…

1)在我們詮釋和講道時,我們必須尊重和敏感于文本的體裁,同時也要認識到傳講一個故事不僅僅是複述故事然後加上一些應用。聖經故事的主要目的為了傳達神學思想。聖經故事不僅僅是描述,也是處方

2)我們必須從舊約的敘事中得出普遍的原則,就像從新約書信中一樣。不同的是,我們在講解舊約敘事時必須遵循、反映和尊重經文的故事形式。我們通過以下幾點來實現:(a)改變我們的講道風格來反應故事的體裁;(b)遵循故事情節的順序和內容;(c)修改我們講道大綱的結構,使之與敘事體裁相一致。

我們從使徒行傳中能夠學到許多關於如何傳講舊約的敘事。比如,在使徒行傳第7章,司提反複述了舊約神的救贖故事(1)神對他百姓的拯救和救贖;(2)神百姓的罪惡和悖逆;接著(3)把故事應用到現在的聽眾身上——也就是,他們也是悖逆的,抗拒聖靈的工作,殺害那義者等。事實上,救贖故事在他們身上的應用是那麼有力和直接,以至於他們殺了司提反(也參見,徒13:16-41)。

神已經將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我們的任務是解釋它普遍的,神學的,永恆的原則,並應用於我們的聽眾。正如我們分析使徒書信中的一段話,是為了它中心的,神學的真理及其相關的應用,我們也應該如此分析一個故事,為了得出它中心的,神學的真理及它相關的應用。不管你是傳講故事還是書信,找到核心真理的過程是一樣的。如果只需要複述這個故事,你就不必成為神學家來傳道了。你可以簡單地讓一個戲劇的敘述者或演員用當代的語言和術語重新講述這個故事。我認為,我們在重述這個故事的同時,也必須啟發我們的觀眾:

1) 這在當時和現在都意味著什麼(彌合歷史的鴻溝)

2)他的神學真理是什麼

3)他對我們基督徒生活的啟發和應用是什麼。

需要重新講述故事(使今天的聽眾聽起來活潑生動),需要揭示和應用其核心的命題真理。因此這個過程是教誨和建議性的,就像我們傳講使徒書信一樣。所不同的是,對於使徒書信,你分析和傳講段落,而對於故事,你傳講“場景”。場景反映了故事的發展,必須根據整個故事來解釋每一個場景,因為整個故事揭示了核心的、最重要的真理。

A.研究一個故事的程式

與其他經文的講道一樣,目的是確定故事揭示了關於神的什麼(他的本性、他的意願、他的道路等)。第一步是…

1.調查

a)確定故事的開始和結束。如果它是一個子故事,確定它與主要的故事的關係。從上下文中收集資料(比如周圍的敘述和描述),找到情節。故事中發生的事件的順序是什麼?在故事的發展過程中是否出現了逆轉? 如果有,在哪裡以及為什麼?

b) 通過將故事劃分為不同的場景來確定故事結構。檢查每場的佈置和圖像。為每個段落或場景做一個圖表,標出對每場的詮釋性的觀察、問題等。

c)注意故事是如何逐場展開的。通常先給出背景,然後是一場一場的行動。行動通常會暴露出一個兩難境地(矛盾,張力),這通常會引向高潮(這個困境會如何解決?)。接著就是解決這個困境的方法和結論。所有的故事都涉及到一定程度的張力,最終導致高潮。所以,隨著事件的展開,一定要確定高潮並回答以下問題:張力是如何解決的?結論是什麼?這是故事的動態。

d)考察人物。注意角色在故事發展過程中的反應和行動。找出他們的力量和軟弱,以及他們在劇中扮演的角色(比如故事的主角,反派,主要人物,旁觀者等)。

e)分析人物的語言和思想。核心真理是通過言語還是思想表達出來的?特別是,找出敘述者的陳述。通常情況下,如果沒有這些陳述,故事就不會有意義,因為動機、隱藏的行動等都是不為人知的。記住,敘述者是無所不知的——他知道人的思想,親密的私人對話,隱藏的事件,甚至是神的思想。通過這樣的方式,神作為故事的最終講述者進入故事—比如,“但大衛所行的事,耶和華甚不喜悅”(撒下11:27下)。

f)找出不同的文學結構和使用的手法。比如,它是用第三人稱還是第一人稱寫的?重點是情節還是人物發展?是否存在交叉、重複、對比、平行等?如果是這樣,這些文學手法是如何添加到故事中的呢?

2.確定中心的神學真理

在根據我上面描述的分析和總結故事之後,你應該能夠決定(a)整個故事的主題;(b)作者對這個主題的看法。故事的主題就是故事所表達的中心的、神學的真理。作者關於主題所說的內容構成了你講道的要點(或者,按場景劃分)。

下一個任務就是寫出中心的神學真理(有時被稱為“大思想”或詮釋性的思想)。有一種方法是從一個能夠抓住段落主題的詞開始,並確定作者關於這個主題要回答的問題。然後,再寫出這個問題的全面答案。

一旦你這樣做了,簡單地用一個描述性的句子來總結你的故事,簡潔地陳述你上面所想到的答案。這句話就成為講道的中心真理,也就是,一句話概括講道

B.構造敘事性講道的模型

這是我通常遵循的程式。我試圖將我的神學講道大綱與故事的複述穿插在一起,並在每個場景中或者末尾提出應用。這和我在傳講使徒書信中使用的模式是一樣的,只是我是在敘事中講解神學思想,而不是在書信中講解教義。

1.講道的引言

在引言中包括任何背景和其他需要的材料,以設置故事的上下文,並解釋古代術語或文化慣例。

正如我上面提到的,在引言中用一句話陳述你的講道非常重要,這樣你的聽眾就知道故事的主要神學真理,也就是你在講道中要證明的觀點。在陳述這個真理的時候,一方面要使命題具有悠久的神學意義,另一方面要試著以一種反映歷史準確性和故事文學目的的方式來陳述。

如果陳述地正確,你會形成一個永久的神學觀點,無論何時何地都適用于神的百姓,這就成為你講道的觀點,它決定你如何呈現餘下的部分。講道的觀點是對生活中某一特定需要、問題或困難的答案。

講道的任務是向你的聽眾描述(1)故事中的人是如何面對、處理、思索屬靈的需求、問題、疾病等;(2)他們的困難和我們是相同的;(3)他們的解決方式也是我們的解決方式。

2.講道的主體

一個場景一個場景地重述故事。你如何從故事中得出這個神學觀點也在此顯示出來。

a)列出一個以神學觀點為基礎的、能夠反映整個故事走向的講章大綱。

每一個故事都有一個清楚的結構。並非因為它是故事,就沒有清楚的結構。每一個故事都是一個場景一個場景逐步展開的。這就是它的結構。你前期任務之一就是找到它的結構,就像你對待聖經中的其他題材一樣。

接著,創作一個能反映場景變化的大綱(場景的變動、想法的變動)。故事的大綱就像音樂的交響曲一樣——幾個樂章一個作品。場景的改變是你進入講道大綱下一部分的關鍵。你所研究的故事的每一個場景都需要有一個神學觀點(也就是聲明一個普遍真理或者原則)。為了找到這些聲明,你需要問自己…

1)這個情節告訴我們關於神的什麼(他的方式,目的、審判等)

2)這個情節告訴我們關於自己的什麼(我們與神的關係、我們的屬靈狀況等)?

當你用一句完整的話來陳述對這些問題的答案,就構成了你對每個場景的神學原則的陳述。要保證對每個情節的普遍神學原則的陳述都與整個故事的神學真理相聯繫和發展——也就是,在引言部分你用“一句話對講章的陳述”。

不要做一個膚淺的大綱,只是描述每個場景而並不能反映故事的神學觀點的形成和發展。創建一個以神學為基礎的、由陳述原則構成的大綱,不僅遵循故事的動態,而且反映故事的資訊。每個場景的標題都以神學原則為中心, 這樣就形成了講章大綱的要點,既尊重故事整體的神學主張和目的,而且也與之相一致。

有時候將對情節的描述神學原則的陳述結合起來會有幫助。這種方式不但將故事分解,更易於聽眾理解,而且也將故事與原則整合一起。為了說明我的意思,下面是我列出創世紀21:9-21的大綱作為例子。

這段經文的普遍原則:“在神的幫助下,麻煩會被勝利取代”

創 21:9-10. 撒拉的怨恨(情節的描述):麻煩的根源往往在於我們不良的態度(普遍真理)

創 21: 11-14a. 亞伯拉罕的困境(情節的描述):麻煩的根源往往在於我們壞的決定(普遍真理)

創 21:14b-16. 夏甲的放逐(情節的描述):麻煩的根源往往在於我們糟糕的環境(普遍真理)

創 21:17-21. 神的介入(情節的描述):麻煩總會在神的良善中找到出路(普遍真理)

有的時候(就像在這個例子中)我可能會用對場景的描述作為我的段落標題,並說明普遍的真理(原則)作為我應用的標題。換句話說,我對每個場景有兩個標題,一個是描述場景中的行為,而另一個是描述從行為中所得出的原則。這樣,描述場景的標題,使聽眾清晰瞭解故事的走向,而應用的標題給予聽眾清晰的可以適用於今天的原則。那麼當你講道的時候,就會由一個情節自然的轉入下一個情節。

因此,比如在創21:11-14中,我的場景標題是“亞伯拉罕的困境”(如何處理夏甲和以實瑪利來回應撒拉的抱怨)。我所陳述的神學的普遍原則是:麻煩的根源往往在於我們壞的決定(或者,短期的決定有時候會導致長期的困境)——這是對我們的教訓。

你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來避免講章大綱的人為的結構…

1)不要在講道中強加要點,使一個故事聽起來像科學教科書

2)確保你的原則是由故事中自然得出的

3) 把每個場景的原則都寫成神學聲明,就像你對其他文學體裁一樣

通過以下幾點,確保你的講章大綱忠實於故事…

1)跟隨故事的情節走

2)揭示故事的矛盾、複雜/張力,高潮、解決和結論

3)證明故事的神學要點

b)在每個場景的中間或者最後放上應用。這樣,故事的每個場景都直接與聽眾的生活聯繫起來。但是在傳講舊約故事的時候,你要小心,不要自動地將故事直接應用於你當代的聽眾。他們在當時做了一些事情並不意味著我們現在也應該這樣做。在傳講舊約故事的時候,往往容易掉進這樣的陷阱,要麼使故事成為道德說教,以至於你告訴你的聽眾,因為誰誰做了什麼,所以他們也要做;或者將故事象徵化,給實際發生的事情加上靈意化的、隱藏的意義。為了避免這些,你必須確保運用經文的神學觀點,而不是直接運用故事情節本身。

3.講道的最後評論

一定要把這個問題的解決辦法清楚地表述出來。總結一下接受或拒絕這一解決方法可能帶來的影響——解釋接受如何帶來屬靈的祝福,而拒絕帶來進一步的屬靈疾病、倒退和距離等。懇請聽眾選擇祝福(健康、生命)而不是審判(疾病、死亡)——也就是,呼籲聽眾的回應。

C.對於以這種方式講道的一些評論

1.如此講道使你的聽眾…

a)把故事當成戲劇來感受。

b)掌握神學觀點(粗略閱讀的時候不會看到)

c) 理解這對他們生活的影響

d)將故事的應用運用到他們現代的生活中

2.如此講道確保…

a)你忠實於故事的形式。

b)你引出了故事的永恆的神學思想

c)你向人們展示了古代故事與當代生活的聯繫

d) 你迫使人們思考並感受故事的緊張和複雜

e) 你迫使他們為自己的生活考慮解決辦法。

II.加強聖經化的領導

“事奉的動力,第三部分:基督的愛”(哥後5:14-17)

在哥林多後書,保羅討論了事奉以及聖經化領導這個主題。幾年以前,我開始在這個雜誌中探討如下內容…

1.事奉中的信心—神的帶領和供給(哥後2:14-3:6,春,2013)

2.:真正事奉的本質

第一部分,資訊的本質—不是關於我們,而是關於基督(哥後4:1-6,夏,2012)

第二部分,基督徒生命的本質—軟弱中的能力(哥後4:7-16,夏,2013)

3. 事奉的動力

第一部分,我們將來的轉變(哥後4:16-5:9,秋2013)

第二部分,我們在神面前交帳(哥後5:10-13,冬2014)

在這期當中,我將繼續探討保羅對“事奉的動力”的闡釋—第三部分,基督舍己的愛(哥後5:14-17).

基督舍己的愛,充分體現在他代替我們,為我們贖罪上,這份愛激勵我們去事奉他。實際上,保羅在這裡的要點是基督為我們死了,因此我們要事奉他(而不是我們自己),尤其是傳講和好的資訊。

保羅在哥後5:10-13中已經為事奉確立了一個將來性的動力(向神交帳),現在他又確立了一個回顧性的動力—基督的愛(哥後5:14-17)。確實,他說,“基督的愛激勵我們”(5:14a)。在真正事奉的生命中,最重要的動力就是基督的愛。保羅不在乎有些人認為他癲狂(哥後5:13)。不論他做什麼和忍耐什麼,都是出於對基督的愛。同樣的愛“激勵我們”,樹立了我們事奉的座標。這就是基督的愛對我們以及在我們裡面的影響—它使我們做我們在事奉中為他所做的事。

那麼,激勵我們的基督的愛的本質是什麼?“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為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5:14-15

這段經文的內容就是:因為我們理解在將來的審判中“主是可畏的”,所以我們“勸人”(5:11)去相信福音和好的真理(5:19-20)、並且對於這樣的資訊以及事工而言,動力就是基督那令人信服、激勵人的愛(5:14-15)。

原則是這樣的:一個人(他不應該死因為他是無罪的)為了其他的人(他們應該死因為他們是有罪的)的死,致使整體(他為之而死的所有人)也都死了,因為無罪的那個替他們死了,為他們的罪付上了代價。

這是應用:基督的愛的本質和延伸(在他替代性的死亡中所體現的)激勵我們去做我們在基督徒事工中所做的。這些經文中關於贖罪的性質和範圍的神學爭論很容易讓人分心,而忽略了保羅所談到的應用。這些經文中確實告訴了我們許多關於基督贖罪的性質和範圍—我在下面會討論,但是保羅主要是在應用基督舍己的愛,這個愛使他為我們死,也是我們事奉他的動力。

保羅接著陳述了兩個普遍的結論(哥後5:14-15)…

基督的死的第一個普遍的結論是,眾人都死了。“因為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5:14。既然基督為眾人死了,那麼原則上說眾人就都死了。我們很容易理解基督為眾人死了,因為別處的經文也支持這個觀點。但是, “眾人就都死了”(5:14)是什麼意思?很明顯,在某種程度上,基督的死亡涉及到每個人的死亡。就像R.V.G. Tasker說的,“基督的死是眾人的死,從這個意義上說,他死的是他們當得的死,他們罪的代價被他擔當了(哥前15:3;哥後5:20),他在他們的位置上死了” (Tasker, The Second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TNTC, Eerdmans, 1958, 86)。他為每個人死了—他們最終是接受他還是拒絕他是另外一回事。他為他們的罪付了代價。他死了他們該得的死亡。因為,原則上說“眾人就都死了。”這是保羅在這裡做的結論—一個人替一群人死了,因此這群人(因著那位死了的)也都死了。基督十字架上舍己的死裡面,每一個人狀況的簡單來說就是—他為他們死了,因此他們就都死了。眾人的罪價被償還了。

保羅這樣說,並不是提倡普遍救贖論(因為很顯然並不是所有人都有屬靈的生命),但是他在提倡,因著基督的死,救恩的可能臨到每個人。因為他為他們死了,原則上他們也都死了,如果他們願意,他們可以通過信心轉向他—也就是基督為他們而死使每個人都有得救的可能,但是只有那些相信的人才能得救。基督為了全人類而死——這是福音的中心真理(參照歌1:20;羅8:32)。

所以,基督的死的第一個普遍結論是“他們就都死了”。

基督的死的第二個普遍結論是,有的人活著,不是所有人。“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5:14-15)“那些活著的人”“基督為之而死的“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5:14b)就像Rober L, Dabney說的:“如果我們認為基督為之死的所有人僅僅指那些因他而活的人——也就是被揀選的人,這似乎意味著在那些基督為他們而死的、被揀選的人裡面,只有一部分為基督而活”(Dabney, Lectures, 525)。很好的觀察!

基督的死的功效在“那些活著的人”(也就是信徒,被揀選的)裡面是使他們得到改變和更新。沒有人會經歷這樣的道德改變,只有基督徒因為他們在基督裡的新生命。基督的死只對他們有效果(而不是所有人),因為他們在基督裡的信心,因此他們在生活中有了新的動力,新的生活方式。基督的死的意義是使那些相信的人(那些因為基督的死而向肉體死亡的人)有一個更新的生命,為了一個新的道德目標和動力而活。因此,“那些活著的人”只包括信徒,那些因著基督為了他們而死並相信他的人,現在“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這並不適用於非信徒)。因此他們在基督裡是新造的人(5:17)。

總而言之,保羅的意思是,基於基督替我們而死(5:14b),以及我們接受他的死作為對我們罪的補償,基督徒的有了一個與以前完全不同的生活動力—也就是,不再為自己活,而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5:15)。因此,保羅對這個真理的應用簡單明瞭—因為基督為每個人死了,無人例外,又以無私的愛愛眾人,因此我們服事基督的動力就是因著無私的愛,向每個人傳揚基督的福音,無人例外。然而,並不是每個人都會接受基督救贖的邀請,但是那些接受的人(那些活著的人5:15a在基督裡被賜予一個新的生命,並且從此為主而活。因此,基督的愛是我們現在應該如何為他而活,以及進行事奉的有力基礎。就像基督為我們捨棄了生命,所以我們現在也將自己的生命奉獻給他。他對我們的愛應該體現在我們對他人的愛上,尤其是通過分享“和好的職分(5:18-21,福音,因為我們活在他裡面,我們是“基督的使者(5:20)”

.所以,雖然贖罪的本質和範圍是保羅在這裡論證的基礎,但我們不應該過於專注這樣的辯論,以至於忽略了保羅的整體和主要觀點。我們事奉不是為自私的動機,而僅僅是為基督,作他在世上的使者。

因為基督為我而死,我現在活在他裡面也為他而活,因此我的生活在行為、目的和活動上都發生了變化。這個教導與整個聖經中關於基督徒生活的教導是一致的——它是一個交換了的生命(加2:20),舊人已經死了,新人為基督而活(加5:24;弗4:17)。我們的生命是一個與以前完全不同的生命。我們不再以自我為中心生活(弗2:1-3;4:17-19),而是以基督為中心生活(弗2:4-10;4:20)。因此,我們這些與基督同死並與他同活的人,不但能夠,而且更是被呼召傳和好的消息(5:18-21),這在我們自己的生命中是明顯而有力的。我們被呼召,要藉著真實的事奉,活出新的生命,因為(1)相較于使者(我們)的軟弱,福音大有能力(4:7);(2)神監察我們的事工(5:10-13);以及(3)基督的愛(5:14-17)激勵我們.

從保羅的論點(5:14-15),他得出了兩個結果(5:16-17)

結果 #1: “所以(第一個結果),從今以後(從我們開始為基督活而不為自己活的時刻起),不憑著外貌認人了”(5:16a),保羅不再根據外貌,或者主觀的、膚淺的人的標準或者關係(比如財富、種族、地位等;參照加3:28)來判斷評價人。他對他人的評價和關係是建立在一個更新的人的屬靈價值基礎上的,比如一個人的兄弟姐妹不是血緣關係的家庭,而是屬靈的家庭(參照太12:46)。他與人的交往中以不同的方式看待別人,不再根據人的外在,不是憑著外貌而是看做“基督裡新造的人(5:17).

“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5:16)”。保羅在信主之前對於基督的認識是“憑著外貌”­­——基於一個錯誤的、扭曲的、肉體的想法,和單純的人的判斷。但是在他和基督關係完全改變之後,他不再只是憑著外在的人的觀點來看基督,而是籍著住在他裡面的聖靈,他知道基督到底是誰。“憑著外貌”(也就是屬肉體的思想,根據人的判斷)無法真正地認識基督。這就是為什麼沒有重生的人對基督有錯誤的結論。只有通過聖靈而重生的人,才會認識到他是神和救贖主。許多“憑著外貌”認識基督的人並不是通過聖靈來認識他,而只有聖靈才能夠啟示我們基督是誰。“像彼得和多馬一樣,保羅必須明白,重要的不是見過基督,也不是認識他,而是愛他,相信他(彼前1:8;約20:29)”(Philip E. Hughes, The Second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201)。

結果 #2.所以(5:14-15的進一步結果)”不但不再憑著外貌認人(包括基督),而是“若有人在基督裡”,他把他們看做“新造的人”(5:17a)因為這才是他們真正的樣子。凡從上頭生的,都是在“基督裡”,並且有一個新的身份,新的關係,新的家庭,新的價值,新的目標。他或者她被看做“在基督裡”,不是“憑著外貌”——當我們看他們的時候,我們看到基督,而不是外在的、有罪的肉體。

.在“基督裡”意味著安穩(現在和將來)、身份、關係、神的性情、一個完全的“新造的人”(參照弗2:104:24. “舊事(屬肉體的舊人,舊人的邪情私欲)已過(死亡,消失在歷史中);都(突然的、驚喜和極大的喜樂)變成新的”(5:17)。我們是有永生生命的新造的人,完全因為我們“在基督裡”的身份。神在我們裡面所做的一切(當我們被榮耀的時候會完全成就)是萬物都將被更新的前兆和保證。

III.講道大綱

題目:給七個教會的信——忠實於基督(啟3:7-13)

主題:.如果你忠實於基督,他會將你的軟弱變成力量的支柱。

要點 1:基督用他權柄的大能鼓勵我們(3:8-11)

1a)他全權掌管我們與他接近的通道(3:8)

1b)他全權約束他的敵對者(3:9)

1c)他全權保守我們脫離他的審判(3:10-11)

要點 2:)基督用他全能的應許鼓勵我們(3:12-13)

2a)對那些軟弱的人,他應許神的力量(3:12a)

2b)對那些忠實的人,他應許神的名(3:12b)

結論: “聖靈向眾教會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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