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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re the world comes to study the Bible

網上牧師雜誌 – 中文版(繁體), TCh Ed, Issue 40 2021 年 夏季

A ministry of…

作者: Roger Pascoe博士, 主席,
郵箱: [email protected]

I. 加強講解式講道
傳講希伯來詩歌(第一部分)

讓我對詩歌和體裁做一些簡短的評論以開始這篇文章。顯然,詩篇屬於詩歌,按照更寬泛的標準劃分,智慧書(約伯記、箴言、傳道書以及雅歌)也都屬於詩歌。當然,按同樣的標準來分,很多詩篇也屬於智慧書的範疇。所以,根據體裁劃分的時候,都會有交叉重疊。就像Kaiser所說,“將近三分之一的舊約和一些驚人數量的新約都屬於詩歌體” 。(My Heart is Stirred, in Walter Kaiser and Moises Silva, An 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Hermeneutics, 86)

按著寬泛的劃分標準看一下舊約的詩歌,也就是包含所有的智慧書。這些詩歌通常被劃分為“文集”,不同於律法書(妥拉)和先知書,在正典中位於這兩者之間。因此,正典的結構尊重和體現了文集與律法書、先知書之間迥然不同的風格和內容。“文集中所包含的…這些書顯明了它們與律法、先知書的關係—它們既不是律法書也不是先知書。事實上,雖然文集和律法書、先知書有許多相似的地方,但是它們的世界觀截然不同”。(C. Hassell Bullock, Preaching the Poetic Literature in Handbook of Contemporary Preaching, ed. Michael Duduit, 293)

雖然詩篇的目的和主要作用一直被用於禮拜儀式(敬拜歌唱、哀痛等),但是它們既然被包含在正典裡面,我們就有權來傳講,而不僅僅是敬拜歌唱。畢竟,它們包含了很深的理論,也說明了不論是以歌唱來敬拜還是講道來敬拜,都是對神的恰當回應。

但不論怎樣,我們都要確切地認識到,詩歌的風格要求我們在詮釋和講道的時候反映出它特殊的體裁。我們需要在整個詩篇的背景和神學理論下來理解它們。“詩篇是…一本讚美的書,頌揚神,我們的造物主和救贖主,通過律法書,通過在歷史中啟示自己,給了以色列新生命的可能以及應該如何過他們的生活的指示” (William Dumbrell, The Faith of Israel, 212, 被引用於Graeme Goldsworthy, Preaching the Whole Bible as Christian Scripture, 200)。

因此整個詩篇的主題是救贖,集中於神(他是所立之約的百姓的偉大君王)以及他在歷史中的救贖作為。就像Graeme Goldsworthy寫的,“傳道人需要不斷地將他的聽眾帶回到以福音為中心的對神的認識上” (Preaching the Whole Bible as Christian Scripture, 201)。

那麼,對於基督徒教會來說,什麼才是恰當地運用詩篇?顯然,可以像聖經裡那樣使用它們,即作為一本歌唱的書,作為原始聽眾對神的回應,為了神的救贖讚美他,這對我們來說也是恰當的,我們也應該如此回應神。新約作者和耶穌自己都大量引用了詩篇,來預言耶穌,以及作為他們神學理論的來源和支持。比如,保羅在羅馬書3:10-18中引用詩篇來說明人類的罪惡。(詩篇在新約中的引用多於其他任何舊約書籍,共計直接和間接的引用共計約350處)。

顯然,救贖(基督的死和復活)以及它對人類的影響,或義人得救或惡人定罪(就像詩篇1所顯示的),是詩篇的偉大主題。

下面讓我們來看看詩篇,它作為希伯來詩歌的體裁。

A.詩篇的類型

這裡有不同類型的詩篇,比如教誨的(比如詩篇1);救贖主的(比如詩篇2);神的創造(比如詩篇19);哀哭的(比如詩篇22);救贖的歷史(比如詩篇78);讚美的(比如詩篇96)。

B.它們修辭的目的和功能

詩篇是希伯來詩歌,反映了詩歌的文學結構及其與之相關的手法。就像Tom Long說的,“最終形成詩篇的,裡面的每一篇,就像Patrick D. Miller, Jr.說的,‘在信仰團體(猶太人和基督徒)的敬拜中不斷發揮著廣泛地作用‛” (Thomas Long, Preaching the Literary Forms of the Bible, 44, 引用於 Patrick D. Miller, Jr., Interpreting the Psalms, 20).。

就像戲劇一樣,詩篇的文學作用也是喚起人們的情感和想像。它能夠超越理性,引起內心深刻的回應。詩歌改變我們的想法和感受,不是通過堆砌我們不知道的事實或有說服力的論證,而是通過在我們想像中深刻和關鍵的地方進行微妙的調節。Long以詩篇42:1為例,“神啊,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濃縮的話語在我們的腦海中擴展成一副巨大的圖畫,然後詩人將這副圖畫和我們的屬靈實際聯繫起來,也就是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

詩篇不僅僅在深刻的、親密的、虔誠的層面上(比如禱告、默想神),而且也在實踐的牧養層面上(比如葬禮、婚禮、慶典、疾病、失望等)對我們說話。在這些場合,詩篇的話既有當代的新鮮感符合當時的場合,但也具有傳統的形式和可重複性.“詩篇中包含了憤怒、放棄和失望,不僅說明了信仰的生活裡會有這樣的情緒,而且這樣的經歷是重複的、可預測和預料的”(Long, 46)

C.它們的修辭結構

詩篇的形式緊湊、簡潔、強烈,詞語的使用也不同于其他的文學形式,這些都是詩本身的特點。就像Robert Alter說的,“詩通過聲音、圖像、文字、節奏、句法、主題、思想的複雜聯繫系統而運作,是一種傳達強烈意義,有時是相互矛盾的意義的工具,這些意義是不容易通過其他形式的話語表達的” (Robert Alter, The Art of Biblical Poetry, 113, 引用於 Long, Preaching and the Literary Forms, 47)。

可能詩篇中最主要的修辭結構是並列。並列在詩篇中是那麼有說服力和重要。McQuilkin說道,我們“利用希伯來詩歌的並列來洞察意義…希伯來詩的重要特徵是上一行和下一行或者上一個部分和下一個部分之間思想上的一致或者說並列” (Robertson McQuilkin, Understanding and Applying the Bible, 199)。換種說法,並列是文學手法的一種,即詩中給出一行(A),接著給出下一行(B),而B和A兩部分在內容上有聯繫。這種聯繫主要通過三種方式來實現:

1. 同義平行—B重複A中相似的思想,沒有很大區別。比如:

a) 詩73:1, (A)神實在恩待正直的人…(B)恩待清心的人。

b) 箴 1:20, (A)智慧在街市上呼喊…(B)在寬闊處發聲

c) 創. 4:23, (A)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 (B)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

d) 路 1:46b-47a, (A)我心尊主為大… (B)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

2.對立的平行—B的思想與A中的思想對立或相反。比如

Prov. 10:1, (A)智慧之子使父親快樂… (B)愚昧之子使母親擔憂。

Prov. 15:2, (A)智慧人的舌善發知識…(B)愚昧人的舌發出愚昧。

3.合成的平行—B中的思想延伸、提高、增加了A中的思想或者使A中的思想更清晰。比如:

Ps. 22:2, (A)我的神啊,我白日呼求,你不應允… (B)夜間呼求,並不住聲。

Isa. 55:6-7, (A)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B)相近的時候求告他(55:6); and (A)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B)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55:7)

這上面的每一種形式的平行都出現在,比如詩篇1中。敬虔人的特徵在第一句中通過合成的平行得到加強;在第二句中,通過對立的平行與不義的人形成對比。詩篇接著展開了一幅有力的畫面:義人就像一棵栽在水旁的樹,而惡人就像易被吹散的糠秕。詩篇描寫義人的空間比描寫不義人的空間大得多,因此通過這種方式,作者間接地揭示了他的觀點即我們應該像誰,這個觀點在詩篇的末尾明確地說明了。

總而言之,Long指出,“這首詩篇的修辭效果,在讀者或者聽者的心裡創造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活動氛圍。一個是充滿了瘋狂的、絕望的、沒有方向的運動,很快就會失敗。另外一個是一個智慧的人思考律法書所有的安穩的、堅定的、冷靜的、富有安靜和強有力的行為。一篇關於這首詩的有效的講道不僅要描述這種對比,而且要在聽眾中再次形成這種視覺和情感影響” (Long, 51)。

D.它們的文學手法

讓我指出兩點,

1.象徵 –比如 箴言11:22, “婦女美貌而無見識…如同金環戴在豬鼻子上。”

2.形象化比喻。我們怎麼知道詩人在使用修辭手法而不是按字面意思表達呢?讓我給你三個標準:

(a)主語和謂語不匹配—比如“神是我們的磐石”

(b) 描寫主語動作的謂語,在現實世界是不可能的—比如“大山拍掌歡呼”

(c)詩人給出了戲劇性的重點、加強的感覺、值得記憶的東西。修辭的類型包括明喻、暗喻、比喻、寓言、反諷等。

在下一期的雜誌中,我會從對詩篇理論性的分析(詩篇結構)轉向實踐,研究關於詩歌講道的一些方面。

II.加強聖經化領導
“和好的職分,第一部分:與人和好(哥後5:18-21)”

這是我根據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的教導,所寫的一系列關於聖經化牧養領導文章的繼續。您可以按此順序在本雜誌的以下版本中閱讀本系列的其他文章:2013春,2021夏,2013夏,2013秋,2014冬,2021春。

已經闡述了牧養工作的各個基本方面—事奉中的信心,真正事奉的本質,事奉的動力—使徒保羅現在將這些從實際的層面上與我們聯繫起來。注意下面的觀察…

1.和好的職分應用於我們(5:18a)。對於那些已經成為“基督裡新造的人”,一個新的時代已經開始了。“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5:17b。神是這一巨大的、具有歷史性轉變的源頭。“一切都是出於神”(5:18a。那位在起初創造了天地萬有的神,也是在基督裡重新創造我們成為“新造的人” 的神。就像創造是神自己做成的,基督裡的再創造也是神籍著耶穌基督自己做成的(參考提前2:5;約14:6;徒4:12)。

但是並不止於此。神不但在基督裡給了我們全新的形象,而且他籍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5:18a。我們在基督裡被神重新創造必然導致我們在基督裡與神和好。這兩點是一致的—我們被神重新創造和我們與神和好。

因此,和好是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一旦我們成為新造,我們就得到從神而來的新生命,因此也與神和好。罪不再是我們與神之間關係的障礙。那個有罪生命,使我們成為神的仇敵,悖逆的兒子等(弗2:1-3),已經死了。我們已經從死裡復活,有新生的樣式(羅6:4).我們與神之間關係,之前是破碎的(即有罪的受造物對比聖潔的神),現在已經藉著基督的死,與神和好了(羅5:10;弗2:13’)。

儘管最初因為人犯罪破壞了與神之間的關係,但是神是全能的、慈愛的,在過去的永恆中,構思了救贖的計畫,以至於,藉著他兒子的死,“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6)。那位最初以主權創造了我們的神,也以主權重新創造了我們(弗2:10),使我們與他和好(羅5:10;歌1:21)。

2. 和好的職分託付於我們(5:18b-19)。我們已經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籍著基督與神和好,他就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5:18c。那些已經與神和好的人,神就將“和好的職分”這個極大的特權賜給他們。我們在基督裡與神和好成為我們事奉的基礎和動力。只有那些與神和好的人才被賜予這個和好的職分去傳揚和好的資訊,使其他的人能夠與神和好,也與彼此和好。

簡單地說,這就是我們被賜予,也是被呼召的職分。是盛在瓦器裡,也是瓦器裡產生的珍寶。這是榮耀的新約的職分,與神和好的資訊,“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19a)。

現在 保羅詳述5:18。神不僅“籍著基督”(基督是和好的中保),而且“在基督裡”與我們和好—即神與基督合一。基督做的,也就是神做的。與人和好是三位一體的神的聯合行動,他們總是有合一的思想、目的和行動。

此外,和好的範疇從“我們”擴展到世界——“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5:19a。神在基督裡的和好不僅使“與我們”和好成為可能,而且“與世人”和好成為可能。保羅指的是整個世界,通過使用代詞“他們的”“他們”,而不是“我們”(5:16,18),得到了加強—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19b)。這不是說全世界每個人都得到救贖(見我的文章哥後5:14-17,本雜誌39期)而是說和好的可能臨到全世界—過去,現在和將來。過去,神提供和完成了世界與自己和好的唯一根基,也就是基督以及他十字架上的工作。現在,神與所有接受他的救恩以及和好道理的人和好,也就是蒙揀選的聖徒。將來,在世界的末了,神會叫萬物和自己和好。“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弗1:1;參考歌1:20

總之,5:18-19的論證是這樣的:神 “使我們(基督裡新造的人)與他和好(5:18a),得到救贖接著他“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5:18b),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5:19)。

那與神和好的人,得著新約“和好的職分”(5:18b,這職分是與神“和好的道理”(5:19b所宣佈的。這是神所委託給我們的—他已經把要宣講的資訊和話交托我們。這是我們的職分!和好的好消息即神在基督裡籍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事,他已經交托給我們去傳講。顯然,這說明我們的職分是一個宣講的職分,它與十字架上和好的工作本身有著相同的範疇——即普遍性。

3. 我們宣講和好的職分(5:20-21)。“所以,我們做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籍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5:20。在和好的職分裡,我們這些已經籍著耶穌基督與神和好的人是“基督的使者”

那麼,這個和好的職分該如何執行呢?它的執行方式就像大使執行職責一樣。大使是他的國家政府或者元首在另一個國家的外交代表。他向被派遣國的政府或君王傳達他所代表的政府或君主的立場或願望。

我們是“基督的使者”。我們是他在世界的代表,被授予權柄替他傳講他的信息。我們是他在這個世界的聲音,“神籍我們勸你們。當我們作為基督的使者,通過勸人與神和好,履行我們的職分,宣講和好的資訊,實際上是神籍著我們說話,因為我們宣講的資訊來自於他的話,我們被他授權,被他的靈賜予能力。

因此,保羅把傳道等同於神的話。當我們忠心地傳講託付於我們的資訊,實際上神在籍著我們勸人。這是道成肉身的傳講,我們傳講的真理通過我們體現出來,神也籍著我們顯明自己。事奉不是像一份工作獨立於我們。事奉是我們的不可或缺一部分,是我們的個性、品格、行為和本質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就是為什麼宣講神在基督裡和通過基督所做的事是如此個人和充滿熱誠的事情

因此,當我們講道的時候,我們實際上在“勸/懇求”。我們不是像在演講或對話中那樣說話,而是懇求人們,就好像他們的生命取決於它,因為他們的生命確實取決於它。 “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說話行事就像基督委派到這個世界的使者,“與神和好”。

“勸/懇求”這些詞本身帶有急切、熱忱、關心、勸說的意思。這也是我們職分要具備的特點,向迷失的人傳講他們迫切需要聽到的資訊,之所以緊迫是(1)因為能夠聽到資訊而相信的時間是短促的;(2)因為拒絕相信的人會有審判臨到他們。所以我們職責就是告訴人們,他們如何與神和好,即因著基督為我們受死並從死裡復活(5:14-15)。

雖然這一段的主旨是我們向不信的人宣講和好的資訊(參考5:11,14-15,19),但是神自己的百姓也需要這個資訊,不只是迷失的人(見6:1-2)。神的百姓需要不斷地與神和好,不是因為他們失去救恩,而是因為他們往往因著自己行為、說話、思想違背神的旨意而失去與神的友誼,與神的合一。神的百姓有的時候會墮落,生活得不像基督徒。我們替基督對他們宣講和好的資訊,使這樣的人能夠回轉到神面前,在成聖的道路上不斷進步。

.如果人們與神和好的基礎和方法不為人所知,那麼懇求他們與神和好又有什麼益處呢?所以,我們不僅需要勸他們與神和好(也就是經歷救贖而和好),我們也需要向他們解釋之所以能和好的基礎——即因為“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5:21.那些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已經得到救贖與神和好,他們的罪不再算到他們自己的頭上,而是算在基督的頭上(參考5:21)。神使那無罪的(參考4:15;7:26;彼前2:22;約一3:5)“替我們成為罪”。換句話說,神因我們的罪所起的公義和忿怒,倒在基督身上,而不是我們。“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53:5。基督是“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來9:28

注意,並不是說神使基督成為罪人或者有罪的。斷然不是!就像 Philip Hughes說的,“認為基督是有罪的或者成為一個罪人,將會推翻救贖的根基,因為救贖要求一個完全無罪的人以死代替有罪的人類。但是神使基督成為,這是說神—父使他無罪的兒子,為了我們,成為他忿怒和審判的物件,以至於在十字架上,世界的罪在基督裡得到審判並除去” (Philip Hughes, The Second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NICNT, 213)。

就像基督並沒有成為一個罪人或者有罪的,所以我們也沒有成為義。而是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神的義歸於我們。我們收到他的義,並且被稱為義(即稱義),但是我們並沒有成為義,因為我們仍然有能力犯罪並時不時犯罪。注意,我們的義(我們因此與神和好)是“在他裡面”。我們被包裹在他的裡面,在基督的死和復活上與他聯合。我們的生命在他裡面。我們的希望在他裡面。神看我們在基督裡成為完全——“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約一4:17)。不論如何,論到我們站在神的面前(與我們狀況的不同相反),我們都被看做且被算為“基督的義”,所以我們不再被定罪,因為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羅8:1)

基督是唯一能使與神和好成為可能的人,因為惟有他是無罪的,惟有他能夠為我們的罪獻上挽回祭,蒙神的喜悅(參照太3:17;17:5)。只有一個完全的人能夠替代我們,一個不完全的有罪的人的生命並不能滿足神聖潔的要求,因為神要求罪人死亡—“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結18:20。只有一個擁有無罪生命的,自身不需要與神和好的人才能夠,而且也願意獻出他自己的生命成為我們在神面前的替代—他取代了我們的位置,為我們而死,為了我們的益處,也就是使我們能夠與神和好。

他為我們成為罪,其目的是“…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這樣交換就完成了。他為我們成為罪,而我們在他裡面稱義。這就是我們有時候所說的雙重的歸罪。那些接收和好資訊的人,他們的罪歸到基督身上(通過在十字架上償還我們的罪債,基督為我們成為罪),而基督的義歸到他們(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好處是我們在基督裡被神看做完全的。就像彼得說的,“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前2:24;參考羅4:6;哥前1:30;彼前3:18)。這個偉大的交換,使神“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羅3:26)成為可能。

所以,可以看出,我們能夠與神和好的基礎和途徑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替代的、自我犧牲的、贖罪的死,這樣的死使得有罪的人類的罪惡有可能被洗淨,站在神面前被饒恕並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得以稱義。

這是福音所帶來的奇妙的改變。一句話,這就是福音。這是神使和好的職分、福音成為可能的基礎和方式—即通過基督替代的死。我們傳講的是何等地資訊!這是一個何等的交換!難怪我們,作為“基督的使者”,必須勸人接受她!

結語

、這就是我們的牧養事工,“和好的職分:人的和好”(哥後5:18-21)。傳講這個資訊,是我們作為神話語的傳道人和基督教會領袖的責任。這個和好的資訊已經應用於我們(5:18a),託付於我們(5:18b-19),我們要來傳講(5:20-21)。你傳講這個資訊嗎?別人通過你的事工知道怎樣與神和好嗎?別人是否因你的事工,藉著神的兒子與神和好?

III. 講道大綱

題目:像耶穌學習,第一部分,打敗試探

主題:為了打敗試探,我們需要用神的話來武裝自己

要點1:我們需要為面對試探做好裝備

1a) …順服神的話(3:13-15)

1b) …被聖靈膏抹(3:16)

1c) …得到父神的肯定/祝福(3:17)

要點2:我們需要做好準備抵擋試探

2a)撒旦攻擊神的宣告和供應(14:3-4)

2b)撒旦攻擊神的能力和保護(14:5-7)

2c)撒旦攻擊神的目的和計畫(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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