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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在加利利的事迹——以水变酒(约2:1-12)

耶稣呼召完初期门徒后,便带着他们从犹太往加利利的迦拿去,这是拿但业的故乡(参21:2),在那里展开宣教工作。可能因为他初期的门徒全是加利利人,所以他定意住在加利利,与门徒在一起,以便训练他们。

I. 在迦拿行第一个神迹:以水变酒(约2:1-11)

作者选择此轶事,显然与证明耶稣是弥赛亚的主旨有关。根据旧约及犹太传统,婚筵是弥赛亚时代的象征(参赛25:6-8;27:2-6;太22:1-4;25:1-13;启19:7-9)。他们认为当弥赛亚出现时,他会带给人丰盛的生活,如置身于丰盛的婚筵中。旧约也以筵席为神国的表征,内中酒水充足表示亚伯拉罕约的应验(参创49:11-12;耶31:12;何2:22;14:7;珥2:19、24;3:18;摩9:13-14;亚9:15-17;10:7等)22,所以作者藉这事以表征一个簇新时代的临到。

A. 神迹的背景(约2:1-5)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亲的筵席,耶稣的母亲在那里。耶稣和他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席。酒用尽了,耶稣的母亲对他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说:「母亲,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他母亲对用人说:「他告诉你们什么,你们就做什么。」那时在迦拿(在拿撒勒之北约九哩)有一婚筵,耶稣的母亲先去帮忙,随后耶稣和他五个门徒亦去参加。席间主人家喜庆的酒用光了。

「酒用尽了」一般解作是因为多了耶稣和他的门徒。下文说马利亚直接对耶稣说话,有点责怪主之意:「皆因的门徒来了,现在怎么办?」23。但耶稣和门徒是被请去的(约2:2)。「酒用尽了」在当时不单是很尴尬的情形,亦是一宗可被告上法庭的案件。耶稣的母亲显然要负一些责任;此时她不找主人想办法,反向儿子耶稣求助(约2:3),可见马利亚平常碰到的困难都被耶稣解决了。

耶稣回答时,称母亲为「妇人」(gunai),是极有礼貌的称号(太15:28;路13:12;约4:21;8:10;20:13)。

希腊人多用此字称呼他们的妻子,表示亲爱与尊敬24

「我与你有什么相干」的「相干」是指关系而言,意即现在耶稣开始传道作神的工,所以他与母亲的关系就不同了,那是救主与罪人的关系,非儿子与母亲的关系。

「我的时候」在约翰福音内共出现六次(约2:4;7:30;12:23、27;13:1;17:1),每次均指耶稣公开为百姓受苦与代死的时候,亦即耶稣公开向国家表明他是神的弥赛亚的时候。「我的时候还没有到」表示公开展示他是受苦弥赛亚的时候还未到,他还要将天国介绍给百姓,现今却是可以彰显解决人困难的时候。马利亚听了不但没有不受尊敬的感觉,反而对儿子表示绝对信任(约2:5)。

B. 神迹的出现(约2:6-10)

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石缸摆在那里,每口可以盛两三桶水。耶稣对用人说:「把缸倒满了水。」他们就倒满了,直到缸口。耶稣又说:「现在可以舀出来,送给管筵席的。」他们就送了去。管筵席的尝了那水变的酒,并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来,对他说:「人都是先摆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摆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按犹太人洁净的规矩(可7:3-4),每家都有水缸。

这家有六口缸,表示好客大家庭,并无属灵含义。每口可盛二十至三十加仑水,六口共一百二十至一百八十加仑。六口缸的上好陈酒,约相等1200瓶酒,每瓶皆是神迹的证物,以后这家庭或其客人喝酒时必重温此戏剧性的神迹,神的名字必大得荣耀。

C. 神迹的目的(约2:11)

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显出他的荣耀来;他的门徒就信他了。

这神迹显明两个目的:

1. 显出耶稣是基督的荣耀,指耶稣全能的荣耀。

2. 叫人相信耶稣是神的弥赛亚。

这两点是约翰记神迹及写本书之目的(参20:30、31)。

「神迹」(semeion)一词原文是约翰特别选用的,意即「记号」、「证据」或「指标」(如路2:12),重点放在该事背后的含义。「神迹」二字用在耶稣身上时,就指出神迹是耶稣从神而来的「证件」。符类福音则多用dunameias,意即「能力」,着重指出神的大能(如太11:20-23)使徒行传却喜teratu用,意为「奇事」,指脱离常轨的事(如徒2:19)。

II. 在迦百农小住(约2:12)

这事以后,耶稣与他的母亲、弟兄和门徒都下到迦百农去,在那里住了不多几日。

A. 耶稣的家庭(约2:12上)

此事过后,耶稣和家人及门徒下到离拿撒勒16哩外的迦百农居住。迦拿是高山地区,故「下」是正确的用字。

作者记载耶稣家庭的成员时,只记下他的母亲与兄弟,没有提及父亲约瑟和姊妹们(参太13:56),可能当时约瑟已去世,而姊妹们已出嫁25

B. 耶稣的总部(约2:12下)

迦百农是耶稣在加利利宣道的大本营(参太4:13),符类福音对耶稣在加利利的宣道有较详细的介绍,作者却轻易略过,因为他的书是以耶稣的神迹为架构,目的和主旨有别于其它福音书。作者只记他们在此处小住;他们并非不喜爱此地,而是逾越节日期临近,他们很快就要南下耶路撒冷过节去(参2:13)。

结论

作者选记耶稣生平中的第一个神迹,以显明耶稣是神的弥赛亚;他的来临是要带给人丰盛的生活,如同婚筵般的丰富与充足。


22参S. D. Toussaint,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First Sign in John'sGospel, "Bibliotheca Sacra, 34:533, Jan-Mar, 1977, p. 50.

23M. C. Tenney, John, The Gospel of Belief, Eerdmans, 1948, 198015th, p. 83.

24William Barclay, John, I, Westminster, 1975, p. 98.

25H. A. Kent上引书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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