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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在犹太的事迹——讲论重生的重要(约2:13-3:36)

耶稣自初显身手后(约2:1-12),门徒对他的信任与认识又进了一步。那时他在迦百农住下来,以此城作为加利利省宣道的大本营。是时逾越节近了,所以耶稣便南下至耶路撒冷京城去过节。

按律法的要求,犹太人每年必须参加三个节期:逾越节、五旬节和住棚节。耶稣是遵守律法的人,所以也按时参加。这是他的义行(其它如太3:15)。

I. 在耶路撒冷的事迹

A. 洁净圣殿(约2:13-22)

1. 背景(约2:13-14)

犹太人的逾越节近了,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看见殿里有卖牛、羊、鸽子的,并有兑换银钱的人坐在那里。

作者没有记耶稣带了最早跟从他的五名门徒同去,但由于他们是遵守律法的犹太人,而且是遵守律法之耶稣的门徒,所以他们必定随行(参2:17)。

犹太传统规定,男丁于19岁以上均需缴「人头税」,为圣殿运作使用,称「殿税」(temple tax),每人半舍客勒(half shekel),约二日工资。巴勒斯坦流行多种钱币:罗马、希腊、埃及、推罗、西顿、犹太人等,作生意的各钱币皆通用,惟殿税只能用犹太币值,因是献给神的,其它钱币均算不洁净,故需兑换。兑换时商人为敛财,半舍客勒变1/4舍客勒,又视兑换多少而定「手续费」。感恩祭的牲畜在殿内比市价贵十倍以上,况且有犹太官员检定牲畜合格与否,费用另加,敛财机会大增。多年来殿税累积甚丰,54BC Crassus曾毁圣殿,掠走近二百五十万英镑的税银,还未拿光26

耶稣在圣殿(外邦人院)遇见熙来攘往的人群,但他们不是在敬拜,只是忙着作生意27。相信他不是首次看见这种情形。先前他已经借着洗礼(约1:31)及神迹(约2:1-11)显明给以色列人他是弥赛亚,故此时看到他们糟蹋了敬拜的气氛,心焦如焚,立刻上前采取行动,藉之显出他是神的弥赛亚。

2. 行动(约2:15-17)

耶稣就拿绳子做成鞭子,把牛羊都赶出殿去,倒出兑换银钱之人的银钱,推翻他的桌子,又对卖鸽子的说:「把这些东西拿去!不要将我父的殿当作买卖的地方。」他的门徒就想起经上记着说:「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他将所有作贩卖的人(原文作「把所有都赶出去」,包括羊与牛。「所有」原文pantas是阳性词;若作者只指动物被赶,他该用panta)及牛羊都赶逐出殿28,并推翻了兑换银钱的桌子。这行动在数方面显出耶稣是以色列的弥赛亚:

a. 从他的扬声(约2:16)

耶稣称殿为「我父的殿」而非「我们父的殿」,可见他的宣称是指他与神地位同等(约5:17)。再者,他宣称人不能将殿作买卖的场所(三年后这情形变更坏了,参太21:12-13),这要应验亚14:21的预言,那处说将来在弥赛亚的国度里,神的殿是成圣的,不能随便糟蹋。

b. 从他的行动玛3:1-3预言弥赛亚来临时要洁净圣殿内的礼拜,耶稣此举就是显出这方面的权能。

c. 从被赶者的反应被赶逐的人虽众多,但并无一人起来与耶稣对抗,因一来他们明知这样是亵渎圣殿(据出20:8-22;耶17:21;尼13:15所言),是不对的;二来他们都慑服耶稣突然施展的权威,以致不敢反对他。

d. 从门徒的感想(约2:17)

这行动叫门徒想起一句有关弥赛亚性格的话:诗69:9(一首著名的弥赛亚诗),为殿焦急如焚本是神的「负担」(如亚1:14;8:2),如今这「负担」在耶稣身上显明出来了。

e. 从犹太人的反应(约2:18)

虽然他们不明白耶稣的举动,但他们并无禁止他,他们似乎也默认耶稣是弥赛亚,只是他们还要多看神迹才肯相信。

3. 后果(约2:18-22)

因此犹太人问他说:「你既做这些事,还显什么神迹给我们看呢?」耶稣回答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犹太人便说:「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吗?」但耶稣这话是以他的身体为殿。所以到他从死里复活以后,门徒就想起他说过这话,便信了圣经和耶稣所说的。

犹太人(见1:19评语)全不明白此神迹(记号)的意义,遂问耶稣还要显个什么神迹给他们看,耶稣便以自己将来复活的神迹为预告,证明他是神的弥赛亚。

可是耶稣却用一个暗喻来说明:他以身为殿(以身喻殿是当时宗教文学的一项特色。如林前3:16;6:19)29,殿虽拆毁,三日后可再建造起来(约2:19)。犹太人却以为是眼前之殿,这殿已建造了四十六年(中错译作「才造成」)。主前19年,大希律下令重建圣殿,至主后64年才大功告成。两年后,即主后66年,犹太人与罗马人爆发战争,圣殿在主后70年焚毁。花了八十五年才建成而只有六年「寿命」的圣殿,在犹太人的史页上留下极大的讽刺!犹太人不明白耶稣的回话,门徒当时也不明白,待后来门徒有了圣灵后,他们才明白圣经(如诗16:10;赛53:12或整个旧约的概念)和耶稣先前所说有关复活的话(如太16:21;可8:31;路18:33),但这是后话了(约2:22)。后来犹太人控告耶稣(太26:61)及门徒时(徒6:14)也提到耶稣这次三日重建圣殿的话,可见此语流传人心中颇长久。

B. 再行神迹(约2:23-25)

当耶稣在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时候,有许多人看见他所行的神迹,就信了他的名。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他们;因为他知道万人,也用不着谁见证人怎样,因他知道人心里所存的。

1. 目击者的反应(约2:23)

可惜此时耶稣所行的神迹没有记录下来,但这些神迹却令不少人表面上信了他。

2. 耶稣的反应(约2:24-25)

耶稣却不「信」(中译「交托」)他们,因为他知道这些人的信是虚假的。他不需要人的见证,即是不需要人证实他的行动是对的(中文该译作「也用不着人的见证」),因他知道人真实的存心,此「本领」原是神的属性(参耶17:10;20:12)。

C. 与人谈道(约3:1-21)

约翰选用不同材料(约翰独有的材料约占全书篇幅92%)30引证他的主题:神子弥赛亚降生为要将天国赐给以色列。此段他选了一篇讲论。这篇讲论与神迹有前后衔接的关系,经常是神迹在先,讲论在后,相辅相成(如喂饱五千人的神迹后便有生命之粮的讲论)。

1. 背景(约3:1-2)

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官。这人夜里来见耶稣,说:「拉比,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因为你所行的神迹,若没有神同在,无人能行。」耶稣在耶路撒冷所行的各类神迹(约2:23)引起甚多人注意,其中真信、假信各有,但(约3:1的首字de意「但」,中译本漏译)有一人名叫尼哥底母,在夜间特来找他,为要解决心中的疑问。尼哥底母是:法利赛人—坚守摩西律法者。犹太人的官—属公会的成员(参7:50)。以色列人的先生(参3:10)—精通经学,为众人师表。

他夜间来找耶稣,非说是因为惧怕或害羞(他是一个勇敢的人,参7:50-51;19:38-40),而是因为他需要较长时间与耶稣谈论问题。耶稣洁净圣殿的行动必然引起大祭司(公会会长)及公会的议论:若耶稣是弥赛亚,其国度在当时必快实现。况且,施洗约翰早已传「天国近了」的信息(参太3:1-6),法利赛人亦曾将此消息带回来(约1:19、24)。尼哥底母既是众人的师表,自然很想解决法利赛人及公会的一些疑问。他先称呼耶稣为拉比,表示对耶稣的尊敬,又承认耶稣是从神来的,有神差派的权柄,因为有神迹支持。但旧约时摩西及其它先知亦曾行神迹,所以单凭神迹未能叫尼哥底母相信耶稣就是弥赛亚。

2. 讲论(约3:3-15)

a. 重生的需要(约3:3-8)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尼哥底母说:「人已经死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耶稣开门见山向尼哥底母宣告,若要进入神的国度内,人就必须重生(约3:3)。

「神的国」是神管理的领域,可在人心,可在地上,而进入这国度的条件就是重生。

「重生」(原文anothen)虽可译作「从上头来」(如8:23),或作「从起头」(如路1:2;雅1:17),但据尼哥底母的理解,该译作「再生」(如《古拉丁译本》,《叙利亚译本》等)。犹太学者A. Edersheim说外邦人加入犹太教时需经过水礼,其法是全身入水,以示洗净拜偶像的污秽,他们称为「新造的人」或「再生的人」31

乍听「重生」二字,尼哥底母疑问更多。他以为「重生」就是肉身再生一遍,这是不可能的(约3:5)。耶稣解释「重生」非指肉身方面的再生,而是从「水和圣灵」的再生。

关于圣灵方面的「重生」,学者意见大致相同;可是对「水」方面则有六个不同的解说:

(1)指施洗约翰的水礼(如Barrett;Westcott;Lightfoot;Tennly;Godet;E. F. Harrison等)。

(2)指基督徒的水礼(如路德;William Hendriksen;Tasker;Plummer等)。

(3)指肉身的出生(「水」指胎中的羊水,喻「信仰初阶」)(如加尔文)。

(4)水指「信心」。

(5)水指「神的道」(参弗5:25-26)(如M. R. DeHaana. J. McClain等)。

(6)「水和圣灵」的「和」字(kai)在原文的结构上是一种「下释上的补语用法」(epexegetical kai),修辞学称之为「重言法」(hendiadys)。故此「和」字该译作「就是」,即「水就是圣灵」。换言之,水的功用就是圣灵的功用,水的功用是洁净物质污秽,圣灵的功用是洁净罪污(如H. A. Hoy+;H. a. Kent等)。

第一、二两说法将洗礼作为重生的条件;第三、四说法缺乏凭据;第五说法是喻解法,忽略了上下文的思路,第六法是正确。

尼哥底母是以色列人的先生。「先生」前有定冠词,指尼哥底母是有官位的教师,他该明白(约3:10)圣灵如水般洁净罪污的工作,因在旧约中有多处(如结36:25-27;赛44:3)均预告将来圣灵来临为要洁净人的罪。

耶稣续释:「重生」是根据一个「出生的原则」;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圣灵生的就是灵(约3:6)。这是圣灵的工作,肉眼不能看见,但效果却是可见的(约3:8)。

b. 重生的方法(约3:9-15)

尼哥底母问他说:「怎能有这事呢?」耶稣回答说:「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吗?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你们却不领受我们的见证。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尼哥底母似乎明白了重生的意义,只是不懂如何重生(约3:9),耶稣便进一步说明重生的原则:相信,先指出他与其门徒的工作是真确可信的(约3:11上),法利赛人(你们)却不相信(约3:11下)这些地上的事(看得见的事,如神迹)?又怎能信天上的事(看不见的重生)(约3:12)?除弥赛亚外,谁有权柄谈论天上的事(约3:13)?耶稣以事实与反问逐步引领尼哥底母明白重生的意义与途径—相信。

这相信的原则可借用一旧约故事来说明,这是尼哥底母熟习的(约13:14上)耶稣将自己比作被举的铜蛇,指在十架的代死(非指升天,如Westcott;L. Morris),因在本书中的用途(约8:28;12:32、34)言,该是指十架的功劳(如Tenney)。基督的代死带来救赎得永生的果效(约3:14下-15;参赛53:12)。「永生」与「天国」是同义词(参太19:16-24),亦是犹太人一贯的传统观念。

3. 诠释(约3:16-21)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约翰福音特征之一,就是作者在记载一些耶稣的事迹时加插自己的诠释。由于约翰当时尚未有类似引号的标点符号,因此便需后人加上。大部份经学家均主张此段该由3:16-21,这是作者的诠释,诠文可分为五个重点:

a. 神的爱与爱的礼物(约3:16)。

b. 神子降世的目的(约3:17-18)。

c. 世人被定罪的原则(约3:19)。

d. 世人被定罪的原因(约3:20)。

e. 信神者必行真理(约3:21)。

II. 在犹太各地的事迹(约3:22-36)

A. 耶稣工作的总纲(约3:22-24)

这事以后,耶稣和门徒到了犹太地,在那里居住,施洗。

约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因为那里水多,众人都去受洗。(那时约翰还没有下在监里。)

约翰与其门徒离开以色列的京城,在犹太各地继续宣称他是弥赛亚。上文记耶稣在圣城耶路撒冷显明自己是弥赛亚,如今他在犹太各地显出他是神的弥赛亚。在那些地方耶稣给愿入天国者洗礼(其实是门徒执行,参4:2)。那时施洗的约翰在哀嫩也给愿入天国者洗礼。作者在此补上一句:「那时约翰还没有下在监里」,因约翰下监时就是他工作结束之日,亦是耶稣要广大展开工作之时,所以这里作者暗指耶稣还未开始广大宣道,因先锋还在。

B. 施洗约翰的见证(约3:25-30)

约翰的门徒和一个犹太人辩论洁净的礼,就来见约翰说:「拉比,从前同你在约但河外、你所见证的那位,现在施洗,众人都往他那里去了。」约翰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我曾说:『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你们自己可以给我作见证。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故此,我这喜乐满足了。他必兴旺,我必衰微。」施洗约翰在哀嫩(意「水泉」)施洗。据英国考古学家D. J. Wisema考究,这地约在伯珊(Bethshan;新约时代称Scythopolis)之南八哩,即现今约但河西的Nablus,介乎加利利与撒玛利亚间32

施洗约翰的门徒与一个犹太人辩论洁净的礼(耶稣的或施洗约翰的洗礼),因犹太人以为那只是一种洁净礼,而非加入恩约团体的表示。在他们言谈间(从下文暗示),他们必先辩论两个施洗者权柄的来源问题。

施洗约翰的门徒「告状」于他们的老师.说众人都转向耶稣那里受洗礼去了,弦外之音似说耶稣的权柄超越自己的老师。可是施洗约翰的回答显出他异常清楚自己的身分、工作及权柄。他告诉门徒:

1. 权柄的来源在天,受人拥戴也是神特殊的恩典(约3:27)。

2. 他是弥赛亚的先锋,非弥赛亚(约3:28)。

3. 他与弥赛亚的关系像似伴郎与新郎的关系,他并以此为喜乐(约3:29)。新妇与新郎的关系是希伯来人常用的词喻,在旧约一般指神与选民的关系(参何2:19;结16章;玛2:11);在新约则喻基督与教会(参弗5:32;启19:7)。

4. 他甘愿处卑微,而愿弥赛亚兴旺(约3:30)。

C. 作者的诠译(约3:31-36)

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从地上来的是属乎地,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他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只是没有人领受他的见证。那领受他见证的,就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如上文所论(约3:16-21),作者的风格是随时介入自己对基督的见解(本段与1:1-18的引论相似,故此较可能是作者的诠释,非施洗约翰的说话)。这里作者加入了自己对施洗约翰与基督的关系的阐释,可分五方面:

1. 从天上来的远胜从地上来的(约3:31)。

2. 从天上来者所作的见证,有人接受亦有人拒绝(约3:32-33)。犹太拉比的俚语中,「神的印」就是「真理」的代名词33。印上印表示归属或证明是真的。

3. 从神来的弥赛亚有神无限的灵赐与他,他的言语就等于神的话(约3:34)。

4. 神子有管理万有之权(约3:35)。

5. 信与不信神子产生两种不同的终局(约3:36)。

结论

本章主要的叙事是尼哥底母来见耶稣论重生,作者选记此事,以示犹太教中之首要人物也陆续接受耶稣为的弥赛亚,进入神国,期望读者能细加思考。


26W. Barclay上引书第109,110页。

27据Epstein(ENW, 55:42-58, 1964)称,这是经过大祭司该亚法特许的,参B. Lindars上引书第138页。

28L. Morris上引书第194页。

29参B. Lindars上引书第144页。据约瑟夫记,圣殿是希律在位第十八年时下令重建的(20/19BC),十八个月后(Antiquities15:11:6)内殿先建成(18/17BC)。耶稣所指的殿就是此内殿(naos),故现时为29/30AD, 参H. W. Hoehner, Chronological Aspects of the Life of Christ, Zondervan, 1977, pp. 39-43.

30B. F. Westcott,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Gospels, Macmillan, 1895, p. 201.

31A. Edersheim上引书第745-747页;另参W. Barclay上引书第126页。

32D. J. Wiseman, "Aenon, "New Bible Dictionary, Eerdmans, 1962, p. 1125;另参B. F. Westcott上引书第58页。

33B. F. Westcott上引书第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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