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书的导引(约1:1-18)
约翰福音的导引(prologue)是全书的主题及内容的简介。在简短十八节经文内,作者将基督的神性与人性,及世人对他拒或受的态度,以优美精练的文笔表现出来。作者以这首十八节的引言作全书的中心主旨,然后加以深入浅出、旁征博引的阐释。
I. 「道」与神(约1:1-2)——「道」的真相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
A. 「道」的永恒(约1:1上)
「道」是什么?这是信徒常受困扰的问题。「道」是基督的一个代名词。当约翰引用「道」这字,并没有多费唇舌向读者解释,他似乎假设读者对这「道」字的理解已不困难,因为这是旧约与当代(希伯来文与希腊文)惯用的词汇。这字对当时的读者(犹太人及外邦人)并不陌生。但究竟「道」是什么?「道」(logos)原文的基本意义就是「言语」。「言语」是一个代名词,是「心思意念」的表达。「言语」与「思念」是一致的,人的言语就代表整个人,所以神的言语就代表神的整体。
在旧约中,神以「言语」(debar)创造天地(创1:3;诗33:6;来11:3),也以「言语」代表他的心意(如诗119:3、9)。因此,「言语」可代表神的能力或旨意,即代表神本身。但这仍是旧约一种文词的表达方式。
在新约时代据希腊哲理,「道」一字含有:「智慧或理智」、「公义」、「言语」、「渊源」(如「能源」或「物源」)等意义。希腊哲士以「道」代表宇宙界所蕴藏的智慧或奥秘。所以约翰选用这字来代表基督,是很聪明的。因为「道」字对犹太或希腊思想具有代表创造及管理的能力与智慧,亦是代表神15。
在第一世纪末期,希腊异端诺斯底主义已由初兴、茁壮而进入茂盛时期,他们称「神」为「道」(logos)。这观念源自希腊哲学鼻祖以弗所学者Heraclitus(534-475BC)的着述中。在新约时代,他的思想论说由斐罗(Philo, 20BC)
发扬光大。但诺斯底主义的「道」是一个抽象的观念与原则,而非具体地指神。他们的神是智慧、能力、原则,不能具体地显露出来。
约翰在这里将logos转借来使用,很有心思。一则此字可以代替神的名字,信神的犹太读者及外邦读者一看便明;二则他又赋予这字与神同等的地位,使信诺斯底派的读者也得再三思考logos是神的一部份。
这「道」在「起初」便存在了。在时间开始之先,「道」本已有了。约翰非说在时间的开始,「道」便开始。他只说,在永恒、在时间开始之前,就有了「道」,表示「道」不受时间约束。William Temple称:历史之前,宇宙根源之先,道已先存了。
B. 「道」的本质(约1:1下)
约翰指出「道」的永恒后,用了两句极巧妙的话解释「道」的本质:
1. 「道」与神同在「道」是永恒的,因在时间之先便有了他,而「道」是在神「面前」的。「面前」(pros,中译作「同在」)
这句原文可译作「在神面前」(如太13:56;可6:3的用法),表示道与神同时存在的,又与神同本质的。
2. 「道」就是神「道」与神同等,是因道在本质上与神完全相同,道是神的一部份(参5:18),在本书中,「道」的工作与神的工作也相同(参5:17)。
C. 「道」的结论(约1:2)
约翰总结并归纳「道」的真相。「道」在太初前已有,在时间的起始前已存在,在本质上与神同时同等同质。
II. 「道」与创造(约1:3)——「道」的工作
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时间的开始就是创造的开始(诗33:6;来11:3)。创造也是因「道」而成的。神向人第一步的启示就是他的创造,藉此叫人认识万有的来源是神。
从正面言,所有被造的都从「道」而来(参林前8:6;西1:16-17)。从反面言,没有一件被造物不是从「道」而来。作者以正反两方面建立一个牢固的结论。
III. 「道」与世界(约1:4-13)——「道」的遭遇
上文作者将「道」与神连在一身,再将神与创造接在一处,现今又将「道」与创造的高峰—人类—放在一起。这样,「道」与人便产生关系,那是造物主与被造物的亲密关系。本段论及「道」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的遭遇。
A. 「道」与生命之光(约1:4)
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
生命在「道」里面。一言指出,万有生命的源头就是神。
然而「生命就是人的光」,「光」是神的代名词(参约一1:5),「生命是人的光」就表示人生命之源是神,故此「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是人的光」像副对联,上下联对称,上联强调生命的来源是神,下联强调生命活动靠神。
B. 「道」与世人(约1:5-13)
1. 光与黑暗(约1:5)
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道」是永生,是生命之光,是世人最需要的。可惜「光照在黑暗里」,即光来到世上工作时,世人却不接受他。黑暗固然不会明白光,也不胜过光。
这节经文可说是全书的心脏、中枢,以后书内故事的发展主要是说明光在世上的遭遇。
2. 光与施洗约翰(约1:6-8)
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
当光在世上时,有从神而来的施洗约翰为他作见证,「叫众人因他(约翰)可以信「他」(补字,指「光」)」。
作者小心翼翼地将施洗约翰的工作与光的工作对比得很鲜明:约翰光=「道」历史人物从神而来受差而来为光作见证因他可以信(信仰的介绍人;约翰是仆人)
太初有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是人的光(是真光,1:9)
他(信仰的对象;光是主人)
3. 光与自己的人(约1:9-11)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生在世上」原文「来到世上」中文圣经将之译作「生在世上」有点不正确:因这译法暗指世上每人都曾有被神之光照亮的经历,原意指光是真光,来到世上,照亮一切的人(如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表示自从光来到世上后,世人可以接受真光了,可惜事与愿违,世人摒弃这光。
原来1:10-11是一对句:「光来到自己所造的世界,世界却不认识他;光来到自己的地方,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自己地方」是中性名词,指自己的世界;「自己的人」是阳性词,指自己的同胞。
4. 光与接待的人(约1:12-13)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凡接待光者,就是信他的名。「名」是个代名词,代表整个生命,整个人。(如约15:21;17:26;徒4:12)。
接受光的,光就赐他们权柄成为神的儿女,这是神的工作,称为从神生的,非从肉身(血气、情欲、人意)生的。作者在此没有说明怎样是从神生的,后面在记述耶稣与尼哥底母的对话时,才详细解释。
IV. 「道」与历史(约1:14)—「道」的开始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
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A. 「道」与降生(约1:14上)
在「道」成肉身前,神对世人的心意是透过旧约制度显明出来的。现今作者指出「道」进入人的历史里,带给人一个新的制度,而藉此叫人更能明白神的心意。于是「道」从永恒进入人类历史中(暗驳当时盛行诺斯底主义分支的「幻影说」),采用肉身的形状彰显他的永恒。「住在」(原文eskenosen意为「帐棚」,从此字演变为Shekinah字,意为「主的荣光」,参申12:11)「我们中间」(狭指以色列国,广指世人),充满恩典与真理。「恩典与真理」的结构称「重言法」(hendiadys),意即「恩典的真理」16,这是说「道」在世上所彰显的是恩典的真理。真理对作者来说从不是抽象的哲学观念,而是具体的,可接触、接受的。
B. 「道」与作者(约1:14下)
作者与当时的人曾看见「道的荣光」(指「道」在世上工作的表现,如约9:3),那是父(神是父的观念在此书首次出现)独生子的荣光。「独生子」(monogenous)并非指父子血统方面的关系,而是指「特殊」之意(这词在路7:12;8:42;9:38指「独生子」;在来11:19的以撒也译作「独生子」),可见主降世带有独特的目的,他的身分是独特的,其工作亦然。
V. 「道」与旧约制度(约1:15-18)——「道」的超越
A. 「道」与约翰(约1:15)
约翰为他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施洗约翰是旧约制度里最后一位先知(太11:13;路16:16),他为开始新时代的「道」作见证。「道」是在他后来的(以在世年日计),但却在他以前的(从永恒角度计)。
B. 「道」与作者(约1:16)
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施洗约翰见证「道」的人性(后来)与神性(以前),今作者加上他自己的见证,那是他自己的经历。他领受了从「道」而来丰富的恩典,恩上加恩的丰满。恩典与真理(约1:14)是新时代、新制度的特征(非说旧制度没有恩典真理,参出34:6)。
C. 「道」与旧制度(约1:17-18)
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律法(代表旧制度)是藉摩西传的,而新制度却由「基督」(这名词在本书中首次出现)而来。「道」的名字、耶稣在这里初次「亮相」。
全书的导引在1:18中达至高潮:人从来没有看见神,只有父怀里之子将他显明出来。神在旧约里曾有不同临格(theophany)的显现,但那些只是他瞬间的事,现今神的独生子将他完全显明出来(「显明」exegeonai意为「演出」,像演戏式的,参路24:35同字译作「述说」),叫人接受他,也叫人无可推诿(这就是全书的主旨,参约20:31)。
结论在书内的引论中,作者很审慎地引证基督的本性、超越及在地上时的遭遇:(1)他本性是神。(2)他超越摩西及施洗约翰(代表旧约制度)。(3)他被人拒绝,也被人接受。
15William Temple, Readings in St. John's Gospel, London, 1974, p. 4引自L. Morris上引书第123页。
16E. W. Bullinger, Figures of Speech in the Bible, Baker, 1968r, p. 663. A. Plummer称那「和」字是「下释上」的用法(epexegetical use),见A. Plummer上引书第74页。两见解名目不同,但意义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