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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re the world comes to study the Bible

导论 书的背景

约翰福音是古今信徒最喜爱的新约书卷之一,也特别受到古时诺斯底派(Gnosticism)信徒重视。1945年,考古学家在埃及哈马迪(Nag Hammadi)一古墓内发现他们的文学著述1。从他们著名的Chenoboskion文献中,得知他们极尊崇约翰福音。他们最先的解经丛书之一就是该派学者Valentinus(140AD)的着作,他称约翰福音为《真理的福音》,赫拉克连其门生称之为《道的福音》(Heracleon, 180AD)2,可见他们非常喜爱研读这书。

教父们也先后表达了他们对约翰福音的爱慕与珍重。最早的一位是亚力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 190AD),他称之为「属灵的福音」3,而奥利金(Origen, 220AD)在其约翰福音注释内,曾说它是「主胸怀中悸动的声音」4

它是初信者的读本,而信主多年者也同样爱读;内中的神学思想言简意赅,却又深如大海5,其影响力深博远大。LeonMorris把它比作一个水池,在池内小孩可以戏水,大象可以游泳。

I. 作者的问题

A. 使徒约翰为作者的内证

1. 作者明显是一目击者(书中多处,若不是亲眼看见,是不能记述来的如1:14;1:35-51;6:5-7;12:21;13:20;14:5、8、22;18:10、13;19:35;21:24)。

2. 作者是一位巴勒斯坦的犹太人,但非用亚兰文,而以优美的希腊文撰作,书内的思辩方式与文学风格均反映出作者是第一世纪的犹太人。英国新约学者S. Neill说约翰福音是四福音中最富犹太气氛的6

3. 再者,从历史背景看,作者也极为熟悉犹太人的文化风俗(如迦拿婚筵、殡葬仪式)、节期(如逾越节、住棚节、烛光节、修殿节)及对弥赛亚来临的期望。从地理环境看,作者亦相当熟稔当时的地理(如所罗门的廊子、衙门、厄巴大、各各他等,参10:23;18:28;19:13、17、41)。

其它如文学修养、神学词汇,均显出作者是一位第一世纪的巴勒斯坦犹太人。

4. 作者对十二使徒的团契异常熟稔。他没忘记使徒们团聚的谈话(约4:33;16:17;20:25;21:3、7)、思潮的表达(约2:11、17、22;4:27;6:19、60)、常去的地方(约11:54;18:2)、先前对主的误解及后来的明白(约2:21;11;13;12:16)、与主亲切的关系(约2:24、25;4:1-3;5:6;6:6、15;7:1;8:1、3、11;11:33、38;13:21;14:19;18:4;19:28)等,故他必是十二使徒之一。

5. 总之,从本书看作者必是主的三位近身使徒之一。其余二位是彼得和雅各,而本书与他们二人的文学风格迥然不同,并且他们早在耶路撒冷焚毁前已先为主殉道,只剩下约翰能作这样的记录。

B. 使徒约翰为作者的外证

除内证外,赞同使徒约翰为作者的外证也不少,兹列述如下:

1. 坡旅甲(Polycarp, 150)—士每拿主教,是使徒约翰在东方的门生,曾说使徒约翰即长老约翰着有约翰福音。

2. 安提阿的提阿非罗(Theophilus, 165)—在他的《ToAutolycus》一书中引证使徒约翰为作者。

3. 特土良(Tertullian, 170)—北非迦太基主教,其讲道多采用约翰福音,在反斥异端者马吉安一书内(Anti-MarcionitePrologue to John)力证约翰为作者。

4. 他提安(Tatian, 170)—游斯丁(Justin)的门生,着《四福音合璧》(Diatessaron),在引言内提及约翰是作者。

5. 《穆拉多碎文》(Muratorian Fragment, 170)—说本书是约翰口述,安得烈笔录的7

6. 爱任纽(Irenaeus, 180)—里昂主教,在180年时的著述中(如Haer, 3:9:9;To Florinus2)论及约翰为作者。他几乎引用约翰福音每章的经文8

7. 亚历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zandria, 190)—在其着述中引证了约翰为作者,并指出本福音流传的地域颇广。

8. 此外,其它教父诸如巴拿巴(Barnabas, 120)、伊格拿丢(Ignatius, 158)、游斯丁(Justin, 150)、以弗所的(Polycrates, 190)、亚历山大的丢尼修(Dionysius, 250)、里昂的(Pothinus, 150,约翰的门生)、希坡律陀(Hippolytus)等共证约翰为作者。

9. 在抄本方面,三世纪的Chester Beatty Papyrus, BodmerPapyrus(200,此抄本记约翰口述,帕皮亚笔录)9;Egerton Papyrus;十世纪时的西班牙拉丁通俗本Toletanus等均是另一类有力的外证,支持了约翰是作者之说。

10. 小结:关于使徒约翰是作者的外证,自170年后具有许多,William Temple称:「凡否认约翰是作者的理论,皆不攻自破」10

II. 写作的日期与地点

A. 日期——85-90AD

初期教父及甚多近代新约学者,都公认约翰福音是第一世纪后期的作品,也是四福音之末(约在85-90年间),支持这日期的理由有八:

1. 书内论到「犹太人」时,泛指他们是教会的敌人,这必是主后70年后的称呼。

2. 书内多处引用符类福音的经文。

3. 书内没有提及主后70年耶路撒冷灭亡的事,所以成书时间必在很久以后。

4. 从书内的神学思想,推断为第一世纪中后期的作品。

5. 11章51至52节的「散」是指主后70年后的情况11

6. 教父的外证:最早引用本福音书的教父是坡旅甲和帕皮亚,既然他们要引证约翰写的福音书,这书必早已完成,而且流传各地。

7. 支持此日期最有力的外证,莫如John Rylands的古本(1935年一英国商人在埃及购得这古本,后赠予曼彻斯特图书馆)。这古本虽只有数节经文(约18:31-33),然其日期可鉴定为125至150年的作品。

8. 小结:爱任纽记约翰去世是在他雅努(Trajan)为王时(98-117)(Against Heresies3:3:4),故本书应在主后98至110年之前完成;写在启示录(95-100)之前,而约翰一书、二书、三书等乃在主后80至85年间完成,故此本福音约在主后85至90年间的作品。

B. 地点——以弗所

这是保守派学者普遍的主张,论点有四:

(1)早在爱任纽的著作上可获证明。

(2)以弗所离弗吕家(Phrygia)不远,此处是异端孟他努主义(Montanism)的大本营,而孟他努主义多引用约翰福音。

(3)施洗约翰的门徒在以弗所(徒19:1-7),而约翰福音颇强调施洗约翰的工作。

(4)一些外证如优西比乌(Eusebius)、坡旅甲、亚历山大的革利免、耶柔米(Jerome)以及《穆拉多碎文》等,均说在以弗所。

III. 目的与特征

A. 目的

作者清楚陈述,他撰著本书之目的记在20:31。为此他精选七个布道性及一个培灵性的神迹,以资辅证。综观全书,其目的可分三方面12

1. 「布道性」是为非信徒而写,证明基督教为属天的宗教,所以书内反映甚多希腊派的思想和哲理(参约3:16)。

2. 「培灵性」是为信徒而写,使他们更深明白基督的真相,所以书内反映甚多坚固信徒的劝言,这些劝言尤其切合第一世纪末的教会情形。

3. 「护教性」是为犹太人而写,证明基督是他们的弥赛亚(参约20:31),所以书内反映甚多犹太人的历史、文化及宗教背景等。

B. 特征

1. 本书的性质为释明性(interpretative),解释基督的身分与性情,是一本最早的基督论,以传记体介绍基督的来源与本性,所以书中的材料都是上乘精选。

2. 结构严整,以八个神迹作本书的架构,又以八个讲论将基督完善的肖像刻划出来。

八个神迹:(1)以水变酒(约2:1-11)。(2)治大臣之子(约4:46-54)。(3)治38年患病者(5;1-9)。(4)五饼二鱼(约6:1-14)。(5)在海面上行走(约6:15-21)。(6)治瞎眼者(约9:1-7)。⑺使拉撒路复活(约11:1-44)。⑻网153条鱼(约21:1-12)。

八个讲论:(1)重生之讲论(约3:1-36)。(2)活水之讲论(约4:1-42)。(3)神子之讲论(约5:19-47)。(4)生命之粮之讲论(约6:22-66)。(5)活水江河之讲论(约7:1-52)。(6)世上之光之讲论(约8:12-59)。⑺好牧人之讲论(约10:1-42)。⑻楼房之讲论(13-14章)。

3. 文字精练,却蕴含丰富的属灵真理;钥字如爱、生命、光、真理、黑暗、信、见证等。

4. 主题清晰,1:10-12这两节经文的主旨贯串全书。

5. 着书目的清楚说明(约20:30-31),为其它福音书所无。

6. 具有完全的基督论,及有关基督的教义。

7. 书中有四大神学主题:

(1)基督论—基督与神(Christological)。

(2)救恩论—救赎与定罪(Soteriological)。

(3)末世论—永生与灭亡(Eschatological)。

(4)圣灵论—训慰与光照(Pneumatlogical)。

8. 着重基督在犹大地区(非加利利)的工作。

9. 全书只记主在世二十天内的工作,而13-19章(占全书三分之一)只记一天的事。

10. 书的对象为第二或第三代的信徒。

11. 本书曾被称为「见证之福音」,书内有为基督而作的七大见证:(1)父之见证(约5:34、37;8:18)。(2)子自己之见证(约8:14;18:37)。(3)子之工作的见证(约5:36;10:25)。(4)圣经之见证(约5:39-46)。(5)先锋之见证(约1:7;5:35)。(6)门徒之见证(约15:27;19:35)。⑺圣灵之见证(约15:26;16:14)13

12. 记有七个基督的宣称(我是):(1)我是生命的粮(约6:35)。

(2)我是世界的光(约8:12)。(3)我是门(约10:9)。(4)我是好牧人(约10:11)。(5)我是道路、真理、生命(约14:6)。

(6)我是真葡萄树(约15:1)。⑺我是王(约18:37)。

约翰(意为「神的恩典」)与十二使徒之一的雅各同是西庇太的儿子,家居加利利的伯赛大,早年曾为施洗约翰之门徒(约1:34-40),后转跟从主耶稣到底,为主所爱的门徒(约13:23;19:26;20:2;21:7、20),他性情激烈,称「雷子」(可9;38;路9:49),经主改变后性情柔顺(约13:23)。主复活后,他在耶路撒冷与彼得同作美好的见证(徒3:1-10;8:12)。

在使徒时代,约翰与彼得为主作美好的见证。在主后44年时,希律安提帕一世把他的哥哥雅各害死,耶路撒冷教会大受逼迫,所有使徒也迁到各地,履行「教会的大使命」。

约翰最后一次在使徒行传出现,是在耶路撒冷举行的首次教会大会上(徒15:2)。加2:9称他为耶路撒冷教会三大柱石之一。

主后70年,耶路撒冷焚毁,门徒星散各地,多人搬到以弗所,以弗所顿成为当时的教会中心,教会史有云:「到访以弗所即到访全世界」。当约翰迁居以弗所后,该地长老必定请他把主耶稣的事迹记录下来(参2:22;7:39;21:19等处,是作者缅怀过去的话)14。在那里约翰担负牧养该区的众教会。

那时教会受希腊哲学的影响颇深,特别是诺斯底主义。

该主义中之一支派称「幻影说」(Docetism),否认基督神人二性论。所以约翰特意写一本「基督论的课本」,不但给当时的教会,也为着后世的信徒。指出耶稣基督不是虚渺的人物,而是旧约所预言的弥赛亚、神的儿子,借着神迹奇事证实他神性的身分,并论信靠他的便可得着永生(永生即犹太人观念中的天国)。


1Charles Pfeiffer, ed. The Biblical World, Baker, 1966, p. 402.

2Leon Morris, "John,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Eerdmans, 1971, p. 22; F. F. Bruce, Gospel of John, Eerdmans, p. 7.

3语见Eusebius, Ecclesiastical History, 6, 14:7;参G. A. Turner, "John, "Zondervan Pictorial Encyclopedia of the Bible, Ⅲ, 1975, 1978, p. 673; A. Plummer, An Exegetical Commentaryof the Gospel of John, Eerdmans, 1981r, p. XLi.

4R. V. G. Tasker, "John,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Eerdmans, 1960, p. 8.

5L. Morris上引书第7页。

6参L. Morris上引书第14页。

7R. V. G. Tasker上引书第18-19页。

8M. C. Tenney, "John,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ory, Zondervan, 1981, p. 5.

9R. V. G. Tasker上引书第19页。

10引自同上书第11页。

11H. A. Kent, Jr. , Light in the Darkness, Baker, 1977, p. 20.

12参C. K. Barrett, The Gospel of John and Judaism, Fortress, 1975, 1970, pp. 8-9. 这本小书是极精采的杰作。

13G. A. Hadjiantoniou, New Testament Introduction, Moody, 1957. p. 150.

14C. C. Ryrie, Biblical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Moody, 1966, pp. 30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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