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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赦罪的權柄(馬太福音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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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從過往研讀馬太福音已看到傳道者強調耶穌的權柄。1   在馬太福音第九章開端的事件,我們看到祂有赦罪的權柄。

按我們過往研讀經文文本的方法,已看到經文的對話是詮釋的重要元素;在這課很短的敘事經文,我們可以再次看到,因耶穌詳細解釋醫治和赦罪的關連。

在過往研讀經文時,我們亦已留意文本故事內記述的不同角色。這段經文的角色包括:耶穌、祂的追隨者、祂幫助的人和祂的敵人。研讀經文文本時,必須留意耶穌的話是對誰說的,而整件事件最終的對象是誰。這些話可能是矯正或責備反對他的人,但整件事情是要說服人祂擁有權柄。因此,應用這課經文時,我們可以根據故事中各組人物中的代表角色,不難知道我們對耶穌該作出或不該作出怎樣的回應。

和往常一樣,我們必須在舊約的背景下看這些事件,因為耶穌到世上來是為了履行它們。這段經文的重點是赦罪,這是重大事件,因神在舊約已清楚表明只有神有赦罪的權柄。這幫助我們明白律法師的反應,以及為何有這含辯證性質的神蹟。

閱讀經文

9:1 耶穌上了船,渡過海,來到自己的城裏。 2 忽然有人用擔架抬着一個癱子來到耶穌跟前,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兒子,放心吧!你的罪得赦了。」

3 就有幾個律法師心裏說:「這個人說僭妄的話了!」

4 耶穌知道他們的心意,就說:「你們為甚麼心懷惡念呢? 5 我說『你的罪得赦了』或說『你起來行走』,那一樣容易呢? 6 這是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起來,拿你的擔架回家去吧!」

7 那人就起來,回家去了。 8 羣眾看見都害怕,就歸榮耀與神,因為他將這樣的權柄賜給人。

符類福音的平行經文

這事件也在馬可福音2:1-12記載。馬可告訴我們,當人們知道耶穌來到迦百農時,就有許多人聚集,擠得連門前都沒有空地,耶穌就對他們講道。有四個人抬了一個癱子來,因為人多,不得近前,就把耶穌所在的房子,拆了房頂,既拆通了,就把癱子連所躺臥的褥子都縋下來。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

馬可還解釋律法師因相信只有神有赦罪權柄,而認為耶穌僭妄。

馬可和馬太使用相近的結束:耶穌所說的話和行的神蹟;馬可在結束時表達人們對神蹟感到驚訝,他沒有包括馬太的解釋 – 神將赦罪的權柄賜給人。

耶穌的教導和故事的重點,兩者都相同。馬可聚焦在把癱子抬到耶穌跟前的人的信心;馬太則主要展示耶穌的權柄。

這個故事也在路加福音5:17-26記載。路加記述不單有律法師,還有法利賽人在場,他們從加利利、猶大地和耶路撒冷各地而來。他們為何而來?明顯是要親自看看加利利到底發生了甚麼事。為何遠至耶路撒冷都聽到消息?假如你按時序看看耶穌的生平,你會發現這事件之前,耶穌潔淨長大痲瘋的人(馬太福音8:2-4; 馬可福音 1:40-45和路加福音 5:12-16),並指示他按記載在利未記的摩西律法,往耶路撒冷給祭司察看;即耶穌公開宣告祂能潔淨患大痲瘋的,並滿足了律法的要求。這猶如發出個人邀請,因此這些人來看祂是誰。

法利賽人和律法師經常合作。法利賽人敬虔,他們主要是社會上的普通人,猶如藍領工人。他們對信仰充滿熱情,特別是聖潔、潔淨,安息日和十一奉獻的條文。他們愛神,相信神蹟、天使和復活,並試圖遵循聖經的傳統,他們與撒都該人和聖殿的等級制度格格不入;但律法師(其中一些成員是法利賽人)是負責這些事情的當權者,因此馬太對他們在場更感興趣。

經文結構

這段經文同樣有清晰的結構:與癱子相遇、律法師的質疑、耶穌回答時所作的教導和完成神蹟。第一部份是耶穌向癱子所說的話,第二部份是律法師心裡說的話,第三部份是耶穌向律法師所說說話,最後是耶穌向癱子所說的話。我們可以把結構如下圖表達出來:

癱子被帶到耶穌跟前,耶穌對他說他的罪赦免了

律法師不悅,認為耶穌僭妄

耶穌責備他們想法不正確,並說人子有這權柄

耶穌醫治癱子,並叫他拿擔架回家去

假如你有把故事流程化為圖表習慣,你會更清楚看到故事是怎樣結合在一起。在這個故事中包含另一個故事,主幹是耶穌和癱子的對話,並醫治他,但當中卻插入向敵對者的邪惡思維作出回應,以解釋神蹟的重點。耶穌使用這神蹟和對祂僭妄的指控,宣告祂有赦罪的權柄。祂這樣做顯示最基本的需要是赦罪,而不是醫治。

主題

這篇章的重點是耶穌有赦罪的權柄。我們怎樣知道?這裡給出答案的一部分,他有治病權柄。

這引發一個研讀時需要處理的神學基礎問題,或許在耶穌對律法師說話時作處理。治病和赦罪有甚麼關連呢?也許更基本的問題是疾病、死亡和罪惡之間有甚麼關連呢?這可能會成為一個相當深入的研究,你需要找一個時間處理。聖經神學在這一課題將為你提供基本討論基礎。

總括來說,聖經教導世界上所有疾病、痛苦、污染和死亡都是罪惡臨到世上的結果。從罪惡進入世界開始,詛咒已被宣告是叛逆永活的神的自然結果,世界和人類從那時起已被污染。生命被創造的地方已被死亡統治,不論是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都是死亡的一部份,人存在的特徵是痛苦,衝突,疾病和死亡。

現在的問題並非跛子是否一個犯更嚴重的罪的人,約伯記已告訴我們不是這樣的。生命上一個簡單的事實是我們都會患病,我們都會有這種或那種痛苦,嚴重的,也有慢性的疾病,最終我們都死亡。如果人類沒有被罪惡毀壞,這一切都不會出現;但它卻已出現了。耶穌來到世上解決這問題,祂承擔了我們所有罪惡和軟弱,承受我們的詛咒,一篇重要的經文以賽亞書第53章已作預言。祂為我們的罪犧牲祂的性命,背負我們的罪和軟弱(以賽亞書53:4)。

關鍵是,治愈癱子或使死人復活,表達了耶穌能夠處理罪的後果,那麼通過赦罪,祂能處理疾病的根源。對耶穌而言,治病和赦罪是祂使命的兩面;而赦罪更為重要。

分析經文

這段經文有多個分段方法,也可得出多個大綱。我選擇把它分為三部份,把律法師的質疑和耶穌的解釋作為中間部份。

I. 穌赦免癱子的罪太福音9:1-2)。馬太只記敘耶穌上了船,渡過海,來到自己的城裏 – 迦百農(正如馬可和路加提醒我們)。

如果你希望將其他福音書的背景合併,耶穌所在的那間屋擠滿了人。我們並沒有被告知那是怎樣的屋,但耶穌並非屋主,所以我們有理由相信那是彼得的家。耶穌在迦百農時可能與彼得同住。但不管是在那裡,這些房屋的屋頂通常都是用木、樹枝和泥土造的,當風雨把泥土沖走,便會出現漏水情況,因此每隔相當的日子,便需要修理屋頂,這是屋主的定期工作。我們不能肯定這是否當時的情況,若然,那便不難理解那些人怎樣上屋頂,把木和樹枝移走,打開屋頂。2  2 也不難想像有碎片落在屋裡聚集的人群中,癱子才被縋到耶穌跟前。這些人決心要把癱子帶到耶穌跟前,他們相信這樣做,癱子會被治癒。這也是馬可所記載的。

馬太只簡單告訴我們有人用擔架抬着一個癱子來,耶穌見到他們的信心。這些人把癱子帶到耶穌跟前是信心的明證。這行動顯示這四個人和癱子相信耶穌能把他治癒。

耶穌透過祂的話回應他們的信心:「兒子,放心吧!你的罪得赦了。」這裡有兩件事情值得探討,首先是問候語:「兒子,放心吧!」較古老的英文譯本譯作“Be of good cheer, son.”這話直譯出來是「祝你開心」。有人會說,單看他的情況,他沒有甚麼值得開心的。

但更重要的是法利賽人或律法師不會向癱子說這話,他們可能因癱子的病,不假思索便把他列為「罪人」。按他們思維所得的結論:若這人是義人或敬虔的人(像他們),便不會落到這境況。他們很可能非常樂意見到這些人毀了耶穌的教導。

可是,我們對律法師和法利賽人說太苛刻的話前,我們得反省,我們自己的思想其實和他們一樣呢。我們這麼屬靈,如我們當時在那個場合出現,我們也會和他們有相同的反應。就是今天,當我們見到有人受苦,我們也會想他們欠缺信心,或罪導致他們的困境。我們可未曾想過對他們說「祝你開心」吧!

但是耶穌接著說:「你的罪赦免了。」如許的話!多戲劇性!房子裡的人沒人料到耶穌會說這話。假如這是真確的,那當然有無數的理由值得年輕人鼓舞或放心;但這話不單是為了祝福和鼓勵癱子,並使所有關於他那狀況的意見無效。假如他們認為癱子因他的罪,而導致他癱瘓,現在,他的罪被赦免了。

在舊約,祭司在聖所獻祭時,可以傳達神的寬恕。不過利未記只簡單地記載敬拜者承認自己的罪,並獻上祭物贖罪,他的罪蒙赦免(4:26);神赦免人的罪(參詩篇32);祭司只有在看到悔悟,犧牲或恢復健康之後才能將這美善的話傳達給真正的懺悔者。也有在別的時候,先知給罪人宣告神已經把罪赦免了(參撒母耳記下12:13)。可是,耶穌在這裡看見他們的信心,就宣告這人的罪赦免了,那是先於那人被醫治,先於在聖殿獻祭,甚或我們可以假設癱子還未說甚麼,他的罪得赦先於他說任何話。罪得赦免是基於癱子的信心,是他的信心救了他,是他的信心使他痊癒。他相信耶穌,希望被帶到耶穌跟前。然而,文本卻說耶穌見「他們的信心」;人們若因別人的信心而幫助那人,這也可以表達他們的信心,這也是在這裡發生的事情。

可是我們不能錯過這戲劇性事件的意義,就在那一刻,耶穌選擇在房子裡的眾人面前,做一件他們知道只有神能做的事 – 宣告癱子的罪赦免了。

II. 耶穌捍衛祂赦罪的權柄。(馬太福音9:3-5。首先,經文記載了律法師心裡所說的話:「這個人說僭妄的話了!」你可以在任何好的詞典中查閱「僭妄」這詞的不同意思,這有幫助。這詞的基本含意是以邪惡或不道德的方式代表神說話。其中一種方式是聲稱擁有神的身份和特權,這正是這裡指耶穌宣告祂能赦罪,即宣稱祂擁有神聖的身份。他們認為祂只是吹噓,說些不能證明的話,說些沒有人會挑戰的神聖說法,並不是真的。對他們來說這是僭妄的話,因只有神能赦罪;對他們來說,耶穌作了一些不該作的宣稱,一些絕不應作的事,這是他們的想法。

第二、耶穌責備他們的想法,並為祂的行為辯護。祂的責備很直接:「你們為甚麼心懷惡念呢?」祂知道他們在想什麼,足可讓他們停下來。因耶穌知道他們的教導和他們到來的原因,所以猜到他們的想法並不太難。這修辭的問題意味他們沒有理由認為祂是邪惡的,耶穌把他們的想法推倒。

接著耶穌向他們發問:「我說『你的罪得赦了』或說『你起來行走』,那一樣容易呢?」這問題即時使他們明白罪與受苦相關。馬太福音(8:17)已經提醒讀者以賽亞書53章這著名的篇章,彌賽亞透過死亡為罪付贖價;但以賽亞書53章清晰地表達,彌賽亞的使命首先是處理痛苦,罪惡的因由,其次是治癒疾病。

耶穌治病並非簡單行神蹟,通常被定義為違返自然定律;祂通過這些醫治神蹟,顯示祂正在恢復那失落的秩序。疾病和死亡並非神創造的秩序,它們違返了神的創造。自然秩序是神創造的,但已被毀。耶穌能夠擺脫這個問題,首先處理罪惡,然後是其引致的結果。正如我們之前所說,祂在地上所行的神蹟,是他第二次來臨時的使命徵兆,到時祂會完全恢復那失落的創造秩序。

那麼應怎樣回答這問題?耶穌發問的很多問題旨在揭示真理,這問題也是如此。從務實的角度和感觀上,說「你的罪得赦了」更容易。誰知道?幾乎任何人都可以這樣說;但是,可以做甚麼別的事情來證明罪被赦免?而在神學意義上,也較容易這麼說,因為它照顧導致疾病的原因和疾病本身。若有人說:「拿起你的墊子走」,那麼,癱子最好照著做,否則說這話的人會被視為欺詐。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律法師和法利賽人則認為罪被赦免是難以開口的話,因沒有凡人敢說這話,他們被這話絆倒。對他們來說,耶穌若簡單把那人治癒會較易接受,縱使這顯示祂有神的能力。

但耶穌不是要處理他們的不信。他回應癱子的信心。對耶穌來說,說「你的罪得赦了」容易些,因為他有赦罪的權柄,神蹟也把這權柄立即顯現出來。

III. 耶穌顯示祂有赦罪的權柄(馬太福音9:6-8。耶穌對他們說:「這是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起來,拿你的擔架回家去吧!」這話和祂的提問成對比。若說他的罪得赦較為容易,可讓這些人知道祂有赦罪的權柄。很明顯,治病的神蹟是為了向他們表明祂有赦罪的權柄。

有趣的地方是耶穌使用「人子」來稱呼自己。讓我們先簡單作解釋,這是耶穌用來顯示祂就是彌賽亞的稱謂(神學書籍有大量相關資料)。這稱謂出於但以理書7:13-14,經文述說但以理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在萬物之上的權柄,全世界都敬拜祂。這些細節在這裡都很重要,若整個世界都敬拜祂,他顯然是神。作為神,祂可以做神所做的事情,包括赦罪。但按但以理的描述,祂駕著天雲而來,聖經以此作神審判的證據。若祂來審判世界,建立公義的國度,祂擁有法官寬恕或譴責的權柄。因此,人子的預言顯示彌賽亞有赦罪權。

沿著這些事件的發展,馬太福音在結束部份,大祭司要求耶穌起誓告訴他們,祂是否彌賽亞 – 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馬太福音26:64)。大祭司就撕開衣服,以僭妄入耶穌的罪;耶穌肯定祂確實是彌賽亞,是但以理預言的那位。如果我們向前推一步,把對話重寫,祂說:「你今天可能是我的法官,但當我駕雲而來的時候,我將成為你的法官。」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翰福音5:22)。這是神的特權,作為法官,祂有赦罪的權柄。

因此耶穌醫治那人顯示祂是人子,有赦罪的權柄。如果祂能治病,祂也能治癒導致病的根源 – 罪。假如祂只赦罪,世人不會知道那人是否罪得赦免。現在,他們知道了。

馬太還報告了這人起來回家去了。羣眾看見都害怕,就歸榮耀與神,因為他將這樣的權柄賜給人。雖然耶穌清楚地表明祂有這權柄,他們還未知道祂就是神,他們仍以為祂只是凡人,這情況我們能夠理解。那人被醫治,而他們也為此讚美神。我們不知道律法師和法利賽人是否加入了讚美,還是懷著不滿而去;縱使他們當中有如尼哥底母(約翰福音第3章)會仔細思考這些事情,但後者較具他們的特色。

與舊約的關聯

我將在此重複上面討論過的關鍵段落,以賽亞書53章必須充分研讀,那兒記載了彌賽亞的使命:祂為世人的罪和軟弱獻上自己的生命。耶穌的死,不僅為罪付贖價,並且能消除世間所有罪惡的影響。祂第一次來臨時處理罪惡的問題,當祂第二次來臨時,祂會處理罪的詛咒。

但以理書第7章對明白人子的異象十分重要。這可以和別的彌賽亞相關經文連在一起,例如但以理書9:24-25連接了神贖罪的計劃,透過彌賽亞被棄絕,帶來永恆的公義,而且以賽亞書第9章還賦予彌賽亞其他稱號,包括:「全能的神、永在的父…」

與新約的關聯

在這部份,我們也希望看看其他記載耶穌宣稱祂是神的經文,例如約翰福音10:30(在這段經文,猶太人拿石頭打祂);約翰福音8:58,耶穌宣稱「我是」的其中一項(猶太人也拿石頭打祂);耶穌宣稱是神最明確的證據是祂被釘十字架,因祂被控僭妄。

我們也可以在新約尋找有關在基督裡罪得赦免的經文,將他們和這事件聯繫。整部新約充滿了我們在基督裡罪得赦免、救恩和榮耀的盼望的經文。這課題可從以下的經文開始研究:約翰壹書1:9,羅馬書3:22-26,或彼得前書2:22-25等。

有關醫治的教導,我們可以查看叫我們為醫治代禱的經文,例如雅各書5:13-18。有關我們如何在復活中體驗到贖罪的全部好處,可參考哥林多前書15:35-58,約翰壹書3:1-3和羅馬書8:22,23等。

一旦確定了經文的主要教導,聖經中會找到一系列相關經文,研究他們可以填補敘述中所提出的教義。只要你願意,你可以繼續這個過程,因為有很多值得學習的地方。

結論和應用

故事的要點很清晰:耶穌有赦罪的權柄。故事的含義也很清晰:因為祂是神的兒子,祂是成了肉身的神,祂是神與人同在。律法師明白這是什麼意思,所以他們完全清楚祂所宣稱的是什麼。如果他們不相信祂,那麼他們必認定祂是僭妄的。但是,如果祂是神的兒子,那麼他們在這裡和以後對耶穌的指責,便是僭妄的。

這個故事也建立了罪與苦難之間的關係。這我已處理了,所以在這裡只順帶一提。

最後,完全的治療(靈性上的寬恕和身體康復,無論是現在,還是那將要來的生命)基於信。這些人相信耶穌和祂的能力,他們知道如果他們能把癱子送到耶穌跟前,他就會被治癒。

應用方面,我們肯定會認同憑著信抬癱子到耶穌跟前的那些人和癱子的信心。人要罪得赦免,必須憑信心來到耶穌面前,並相信祂會赦免我們和得到改善。要得到身體的恢復和靈性的健康,我們也必須奉耶穌的名禱告。祂可以按我們所求成就,醫治我們和我們今生為他們代禱的親友;但終極的醫治要等到復活時才會出現。耶穌行這些神蹟是要證明祂的能力,並作為未來事物的保證。我們這些相信基督耶穌,並已從祂得到罪的赦免的人,知道在未來,祂會恢復創造秩序,消除詛咒,並且在祂裡面的會成為完全的人。這是贖罪的全部果效,是榮耀的盼望。


1 「傳道者」這個詞與「福音」有關,研讀福音書時,亦指福音書的作者。這詞的意思是將福音帶給他人的人,在後世則被引用為傳福音的屬靈事工。

2馬可只說他們「拆了房頂」,但路加說他們從瓦間把他連褥子縋到當中,除非路加只是使用外邦讀者能理解的詞彙,否則屋子的結構可能比一般屋子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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