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Where the world comes to study the Bible

第8章 跋论(罗15:14-16:27)

一、序言

罗马书接近尾声,全书的主题——义人因信得生(罗1:17)——经过数个角度的描绘阐释(罗1:18-15:13),完全透彻明朗。如今作者呼应序论(罗1:117)的内容,表达个人对罗马教会的心愿。如序言般,保罗的跋言亦充实丰满,并将神学与实践同时融合在一起。Vaughan&Corley分析:在序言中,保罗叙述三个主题:福音在基督里启示给人(罗1:15);向读者问安(罗1:67);作者意欲赴罗马去(罗1:815)。如今作者倒转次序将此三主题再度申述:作者意欲赴罗马(罗15:14-33);向读者问安(罗16:123);因福音发出奥秘而向神的颂赞(罗16:24-27)320

二、作者向教会的表白(罗15:14-29)

保罗要结束一篇「神学长简」,这是一个感情澎湃的时刻,此刻的心情是激动的,且充满着缅怀与期待,那是他第三次旅行布道回程途中的一个晚上,他面对耶路撒冷(参路9:51),对自己百姓的负担日益加增,为了要在耶路撒冷见证主道,虽预感前途艰险,亦舍命不顾(参徒21:115),像一首诗说,「遥望着各各他,就是泪水往内流,也绝不退后」。

James Stewart说:「当晚保罗思前思后,将他历年来在主面前的领受,知识与经历,灵命与事奉的结晶,借着笔砚,向一个陌生的教会逐一表达。」321罗马书是他旅行布道时所写的最后一本书信,这本「宣道书信」正代表了保罗的宣道眼光,将福音带到当时世界的中心。此心愿并非因游览观光引至的兴趣,而是有神的引导,使他成为外邦信徒的使者,因此他便向教会表白他的使命。

A. 著成本书的动机(罗15:14-16)

弟兄们,我自己也深信你们是满有良善,充足了诸般的知识,也能彼此劝戒。但我稍微放胆写信给你们,是要提醒你们的记性,特因神所给我的恩典,使我为外邦人作基督耶稣的仆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献上的外邦人,因着圣灵成为圣洁,可蒙悦纳。

1. 提醒他们对属灵恩赐的自觉(罗15:14)

作者运用纯熟的技巧向罗马教会表白,免得在上文所表达的感情及给予的劝导未能被接受,于是他先称赞读者在灵命上三方面的美德。保罗一面真诚地恭维他们,一面诚意地提醒他们拥有的属灵财富,为要他们能得鼓励。

他称他们为「我的弟兄们」(罗15:14上,中漏译,「我的」),他说他「深信」(pepeismai,参8:38)读者们:(1)满有(mestoi,参1:29)良善(罗15:14下);(2)「充满」知识(罗15:14下);(3)能彼此「劝戒」(nouthetein,由「心思」与「放置」二字组成,帖前5:14及林前4:14作「警戒」)。在此三方面赞赏罗马教会的信徒,原是一个提醒作用,藉此点醒他们对自己属灵恩赐的自觉,其目的乃使他们更容易接纳保罗322

2. 提醒他们对保罗身分的认识(罗15:15-16)

保罗惟恐读者误会,故小心翼翼地再称他们为「弟兄们」(罗15:15上,中漏译),告诉他们他写此信的另一目的,乃是要「提醒」(epanamimneskon,由「在下」、「再」、「记起」三字组成)他们(中译「的记性」为补字)(罗15:15下)。提醒他们什么呢?提醒他们认识保罗的身分。保罗的身分乃是「藉着」(dia,中译「特因」)神所赐的恩典(罗15:16上),使他成为向外邦人作基督耶稣的「仆人」(leitourgon,意「事奉的人」或「殿役」),作福音的祭司,叫所有献上的外邦人,在(en)圣灵里成为圣洁,可蒙悦纳(罗15:16下)。

保罗指出,他的特别使命,乃是向外邦人作福音的祭司,如旧约的祭司工作般,保罗将外邦人带到神的面前,将他们献给神,亦靠着圣灵的工作,使他们成圣,而蒙神悦纳。

B. 作外邦使徒的原因(罗15:17-21)

所以论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稣里有可夸的。除了基督藉我做的那些事,我甚么都不敢提,只提他藉我言语作为,用神迹奇事的能力,并圣灵的能力,使外邦人顺服;甚至我从耶路撒冷,直转到以利哩古,到处传了基督的福音。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就如经上所记:

未曾闻知他信息的,将要看见;

未曾听过的,将要明白。

1. 保罗在神面前工作的蒙恩(罗15:17-18上)

神以恩典保守保罗的工作,使他在外邦人中成绩斐然,故他亦引以为荣,他说,「所以」(oun,15:17上)他在神面前(pros)的「事」(ta,指在神面前的事奉,如NEB,参上文「外邦人中的事奉」,非中译「论到神的事」,如),在基督耶稣里是值得夸耀的(罗15:17,参5:2)。保罗意指这是在基督里(即靠基督)的夸喜,而非个人的自骄,所以他急忙地解释下去。「因为」(gar,15:18上,中漏译)除了基督的事,其它的都不敢提,免得落在自骄的境地,剥夺了神的荣耀,这是谦卑的态度,也是仆人应有的心态。

2. 保罗在外邦人面前竭力的事奉(罗15:18下-19)

在提及外邦人归主时,作者指出基督在三方面如何借着他使外邦人顺服:(1)人的方面——「言语行为」,这是指传道与生活的见证。(2)神的方面——「神迹奇事」,这是神的能力,证实保罗的言语行为(参徒2:22,5:12;加3:5;林后12:12,另参来2:4)。(3)圣灵方面——这是指圣灵在人传道时的工作(罗15:18下,参林前2:4)。保罗的事奉由耶路撒冷直「转到」(kuklo,意「圆圈」)以利哩古(即提后4:10的挞马太,今南斯拉夫之阿尔巴尼亚),到处「传了」(peplerokenai,意「完全传开」,参西1:25)基督的福音(罗15:19)。

至于保罗曾否将福音传到以利哩古,学者意见不一,有说他有,只是圣经未记载(如加尔文、Haldene);有说这是预写法,后来才完成(如Kasemann);有说这是指到以利哩古的边境,并未进去,如转到的「到」字(mechri)之意(如Dunn、Sanday&Headlam、Cranfield),可能发生在徒20:2之时。最后之见解最为可取,是指保罗传道工作从基地之耶路撒冷直至最远之处。

3. 保罗到外邦人中工作的原则(罗15:20-21)

保罗的布道法,乃是将福音带至一些代表性的外邦人地区(如Dodd、Bruce Barrett的观点),因这是他的「立志」(philotimoumenon,意「竭力而为」、「爱名誉」,参林后5:9译「立了志向」),他不在基督的名被人「称过」(onomasthe,意「被尊崇的名」,参提后2:19)的地方工作,好叫(hina)他不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参林前3:10)(罗15:20)。虞格仁说:「保罗不是要树立一个特殊的法则,说人不该建造在别人所立的根基上。在此他只是表明各人的工作不同,有人栽种,有人浇灌,而他则是做工头,让别人在其上建造。」323

保罗此原则并非避免与「同行」争竞传道(保罗非但常与别人同工,亦极欣赏同工),而是要使更多的地方听闻基督的名(参10:17)。本着此原则,他遂成了「外邦的使徒」,固然也是神特殊的选召,如赛52:15所言(罗15:21),此段原指外邦国民转向弥赛亚,如今保罗引用在自己向外邦人工作方面。

C. 作者面前的计划(罗15:22-29)

我因多次被拦阻,总不得到你们那里去。但如今,在这里再没有可传的地方,而且这好几年,我切心想望到西班牙去的时候,可以到你们那里,盼望从你们那里经过,得见你们,先与你们彼此交往,心里稍微满足,然后蒙你们送行。但现在,我往耶路撒冷去供给圣徒。因为马其顿和亚该亚人乐意凑出捐项给耶路撒冷圣徒中的穷人。这固然是他们乐意的,其实也算是所欠的债;因外邦人既然在他们属灵的好处上有分,就当把养身之物供给他们。等我办完了这事,把这善果向他们交付明白,我就要路过你们那里,往西班牙去。我也晓得,去的时候必带着基督丰盛的恩典而去。

1. 往罗马及西班牙去(罗15:22-24)

「因此」(dio,15:22上,中漏译)指因为上文赛52:15所言,保罗极愿将福音由东转到西边去。他申述自己曾多次试图探望罗马教会的信徒(参1:10、13),但拦阻重重,总不成功(罗15:22),但如今在此无传福音的「地方」(klimasin,意「边境」,参林后11:10译「一带地方」,这真是「伟大可敬的开荒精神」)(罗15:23上),况且多年来他仍切望到西班牙去,盼望在那时可顺便探访罗马的信徒(罗15:23下),若(ean)能从他们那里得着「部份」(merous,中译「稍微」)的满足,才「受」(huph,中译「然后蒙」)他们差派至那里(指西班牙,15:24)。C. H. Dodd认为,这是指罗马教会在保罗的「西班牙布道」事工上有份参与,作幕后的支持,这是保罗的心愿324

15:24的「与你们彼此交往」,此句在西方各版本(Western Text)中皆未出现,但TR版本则有如此记录,译文如下:「当(hos ean)我(能)去西班牙时,我会去你们那里,因为(gar)我盼望经过那里时见到你们,若(ean)(能)先在你们那里得着一些的满足,然后(kai)才蒙你们送行至那边(ekei,指西班牙)。」

为何保罗立志要往西班牙去?W. Barclay提示二个原因:(1)因西班牙被公认为是西方文化世界之边界(也是罗马帝国的西边界限),到了那里如同到达世界之西方的极限。

(2)西班牙为当时文化水平极高之国家,圣贤饱学之士遍处(如古诗人、譬语诗泰斗、雄辩奇才;斯多亚哲学名家、尼罗的教师,后为尼罗政权下首相辛尼加〔Seneca〕等皆是西班牙人),故保罗雄心勃勃地要把福音带到那里325

保罗意欲由罗马再西征西班牙,一来因他在东方的工作已完成,而罗马又已有教会(参15:20的原则),故他愿将福音带到更远的地方。究竟保罗有无到达西班牙,仍是一个谜。初期教父罗马的革利免(A. D. 95)在其《致哥林多教会》(罗5:17)一书中,述及保罗曾到访「西部的边境」,J. B. Lightfoot认为这就是西班牙326;但Sanday&Headlam及W. Barclay等却不以为然327。F. F. Bruce则解释谓「边境」(terma),意「目标」,而非「边界」328。J. Murray亦谓穆拉多利碎碑文(Muratorian Fragment)亦记载保罗曾到访西班牙329

2. 回耶路撒冷去(罗15:25-27)

保罗虽有意往罗马及西班牙去,但因重任在身,不得不先回耶路撒冷去交代清楚,才能成行。那是他为耶路撒冷信徒筹款之事(罗15:25),此事起因于犹大地的大饥荒,起初安提阿教会已有供给的表示(参徒11:29-30,另参徒24:17;林前16:13;林后9:1),其它教会则稍慢响应资助耶路撒冷,其中以马其顿及亚该亚为主要乐捐的源头(罗15:26,参林后8:19;林前16:14)。保罗视他们的「捐项」(koinonian,原意「分享性的参与」、「交往」、「相交」,参约壹1:367,同字译「相交」)为一种圣徒的交往,也是如对耶路撒冷还债般(罗15:27上)。因外邦人在耶路撒冷教会属灵的「供应」上有分(「供应」为补字,如中译「好处」也是补字;「供应」在此较「好处」更合原意,参15:27译「供给」),他们在耶路撒冷教会「属肉体的供应」上(中译「养身之物」)更(kai)当「服事」(leitourgesai,中译「供给」)他们(罗15:27下)。

关于保罗在外邦教会筹款的企画,E. F. Harrison的解释眼光独到,他说,保罗深知自己的任务乃是作外邦人的使徒,亦明知耶路撒冷教会有向外的宣道工作(徒11:21-22,15:4),更深知自己教会内犹太与外邦信徒的交往并不理想,此问题若不早日解决,日后将更严重。他想到最理想的方法,乃是由外邦信徒集体向耶路撒冷教会表示他们爱的关怀,由这爱的关怀展延至外邦与犹太教会的合一,如数年前的情形(徒11:27-30;加2:10)。此计划在第二次旅行布道的回程前,得耶路撒冷教会领袖的赞许(徒18:22),复得外邦众教会的热烈响应(林前16:1;林后8:9),现今在第三次旅行布道的归途上,在书写罗马书时,身旁有外邦教会的代表同行,令他高兴莫名,感恩之情洋溢胸怀330

3. 申述到罗马及西班牙之心愿(罗15:28-29)

「所以」(罗15:28上,中漏译)一字总结保罗对前面行程的冀望,如今他申述经罗马顺道至西班牙的心愿,要待筹捐办完后才能动身。保罗视办筹捐之事如善果,并将之「交付明白」(sphragisamenos,意「印封为证」,15:28上),可见保罗何等重视这赒次济耶路撒冷信徒中的贫苦大众,并视之为犹太人在外邦人中所结的果子,然后才受他们「送往」(apeleusomai,被动式语态)西班牙去(保罗的重点,似乎放在受罗马教会差派往西班牙去,而非如中译「路经罗马,后自己动身往西班牙去」,因原文没有「路过」一字,15:28下)。

「但」(de,15:29上,中漏译)一字显出保罗的保证,他说去时必不会赤手空拳而去,而是带着基督福音丰盛的恩典而去(罗15:29,TR版本有「福音」一字,中译本缺此字,参1:11、12)。

三、作者向教会的请求(罗15:30-16:2)

A. 请教会为自己代求(罗15:30-33)

弟兄们,我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又借着圣灵的爱,劝你们与我一同竭力,为我祈求神,叫我脱离在犹太不顺从的人,也叫我为耶路撒冷所办的捐项可蒙圣徒悦纳,并叫我顺着神的旨意,欢欢喜喜地到你们那里,与你们同得安息。愿赐平安的神常和你们众人同在。阿们!

保罗知道此次回耶路撒冷,吉凶未卜,因多人反对他「这样式」(指外邦人不用割礼便得救)的往外邦人中布道。他预感凶多吉少(参徒9:29、30;15:5等多次经验,另参徒20:3,21:20、21),故特请罗马教会信徒为他鼎力祈求,想不到此后的四年,保罗就被下在狱中,度其监禁生涯。

1. 代求的基础(罗15:30)

保罗称呼读者为「弟兄们」,并以「但」字(de,15:30上,中漏译)将上下文相接,继以二个神学基础请罗马教会为他代求:(1)基督的首位(罗15:30上)——借着主耶稣基督,指主凡事皆居首位,这是无上的权柄;(2)圣灵的爱(罗15:30下)——保罗虽有这样的请求,他自己并未置之度外。他以这二个神学基石,请求罗马信徒与他「一同竭力」(suangonisa-sthai,意「共同争斗」,此字根常用作运动场中竞技争胜的激烈情形;参林前9:25;提后4:7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祈祷也是用此字,参路22:44;太26:42),可见祈祷是一个属灵的争战。

2. 代求的目的(罗15:31-33)

保罗请人为他代求,期望产生三个结果,全以「叫」字开始(hina,目的句子引字,中译出全部三个「叫」字):

(1)关乎个人安全方面(罗15:31上)——为脱离(hrustho)在犹太不顺从之人(apeithounton,意指「反叛福音」之人,参10:16、21,11:30-31)。关于此方面,参徒20:5、22,21:11。保罗的感觉并没有错,日后的事迹也证实了他属灵的感觉是由神而来的。

(2)关乎个人蒙悦纳方面(罗15:31下)——为耶路撒冷的「服务」(diakonia,中译「捐项」)得蒙悦纳,关于此方面参徒15:5,21:20。

(3)关乎个人到罗马方面(罗15:32)——为顺着神旨意,满有喜乐地到达罗马信徒那里,与他们「同得安息」(sunanapausomai,参太11:28,译作「共睡」)。

为了请求罗马信徒与他共负此属灵代祷的争战,于是保罗发出一个为他们代求的祷愿,祈求赐平安的神与他们同在(罗15:33)。

B. 请求接待非比(罗16:1-2)

我对你们举荐我们的姊妹非比;她是坚革哩教会中的女执事。请你们为主接待她,合乎圣徒的体统。她在何事上要你们帮助,你们就帮助她;因她素来帮助许多人,也帮助了我。

罗16章虽受许多版本批评及学者的反对,认为并非罗马书的一部份,而是保罗写给以弗所教会的,托非比带去给罗马教会阅览,作为罗马书的引介,使读者接纳保罗。他们反对本章为全书之一部份的理由如下:

(1)本章记有二十六个人名,从未到访罗马的保罗,不可能认识那么多人。

(2)罗16章本身已是一封短简,原为介绍罗马书用的「荐信」(cover letter),本是写给以弗所教会的。

(3)16:17-20的假师傅在罗马未曾出现。

(4)16:25-27的颂言在一些抄本里处在14章或15章之末。

但近代学者(如F. F. Bruce、Dodd、Barrett Murray、Sanday&Headlam等)相继指出这理论之错谬,他们的答辩简述有五:

(1)这二十六人乃是保罗的旧识,后来乔迁罗马。第一世纪的文献,记载甚多旅行迁居的例子。

(2)所有版本皆有罗16章。

(3)16:17-20的假师傅,可以在14:1-15:13的内容中寻见。

(4)保罗在以弗所工作凡三年之久,他所问候的人(若写给以弗所教会)必定超过二十六名。

(5)16:1的语调由启语连接词「但」(de,中漏译)字与上文(罗15:29、30、33)紧密衔接,是为一个文学单元,不用分割。

1. 接待的对象(罗16:1)

「但」字(罗16:1上,中漏译)接续上文「请求」的语意,保罗对罗马教会「举荐」(sunistemui,参林后3:1,5:12,6:4,10:12、18)一位主内的姊妹「非比」(意「月神」或「光明」,是外邦名字,也是希腊神话中的人物)是坚革哩的女执事(参徒:,保罗曾到此处,坚革哩在哥林多之东约九里之遥)。从16:2的语气,非比为罗马书携信人无疑。

接待客人乃初期教会的特征(参12:13;来13:2),这接待非单指住宿暂居方面,也包括事奉、交往等,因这些接待便将初期教会彼此联系紧扣起来,但弊病亦丛生(参约三10),如冒充教会中人过访等,因此介绍推荐信为一良好之预防政策。

2. 接待的请求(罗16:2)

保罗请求教会接纳这位女执事,本着三个属灵的原则:

(1)为主接待(罗16:2上)——原文作「在主里接待」,这是指爱的接纳方面(参15:7)。

(2)合乎圣徒的体统(罗16:2中)——「体统」(axios,意「配受」;路3:8及弗4:1,同字译「相称」)指信徒间互相的接待,乃是信仰与生活的相称。

(3)助人的责任(罗16:2中)——「帮助」(parastete)别人乃信徒的责任,此帮助包括尽可能方面,于此指「任何的事」(pragmati,意「实际的事」,英文由此而出),特指任何实际的事,Vaughan&Corley甚至说,这是指为非比在罗马寻找实际的工作331

保罗恳请罗马教会帮助非比,基于二个实际的原因:(1)非比曾帮助了许多人。「帮助了」(prostotis,意「代表」),此字在新约中仅在此处出现,这本是一个犹太贵族之家庭用术语,狭指贵族之法律代表人。在蒲草文献中却形容一些富有人家施舍穷苦百姓[MM])。(2)也帮助了保(罗罗16:2下)。

总结上文,非比被保罗郑重推荐不是无故的。她的身分可从三方面略见:(1)她是一位姊妹,这是指其属灵的证书,是主内家庭的成员。(2)她是一位执事,指她有服务教会的见证(女执事在此可能是一个普通名词,参13:4,15:8;林前16:15,而非专有名词)。(3)她是一个帮助人的人。由此词,可知她常用私己救济穷人332。有人说,非比对坚革哩的贡献犹如吕底亚对腓立比一般(参徒16:15)。

四、作者向教会的问安(罗16:3-16)

本段经文是罗马教会的「群星会」、「点将录」、「群英集」。有关这些人名,经各学者的精研统计后共有九点:(1)在二十六个人名中,其中有八位是女性;(2)十三个人名,乃罗马贵族习用之名(参腓4:22);(3)五个是奴仆之名;(4)六位为犹太名;(5)几乎全部皆为过去同工;(6)家庭教会有三;⑺夫妇两对;(8)骨肉同胞两对;(9)两名由保罗带领归主。

此时罗马交通之发达,旅游之便利,为历年之冠,故保罗的这些旧识,亦先后移居至罗马。再且,自革老丢死后(A. D. 54),甚多犹太人亦重回故居,所以保罗虽致信给一个陌生教会,却大有可能早已认识他们。

从这一连串共二十六个被提名者显出:(1)作者的豁达胸怀。(2)作者细心关切的体贴。(3)作者以「点名法」鼓励读者生命与生活的配合。(4)作者特意显出他们极其混杂的背景(自主、为奴;罗马、犹太;贵族、贫苦;知识分子、草莽鲁夫等),但在主的爱里没有背景之区别,在同一教会内一同配搭事奉。在这些名字的背后,隐藏着甚多在其它地方未记载之可歌可泣的故事。(5)作者也特意指出,他们在作者的生命中,留下那不可磨灭的印象与影响333。如此描述的技巧,显出作者属灵生命炉火纯青的境界,故这不是一章无关紧要的教会名册,而是作者属灵关怀的流露。

A. 直接向他们问安(罗16:3-16上)

问百基拉和亚居拉安。他们在基督耶稣里与我同工,也为我的命将自己的颈项置之度外。不但我感谢他们,就是外邦的众教会也感谢他们。又问在他们家中的教会安。问我所亲爱的以拜尼土安;他在亚细亚是归基督初结的果子。又问马利亚安;她为你们多受劳苦。又问我亲属与我一同坐监的安多尼古和犹尼亚安;他们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也是比我先在基督里。又问我在主里面所亲爱的暗伯利安。又问在基督里与我们同工的耳巴奴,并我所亲爱的士大古安。又问在基督里经过试验的亚比利安。问亚利多布家里的人安。又问我亲属希罗天安。问拿其数家在主里的人安。又问为主劳苦的土非拿氏和土富撒氏安。问可亲爱为主多受劳苦的彼息氏安。又问在主蒙拣撰的鲁孚和他母亲安;他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又问亚逊其土、弗勒干、黑米、八罗巴、黑马,并与他们在一处的弟兄们安。又问非罗罗古和犹利亚,尼利亚和他姊妹,同阿林巴并与他们在一处的众圣徒安。你们亲嘴问安,彼此务要圣洁。

1. 百基拉亚居拉夫妇(Priscilla and Aquila)(罗16:3-5上)

在被问候的人物中,亚氏夫妇(非百氏夫妇)居其首,可见保罗思念这两位前「帐篷布道会」的同工(徒18:24),现今虽各处一方,保罗仍称他们是主内同工(罗16:3)。亚氏伉俪在三方面的事奉深藏于保罗之脑海中:为了保罗的生命,他们曾将「颈项放下」(hupe thekan,中译「置之度外」),而得着保罗的感谢(罗16:4上)。众教会也为他们的见证(不一定指为保罗将生命置之度外那方面)而感谢他们(罗16:4下)。但这究竟是指哪件事?大部份的学者皆揣测这是指保罗在以弗所时所发生的事件(参徒19:23-41)。他们家中的教会必是蒙恩的教会(罗6:5上)。

有关亚氏夫妇的事奉行踪,参下面六处经文:(1)在本都(徒18:1);(2)在罗马(徒18:2);(3)在哥林多(徒18:12);(4)在以弗所(徒18:18-24;林前16:19);(5)在罗马(罗16:3);(6)在以弗所(提后4:19)。

由此可见,虽然他们似乎居无定所,但无论他们在哪里定居,那里就有他们的家庭教会。巴克莱(W. Barclay)称,现今在罗马有百基拉的教堂及坟冢,此坟冢乃一罗马贵族,亦是该城的行政官,是一名基督徒,族名与亚居拉相同,以致巴克莱推测,亚氏夫妇本是此贵族的奴仆,后带领主人信主。巴克莱更往下推测,因在新约六次记载亚氏夫妇名字中,四次是百基拉先提名的,可能百基拉是该贵族家庭的女仆,蒙亚居拉带领归主后,委身下嫁给他334

2. 以拜尼土(Epenetus)(罗16:5下)

以拜尼土(名意「配赞」)是:保罗所亲爱的主内弟兄;保罗在亚该亚时首位信主的果子(参林前16:15)。Sanday&Headlam说,他可能是从亚该亚往耶路撒冷朝圣时,蒙保罗带领归主,故仍可称为「首位信主者」335。但此说可能性不大,另有说以拜尼土是亚氏夫妇的商业伙伴,蒙亚氏夫妇带领归主,今与亚氏夫妇搬至罗马城居住336。此说可能性不小,因16:5未说他是谁带领归主的。

3. 马利亚(Mary)(罗16:6)

旧识马利亚(犹太名)为罗马教会(TR版本作「我们」)多受「劳苦」(ekopiasen,意「竭力之劳工」,此词在本章用在四名姊妹身上,参16:12的其余三位)的见证,让保罗缅怀不已。

4. 安多尼古(Andronicus)和犹尼亚(Junias)(罗16:7)

此二人可能是一对夫妇(夫名乃希腊姓,妻名则罗马姓),因后者为女性名字,两者皆是皇室姓氏。关于他们,保罗说:(1)他们是同「亲属」(suggeneis,指同犹太种族言,参9:3)。William Ramsay称他们同是大数人337。(2)同坐监的,虽然此时保罗曾在腓立比坐过监(参徒16:23),而林后11:23亦记他曾多次坐牢,但「同坐监」一言,不一定指保罗与他们同时坐牢338。(3)使徒中有「名望」的(episemoi,意「卓越」),这是指罗马教会所差派出去的传道使徒,或一些自由传道的使徒,而非主耶稣的十二使徒339。(4)比作者先信主,指徒7章之前或11:19之时,可见他们二人必是从耶路撒冷教会移居罗马教会之人士。

5. 暗伯利(Ampliatus)(罗16:8)

暗伯利为一常用的罗马奴隶名字。巴克莱指出,在罗马最早的一个基督徒秘密地下茔窟中,有称Catacomb of Domatilla。Domatilla乃罗马城官Flavius Clemens之妻,该撒维斯帕先(Vespasian)之孙女,该撒豆米仙之侄女。Domatilla与夫皆为秘密信徒,在A. D. 95为主而被捕,夫被处死,妻被贬逐至Pontia岛,在一山洞之石壁上刻有为主殉道之信徒的名字。这对夫妻有婢女名尼利亚(罗16:15)。Clemens之父Flavius Sabinus原为尼罗执政时之罗马城官,曾助尼禄将罗马城焚毁。在罗马城有一个茔地特为暗伯利而设,亦说明他是教会中之一名领袖340,可能此暗伯利就是罗16:8的暗伯利,此虽是推测,但不可抹煞其可能性,无论如何,他是保罗所亲爱的主内弟兄。

6. 耳巴奴(Urbanus)(罗16:9上)

耳巴奴(意「高贵」)为罗马奴隶俗用的名字。此人曾与保罗的同工们(「我们」)同工(事迹无从考据)。

7. 士大古(Stachys)(罗16:9下)

士大古为希腊姓名,亦是皇室名字,意「麦穗子」(参太:),其它不详。

8. 亚比利(Apelles)(罗16:10上)

亚比利为犹太人常沿用的希腊名,是「埃布尔」的「希腊氏」字,他曾受过某方面的「试验」(dokimon)(参林前11:19;林后10:18,13:7)。此事保罗得悉,至今仍存在心中,可见那次的试验极其重大,但保罗的语气乃夸赏之意味,显示亚比利的得胜感动了保罗。

9. 亚利多布(Aristobulus)家人(罗16:10下)

亚利多布为「犹太希腊名」(如Apelles)。一般学者皆认为他是大希律之孙,亚基帕一世的兄弟,革摰老丢之友。当他辞世后,其家仆统归该撒管理,成为该撒的「产业」341,但不知他们如何在罗马教会的带领下归主。

10. 希罗天(Herodion)(罗16:11上)

希罗天(犹太贵族名)为保罗的亲属(指犹太种族,参16:7),很可能与希律(同字根)家族有关系。

11. 拿其数(Narcissus)家人(罗16:11下)

拿其数为一通俗名字,巴克莱说他是那位革老丢的私人秘书拿其数,因他掌握了一切传达给革老丢的文件,故受甚多人的贿赂,从中渔利甚丰。革老丢被暗杀后(有说自杀),尼罗当政,拿其数被逼自杀,他的财物及家业全数归为尼罗。保罗在此非向拿其数本人致安,而是问候他家中归主的人,可见此时甚多贵族的家仆大批归主342

12. 土非拿和土富撒(Tryphena&Trphosa)(罗16:12上)

土非拿(意「娇小」)及土富撒(意「玲珑」)按字音及字意来看,像是一对双生姊妹。她们身材虽娇小玲珑,然而为主工作时,却「竭力而为」(kopiosas,参16:6同字)。土非拿曾在后来新约伪经《Paul&Thelca》一书的故事中出现。

13. 彼息(Persis)(罗16:12下)

这是一个女姓氏,意「波斯妇」,是外邦名字。

虽然她的文化背景与保罗泾渭分明,然而她却竭力为主劳苦,为保罗所敬爱。

14. 鲁孚(Rufus)和他母亲(罗16:13)

提到鲁孚(意「红色」,通俗之奴隶姓名)和他的母亲时,保罗心中充满安慰及甜蜜的感觉。关于鲁孚,保罗说他是主所特选的人,深信他对罗马教会定有特殊的贡献,才受保罗如此刮目相看。

鲁孚的身世欠详,但大多数学者对他的背景有动人的构想,谓鲁孚是马可福音记载的那位替基督背负十架名西门的儿子(可15:21),而马可福音乃是写给罗马教会的人,马可也知在罗马教会有此人。由此推测,鲁孚乃是北非古利奈的犹太人,归主后,他们一家将福音带到安提阿(徒11:20),西门更作了安提阿教会的领袖(徒13:1),其子亚历山大在以弗所曾协助保罗逃脱暴民之手(徒19:33),其妻与另子鲁孚辗转到罗马事奉343。保罗在安提阿或以弗所时,可能屡次曾蒙鲁孚之母亲盛情的接待,使他有宾至如归之感,故视鲁孚之母如己母。

15. 亚逊其土(Asyncritus)(罗16:14上)

该撒奥古士督的家仆中,曾有一人名亚逊其土,此名亦为罗马惯用之奴隶名。

16. 弗勒干(Phlegon)(罗16:14中)

身世无从查考,但第二世纪时有辩道家亦是此名。

17. 黑米(Hermes)(罗16:14中)

是罗马皇室家族中习见的奴隶名字,其它不详。

18. 八罗巴(Patrobas)(罗16:14中)

尼罗家中有奴仆叫八罗巴,后为继任尼罗的迦勒巴(Galba)处死(参罗马史家Tacitus之《古史》1:49,2:95)。

19. 黑马(Hermas)(罗16:14下)

罗马奴仆名。早期教父及近代一些解经家皆认为此黑马乃著名的《牧人书》(Shepherd of Hermas)的作者,但可能性不高。

16:14提及五个名字,看来他们获得自由身后,因没有家室,信主后在一起敬拜,成了一个全为弟兄组成的教会344

20. 非罗罗古和犹利亚(Philologus&Julia)(罗16:15上)

非罗罗古(意「爱道」)与犹利亚,从原文的写法来看,可能是夫妻,此二名字同是罗马皇室习用的奴隶姓氏,非罗罗古顾名思义,可能是一位有学问之人。

21. 尼利亚(Nereus)和其姊妹(罗16:15中)

相传尼利亚(罗马贵族奴隶男姓名字)为Flavius Clemens and Domatilla(参16:8)之侍臣(夫妇传说是尼利亚带领信主的),他见父亲在尼罗暴政时苦待基督徒,自己却被基督徒的英勇及忠贞的行为而深受感动,此感动成为他日后信主的因由345

22. 阿林巴(Olympas)(罗16:15下)

传说尼利亚二兄妹与阿林巴,同为非罗罗古与犹利亚的儿女,其它不详。

23. 其余的人(罗16:16上)

在最后问安的尾声,保罗作一全体性的彼此问安结语,以圣洁的亲嘴(philemati)问安(非中译将之分作两项吩咐)。新约之外,最早记亲嘴问安的习惯,记在游斯丁的文字上,此后在特土良的文献中,亲嘴问安已成为早期教父时代教会的聚会礼仪,只是男女有别346

B. 代人向他们问安(罗16:16下)

基督的众教会都问你们安。

代其它教会问安,乃保罗素常的习惯(参16:4;林前7:17,14:33;林后8:18,11:28)。F. F. Bruce谓:保罗事奉的一页将要结束,另一页新事奉摆在面前,故当他代人向罗马教会问安,也是为日后之事奉铺路347。F. J. A. Hort称,保罗此举,显出罗马教会备受各地外邦教会与犹太教会的敬爱和尊崇348

五、作者向教会最后的话(罗16:17-27)

16:17上的称呼「弟兄们」,表示保罗作最后的结语,这末了之言可分为劝戒、问安、祷颂三方面。

A. 最后的劝戒(罗16:17-20)

弟兄们,那些离间你们、叫你们跌倒、背乎所学之道的人,我劝你们要留意躲避他们。因为这样的人不服事我们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语诱惑那些老实人的心。你们的顺服已经传于众人,所以我为你们欢喜;但我愿意你们在善上聪明,在恶上愚拙。赐平安的神快要将撒但践踏在你们脚下。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和你们同在。

16:17-20插在一连串的问安后,曾引起不少学者的疑问。此段为何会在此处?为何保罗不在先前作此类的劝戒?他又如何知道罗马教会有这些要劝戒的问题?F. J. A. Hort认为,保罗的「战略」,乃是先在基督徒的生活、灵命、事奉各方面建立稳固的基础,再引入要如何应付这类假师傅的搅扰349。这些假师傅的离间工夫,保罗可能从亚居拉夫妇口中获悉,他也可能知道在每个教会中总有这些人的存在,故才放在书末,仅作原则性的劝戒而已。

这些假师傅是谁?他们可能是:(1)反对律法的自由派犹太人(antinomian libertines);(2)极端赞助犹太教的热心份子(Judaizing zealots);(3)从16:18可见,他们似乎是以彼古罗派的犹太人(Epicurean Jews)350

保罗从三方面劝戒他们:

1. 要躲避离间的人(罗16:17-8)

在罗马教会内有一些人是制造(poiountas)「离间」(dichostasias,意「分开站立」,参加5:20)者,又是(kai)「绊脚石」(skandala,复数字)。「离间」与「绊跌」在原文内皆属名词,中译作动词。他们亦背乎他们所学的道(didachen,意「教训」,暗指背乎6:17的「道理的模范」),保罗劝教会要「留意」(skopein,意「注视」,英文一字由此而出,参腓3:14,同字译「标竿」)及(kai)躲避(ekklinate,现在式动词,指不断地躲避)他们(罗16:17)。

为什么要如此行呢?因为(gai,16:18上)(1)他们不是服事基督,而是只服事自己的「肚腹」(koilia,参腓3:19;提前6:35),这非指他们饕食,而是指他们放荡不羁351

(2)他们又藉(dia)「花言」(chrestologios,由「善」与「言」二字组成)「巧语」(eulogias,英文eulogy由此而出)「欺骗」(eksapatosin,中译「诱惑」)老实人(akakon,恶的反义词,即无伪人,参16:19的「恶」字,16:18)。巴克莱谓,希腊人称「在光明中说好话,暗地里却作坏事的人」名叫Chrestologos(即16:19的「花言」)352

由上文所见,这些搅扰者(trouble makers)乃是:(1)离间教会;(2)叫人跌倒;(3)不是服事基督;(4)只服事自己的肚腹;(5)用花言巧语欺骗无知之人。Vaughan&Corley谓,他们所作所为与腓3:17-21;加3:1,5:7、20;西2:20-3:4所指的无异353

2. 愿在善恶上聪拙(罗16:19)

为了要对付这些破坏者,除了消极地避开他们外,保罗于此便更积极地劝导他们,乃「因」(gar, 16:19上, 中漏译)他们的顺服已传遍(aphiketo)四方,因此保罗为他们欢喜(罗16:19下),但(de)他更希望他们在善事上聪明,在恶事上「愚拙」(akeraious,意「纯净」、「不混杂」,此字多指金属、美酒、乳奶的纯净,没有合金、水分或细菌的参杂)。保罗之意,不是指在恶上愚拙一点无所谓,而是毫无恶事之意(中译「愚拙」有导人于迷之误)。

3. 以最后胜利为勉(罗16:20)

「但」(de,16:20上,中漏译)连接上文再作劝戒。除了要在善恶事上显出聪明和愚拙外,保罗再指出,那平安的神(中译「赐」是补字)快(tachei,参启1:1)将撒但「践踏」(suntripsei)在他们脚下(罗16:20上)。这是得胜的应许,带来无比的安慰,因为只要信心坚定,不要被假师傅绊倒,那么最终的胜利是属他们的。

写至此,保罗的情绪激动异常,立即发出祷愿,愿基督之恩常与他们同在(罗16:20下)。写至一半,立时发出「激励的祷愿」,在罗马书中亦常出现(参1:25,9:5,11:36,15:13、33),这是保罗深厚情感的流露,是属灵生命深度的外显。

保罗最后的劝导颇为重要:(1)神是赐平安的神,不是混乱离间的神(参林前14:33);(2)一切的混乱是从撒但而来,撒但反对神在教会内设立的秩序,他是在麦田中播撒稗子;(3)神践踏撒但在信徒(「你们」)的脚下,指最终胜利是属信主的人。

B. 同工的问安(罗16:21-24)

与我同工的提摩太,和我的亲属路求、耶孙、所西巴德,问你们安。我这代笔写信的德丢,在主里面问你们安。那接待我、也接待全教会的该犹问你们安。城内管银库的以拉都和兄弟括土问你们安。

代同工问安是保罗写作的一贯作风,他不但自己问候对方的同工,也介绍推荐身边的同工让他们彼此认识,以示他们虽天涯海角,但在主内是一家亲。这些人在保罗的介引下互相认识,日后相遇固然欣喜,若无机会,亦可在主里互相代求。保罗身旁的同工有七:

1. 提摩太(Timothy)(罗16:21上)

提摩太被保罗带领归主后,便与保罗同工(参徒16:13),因工作之故,他虽曾一度离开保罗,但在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时,提摩太一直伴随着他,当保罗首次至哥林多时(即书写罗马书之地点),提摩太也与他在一起(徒18:5;林前4:17,16:10),及至在回程时,提摩太与保罗亦未分开(徒20:15;林后1:1)。保罗与提摩太委实肝胆相照(参腓2:19、20)。

2. 路求(Lucius)(罗16:21中)

路求可能是保罗在安提阿时的老同工(参徒13:1,如Godet),有人说他可能是路加(如Stuart),但这可能性不高,因保罗曾说路求是他的亲属,除非路求是北非的犹太人。

3. 耶孙(Jason)(罗16:21中)

耶孙为保罗在帖撒罗尼迦时,接待他的一位家主(徒17:59)。

4. 所西巴德(Sosipater)(罗16:21下)

他是庇哩亚人(徒20:4),是保罗在众教会募捐后,同回耶路撒冷时,担保见证人中的庇哩亚代表。

5. 德丢(Tertius)(罗16:22)

德丢是保罗写书时所「雇用」各代笔人中,惟一提名者(其它的参林前16:21;西4:18;帖前3:17;加6:11)。据R. N. Longenecker的考究,第一世纪时,代人写信是一门专职,政府公职人士必有代笔人,但德丢亲自向罗马教会问安,确是一件奇怪的事,也许是德丢自己受保罗之感染,而加此一句354

6. 该犹(Gaius)(罗16:23)

该犹之全名乃该犹提多犹士都(徒18:7),是保罗在哥林多时的「接待者」(xenos,意「东道主」),他的「接待事奉」闻名全教会。据林前1:14记,保罗曾给他洗礼。又据徒20:4记,他是特庇教会的代表,曾与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时一起同工(徒19:29),如今保罗在他的家里撰着这本神学巨着「罗马书」。

7. 以拉都(Erastus)(罗16:24上)

以拉都为哥林多的「财务大臣」(oikonouos,意「管家」;参提后4:20)。1931年在哥林多掘出一块拉丁字碑文,日期约A. D. 50-100,碑文记载以拉都其人其事(管银库),均与16:24上吻合355

8. 括土(Quartus)(罗16:24下)

括土可能是以拉都的兄弟。F. F. Bruce称:括土(拉丁文意「第四」)是德丢(拉丁文意「第三」)之弟,故本句「兄弟」(adelphos)一字可能是指骨肉之亲356

C. 最后的祝颂(罗16:25-27)

惟有神能照我所传的福音和所讲的耶稣基督,并照永古隐藏不言的奥秘,坚固你们的心。这奥秘如今显明出来,而且按着永生神的命,藉众先知的书指示万国的民,使他们信服真道。愿荣耀,因耶稣基督,归与独一全智的神,直到永远。阿们!

保罗在最后的祝颂中,仍悬念着全书的总纲主旨,故藉此最后结束的祝颂,将全书的主题「精述」一遍,构成一帧完美辉煌的图画。Vaughan&Corley将本段的祝祷与上文的主旨作一比照,图析如下357

1. 照我所传的福音

16:25上

2:16

2. 所讲的耶稣基督

16:25中

10:8

3. 永古隐藏不言的奥秘

16:25中

1:16,3:21,11:25

4. 坚固你们的心

16:25下

14:4

5. 如今显明出来

16:26上

3:21

6. 按永生神的命

16:26中

10:15、16

7. 先知的书

16:26中

1:2

8. 信服真道

16:26下

1:5

9. 独一全智的神

16:27上

11:33

H. C. G. Moule谓,此段乃保罗在他的代笔人,及其他同工离开他房间后,经过慎思默想才下笔所作的总结358,也是一段言简意赅的神学精髓。

1. 以福音的奥秘坚固他们(罗16:25-26)

在这结束的劝勉中,保罗仍念念不忘他开始写福音时的能力(参1:16),只有福音的能力才能坚固信徒的心,这福音「就是」(kai,「和」字的另一用途)保罗所「传讲」(kerugma)的耶稣(罗16:25上;中译将「传讲」作动词,可译作「耶稣的传扬」或「耶稣的真道」,参多1:3,2:10;林前1:21,2:4,15:14)。这传扬是照一个永古「隐藏起来」(sesigemenou,参林前2:710)的启示(apokalupsin,中译作「隐藏」,其意亦合,因启示是神隐藏之奥秘)。此启示是关乎一个「奥秘」(musterion),如今(nun,16:26上,参彼前1:10-12)已显明出来,按着永生神的命,借着先知的书,使万民知道(gnoristhentos,过去式语态,指靠工具或媒介),叫(eis)他们信服真道(罗16:26中)。

此先知的书,究竟指新约的先知或旧约先知,学者的见解有二:(1)新约先知(参彼后3:16,如Godet、J. Stifler);(2)旧约先知(大部份学者)。

A. F. Johnson从三方面指出第一见解的不对:在罗马书内,作者常用旧约先知的话,从未用新约。1:2的「先知书」,也是指旧约先知。罗马书着成日期颇早,新约其它的「先知书」还未撰着359。故此应指在众先知书内有关弥赛亚救赎之共同的内容言(如林前15:34)。

2. 愿独一全智的神祝福他们(罗16:27)

全书最后一句的祷愿,显出作者对神深切的认识,他愿荣耀借着(dia)耶稣基督归给独一全智的神,直到永远。独一乃因神只有一位,故他是外邦与犹太的,所以他的福音也是独一的(参3:29、30);他是全智的(参11:33),故他的计划乃最全善的。

由此段(罗16:25-27)总结全书的主旨,可见:(1)福音是拯救万民的能力;(2)福音的使者是保罗;(3)福音是神奥秘的启示;(4)福音核心隐藏在先知书内;(5)福音的范围普及万民;(6)福音的促成靠主耶稣基督的工作;⑺福音的源头来自全智独一的神。


320Vaughan&Corley, p. 159.

321James Stewart, p. 25.

322James Denney, p. 711.

323虞格仁,页402。

324C. H. Dodd, p. 299.

325W. Barclay, pp. 223-224.

326J. B. Lightfoot, II, p. 30.

327Sanday&Headlam, p. 414; W. Barclay, p. 225.

328F. F. Bruce, pp. 447-448.

329John Murray, II, p. 217.

330E. F. Harrison, p. 158.

331Vaughcn&Corley, p. 165.

332Sanday&Headlam, p. 418.

333H. A. Hoyt, p. 178.

334W. Barclay, pp. 229-231.

335Sanday&Headlam, p. xxvii.

336P. Lampe, p. 221.

337William Ramsay, pp. 175-178.

338Sanday&Headlam, p. 423.

339D. Moo, p. 924; W. Barclay, p. 232.

340W. Barclay, pp. 237-238.

341如W. Barclay, p. 233; Sanday&Headlam, p. 425; J. B. Lightfoot, pp. 172-175; F. F. Bruce, pp. 521-523.

342W. Barclay, pp. 233-234; 另参Sanday&Headlam, pp. 425-426。

343W. Barclay, pp. 235-237; Sanday&Headlam, p. 426; A. F. Johnson, II, p. 106, E. F. Harrison, p. 165. 另参Cranfield; J. Murray; Dunn等不赘。

344鲍会园(下),页195。

345W. Barclay, pp. 216-217; Sanday&Headlam, p. 428.

346Sanday&Headlam, p. 428; Cranfield, 2:796; W. E. Vine, p. 636.

347F. F. Bruce, p. 276.

348F. J. A. Hort, p. 52.

349同上书页52-53。

350J. Murray, II, p. 235.

351A. F. Johnson, II, p. 107.

352W. Barclay, p. 239.

353Vaughan&Corley, p. 167.

354R. N. Longenecker, pp. 288, 292.

355H. J. Cadbury, pp. 42-58.

356F. F. Bruce, p. 281.

357Vaughan&Corley, p. 168. 笔者略加修订。

358H. C. G. Moule, p. 435.

359A. F. Johnson, II, p. 109.

Report Inappropriat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