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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保罗的余事(三)保罗赴罗马(徒27:1-28:16)

一、序言

保罗赴罗马的这段记载是新约敍事文中最美丽动人的一段,与旧约约拿书所记约拿的坠海经过可谓异曲同工。

只是约拿与神的关系及保罗与神的关系截然不同;一个是逃避神的呼召,另一个则至死不渝也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

从这次航程的记录中,我们看到神的信实与保守。在23章11节神应许保罗将平安抵达罗马为祂作见证,但却没有预告会有旅途上的惊险。但在惊险的航程中,整船人的性命都经历神的保守,如以赛亚书43章2节:「你从水中经过,我必与你同在。」在历史文学方面,这是一篇文笔极生动优美的著述;从目击者的见证,不管是地理的背景、海域的情势、船只的名字、商业的标志,一切均准确无比。主后一八五六年英国的雅各史密斯(James Smith)为保罗的航程大受感动,于是他循著保罗的航线再走一遍,亦故意计算日期与绕道而行,务求逼真,经历保罗所经历的,后将自己的经历记录成书,公诸于世,名《保罗航海历险记》(The Voyage andShip-wreck Of St. Pau1),是一本极难得的航海日记。

二、保罗在船上(徒27:1-44)

A. 从该撒利亚至西顿(徒27:1-3)

非斯都安排保罗与别的囚犯一同押上罗马,管理他们的是「御营」(Speires Sebastes,皇帝贴身特种部队)百夫长犹流(名与罗马第一位该撒Ju1ius相同,27:1)。在该撒利亚,他们登上一艘赴亚西亚西岸、特罗亚以南的海港城亚大米田的船只(可见当时的海上贸易颇为发达)。同行的除路加外(参「我们」是第四次及最后一次的「我们」段)还有帖撒罗尼迦人亚里达古(徒27:2)。此人早年已与保罗在以弗所同工(徒19:29),亦代表帖撒罗尼迦教会陪同保罗回耶路撒冷(参20:4),本意待保罗交上周济耶路撒冷穷人的款项后,便回马其顿向众教会作报告。此次他再与保罗同行,本欲返回马其顿,却想不到竟陪伴保罗到底。在罗马保罗书就「监狱书信」时,保罗亦再提及此忠实朋友(参西4:10;门24节)。

航行一天,便来到七十哩外的西顿,此地早年有福音传至(参11:19;主耶稣也曾将福音传至此处,见太15:21;可7:24),早期保罗也可能到访过西顿(参15:2-3)。犹流给保罗特别优待,使他能在西顿探访该地的「朋友」(可指信徒)。E. P. Harrison记安提阿教父伊革那修(Ignatius)赴罗马殉道途中亦蒙罗马官员特准,沿途探访他的朋友172

B. 从西顿至每拉(徒27:4-5)

从西顿启程,因风势之故,他们沿基利家、旁非利亚岸边前行,不久抵达吕家(1ycia)的每拉,在这里遇上一艘由亚力山太来的运麦船(参27:38),全体囚犯与官长遂转往这艘较大的船只,此船乘客近三百人(参27:3了)。

亚力山太与每拉的方位正好是南北直线的方向,若这是一艘往意大利去的运谷船,他们本可直接西航,但因此时乃寒冬将临的季节,这艘船乃向北直上,挨近吕家海岸,顺经革哩底的背风岸而西至意大利,这样可避开在地中海经历大风大浪的航程。

C. 从每拉至佳澳(徒27:6-8)

由每拉启程,因风险浪大,船慢驶多日才来到革尼土,风仍然强劲,他们遂贴近革哩底岛背面(北部)航行,绕至岛前面(南部)的撒摩尼,直至佳澳。W. M. Ramsay臆测这是约月底之时173

顾名思义,佳澳本是个「美港」,风景宜人,海滩雪白,是旅游胜地,冬季时则无人光临,后来提多在革哩底岛上牧养众教会,相信保罗向提多描述过此岛的风土人情。

D. 从佳澳至米利大(徒27:9-44)

1. 保罗劝言之一:勿续航行(徒27:9-10)

这段长篇的记载一再显出「随军记者」路加文学的造诣,一面显出保罗这位属灵伟人临危不乱的风范,这正是一位属灵领袖当有要件之一。他在这段航程中,于人心惶恐至极之时,三次发出安慰的劝词,乃因他对神的信心不因困境而动摇之故。

从佳澳继续前行,他们走了不少日子,过了十月份赎罪日的禁食节期(即五十九年十月五日)174,天气愈寒,行船愈险,为了众人安全起见,保罗劝告众人,眼前危机四伏,船与人会两失,这不是预言,而是经验之谈(徒27:21)。

保罗遂劝告众人,前段路程不太乐观。「劝」字parenei,可解作「警劝」,因保罗的「劝文」没有安慰性语气,只是指出前途险恶,难关重重)。

2. 船贴高大岛奔行(徒27:11-20)

保罗劝言弦外之音乃希望船主不要续航(徒27:21),可是船主反听从百夫长的决定,且因在该处过冬不便,加上过半船员鼓噪,便要开船到四十哩外的非尼基过冬(徒27:11-12),百夫长也急欲早日抵达罗马交差(「交人」),故不想多留在佳澳。

而且,非尼基才是一个理想过冬的港口。开行不久,天便刮起南风,他们以为保罗之言大错特错圣灵的轨迹-使徒行传诠释208(徒27:13),遂即起锚,全速前进,谁知不久「狂风」(tuphonikos,意「台风」;英文typhoon源自此字)大作,那是著名的东北风,名「友拉革罗」(eurok1udon,由「东」Euro与「北」Agui1o[拉丁文)二字组成,是有经验的航海家给予的名字)(徒27:14)。

船被风「抓住」(字根sunarpazo,意「攫拿」,6:12同字译「捉拿」;路8:29形容人被鬼「抓住」),有经验的船夫就任风飘流,船贴著离开革哩底南部五十哩之高大岛背后奔行。此时他们采取三个行动:①将随船的小艇拉上大船,以免断缆脱队(徒27:16中-17上);②用缆索捆绑船底,防备船身爆裂(hogging)(徒27:17下);③放下篷,任船随风飘流,以免在赛耳底沙滩搁浅(徒27:17下)。

「赛耳底」(Syrtis意「浮沙」)沙滩乃北非古利奈之西的滩岸,那地离开高大岛约二百哩,似乎是指那一边的赛耳底175。这是北非最危险的滩区,像美国东部海面之百慕达三角地带(BermudaTriang1e)。此滩岸即今日利比亚海湾,东北为小赛耳底(Syrtis Minor今称Gu1f Of Gabes),西北为大赛耳底(Syrtis Minor,今称Gu1f Of Sidra)。

传说这地的海岸民族早与非尼基建立海上贸易,因此他们将此处的危险夸大,以防别人侵占他们的海贸领域176。既然船似乎仍远离此滩岸,为何他们那样惶恐不安?答案可能是因上文所论之传闻,亦可能船的方向是朝这地飘行。

过了不久,情势并未好转,他们采取二个行动:①将货物抛掉(不是全部,27:38,27:18);②把船上器具抛掉(徒27:19)。此时黑云蔽日多天,他们不能以星光定方向,兼暴风雨(「狂风」字根「倒淋」)夹大浪「催逼」(epikeimenou意「挟紧」或「从上压下」),使船家及众人认为生命难保(徒27:20),那种绝望的心情非笔墨所能形容。

3. 保罗劝言之二:保证脱险(徒27:21-26)

众人多日茶饭不思,心情绝望,保罗在这开头再挺身而出,力慰他们放心,生命不至有危险,但船则失丧(徒27:21-22)。他继以神给他的异象作见证,神是信实的,祂的话可靠,必然成就,只是船会撞在一个岛上(徒27:23-26)。

在众人绝望的关头,神人保罗彰显他伟大的信心,此种信心不但保己亦能保人,多少不信者因有信神者同在,使他们同享神的保守与拯救(参约瑟在埃及是另一个例子)。此时,二百七十六人亲历神拯救他们的恩典(不晓得有多少人因此而信神)。

4. 船在亚底亚海飘荡(徒27:27-32)

从离开高大岛算起,此时已过了十四天,他们在亚底亚海飘荡。亚底亚海古时的海域与今有别,在新约时代,包括革哩底至米利大当中的海域,直达北非海岸177,故「飘来飘去」(徒27:27)约数百哩。

不久他们靠近陆地,水手探得有十二丈,前行又探得有九丈(一丈即十尺,十二丈即一百二圣灵的轨迹-使徒行传诠释210十尺,九丈九十尺),快将搁浅(徒27:28)。

此时有些水手以为大船必撞在岸边的礁石上,在惶恐中,他们将小船放下,准备逃命(徒27:30),那知被保罗发觉,他即对百夫长坚称神必会拯救船上的人,舍船而去反会促使众人葬身大海(徒27:31,此节的「得救」是指肉体的,非属灵的)。但兵丁将小船放弃,如此惟一登陆之法只有靠游泳了(徒27:32)。

5. 保罗劝言之三:再保平安(徒27:33-37)

由于晕船(nausea)及焦虑,船上各人已十四天未进食,保罗视此为没有信心的表现,因他曾宣布神保守的应许(参27:23-25),遂劝他们信神的应许(进食表示接受神救命的应许)(徒27:33-34)。在众人面前,保罗当众示范「感恩的仪式」(徒27:35-36)。路加在此补说全船共有二百七十六人(徒27:37)(约瑟夫记一次他亦搭了一艘共有六百人的船,横渡亚底亚海,Vita,15)。

6. 船搁浅米利大(徒27:38-44)

为了使船较易拢近浅水的岸边,水手们将船上的麦子抛掉(徒27:38)。天亮时他们来到一个东北部的海湾,几经辛苦,他们成功地搁了浅(徒27:39-41),这海湾今称为「圣保罗湾」(St. Pau1'sBay)。在两水夹流之地,船首被沙滩浅土「胶住」(ereisasa,意「黏附」),船尾则受暴浪冲击而损毁(徒27:41)。众人在急忙自保时,这正是囚犯逃保罗的余事(三)211命的大好机会,兵丁料想在这样恶劣的情景下,囚犯定必丧失或逃走,按罗马律法这是死刑之罪(徒16:27,腓立比狱卒的惧怕),故建议先将囚犯杀死,包括保罗(徒27:42)。百夫长却临危不乱,至此他认为保罗是「福星」,不许动他一根毛发,但吩咐囚犯各自跳水逃生(徒27:43),众人于是成功地上了滩头(有学者将「零碎东西」一词指人,意说有些善泳者将别人背在身上游向岸边,17827:44)。

三、保罗在米利大(徒28:1—10)

A. 保罗被蛇咬(徒28:1—6)

保罗平安搁浅的地方名叫「米利大」(意「避难所」,此岛在主后一九六四年摆脱英国殖民统治,宣布独立)179,此岛为罗马属地,离开最近的西西里岛(Sici1y)约六十哩(徒28:1)。那地的土著对他们异常友善(因这是罗马属地,况且又有百夫长在场),在海边为他们生火取暖(徒28:2),各人皆忙著取暖,保罗在协助加柴火时,被毒蛇咬伤手部(徒28:3)。当地土人以为他是杀人凶手,现今「天理」(「Dike」,意「公义」,可能是米利大土人所敬拜之女神的名字180)难容他(徒28:4),谁知保罗丝毫未受害,土人反以为他是真神显灵(徒28:5-6,28:6的「是个神」原文theophi1es意「神所爱的」)。

B. 保罗治杂症(徒28:7-9)

1. 岛长之父(徒28:7-8)

保罗一群人(可能只是保罗、路加及亚里达古,参「我们」)蒙岛长「部百流」(罗马名字)尽情款待三日。可能他听闻保罗是一个能行神迹者,盼望他能为其父治病,故有如此盛大的欢迎会。从整段旅程的经过,犹流必定对保罗更另眼相看(他本已宽待保罗,27:3),故特准保罗在岛长官邸休息数日。

在部百流家中,保罗只以按手祷告便「治好」(isomai,意「治愈」,今用在神医方面)部百流之父的双重疾病。路加本是医生,此时他亦束手无策,惟神才能,神藉著保罗的手行医病的神迹,相信福音因此便在此岛上传开。

2. 岛上各人(徒28:9)

部百流之父得医治的消息不陉而走,全岛的病人都来给保罗及路加(参28:10的「我们」)医治(therapeuo,医学名词,接受「医药治疗」,英文字therapy由此字而出)181

C. 保罗受尊敬(徒28:10)

保罗与路加被病人「多方」(po11ais,此字在和合本多译作「许多」、「大大」、「切切」)地尊敬,使他们在岛上度过一个愉快的冬天。在保罗一群人要离开时,他们迹赠在船上的需用品,以示他们的感恩。

四、保罗抵罗马(徒28:11-16)

A. 从米利大至敍拉古(徒28:11-12)

他们在米利大岛上过了三个月(从十月尾至二月),古史家P1iny记春天船航多在二月开始(Natura1 His—tory,2:47),有些则认为三月后(如Vegetius),这时航海气候较为好转,他们登上在此处停泊过冬,来自亚力山太的运麦船,船名「丢斯双子」(Dioskouroi即「天神双子」,希腊人称之为「破浪神」,在希腊与罗马神话内,他们是著名的海神,海员向他们膜拜,以祈航海顺利,如中国人拜妈祖海神般。28:11)。

经九十五至一百哩的路程,他们来到西西里(Sici1y)东岸的敍拉古,此城早期为希腊的殖民地,保罗时代属罗马辖土,省府设在此处,他们在这里停泊三日,可能等待天气好转之故。

B. 从敍拉古至利基翁(徒28:13上)

利基翁为意大利「脚趾」部位的城镇,离敍拉古约七十五哩。

C. 从利基翁至部丢利(徒28:13下-14上)

从利基翁至部丢利这段约二百一十哩的水路,在二十四至二十六小时内可抵达。部丢利为当时意大利西南部最大的海港城,亦是麦船卸货的总站。北部是罗马兵舰驻守地,由此货物转上小船由泰伯(Tiber)河口之Ostia转运至各地。离此不远是著名的维苏威火山182,想不到在这里保罗竟然找到主内的肢体,还与他们同住七天。R. P. C. Hanson臆测,在此地可能百夫长由陆路先去罗马安排保罗,及其他囚犯移交的手续,然后转回部丢利领他们往罗马183

D. 从部丢利至罗马(徒28:14下-16)

14节下的「我们便来到罗马」是一句预写法,意说在部丢利住了七天后,保罗一行人便直接来到罗马,因为部丢利离开罗马有一百五十哩。

在罗马的肢体,听见保罗等人已来到部丢利,他们来到半路的亚比乌市(离罗马四十三哩)迎接保罗,有些则在三馆(离罗马三十三哩)等候。这些信徒可能延迟出发,故在三馆见到了保罗,他们亦可能是部丢利教会派人通知而获得此消息;不管如何,他们已在保罗的罗马书内认识保罗了(罗16章记有二十六人名)。他们走到三十至四十哩外的小镇欢迎保罗,这爱心著实感人。

14节的「一听见,就出来」一言实使人向往在主里之爱的关怀,可见他们爱神及爱神仆人的心是何等感人。

保罗看见他们,心中非常感谢神,毕竟是神的保守,他才能抵达罗马。回想过去半年左右的旅程,若不是神与他同在,他如何能度过那样艰苦的日子,因此他胆量顿壮,深知神没有离开他(徒28:15),今日进入这往罗马城的大门(是后来罗马提多将军称为的「凯旋门」),全是神引领之故。

到了罗马,西方教会的古卷记在此百夫长将众囚犯交给「御营的统领」(stratopedarch,由「军队」与「领导」二字组成,看28:16的小字;历史记,此时这位统领名Sextus Afranius Burrus[AD51-62),是尼禄宫中一名得力的助手184,Sherwin White谓此人是处理候见该撒聆听审讯的特官185),他是犹流的上级将领。不少新约历史学者(如W. M. Ramsay—Mommsen—Renda11)认为这些古本与历史极其吻合,因为百夫长抵达罗马后总要交人,而保罗是「要犯」,交给上司是合规定的,可是保罗蒙恩准在别处居住,却有兵士看守(「看守」(指有链锁著,每六小时换班,参28:16. 20)。


172 E. F. Harrison, Interpreting Acts, Zondervan, 1986, p. 413.

173 W. M. Ramsay, St. Paul the Traveller and theRoman Citizen, Baker, 1966, p. 321.

174 W. LaSOr, “Acts”, LBC, 1972, p. 365;F. F. Bruce, “Acts”, NIC, Eerdmans, 1970, p. 506.

175 R. C. Stone, “Syrtis”, ZPBE, V, Zondervan, 1975, p. 569, E. M. Blaiklock, “Syrtis”, NIDBA, Zondervan, 1983, p. 431.

176 I. H. Marshall, “Acts”, TNTC, IVP, p. 380谓380哩。

177 E. F. HarrisOn上引书419页。

178 G. H. C. Macgregor & T. P. Ferris, “Acts”, IB, Abingdon, 1954, p. 341.

179 J. F. MacArthur, Acts 13-28,   Moody, 1996, p. 360.

180 I. H. Marshall上引书416页;J. Munck, “Acts”, AB, Doubleday, 1979, 1,   p. 255.

181 William Barclay, “Acts”, DSBS, Westminster, 1976, p. 189.

182 W. LaSor上引书372, 380页。

183 R. P. C. Hanson, “Acts”, NCB, Clarendon, 1967, p. 253.

184 R. C.  H. Lenski, The Interpretation or Acts oftheApostles,  Lutheran Book Concern, 1934, p. 1105.

185 A. N. Sherwin-White,   Roman Society and RomanLaw in the New Testament ,  Baker, 1978, p.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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