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是位神奇的传道人,信主前,他凶残桀骜,不可一世,到处逼害教会,信徒受害不少;信主后,痛改前非,不遗余力,到处建立教会,信徒受益不少。
保罗事奉主的年日约三十五年,足迹多达五千哩,为主忠心努力,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并为教会留下十三书卷,卷卷切中时弊,解释神全备的旨意,包括:神的大能、在基督里的恩惠、从定罪到救赎、从称义到成圣、从律法到恩典、从教会到社会、从为奴到自由、从今世到末世、从生命到生活、从圣灵到邪灵等巨细靡遗。英国神学家F. F. Bruce 称他为「自耶稣之后,影响文明历史最悠久的人物」1
「保罗书信」是笔者于数间神学院讲授的科目,今将多年教学的讲义编纂成书,取名为《从称义到成圣-保罗书信诠释》,为供给各地信徒作参考资料。今付梓在即,蒙「华训」总编辑张西平牧师细心校对,詹崇新伉俪热心赞助,天恩出版社丁远屏社长及众同工协力配合,使本书顺利出版,愿神记念他们的劳苦。
马有藻
序于美国加州柏城(Petaluma)
二○○四年复活节
1 F. F. Bruce, Paul and His Converts, IVP, 1985, p.16.
新约正典二十七本书卷中,有二十一卷(占新旧约全本圣经的三分之一)是以书信体裁写成1,而其中的十三卷则为保罗所有。另外从林前5:9;林后2:4;10:9(众数);西4:16;弗3:3;帖后3:17;腓4:10等处之记载,知悉保罗另写有现已失传的书信。
书信在古时已相当流行(参伯9:25;撒下11:14;耶29:1;拉5:16-17;斯3:13-15;8:10-14),在希腊与罗马时代成为多种文件之一2。书信方式的文件更成为基督教经典中独有之体裁,在世上的典籍中(如可兰经、亚域士大经等),只有基督教是用书信的格式来写教义之内容。
以书信作为神启示之媒介,乃新约时代的特征。在旧约律法时代,神的启示乃靠着立法文体之形式,宣告神之权能与要求,那是神向其子民宣告之方式,特别显出国与民的关系;在新约恩典时代中,神的启示借着书信文件形式,宣告神之权能与要求,那是父亲向其儿女宣告之方式,显出父与子的关系。在旧约时,先知用严峻的面孔宣告神的律法;在新约时,门徒用慈悲的心肠宣告基督的新生命3。故此,以书信作为新约启示的特征是基督教经典之特点,更是在新时代内最适当之表达,靠着基督完成的工作,与神建立个人的关系。
新约的二十一本书信约有六位作者,每位作者主题略有轻重之别,兹表述如下4:
保罗 |
彼得 |
约翰 |
雅各 |
犹大 |
希伯来书 |
教义 |
经验 |
灵交 |
伦理 |
后表 |
|
信心 |
盼望 |
爱心 |
律法与行为 |
完全 |
保罗书信有十三卷,分别写给十八个不同地点的教会或对象,而在新约内出现次序的编排,有数种论点:
这是新约圣经编排时所循之次序,原则是以书信篇幅之长短编排先后次序,且先排「致教会」的(罗马书因最长,故在首篇),后排「致个人」的(腓利门书最短,则居末)。
此法是以教义之逻辑推敲,而决定书信排列次序。因罗马书是论「称义」,故居首;哥林多前后书论「教会生活」,加拉太、以弗所、腓立比、歌罗西书论「信徒个人生活」,而依序排列;帖撒罗尼迦前后书是论「主再来」,则排在最末。
此法之根据全在乎林前2:14-3:1所论的三种人:「属血气、属肉体、属灵」。罗马书的对象是论全地人(属血气),故先排;后三卷(林前、林后、加)是对属肉体教会写的;再后三卷(弗、腓、西)是对属灵教会而写,故排于此;而帖撒罗尼迦前后书专论教会之盼望,则编在后篇。
此法是根据使徒行传的历史次序而决定。其中虽有些书卷在年代之考据上有待商榷,是因当时与现今有不同的解释,然而大体上是相同的。
此法是以书的内容来决定次序,也分数类,而最后的分法似较配合保罗生平之背景,兹列表叙述如下:
1.以罗马监狱事件为中心
a.前──罗马书、林前后、加拉太。
b.中──监狱书信(弗、腓、西、门)。
c.后──教牧书信(提前后、提多)。
2.以对象为中心
a.教会的──罗马至帖后(九本)。
b.个人的──提前至腓利门(四本)。
3.以教义为中心
a.救赎性(Soteriological)──罗马书、林前后、加拉太,
此组以十架(Cross)为中心。
b.基督性(Christological)──弗、腓、西、门,
此组以基督(Christ)为中心。
c.末世性(Eschatological)──帖前后,
此组以基督再来(Coming)为中心。
d.教会性(Ecclesiological)──提前后、提多,
此组以教会(Church)为中心。
4.以性质为中心
a.宣道书信──罗马至帖后。
b.监狱书信──弗、腓、西、门。
c.教牧书信──提前后、提多。
考古学提供之数据,显出当时的书信有其特别格式。保罗书信之款式与当时通用的相合,但又表现其独立的个性;虽不拘泥于一定形式,但大体上与当时流行之款式相通。这格式符合一种定规:
1.写信人与受信人之关系。
2.客套语(保罗改作祝福与问安)。
3.正文(保罗分作「教义与伦理」、「理论与实践」、「信仰与生活」、「权利与责任」)。
4.结语问安(保罗补上祝福,成为教会公用的「使徒祝福」)。
保罗自归主后,前十五年(主后33-49年)未有任何写作(就算有也没有文献可参考),后「十五年」(主后49-67年)则为教会留下极宝贵的教义文稿,为后代信徒不可缺少之经典。
兹表述「保罗书信的年代」(皆为「主后」)如下:
48-49 |
49 |
50-52 |
53-57 |
57-59 |
60-62 |
62-66 |
67-68 |
第一次旅行布道 |
耶路撒冷大会前 |
第二次旅行布道 |
第三次旅行布道 |
被捉拿 |
在罗马狱中 |
被释放 (第四次旅行布道) |
在罗马狱中 |
无 |
加拉太书 |
帖前后书 |
罗马书 林前后 |
无 |
腓利门书 歌罗西书 腓立比书 以弗所书 |
提多书 提前书 |
提后书 |
书名 |
钥意 |
|
|
钥字 |
|
与基督的关系 |
与福音的关系 |
在基督里的福分 |
|
罗马书 |
基督是我们的能力 |
福音与其信息 |
在基督里的称义 |
公义(罗1:17) |
哥林多前书 |
基督是我们的智慧 |
福音与其工作 |
在基督里的成圣 |
智慧(林前1:21) |
哥林多后书 |
基督是我们的安慰 |
福音与其工人 |
在基督里的安慰 |
职分(林后5:18) |
加拉太书 |
基督是我们的公义 |
福音与其赝本 |
在基督里的自由 |
信心(加3:24) |
以弗所书 |
基督是我们的丰富 |
福音与其天福 |
在基督里的高举 |
恩福(弗1:3) |
腓立比书 |
基督是我们的满足 |
福音与其地福 |
在基督里的喜乐 |
至宝(腓3:8) |
歌罗西书 |
基督是我们的丰盛 |
福音与其哲理 |
在基督里的完满 |
元首(西1:18;西2:10) |
帖撒罗尼迦前书 |
基督是我们的应许 |
福音与其将来 |
在基督里的相遇 |
指望(帖前4:13) |
帖撒罗尼迦后书 |
基督是我们的赏赐 |
福音与其末敌 |
在基督里的奖赏 |
做工(帖后3:10) |
提摩太前书 |
基督是我们的中保 |
福音与其善工(3:1) |
在基督里的嘱咐 |
榜样(提前4:12) |
提摩太后书 |
基督是我们的冠冕 |
福音与其善道1:14) |
在基督里的器皿 |
工人(提后2:15) |
提多书 |
基督是我们的盼望 |
福音与其善行(2:7) |
在基督里的教导 |
纯正教训(多1:9;多2:1) |
腓利门书 |
基督是我们的主人 |
福音与其赦免(门18) |
在基督里的收纳 |
爱纳(门17) |
年代(月/日/年) |
事迹 |
主要经文:使徒行传 |
4/3/33 |
耶稣被钉十字架 |
(福音书) |
5/24/33 |
五旬节 |
徒2章 |
35夏-37初夏 |
在大马色与亚拉伯 |
徒9:8-25(加1:16-17) |
37仲夏 |
首访耶路撒冷 |
徒9:26-29;加1:18-20 |
37秋 |
赴大数、基利家 |
徒9:30(加1:21) |
43春 |
到安提阿 |
徒11:25-26 |
47秋 |
送捐项到耶路撒冷 |
徒11:30(加2:1-10) |
47秋-48春 |
在安提阿 |
徒12:25-13:1-3 |
4/48-9/49 |
第一次旅行布道 |
徒13-14章 |
49秋 |
耶路撒冷大会 |
徒15章 |
4/50-9/52 |
第二次旅行布道 |
徒15:36-18:22 |
53春-5/27/57 |
第三次旅行布道 |
徒18:23-21:16 |
5/28/57 |
在耶路撒冷 |
徒21:17-23 |
6/3/57 |
被捉拿在公会前辩诉 |
徒21:26-23:35 |
6/9/57 |
在腓力斯前辩诉 |
徒24:1-26 |
6/57-8/59 |
在该撒利亚狱中 |
徒24:27 |
8/59 |
在非斯都前辩诉 |
徒25:7-12 |
8/59 |
在亚基帕前辩诉 |
徒26章 |
8/59-2/60 |
赴罗马──第四次旅行布道,达米利大岛 |
徒27章 |
2/60 |
到罗马 |
徒28:1-16 |
2/60-3/62 |
在罗马狱中 |
徒28:17-31 |
62-67 |
被释后──第五次旅行布道 |
(教牧书信) |
68春 |
为主殉道 |
(教会传统) |
|
年代 |
地点 |
持信人 |
目的 |
主旨 |
钥节 |
灵训 |
罗马书 |
57(春) |
哥林多 |
非比(罗16:1) |
指出福音为神完备的救恩,是世人的需要 |
福音乃全地的需要 |
罗1:16-17 |
福音 |
哥林多前书 |
56(春) |
以弗所 |
教会代表团(林前16:17) |
以基督的福音矫正及教导教会的各类混乱 |
福音在教会问题上之应用 |
林前10:31 |
合一 |
哥林多后书 |
56(秋) |
腓立比 |
提多(林后8:6) |
重建使徒之权柄与释明传道人之职责 |
传道的职分 |
林后5:18 |
传道 |
加拉太书 |
49(秋) |
安提阿 |
不详 |
律法不可称义,因信才称义、得自由 |
因信称义 |
加2:16或加5:1 |
自由或因信称义 |
以弗所书 |
61(秋) |
罗马 |
推基古(弗6:21) |
指出教会在神计划中的地位与意义 |
教会为基督的身体 |
弗1:23 |
教会 |
腓立比书 |
62(春) |
罗马 |
以巴弗提(腓2:25) |
鼓励教会在任何境遇中以基督的福音(或福音的基督)为喜乐 |
基督为人生一切的满足 |
腓1:20 |
喜乐 |
歌罗西书 |
61(秋) |
罗马 |
推基古(西4:7) |
指出基督的福音乃神的真知识,非人间的遗传、世上的小学 |
福音为真理的道 |
西2:9 |
丰盛 |
帖撒罗尼迦前书 |
51(夏) |
哥林多 |
不详 |
指出主再来(被提)之福音为信徒最大之盼望 |
主的再来(教会被提) |
帖前4:1 |
被提 |
帖撒罗尼迦后书 |
51(仲夏) |
哥林多 |
不详 |
矫正有关主再来的误解及藉此安慰与纠正信徒之生活 |
主的再来(主的日子) |
帖后2:2 |
主的日子 |
|
年代 |
地点 |
持信人 |
目的 |
主旨 |
钥节 |
灵训 |
提摩太前书 |
62(秋) |
腓立比 |
不详 |
嘱咐提摩太为福音的缘故忠心事主,与善管主的教会 |
谨守自己与主的道(4:16) |
提前4:16或提前6:20 |
嘱咐 |
提摩太后书 |
67(秋) |
罗马 |
推基古(提后4:12) |
劝勉提摩太为福音的缘故竭力(2:15),尽忠(4:2),如作者般(4:7),成为真正的仆人(2:24) |
矢志传道 |
提后4:2 |
传道 |
提多书 |
64(夏) |
哥林多 |
西纳、亚波罗(多3:13) |
劝告提多在福音事工上坚守(1:9),等候有福的盼望(2:13)到临 |
坚守主道,努力劝化 |
多1:9 |
交托 |
腓利门书 |
61(秋) |
罗马 |
推基古(西4:7-9) |
请求腓利门在主里赦免及再接纳阿尼西母 |
主内的赦免 |
门17节 |
赦免 |
1严格算来,「路加福音」、「使徒行传」、「启示录」也是书信的体裁;换言之,新约中除了「马太福音」、「马可福音」、「约翰福音」外,全属书信风格。参A. R. Faussett“Epistle, ”Bible Encyclopedia, 1902, p. 210.
2穆格新着《新约导论》,道声出版社1964年出版第139页。
3D. Edmond Hiebert,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auline Epistles, Moody, 1973(8th), p. 14.
4W. G. Scroggie, The Unfolding Drama of Redemption, Zondervan, 1972, p. 12.
5增订J. S. Baxter, Explore The Book, pp. 63~64.
6年代选自H. W. Hoehner, Chronology of The Apostolic Age, unpublished Th. D. Dissertation, 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1965, revised1972, pp. 381~384.
保罗是教会史中最神奇的人物,拥有三种文化背景─浓厚渊博的犹太文化、活泼的希腊文化、属灵的基督徒文化;生在一个犹太人口稠密的大数城,而此城又是一个希腊城(徒22:3)。
保罗的父亲是法利赛人,他从小受严格的律法教育(腓3:5;罗9:3;11:1;徒23:6),并在当代最著名之拉比迦玛列门下受教(徒22:3)。他信主以后,这些丰富的背景使他成为一位有力的护教学者,更使他成为有史以来最罕有的神学家。保罗精湛的神学,与他成长过程时所受的影响有莫大的关系。
这位名门贵族出身的犹太人,早期在资深拉比迦玛列门下受教,他的犹太学问超越同辈,使他成为卓越不凡的一代神学宗师,其犹太背景的贡献巨大,兹从三方面讨论之。
保罗生于名门贵族(腓3:5),又是罗马公民(徒16:37;22:25-28),是法利赛人家中的书香子弟(徒23:6),家境不错[1]。他成长在耶路撒冷城(徒22:3上,「长在」原文anatethrammenos,意「父家中长大」),在迦玛列门下「受教」(22:3下,「受教」原文pepaideumenos,意「儿童教育」)。据犹太传统[2],犹太男孩在十五岁便可就读拉比学校[3]。这位迦玛列是当代最著名的拉比,是第一世纪七大拉比之冠,因他对律法之精通被誉为「律法之荣美」,犹太传统谓迦玛列逝世后,律法之荣美也消失[4]。能在迦玛列门下受教,是敬虔法利赛人梦寐以求的荣耀,保罗父母早将他托教于这位拉比,愿他成为杰出的律法师。而保罗本身又好学不倦,以致成绩超越同侪(加1:14);他又严谨遵守律法,就律法之义说,无可指摘(腓3:6)。保罗对律法有极深的认识,使他后来在解释律法之功用、目的及意义时,显出独到、精辟、准确的见解。
犹太人是一神教的民族(参罗3:30;加3:20),坚拒异教或偶像崇拜(参西2:8;林前10:14、21)或外邦人之不敬不虔的行为(参罗1:26),这一切皆源自他们对旧约圣言的尊崇,保罗也不例外。从保罗的书信中,他引用旧约共九十三次,摩西五经、王下、伯、诗、箴、赛、耶、结、何、珥、哈、玛等皆被他引用过[5],可见保罗的思想浸淫了旧约的精髓[6]。他对旧约有绝对的信靠,称之为「圣经」(罗1:2;15:4)、「神的圣言」(罗3:2)、神默示的话(提后3:16),或「律法与先知书」(罗3:21)、「律例」(西2:14)、「律法」(林前14:21,此言引自赛28:11-12)。无论在证明某要点上(如罗3:10-18),或作举例(如罗2:24)或作说明(如罗10:2-8),他皆以旧约为依据,并称旧约是为「现代人」写的,能带给人忍耐、安慰和盼望(参罗15:4),可见保罗对旧约有无上的尊敬。
此外,保罗亦精通犹太人的释经法(虽然他信主后修改此法)[7],亦即活用神的圣言,诸如将旧约的故事找出类表的属灵意义来(参加4:22-27),或活译旧约圣言(如加4:28-31),或作自问自答的对话(如罗3:1-9)[8]。因为他对旧约的纯熟,所以找到的一些旧约警告、预言亦适合于新约教会来应用(如罗9:25-26,即何1:10;2:23)。也因旧约多处的预言在新约时已应验,因此保罗对旧约应用自如。
综合徒22:3;加1:14;腓3:6所记载,保罗在归主前极热心事奉神。查「热心」一词,原文zelotes(中译奋锐党之「奋锐」),可指心态上的努力或宗教生活表现的狂热。在保罗的生命中,这股热心来自对律法的热爱与尊敬。他是位维护律法精义的拉比,举凡对律法不虔不敬的举动,便视如毒物、亵渎神,务将之除尽而后快。此般舍命维护「法纪」的精神,深植在犹太人爱国爱神与爱律法的民族命脉里。故K. Haacker分析得极正确,他说「热心」一词非指心理上的狂热,而是神学上的狂烈感情,这狂热心态与两约间之玛喀比家族及奋锐党的表现全无异样。如杀死与摩押女子行淫的以色列人领袖非尼哈(民25:6-8),正是这种狂热的表现,他的模式(prototype)成为后来玛喀比家族之马提亚的样式,故马提亚也拿起刀来,杀死那跪拜希腊神像的族人(参玛书上卷2:26、54;玛四卷18:12),而马提亚又成为奋锐党的模样。他们视此行为带给国家一种代赎的功效(atoning effect)(参民25:13),因他们是「替天行道」,代替神将异教徒正法,必带给国家兴旺促使弥赛亚国度早日实现[9]。因此保罗也秉承此种护守律法的大无畏精神,看见教会传一个死而复活的耶稣,立即抱着「除恶务尽」的心态,向教会进行大清算。
教会大遭逼迫的导火线在于司提反的证道事件(徒6:14),因他的信息被视为对圣殿、圣言大不敬(据犹太传统,犹太教有三大柱石:一是圣殿,二是圣言,三是义行)[10],当时这位从撒买派(shammai)受训的保罗愈听愈觉不妥[11],怒气填膺,觉得教会与律法水火不容,不能同时共存,遂赞成杀死司提反(徒7:60;26:10;申17:5-7)。事前他已听闻基督徒传讲「被钉死的耶稣」是复活的弥赛亚(如徒5:30;10:39;13:29;彼前2:24),此点对他来说是「大逆不道」,因为犹太教认为凡被挂在木头上的,皆是被咒诅的(参申21:23),故耶稣不可能是弥赛亚,而基督徒公开且光明正大地到处传讲耶稣是弥赛亚,对保罗来说是极侮辱、亵渎神之举[12],又从司提反口中亲耳听及,更是怒火中烧,遂展开一连串的「暴行」。
保罗所出生的大数城原是希腊城,在亚历山大大帝时代已是个知名城市,并为军事据点,向波斯国挑衅。在西流古朝代时,大数成为基利家省的省府。西流古大肆改革城中设备并推行希腊文化,使之成为一个颇有文风的省城,城中设有国立大学,在哲学家Athenodorus(主前74年-主后7年,奥古士督的受业专师),Nestor及Cicero(主前51年)的领导下,大数城成为斯多亚派的学术中心,并赢取了「小亚细亚的雅典」的雅号[13]。直至保罗时代,大数城拥有百多年的希腊文化。保罗的正规教育虽在耶路撒冷,但他亦是个通晓希腊文哲的犹太人,在他的著作中,足见他对希腊的词汇举例、文艺修辞、斯多亚的哲学辩证技巧等运用自如。一些新约书名的词汇,如「奥秘」、「灵」、「魂」、「肉体」、「良心」、「论断」、「救赎」、「称义」、「应许」、「台前」、「一台戏」、「智慧」、「知识」、「较力」、「奖赏」、「弃绝」、「冠冕」、「肢体」、「帐棚」、「血气」、「献上」、「夸口」、「用脚踢刺」等不赘,皆充斥希腊文化的语气。M. Hengel谓犹太史家约瑟夫是位精通两希(希伯来、希腊)语文的人物,而在新约时代,几乎所有拉比学生皆是「两希文化」娴熟的人[14]。保罗受希腊文化的影响着实不浅,在他的讲道里也有引用希腊哲人的思潮(如徒17:28引用Aratus之Phainomena的句语;林前15:33引用Menander),他也惯用七十士译本的旧约。
保罗是个严谨遵守律法的法利赛人(腓3:5-6),每一个法利赛人追求以遵守律法为称义的依归(称义即蒙神悦纳,参罗9:31上;10:3下)。但在追求律法的义这经历上,保罗所遇难题重重,因为他发现生命中有另一律左右他而不能成事,此一点在罗7:1-25有详细的论述。
据大部分学者的意见,罗7:1-6是保罗以基督徒的身分说话,这是没有根据的。罗7:7-25却引起不同的见解,归纳有二[15]:
1. 有说罗7:7-25是形容世人(信与不信包括在内),在罪的权势下痛苦挣扎的情况(如W. G. Kummel;P. Althaus;G. Bornkamm;R. Schnackenburg)。
2. 有说罗7:7-25是形容保罗自身的经历,但在细节上却分为两说。有说罗7:7-13是保罗信主前的经验,罗7:14-25却是信主后的经历(如Longenecker;Murray;Packer;Cranfield;Barrett;Nunn;鲍会园;冯荫坤);有说罗7:7-25全是保罗信主前的经验(如Davies;Gundry;Kummel;S. Kim;Moo)。
此外,从另一角度再省思本段的争论,按题材看来,罗7:7-13明显地表达律法的功用(律法惹动罪),罗7:14-24却指出人性的罪性(律法显出罪性)。这罪性在全人类中是个现实问题,即是「我在亚当里」的问题,不管他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这是个「人在亚当里」的实际经历,正如罗7:21的发现是全人类的发现,罗7:24的呼喊是人类的呼喊。惟一解决之法却在罗7:25里,这正是保罗加插此段的目的,这是一个「在基督里」的人才能发现的得胜诀窍。
保罗捧着大祭司的文书长途跋涉前往,由耶路撒冷至150哩外的大马色,欲逮捕躲藏在该城的信徒,途中突见异象,有大光向他照着,又有声音向他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徒9:4)「你用脚踢刺是难的」(徒26:14)。「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徒9:5;26:15)。
这三句「宣言」分别充斥着新约神学的含义:
1. 「你为什么逼迫我」
保罗逼迫的对象是信徒,但主竟将之作逼迫「我」,原来主视信徒与他确有同一身体的关系。这个同一身体正是「教会的观念」,是教会神学的核心要点,在保罗的书信中便清楚介绍,因为此言深入保罗的印象里。
2. 「你用脚踢刺是难的」有下列四种解释─
a. 「刺」指律法,表示保罗永不能抗拒律法的控诉(如罗7:9,代表人J. A. Findlay)。
b. 「刺」指基督教,表示保罗不能反对基督教、肆无忌惮地逼迫教会(如徒26:14-18,代表人C. H. Dodd)。
c. 「刺」指保罗的良心,表示他不能违背良心的控告(如听了司提反辩道后,他的良心给予他严苛的责备,代表人A. T. Robertson)。
d. 全句是当时流行的希腊俗语,意指不能抗拒神明(此处暗示保罗不能抵抗神的代表人R. N. Longenecker;W. G. Kummel;J. Munck等);此说近年来获得最大的支持。
3. 「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
耶稣的名声早已传遍巴勒斯坦(参太4:25),再且耶稣的死更是件惊天动地的大新闻。保罗没有理由不知道他的名字,只是认为耶稣是位偏激的人,如主前4年的丢大(徒5:36),或主后6年的犹大(徒5:37)。但司提反事件给他思想上极大的冲击,此外各地信徒为耶稣「从容就义」的大无畏精神,使他有不少的省思,故在大马色路上突见大光,他顿觉是神明显现,原来这位神明就是耶稣,所以在听觉、视觉上,保罗感觉到神的显现,他惊然俯伏下来,不知所措,向这位「主」询问「我当作什么」(徒22:10),正如在五旬节圣灵降临日,那些犹太人对彼得讲道的回应(徒2:37);又像之后在腓立比监牢内,狱卒向保罗所发生的问题(徒16:30)。在大马色城里,三天「不看不吃不喝」给予保罗仔细「重整」他的神学思想。
这三天是保罗生命中最重要的三天,因他决心放弃一切,奉献自己生命给主使用,表示对逼害教会的忏悔,如E. F. Harrison言:「保罗对主的降服,与众多他人之改变刚好相反,别人多是由内而外的改变,而保罗却是由外而内」[16]。这种重生的经验,保罗自称为「未到产期而生的人」(ektromati,意「早产」林前15:8),似乎他以此字表示自己归主的经过有点与众不同。三天后,他便从教会的逼害者转变成教会的辩护者,主的军队里多了一名精兵。
据罗11:13及加2:8所记,保罗被称为「外邦人的使徒」。「使徒」(apostolos,意「差遣」)本是用在十二使徒身上(如可6:30),强调有主的差遣使命,可是在新约时代,不少人也被称为「使徒」,如耶稣之弟雅各(加1:19),安多尼古及犹尼亚(罗16:7)、西拉(徒17:10;帖前2:6)、巴拿巴及保罗(徒14:4、14)。
保罗归主时,蒙主差派往外邦人中传福音(徒9:15;加1:15-16)。神特别拣选保罗,是为了使用他叫外邦人蒙恩,也藉他激励犹太人思考接受耶稣为弥赛亚(罗11:13-15)。在保罗的书信中,他极尊重使徒的职分,并视使徒的恩赐是新约教会成立的关键(弗2:20)。在列出教会职分时,他往往将使徒之职置于各恩赐职位之首(林前12:28;弗4:11)。据新约圣经所示,使徒之位分是由神的拣选、差遣及见证主之复活(徒1:22;林前9:1),这是个有权柄的位分,非常人所有。故当使徒们去世后,这职分也就不用保留(因已没有亲睹主复活的人了),因使徒的位分是为教会建立而有的。
据太10:40记,「凡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的人」,他们有权代表主做宣判(参太10:14;可6:11)。作主使徒的一项极重要的工作乃是「传道」(keryx,提前2:7;提后1:11),而神赐与他们能力行各样神迹奇事,这些异能称为使徒的「记号」(semeia,中译「凭据」,林后12:12;另参罗15:18;加3:5)。保罗对自己的使徒「权柄」(exousia,林后10:8;13:10)极为敏锐,他视这权柄是与真理传授(kerygma)有关的(参加2:11-17),而主是差遣者、是真理的化身,所以使徒的权柄源自主,而其职责是向主负责。
作为主的使徒,保罗明白他是神给予世人启示所使用的器皿,正如罗16:25-26所言:「惟有神能照我所传的福音和所讲的耶稣基督,并照永古隐藏不言的奥秘,坚固你们的心。这奥秘如今显明出来,而且按着永生神的命,藉众先知的书指示万国的民,使他们信服真道」。查「奥秘」一字在保罗笔下已成为「启示」或「福音」的同义词(参弗6:19)[17]。故此作为主的使徒,不管对自己同胞或对外邦人,保罗竭力劳苦,不以性命为念,务要完成从主所领受的,证明神恩惠的福音(徒20:24)。
[1]W. D. Davies, “The Apostolic Age and the life of Paul, ”Peakes Commentary of the Bible, ed. H. H. Rowley, M. Black, 1967, p. 873.
[3]Kim上引书35页。
[4]Mishnah Sotah9:15;W. J. Conybeare&J. S. Howson, TheLife&Epistles of Paul, Scribner, 1899, 1:57.
[5]E. E. Ellis, Paul's Use of the Old Testament, Baker, 1981, pp. 156~185列出这93节。
[6]H. A. A. Kent, St. Paul and Mystery Religions, London, 1913, pp. 154~60.
[7]E. E. Ellis上引书38页。
[8]详参上引书38~76页。
[9]W. R. Farmer, Maccabees, Zealots and Josephus, Doubleday, 1956, pp. 171~178, F. F. Bruce, New Testement History, Doubleday, 1972, pp. 88~89.
[11]J. Neusner, The Rabbinic Traditions About the PhariseesBefore70, 1971, pp. 341~376.
[12]F. F. Bruce上引书228页。
[13]E. M. Blaiklock, "Tarsus, "EPBE, V, Eerdmans, 1978, p. 602.
[14]Martin Hengel, Between Jesus and Paul, Fortress, 1983, p. 7。
[15]详研参马有藻着,《罗马人的福音─罗马书原文诠释》,华训,2001,182~193页。
[16]E. F. Harrison, Interpreting Acts, Zondervan, 1985, p. 148。
[17]G. E. Ladd, A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ment, Eerdmans, 1975, p. 383。
「林前」是一封很实际的书信,信中透露使徒时代在欧洲这间教会的属灵情况,这教会充斥各种问题:有人际关系的、信徒相处不和的、道德伦理的、宗教性的,也有教义性的。故有学者谓哥林多教会是一间污秽的教会(defiled)、分裂的教会(divided)、羞耻的教会(disgraced)1。此教会不单羞辱神,也使福音难以传开。
这情况使保罗痛心疾首,但他仍呼之为「神的教会」(林前1:2),又用超凡的爱心劝勉信徒「务要儆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稳,要作大丈夫,要刚强,凡所作的都要凭爱心而作」(林前16:13-14),保罗对他们的爱心无以复加。
哥林多城是希腊重镇之一,是古罗马帝国的第四大城市,又是亚该亚省的都会。此城是东西方商贸必经之路,称「希腊的大桥」。因此在商业及文化方面极其兴盛,但在道德方面却颓废败坏,有说「哥林多妇女」及「哥林多筵席」是不道德的代名词,又说「哥林多化」乃形容人的私生活相当糜烂。
W. Wiersbe谓当保罗在哥林多城写到罗1:18-32人的罪行时,他的内心不期然便想到这城市的情况2。城里又有爱神(Venus即希腊名Aphrodite)庙、太阳神(Apollo)庙,及二十多种埃及神秘宗教的偶像崇拜,整个城市被偶像崇拜所包围,使教会的信徒大受影响。
哥林多教会是保罗在第二次旅行布道时建立的。那时他被迫离开了马其顿,在雅典小住后,只身来到哥林多,在这里遇见一对爱主夫妇亚居拉、百基拉。他们同以织帐棚为业,并努力在城中传福音,共一年半之久(徒18:11)。
在哥林多工作时,不久西拉与提摩太从庇哩亚前来协助保罗,使福音工作在城里得以展开,他常在会堂里传神的道,可惜犹太人不肯接受,于是他转向外邦人,并以「进犹太教者」犹士都之家为大本营(徒18:7),不久管会堂的基利司布也信了主(徒18:8;参林前1:14-16)。虽然工作辛苦,但主在异象中坚固保罗(徒18:9),使他的信心不至动摇。
可是反对他的犹太人仍然紧追不舍,当迦流上任作方伯时(主后51年),他们起攻击保罗,但迦流认为这是犹太人的宗教纷争,不便插手。此事件过后不久,保罗带亚居拉夫妇往以弗所去,将他们留在以弗所照顾当地的工作,自己则径回耶路撒冷及安提阿去(徒18:18-22)。
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时,以弗所为其宣教大本营,并在那里住了三年之久。当时他可能再次造访哥林多(参林后13:1),待回到以弗所后,曾写过一封信,严责哥林多教会的淫乱事件(参林前5:9),此信已失传。教会派司提反等人向保罗请教如何处理教会的一些问题(林前7:1;16:17),于是保罗书就「林前」,交由此哥林多代表团带回去,时约主后56年。
「林前」主要是为责备、回答问题及劝勉而写成的,内容主题层次鲜明,易于掌握,简纲如右:
一、引言(林前林前1:1-9)
A. 问安1:1-3
B. 感恩1:4-9
二、教会性的问题(林前1:10-10:33)
A. 教会的分争(林前1:10-4:21)
1. 分争的原因(林前1:10-17)
2. 反分争的原因(林前1:18-4:21)
B. 教会的混乱(林前5-10)
1. 乱伦的问题(林前5)
2. 争讼的问题(林前6:1-11)
3. 淫乱的问题(林前6:12-20)
4. 婚娶的问题(林前7)
5. 祭物的问题(林前8-10)
三、教义的问题(林前11-15)
A. 聚会的问题(林前11)
1. 蒙头的问题(林前11:2-16)
2. 主餐的问题(林前11:17-34)
B. 恩赐的问题(林前12-14)
1. 基本的认识(林前12)
2. 实际的劝勉(林前13-14)
C. 复活的问题(林前15)
1. 基督的复活(林前15:1-19)
2. 基督徒的复活(林前15:20-58)
四、结语(林前16)
A. 捐献之事(林前16:1-4)
B. 个人计划(林前16:5-12)
C. 劝勉问安(林前16:13-24)
作者从三方面介绍他的属灵身分:
a. 他是蒙召的人,蒙主呼召作主工的人。
b. 他是奉神旨意蒙召的人,非自己的拣选,全是神的主权。
c. 他的蒙召为要作耶稣基督的使徒,非做别的事,只是作主的使徒。
作者当时有同工所提尼,此人本是哥林多管会堂的(参徒18:17),信主后,从哥林多搬至以弗所,与保罗同心事主。Godet谓所提尼可能是保罗的秘书。
接着作者指出读者之双重地位:地理方面——在哥林多;属灵方面——在基督耶稣里。他们是属神的教会,虽然教会的问题不少,但仍是主基督用其宝血买赎回来的。
在属灵方面,读者亦有三重身分:
a. 成圣的,有被主分别出来的地位。
b. 蒙召的,有被主呼召出来的。
c. 作圣徒的,有被主分别出来的生活。
问候哥林多信徒的同时,作者也愿那一带的信徒(甚至包括其它地方的)都得着从天上而来的恩惠与平安。
作者从三方面为读者献上感谢:
a. 为他们从主而来丰富的恩赐(林前1:4-7)。尤指在口才(logo)及知识(gnosei)(口才、知识皆可解释为「神的道」)。
b. 为他们蒙主坚固到底,直至主再来时皆无可指摘(林前1:8)。
坚固(bebaiosei)乃法律词汇,是交易上的「保证」。
此处意说神与基督签了合约,保证信徒的救恩不会失落(参罗8:33)。「指摘」(anegkletous)亦是法律词汇,指宣召出庭;现因基督的缘故,不用再出庭受审3。
c. 为他们与主一同得分(林前1:9)。
「分」(koinonian)指亲密的关系,信徒能与荣耀并崇高之主同在,是莫大的恩典。
从另一角度看,保罗的感谢包括三方面:
(1)为过去的恩典(「赐」字是aorist)(林前1:4)。
(2)为现在的恩典(「凡事富足」,「没有一样不及人」)(林前1:5、7)。
(3)为将来的恩典(「必坚固你们」,「神是信实」)(林前1:8、9)。
保罗从四方面来劝告教会:
a. 说一样的话,异口同声。
b. 不可分党,「分党」(schismata意「撕裂」;太9:16同字意「撕裂」,中译「带坏」)。
c. 一心一意,人多心不多,同心合意。
d. 彼此相合,截长补短,相辅相成(「相合」katertismenoi,意「修补」;太4:21同字译「补网」;加6:1译「挽回」)。
在革来(女性字)之家,保罗获知有关教会「分争」(erides,意「攻击」)的事。教会里有四个党派:
a. 保罗是知识派。
b. 亚波罗是口才派。
c. 矶法是行动派。
d. 基督是清高派。
每派的门徒偏爱各自的带领,以致在教会里互相排斥、攻击(林前1:11-12)。
随即保罗以三个问题指出(林前1:13):基督不是分开的,保罗也没为他们上十架,他们的洗礼也非奉保罗之名。
言外之意,他们的分争确实是无谓的。保罗又说,他主要的工作乃是传福音,非高举某人的口才或知识(林前1:17)。
保罗指出,哥林多教会的分争有三个起因:
教会间的分门结党原是高举人的智慧,而非神的智慧,这是一种变相及误解福音的本质。同时保罗解释福音的本质是:
(1)福音是神拯救的大能(林前1:18-2:5)
在此大段里,保罗分三点解释:
(a)福音的中心是基督(林前1:18-25)
(i)福音对相信的人是神拯救大能的彰显(林前1:18、24),是神拯救智慧的彰显(林前1:21下、24)。
(ii)但对不信的人却是愚拙的道理(林前1:21上),是犹太人的绊脚石(林前1:23上),是外邦人的愚拙(林前1:23下)。
因他们寻求超凡的神迹,或高举人的智慧,于是轻看十字架的道理,而耶稣基督正是神拯救大能的彰显(林前1:24上);是神拯救智慧的彰显(林前1:24下)。
(b)信徒是神拣选的人(林前1:26-31)
虽然教会的成员多来自低下阶层(林前1:26),但神仍然拣选他们,使那些比他们更尊贵的不能自夸(林前1:29)。又使基督成为他们的智慧(得救的智慧,参提后3:15)、公义(因信称义,参罗4:25)、圣洁(基督的洗净与成圣,参林前6:11)、救赎(基督的救赎,参罗3:24),这四点正是耶稣基督为信徒成就的。这是信徒得殊荣的身分与地位,故不应彼此敌对。
(c)福音是保罗事奉的重点(林前2:1-5)
福音是保罗事奉的重点,他在哥林多城创立教会时,他的内心一是谦和(没用高言大智),二是战兢(恐防言语过重),三是倚靠圣灵的大能(「圣灵和大能」的「和」字可作「就是」解)。高举基督并祂的十架,使哥林多信徒相信(林前2:5)不是靠人的智慧,而是因神的大能之故。
(2)福音是神拯救的智慧(林前2:6-3:4)
此处,保罗再从另一角度解释福音的性质,原来福音是神智慧的彰显。这智慧的特色有五:
(a)不是世人的(林前2:6),也不是他们所能明白的(林前2:7、8)。「完全的人」指「得救恩的人」(「完全」是指救恩,如来6:1;10:14,非生命的成熟4)。十字架证明世人没有神的智慧(林前2:8)。
(b)是有关神的奥秘,不是人能想出来的(林前2:7、9)。
(c)这智慧只有神的灵才能参透,是祂向我们启示出来的(林前2:10-11)。「人里头的灵」指人本来的灵,非指圣灵。
(d)信徒因有圣灵便能明白神的智慧(林前2:12-16)。「世上的灵」指邪灵,如魔鬼。圣灵第一项工作是启示,藉此信徒才能明白神深奥的事(指福音)(林前2:10);圣灵第二项工作乃是默示,使信徒能明白神的智慧(林前2:12、13);圣灵第三项工作是光照,使信徒能看透万事(林前2:14-16)。
「属血气」在此意指不信的人。
「属灵人」则指有圣灵、信神的人。
「基督的心」本指基督的心肠,但此处可指基督对神之启示的领悟,信徒亦能分享5。
(e)但神的智慧在「属肉体的人」(sarkinoi,指幼稚的信徒)仍不能明白,因而产生嫉妒分争的事,以致他们的分争如世人一样(林前3:1-5)。
哥林多教会分争的第二个原因,乃是他们误会了神之工作的性质。保罗在此用了四幅图画描绘真正事奉的本质是如何,藉此引导读者切勿分歧:
(1)第一幅图画:事奉者如农夫(林前3:5-9)
(a)事奉如撒种,撒种人只是执事、仆人,非主人(林前3:5)。
(b)事奉的果效不在乎人的恩赐,只在乎那叫道种生长的神(林前3:6-8)。
(c)事奉只是与神同工(林前3:9)。
(2)第二幅图画:事奉者如工头(林前3:10-15)
(a)事奉如建造,有人立根基,有人在上搭建(林前3:10上)。
(b)只是事奉要分清有没有永恒的价值(林前3:10下-12)。
(c)一切事奉将要经历火的试炼,以鉴真伪(林前3:13-15)。
(3)第三幅图画:事奉者如建造神的殿(林前3:16-23)
(a)信徒的生命如圣殿般,有圣灵内住,不可随意毁坏(林前3:16-17)(有说用草木禾秸的建造便如同毁坏神的殿)6。
(b)信徒的生命当慎思何是真正的智慧(林前3:18-20),千万不要高举人(林前3:21-23)。既然万有都是属信徒的(林前3:21),信徒的生命已是丰富的生命,何必高举某人。
J. F. MacArthur谓若我们在四方面的评价是正确的,那就不会产生分争了7:
(a)对自己有真实的评价(林前3:18-20)(人不可自欺)。
(b)对别人有真实的评价(林前3:21-22上)(不可拿人夸口)。
(c)对自己所拥有的,有真实的评价(林前3:22下)(世界、生死、现今、将来全是你们的)。
(d)对拥有我们的主,有真实的评价(林前3:23)(你们是属基督的)。
(4)第四幅图画:事奉者如管家(林前4:1-5)
(a)信徒只是神家的管家,所求于管家的是忠心(林前4:1-2)。
(b)作为神的管家会经历不同的论断,人的论断是小事,在末日神的论断才真是值得谨慎与留意的(林前4:3-5)。
哥林多教会对事奉有不少错误的心态,以致他们分门结党行事。因此保罗要读者在四方面切记:
(1)切勿高举个人(林前4:6)。保罗以上文的画像(即「这些事」,如农夫、工头、管家),「转比」(meteschematisa,意「运用」、「转用」,中文的「转比」本是化学词汇,将某样元素转成另一样子)自己及亚波罗,要读者留心他们的见证。对教会领袖尊敬是适当的,但不要超过神的准则。此处未说圣经出处,只笼统说「顺服领袖是应该的,只是不要太过分」8,免得「顾此失彼」(林前4:6)。
(2)千万不要自满。因各人的领受皆不同,故别轻看他人(林前4:7-8)(第8节是反语词,有讥讽的含意。)
(3)事奉神者就好像死囚般,如在古罗马的斗兽场内为生命搏斗,只是为了给帝王观赏,没有可夸口之处(林前4:9,参林后2:14)。
(4)事奉神者常被人视为世界的污秽、万物中的渣滓(林前4:13下)。如保罗的经历(林前4:10-13上),依世人眼光来看他是愚拙、软弱、被人藐视,但却能带给他人聪明、强壮,并有荣耀,这是值得的。
在劝勉勿分争结党结束时,保罗以自己与哥林多信徒属灵的父子亲密关系为基础(林前4:14-15),在两方面力劝读者:
a. 效法保罗的事奉生命(林前4:16-17)。这是个诚恳的吩咐,非自大的表现。
b. 预告不久再回哥林多(林前4:18-21)。届时是否需执行使徒的权能,端视哥林多信徒如何改变自己了。
哥林多教会第二项问题乃属道德与伦理方面,一是有关淫乱、乱伦的,一是有关诉讼、告状的;前者是涉及圣洁生活方面,后者涉及兄弟相爱方面。
a. 有人与其继母同居,此事于律法绝对不容(参利18:6-8;20:21;申22:30),其严重性就连外邦人亦无有(夸饰言词)(林前5:1)。从本段的「赶出去」(林前5:2)、「交给撒但」(林前5:5)、「把旧酵除净」(林前5:7)、「赶出去」(林前5:13)等动词的运用,可见此事非同小可。
这是教会中第一个罪行。
※女人不在受责之内,显然她不是信徒。
※罗马史家Cicero曾说:继母与子交合是社会里最不能容忍的罪行。
b. 但教会并不因此哀痛,反自傲其「宽宏」的态度,更未将淫乱者赶离教会。这是教会中之双重罪行(林前5:2)。
(1)责备(林前5:3-5)。
虽保罗肉身不在,心却已对这事下了判断,吩咐(奉主名)教会要将淫乱者「交给撒但」,后果是他的肉体会急速灭亡(参11:30),但永生却不会失落。
(a)「交给撒但」本意乃将他交回给撒但的权势内,此处即将信徒赶出教会之意,不容许他留在教会影响其它人。
(b)圣经共记有五类人士是「被逐人士」,不许他们与教会其它信徒来往:
(i)不愿和谐的人(太18:15-17)。
(ii)犯淫乱不悔改的人(林前5:9-11)。
(iii)接受异端的人(提前1:18-20;提后2:17-18)。
(iv)分门结党的人(多3:10-11)。
(v)不肯工作的人(帖后3:6-12)。
(2)举例(林前5:6-8)。
如一点面酵可使全团发起来,所以除去淫乱的人,是为全教会的益处而行的(林前5:6-7上)。教会的聚会是纪念主基督的死,祂的死回应守逾越节所用的无酵饼;故此信徒务要诚实地用「真正的无酵饼」彼此交接(林前5:7下-8)。
(1)先前的信件(林前5:9-10)。前信曾禁止他们与淫乱之人「相交」(sunanamignumi,意「混在一起」),这非说不许他们与教外之犯罪的人来往,而是提醒教会的人,务要小心不要受他们的影响。
※「先前的信」是指「哥林多前书」之前所写的信,今已失传。
※此处保罗不是推行信徒「孤立自己」(isolation)的避世主义,而是倡导生活上的分别为圣(separation)(参约17:15、18)。
(2)现今的信件(林前5:11-13)。现今再强调先前的吩咐,不要与假弟兄交往,因为教会外的人自有神审判他们,而教会内的人则由有权的信徒去执行审判。
哥林多教会在市区内逐渐失去它该有的见证能力,不少人不仅知道教会的淫乱风气,也知道教会的各种争执,有些争执还要对簿公堂,由不信神的法官作判断。这是有关基督徒的生活伦理问题。对此,保罗心痛异常,于是给予他们两方面的劝言:
保罗的责备分三点:
此点连不信耶稣的犹太人也不敢为之,他们总将争执之事交由会堂负责人决定。
「世界」是指将来的世界,连天使也在被审判的范围内(林前6:2-3)。因此,何必将今生的争执交由教会轻看的教外法官审判(林前6:4)?
※信徒审判天使的经文仅于此出现,可能是因信徒与基督一同作王之故。
※6:4的解释有数种:
(1)将整句作讽刺之言,意说「若有今生需审判的事,可问教会中被人轻看的信徒,比交由外邦法官审判还好」。
(2)另将之作问句,如中译,「轻看的人」指信徒。
(3)笔者之解释,「轻看的人」指外邦法官。
因他们有审判天使的特权,可见他们有足够智慧处理彼此间的分争(林前6:5),但他们竟然告到不信者的法庭里,实为大错(林前6:6-7上)。为何不愿吃亏,使见证不致失落?更何况彼此都是信徒(林前6:7下-8)。
※「大错」(hettema)可意「错误」或「惨败」,后者指案件尚未传到法庭,却已判定下来了。
※「欺压」(adikeisthe)是指普通不公平的待遇,而「吃亏」(apostereisthe)多指有关财产方面的亏负。
本段表面似与上文无关,但保罗却将「欺压人的人」与「不义的人」(akikoi,与「欺压」字同字根)视为同等人,遂向他们发出警告。
保罗列举十种不义的人,前五种与个人道德生活有关,后五种与侵犯他人有关,他们在天国里是没有分的。
就是那些蒙神的灵洗净、成圣、称义的人。
※洗净、成圣、称义三动词之前皆有强劲的「但」(alla)字,可见这是保罗特别强调的。
哥林多教会的「开明」与「容忍」,让不合伦理与不道德的事在教会内出现,可见他们误解了信徒在基督里的自由,故保罗再加矫正。
关于基督徒对各样事物处理的神学立场,保罗给予两个约束的准则。
a. 益处的原则。凡事虽可行,但能否产生益处?是一个顾念别人的原则。
b. 辖制的原则。凡事虽可行,但到底谁才是那些事的主人?
a. 食物为例正如食物是为满足肉身生命的需要而有,可是食物与生命至终都不是长久的,终会废弃(林前6:13上)。
b. 身子为例身子非为淫乱而存在,而是为荣耀神而存在(林前6:13下)。
至于信徒的身子,保罗从三方面来说明:
(1)是将来复活的(林前6:14)。
(2)是基督身体的一部分,故不能行淫秽(林前6:15-16)。
(3)信徒的身子是与主联合,成为一灵(林前6:17)。信徒的生命与主是分不开的,因此怎能使身子污秽呢?※「成为一灵」之意,是指信徒与主联合起来,全是出于一个圣灵的工作;如G. Fee说,人的灵与主的灵成为一灵9。
就此,保罗劝勉信徒要逃避淫行,谓勿「食物为肚腹,淫乱为身子」,并解释行淫是:
与自己的生命有关。
如同亵渎圣殿一般,因为信徒的身子是圣灵的居所,是神用重价买赎回来的。
※6:18是一个对比,其它的罪是外面(ektos)而为的(中译「身子之外」),只有行淫是与别人的身子联合成一体的。但因信徒的身体是蒙神买赎回来的,而且是洁净的,故切莫得罪神。
上文(1-6章)所讨论的教会问题,消息来源多来自革来氏家。但从第七章开始,保罗所讨论的问题是出自教会给他的信件,可能是托司提反、福徒拿都、亚该古三人带来的林前(林前16:17),故此保罗统统用「论到」(peride)一词,逐一为他们解答。这些「论到」共分五个题目:婚姻的事(林前7:1、25)、吃祭偶像之物的事(林前8:1)、属灵恩赐的事(林前12:1)、复活的事(林前15:1),以及捐献的事(林前16:1)。
有关婚姻方面的事,保罗对不同的人士,给予不同的忠告。
本章前七节乃对所有人的忠告。而其它的忠告分别是对没有嫁娶的(林前7:8-9)、已婚的(林前7:10-24)、未婚的(林前7:25-35)、未婚者的父母(林前7:36-38)及准备再婚的人(林前7:39-40)。
保罗对所有人士的忠言可分为三个重点:
显然哥林多人有个传言,认为不结婚比结婚为佳(林前7:1,「男不近女倒好」),保罗却谓「但为避免淫乱之故,男女还是结婚的好」。
※7:1的「我说」(中译)是补字,该删去,免生误解。
夫妻不可彼此亏负,因身子如同是对方的产业,对方有权关注。但为专心祷告之故,暂时分房亦可。
※7:6是指上文7:2-5所言。
虽然保罗劝读者像他一样独身(参7:1的「男不近女倒好」,另参7:26的「守素安常」,7:32的「没有娶妻」,7:40的「守节」等句皆指独身的人)。
a. 「没有嫁娶」(agamos)和「寡妇」与下文的「童身」(林前7:25)、「没有娶妻」(林前7:32)不同。后者是「处子之身」的人;前者(没有嫁娶)是指曾结过婚但现在是独身的人10(林前7:8上)。
b. 保罗劝告他们若可能,则守独身(林前7:8下),但为防止淫乱,嫁娶是可行的(林前7:9)。
※7:8的「像我」一词表示保罗以前是结过婚的11。
在教会中有人传出:人信主后,对以前的生活要改变,包括夫妻关系。这也是外邦人批评教会之处,说教会分裂婚姻关系12。保罗在此有数项劝言:
(1)保罗以「主不准离婚」为吩咐的基础,要妻子不可离开丈夫,离开后也不许再嫁;同样也应用在丈夫身上(林前7:10-11上)。
(2)若有离弃,保罗不赞成再婚,只劝告务求和好(林前7:11下)。
※本段是对信徒而言;而7:12-16是婚姻中有一人是不信的。
※保罗不是讨论「为淫乱之故」而离弃的人(参太5:31-32)。他是说,非因淫乱之故而离弃者;在神面前那婚约仍生效,故应该设法和好。
(a)夫妻中有一人信了主,但那不信的配偶不知如何面对信主之人的新生活,因此在家庭中产生问题。保罗劝告,若那一个不信主的人不欲分离,不信者因信的配偶而成了圣洁。「圣洁」是指生活上受影响、感染,非指救恩(林前7:12-14上)。
(b)若夫妇中有不信的一方离开家庭,儿女便「不洁净」(指受离开这事的影响);但如今(指没有离开)他们也成为圣洁的了(指生活上受影响、感染)(林前7:14下)。
(a)不信者若要离去,由他吧,不必拘束,因为神设立婚姻之目的,原是叫夫妻和睦相处。
(b)不信者的不离去,并不能保证可以挽回这婚姻,只好由他离去(林前7:16)。
上文保罗给予不如意婚姻者的忠告,这些忠告乃是根据一个原则而行的,即守住各人身分(共二次指出,7:20、24)。
照主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
※「分给各人的」是指生命的遭遇(如NIV的译文),这遭遇自有神的主权及看顾在其中,这是神恩典的呼召(指救恩)。
(a)第一个举例:有割礼与没割礼(林前7:18-20)
犹太人(割礼)得救后(蒙召)就不用变成外邦人(废割礼);外邦人(未受割礼)得救后也不用变犹太人(受割礼)(林前7:18)。因此犹太人、外邦人不分彼此(算不得什么),人人要守神的诫命(林前7:19)。
所以各人得救时(蒙召)是怎样人,就守住这身分,不用改变(林前7:20)。
※此例含义:人信了主,不用改变婚姻光景,不要废除婚约,不要离开配偶,因婚姻是永恒的。
(b)第二个举例:奴仆与自由人(林前7:21-24)
奴仆得救后(蒙召),甚至蒙主人给予自由,不再作奴仆后(林前7:21),他仍是奴仆,是基督的奴仆,是基督用重价买赎回来的奴仆(林前7:22-23)。所以信主前是什么身分,信主后的身分仍没有改变(林前7:24)。
※此例含义:信主的经验不会改变一个人的社会身分或家庭身分;人要离弃的是罪行,非婚姻关系。
在论及不婚娶的人,即「童身」者(parthenon,意「童女」,参太1:23),「童女」是本段的对象,不过在给予意见时,保罗亦将其它未婚者放进去。保罗谓关于此事,他没有从主直接留下的话可用,他只将自己的「意见」(gnomen,意「知识」)表明(林前7:25)。接着他便列出六个理由,谓守「童身」尤胜结婚的人:
「艰难」(anagken,意「困苦」、「悲伤」、「暴行」)鉴于当时的历史及政治形势,甚多信徒受到逼迫,故保罗认为「守素安常」(houtoseinai,意「仍旧一样」)更好(林前7:26)。若有妻室的,不要分离,没有的,最好不要(林前7:27)。
「苦难」(thlipsis意「在压力下」)保罗谓若有婚嫁的事,这不是犯罪(林前7:28上),只是他盼望读者中有人免受这「苦难」(林前7:28下)。「苦难」在此节非指外面的政治因素,而是指婚姻,因婚姻若使两人活在压力之下,并且加上那时的环境恶劣,会使婚姻更加困难。
※本节的「苦难」有两个解释:
(1)指主再来世界上的苦难,初期教会期待在他们的时代,主再临地上。因此保罗劝勉信徒若未婚的,就不要有婚姻生活较好。
(2)指婚姻本身,如上文的解释。
保罗谓人生短暂(时候减少),生命结束后,婚姻也解散(林前7:29),其它如买卖、哀哭、世物,也告无有。
世界的样子(skema,意「样式」、「模式」)全要过去(林前7:30-31)。
※7:29的「时候减少」一言有数个解释:
(1)指主再来之日逼近。
(2)逼迫日子接近13。
(3)生命短暂14。
守独身的好处是能自由地为主工作(林前7:32),灵魂体都可分别出来(圣洁),专心为神做工(林前7:34)。而结了婚的,总会为家事挂虑(林前7:33-34)。保罗谓他的忠言不是为牢笼(brochon,意「禁止」、「约束」)他们,乃是要他们能更专心、殷勤服事主(林前7:35)。
古时儿女终身大事多由家主(父亲)作主。哥林多教会有些父亲在女儿年幼时已把她们奉献给神,终身不嫁;但当她们到达出嫁年龄,甚至有了对象或私下想成亲(事又当行),问题来到,怎么办?保罗建议若有女儿欲出嫁,当由她们(林前7:36);但若为父的坚决保持奉献女儿给神的诺言,这样把女儿留下不出嫁是更好的(林前7:37-38)。保罗的劝言不是对或不对的问题,是好或更好的问题(参7:38)。
※7:36的「人」(tis,意「任何人」)及「女儿」(parthenon)是谁,学者意见有三:
(1)他们是男女两人,共同有「属灵婚约」,他们却没结婚或同房,目的是专心事奉主15。
(2)他们是订了婚的男女,因对婚姻有异议,不知如何是好(如TEV;RSV;NIV;Goodspeed;C. K. Barrett)。
(3)他们是父女,如上文解释(如中译;NASB;JB;KJV;Weymouth;ICC;L. Morris;Lenski)。
婚姻是永恒的,但永恒之意是指夫妇两人同在的时候,若有一方死去,婚约便告失效。若妇人之夫过世,妇人可再婚,却要以「在主里面的」为对象(林前7:39)。再婚虽好,保罗谓能「守节」(houtosmeine,意「仍旧一样」)是更有福的(林前7:40上)。对此劝言,保罗觉察这是圣灵之言(「感动」字原文没有,中译本该加点,以示补字)。
哥林多城是个偶像林立的城市,善男信女携带祭物献给他们的神。这些祭物分三份:一份在祭坛上焚烧,一份给祭司作「服务费」,一份献者自己留用。祭司接获祭物甚丰,他们拿去市场变卖,这些祭物比普通的肉类便宜。
有些信徒在市场时遇见难题,不知购买与否。有些信徒被请赴宴,席间有拜祭过偶像之物,不知是否可进食。就此他们请教保罗应如何处理。
保罗先以基督徒在主里的自由作答,然后表述自己身为传道人的权利,结束时给予读者一些语重心长的劝言。
保罗论对偶像之事,哥林多信徒都有知识,只是爱心不够。在三方面,他指出知识的缺乏。
a. 知识不及爱心,知识使人骄傲,爱心却能「造就」(oikodomei意「家的建造」)人(林前8:1)。
b. 知识是有极限的、不完全的(林前8:2)。
c. 真爱是神所赏识的(林前8:3)。
哥林多信徒对真神与偶像有正确的知识:
a. 世上是没有其它神的(林前8:4上)。偶像(eidolon)代表假神,是不存在的(「没有」ouden,意「不存在」),所以奉献祭物给它是无意义的(参诗115:4-7)。
b. 真神只有一位(林前8:4下-6上)。虽有人谓天地遍满神,但他们非真神。
c. 真主是耶稣基督(林前8:6下)。耶稣基督是造物主。
保罗在两方面指出:
a. 虽然真神只有一位,偶像是虚无的,却不是人人都知道,尤其是那些刚从异教转向基督的人,他们拜惯了偶像,吃惯了祭偶像之物。所以他们仍以为那种食物是有邪灵附上的,故在吃的时候,心中以为被食物污秽了(林前8:7)。
b. 食物不能使人被神「看中」(paristesin,意「在面前站立」),在神面前,吃与不吃,均是无碍的(林前8:8)。
至此保罗归列出两点来劝告读者:
a. 虽然吃与不吃在神面前无碍,但人仍要谨慎,切莫因吃的自由成了他人的绊脚石(林前8:9)。例如信心坚强的(有知识)信徒,在偶像庙里吃筵席(偶像庙极大,拜偶像者常借用其大厅设宴,参10:27),他未觉得不妥;但被信心软弱的人看见,这等人视吃偶像之物无碍,便回到未信主前的生活习惯了(林前8:10)。所以那信心坚固的人,便成了信心软弱者的绊脚石,「使他沉沦」(apollutai在约3:16译「灭亡」)(林前8:11),这是变相的得罪基督(林前8:12)。
b. 所以宁可放弃吃拜祭食物的自由,也不要使他人跌倒(林前8:13)。
上文述及基督徒的自由,在顾及别人的益处时宁可放弃;现作者提出他身为使徒也有自由,同样在别人益处下,他也愿意放弃。他在三方面表示:
a. 保罗自称有传福音使者的自由,因他是使徒(林前9:1上)。
从两方面,证明他是使徒:
(1)他亲眼见过主(林前9:1中)。
(2)哥林多信徒可作证(林前9:1下-2)。
b. 对「盘问」(anakrinousin,是法律词汇,意「查审」)他是否有使徒的权柄(林前9:3),他如此辩证自己的身分。
(1)他有权要求教会支持他的生活(因他是使徒)(林前9:4)。
(2)他有权带妻室往各处传道作主工,期待教会(不一定是哥林多教会)供应他生活所需(林前9:5-6)(在9:6里,他指出他有权到外面工作以维生,却放弃那自由,为了更专心作主工)。
保罗续指出,他如受众教会的奉养是合理的,故在四方面解释:
a. 用例子说明:做工得工价是应该的(林前9:7)保罗以三例说明此道理:兵士、农夫、牧人,这三人全是「雇工」,他们拿薪酬是应当的。
b. 用律法证明:做工得工价是神的律法(林前9:8-12)神的律法(申25:4)也支持做工得工价是应当的(林前9:8-10),属灵工作也是一样的原则(林前9:11)。
c. 用传统引述:作圣工得工价有传统的支持(林前9:12-13)哥林多教会支持教会工人(如彼得、亚波罗),因此保罗认为他亦有权领受;只是为基督福音之故,保罗「容忍」不领受,免被人误会他是为利传道(林前9:12)。正如作圣工的祭司,不用自己找工作谋生,而是领受百姓的奉养(林前9:13;参民18:8-24)。
d. 用主的命定:做工得工价是主的吩咐(林前9:14)主也「命定」(dietazen意「吩咐」、「命令」、「任命」)福音工人也需靠别人奉养(参太10:10;路10:7)。
保罗在两方面表明立场,他不使用使徒的权柄叫人在经济上支持他。
(1)传福音是他的责任,没有可夸之处(林前9:15-17)。
(2)福音是免费的,传福音者亦免费传之(林前9:18)。
保罗在两方面说明,他不使用权柄乃为叫多人信主(「为要」及「总要」是本段钥节)。
(1)靠调整自己的事奉方式(林前9:19-23)。他为福音的缘故,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林前9:19)(「为要」一字在本段共享了五次)。为此,他调整自己的行事为人;活得像守律法的人,或活得像外邦人,或活得像对神真理认识不多的人(软弱人)(林前9:20-22上),旨在「总要救些人」,使多人与他一样同得福音的好处(林前9:22下-23)。
(2)靠攻克己身使人得福音好处(林前9:24-27)。为使他人得福音的好处,保罗以赛跑、角力、斗拳为喻,指出世人为奖赏而节制自己(林前9:24-25),而他自己却「攻克己身」(hupopiazo,意「攻击眼部之下」),使肉身变成他的奴仆(「叫身服我」原文doulagogo,意「为奴」,参9:19的同字译「作仆人」),免得如参赛者因锻炼不够,而被迫放弃参加角逐各种竞技(林前9:26-27)。
※希腊人喜各类竞赛运动,他们有两大竞技节日,一是奥林匹克竞技节,一是伊士密(Isthmian)竞技节(哥林多城处在希腊南部,四里半宽的伊士密地峡之左端,右端是坚革哩城)。奥林匹克竞技赛每四年一次,伊士密赛则两年一次。参加伊士密竞技者需历时十月的严格训练,最后一月的训练在哥林多城完成。
※9:27的「弃绝」(adokimos,意「不合格」),非指救恩(如C. Hodge),而是指服事或赏赐(如L. Morris)。
想到信徒虽有自由,但甚易滥用,保罗随即想到以色列选民滥用自由的历史,遂引以为鉴,期待读者谨慎防范(林前10:1的首字gar意「因为」,将本段与上文连接起来)。
a. 以色列民本在埃及为奴,但神领他们出埃及,过红海,在日间以云柱,夜间以火柱(出13:21)引领他们安全离开(林前10:1),使他们过自由的生活。
b. 他们在「云里海里」的经历上,与摩西的带领全然认同(受洗归摩西)(林前10:2)。在路上他们领受神在物质上的供应及带领(「灵粮」、「灵水」、「灵磐石」指神的供应及领导)(林前10:3-4)。
※10:4的「随着他们」(akolouthouses,意「陪伴着」)有两种解说:
(1)非指有磐石随着他们行走(如犹太传说),而是指基督这磐石在他们出埃及的整个经历上有所参与、带领及祝福(参来11:26说「摩西为基督受凌辱」一言,亦指基督在以色列民出埃及事件上有参与)。
(2)「他们」一词原文没有,全句意说灵水是出于随着而来的灵磐石。先有灵粮(spiritual bread),再有灵水(spiritual water),从灵磐石(spiritual rock)而来16。
a. 但在旷野漂流的经历上,以色列被犯罪及不信所捆绑,失去自由,正如上文所言「被弃绝」了。
b. 以色列人「被弃绝」是因犯了四件大罪:拜偶像(林前10:7)、行奸淫(林前10:8)、试探神(林前10:9)、埋怨神(林前10:10)。
※10:8的数字(23, 000人)与民25:1-9的(24, 000人)并没有矛盾。保罗所记是一天毙命的,民数记却记整个瘟疫死亡的人。
a. 历史是「鉴戒」(tupoi,意「样式」、「版样」)及「警戒」(nouthesian,严厉的教训,参4:14),叫读者小心谨慎,免得跌倒(林前10:11-12)。
※10:11「末世的人」指信徒是活在末世时代的人。
b. 警戒后保罗给予读者安慰,信徒没有一件「试炼」(peirasmos)是他们承受不了的,因为神总为他们开路,神是信实慈爱的神(林前10:13)。
务要离开偶像(林前10:14-15)
10:14连接上文8:1的讨论,也与10:13的「出路」有关,原来「出路」就是逃避17。「逃避」一词是现在式动词,是个不停的行动(林前10:14)。这吩咐期望「明白事理」的读者懂得(林前10:15),接着指出要逃避偶像的三个原因。
勿与偶像来往
(1)拜偶像是与偶像联合(林前10:16-18)以圣餐为例,信徒不能一面守圣餐,一面仍拜偶像,因为圣餐是与主联合(林前10:16-17),正如旧约时代以色列人于献祭后吃祭物,是与神联合(林前10:18)。
所以拜偶像是与偶像联合,是千万不可的。
(2)拜偶像是交鬼(林前10:19-21)偶像与祭偶像之物均算不得什么(指没有意义)(林前10:19,参8:4),但凡是祭拜偶像之筵席,绝不能吃。
原来拜偶像即与鬼(daimoniois)相交,因为鬼是偶像背后的邪灵(林前10:20)。人不能一面与主联合,一面与偶像联合(林前10:21)。
(3)拜偶像是惹神愤怒(林前10:22)神在申32:21的警告至今仍言犹在耳,拜偶像的人比神更有力吗?表示拜偶像者必无法逃避神的审判。
保罗将有关吃祭拜偶像之物的讨论作个总结,在此他列出五点要读者留意:
虽凡事皆可行,但仍须为别人着想:能否造就人(林前10:23,「造就」意「建立」,参8:1)?能否使人得益处?
※10:23的「凡事都可行」是教会当中的自由派人士(libertines)的口号,他们提倡放纵主义,但保罗以「别人益处」、「造就人」为约束的准则。
在市场或被请赴的筵席上,尽可放心享用,不必多问(「问」表示多疑),因全地的食物都是神所赐的。
假设在席间有人提出食物是祭过神的,那就为对方而不吃,免被人误解信徒也认同祭物背后的偶像,这是放弃自由的原则。
※10:28的「放弃不吃」与10:27的「只管吃」表面上似有冲突。但10:28似是在庙里进行(参8:10),其行动认同偶像性颇大,故有这样的劝言。而10:27似在家里进行,便没有10:28的放弃。
这是全段的总结,凡事虽可行,但总要以能荣耀神为绝对的准则。
※10:32的三种人是全人类的分法:
(1)犹太人,即不信神或基督的以色列人。
(2)外邦人,即不信神或基督的外邦人。
(3)神的教会,即信神及基督的犹太人及外邦人。
保罗的生命是凡事以别人益处着想而为的,这益处之一,是使他们得救恩(林前10:33)。他能如此行,是因他一生一世皆效法基督之故(林前11:1)。
哥林多教会在聚会时有两大混乱,一是不知如何处理「女人是否必须蒙头」的事,二是有关于守圣餐之混乱,保罗随即给予教导。
在新约时代,不少民族之妇女以蒙头作为顺服的象征,她们祈祷时蒙头,表示对神的顺服。在哥林多城,因庙妓众多,这些人在路上行走皆蒙脸,似不欲白天被人看到样貌,故妇女蒙了头到教会去,便构成一个尴尬的场面,遂向保罗请示该如何行。保罗的回答可分四个要点:
保罗称赞哥林多教会有服从主教训的心。
至于在崇拜时男女该否蒙头,保罗暂不直接回答,先解释谁是教会的头,蒙头(即顺服)的问题才容易解决了。
此处保罗建立了一个「头的次序」:神→基督→男人→女人。
意说在神的世界里,顺服、秩序与和谐是彼此关连的。
若基督不顺服神,救恩便不能临到世上;若人不顺服基督,基督的救恩也对众人无用;若女人不顺服男人,家庭与社会的架构也会崩溃18,这不是在不平等待遇下而产生的顺服,而是在平等中(equity)显出的乐意服从(如基督与神为平等,但祂事事顺服神)19。这非说女人在条件、地位与恩赐上比男人差,保罗只是指出,「头」是权柄的象征,在神的管理架构里,女顺服男是最理想的安排。这个顺服是爱的行动,正如基督为爱神而顺服,教会为爱主而顺服,妻子为爱而顺服丈夫,这个顺服是爱的顺服,至终是顺服神安排的表示。
解释了「头的神学」后,随即应用在哥林多教会的问题上,指出女人在聚会中应蒙头的三个理由:
男人在带领聚会时(祈祷、讲道)若蒙头像女人一般,是个羞耻,因那不像神所安排的次序(林前11:4);反过来说,女人不蒙头便是羞耻(不服男人的领导),这样的人如同剃光头发一样(极大的羞耻)(林前11:5-6)。
※在哥林多城,行淫的妇女要受剃光头发之刑罚,故在社会生活上,不蒙头及剃光头乃是不道德的象征。古教父屈梭多模谓,淫妇之刑是剃发;另一教父Aristophanes谓母亲不懂得教导子女,便如剃了发的妇人一般20,旧约民5:11-31记淫妇之刑是剃发。
在创造时,男人是照神的形像造成,他能彰显神的荣耀,故不用蒙头,因没有别人在他之上管理他,他不用向人负责。女人则不同,她是为男人而被造,她要向男人负责,故要蒙头。正如有人说:男人是神的副本,女人是男人的副本;男人彰显神的荣耀,女人彰显男人的荣耀21。
在神的创造物中,天使是大有能力的,但他们也顺服神,为神的仆役(参来1:14),故女人蒙头,也是为学习天使顺服的榜样。
※「为天使缘故」一言引起经学家产生三个主要解释:
(1)指与创6:1-4犯罪天使有关,因天使不守「清规」(天规),动起凡心,与世人行淫,故妇女在聚会时不蒙头,便会引起天使犯罪22。
(2)另有说天使在教会聚会时出现,他们也参加崇拜,并观察人对神的顺服态度,因此女人在崇拜时要顺服,否则连「天使也不容」(如C. C. Ryrie)。但为何只说女人要有顺服记号,而不说男人?
(3)天使是顺服神的仆役,故也留意人对神的顺服态度23。
为避免读者误解女人地位比男人低,保罗立即作出适当的提醒,11:11的首字「然而」(plen)正指出此意。
在神的安排里,男女平等又互相扶持(interdependent),彼此坚立,因万有都出自神,男人不能看低女人。
保罗在三方面给予意见,要读者自己「审查」(korinate)该如何作。
(1)女人不蒙头是否「合宜」(prepon,意「自然」)(林前11:13),(不蒙头是指在聚会时,非指在家里)。
(2)女人的「本性」(phusis,此处意「习惯」、「习常」)是否为留长发的(原文是问句)?故女人长发是她的荣耀,但对男人反是他的羞辱(林前11:14-15)。
(3)保罗从未与别人辩驳(philoneikos,意「分争」)这事,他没有这个「规矩」(sunetheian,意「习惯」)。
保罗不是要哥林多教会硬性顺服他,他只是指出,别的教会也没有这不蒙头的事(林前11:16)。
初期教会遵守主的遗训,在崇拜时纪念主,吃「主的晚餐」,这晚餐包括爱筵(犹12)。这本是极美好的生命见证,只是有人将爱筵变成社交活动(参彼后2:13),致使守圣餐时引起极大混乱,因此保罗教导他们有关守圣餐的正确态度。
上文(林前11:2)保罗有称赞他们的话,在此亦有不称赞他们之话,因他们聚会不是受益,反是招损。
保罗的责备有二:
(1)在聚会时分门结党(林前11:18)。这个分门结党与1:10不同,此处说他们对守圣餐(包括爱筵)的处理方式意见有异。这件事却将有「经验的」(dokimoi,意「经试炼」,喻「生命成熟」)显明出来(林前11:19),意说「守圣餐」此事将人的属灵生命显出来。
(2)在守爱筵时(称「主的晚餐」),有人先吃自己的食物(指狼吞虎咽自己带来的食物),使别人(尤指穷人)无法分享(林前11:20-21)。难道这些富有之信徒不能在家先吃饱,后在爱筵中分享食物给较贫苦的人吗?(林前11:22)※初期教会守圣餐前有共享爱筵之习俗,但因守爱筵之陋习太多,以致日后两者分开,及至最后,爱筵习俗也少人保持了24。
为使读者明白圣餐之真义,保罗不厌其烦地再次阐明圣餐之意,共五点:
a. 圣餐是主在被卖前一夜设立的(林前11:23-24上)。
b. 圣餐是当行之事(林前11:24中)。
c. 圣餐是纪念主的血约(林前11:24下-25)。
d. 圣餐是表明主的死(林前11:26上)。
e. 圣餐是期待主再来的聚会(林前11:26中)。
11:27的「所以」(hoste,意「这样」)将上文的意义带至结论,即凡守圣餐者都需留意下列数点:
「不按理」(anaxios,意指「不相称」、「不配」)的含义甚多,保罗未道及,留待读者自己思想。若不按理行之,便是「干犯」(enochos,意「漠视」)主的身体、主的血了。
※「不按理」的含义可包括:视守圣餐为一个宗教礼仪,非真正的纪念;如在进行时,只有表面的行为却无感恩的心。
「省察自己」(dokimazeto,意「试验」,11:19同字译作「有经验」)表示要检查自己是否带着真诚目的、动机来遵守(林前11:28),否则便如同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9)。
因有人轻视守圣餐的意义,故此被主「惩治」(paideuometha,意「管教」,尤指「儿童管教」,林后6:9同字译「责罚」),当中有人身体欠佳,甚至死亡,故此要留心,免与世人一同定罪(katakrithomen,参约3:17)。
※保罗在此段用「受审」(林前11:31、32;字根krima)及「惩治」(林前11:32)指信徒生命的审判。与不信者的「定罪」字根(katakrima)指永远的审判,要识别清楚,意说信徒的审判与永生灭亡无关。
第四方面的提醒也是全段的结语。保罗劝告读者,在守圣餐时切勿犯罪(林前11:34),反要彼此「等待」(林前11:33)。「等待」(ekdechesthe)可译「等待」(如中译,N IV),亦可译「接待」、「款待」(如G. Fee),后者之意较强,因保罗劝勉读者─有能力的人可先在家里吃饱了再来,爱筵就可多分享给其它缺乏的人。
在教会中,圣灵的工作常被人误解,圣灵的恩赐常被人滥用,哥林多教会也不例外,保罗随即以三章篇幅讨论此问题。12章论属灵恩赐的类别与目的;13章讨论一个更美的恩赐;14章则讨论方言的恩赐不及先知讲道的恩赐。
a. 保罗指出在读者未信主前(作外邦人),他们是拜偶像的,意指他们是不懂分辨属灵真假的人(林前12:1-2)。
b. 保罗再指出一个真被圣灵感动者(喻得救的人),是不会说耶稣是可咒诅的,反会说耶稣是主(林前12:3-4)。
※12:3的「感动」一词原文没有,是补字;原文只作「在」(en),意说「在灵里」。全句指出真信主的人在圣灵的引导下,会承认耶稣是主,反之则谓耶稣是可咒诅的。
a. 圣灵除引导、感动人承认耶稣是主外,并将恩赐给予人。圣灵的恩赐、职事、功用虽有别,但圣灵、主、神却只有一位(林前12:4-6上)。
b. 神透过圣灵的工作,在信徒心中运行一切的事(林前12:6下)。神如何运行在12:8-11有详细述及。但圣灵所赐的恩只有一个目的,乃是叫人得益处(林前12:7)。
※恩赐(charisma,意「白白的礼物」)有「分别」(diaireseis,意「分配」、「配给」),职事(diakonion,与「执事」、「服役」同字)众多,「功用」(energema,意「使有能」、「运动」)不同,但同为一目的,乃是叫众人「得益处」(sampheron,意「使联合在一起」)。
在本段里,保罗并未列出全部恩赐的名单,亦没有解释每项恩赐的功用,他只指出,这些恩赐全是圣灵凭己意自由分给信徒的(林前12:11)。
关于恩赐种类的分类,学者意见不一,总括最理想的是五种分法:(1)与智能有关,即智能言语、知识言语。(2)与神能有关,即信心、医病、异能。(3)与教能有关,即先知。(4)与辨能有关,即辨别诸灵。(5)与异能有关,即方言、翻方言。
在林前12:8-11列出下列恩赐:
a. 智慧的言语(林前12:8上)对神的真理有清楚及正确的认识,明白事理的真相。
b. 知识的言语(林前12:8下)将神的真理有效地运用出来,或传讲开去,亦即将智慧放在行动中。
c. 信心(林前12:9上)与得救的信心有别,是指在极度困难下仍相信神,这是一种「移山倒海的信心」(参太17:20)。
d. 医病的恩赐(林前12:9下)「医病」与「恩赐」同是复数字,表示各种疑难杂症不药而愈(参太8:16-17记载主有此种恩赐)。
e. 行异能(林前12:10上)「异能」(dunamis)是指超出人力所能行的奇事,如以水变酒,在海面上行走。
f. 作先知(林前12:10中)「先知」(propheteuo,意「代言」)是指在圣灵默示或引领下,代替神传讲话语的人(参14:3)。
g. 能辨别诸灵(林前12:10中)能将真理及异端分出真假,因为异端背后总有邪灵的迷惑,教会需要此类的人使真理不致蒙蔽。
h. 说方言(林前12:10下)在圣灵浇灌下说出别国的方言(因此事比较繁复,保罗留待14章才详谈)。
i. 翻方言(林前12:10下)将外国的语言译成本土语言。
圣灵就凭自己的主权,将不同的恩赐分给不同的信徒(林前12:11)。
为使读者明白不同的恩赐如何配搭运用,叫人得益,保罗便用身体为喻,共分四方面:
a. 身体只一,肢体却多(林前12:12-13)基督的教会如身体般有众多肢体(林前12:12),不论是谁都从同一圣灵受洗,饮于同一圣灵,成为基督的身体(林前12:13)。
「圣灵洗礼」是指人信主时,圣灵将他置于主的里面,这是重生的经历。「饮于」(epotisthemen,意「浸淫」、「渗透」,喻「充满」)圣灵,是指充满圣灵,这也是信主时的经验。故这两组名词是强调人在信主时便完全拥有圣灵,亦完全被圣灵拥有。
b. 教会如身子,却有很多肢体(林前12:14-20)身体虽只一个,肢体众多却有不同之功用;如手、脚、眼、耳,各自发挥其功能,全是神随己意所「安排的」(etheto,意「放置」)(林前12:18),人不能向神反驳。
c. 肢体虽多,却互相倚赖(林前12:21-25)肢体虽不同,却互相倚赖(林前12:21),连那些所谓「软弱的」、「不体面的」(如内脏)更是不可少的(林前12:22)。再且神「配搭」(sugkerannumi,意「调和」、「混合」、「联系」)身子不俊美与俊美的(林前12:23-24),免得身上分门别类,反要彼此相顾(林前12:25)。
d. 肢体共分苦荣(林前12:26-27)合一与分用的观念尽在此言(林前12:26),而教会正是基督的身体,信徒各自成肢体(林前12:27)。
在结束恩赐的诠释时,保罗再述恩赐的种种,此处的恩赐名单与先前的大同小异(可见12:8-10的名单只是代表性的):
(1)使徒,是神在教会中首立的(「设立」字12:18的「安排」为同字)。「第一」是指神在时间上的安排(如十二使徒是教会的最初人物)。
(2)先知,排在使徒之后的乃是先知,他们的信息也以使徒的命令为衡量的定准(参14:37)。
(3)教师,教导信徒明白神的真理。凡信徒皆可教导他人,但不一定有神的呼召作为教会的教师(教会的职事,参12:5、8),但作为教会教师必蒙教导的恩赐。
(4)行异能,行超人能力所能做的。
(5)医病,是神迹性的医治,如说方言般,未经学习或训练而为的。
(6)帮助人,「帮助」(antilempsis,意「将别人的负担放在自己身上」)是个极美丽的词汇,保罗在以弗所常运用此恩赐(参徒20:35)。
(7)治理事,「治理」(kubernesis意「掌舵」,参徒27:11)乃指将神的工作管理得井井有条,如同将船驶至目的地。亦有将此恩赐解作「领导」的事奉。
(8)说方言,能说出未学过的外国语言。
神给信徒的恩赐各有不同,但如能存感恩的心接受,并忠心地实行,那将是教会的祝福。
哥林多教会信徒恩赐众多,本领颇大,可惜没有一个更大的恩赐,所有的恩赐若没有此恩赐为基础,则功亏一篑。因此保罗便向他们详加阐述。
爱的重要是与恩赐作比较而显示出来的,保罗将数种恩赐表明,说若没有爱为支柱,这些恩赐都是徒然的。在他所列的恩赐中有方言、作先知、智能之言、知识之言、信心、周济、舍己等,若其中没有爱,那只是噪音,「算不得什么了」(outhen,意「虚无」)。在一些宗教仪式里,如Cybele, Bacchus, Dionysos等偶像的崇拜,都是响起锣钹的。
※13章首节论及方言的恩赐,此恩赐在12章中乃置于恩赐名单之末;此处则放在名单之首,似乎有关方言恩赐是哥林多教会里的一个大问题。
※「各样的奥秘」一词与「各样的知识」及「先知讲道之能」放在一起时,表示那是有关明白神真理的奥秘,与「智慧之言」的恩赐似乎是一样。
※「周济」、「舍己」在罗12:8是恩赐之一,也隐藏在林前12:28「帮助人」的恩赐内。
前三节述及若没有爱,恩赐何等空虚,而今保罗将真爱的十五种特色加以指出,这些真爱的本质,如太阳透过广角棱镜的折射,而发出绚丽灿烂的光芒。
对保罗来说,爱不是理论,而是生活,是一个效法基督之人(林前11:1)的行为特征:
「恒久忍耐」与「恩慈」(原文意「慷慨施与」)是爱的被动与主动两面,这正是主耶稣待人的心(参罗2:4),是圣灵九果之二(参加5:22;西3:12),也是保罗的生活表现(林后6:6)。
接着保罗用八个动词指出爱的行为─
(1)不「嫉妒」(意「疯狂的爱」,此字只在基督徒的文献中出现25,上文3:4正形容信徒的彼此嫉妒)
(2)不「自夸」(意「骄狂」)。
(3)不「张狂」(同字在4:6、18-19;5:2;8:1译「自高自大」)。
(4)不作害羞的事(林前7:36同字译「不合宜」)。
(5)不求自己的益处(此言正是爱的核心,参10:24、33)。
(6)不「轻易发怒」(意「突发性脾气暴发」英文paroxysm「痉挛」源于此字)。
(7)不计算人的恶(如主在十架上为人的祷告,参路23:34)。
(8)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指有关神的事,「不义」与「真理」是对立的)。
这四凡,为要显出爱的地位:包容(意「容纳」、「支持」、「保护」参彼前4:8),相信(指不怀疑),盼望,忍耐(军事词汇,指「紧守阵地」)。
结束时,保罗在三方面指出,只有爱才是永恒的,恩赐则相反。
先知讲道、方言、知识等,「终归无有」(字根katarglo,意「不会活动」)、「终必停止」(字根pauo,意「结束」)。「停止」原文是自动式语态,表示「自动结束」,将被别样事物取代而终归无有。
「知识」(所知道的)、先知都是「有限的」(ekmerous,意「出自其中」,参12:27译「各自」,喻「其中一部分」),至完全来到后,有限的终归无有。
※「完全」(telion)是形容词,指完全的知识或真理,所以今日所知的有限,所讲的亦有限。不少人将「完全」解作:
(1)完全的爱,指哥林多教会不成熟的人追求恩赐,不追求爱(如G. G. Findlay;F. F. Bruce)。
(2)完全的启示,指新约正典(如B. B. Warfield;J. Dillow;M. F. Unger)。
(3)完全的教会,指教会渐趋成熟的地步(如J. R. McRay;R. L. Thomas)。
(4)完全的知识,指对神的认识(如G. Fee;C. K. Barrett)。
※「来到」(elthe)是指何时?学者意见有数则:
(1)指正典完成时,但此见解与「终归无有」、「面对面」、「全知道」等相违。
(2)指教会被提时,但教会被提后仍有「讲道」、「知识」等恩赐的存在。
(3)指主再来时,此说与「永不止息」、「终归无有」、「完全知道」等相符(如J. F. MacArthur)。
保罗喻恩赐时代有如孩童时代,这时心思意念像小孩,看事物仍模糊不清(包括新约正典完成后),成人后(喻「完全时刻的到临」)才「丢弃」(原文与「终归无有」是同字)孩子的事,到那时要「面对面」了(指看清事物,不再模糊不清)、「全知道了」,像主全知一般(原文指像我被主完全看透)。
所有恩赐都会有结束的时候,惟有信、望、爱三事是「常存的」(menei,现在式动词),其中最大是爱,有说是指神的爱26,因为是爱使神将自己献给世人。
哥林多教会受方言之困扰颇深,因教会信徒属肉体者颇多,所以方言被高举,其中有不少是假的。于是保罗澄清方言的功用及目的。
保罗认为,教会真正的问题是缺乏爱,故劝他们务要奋力追求爱,接着再追求先知讲道之能。可惜他们本末倒置(林前14:1),于是在三方面指出,方言的地位还不及讲道强:
方言的对象原不是对人说(因人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故方言对人全无意义),而是向神说,因说方言者乃在心中说不明之言(各样的奥秘)(林前14:2)。但作先知讲道(聚会时)乃造就整个教会,而方言只造就自己(林前14:3-4)。故此方言若无翻译,何有造就人的益处(林前14:5)?※14:4的「造就自己」似是讥讽之意,因与12:7的「叫人得益处」有违27。
保罗谓若他在他们当中只讲方言,不讲其它的,那对他们毫无用途(林前14:6),如那些无声的乐器、打仗号筒、或世上的语言(三个举例)所发的声音若不能让人明白,那有何意义(林前14:7-10)?所以若自己发出无意义、无人明白的方言时,别人就以为他是「化外人」了(林前14:11,希腊人称不懂希腊话的人为「化外人」,因他们不懂得对方的言语),故此他劝勉教会要追求那使全教会得造就的恩赐(林前14:12)。
保罗强调,方言必须有翻译,若他只在灵里用方言祷告,他自己并不明意义(悟性没果效)(林前14:13-14)。若要在灵里用方言祷告、歌唱、祝谢,也要用悟性(使人明白)作同样的事(林前14:15-16上),否则无人明白,无人说阿们(林前14:16下)。因此最重要的原则就是造就人(林前14:17,「造就」人是全章的钥字,参14:3、4、5、12、26)。
在讲方言的经历上,保罗经验不少(林前14:18),但在教会中(表示保罗讲方言的经验,似是私自对神说的,参14:2、28),他宁说五句能使人明白的话(悟性之言),胜于讲万句方言(林前14:19)。
在解释方言之目的前,保罗要读者在恶事上作「婴孩」(即不懂得如何作),在心志上作「成熟的人」(林前14:20),因为大人才明白方言之目的。
接着在两方面,他指出说方言与先知讲道同是为神作见证的记号:
作者用赛28:11-12,指出当年以色列反叛神,被神审判至亚述地为奴,学习亚述国之言语。故此外国方言便成为神对选民的咒诅判语,本是对不信之人的记号。
先知讲道是为造福教会,主要对象是信徒(林前14:22中),设若全教会都说方言,又无人翻译,岂不是贻笑外人(林前14:23)?但作先知讲道,就无此问题了,反有劝醒、审明、显露、敬拜的功效,使人认定神真是与教会同在(林前14:24-25)。
保罗不是反对方言,在此他列出方言在教会中的规则:
在教会聚会时,无论用何方式崇拜,务以造就人为原则(林前14:26)。若有说方言的,该遵守四项守则:每次二至三人。轮流说。要有翻译。若无译员便闭口不言,或暗自对神说(林前14:28)。
至于作先知讲道的,守规也有四:每次二至三人。其它先知作审核员。若有先知得启示,先说话的就让他说(此句暗示有些先知约定由他讲道)28。
轮流说,勿同时发言(林前14:29-31)。保罗深信,先知的「灵」(多数字,指人的灵)会使先知顺服这些守则(林前14:32),因神不是叫聚会混乱,祂是叫人有秩序的神(林前14:33)。
关于妇女在聚会时的守则,保罗意见有三:
(1)妇女在会中闭口不言(林前14:34上)。「闭口不言」似是与上文14:28的闭口不言为平行句,前者是指男人在会中不说方言,此处指女人不在会中说方言,原则相同。
(2)妇女要顺服这守则(林前14:34中)。吩咐妇女顺服在律法中也有说明,保罗没指明出处,大概是指旧约整体的原则。
(3)妇女勿在聚会中对说话者不恭(林前14:35-36)。若有需要,可在家中问自己丈夫。「学什么」可指因不满或不同意讲员的立场,而在会中,问长问短,高谈阔论,诸多挑剔。第一世纪的妇女知识少,好学或好奇者有时会打扰聚会的气氛(林前14:35)。在结束时,保罗说,神的话不是你们写的,神的话也不是单给你们的,你们若不顺服,别人会顺服的(林前14:36)。
※保罗未提及无丈夫的妇女,如何处理她们心中的疑难,大概她们可向已婚的妇女询问。
在结束方言与讲道的守则时,保罗结语分三:
(1)主的命令(林前14:37-38)。他愿教会知道他所写的是主的命令。在教会中,有人若自称有先知的恩赐或方言的恩赐(「属灵的」一言在上下文看来是指各项属灵恩赐,尤其是方言恩赐,因全章只论这两项恩赐),他就应服从上文所写的守则,因保罗深觉自己有代神发言的特权(林前14:37),若有人「不知道」(agnoei,意「无知」,喻不守则),就让教会不接纳他(「由他不知道」是被动式动词,指别人不知道他,喻教会不承认他有先知或讲方言之特权,参RSV及NASB译法,中译的「由他」字易于误导)(林前14:38),神的仆人是真是假的分别就在此。
(2)切慕作先知讲道(林前14:39)。他愿教会勿禁止讲方言,却更愿教会追求作先知讲道(林前14:39),因为先知讲道的造就范围更广、更全面,这正是12:31所提「那更大的恩赐」。
(3)凡事按规矩而行(林前14:40)。他愿教会凡事都要按「规矩」(euschemonos,由「好」及「计划」二字组成,意「好计划」)及「次序」(taxin,军事性词汇,「有次序的行军步伐」)而行。
在哥林多教会中,有人否认复活的事实(林前15:12、35),此举对基督教的核心信仰是极大的攻击,福音的存亡与主耶稣的复活是分不开的。故此保罗写了在圣经中有关复活论最详尽的诠释,期望读者信仰根基不致动摇。
在六方面,保罗细心辩证并诠释主基督与信徒的复活:
保罗共列出四大证据,力指基督复活的事实是千真万确的:
哥林多教会蒙保罗传复活的福音(参15:4)给他们,并且「领受」(过去式动词,表示一次铁定的经历)、「站立得住」(完成式动词,表示不可推翻的事实)、「持守」、「得救」(现在式动词,至今仍是),因此他们的相信并非徒然的。
圣经是指旧约,虽没一处明说耶稣的死、埋葬及复活,但在整体来说,圣经是有提到(如创22:8;诗16:8-11;诗22;诗110:1;赛53:10;何6:2;另参徒2:25-26),故此否认复活便如同否认整本旧约。
※关于主照圣经所言受死、埋葬、复活皆无疑问,惟有「在第三日」难以解答,W. Wiersbe给予两个简单解释29:
a. 约拿事件的借喻(拿1:17;太12:38-41)。
b. 基督的复活称「初熟果子」,而初熟节是在逾越节后二日(共三日)呈献给神。
耶稣复活后曾向多位门徒显现,有彼得(在向马利亚及以马忤斯门徒显现之间)、十二使徒(虽然只有十一人,仍以整体之名称呼之,参约20:19)、五百多人(「一时」指在同一时间内)、雅各(不知何时)、众使徒(参徒1:3),他们都是耶稣复活的有力见证人。
主向保罗显现不单是在复活后(post-resurrection),也是升天后(post-ascension),这代表保罗的经验异常特别。从四方面他论到自己的改变:
a. 他称自己的个案如「未到产期而生的人」(ektroma,意「胎堕」、「流产」、「早产」),意「无法自己维持生命的生命」(林前15:8),意为主特别拯救了他,否则他便是个死胎。
b. 他是使徒中最小的,甚至不配称为使徒,因为从前迫害教会更甚(林前15:9)。
c. 他今日蒙恩全是神的恩典,故此格外劳苦,是为了要报恩(林前15:10)。
d. 他或其它使徒皆以复活为传道的主题(林前15:11)。
因为教会中有人不信基督的复活(林前15:12),所以保罗详细辩证,若没有复活,则后果堪虞。
至于这些人是谁,学者臆测有五30:
1. 他们是教会中倾向撒都该主义的犹太人(撒都该派否认复活)。
2. 他们是希腊哲理派人士,相信灵魂不死,却不接受身体可复活(如辛尼加Seneca、伊辟提多Epictetus)。
3. 他们是诺斯底派人士,不相信基督确实已复活。
4. 他们是属灵派人士,不信身体可复活,只接受灵魂的复活(参提后2:17-18)。
5. 他们是联合派人士,以为已与主联合,身体是不会死的。
对这些人,保罗随即以各种后果来证明复活的真实及重要:
1. 神学性的后果(林前15:13-15)若没有复活这回事,就神学上言,后果有四:
a. 基督也不会复活(林前15:13)。
b. 福音也枉传(林前15:14上)。
c. 信徒所信也枉然(林前15:14下)。
d. 传道人也妄作见证(林前15:15)。
2. 个人性的后果(林前15:16-19)
a. 若没有复活,信徒仍在罪中(「因复活是为要叫我们称义」,参罗4:25)(林前15:16-17)。
b. 以前的信徒也灭亡了(林前15:18)。
c. 比众人更可怜(林前15:19)(今生的盼望是来生的复活)。
复活是真实的,复活的人也按「次序」(tagmati,军事性词汇,如兵士的行军)(林前15:23)而复活,复活的次序有二:
基督成为复活的初熟之果(表示将有大批后来复活的人)(林前15:20)。复活的前奏是死,死从亚当来;复活则从基督来(林前15:21-22),世人的复活以基督领首(林前15:23上)。
将来基督再回地上(「来的时候」原文parousia意「来到」,在新约多指基督第二次的来临),那时属基督的,都会复活(保罗在此章只论信徒的复活,不信者复活的时间与信徒的不同)。
※「属基督」一词乃指新约信徒,这是保罗所关注的,他未将旧约信徒复活的次序放在讨论内,他只是针对当时教会的需要而言。
「再后」(eita,指过一段时间后)世界末期来到,基督将世间反叛神的势力(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铲除,便将其统治之国交还给神(林前15:24),因祂已将统治权(作王)实施完成,毁灭了人间最后的仇敌,尤其是「末了的仇敌─死」(中译「尽末了所毁灭的仇敌」)(林前15:25-26)。祂的王权已在毁灭最后仇敌之际彰显出来,便将统治万有之权归还给父神,使神在万物之上,是万物之主(林前15:27-28)。这情况正是旧天旧地的「复活」,主基督所交给神的国,是个天地复活的世界。
这段话极具鼓舞作用,全文述及若无复活,基督教的根基则建立在沙土上,复活也不能成为世人的盼望,或成为意欲得救的动力。故此保罗随即列下三大复活的鼓舞,期待信徒更坚信「复活是真的」:
本节是新约难解经文之一,不少异端据此经文力说,活人可为死人受洗,使死人脱离永刑,反转向永生(如古代的马吉安主义、现代的摩门教)。这非保罗的本意,他指出若复活非真,那些为死人受洗的将如何?此节的「为」(huper,有多种意义)解说有三:
a. 将huper解作「在上面」,意说洗礼的地点乃在坟墓之上,浇满了水而为之。
b. 为死去的人受洗,使死者可上天堂(反映出当时流行的一个异端的做法,如W. Barclay)。
c. 在本处huper是指「因为」的「为」,非代替的「为」或「为了」的「为」。在教会中,有信徒死了,爱他的人受他生平见证的影响甚大,期望以后能再见,因听闻复活后可相见,便因此决心信主受洗。故此复活亦成为一种促使人决心信主的推动力31。
保罗冒生命危险服事主,虽死也不足惧。他「视死如归」,是因为他知死后会复活再见复活的主,不然他何必那样冒生死之危呢?※在以弗所,保罗同野兽战斗是真的吗?解释有二:
a. 是真与野兽在斗兽场搏斗。
b. 是隐喻文字,喻反对的人欲杀害保罗(参徒19:23-24)。因保罗是罗马公民,凡罗马公民皆不会受此种刑罚32。再且,若是真搏斗,保罗早就无法存活了,怎能留下讲此经历?3. 是使人生活更圣洁之鼓舞(林前15:33-34)若无复活,生活就易放荡。「滥交」(homilia,意「坏友伴」,亦意「讲学」、「讲章」,如英文的homily),此字可能暗指有否认神的人,向哥林多信徒传否认复活的话,使他们生活放荡起来。希腊史家Thucydides记载雅典一次大遭瘟疫,市民满以为生命将尽,于是疯狂犯罪吃喝嫖赌,正是没有复活思想而产生出来的生活型态33。
反对复活者因不明白复活身体是何样,便不相信有复活的事(林前15:35),故保罗在两方面加以解释:
保罗用植物生长过程,来说明复活身体的道理。植物的起源是种子,种子埋在地里死了,种子的「身体」改变成为果叶的形体(林前15:36-37)。同样神会将死了的身体复活过来,有一个将来的形体(林前15:38)。
正如神所创造的物体(兽、鸟、鱼、天体、地体)各有不同的形状,天体也各有不同的光辉,故此复活的身体将与现今的身体不同。
保罗用四个对比,形容将来复活的身体与现今世界的不同:
(1)永久性,今是朽坏的,将来是不朽坏的。
(2)价值性,今是羞辱的(不能反照神的荣耀),将来是荣耀的。
(3)能力性,今是软弱的,将来是强壮的。
(4)存在性,今是属血气的(phuchikon,意「自然」、「天然」),将来是属灵的(pneumatikon)。
这个复活的身体适合在属灵的世界里生存(参路20:34-36)。
接着保罗用亚当与基督作一比较,藉此指出复活身体的样式:
(1)亚当是有灵的活人(如创2:7),但基督是使人活的灵;前者是活人肉身的始祖,后者是属灵人身体的「始祖」;活人的身体从亚当而来;属灵的身体(「复活的身体」,15:44)是从基督而来(林前15:45)。
(2)属灵的(指基督)在后(基督在肉身方面);属血气的(指亚当)在前(林前15:46)。
(3)亚当属地土;基督属天(林前15:47)。
(4)信徒是人,有属土的身体;但也属基督,故亦有属灵的身体(林前15:48-49)。
肉身(血肉之躯,朽坏的)难以进入神国(不朽坏的),除非经过改变(像种子般)(林前15:50)。保罗指出,信徒不是人人都会死(若主在他还有生命的时间来),但人人都会改变(林前15:51)。在一眨眼之间,在号筒末次吹响时,整个生命都会改变过来,从必死的变成不死的(林前15:52-53)。
基督的复活,将死亡的权势打破,正如赛25:8(林前15:54)所言。保罗续用旧约指出复活的得胜,他引用何13:14向死权发出夸胜的呼号(林前15:55)。正如没有律法便没有过犯(参罗4:15),没有死亡也没有律法,因律法惹动人犯罪,以致死亡(林前15:56),但是神借着基督,发出战胜死亡的宣告,这真是值得感谢神的(林前15:57)。
15:58的「所以」(hoste,意「这样」)将上文引至一个总结,分两点:
a. 务要坚固、不可摇动指对复活信仰方面。
b. 常常竭力、多作主工不要懈怠,因复活在前,一切的工作不会徒然的。
15章结束保罗的教义部分,16章开始实际劝勉部分,似乎他将「未来的生命」带回「现今的生命」里,在收笔前,保罗给予教会四方面的劝勉。
为了在外邦教会收集捐献、资助耶路撒冷贫苦的信徒,保罗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准备在第三次旅行布道后将捐献交给耶路撒冷教会(参徒24:17)。有关此捐献,保罗在罗15:27也表明立场,如今劝告哥林多教会效法加拉太众教会在捐献上有分(参罗16:26;林后8:1-5)。
保罗运用他的知识词库,共享了九个不同的字,来形容这次的捐献34:
a. logias(林前16:1,译「捐钱」)指额外的付出。
b. charis(林前16:3,译「捐赀」)指白白的赐予(林后8:4同字译「恩情」)。
c. koinonia(林后8:4,译「有分」)指分享。
d. diakonia(林后8:4,译「供给」)指服事。
e. hadrotes(林后8:20,译「捐银」)指丰盈。
f. eulogia(林后9:5,译「捐赀」)指祝福。
g. leitourgia(林后9:12,译「供给的事」)指自愿的事。
h. eleemosune(徒24:17,译「周济的捐项」)指周济之款项,原文字根怜悯。
i. prosphora(徒24:17,译「供献的物」)指献祭的礼物。
保罗订立了一个有系统及定期性的捐献制度,在每周的首日,各人依照自己的「进项」(euodotai,意「利益」、「丰富」)抽起「留着」(thesaurizon,意「储藏」,尤指「宝物的收藏」,后人以此字喻「字库」,参英文的theasaurus),免临时现凑。
为使捐献不被滥用或亏空,保罗建议教会选人亲自送到耶路撒冷,保罗亦愿意陪同前往。
保罗在以弗所共住了三年,之后写了前书给哥林多教会,托提摩太带去(林前16:10),随后自己亲访(林前4:19),然后由哥林多转往马其顿去(参林后1:15-16)。但因故改变行程,先往马其顿后,才去哥林多(林前16:5),可能留在那里过冬也说不定(林前16:6-8)。但因在以弗所的工作缠身,所以未能立刻成行。在以弗所传福音机会甚大,但反对势力亦大(林前16:9)。
保罗甚喜爱团队工作,他身旁总有许多一起配搭事奉神的人,当时他差派提摩太前往马其顿及哥林多去(并以拉都,参徒19:22)。提摩太是位努力作主工的人,值得教会尊敬、接待,并吩咐在其工作完毕后送他前行(林前16:10-11)。
至于亚波罗(教会有亚波罗派),保罗再三劝他同往,但亚波罗决意留下与保罗同工,保罗也尊重他的立场(林前16:12),保罗与同工相处的原则可见一斑。
林前是一本改正错误的书卷,1-14章分别改正教会中错误的生活形态,15章改正错误的神学,在结束时,保罗给予教会最后劝言,共分两方面,一是生命长进的劝告,一是有关对待同工同劳的人。
在这方面,他运用五个命令式动词表达之(每命令暗示教会的缺欠):
a. 务要儆醒他们已在生活及真理上松懈了,所以劝他们需在此事上多留意。
※新约圣经共有六大「务要儆醒」的命令:
(1)太24:42,对主再来。
(2)可14:38,对试探。
(3)弗6:18,对祈祷。
(4)彼前5:8-9,对撒但。
(5)彼后2:1,对假先知。
(6)启3:1-3,对漠不关心。
b. 务要稳固在真道上站立得稳(中译可加「务要」在「在真道上」之前。「真道」,〔pistei〕可指「信心」或「信仰」,此处中译正确〔参犹3〕)。
c. 务要成长像「大丈夫」(andrizesthe,意「像成年人」,参14:20),指信仰与信心皆成熟(命令式动词,可加「务要」字)。
d. 务要刚强「刚强」(krataiousthe)是命令式被动词,指刚强是要靠外力来完成的。
e. 务要凭爱凡做什么总要凭爱心而做,因爱可使人成就大事(参彼前4:8),这也是哥林多信徒极缺乏的(参12:31最奇妙的道是爱的道)。
本段承接上文「凡你们所做的都要凭爱心而做」一言,随即提及数人,务请教会对他们顺服及敬重。
司提反一家是亚该亚省(哥林多是首都)初熟之果,也是保罗亲自施洗的少数之一(林前1:16)。他不但自己得救,全家亦蒙恩,并且全家(他们)专以服事圣徒为念,他们确实有「帮助人」的恩赐(参12:28),这些人极配得顺服。他们一家在教会中似有颇显要的领导地位,这顺服的事也包括向其它同工同劳的人。
哥林多教会派了三人来见保罗,使保罗高兴异常,他们的来临免去了保罗对教会的系念,他们使保罗的心「快活」(aneupausan,意「安息」,参太11:28同字译「安息」),他们又具有「帮助人」的恩赐,此等人配得敬重。
问安的人物有亚西亚众教会、亚居拉和百基拉、众弟兄、保罗等,这些人与哥林多的教会都有浓厚的感情。此时保罗从代笔人手中取笔来,写下书末问安的话,他实在是个情感丰富的人。
问安的代号是「亲嘴」(philemati,意「爱的表现」),这是个圣洁的行动(圣洁是形容词,形容亲嘴这回事)。
不爱主的人是「可诅可咒的」(anathema,意「献给毁灭」),但这人是谁,学者意见有二:
a. 他是信徒,故他的救恩可失落。
b. 他是不信的,是警告教会中若有人如此,他的后果便与神永远隔绝35(参加1:8-9)。
保罗以「主必要来」(maran atha)支持他的警告。此字是亚兰文,是初期教会惯用的祷词。此处保罗祈求主再回来,将受咒诅的除去,恐怕教会受异教者荼毒。
「恩」与「爱」是保罗给予教会最后的祝颂,这也是神给予历代教会的祝福。
1W. Wiersbe, Bible Exposition Commentary, Victor, 1989, p. 568。
2同上书页。
3J. L. Boyer, For AWorld like Ours:Studies in ICorinthians, BMHBooks, 1971, p. 25。
4J. F. MacArthur, I Corinthians, Moody, 1984, p. 60。
5同上书65页。
6W. Wiersbe上引书581页。
7J. F. MacArthur上引书87~93页。
8C. Vaughan, “I Corinthians, ”Bible Study Commentary, Zondervan, 1983, p. 49。
9G. Fee, “I Corinthians,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Eerdmans, 1987, p. 260。
10J. F. MacArthur上引书162页。
11同上书163页。
12William Barclay, “I Corinthians, ”Daily study Bible Series, Westminster, 1975, p. 63。
13J. L. Boyer上引书83页。
14J. F. MacArthur上引书182页;C. Vaughan上引书80页。
15W. Barclay上引书67页。
16W. Wiersbe, Expository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Victor, 1992, p. 447。
17C. Vaughan上引书102页。
18J. F. MacArthur上引书253~254页。
19J. L. Boyer上引书104页。
20J. F. MacArthur上引书257页。
21C. Vaughan上引书113页。
22W. Barclay上引书99页。
23C. Vaughan上引书114页。
24J. F. MacArthur上引书269页。
25C. Vaughan上引书135页。
26R. P. Martin, "A Suggested Exegesis of ICor. 13:3, "Expositor's Times, vol. 82, 1971, p. 120。
27J. F. MacArthur上引书372页。
28C. Vaughan上引书146页。
29W. Wiersbe上引书617页。
30G. Fee上引书715页。
31详研此论可参J. D. Reaume, "Another Look at ICorinthians15:29, Baptized For the Dead, "Bibliotheca Sacra, 152, OctDec, pp. 457~475。
32W. Barrlay上引书154页。
33J. F. MacArthur上引书429页。
34W. Barclay上引书163~165页。
35C. Vaughan上引书173页。
哥林多教会是个问题众多的教会,除了在生活上、道德上、事奉上、信仰上没有见证外(参林前),他们又深受假师傅的搅扰,且对保罗的为人及事奉加以怀疑,使这位深爱他们的仆人深受打击。教会是他用福音所生的(林前4:15),他们对保罗不但无反哺之恩,且质疑他的为人及事奉,着实让保罗心痛不已。
但保罗毫不改变对哥林多教会的爱,他不放弃,再次写信给他们。一则为自己辩护,二则也鼓励他们勿徒受神的恩典(林后6:1),反要努力作喜乐人、作完全人、同心合意、彼此和睦(林后13:11)。这封书简充分地表达了保罗爱教会的心,正如他自己向教会说:「我向你们的口是张开的,心是宽宏的。」(林后6:11)
保罗写完哥林多前书后,不久便爆发「以弗所戏园事件」(徒19:23-41),他迫不得已缩短在以弗所的工作,离开住了三年的以弗所,往特罗亚去(林后2:12),在那里有短暂的事奉,后又赴马其顿省去(林后2:12-13;徒20:1)。此时,提多由哥林多前来,报告教会情况,得知教会有些问题已获解决,心中释然(林后7:6-7),但亦得悉教会仍受假师傅的影响,有些人对保罗的使徒权柄有所质疑,并对他预告前来哥林多却又不来的改变大表不满。
于是保罗续写「后书」,力释自己的事奉权柄及立场。完成后交由提多带回,并委派其它两位兄弟陪同提多前往(林后8:17-18),并协助完成收集捐献的事。时约主后56年的秋天。
哥林多后书着成的目的有四:
1. 称赞他们责罚教会中犯淫乱、乱伦的人(林前5:1;林后2:6-11)。
2. 解释为何改变自己的计划(林后1:15-22)。
3. 回答教会对他作使徒权柄的质疑(林后10-12章)。
4. 鼓励教会完成捐献,赒济耶路撒冷的贫苦信徒(林后8-9章)。
一、自辩(1-6章上)
A. 计划(1-2章)
B. 事奉(3-6章上)
二、请愿(6下-7章)
三、捐献(8-9章)
四、权柄(10-13章)
a. 在启语时,保罗表明他与同工提摩太的属灵身分与权柄,藉此建立他书信的可信性(林后1:1上)。
b. 保罗将问安带给哥林多教会、亚该亚众教会等地的信徒(林后1:1下-2)
保罗从三方面呼唤神的名字
(1)他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父神」。
(2)他是「发慈悲的父」。
(3)他是「赐各样安慰的神」。
「安慰」是本段的钥字,在本段共出现十次(在全书有二十九次)。神能使信徒在一切患难中(包括为基督所受的)多得安慰(多受⋯⋯多得,1:5);信徒在患难中多得安慰,就能多安慰别人。
「患难」(thlipsis,意「压碎」)也是本段钥字之一,在新约共有十个「苦难」的字词,其中五个在本书出现1。
在以弗所时,保罗曾经历各种苦难,尤其是「戏园事件」,几乎使他丧命(林后1:8)。个中情境在使徒行传中略及(参徒19:31),保罗视之为「断定必死的」(apokrima,专用名词,指「法定的裁判」)(林后1:9)2。但神保守他脱离险境,因此他深信神无论在现今或将来都必拯救他(林后1:10)。他并恳求读者为他代祷,使更多人能蒙恩(林后1:11)。
许多筹备的计划是难以改变的,但主的引导有时不同,所以事奉神的人要对神的带领特别敏锐。有些人对保罗有所误解,说他反复不定,进而质疑他的性格及事奉,就此,保罗急欲为自己辩护。
保罗声明,他最初的决定是诚实的,并有良心为证(林后1:12),而且他的计划早已写信告诉他们了(林后1:13)。
保罗说「你们所念」至少有两封信,如林前5:9「失落的信」(lost letter)及林后2:4、9;林后7:8-12「严厉的信」(severe letter)。保罗盼望读者对他的人格有所信任,正如保罗也信任他们直到主再来时(主耶稣的日子)(林后1:14)。
保罗本意先由亚西亚到哥林多,并去马其顿,然后再从马其顿回到哥林多,最后才回耶路撒冷(林后1:15-16)。
这与林前16:5的计划有别,因此引起一些人批评他「反复不定」、「从情欲起意」、「忽是忽非」(林后1:17)。
但他两次诚恳宣称,他所作所为是绝对无伪的:
(1)第一次表达(林后1:18-22):保罗以三种绝对不可改变的事,作他的根据:神的道、耶稣基督、神的应许(林后1:18-20),就因这三不改变之事,保罗才委身于事奉众教会。因他所事奉的神曾为信徒作了四件事,这四件事皆在信徒得救时获得的(林后1:21-22):
(a)坚固信徒。
(b)膏抹信徒。
(c)印封信徒(意指「拥有」)。
(d)赐下圣灵作「凭据」(arrabon,意「首部分」,暗示其余必定全部赐予),表示将来信徒的救恩是不会失落的。
(2)第二次表达(林后1:23-24):他呼吁神作证(有学者认为这呼吁即是立誓)3,他计划改变是为要宽容他们,免他来时用使徒的权柄执行教会的管教(church discipline)(林后1:23),会影响他们的信心及因信主而有的喜乐(林后1:24)。
保罗本打算再次到哥林多,但因上次(林前及林后着成之间)的访问使大家忧愁,故改变计划(林后2:1-2)4。所以保罗就写信表达他对教会问题的关怀(林后2:3有说此信是「林前」,如P. E. Hughes,亦有说是「严厉的信」,如H. A. Kent),他这样做是为了对他们的「疼爱」(agapen)(林后2:3-4)。
教会中有人犯罪受了众人的责罚,令教会也忧愁(林后2:5-6),保罗建议教会用爱心赦免他(如主的吩咐,参路17:3),免得他「沉沦」(hatapothe,意「吞吃」,参彼前5:8;「吞灭」,来11:29)(林后2:7-8)。
关于此事,保罗在「前信」中提及(严厉的信,如2:3),并试验教会是否愿用爱心来赦免那反对他的人,免得中了撒但的诡计导至教会分裂(林后2:9-11)。
※本段的「他」(林后2:5)是谁,学者意见有二:
(1)他是林前5:1的乱伦淫乱者(这多是传统学者之见,如P. E. Hughes;W. Wiersbe)。
(2)他是反对保罗为使徒的人(这多数是较近代学者之见,如A. Plummer;C. K. Barrett;M. J. Harris;H. A. Kent)。
按1:16原来的计划,保罗原本要先到马其顿,但他却转往特罗亚去(林后2:12),在那里神给了保罗莫大的祝福,特罗亚教会可能在此时创立(如H. A. Kent)。数月后保罗重回特罗亚,与此地信徒见面(参徒20:6-12)。
在特罗亚的工作异常蒙恩,但保罗等不及提多回来(显然派提多携「严厉之信」前往哥林多,参7:5-16),随即转往马其顿去(林后2:13)。在这里他与提多会合,得悉哥林多教会情况,心中非常高兴,大大感谢神的帅领,随即书写「林后」,托提多带去。
保罗在不同地方的工作,都有神同在并施恩,他称之为「在基督里夸胜」(林后2:14上)。「率领夸胜」(thriaubeuonti)是形容罗马将军战胜敌国后,将敌国的俘虏带回,在京都里举行盛大的游行展示给国民看5。「基督的香气」是指当时在夸胜大游行里,罗马祭司边行边摇香炉,发出檀香味,两旁观众皆可闻到。如今得胜将军是基督,他发出的香气是福音的香气,指保罗为主作的见证(林后2:14下),对信的人是「活的香气」,对不信的人是「死的香气」(林后2:15-16)。为主作见证,保罗表示他不像假使徒为利传道,而是忠诚为主而作(林后2:17)。
保罗的事奉常受人误解或攻击,以致他觉得需要为自己的事奉辩护。他的自辩从数方面着手。
保罗觉得他事奉是件极为满足的事,一因有哥林多读者的见证,二因他的事奉是建立在新约之上:
事奉的果效,是事奉神者一个喜乐的根据。保罗谓他不用别人来推荐他,哥林多的信徒就是他的荐信,写在心里(林后3:1-2)。荐信是凭据、证明、基础,也代表亲密的关系。神学上言,哥林多的信徒是基督的荐信,是基督用圣灵写成的,保罗只是「代笔人」(amannensis)(林后3:3)。
(1)承担的根据(林后3:4-6)
保罗深信他事奉神非靠自己的能力,全是出自神的呼召,才能「承担」(hikanosen,意「有能力」)此一新约的执事(林后3:4-6上)。接着他迫切地将新约与旧约的果效指出:旧约叫人死(引出死的终局),新约叫人活(得永生的结局)(林后3:6下)。
保罗用「字句」(gramma)代表旧约,因旧约充满必须绝对遵守的条文;而用「圣灵」(pneuma,中文误译「精意」)代表新约,因圣灵可使人重生。
(2)旧新两约的比较(林后3:7-11)
摩西承受律法时,神将之写在石版上(参出34:1),严谨吩咐他们遵守(参出34:11)。但新约是神的灵将律法刻在人心里,是圣灵催促人服从神之律法(参耶31:33),取代(废掉)旧约(参耶31:32),因此旧约的荣光便不及新约了。
旧约新约刻在石头上(林后3:7)写在心版上(林后3:3)属死的职事(林后3:7)属灵的职事(林后3:8)渐退的荣光(林后3:7)长存的荣光(林后3:11)定罪的职事(林后3:9)称义的职事(林后3:9)(3)新旧两约在今日(林后3:12-18)3:12的首字「所以」(oun,中漏译)将上文的对比用在现今的事奉工作,保罗表达:现今他大胆传讲新约取代旧约的道(林后3:12),不必惧怕那「将废者的结局」(林后3:13)。
「将废者的结局」是句难解经文,历史背景是摩西领受神的律法下山后,荣光满面,百姓不敢见他,摩西起先不知道,带着荣光与他们说话(参出34:29-33上),话一说完就蒙脸(参出34:33下)。但以后见人则蒙脸,见神却除下帕子(参出34:35)。保罗将这事作为一个比喻,摩西蒙帕子是叫以色列人不能看见他脸上的荣光,但这荣光现已退去,如3:7所说是「渐退之光」,绝比不上那「属灵的」、「越发大的」、「极大的」、「长存的」(林后3:8-11)。弦外之音指出,摩西所代表的旧约,只是初期的荣光,称「从前的荣光」(林后3:10上),今有「极大的荣光」(林后3:10下),故可不必以「萤火之光」代替「太阳之光」了。
但如今,犹太人因心地刚硬,仍以旧约为主,正如仍被帕子蒙蔽,不知这帕子已被基督废掉了,直至保罗写「林后」时仍是如此(林后3:14-15)。他们若肯接受圣灵的工作,便可得自由(喻信主的自由)(林后3:16-17),如同保罗今可直视神的荣光(帕子除去,参出34:35),并如返照镜子般,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因此信徒的生命,每日逐渐变成主的形像,正是荣上加荣,如H. A. Kent博士称之为「逐渐成圣论」6,这全是圣灵的工作,「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3:18)。
在本段内,保罗呕心沥血地将自己至死不渝的委身事奉与读者分享,期望他们事奉神也要忠心到底。
(1)竭力作主的仆人(林后4:1-6)
保罗承受了新约执事的职分后,便完全脱离暗昧行为,非如假师传所作的(如谬传真理),只忠实传讲神的福音(林后4:1-2)。但福音非人人接受,有人被世界之王蒙蔽,看不到真光,走上灭亡的路(林后4:3-4)。
保罗却是一心一意,只传耶稣基督(林后4:5-6)。
(2)身上常带主的死(林后4:7-12)
为了传扬基督,保罗经历不少苦难,但他深信自己的生命(瓦器)都有神的宝贝(福音)在内。因此虽四面受敌,却不妥协、气馁、放弃(林后4:7-9);身体如背十架,却事事显出主是活生生地活在心里(林后4:10-11)。他如「属灵」敢死队员,为要将「生」的福音传给哥林多人(林后4:12)。
(3)因信主才如此行(林后4:13-18)
保罗在上文非埋怨自己事奉的遭遇,而是指出他如此行,全是因深信主不疑之故(林后4:13,引用诗116:10)。
他深信主耶稣复活的大能,将来必能与哥林多信徒同站在主的面前(林后4:14),因此便格外努力荣耀神(林后4:15)。虽然工作艰辛,身体衰残,但内心每日更新(林后4:16)。保罗视所面对的苦楚是至暂至轻,但为了至重至大的荣耀,一切在所不辞(林后4:17),因他的生命不是为暂时而活,乃是顾念永远的(林后4:18)。
本段经文与上文(林后4:7-18)密切衔接,保罗视他的事奉有永恒的价值,尽管生命衰残,甚至死亡,也不会令他丧胆。
(1)死是脱衣穿衣(林后5:1-5)保罗将今生比如帐棚的生活,是暂时的;若死了,就搬往永久性的房屋去(林后5:1)。死的来临又如脱衣、穿衣,到那时便不至于赤身(喻不蒙羞,指能到永远境界)(林后5:2-3)。保罗不怕死,愿穿上复活的身体(林后5:4)。他能如此说,因神已「培植」(katergasamenos,意「使合适」)他的身体,使他能进入荣耀里,又有圣灵先赐下来作「首期」的保证(林后5:5)。
※5:1「天上永存的房屋」是指甚么,学者意见有三:
(a)指复活的身体,这是颇流行的意见(如W. Wiersbe)。
(b)指居间的身体,是死之后,复活之前,中间阶段的身体(如H. A. Kent)。
(c)指天堂,这是较理想的见解,保罗非在写「准确神学」,他只是笼统的说信徒死后的去处(参约14:2)。
(2)死是与主同在(林后5:6-10)
5:6的「所以」(oun)暂结了以上的谈论,保罗认为肉身生命是眼见生命,却是与主「相离」(ekdemoumen,意「离家」)(林后5:6-7),只是他宁愿离开身体与主「同在」(endemesai,意「在家」)(林后5:8)。但无论如何,他立志作任何事都要得主喜悦(林后5:9),因各人都要在基督台前接受审判(林后5:10)。
※「基督台前」的审判不是对全体世人(信与不信)的审判,而是为信徒而有的。「台」(bema,参太27:19;徒18:12同字译「坐堂」;徒12:21作「位子」)是奖赏台(如Isthmian Games的奖台)7,非决定信徒将来得永生的归宿,而是用以判定将来要得的赏赐;好的行为带来奖赏,恶的行为带来羞耻。
保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事奉神,是基于两大原因:
保罗称他事奉神的动机是显明的,哥林多的信徒可以作证(林后5:11),他们可以证明保罗的动机与行为皆纯正,不像那些只以外貌夸口的假先知(林后5:12-13)。他如此行,全是因被基督之爱所「激励」(sunechei,意「紧握」),基督为世人舍己,使那些信他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他而活(林后5:14-15)。
(1)两个「所以」(林后5:16-17)
5:16及5:17两节首字「所以」(hoste,意「因此」、「故此」,5:17中译本没译出)指出因基督的代死带来两个果效:(a)从今以后不以貌取人,如保罗以前凭外貌认识基督那样(只凭直觉)以为耶稣是大道德家、行奇事者(林后5:16)。(b)从今以后他是新造的人,一切成新(林后5:17)。这工作全是神完成的,称为「与神和好」(林后5:18上)。
(2)两个「和好」(林后5:18-21)
本段强调有两个「和好」;一是和好的「职分」(diakaian)(林后5:18),一是和好的「道理」(logon)(林后5:19)。
查「和好」(katallxantos,意「完全改变」)指神人关系原来是友善的,但因亚当犯罪而变成仇敌,现因基督之故,神人关系和好如初。
「和好的职分」是有关事奉,「和好的道理」是有关神学。在神学上言,「和好的道理」是神借着基督与世人和好(林后5:19)。基督是无罪的,替人成为罪(林后5:21),神将人的过犯归到他的身上(林后5:19),因此世人在基督里成为神的义(林后5:21)。
就工作而言,「和好的职分」是神托付给信徒的(林后5:18),故此信徒成为基督的「使者」(林后5:20),努力使世人与神和好(林后5:19)。
事奉神非易举,保罗深知此点,但人若有敬畏主的心(林后5:11),被神的爱所激动(林后5:14),并且有神的托付(林后5:19),那么虽苦也不足惧了,这正是下文要表达的。
※5:20,罗马政府将管辖地区分两大类:议会制省分(senationrial prortacs),由议会辖管;君主制省分(imperial provinces)由该撒直接管辖。议会制省分多是太平无事的,故无驻兵;君主制省分多是治安不良地区,故由重兵驻守。驻守官称「使者」(presbutes),除了监管地方太平之外,还有将非罗马公民成为罗马公民的职责。保罗使用此字带有属灵意义,信徒是天国的使者,将别人带进天国里,成为天国子民8。
事奉是一个矛盾,一方面与神同工,一方面经历莫大艰苦。有神同工,理应没有困难才对,但事实却非如此,反而困难重重,何解?保罗在此段给予清楚的解释:
基于5:17-21的和好道理及和好职分,保罗劝告信徒与神同工(林后6:1上,「神」是补字),切勿徒受主恩(林后6:1下),正如赛49:8所言(林后6:2上)。赛49:8原是神向弥赛亚所说的,是神坚立弥赛亚的拯救事奉(H. A. Kent, p. 95)。保罗视此言,同是神坚立他与哥林多信徒的事奉(林后6:2下)。
在本段里,保罗说明事奉的两面:
(1)凡事莫叫人有「妨碍」(proskopen,意「打击至跌倒」、「击跌」)、职分受「毁谤」(momethe,字根意「污点」、「瑕疵」)。
(2)反倒表明是神的佣人(佣人与执事同字)(林后6:3-4上)。
接着分三组词汇描绘保罗事奉神的甘苦经验,也是每个事奉神者的共同经历,分别用en(在)(林后6:4下-7上)、dia(靠或经历)(林后6:7下-8,中译本没译出)及hos(似乎)(林后6:9-10)来表达9。
(1)第一组:在(en)共十八项(林后6:4下-7上):在忍耐、在患难、在穷乏、在困苦、在鞭打、在监禁、在扰乱、在勤劳、在儆醒、在不食、在廉洁、在知识、在恒忍、在恩慈、在圣灵(原文没有「的感化」字)、在无伪的爱、在真实的道理、在神的大能。
※「在圣灵」一语似没意义,使不少学者困惑,所以中译的补字也是一种诠释;另一补字可用「所结的果子」,全句是「在圣灵里所结的果子」亦可采用(H. A. Kent)。D. K. Lowery认为是换喻(metonymy),以一样事代表其果效,指圣灵的果子10。
(2)第二组:靠或经历(dia)(林后6:7下-8上)(共三种):仁义的「兵器」(hiplon,意「手」)在左在右(表示任何方向都合适)、经历荣耀羞辱、经历美名恶名。
※「左右」表示「足够」,即无论在何方都够用;或「进攻」(用剑),或防守(用盾),如古代的兵士。
(3)第三组:似乎(hos)(林后6:8下-10)(共七项):似乎诱惑却是诚实、似乎无人知却是人所共知、似乎要死却活着、似乎受责罚却不丧命、似乎忧愁却常快乐、似乎贫穷却使多人富足、似乎一无所有却是样样都有。
※以上共二十八项的经历,都刻划出事奉神者的甘苦,每一件都是保罗的亲身经历,但他视事奉神是一件极荣耀的事,绝无悔言。
自3:1开始(有说从2:14),保罗一直为自己的事奉立场辩护,他解释清楚事奉的基础(林后3:1-18)、事奉的委身(林后4:1-5:10)、事奉的原因(林后5:11-21)、事奉的甘苦(林后6:1-10),接着便向教会表明他的心愿。
保罗表白自己的事奉诚意后,期待对方对他亦是坦诚。他称对方为「哥林多人哪」,这是个亲昵的呼号,并表明向他们是口开心宽(林后6:11)。虽然他们对保罗仍心肠狭窄(林后6:12),但保罗仍期待他们以同样的态度对他,因保罗视他们如自己所生的孩子一般(林后6:13,参林前4:15)。
保罗劝告对方不要与不信者同负一轭(比喻取自申22:10),指一同事奉(在此非指结婚或在社会上的工作)。
他用五个对比,指出他们(它们)是不能协调的:信与不信、义和不义、光明与黑暗、基督和彼列、神的殿和偶像(林后6:14-16上)。
※「彼列」有二意:
(1)指没用之徒(如D. K. Lowery)。
(2)指撒但(W. Foester[TDNT],H. A. Kent),保罗在此似以基督和撒但作对比。
论及神的殿与偶像毫无瓜葛,保罗指出,信徒是永生神的殿。接着他用一连串的旧约经文,指出神在信徒之中,神是他们的神,他们是神的子民(如利26:11-12;出6:7;25:8;何2:23;耶24:7;30:22;31:33;32:38;结37:27),所以要从他们当中分别出来,不要与他们往来,这才是属神儿女的样式(如赛52:11;结20:34、41;撒下7:8、14;耶31:9;赛43:6)。
7:1首字「所以」(oun,中漏译)将上文的讨论作个结论。保罗称呼对方为「亲爱的」(「弟兄们」是补字),以期达到劝戒的果效,恳请对方务要除去外(身体)、内(灵魂)的污秽,敬畏神,过圣洁的生活。
※「得以成圣」(epitelountas)是现在式分词,指不停地进行,故此不表示今生可达到。
保罗向教会再度保证,他与其同工未曾亏负、败坏或欺骗(中译「占过任何人的便宜」)他们,故此请教会放心接纳他们(林后7:2)。他极爱哥林多的信徒(林后7:3),在他们身上「多夸口」、「满安慰」、「大喜乐」(林后7:4),这真是一个无愧的神仆。
上文提及保罗在哥林多信徒中大得喜乐(林后7:4),这喜乐是从提多所带回的消息而来(本段续上文2:12-13的话)。
当保罗在特罗亚等不到提多,不久便径自前往马其顿去(参2:12-13)(此事迹使徒行传中有记载,参徒20:1-2)。后二人在马其顿会合,于是保罗挂念哥林多教会之心大得释然。提多将教会对保罗的「想念」、「哀恸」、「热心」全告诉保罗,使他「更加欢喜」。
从提多口中,保罗获悉教会对他先前之信(严厉的信)所引起的忧愁已过了,因他们已懊悔一些的罪行,故此保罗便说不后悔写过那封信(林后7:8-9)。
保罗视教会对那封信产生的忧愁,是有神的意思在内(林后7:10上),是良好的反应,生出了没有后悔的懊悔,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懊悔,全无永生的果效(林后7:10下),(如犹大的懊悔,参太27:3-5)所以保罗那封前信确实带出果效来(林后7:11)。在结论,保罗再次强调他那封严厉的信,不只是为「那亏负人的」(即林前5:1或反对保罗的带头人)或「受亏负的」(如保罗),而是将读者懊悔的心表明出来(林后7:12)。
※7:10的「以致得救」是指凡真诚的悔改,都会带出得救的结果来(原文全句可译作:「生出使人得救的悔改来,这悔改是毫不后悔的」)。
不单保罗自己得到安慰,提多也是(林后7:13),故此保罗就没对提多空夸奖哥林多信徒(林后7:14),因他们果然给提多尊敬的接待(恐惧战兢),使提多热心地完成他的任务(林后7:15),保罗对哥林多信徒的进步及改变极其欢喜(林后7:16)。
在外邦众教会中筹募款项,资助耶路撒冷教会贫苦信徒一事,是保罗在其第三次旅行布道时,一项颇重要的任务。保罗视耶路撒冷教会为地上教会的母会,先前曾经历大饥荒,故保罗代表安提阿教会,将乐捐的赒济亲自送交他们(参徒11:27-30)。
此后他对这项服务给予颇大的重视,并曾对加拉太教会述及他对此事的负担(参加2:10)。
在林前16:1-4里,保罗已在哥林多教会中着手进行,并以加拉太教会的参与为榜样鼓励信徒。在「林后」,他劝勉信徒完成此项集资捐助耶路撒冷教会的行动,因此事已进行一年了(林后8:10),所以在提多携带此书信给哥林多教会时,期待他们能完成此项捐献(林后8:6)。
关于此事,保罗说马其顿的众教会热烈参与(诸如腓立比、帖撒罗尼迦、庇哩亚之教会),他们视参与此项捐献乃是报恩的表示(林后8:1)。本来看他们的境况,没有能力有分的:「在患难中」、「受大试炼」、「极穷之间」(参徒17:6-9、13;帖1:6;2:14),但他们却存着「满足的快乐」、「按着力量」、「过了力量」、「甘心乐意」、「再三请求」、「准予他们」、「格外显出」、「乐捐的厚恩」、在「供给圣徒的恩情上有分」(林后8:2-4),这真是极难得的见证。
他们如此行是超乎人所想象的,是照神旨意而作,因他们先把自己献给主,以致能够「又归附保罗及其同工」。
他们先顺服主,再顺服保罗及同工的呼吁(如徒17:5-9;19:29;20:4;腓2:25的同工)。
本着马其顿教会热心捐献这事,保罗亦派提多往哥林多教会去办相同的事(林后8:6),这事在一年前已开始了(林后8:10)。保罗嘉许哥林多教会在信心、口才、知识、热心及接待爱心等事上,有美好的见证,盼望他们也能在这慈惠之事上一样(林后8:7),使他们能显出爱心的实在(林后8:8)。
在爱心实在的显出上,主耶稣是最完善的榜样(林后8:9-10)。
因此期望教会既有愿做的心,就当办成这事(林后8:11-12)。
保罗本着一个原则进行,不是要一间教会全部承办这事,那会吃力无比(林后8:13),而是「均平」(isotetos,从字根isos意「公平」变化出来,参英文的isosceles, isobar, isotop等字),以他们现在的富余帮补别人的不足,将来他们也会回报(林后8:14,「现在」是指哥林多现在有富余),正如出16:18的原则(见出16:19-21)(林后8:15)。
为此保罗打发一小队同工,前往协助乐捐之事,成员有三:
(1)提多(林后8:16-17),他是队长,有殷勤、顺服、热心、甘心四大美好的见证。
(2)一位弟兄(林后8:18-21),此人是谁,学者意见不一,有说他是路加(如A. T. Robertson),有说他是推基古(如C. Wilson[ZPBE])。但无论他是谁,确实有大见证。在福音事工上得众教会的称誉,被众教会选派与保罗同工,是众教会信托的,且互相作监察,免得给撒但留地步。
(3)又一位弟兄(林后8:22),有说他是特罗推摩(徒20:14)(ZPBE),却不能肯定。此人热心事奉,并在许多事上显出是极值得信任的人,此外他对哥林多教会的参与大有信心。
保罗对这三人推崇并举荐给教会,请求接待及给予合作。他们都是为众教会劳碌的,并有众教会的赞赏,更是基督的使者和荣耀,务请教会显出「爱心的凭据」(指捐献),俾使保罗对他们的夸奖不致落空。
论到捐献的事,保罗深知哥林多教会已有「乐捐的心」(prothumian,意「准备」),故此不必再「写信」(graphein乃现在式动词,意不用继续多说、不用再说服对方)(林后9:1-2上)。保罗常在马其顿教会面前夸奖他们,因他们的热心也成为多人的鼓励(林后9:2下)。所以在此劝告哥林多教会要与前往收集捐献的代表合作,将该事办成(林后9:3),免得保罗下次往哥林多探望他们时,若有马其顿人同往而发现他们没预备好,那么一切夸奖便落空了(林后9:4-5)。
保罗以箴11:24的原则指出,「多种多收,少种少收」是千古不变的真理(林后9:6),望教会随本心酌定,不作难,不勉强,要捐得乐意,才是神所喜悦(林后9:7)。多捐是使神多加恩惠的机会,也使人多结善果(林后9:8),如诗112:9所言(林后9:9),也如赛55:10与何10:12所应许,神使撒种的多得种子,使义果更增添(林后9:10-11)。
此外,捐献者不但使自己蒙恩,他人也因此而越发感谢神(林后9:12)。因受惠者(耶路撒冷教会)在此事上得知施予者(外邦教会)也承认了耶稣基督的福音,并为对方而感谢神(林后9:13-14)。就此事,保罗不期然地向神发出衷心的颂赞,感谢神有说不尽的恩赐(林后9:15)。
保罗时代,假使徒各处盛行,渗入教会,传异端,反对真使徒,使教会陷于混乱状态。真使徒不能自由工作,有时连以前的工作也被假使徒拆毁,保罗亦不例外。
在哥林多教会中,不少信徒受假使徒的摆弄,对保罗为外邦使徒的权柄多有质疑,使保罗在教会所留下的福音工作也大受影响。就此,保罗迫不得已,必须为自己确实有使徒权柄而申辩。
在教会中,有人传出,保罗在他们当中时是谦卑的,不在时却是「勇敢的」(林后10:1上)(此言是讽语,是保罗引用他们的话,所以「我保罗⋯⋯,如今亲自⋯⋯」当中的长句可用括号分开)。言外之意说保罗见面时假作谦卑,不在时却用书信严厉责骂,如10:10的「他的信又沉重、又利害,及至见面却是气貌不扬,言语粗俗」;又说保罗此举是凭血气行事(林后10:2上),且说只有他们才是属基督的(林后10:7上)。
保罗的回答可分三方面,一是他的回答态度,二是解释他事奉能力的来源,三是让行为代替言语。
他认为对待这等批评的人,必须用勇敢(指严厉)的心(林后10:2中),但希望不必真正行出来(林后10:2下)。
再且,他说他不是凭(kata)「血气」行事,是在(en)「血气」中行事。「凭血气」意指冲动;「在血气」则表示血肉之躯,两者大有分别11。保罗谓他虽然是人,却不凭人的力量去事奉(林后10:3),因他的兵器是属灵的,原是神的能力,此能力能攻破反对神的势力,将人的心意夺回(林后10:4-5)。这些武器保罗已齐备(预备好了),只等教会也预备好(「十分顺服」,指顺服保罗的权柄),就责罚那些不顺服的人(林后10:6)。
至于那些自以为是属基督的,只要留心观察他们的行为,便知谁是真属基督的(林后10:7)。真使徒有神的权柄,只是权柄非为败坏人,乃为造就人(林后10:8)。故此,保罗的信是造就,而非败坏(林后10:9),并且保罗信上的言语与其行为也是相符,这是哥林多信徒有目共睹的(林后10:10-11)。
※10:10的「气貌不扬,言语粗俗」一言常给人误解保罗的身形瘦弱(「气貌」原文romatos意「身体」,「不扬」原文asthenes意「软弱」)、语音声调沙哑。但此言是侮辱性之语句,非保罗真正的外表。在身体方面,保罗定非软弱之辈,否则他怎可三次旅行布道,经历那么多的苦难;再且,若他的声调粗俗,路司得人怎可称呼他为希耳米(参徒14:12)?
保罗说他不欲与那自荐人(假使徒)相比,因假使徒用自己定的「度量」(metrountes,意「分配」、「测量」)衡量一切,自己给自己评分是不通达的,(在此处「度量」是比喻标准)。
真使徒的度量是神定的(是神设立、神分派,非自定自派的)。保罗认为是神将他的工作「界限」(kannos,意「准则」,与canon正是此字)「构」(ephikesthai,意「伸张」)到哥林多地区去(林后10:13)。
保罗并非构过界限(捞过界),他早已将福音传给哥林多(参徒18:1-18)(林后10:14-15上)。他也盼望哥林多信徒灵命增长,以承继保罗「构」的工作,将福音传至更远(林后10:15下-16)。所以若要为工作而夸口,应夸口主的悦纳、主的称许(林后10:17-18)。
对哥林多教会,保罗起了愤恨(zeloi,意「嫉妒」),这愤恨原是神的特性之一。因保罗带他们信主,将他们如童女般(parthenoi)许配给基督(林后11:1-2),可惜他们心偏于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心,像夏娃般被诱惑(林后11:3)。正如有人向他们传别个耶稣、别个灵、别个福音,他们还容让这事(林后11:4)。对此,保罗自认不在那些最大使徒之下(林后11:5),言语虽然粗俗,但知识却不亚于别人,这是哥林多信徒可作证的(林后11:6)。
※11:5的那些「最大的使徒」是何人,学者意见有二:
a. 指十二门徒中的领袖,如彼得、雅各布、约翰(有反天主教人士以此解释,来反对彼得为教皇说)。
b. 是讽刺之言,指假使徒(如11:13)(H. A. Kent)。
保罗传道一直没有向哥林多教会收取工价(林后11:7-9上),而是靠着马其顿教会的资助(林后11:9下),这是他可以在基督里诚实自夸的(林后11:10)。为何他如此行,乃因爱他们的缘故,这是神可作证的(林后11:11),他还是继续白白供给教会福音。
保罗将继续白白供给教会福音,为了与那些假使徒有别(林后11:12)。假使徒行事装模作样(林后11:13),撒但也装作光明天使出现(林后11:14),这些假使徒只是撒但的仆役而已(林后11:15)。
※本段虽没说假使徒传道取工价,这是从上文(林后11:7-11)而作的一个对比(参11:20的「侵吞」12:14-18;7:2;林前9:11-12)。这些假使徒除了为利传道外,他们的「道」也是虚假的,如犹太割礼派般,是自立为义的道,而非信心的道。所以他们就装作「仁义的差役」,传虚假的义,是工作的义,非因信而有的义。
叙述自己的成就是一件尴尬的事,亦容易被人误解为自高,但有时是迫不得已的。保罗当时为了要指出自己有基督使徒的权柄,不得不如此行。
保罗认为自夸是愚妄的,但仍要像「愚妄人」「略略自夸」(林后11:16-18),期望教会以聪明人来忍耐「愚妄人」(指自己)(林后11:19)。保罗指出教会在五方面却忍耐了假使徒,如被他们——
a. 强作奴仆,指接受割礼派的教理(如加拉太教会的背景,参加4:1-11;5:1)。
b. 侵吞,指在钱财上的受骗。
c. 掳掠,指教导上的偏差。
d. 侮慢,指假使徒的自吹自擂。
e. 打脸,指羞辱性的语言(H. A. Kent;W. Wiersbe)(林后11:20)。
哥林多教会忍受假使徒,并且误解了保罗,他迫不得已才说这样的话,好像将自己比成假使徒,说他是软弱的,他们才是真勇敢。若论勇敢,保罗自称比他们更勇敢(勇敢指更有条件、恩赐、经验)(林后11:21)随即列出他的经历来与假使徒对比。
犹太人说惟希伯来人才有纯净的血统,因以色列人才是最优秀的民族;惟亚伯拉罕的后裔才是真正蒙神恩的人,这些是假使徒所唱的高调。故此保罗特意指出他的出生背景不比别人差,他是希伯来人(指血统)、是以色列人(指被选的民族)、是亚伯拉罕之后人(埃布尔拉罕约的承受人)。
为此,他比别人更劳苦、下监牢、受鞭打五次(每次打三十九下,犹太律法只准打四十下,参申25:1-3,但会堂传统减少一下,避免多打而破坏律法)、被棍打(外邦人习惯)三次、被石头打、遇船坏三次、行远路、各种危险(江河、盗贼、同族、外邦、城里、旷野、海中、假弟兄)、受劳碌、受困苦、不得睡、常饥渴、不得食、受寒冷、挂念教会(林后11:24-28)!他实在比常人更软弱、更焦虑(林后11:29),若要夸口,他只夸神的能力足够他所用(林后11:30-31)。
并且还有一次,他从大马色王亚哩达之提督手中逃脱(林后11:32-33),证明神恩够他所用。
※11:32的亚哩达是朝代名号,是亚拉伯北部近大马色的游牧民族Nabetean人的王号。罗马帝国并叙利亚(首都大马色)成为一省,并委任亚哩达四世(主后9-40年)为代理王,其女嫁给希律安提帕(太14:1)。在保罗时代,大马色城中有甚多犹太人居住,当中不少人为讨好亚哩达之女,而欲刺杀保罗12。
(1)特别的经历(林后12:1-7)
保罗述及他自夸是迫不得已的,现将他的自辩从地上的辛酸劳苦转至天上(灵里)的经历,即关于主的「显现」(optasias意「看见」,参路1:22;徒26:19同字译「异象」)及「启示」(apokalupseis意「揭开」)(林后12:1)。异象是可见的经历,而启示是神赐与内心的。
保罗一生中曾多次见异象:
(a)徒9:3;22:6,在大马色路上。
(b)徒9:12,看见亚拿尼亚。
(c)徒22:17,蒙召往外邦人去。
(d)徒16:9,马其顿呼声。
(e)徒18:9-10,在哥林多城里见主。
(f)徒23:11,在耶路撒冷见主。
(g)徒27:23,船毁之时。
他以第三人称的手法写自己(这也是犹太拉比喜用之法13)(林后12:7),说十四年前(约主后42年)曾有一次被提到天上去,那时他已信主,回到大数去(徒9:30;11:25)。「被提」(harpagenta,意「攫夺」,参太11:12同字译「得着」;太13:19译「夺去」;帖前4:17译「被提」)是指一个不能自控的行动,完全是神的工作。这经验是在身内(灵的被提)或身外(肉体被提),连保罗自己也不知道,只是他知道到第三层天去了(林后12:2-3)。
「第三层天」是犹太人传统指神的所在(Secrets ofEnoch, 8;另有说是七层天,参Test of Twelve Pat, Lev. 2, 3),亦即乐园(林后12:4)。在那里他听到「不能说出来的言语」(arreta remata,两字同字根reo意「说话」,首字有-privative,中译「隐秘的言语」),他可为此特殊的经验而夸口,却禁止自己,免得有人把他抬高或自高(林后12:5-7上)。
为此,神容许撒但攻击他(「免」字影射是神的容许。「攻击」kolaphize,林前4:11译「挨打」;太26:67作「拳打」),他称这攻击为「一根刺」(林后12:7下)。
※对于「一根刺」,学者们有不同的见解:
(a)有说那是邪灵的作为(C. C. Ryrie)14。
(b)有说那是保罗经常性的疾病,使他不忘仍有必死的身体(H. A. Kent;A. T. Robertson;W. Wiersbe)。
但疾病不可求免去的,况且这根刺是与三层天的经历相连,必与疾病无关。
(c)有说是属灵的经历引出属灵的骄傲,再导致其它的罪来(如上文诠释)。
(2)特殊的恩典(林后12:8-10)
对这「一根刺」,保罗曾三次求主挪移,但主却给他两方面的回答:恩典与能力皆够他用。恩典是能力的来源,能力是恩典的外显(林后12:10),神的恩典与能力在保罗的事工上,特别彰显出来(林后12:8-9)。
保罗极不愿自夸,只是不得已被逼而为,虽工作算不得甚么,却不在那些假使徒之下(林后12:11所提之使徒是假使徒)。他在教会中,常用神迹、奇事、异能,显出作使徒的「凭据」(semeia意「记号」)(林后12:11-12)。
在教会中,保罗没有要教会在经济上支持他(不累着你们),故此,教会与别的教会相比,应没有不及别人之处(林后12:13)。
对一间问题众多及对保罗的权柄大有质疑的教会,书的结语是极难下笔的。但保罗在「后书」的结语,将自己爱他们的心再次向他们披露,真是苦口婆心,不放弃他们。
保罗计划再次造访教会,此将是第三次(首次创立教会,参徒18;其次是「林前后」写成之间,称「痛苦的造访」〔painful visit〕,参2:1;13:2;再来则是第三次)。
他表明不用教会在经济上的资助,正如父母为儿女肩负养育之责(林后12:14),期望此举能获得他们的爱(林后12:15)。
虽教会传出保罗耍诡计占他们便宜(林后12:16),但保罗表示,他与同工提多或「那位弟兄」(可指8:18或8:22那位),全没占过教会便宜,他们与保罗是同心同步的。
保罗坚称,他一切所作全是造就教会,别无他意(林后12:19),但他不知教会如何待他,故产生了忧虑(三个「怕」字):
(1)怕见面时不知所措。
(2)怕仍有分争、结党、嫉妒、毁谤等事。
(3)怕见到教会犯罪者仍未悔改,就有愧于神的托付了。
保罗计划,当他再来时,要以人证之法(参申19:15),指出对犯罪不悔改者,绝对不宽容(指12:21的人)(林后12:1-2)。使他们知道基督有改变人的大能(林后12:3;参12:1),如他们的得救(林后13:4),盼望他们不要掉以轻心。
保罗要他们自省,是否真信主(林后13:5),若是真信的,便晓得保罗是同路人,是不可弃绝的(指不该反对、毁谤、质疑等)(林后13:6)。
保罗的心愿不是为洗刷自己名誉的清白,就算被人弃绝(指被反对),也在所不惜。他视这些不是首要的,而是要对方行事端正,一件恶事也不做(林后13:7),这真是为父的心。接着保罗指出,真理是无法打倒的(暗指自己为使徒的身分)(林后13:8),假使教会在信仰及生活上刚强起来,成为「完全人」(katartisin意「健全」字根「弥补」、「复原」、「装备」、「健全」;太4:21作「补网」的「补」),保罗就算被视为软弱,也无所谓了(林后13:9)。为此,保罗写了此信(林后13:10),即「林后」。
至于此信能否产生预期的果效,学者多以为然,M. J. Harris列出数因15:
a. 根据罗15:26-27所述,看出马其顿教会捐献完成,表示哥林多教会服从了保罗的话(罗写在林后之后)。
b. 嗣后,保罗计划前往士班雅及其它地方,若不成功,此念头可能会打消。
c. 「林后」此信能保存下来,成为正典,表示教会接纳了保罗的忠告。
保罗在收笔时意犹未尽,劝告教会:
a. 在个人方面:要喜乐,作完全人,受安慰。
b. 在与别人相处上:要同心合意,彼此和睦。
随着这五大命令之后,便是神同在的应许,他是仁爱、和平的神。
「亲嘴问安」一词成为初期教会书信的「正式结语」,在第二世纪时,是必行的吩咐(参Justin Martyr, TheFirstapology,第65章)「众圣徒」是指马其顿的信徒。
愿三一真神不同的工作,常在信徒身上。
1W. Wiersbe, Bible Exposition Commentary, Victor, 1989, p. 631。
2F. Buchel, “apokrima, ”TDNT, Ⅲ, Eerdmans, 1985, pp. 945~946。
3A. Plummer, “ⅡCorinthians, ”ICC, T&T Clark, 1915, 1970, pp. 42~43; P. E. Hughes, “ⅡCorinthians, ”NIC, Eerdmans, 1962, pp. 46~47。
4C. K. Barrett, ⅡCorinthians, Harpers&Row, 1974, pp. 85~86; H. A. Kent, A Heart Open Wide, Baker, 1982, p. 45。
5William Barclay“, ⅡCorinthians, ”DSBS, Westminster, 1954, 1975, pp. 183~184对此次大游行有极精细的描述。
6H. A. Kent上引书64页。
7参William Barclay上引书206页对此有极佳美的数据。
8同上引书209~210页。
9A. T. Robertson, “ⅡCorinthians, ”Word Picture of New Testament, Broadman, 1931, p. 234。
10D. K. Lowery, “ⅡCorinthians, ”Bible knowledgeCommentary, Victor, 1983, p. 569。
11H. A. Kent上引书151页。
12H. A. Kent上引书151页。
13W. Wiersbe上引书673页。
14C. C. Ryrie, Basic Theology, Victor, 1986, p. 164。
15M. J. Harris, “ⅡCorinthians,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Zondervan, 1976, pp. 404~405。
加拉太书在新约原文里不满十四页,是本小书札,在文学造诣上也不特别,但其信息对历代信徒却产生巨大影响,马丁路德靠此吹起宗教改革的号筒,他称加拉太书是他的「妻子」。此书清楚地宣告基督徒在主里的自由,神学家M. C. Tenney谓:加拉太书将基督教与犹太人明显地分开,若没有此着,基督教可能被人误认为犹太教的分支1。
加拉太属亚西亚地区,在主前三世纪曾被高卢人(Gauls)侵占,建国为高卢国,即加拉太国(查「加拉太」意「高卢地」)。主前25年,罗马帝国将之收为版图,将加拉太变成帝国中一省分,直接由该撒辖管,称君主制省分(imperal province,参笔者在林后5:20的诠释)。
新约时代,「加拉太」有两意:一指北部原来的高卢国地带,另一指罗马帝国将西部地区合并成一体的加拉太。
在保罗数次旅行的布道中,使徒行传作者只提及保罗在南加拉太有甚多活动,并在四个地方建立了教会: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及特庇(徒13:14-14:23),并未提保罗有在北加拉太的活动。
此外,在书中(加4:13-15)记载保罗与这些教会之关系极其密切,并几乎在其中之一的路司得为主殉道(徒14:19-20),可见加拉太书的主要读者是南加拉太一带的教会。
学者们对加拉太教会在何处,分两大意见:
据此论,加拉太众教会是保罗在第二次旅行布道时所创建的(徒16:6),在他第三次旅行时回去栽培他们(徒18:23),然后在以弗所居留那三年时,写就加拉太书给他们(支持此论者J. B. Lightfoot;A. T. Robertson)。
据此论,加拉太众教会是保罗第一次旅行布道时所创立的(徒13-14章),在第二次旅行布道时,重回栽培他们,并前往北加拉太地区(徒16:6)(学者D. E. Herbert谓徒16:6的「弗吕家」一字是包括南加拉太的吕哥尼、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特庇一带的地方)2。
在第三次布道时,保罗再次造访加拉太,包括南北两地(徒18:23)(支持此论者有H. A. Kent;J. F. MacArthur;W. Ramsay;F. F. Buce;W. Hendriksen;H. Ridderbos)。
初期教会的问题常在「外邦人如何得救」一事上异常困扰,因当时教会的领袖多是受到犹太教影响之信徒。他们以为外邦人信主需要「变成」犹太人,遵守律法、守割礼等,与保罗的看法迥异。
保罗强调「因信称义」,不用「变成」犹太人,他在外邦地区均传此真理,在加拉太教会也是一样。
在第一次旅行布道后,保罗在南加拉太一带建立了数间教会,返回母会安提阿。不久后,接获消息,得知他所创建的加拉太教会备受犹太教割礼派的搅扰,离开他所传的道,并且质疑保罗作使徒的权柄。
保罗随即振笔疾书,为自己辩护,也为福音辩护,是为加拉太书。时约主后49年,是保罗十三封书信中最早写成的。
书的主题可称作:基督徒在主里的自由。
一、个人性︰辩明为使徒之权柄(1-2章)
二、教义性︰辩明福音是因信称义(3-4章)
三、生活性︰辩明基督徒的自由(5-6章)
一些教会离开了纯正福音,又质疑作者为使徒的权柄,保罗下笔时一定百感交集,难怪有人说,当保罗下笔写第一个字时,他的心情似走上那「耶稣背十架的苦路」(VIA DOLOROSA)。
因为他在加拉太地区各教会中,实在花了甚多时间传扬及阐释福音,若教会信徒重返旧路,他的工作则全归徒然,因此他很着急地为自己和福音极力争辩。
作者启言自称为「使徒」,这使徒之权柄非来自人间,而是从主耶稣及父神而来(加1:1)。再者他的权柄有「同在的众弟兄」(即安提阿教会,乃写作地点)认同,证明他确实有使徒的身分(加1:2上)。
读者是加拉太地区的众教会(加1:2下),表示此信件是传阅文件。保罗在此处未提教会的背景,这与他在其它书信里截然不同。例如对罗马教会有「蒙召、属耶稣基督、蒙神所爱、奉召作圣徒」的话(参罗1:6-7;林前1:4-9等),可见保罗对加拉太各教会的「变节」,大大不悦,故连称赞对方的话也没提了。
称赞之词虽未提,但保罗仍愿恩惠、平安归与他们(加1:3),同时提到福音的中心有三:
a. 基督为世人的罪舍己。
b. 基督救世人脱离罪恶「世代」(aionos,意「世界」)。
c. 基督的救赎伟工乃照神的旨意而行(加1:4)。
故此愿荣耀、颂赞归与真神(加1:5)。
在这前五节启语问安中,已列出救恩的四大步骤:
a. 救恩出自父神的旨意。
b. 救恩由耶稣完成。
c. 救恩由使徒传开。
d. 救恩的果效是恩惠及平安。
每一步骤都是父与子的合作,因他们的心思与工作都是一致的(参约5:30;6:38;10:30)。
撒但工作之一乃叫人对福音产生误解,进而离开。加拉太教会初闻福音,欣然接受,但旋即被割礼派人士带离正途。因此保罗异常焦急地责备他们,并纠正他们,这是他撰着本书之目的。
保罗先表示他「希奇」(thaumazo,意「迷惘」)教会那么快便离开所传给他们的福音,改从别的「福音」。
1:6的「去从」(原文metatithethe是军事性词汇,直意「改变地方」,喻意「变节」、「逃兵」)有二意:
a. 它是自身式动词(reflexive mood),表示是自愿性的动作。
b. 也是现在式动词,表示还没有停止。
「别」原文(heteron)是指不同性质的「别」,强调那不是福音(加1:6),是「更改」(metastreph,意「反方向的改变」,参徒2:20日「变」黑,月「变」血)的「福音」(加1:7),致使保罗两次声明,无论是谁,甚至是天使,若传的福音与他的不同,应被咒诅(加1:8-9)。
不但福音受人歪曲,保罗自己的事奉心志也受人质疑。因此他再三表明立场,他的事奉非讨人喜欢,以人为中心,而是讨神的喜欢,否则他就不是神的仆人了。表明自己确实是神的仆人,此乃他着成本书的第二个动机。
要推翻一个人所传的信息,最有效的方法,即推翻那人的权柄,这也是在加拉太教会中,割礼派人士对付保罗的手段。为此,保罗将其作使徒的权柄仔细陈列,并辅证他的信息是从上面来的。
保罗首先表明,他传福音的权柄,非来自人的主意或委托,也没有人教他去传,而是来自耶稣基督的启示(可能指徒9:1-16)。
接着保罗指出他的权柄,亦非来自他过去接受拉比的训练,他奉了犹太教的权柄逼迫教会,狂力追求自己祖宗信奉的传统,比同学更有「长进」(proekopton,意「前行」;罗13:12同字译「已深」;提后2:16作「进到」;3:13作「越」,含「披荆斩棘、勇往前往」之意)、更加热心。长进与热心是指逼迫方面,非指学习方面(参徒26:11),因为凡热心犹太教者,皆不愿「教会运动」胜过「犹太教运动」。
有如此背景的人,他的心境是全然反对福音的,若非神亲自改变,他怎会成为福音使者3?故此保罗引述自己的过去,旨在指出他的权柄是由上而来的。
再者保罗谓,他成为福音工人,全是神分别的恩典。
「分别」(aphorisas,由ap「离开」及horos「界限」组成,参2:12同字译「隔开」)乃是神的作为,是为圣工而作出的「分别」。故此「分别」意指「上头的指派」,人无法参与。
保罗蒙神施恩选召,并将有关耶稣的事启示给他,使他成为外邦人的使者(参徒9:15),所以他不用与任何人商量,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知会那边的使徒。他径自往亚拉伯去,最后又回到大马色(加1:16-17)。
(亚拉伯是块广阔的地区,由叙利亚之东〔大马色〕至亚拉伯半岛,保罗未说赴亚拉伯何处,相信在Nabetean附近〔靠近大马色〕,在那里思想主向他的奇妙显现及给予的使命。保罗亦未说在那里留了多久,不少学者将这事件插在徒9:22与9:23之间4。)三年后(非在亚拉伯三年,而是自信主后),保罗才初次到耶路撒冷去。那次他只逗留十五天,只见到彼得与雅各,未见到其它人(加1:18-20)。据徒9:29及22:17-21记载,那次在耶路撒冷,保罗遇到反对之人谋害威胁,幸得神之预警,才能平安离去。途中他曾到访叙利亚及基利家5,之后便回大数(参徒9:30),故未与其它的教会接触(11:21-22)。不过在大数及安提阿的十年之间,保罗的事奉渐为人知,不少教会为他感谢神(加1:23-24)。
保罗记述此次到耶路撒冷的访问,及事后离开的目的,旨在指出:时间短促(15天)。只见两人,所以不可能在此情况下被教会授权为使徒。此外,也未与其他教会人士见面,故此他的权柄非来自人,而是来自神。
(1)时间与目的(加2:1-2)
十四年后,保罗再上耶路撒冷,此次与巴拿巴及提多同去(加2:1),是奉启示而去的(加2:2上),目的是公开(对教会的弟兄们)「陈说」(anethemen,原意「置在前面」,喻「辩明」),及私下(背地里,对教会的领袖)「辩护」他在外邦人中传福音的原则,免得他现在及以前的工作白费了(加2:2下)。
※此次事件何时发生,学者意见有二:
(a)十四年是指从上次往耶路撒冷(加1:18)算起,故这次事件与徒15章相同,原因是2:1-10述及之神学内容及性质与徒15章相若(如J. F. MacArthur;C. Vaughan;J. B. Lightfort;E. D. Burton;A. T. Robertson;W. Wiersbe)。
(b)十四年是指从保罗信主时算起。这次事件与徒11:28的「赈灾大行动」有关,理由在于这次是奉启示上去(亚迦布的启示),而徒15章则不是。再者,保罗在加拉太书叙述他信主之后上耶路撒冷的经过;若是指徒15章那次,则徒11:28的事件是「挂一漏万」了(如H. A. Kent;H. W. Hoehner;W. Ramsay)。H. A. Kent说得对,保罗在安提阿的事奉引起耶路撒冷教会的「不安」;正如彼得与哥尼流的事件也引起「母会」的「不安」(参徒11:1-18),故此保罗就趁「赈灾事件」带提多前往,为要作一个「活见证」6。
(2)提多的例证(加2:3-5)
提多虽是外邦人(「希利尼」hellen在此意「外邦」,如3:28;西3:11;林前12:13),但保罗未「勉强」(enagkasthe,意「强迫」)他受割礼(指受割礼才能得救)(加2:3)。在这方面(dia de,参J. P. Green译文,中译「因为」)有假弟兄「在旁窥探」保罗在主里的自由,并加以反对(加2:4),就此保罗一点也不容他们得逞,使「因信称义」的道理(福音真理,参3:8)在加拉太人中失落(加2:5)。
※「提多个案」是个「神学例子」或「救恩例子」,在何时发生?学者意见有二:若此事发生在徒15章时,为何提多这么重要的「活见证」竟不在埸?若此事发生在徒11章时,可能性较大。那时耶路撒冷的保守割礼派势力很强,他们在徒15章又起来反对「福音真理」,并且连彼得也有可责之处(即加2:11-20,发生之时间可置于徒14:28的事件内)。
(3)与教会柱石会面(加2:6-10)
保罗指出,他的权柄亦非来自耶路撒冷之教会柱石(加2:6),他们反而承认他是「外邦人的使徒」,正如彼得是「犹太人的使徒」(加2:7-8),于是他们向保罗及巴拿巴行「相交之礼」。此礼是公开的承认。在新约时代,一件商业上合约签妥后便行此礼以示订立7。
教会认可保罗的权柄,也喜悦保罗募集赈灾之事,这本是保罗的负担(加2:10)。若此言发生在徒15章内,似有点突兀(out of place),但若与徒11:28事件有关,便是一个甚大的嘉许。
保罗与彼得同是初期教会的领袖,但为福音真理之故,保罗不得不与彼得争辩。保罗将此事件向加拉太教会提出,旨在坚定他们「因信称义」的信心,也向他们声明,他的权柄是与耶路撒冷教会的柱石无关。
此事件发生在何时,学者意见分二:
1. 发生在徒15章事件之后(如C. Vaughan;J. B. Lightfoot;G. G. Findlay)。但此说似与彼得既明白徒15章后的议决却立刻「反悔」不太相符。
2. 发生在徒15章事件前。因徒15章大会的议决太重大,彼得绝不会再犯以前割礼派诬告他的事(参徒11:1-18),也不会「明知故犯」徒15章大会的决议(如H. A. Kent)。
F. F. Bruce谓因这些割礼派人士的嚣张(加2:12),才有徒15章大会的召开8。从时间上言,此事件应该发生在保罗与巴拿巴结束第一次旅行布道之后的可能性最大(参徒14:26-28)。
有一次,当保罗在安提阿,彼得到访,却被保罗当面「抵挡」(antesten,意「反对」),因他有「可责之处」(kategnosmenos,意「有错」)(加2:11)。因彼得在安提阿时,与外邦人来往密切(「一同吃饭」此字原文是进行式动词,表示向来交往甚深)。犹太人进入外邦人家用饭,是不寻常的事,彼得与他们一同吃饭,表示犹太与外邦之隔阂已消除。怎知割礼派人士也从耶路撒冷来了(是否跟踪彼得不可而知),彼得一见,就慌忙「退去」(hupestellan,军事性词汇,意「撤去」),不与外邦人来往(加2:12)。彼得与外邦人「隔开」(aphorizen,参1:15同字译「分别出来」),是为避免得罪耶路撒冷的律法派人士(奉割礼之人)。此举使甚多安提阿教会的犹太信徒也一起附和,巴拿巴亦在内(加2:13)。
保罗视这人的行动是「装假」(hupokrisei,意「虚伪」,指行动与信仰不符),与福音真理不合(福音真理是不分犹太、外邦的,都是因信基督耶稣称义),故此当众指责彼得(加2:14上)。因彼得是耶路撒冷教会的柱石(巴拿巴是安提阿教会之柱石),若此风一长,后果堪虞。
责备内容可分五点:
a. 彼得既是犹太人,现在行事与外邦人无异,便不应勉强外邦人随从犹太人的风俗行事(加2:14)。生来是犹太人就是犹太人,生来被称为罪人的外邦人就是外邦人(加2:15),这是「生来」的问题,故不要歧视对方(外邦人被称为罪人,是犹太人的传统,参太26:45)。
b. 人人皆因信耶稣基督称义,非因行律法,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都没有分别(加2:16)。
c. 若已称义,却仍为罪人是说不通的(加2:17)。若把律法重新加在人身上,就证明自己仍是罪人了(加2:18)(两节经文言下之意,说若已因信称义,就不是罪人,不必再行律法,如割礼派所要求)。
d. 保罗因律法之故已成死人,但因神之故却是活人(加2:19),是因与基督同钉、同死、同复活。故此,因基督活在心中,所以可称为活人(加2:20)。
e. 福音的两大「柱石」就是:神的「恩」及基督的「义」9。若义可从律法而来,基督的死是白费的了(加2:21)。
※在2:11-21节里,保罗提及他与彼得的「摩擦」,非自大张狂的表现,而是指出,有时连「母会」的柱石也有软弱妥协的地方。再者割礼派假使徒如彼得般确实有「可责之处」,不可不慎。故此,保罗的辩言,一是为自己的权柄,二是为福音的真理,所以本段可说是前(加1:11-2:21)与后(加3:1-4:31)两段的桥梁。
在教会史中,甚多教会开始时信仰颇纯正,可惜后来被各种异端搅扰而离开真道,之后也成为异端。加拉太教会备受割礼派之影响,他们来到信仰变质的边缘,因此保罗异常着急,遂振笔疾书,旨在挽回颓势。W. Wiersbe谓,加3章及4章中六十节的经文,是保罗书信中最强劲有力的文字10。
保罗指出加拉太信徒现在的情形,与他们先前的经历截然不同。故此,先指出他们已有的经历,非因靠行律法而来,完全是靠信心;也就是说加拉太信徒的属灵经历,证明保罗所传的福音是正确的。
保罗借用五句问题,总括指出他们因信已有圣灵的经历(下文用正面表达):
a. 保罗对加拉太人爱恨交织,称他们为「无知的人」,即使基督的代死「活画」(proegraphe,直意「写在上面」,意「壁画」、「墙报」或「公布」)在眼前,仍受人迷惑(加3:1)。
b. 受圣灵是因信福音,非因行律法(加3:2)。
c. 既已靠圣灵「入门」(enarxamenoi,本意拜祭礼仪的开始)不用靠肉身(代表行律法)「成全」(加3:3)。
d. 他们的「受苦」不是徒然的(加3:4),「受苦」是指自信主后,加拉太信徒受别人的鄙视讥笑。
e. 神赐他们圣灵,是因他们信福音,非行律法(加3:5)。
如亚伯拉罕般,也是因信称义(加3:6),故此,以信为本的(ek pisteos)便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属灵上言)(加3:7),外邦人是从福音因信称义,而这福音在亚伯拉罕的约内早有预告:「万国因你得福」(加3:8)。可见凡有信心者,则与亚伯拉罕般同受神的祝福(加3:9)。
保罗利用四段旧约的经文,分别指出信徒是因信而称义,非靠行为称义:
a. 申27:26凡不全守律法的皆被「咒诅」(epikatasatos,由epi「压下」、kata「下」、ara「咒骂」)三字组成,故凡以「行律法为本」(er ergon nomon)的皆不成功(加3:10)。
b. 哈2:4义人因信得生,故没有人能靠行律法称义(加3:11)。
c. 利18:5律法强调「行」,不「本乎信」(ek pisteos)(加3:12)。
行是指生活,信是指救赎。
d. 申21:23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被咒诅的,基督因此为世人完成三大伟工:一是他代替人被挂、被咒诅,使人「被赎出」(exegorasen由ek「出」及agorazo「买回」两字组成),使人「脱离」(ek)律法之咒诅(加3:13)。二是他使亚伯拉罕的福临到外邦人。三是使世人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加3:14)。
在上文(加3:1-14),保罗从旧约的正反面指出信心超越守律法的行为;如亚伯拉罕在没有律法前因信称义,而律法叫人被咒诅等。这样读者不期然地想到律法似是「害人不浅」,为何神将之赐予世人?于是保罗将律法与福音作一比较,使读者明白如今是福音时代了。
3:15的「弟兄们」开始另一诠释,保罗在四方面指出神所应许的是超越律法的:
a. 在性质上如人间所立的约一般,既已「立定」(kekuromenen,参林后2:8同字译「坚定不移」)便不能「废除」(athetei,意「虚无」、「失效」)或加增(epidiatassetai,由epi「在上」及diataxeis「细节」二字组成,此字在新约只出现于此,意在已有的细节上不能再加甚么)(加3:15)。
言下之意是说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是与律法无关的。
b. 在预言上神所应许的成就非靠亚伯拉罕的所有子孙,而是当中一人,是基督(加3:16)。这是指成就人(基督),非指承受人(亚伯拉罕子孙)。
c. 在时间上应许是在颁布律法前四百三十年就给的,故不会被废掉(加3:17)。
※至于这四百三十年如何计算,学者意见不一,主要说法有三:(1)从亚伯拉罕入迦南地算起(二百多年)及住满埃及地(二百多年),共约四百多年。七十士译本是此计法。
不少学者也赞成这算法(如Martin Anstey;C. Vaughan;NSRB),但与出12:40不协调。
从亚伯拉罕到住满埃及共六百四十五年(二百一十五年(2)从亚伯拉罕到下埃及;出12:40记在埃及四百三十年)。但保罗只说四百三十年,是为了不使读者觉得发生在很久以前(RCH Lenski)。但为何选四百三十年而不是其它数字?(3)从雅各下埃及时神向他坚定亚伯拉罕的约计起(参创46:1-6;出13:48),那是主前1875年(如D. K. Campbell;J. R. Riggs;H. W. Hoehner;H. A. Kent)。
d. 在产权上以色列人得产业的应许,是神早在律法前施恩赐予他们的,非根据律法而拥有的(加3:18)。
应许在四方面比律法优胜,但切勿误会律法的用途,在此保罗解释律法的功用有五:
使过犯显著,「过犯」(parabaseon意「偏差」)是指对一个期待或标准的偏离。「添上」(prosetethe,由pros「前」及tithemi「置放」二字组成),是后加的,为成就某一目的而加上的。
律法是有终点的,等那蒙应许的子孙(即基督)来到。
律法藉「天使」由「摩西」传给世人(言外之意指福音不用中保)。而神只有一位,他不用中保就将应许传给亚伯拉罕。
※旧约未明说律法是经天使传给摩西,但是不少经文叙述神颁布律法时,有许多天使在他周围(如申33:2),但新约却有记述(另参徒7:53;来2:2)。
律法与应许不是互相排斥,它们各有所长、各有功用。
但律法却不是叫人得生的,否则义便从律法而来了。
律法(用「圣经」,代表律法是新约作者的常例,参约2:22;20:9;雅4:5)将人「圈」(sunekleisen意「囚禁」、「围困」,参路5:6同字译「圈住」)在罪中,好叫基督来释放他们,就是那些肯相信他的人。
本段与上文(加3:19-22)大致相同,但从文法上看,保罗转用「我们」,表示他与读者认同;而上文他则多是论全地的人。
因读者对律法仍困扰异常,保罗便再纠正他们对律法的不明。在三方面他指出律法确实有限制,尤其是时间方面(留意「来」字的运用):
a. 律法看守犹太人,直等到因信得救的道理来临(加3:23上)。「看守」(ephrouroumetha,意「监守」,参徒9:24同字译「守候」)是法庭式词汇,像法官判刑、吩咐捕役拘禁罪犯、严加防守免被逃逸等。但现在因信称义的道理来临,律法用途也告结束,这是律法时限之一。
b. 律法圈住犹太人,直到真道显明出来(加3:23下),这是律法时限之二。
c. 律法是「训蒙师傅」(paidagogos,意「幼童教师」,参林前4:15同字译「师傅」),将人引到基督面前,在那里可因信称义(加3:24)。「训蒙师傅」是古代贵族家庭私聘的家庭教师,赋与严教之责,督导孩童学习,直至学童成年(约18岁)便结束(如「得救的道理」在拟人法底下便是学童「毕业」之期),这是律法时限之三。
「所以」(原文pantes gar)将以上作一总结,作者在四方面指出福音使人承受应许:
a. 凡信基督耶稣的皆是神的儿子(加3:26)。
b. 凡认同基督的(受洗比喻认同)是披戴基督(加3:27)。
「披戴」一字为古社会学童达「学成阶段」时,便脱去学童之袍,换上另一件外袍(毕业袍),以示学业结束的习俗相若11。
c. 人人在基督里合而为一(加3:28),即林前12:12-14所言,成为同一身体。
d. 凡属基督的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属灵上言),承受神的产业(属灵上指救恩)(加3:29)。
虽然「承受产业者」(喻旧约信徒)有权承受产业,但在「孩童」(nepios,由ne「不」及epos「话」组成,即「不说话」,意「婴孩」)时,他的承受情形与奴仆无异(非指身分,而指不能享受)(加4:1)。孩童及长则转交「师傅」(epitropous,原意「委托」,参太20:8同字译「管事」,此处可指监护人)及管家(oikonomous,意「行家律者」,专司家业管理)手下受到约束、督导、教育,直至父亲「预定」(prothesmias,意「预先安排」)之时(加4:2),这情况正如普通人家的「教育系统」大同小异(加4:3)。
※4:2的举例颇合当时社会背景,一般有能力的家庭皆请私人教师(tutor)来教育家中孩童,约至十四岁左右;然后交由另一教师(curator)继续教育课程,直至孩童达二十五岁12。这举例比喻人由旧约时期转入新约时期,由律法时期到圣灵时期。在这应用原则下看,律法被视为「世俗小学」。
在时候满足时基督降世,生在律法时期(加4:4),把律法下的人赎出来,得着「儿子名分」(huiothesian,由「儿子」及「放置」二字组成)(加4:5)。神因此也将他「儿子的灵」(参罗8:9称之为「基督的灵」;徒16:7为「耶稣的灵」)赐给人,使他们能亲昵地称神为阿爸父(加4:6)。「这样」(hoste,中译「可见」),信者不再是奴仆(指受律法的管辖,非指罪的奴仆),而是儿子,是神的「后嗣」了(kleronomos)。
读者中间从前是拜偶像的(加4:8),如今既已信靠神,为何仍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喻律法)为奴仆(加4:9);譬如守「日子」(指每周的安息日)、「月分」(指庆祝新月、月朔)、节期(指七节期)、「年分」(指安息年及禧年)(加4:10),这些对救恩是毫无作用的。若加拉太信徒走回犹太教之旧路去,保罗觉得自己则前功尽弃了(加4:11),言外之意,这些信徒都不必遵守的。
※4:9用特别的形容词描述律法:如「懦弱」(asthene意「没有力量」)、「无用」(ptocha,意「极贫」、「一贫如洗」,参太5:3同字译「虚心」)、「世俗的小学」(stoicheia,意「一行行的浅字」)等,指出犹太教的「无能」,哪比得上福音的大能;「无用」,哪比得上恩典的丰富;「小学」,哪比得上福音是神的智慧。而加拉太信徒似乎是将无能的律法取代福音的大能,将贫穷的律法取代福音的丰富,无怪保罗称他们为「无知的人」(参3:1)。
4:12的「弟兄们」开始一个新方向,在此保罗从神学的辩护转向对信徒的劝勉,基于两个原因:
保罗劝读者像他一样,不在律法之下(加4:12上),保罗并谓他们没有对不起他(加4:12下)或「厌弃」他(exeptusate,意「吐出」)。反而在起初带病传福音给他们时,他们不但没有轻忽他,反待他如天使,如基督亲临般(加4:13-14),甚至连剜眼替代保罗的眼疾也甘心情愿(加4:15,参6:11)。而现今保罗将真理向他们照实说出,他们却以仇敌相待(加4:16)。
※4:13保罗的疾病可能是在登陆旁非利亚后不久染上,那地区沼泽遍布,猩红热、霍乱极为流行,保罗可能在此患病。这地区是良好的宣教地区,但保罗却上北部高原地带的以哥念、路司得、特庇,可能高原气候对他的疾病有帮助13。
在教会中有人热心待信徒,但他们暗地里却是「离间」(ekkleisai,意「关在门外」)信徒(加4:17)。热心本是好,但这些人动机不纯正(加4:18),他们才是真仇敌。为此,保罗心急如焚,说为加拉太教会再受生产之苦,直至基督「成形」(morphothei,「成形体」)在他们心里(加4:19)。保罗表示,他真不愿用这样的口气和他们说话,因他心中实在「难过」(aporeomai,是poros的反语词,直意「没有路走」,喻「困惑」、「难受」,中译「作难」)(加4:20)。
※4:19的「基督成形」一词,意指「基督的形像」要成形在信徒心中。保罗的顾虑不单是要他们不再遵守律法,更愿他们生命成熟,满有基督的身量。
因读者中,有人欲回到律法生活(加4:21),故保罗再郑重向他们解释,他们已是自由身,不需再守律法了。
作者反问,若有人欲返回律法,难道没有读过律法中的故事吗(加4:21)?旋即引用律法中亚伯拉罕的故事,作一例证。
亚伯拉罕的家人,成为保罗笔下借用的例子。亚伯拉罕两子及妻妾分别是为奴的、自主的;凭血气生的、凭应许生的(加4:22-23),他们都是「比方」(allegoroumena,由allo「别」及agoreuo「说话」组成,意「换言之」)(加4:24)。两妇代表两约,一代表亚拉伯西乃山的律法,又称「现在的耶路撒冷」(加4:25的「同类」原文sunstoichei,军事性名词,意「同步伐」),代表为奴的(加4:25)。另一代表「天上耶路撒冷」(即信徒的永远归宿),又代表自主的及信徒之母(加4:26),这位「母亲」如撒拉般本来是不生育的(符合赛54:1所言)如今却有孩子了,即加拉太信徒(加4:27)。
※4:26的母亲在灵意上是信徒之母,正如西乃山代表犹太教徒之母。
※4:27引用赛54:1的本意是这样:以赛亚书的预言本是赞美从外敌获救的喜乐歌,是由奴役之地获得自由的赞美歌。此处保罗用在福音方面,正因福音本来少人相信,但后来信徒众多(如撒拉子孙后来也众多),表示福音将人从律法中为奴,转至在福音里的自由。
4:28的「弟兄们」将读者引入应用范围内,保罗在三方面谓:
(1)信徒是应许的儿女,如艾萨克称为「应许之子」般(加4:28)。
(2)应许之子(福音)会受血气之子(犹太教)的逼迫,如历史上艾萨克受以实玛利所逼迫(加4:29;参创21:9;16:4-5)。但应许之子,才是真正承受产业的人(加4:30;参创21:10-14)。
(3)「弟兄们」此称呼是全段的总结,也是应用举例的第三点。信徒非如使女之子,而是主妇之子(加4:31),意指「因信称义」已取代犹太教的律法了。
自由是可贵的,可是自由也带来责任、要求、成长,因此不能滥用自由,随便犯罪。故此,保罗在诠释信徒不再受律法之捆绑后,即给予信徒在自由上的一些劝勉。
基督将人从律法的捆绑中释放出来,因此信徒自由了,但仍要站立得稳,不可摇动,不要重回受律法「辖制」(enechesthe,意「设下网罗」)的旧路上。
作者用自己的名强调下文的话,是带着使徒的权柄而言,他说人若受割礼有四个结果:
(1)基督与他们无益(加5:2),基督十架的功效对他毫无用途。
(2)他们仍未全守律法(称「欠行全律法的债」)(加5:3)。
(3)与基督的爱「隔绝」(katergethete罗7:2、6同字译「脱离」)。
(4)从恩典中坠落了(加5:4),即失落救恩。
得救是凭信心,靠圣灵,等候「盼望的义」(指将来全然的称义),这是给每个人的,无论犹太人、外邦人都没有分别。也惟有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ischuei意「能力」)(加5:5-6),意指使人有得救的功效。
保罗称赞教会素来在信仰路上跑得好(加5:7上),故请他们勿受割礼派的搅扰,随即在六方面再次指出割礼派的祸端。
(1)他们是拦阻(enekopsen,意「切入」,「截断」,参徒24:4同字译「烦絮」;帖前2:18作「阻挡」。此字在古典希腊文里是个军事词汇,形容截断敌人粮道或后援,以期将之歼灭)真理的人(加5:7中;此节「谁」字tis是单数字,可指一带头人)。
(2)他们是劝导人不顺从真理的人(加5:7下-8上)。
(3)他们是没有神呼召的人(加5:8中)。
(4)他们是很有影响力的人(加5:9)。
(5)他们是被定罪的人(加5:10)。
(6)他们是逼迫真使徒的人(加5:11)。
显然在割礼派中,有人指保罗也是割礼派,保罗坚决否认,因如果他与他们是「同党」,就不会受他们逼迫。
再者,他若这样行,十字架的「讨厌」(skandalon意「毁谤」,喻「绊脚石」;指犹太人极藐视十架)之处便没有功效了。
在结束时,保罗反问那些扰乱教会的割礼派人士是否愿意「阉割」(apokopsontai,中译「割绝」,徒27:32同字译「砍断」;申23:1译「阉割」)自己(如同在加拉太地区那些崇拜Cybele神的人士所行,为的是蒙Cybele的拯救)(加5:12,此节原文语气是问句,如NASB;H. A. Kent;A. T. Robertson;中译将之作宣告之言)?言下之意是不会的,那么割礼派是不攻自破了。
信徒蒙恩得救(称蒙召)是得自由(脱离律法),却不可将自由变成放纵情欲的「机会」(aphormen,意「基地」,军事性名词)。反要用爱心互相服事(加5:13),这才是遵行律法的精义(加5:14;参利19:18),否则会落入相咬相吞及相灭了(加5:15)。
信徒若要过彼此相爱的生活,就要顺服圣灵的引导而「行事」(peripateite,意「周围行走」),勿贪图肉体的情欲(加5:16),因情欲与圣灵彼此为仇(加5:17)。
但信徒既不在律法之下,故当顺从圣灵而行(加5:18)。
因情欲与圣灵彼此相敌,保罗便将情欲之果与圣灵之果作一比较,希望读者好自为之。
情欲之果有十五个(加5:19-21上),共分四类:性欲之罪有三(奸淫、污秽、邪荡),宗教之罪有二(拜偶像、邪术),人际邪念有八(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生活样式有关的有二(醉酒、荒宴)。保罗谓凡「行」(prassontes,意「习惯行」)此等事的皆不能承受神的国(加5:21下)。
圣灵之果却有九个(加5:22-23上),「果」是单数字,指一串的果子,共分三类:对己的(仁爱、喜乐、和平),对人的(忍耐、恩慈、良善),对神的(信实,温柔,节制),这都是律法没禁止的(加5:23下)。
凡属基督耶稣者,是那些将肉体的「邪情」(pathemasin)「私欲」(epithumiais,上文译「情欲」)钉死在十架上,故该能力应无法在信徒的身上作祟(加5:24)。信徒既是凭圣灵得生的人,便当靠之「行事」(stoichomen,意「前进」,军事性词汇,如「操军」,与5:16的「行」是不同字)(加5:25)。而靠圣灵行事者有三方面的表显:
a. 不贪图虚名(如轻看被律法所捆绑的人)。
b. 不互相惹气(贪图虚名更进一步互相惹气)。
c. 不互相嫉妒(惹气的更进一步)。
积极方面,基督徒的生命是爱的生命,爱的彰显有五:
教会中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偶然、所胜」原文prolemphthei意「突然被占领」),属灵人(被圣灵引导的人,参5:18)应用爱心将他「挽回」(kalertizte,意「修补」,如太4:21译「补网」)。态度有二:
a. 要用温柔的心行之。
b. 要有同情心,因自己也会被引诱,故不可不慎。
爱心行动另一表现就是互担「重担」(bare,参太20:12同字译「劳苦」;林后4:17作「重」),这样便成就基督的律法(加6:2),因基督的律法乃是爱之律(参加5:14;罗13:8、10)。但骄傲是互担的拦阻,故保罗谓人当有正确的自我评估,否则便是自欺了(加6:3)。
所以人当常常自省,真正的自察必叫人不自夸,反夸他人(加6:4)。「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phortion,喻「责任」;参徒27:10同字译「货物」)」,意说因为各人都应该如此行。
另一爱心行动是供给在教会中之施教者(加6:6),这是「种瓜得瓜」的道理(加6:7),人怎样栽种,就怎样收成的道理(加6:8)。
善行如栽种,需假以时日才见果效(收成),故切勿灰心气馁(加6:9)。「机会」(kairon,6:9同字译「时候」)一来,当向众人行善,尤是向信主的人(加6:10,这是互担重担的举例)。
保罗的结语与全书的内容一般仍是气氛凝重、焦急及带着轻微的气愤,但是从开始至结束时,他仍将读者带至神的恩惠里(加1:3;6:18),只是他未如其它书信那般闲逸收笔,就如J. F. MacArthur言,似乎携信人已在门外等候保罗写完最后一个字,便立刻启程带到加拉太去【注14】。这结束是与众不同的,可分三方面:
保罗让读者知道,余话是他亲笔之言,非请人代笔,故此他声明用大字标示。此举可能有四意:
1. 保罗有眼疾(如F. Rendall[EGT])。
2. 他用大楷写成,因大楷是正式公告时所用的字体。
3. 全书是保罗的文墨,在重要部分他用大楷,请读者注意那些大楷部分(如J. F. MacArthur)。
4. 他要读者特别留意这结语部分(如W. Ramsay;A. T. Robertson)。
结束时,保罗仍念念不忘,给予教会有关防备假师傅的最后劝告。从三方面他指出假师傅是:
a. 他们是希图「体面」(euphrosopesai,意「美脸」)的人,故此逼迫教会受割礼(加6:12上)。「体面」可代表外面的礼仪活动,如割礼派所强调的。
b. 他们是怕为十架受苦的人(加6:12下),是懦夫,怕传十架福音会受其它犹太人逼迫,所以传割礼便「进入安全地带」。
c. 他们是虚伪的人(加6:13),自己不守律法,却要教会信徒遵守,又以加入割礼派为荣。
若要夸口,保罗谓他一生就以十架夸口(加6:14上),旋即他给予三个原因以十架为荣:
a. 他已与基督同钉十架,而世界也被钉在十架上(加6:14下),这两个「死亡」成为他一生事奉神的能力。自己的旧生命已死,如今是基督活在他里面(参2:20),对他而言世界已死,不能再引诱他了。
b. 十架给与世人(犹太或外邦)新生命(加6:15),这比任何其它事物更重要。
c. 凡照十架「真理」(karoni意「准则」)而行者,神会将救恩的平安及怜悯赐予他们,也同样赐予神的选民(教会内有甚多信神的犹太人,包括割礼派的人)(加6:16)。
保罗甚愿读者不要再搅扰他(因若有的话,表示他仍未信服福音真理),因为他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stigmata,戳印记号,古代多用在奴仆、罪犯、兵士、战俘等人身上,以示拥有权),表示他是属耶稣的。
临笔结束时,保罗再宣告恩典胜于律法;信心胜于工作,内心胜于外在,这一切都是神的工作。
1M. C. Tenney, Galatians, Eerdmans, 1957, p. 15.
2D. E. Herbert,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auline Epistles, Moody, 1973, p. 77.
3J. R. W. Stott, Galatians, IVP, 1968, p. 32.
4H. A. Kent, The Freedom of God's Sons, Baker, 1976, p. 44.
5M. J. Mellink, “Cilicia, ”IDB, Abingdon, 1962, p. 628.
6H. A. Kent, p. 55.
7W. Grundmann, “dexios, ”TDNT, Ⅱ, Eerdmons, 1985, p. 38.
8F. F. Bruce, “Acts, ”NIC, Eerdmans, 1954, p. 303.
9F. F. Bruce, “Acts, ”NIC, Eerdmans, 1954, p. 303.
10W. Wiersbe, Bible Exposition Commentary, Ⅰ, Victor, 1989, p. 697.
11W. Barclay, The Letters of Galatians and Ephesians, Westminster, 1976, p. 34.
12A. T. Robertson, “Galatians, ”Word Pictures of the Newtestament, Ⅳ, Broadman, 1931, p. 300.
13W. Ramsay, St. Paul the Traveller and Roman Citizen, Baker, 1966, pp. 92~97.
以弗所书曾被誉为保罗书信中的杰作,如J. A. Robinson称之为「保罗著作之冠」,W. Barclay说它是「保罗书信之后」,R. Paxon呼之为「神在基督里的宝藏」,Alan Redpath呼之为「新约的约书亚记」;它也是加尔文最心爱的书卷,是John Knox讲道的灵泉,是John Bunyan著作的灵感。在教会史中,以弗所书是大受到喜爱的,难怪W. O. Carver说:「此书是自有书本以来最伟大的著作」。
以弗所是亚西亚省的省府,亦是罗马帝国最大的都会。
城市四通八达,与东部的安提阿,南部的亚历山大港,形成地中海三大贸易中枢,商业兴盛,民生富庶,偶像林立,其中希腊女神亚底米庙,富丽堂皇用大理石建造,美奂绝伦,四围的圆石柱有127根,宏伟无比,故以弗所城称为「守庙之城」,为古代七大奇观之一。亚底米之崇拜与巫术运用混成一体,故史称以弗所城是一座占卜、巫术、邪术、咒语盛行之城。主后260年,此庙遭哥德蛮人(Goths)毁坏,及至后来当君士坦丁接纳基督教为国教时,下令将此庙拆掉,今已成古迹,供人凭吊。
保罗于第二次旅行布道结束的回程中,将同工亚居拉夫妇留在以弗所工作。在他第三次旅行布道时,重回以弗所,便将雏型教会组织起来,并在此地牧养长达三年之久(徒20:31)。以弗所教会成为他在亚西亚工作的基地,以此为中心向外宣道,以致主的道在亚西亚一带得以传开(徒19:10)。后因「亚底米神庙事件」之故,保罗结束在以弗所的牧养工作,赴特罗亚、马其顿,又赴哥林多(徒20:1-3),并在回耶路撒冷途中经米利都,打发人请以弗所教会的长老来给予最后恳切的教训(徒20:17-38)。
后来事情发展出人意料,保罗终被囚于罗马监狱,在那里写下「以弗所书」。在下笔时,保罗脑海中必定浮起甚多信徒及长老的影子,以弗所教会在保罗的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回忆。
在日后历史中,以弗所教会在新约也出现多次。保罗在罗马被囚得释放后,再次回去探望他们(提前1:3),也把提摩太留在那里牧养信徒(提前1:3),使徒约翰也牧养过此教会,及至主后90多年,以弗所教会的属灵情况大不如前,毁誉参半(参启2:1-7)。
以弗所书最早之古抄本没有「致以弗所教会」的字眼,以致不少学者认为这是封致众教会的公函。古代有不少这类的公函,如歌罗西书(参西4:16),又因此书一百五十五节经文中有七十八节与歌罗西书完全相同,而携信人亦相同(弗6:21-28;西4:7-8),处境也相同,都是保罗在罗马为囚时(弗3:1;4:1;西4:18)。
在罗马监牢中,保罗着四封书信:弗、西、腓、门。
因「门」书与「西」书所提及的阿尼西母(门10;西4:9)是同一人物,故此两书卷无疑是同时写成的。而「腓」书似是接近释放之时(弗1:13、24;2:23)。故这四封书信的排列是:弗、西、门、腓,或西、门、弗、腓。
「弗」书着成动机并非为解决教会某些问题(不像「林前后」、「加」、「西」等书),而是给那一带的教会一般性的劝言,故此书中未提及他在以弗所的事奉,也未提及向谁问安。
此书提及个人属灵的丰富,地位的改变,新生活在教会、个人、家庭、事奉等方面的彰显,写成时约主后六十一年。
一、在基督里的蒙恩(弗1-3)
A. 属灵福气(弗1上)
B. 属灵眼光(弗1下)
C. 属灵地位(弗2)
D. 属灵身体(弗3)
二、在基督里的行为(弗4-6)
A. 教会的生活(弗4上)
B. 个人的生活(弗4下-5上)
C. 家庭的生活(弗5下-6上)
D. 争战的生活(弗6下)
以弗所书是一本专论信徒在基督里之丰富的书卷,如1:7的「丰富的恩典」、3:8的「不能测透的丰富」、3:16的「丰盛的荣耀」等,这全是因为神有丰盛的恩典,且乐意赐予接受他的人,这正是全书首要表达的主旨。
作者自称保罗,在两方面向读者介绍他的背景:
a. 他是基督耶稣的使徒。
b. 他是奉神的旨意而作使徒,强调他的使徒资格,也强调他的事奉全在神的旨意中(参加1:1)。
保罗在三方面描述读者的背景:
a. 他们是住在以弗所的信徒,是指他们在地上的居所。
b. 他们是圣徒,是指他们蒙召分别为圣的地位。
c. 他们是在基督里有忠心的人,是指他们对主的属灵态度。
※「在以弗所」此字虽然在甚多古抄本内出现,可是在数本更古老的古卷里(如西乃山古卷、梵蒂岗古卷,P46古卷)却不存在,多数学者认为以弗所书原本是一份通函,由当地教会抄录后填上自己教会之名。
这是简单及基本的致安,别无他言,进一步指出本书是封通函。保罗只在最起码的礼貌上致意,愿恩惠平安从父神及主耶稣归到读者身上。
在原文里,1:3-14是一整句话,可是在内容方面,却包括了圣徒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福气,这福气都是从三一真神而来。
神在基督里赐予信徒「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指一切从神来的福气)(弗1:3)。这个赐予是父神在创世之前做的两件事:
a. 在基督里拣选信徒,使他们成为圣洁,无瑕疵(弗1:4)。
「拣选」(exelexato,意「挑出来」)乃根据「在基督里」。而「在基督里」是信徒接受主为救主时,神和圣灵将他放在基督里面,成为基督的身体。
b. 因爱之故,按自己所喜悦之旨意,预定信徒借着耶稣得儿子的名分(弗1:5)。
使神荣耀的恩典在他爱子里赐给信徒(弗1:6)。「预定」(proorisas,意「预先界定」)是指神预先决定的计划,就是借着耶稣基督,使信徒得着「儿子的名分」(huisothesian,由「儿子」及「放置」组成)。这全是神的恩典,是神所赐的,非靠人的努力,人无法夸口。
有人说「拣选与预定」是圣经最难也最易的字,难的是人想探究不能明白的;易是人不用费心探究那不能明白的。W. Wiersbe谓「拣选」多是与人有关,「预定」却与目的有关。
神的工作是预定、拣选,基督的工作则是:
a. 救赎(aploutrosin,商业词汇,意「买回」),代价是基督的生命,以命赎命。
b. 赦免(aphesin宗教词汇,意「差去」、「拿去」,喻清偿债务),再没有得罪神的地方。
救赎产生赦免,这全是基督丰富的恩典(弗1:7),神却因诸般的智慧和聪明(代表丰盛的智慧),将此恩典「充充足足赏给」(eperisseusen,意「满溢」)信徒(弗1:8)。
这赏赐全照神自己「预定」(proetheto,意「先决心意」,参罗1:13译「定意」,3:25作「先时」)的美意(弗1:9上)。目的有三:
a. 叫信徒知道神旨意的奥秘(弗1:9下),就是在神所安排之日期满足之时,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同归于一」(anakephalaioo,意「在一头之下」,参罗13:9同字译「包括在一」)(弗1:10),意指神将创造之新世界,统归基督管辖。
b. 叫信徒在基督里「获得基业」(eklerothemen,过去被动式动词,由「拈阄」kleroo字演变而生)(弗1:11上),这基业是神凭己意「预定」(弗1:5)给他们的(弗1:11下)。
c. 叫神的荣耀在信徒身上得着称赞(弗1:12)。信徒称为「首先有盼望的人」(proelpikotas,意「先盼者」,此字在新约仅此出现)。
※「先有盼望的人」意思有三:
(1)指对复活或主再来有盼望的人。
(2)指那些久待弥赛亚来临的犹太人,如新约的西缅、亚那、保罗;而1:13-14则指外邦人(如F. F. Bruce;A. T. Robertson;H. A. Kent;C. Vaughan)。
(3)指先信主的人(如保罗与读者比较,是他先信主的,如J. F. MacArthur)。
神的救赎也临到「你们」(外邦信徒)身上,从你们的「听」、「信」、「受」了真理的道、得救的福音、救主基督,便得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lsphragistnte,意「盖印」、「印封」),表示归属、拥有、安全、保证。
圣灵的获得也是一个救恩的「凭据」(arrabon,意「首期」、「按金」「订金」),直至神之「产业」(peripoieseos,意「保存品」,喻「属神的人」,中译「神的子民」)被赎之时,也是神得荣耀之时。
触发保罗为教会祷告的动机有二:
a. 因教会的信徒充满对主的信心。
b. 因教会的信徒充满对人的爱心(「亲爱」一字中译该作动词、非作形容词用;意指「你们的爱达及〔eis〕其它信徒)。
保罗为教会信徒的祷告,内容可分为两点:
a. 求神将智慧和启示的灵赏给信徒(弗1:17,「赐人」一字原文没有,可不用放进去)。智慧和启示的灵中的「和」字,是一个「下译上」(hendiadys)的用法,「和」字可译成「就是」。换言之,智慧的灵就是启示的灵,是一而二、二而一,这样信徒才能真知道神(弗1:17下)。
b. 求神照明信徒的心眼(弗1:18上),使他们知道主在他们生命里所造的工作。在此处,保罗用了三个极美丽的形容词描绘信徒所拥有的「三个知道」:盼望的恩召、荣耀的基业、浩大的能力(弗1:18下-19):
(1)盼望的恩召,指信徒的蒙恩是有基础的、是稳固的。
(2)荣耀的基业,指信徒永远的归宿是极其光荣的。
(3)浩大的能力,指信徒现今生命的能力。关于这能力,保罗又有五项说明:
(a)那是神使耶稣基督死而复活及归回天家的能力(弗1:20)。
(b)那是远超天使等级(执政、掌权、有能、主治、有名)的能力(弗1:21上)。
(c)那是超时空的能力(今世、来世)(弗1:21下)。
(d)那是将万有服在基督脚下的能力(弗1:22)。
(e)那是使基督成为万有之首的能力,包括教会。而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弗1:23上),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弗1:23下)。
C. Vaughan说得好,1:18「恩召」强调神在过去的工作,「基业」强调神将来的工作。而1:19「能力」则指现今的工作1,而这能力(弗1:20-23)已赐给教会,可见教会是何等蒙福的一。
至于1:23下「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有两见解:
(1)指基督将原本居住万有之权,搬进教会里(如S. D. F. Salmond)。
(2)指基督借着教会,将其存在充满万有(世界)(如F. W. Beare)。
神行事是有计划的,凡他所做全按他「旨意」(弗1:1)、「预定」(弗1:5、11)、「拣选」(弗1:4)、「借着」(弗1:5)、「用诸般智慧聪明」(弗1:8)、「使同归于一」(弗1:10)。于是,他着手在世人中施行拯救的工作,又将凡信的置于同一身体内。尤其是第一世纪,将犹太人与外邦人不和的藩篱拆毁,使他们一同成为神家里的人,这是2章的主旨。
在原文里,2:1-6是一长句,大意可分两点:
论及信徒先前的光景,保罗在四方面指出:
a. 死在罪恶过犯之中(弗2:1)。「罪恶」(hamartias指「达不到目的」)、「过犯」(paraptomasin意「跌倒」,此字在新约出现颇多,共173次)2代表所有的罪。罪的工价乃是死,(参罗6:23),只有基督(他)才能叫人「活过来」(指新生命的诞生)。
b. 随从今世的「风俗」(aiona,意「世代」,喻「世人的潮流」)(弗2:2上)。
c. 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弗2:2下)。「掌权者」(exousia)与「首领」(archonta)皆指灵界的活物,亦即魔鬼撒但(参约16:11),保罗更进一步解释就是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弗2:2下)。
d. 信徒以前也像悖逆之子(他们)一般,放纵情欲,任意而行,「本为」(phusei,「凭本性」)可怒之子,与别人无异(弗2:3),全都在神震怒之下(参罗1:18)。
现今地位全改变过来,乃基于:
a. 神的大爱(弗2:4),使能与基督同活(指灵性方面)(弗2:5上)。
b. 神的恩典(弗2:5下),使能坐在天上(指得胜的地位)。
灵里的再生与得胜的地位,是信徒现今所拥有的。
信徒蒙恩得救之目的有三:
a. 将神的救恩显明给后代看(弗2:7)。
b. 显出全是神的工作(弗2:8-9)。
神的工作与人的相信配合,「这并」(kai touto,中性字)是指救恩,而非一般误称指信心(信心是阴性字),因救恩是人不能为之的(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2:8),免得有人自夸(包括自夸信心)(弗2:9)。
c. 救恩是神的「工作」
(poiema,意「杰作」,参罗1:20同字译「所造之物」),是新的「创造」(ktisthentes,参2:15;4:24),为了预备信徒行善(弗2:10)。
「后来的世代」有二意:
a. 主再来以后的世代(如C. Vaughan)。
b. 救恩完成后的世代(如J. F. MacArthur)。
本段的信息与上文甚多重复,但作者是针对当时历史背景而言。在当时,外邦人与犹太人同在一处,隔阂甚大,可是在基督里一切围墙皆拆除了。
外邦人当时处境有二:
(1)他们是犹太人藐视的对象(弗2:11),外邦人被犹太人称为「没受割礼的」,是句藐视之词。
(2)他们没有前途(弗2:12),保罗从五方面形容他们
(a)没有基督,与犹太人的盼望无关。
(b)在以色列国民以外,意指他们与以色列国的神无关,与神给他们的爱无关。
(c)在应许诸约上是局外人,他们与神的约无关(「局外人」xenoi,参太25:35、38、43同字作「客旅」)。
(d)没有指望,指永生的盼望。
(e)没有神,没有真神。
从前是「远离」神(makran,「很远」),现因基督之故可「亲近」神(eggus,「靠近」)。地位由远而近,由近而获得,由获得而拥有,由拥有而不失落。
神是信徒的平安者(中译「使和睦」),他将「两下」(喻外邦人与犹太人)合成「一个」(hen),将隔离两下的中间墙拆毁(弗2:14),这无形的墙代表两下的冤仇,这冤仇是因律法的规条而引起的。因为犹太人认为他们能遵守规条,而外邦人不能,因此将外邦人排斥于外,于是两下成冤仇。现主用自己的死废除律法规条,也废掉冤仇,将两下合成一个身体,造成一个新人,两下也就「和睦了(eirenen,意「得平安」(弗2:15),也与神「和好了」(apohatallaxei,意「调解」,「和睦」)(弗2:16),因有和平福音传给远处(喻外邦)及近处(喻犹太)的人(弗2:17)。
※2:14的「中间隔断的墙」是在圣殿分隔外邦人院及犹太人院的矮墙。约瑟夫谓墙高三肘,并有大理石柱分隔为不同的入口,异常高雅。墙上四处刻上字告:「外邦人不得进入,僭越者就地格杀」(参古史,8:3:25;11:5;战史,5:5:2)。主后1871年考古学家在圣殿古址掘出上述石块3。
因为主之故,外邦人、犹太人被同一圣灵所感,得以直接到神面前(弗2:18),所以就不再是「外人」(xenoi)及「客旅」(paroikoi,意「寄居」,参徒7:6;彼前2:11)(弗2:18上),而是共同在一起的人。
保罗用三个借喻说明(弗2:18下-22):
(1)与其它信徒是同国的人(同在神的主权下)(弗2:19上)。
(2)同是神家里的人(同一个属灵大家庭)(弗2:19下)。
(3)是主的圣殿,这新圣殿是以使徒和先知为根基,主基督耶稣为房角石(弗2:20),各信徒似是不同的房子,但被主「联络合式」(sunarmologoumene,由sun「合」harmobogos「缚住」,lego「联络」三字组成,此字前所未有,是保罗创新的)(弗2:21)、被主「建造」(sunoihodomeisthe,由sun「合」,oikos「房子」,domeo「建筑」三字组成),成为圣灵的居所(弗2:22)。
3章是一篇祷告文(当中有个插段,3:2-13),是以第一人称写成。从祷告的内容可见,保罗对信徒的生命、对教会的神学,着实有极深奥的领悟,无怪乎神学家F. W. Beare谓此段是全书中的高4。
3:1的「因此」(toutou charin),将上下文连接起来。
保罗解释,他在罗马被囚牢中是为作外邦使徒,但仍不忘为教会祈祷(祈祷在3:14开始)(弗3:1)。他相信(eige,第一类假定句的启语字,假设情况是真的,中译「谅必」)对方曾听闻神用恩典呼召他,将作外邦人使徒之「职分」(oilonomian,意「房屋管理」、「管家之职」)「托付」(eis)给他(弗3:2),又用启示使他知道福音的奥秘。
关于这奥秘,他先前已略写过(弗3:3),只要读者念过,便不疑保罗是明白基督的奥秘(弗3:4)。
※3:3有三点需加以补释:
1. 「启示」发生是何时?学者意见不一,有说在大马色的时候(如H. A. Kent)、有说在亚拉伯的时候、神特别启示给他有关那福音的奥秘(如C. Vaughan)。
2. 「奥秘」是指甚么?「奥秘」在1:9是指神将天地所有都统归在基督之下。此处是指与福音有关的,那是在1:9之下的一个阶段,是关乎外邦人及犹太人在基督里同为一体,同为后嗣,同蒙应许(弗3:6)。
3. 「先前写过的」是指甚么?有说是指一封失落的信(如林前后亦有提及失落的信),有说是指上文的话(弗1:9-11)(如A. T. Robertson;C. Vaughan)。
福音的奥秘,在以前世代(指旧约)无人知晓(弗3:5上),「但如今」(hos nun,此译法参西1:26;中译「像如今」)5,在新约时代,透过圣灵启示众先知及使徒(弗3:5下),其中一人就是保罗。
这奥秘的内容是,外邦与「犹太」(圣经没明说,含义却在2:14-19可见),在耶稣基督里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弗3:6)。
就此,保罗作了福音的执事,一是由神之恩而成,一是由神的大能(弗3:7)。他自谦是信徒中最小的,然而蒙神托付了两大使命(弗3:8上):
a. 传扬福音的奥秘,又称「基督测不透的丰富」(弗3:8下),这是个传福音的使命。
b. 使众人明白,隐藏在创造主心中「奥秘的安排」(弗3:9)。「安排」(oikonomia,参3:2)指神如何将外邦人、犹太人在基督里合成一体的计划。这是个教导的使命,原来神要借着教会,连天使的领域(执政的、掌权的)都得知神的智慧(弗3:10)(因关于救恩的奥秘,天使也不太明了,参彼前1:12),这救恩计划是神在创世前在基督里订定的(弗3:11)。
在结束这插段时,保罗劝告教会,现因信耶稣之故,可放胆到神面前(弗3:12);不要因他的患难而胆怯,反要放胆到神面前,这原是他们的荣耀(弗3:13)。
3:14的「因此」(toutou charin,参3:1)承接了3:1的祷告。保罗的祷告是直接向父神发出(弗3:14),这父神是全天下所有信主家族的父亲(弗3:15;参2:18-19)。
内容可分三方面(以三个「叫」字hina表达之):
a. 叫心里的力量刚强起来(弗3:16-17上)这是圣灵的工作,「心里的力量」原文是「里面的人」(eso anthropon),指人性里看不见的意志之力、情感之力、道德之力,而因住在心里的基督能刚强起来。
b. 叫爱心有根有基,明白基督的爱(弗3:17下-19上)信徒对神、对人的爱心根基稳固,便能和其它信徒一起追求,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难以测度。
c. 叫神充满信徒(弗3:19下)「神的充满」是包括一切有关神给人圣洁的属性、恩福、能力都充满信徒。正如信徒用小杯在大海舀水一样,那是永远舀不尽的。
本段是颂赞神的话,也是代表保罗深信神必听他的祷告。故这颂赞也是对神信心的流露,相信神必成就,超乎人所求所想,但愿一切荣耀永归他的主。
保罗是个神学家,也是个实用家;他强调教义,也强调生活;他能将信仰与生活融合在一起,也能将神的真理运用在生活行为上;他是个思想家,也是行动家,是一位均衡的传道人。前三章,清楚地说明信徒在主基督里的地位;后三章,亦同样仔细地介绍信徒在基督里的生活行为。
4:1的「所以」(oun,中漏译)将前文引入下文里,是个重要的「转接字」。他以「为主被囚」的身分劝告读者: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弗4:1)。
接着在六方面(原文只有五方面)指出,基督徒的行事为人应有的样式:(1)谦虚。(2)温柔。(3)忍耐。(4)用爱心互相宽容。(5)用和平彼此联络。(6)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一的心。
前三项是有关个人性格方面,后三项是有关与人相处方面。都是信徒必须努力追求的,没有这些,合一便消失了。
为了使读者了解追求合一的重要,作者以七个「一」作为劝告的基础:一个身体(指普世教会)。一个圣灵。
一个指望(可指永生,亦可称荣耀神)。一主(指救主,参徒4:12)。一信(只有信才得救,不用行为)。一洗(参下文)。一神(参下文)。「七」是完整数字,合一是建立在一个完整的共识上。
※4:5的「一洗」有两个见解:
a. 指水的洗礼(如C. Vaughan;J. F. MacArthur)。
b. 指灵洗,因为只有灵洗才能将信徒成为一个身体(参林前12:12-13,如H. A. Kent;W. Wiersbe;C. C. Ryrie;贾玉铭)。
※4:6的「神」者,有四句描绘性词语:
a. 他是众人的父,有说指生命来源(参玛2:10);有说是信徒之父,指信徒的救赎(因本段是论及信徒的「基要信条」,如C. Vaughan)。
b. 他超乎众人之上,指神绝对的主权。
c. 他贯乎众人之中,指神内住(immanence)信徒之中,指导一切,供应所需。
d. 他住在众人之内,指神藉圣灵在信徒心中的工作。
在合一之下,信徒各有不同的恩赐,是基督按其主权「量」(metron意「均分」)给他们(弗4:7),目的是建立基督的身体(弗4:12)。
保罗引用诗68:18作为基督量恩赐给信徒的例证,那是一篇「胜利诗」,是戴维颂赞神将耶路撒冷由耶布斯人手中夺回。古代君王作战凯旋归回,在京都大游行,展示其战利品及战俘,百姓夹道欢呼,君王将掳物扔给众人,作为胜利赏赐。在此,保罗引用基督在十架后返回天家(参西2:15),随即将恩赐分给信徒(弗4:8)。
接着解释基督得胜的步骤(弗4:9-10);在升天之前,他先降在地下(参彼前3:18-19所记的胜利宣告),那时他把地下(阴间)的信者之灵带回天上,(「掳掠仇敌」可译为「掳掠囚犯」)。这位先降下的(指基督的降生),后来远升天上(指基督的升天),充满万有(统管万有)(弗4:10),这是完全的胜利了。
※4:9的「地下」(katotera mere tes ges)应译作「地底之下」,其意思何在,学者解释有:
a. 「地下」是指地球,「降在地下」便指「耶稣降生」(如C. Vaughan;A. T. Robertson;NEB)。但为何不干脆说「tes ges」地球、世界?b. 「地下」指犹太人俗称的阴间,「降在地下」是指耶稣上十架后复活前所去之处,此说需用彼前3:18-19作辅解。弗4:8-10是论及基督的得胜,应是指十架及升天,非单指降生(见内文解释)(如J. F. MacArthur)。
再且,4:8说基督将仇敌带至天上,「仇敌」不能解作撒但、死亡、罪(如H. A. Kent)。
基督胜利后便将四种恩赐赐给教会(弗4:11)(这四个名词全是复数字):使徒:新约时代的使徒。先知:新约时代的先知。传福音的:宣告福音。牧师即教师(「和」字是下译上用途):牧养的工作就是教导(参提前5:17),这两人的职分工作相同,「牧师」一词在新约只此出现。
神给教会不同的恩赐,为要成就三个目的:
a. 「为要」(pro)「成全」(katartismon,本是医学词汇,意「恢复原状」,在此喻「装备」、「配备」)圣徒。
b. 使(eis,中漏译)他们能各尽其「职」(diakonias,即「服事」)。
c. 使(eis,中漏译)他们能「建立」(sikodomen,「房子建造」)基督的身体。
这些目的若达到后,便产生四个不同的果效:
a. 在真道上同归于一(弗4:13上)。
b. 认识神的儿子(弗4:13中)。
c. 生命成熟(长大成人。「满有基督的身量」,指生命成熟像基督一般)(弗4:13下)。
d. 真理上稳固,不再是小孩子易受迷惑、欺骗、摇动,随从各样异端(弗4:14)。
为了要达到上文的果效,信徒当作下列五点:
a. 用爱心说诚实话(「诚实」原文alethenontes,意指「真理」),原意可能是用真理对付异端、辩护福音(参加4:16)。但亦可译成「在爱中(指彼此相爱)持守真理」(弗4:15上)(如J. F. MacArthur)。
b. 凡事长进,连于(eis)元首基督(弗4:15下)。
c. 全身(喻信徒,整体性言)与主「联络合式」(弗2:21;4:16上)。
d. 百节(喻信徒)各按各职,照各自功用,彼此相助(弗4:16中)。
e. 在爱中建立自己,使身体渐长(弗4:16下)。
4:17的「所以」(oun)将上文引进结论,即继续劝告信徒在合一中行事时、勿像不信的人。所以保罗从另一角度,将信徒的旧生命与新生命再对比一次,然后给予新的命令、劝勉。
保罗诚实地劝告读者,「从今以后」(meketi,中漏译)不要再像外邦人(喻不信者),接着在八方面指出旧生命的特征:
a. 存虚妄的心,生命虚空,没有目标。
b. 心地昏暗,没有分别真神假神之能。
c. 与神的永生隔绝,如2:1的死在过犯罪恶中。
d. 自己无知,故意的行为,非无教育。
e. 心里刚硬,对属灵事物没有感觉。
f. 丧尽良心,原文是「对痛没有感觉」(此字在新约只此出现)。
g. 放纵私欲,指个人方面言。
h. 贪行污秽,指办淫行之行业(如开妓院),此类「职业」在哥林多及以弗所甚多。
新生命(学了基督)的特征却不像旧生命(弗4:20),信徒若听、领、学了主的真理(弗4:21),就应消极地脱去「旧人」(喻旧生命的行为),这旧人因私欲之故而渐坏(弗4:22)。积极方面却要:
a. 将心志改换一新(指跟随主的决心)(弗4:23)。
b. 穿上新人。这新人是新的创造,有真理的仁义和真理的圣洁(弗4:24)。指对人的「仁义」及对己的「圣洁」,全要在真理的标准下去行。
※4:24的「仁义」和「圣洁」,在原文结构下都受一个「在」(en)字约束,指真理的仁义和真理的圣洁。
4:25的「所以」(dio)乃将上文新旧生命的比较后带至结论。作者立即在九方面教导读者:
a. 说谎方面(弗4:25)弃绝谎言(这是旧人常犯的罪),与别人谈话务要诚实。
b. 愤怒方面(弗4:26-27)生气虽可,却要符合三个准则:一不可犯罪、二不可将罪带到另一日(不可延长)、三不可给魔鬼留地步(给魔鬼有机可乘,使人犯罪)。
c. 偷窃方面(弗4:28)不可偷窃,反要勤劳做工,甚至可以帮助有缺乏的人。
d. 言语方面(弗4:29-30)勿说污言,只说造就人之话。「污」字(sapros)多指水果腐烂(参太7:17同字译「坏」)、或海鲜变坏(参太13:48作「不好」)。污言、谎言及偷窃等同使圣灵担忧。信徒本有圣灵印记,直至(eis,中译「等候」)全人得赎的时候。W. Wiersbe谓污言使三一真神担忧─使圣灵、代赎的主及完成救赎的神担忧,因此千万不要妄言6。
e. 其它败行(弗4:31-32)如苦毒、恼恨、忿怒、嚷闹、毁谤、恶毒等当除掉;反要恩慈、怜悯、饶恕等来彼此相待。尤其饶恕方面,因神已饶恕了信徒。
f. 爱人生活(弗5:1-2)5:1的「所以」(oun)将上文的恩慈、怜悯、饶恕的美德带至一个小结。信徒既蒙神饶恕,是新生的人、是蒙爱的儿女,故当效法神(弗5:1),指效法神的爱(弗5:1)。
此外,也要像基督爱信徒般,以爱去行事,基督的爱是舍己的爱,是奉献的爱(弗5:2)。
g. 圣洁生活(弗5:3-7)所有淫乱、污秽、贪婪皆不合圣徒「体统」(prepei)。
淫词、妄语、戏语也不「相宜」(aneken,罗1:28同字译「合理」),要多说感谢神的话(弗5:3-4),因为这样的人常感受到神的同在、鉴察。
对于禁戒不体统、不相宜的事,保罗提出两个原因:一因行这些事者在神国里是无分的,他们的行径与贪心及拜偶像者无异(弗5:5)。二因他们(称为「悖逆之子」)若被这些虚浮的话欺哄,必招惹神的忿怒(弗5:6)。所以(oun)结论是:不要与他们同伙(弗5:7)。
h. 光明生活(弗5:8-14)5:8-14可以与上文5:3-7连接成一主题,也可作独立主题分开。读者从前是暗昧(弗5:8),如今是光明、是光明的子女,故应(弗5:9):
(1)结光明果子,如良善、公义、诚实,行主喜悦的事(弗5:10-11)。
(2)切勿参与暗昧无益的事,反要责备行黑暗事的人,他们行为可耻(弗5:12),期望责备可将暗昧的事显明出来(弗5:13)。
「所以」(dio)结束本段劝言,是个呼吁,叫「睡着的人」(喻暗昧的人)快醒过来(喻悔改),因神光照着他(引用赛29:19及60:1的精意)(弗5:14)。
i. 智慧生活(弗5:15-21)5:15的「所以」(oun,中漏译)将上文(弗5:1-14,尤其是5:14)作一总结。信徒既是光明子女,便当活得像智慧人。因此保罗在七方面解释智能生活的特征:
(1)要谨慎行事,勿像愚昧人,反要像智慧人(弗5:15)。
(2)要爱惜光阴因世代邪恶(弗5:16)。世人邪荡的生活方式甚浪费时间。
(3)要明白主的旨意,勿作胡涂人(弗5:17)。
(4)要被圣灵充满(「充满」喻完全占有),勿醉酒被酒支配、麻醉、失控(「放荡」as otos字的原意)(弗5:18)(原文两句命令词)。
(5)要赞美主,用诗章、颂词、灵歌,口唱心和地进行(弗5:19)。
(6)要常常(pantote)及在凡事上(panton),奉主耶稣之名感谢父神(弗5:20)。
(7)要在敬畏神的前提下,彼此顺服(弗5:21)。
※全段命令式动词或分词是:谨慎、爱惜、明白、勿作(胡涂人)、充满、醉酒、对说、口唱、赞美、感谢、顺服等十一个字词。
新约时代的家庭多是困苦的,非因经济之故,乃是夫妻对家庭观念薄弱、不牢固,妻子在家无地位,这样的关系便离开神设立婚姻的本意。故此,保罗特别强调,信徒的家庭生活应彰显神的心意,正如他的教会生活一样。
妻子的本分是顺服丈夫,如顺服主一般(弗5:22);因丈夫是头,基督是教会的头、救主(弗5:23);如教会顺服她的头,妻子也要顺服她的头(弗5:24)。
5:22的「顺服」本不在原文里,但夫妻彼此的「顺服」,正是5:21「顺服」的延伸。「顺服」(hupotassomenoi)一字与「服事」是同字根词,并非表示没有人权的顺服,而是被丈夫的爱所激励而产生的。再且5:24的「顺服」是主动式动词,表示自愿,而非强迫。是爱的响应,同时又是「为主而做」(参西3:18),也是基于主与教会的关系而做。
古代社会以男权至上,尤其犹太家庭,妻子地位不高,常因细故被休。在外邦社会中,妻子地位亦不高,妻子不准公开露面,似遭「软禁」在家7,保罗在此欲将当时的家庭「陋习」改变。
保罗吩咐丈夫爱妻子(弗5:25上),举例有二:
(1)是舍己的(弗5:25下)。
(2)是圣洁的(弗5:26-27)。为了使教会成为圣洁,没有皱纹、玷污、瑕疵等,基督用道洗净教会,使教会成为荣耀的,可献给自己的。
※5:26的「道」(rhemati,强调说出来的话)有数个意义:
(a)指信徒接受主时的宣言(参罗10:17)。
(b)指信徒受洗时所说的宣言(参太28:19)。
(c)指福音的话(参约15:3;赛55:2,如H. A. Kent)。
(1)是自然的,从来没有不爱自己身体的人(弗5:28-29上)。
(2)是「保养的」(ektrephei,意「供养」;参6:4同字译「养育」)(弗5:29中),指供应妻子物质上的需要。
(3)是「顾惜的」(thalpei,意「看护」,参帖前2:7同字译「乳养」)(弗5:29下),指负责妻子精神上的需要。
正如基督在物质与非物质两方面都看顾教会(弗5:29下),因教会是基督的肢体(弗5:30)。故此丈夫必须爱惜妻子,如爱惜自己身子一般。
「为此」(anti touto,中译「为这个缘故」,指夫妻关系的美满),丈夫要离开自己的父母,与妻子成家,结成一个身体(弗5:31;参创2:24)。原来「夫妻成一体」和「基督与教会成一体」,这奥秘是对比之事(弗5:32)。
「无论怎样」(plen,中译「然而」),丈夫要爱妻子如爱自己,妻子也当「敬重」(phobetai,「敬畏」)丈夫(弗5:33),这是妻子的责任,丈夫要做到配得这个敬重。
家庭的美满与父亲教导儿女有关,于是保罗接着教导父母与儿女相处之道。
a. 儿女要「在主里」(指在主的引导下)做两件事:「听从」(hupakouete,命令式动词,意「在下面听」,喻「顺服」)父母,是「理所当然的」(dikaion,意「公道」、「公义」,喻「合理」)(弗6:1)。
b. 要「孝敬」(tima,命令式)父母,果效有二:在世得福(指家庭生活愉快)。在世长寿,如出20:12所应许的(「第一」指在十诫里,而十诫是律法的首部分)。
「父亲」(也代表母亲,参来11:23同字译「父母」)的责任有二:
a. 不要惹儿女的气(在新约时代,尤在以弗所的背景下看,保罗此言是空前的创举)。「惹」是现在命令式动词,指习惯性的行为,引爆儿女的怒气。
b. 照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
据估计,在新约时代,罗马帝国内约有六千万奴仆8,不少奴仆有机会接触并接受福音。因此在信与不信的主人家中,该如何表示他们的新生,保罗给予他们四个教训:
a. 用战兢、惧怕、诚实的心听从主人,如听从主一般(弗6:5)。
b. 不要眼前事奉,讨人之喜,要像从心里遵行主旨般遵行主人的吩咐(弗6:6)。
c. 甘心而做,像是为主而做(弗6:7)。
d. 要知将来赏赐是靠个人所行的,故人人一样(弗6:8)。
对主人的劝告与对仆人一样(「一理」指同一原则),不要威吓他们,因为大家同有一主,他不会偏私地给人赏赐。
基督徒的生活是个争战的生活,无论在教会、社会、家庭,常受一个无形势力的搅扰、攻击,因此需随时儆醒,倚靠圣灵的能力,并善用属灵的武器,免被攻击。在此,保罗向教会解释,信徒可以过一个得胜的生活,只是在于他们能否善用武器及策略。
写完6:9,保罗还有末了的话要劝告教会。
保罗给予教会两个吩咐:
a. 要作刚强人(命令式动词),若要成就此点,信徒要倚靠主和主的能力。「靠」和「倚赖」在原文是「在」(en),表示要在主里和在主的能力里才能得胜(弗6:10)。
b. 要穿戴神所赐的军装,才能抵挡魔鬼的诡计(弗6:11);这军装的配备会在下文详述之。
信徒的仇敌原来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属灵的能力,诸如:
a. 执政的。
b. 掌权的。
c. 管辖幽暗世界的。
d. 天空属灵的恶魔。
这些全是魔鬼势力里的「队员」,他们不同的名称表示他们的等级与工作范围。
「为此」(diatonto,中译「所以」),信徒要拿起全副军装,在「磨难」(ponera意「邪恶」)的日子,抵挡仇敌,且能得胜(成就一切,站立得住)。
「所以」(oun)要站稳了,穿戴起神的军装来,配备有六(弗6:14-17):
a. 「真理」作带子束腰,意指整装待发。
b. 「公义」作护心镜遮胸,意指以公义的行为抵挡魔鬼的攻击,有如「不给魔鬼留地步」。
c. 「福音」作平安的福音鞋,意指用传福音将魔鬼阵地摧毁,掳掠仇敌。
d. 「信德」即信心,作藤牌抵挡魔鬼的火箭,意指以坚定不移的信心为武器。「信心使人得胜」是首得胜的诗歌。
e. 「救恩」作头盔,勿忘救恩,靠神恩而非行为,免陷入自己居功的骄傲陷阱里。
f. 「圣灵」,让圣灵充满,如尚方宝剑无坚不摧、无甲不入,因为它就是神的「道」(rhema,「宣讲的道」,参罗10:17同字),是见证的道,圣灵使用人的见证攻破撒但的营垒(参林后10:4)。
争战的武器是有功用的,但仍需运用另一件武器,使上述六件宝物发生效力,即祷告。在此,保罗用了四个「所有」带出五个祷告的重要(中译甚难表达):所有(pases)的祷告(中译多方祷告)、所有(panti)的时间(中译「随时」)、所有(pase,中漏译)的不倦、所有(panton)的圣徒(中译「众圣徒」):
a. 祷告的多面,祷告(内容)祈求(对象)。
b. 祷告的多次,随时随地祷告。
c. 祷告的能力,借着圣灵(原文「在圣灵里」)。
d. 祷告的恒久,儆醒不倦。
e. 祷告的对象,为众圣徒,因他们是在属灵争战当中。
保罗请求教会为他祷告,其目的有二:
a. 得着「口才」(logos,意「道」),指有信息可传,使他能放胆讲明福音的奥秘(弗6:19),为此他被囚在监里(弗6:20上)。
b. 尽当尽之本分(hos dei意「作该作的」)放胆传福音(弗6:20下)。
结语时,保罗特别介绍携信人推基古给教会认识,他能转告教会有关保罗在监牢里的消息,使教会勿悬念。
愿平安、仁爱、信心从父神与主耶稣归与教会、又愿教会所有「诚心」(「aphtharsai」,意「无污秽」、「无损毁」、「不朽坏」)爱主的人都蒙恩。
1C. Vaughan, Ephesians, Zondervan, 1977, p. 36.
2J. F. MacArthur, Ephesians, Moody, 1986, p. 54.
3W. Barclay, The Letters of Galatians&Ephesians, Westminster, 1976, p. 112.
4F. W. Beare, “Ephesians, ”Interpreter's Bible, Abingdon, 1966, p. 664.
5H. W. Hoehner, “Ephesians,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Victor, 1983, p. 629.
6W. Wiersbe, “Ephesians, ”Belivers Exposition Commentary, II, Victor, 1989, p. 43.
7W. Barclay,同上书167~175页。
8同上书179页。
腓立比书是一封喜乐洋溢的书卷,「喜乐」一词在全书中出现十七次,每章都有「喜乐」这个字,新约中没有一本书像腓立比书这样充满喜乐的气氛。多读腓立比书,信徒的心受感染,生活的愁云也吹散。多读腓立比书,信徒的生命更喜乐、活泼、更喜爱事奉神,使人生更光明灿烂。
腓立比是马其顿的一个重镇(参徒16:12),它本名Krenides(意「水泉」),是希腊大帝之父马其顿王腓力,于主前368年创建的一座坚强的堡垒城,十二年后易名为腓立比。主前167年,马其顿王国被罗马吞灭,国土分为四大共和国。主前148年,马其顿被并入罗马版图,四大共和国变成四大地区。腓立比隶属第一区的要城,首府为暗非波里(参徒17:1),罗马人在此建筑行军大道名「伊格尼修」(Egnatia),为了在最迅速的时间内,遣送军队镇压各地之暴乱。腓立比便坐落在这贯通东西大道之侧。
主前48年,罗马帝国内战,Octavian与Mark Antony连手在腓立比城打败了Burtus与Cassius的军队,于是将腓立比变成驻防城(参徒16:12),而Octavian也于主前27年被赐名为「奥古士督」(意「尊贵者」)。
腓立比在主前30年被并为罗马殖民地,有重兵驻扎,居民说罗马语,穿罗马服装,守罗马律法及各种节期礼仪(参徒16:20),并赋予居民豁免纳税权,城市盛产黄金、染料、羊毛,极其富庶。
腓立比教会是保罗于第二次旅行布道时成立的,是时保罗在特罗亚,一夜得「马其顿呼声」的异象,遂转往欧洲的腓立比去,在那里带领卖紫色布匹的妇人吕底亚一家信主。并赶逐使女身上的巫鬼,及带领狱卒一家人先后归主。后因受逼迫之故,保罗与西拉就离开那里,转往帖撒罗尼迦去(详见徒16:7-40),可能留下路加照顾此初建立的教会(「我们段落」we-section在徒16章暂结)。
约五年后,保罗在第三次旅行布道时重回腓立比,停留时间不长,但他与教会的关系颇深。他们在经济上常与保罗同工(参腓4:15-16)。又五年后,在罗马监牢里,保罗经常收到腓立比教会的接济(参腓4:18),他们并打发以巴弗提前来罗马伺候保罗(参腓2:25),可见这教会与保罗确实有一份相当深厚的情谊。
在保罗众多书信中,腓立比书是最特殊的,它不是专论教义,也没有解决教会问题,它似乎是一封个人私函,书内透露目的有:
a. 向教会答谢过去与现在的关怀,包括物质上的支持。
b. 向教会提出要防备割礼派人士的影响。
c. 劝告教会中两位不同心的姊妹,要为福音的缘故同心。
d. 鼓励信徒追求卓越超凡的人生,勿被环境打倒。正如1:21言「活着就是基督」,这是得胜的秘诀,也是喜乐的泉源。
写作地点于罗马监牢,时约主后62年。
一、同心合意兴旺福音(1)
二、以基督的心为心(2)
三、丢弃万事看作粪土(3)
四、一无挂虑靠主常乐(4)
腓立比教会是个可爱的教会,在保罗的回忆中,这教会占有极重要的地位,难怪保罗「每逢想念他们时就感谢他的神」(腓1:3)。保罗与腓立比教会的友情是真摰的,感情是深厚的。
作者启语时,自称为基督耶稣的仆人,并与提摩太写腓立比书给教会。
保罗创立腓立比教会时,提摩太在旁协助(参徒16:1、13;17:14)。提摩太也曾两次到访腓立比(徒19:22;20:3),与腓立比信徒颇熟稔。当时,他在保罗身旁伺候,可能是腓立比书的代笔人1。
「腓」是书写给住在腓立比,也是住在基督里的圣徒、监督和执事。这三个名词乃是描述初期教会的基本成员:圣徒─分别为圣,归主使用的人;监督(episropois,意「从上看下」)─指负责教会事工的人;「执事」(diakonois,意「服事」)─指专司教会事工的人,他们主要任务乃是协助监督的工作(教会史记载,五十年后,教父波利甲在致腓立比书中,称呼教会的领袖为「长老」,参《致腓立比书》6:1;11:12)。
恩惠平安本是希腊及犹太人的问安语,但此处强调其来源出自父神并耶稣基督(参帖前1:1)。
一想到教会,保罗就充满喜乐和感恩,立时被圣灵催迫,为他们献上感恩的祷告,可分五大点:
保罗为教会的祷谢是自然的(腓1:3)、喜乐的(腓1:4),因为他们从头一天(指徒16章的故事)到如今(十年后的今日),他们总是「同心合意」(koinoniai,意「契合」)地「兴旺」(eis)福音(腓1:5)。他相信神在信徒中动了那善工,且必完成,直到主再来的日子(耶稣基督的日子)(腓1:6)。
保罗有两方面的深信:
a. 信徒的救赎(善工),全是神的工作。
b. 信徒的救赎,是一个彻底完成的工作。
※1:6(另1:10)「耶稣基督的日子」一词是旧约「耶和华的日子」的新约称法。旧约指神驾临以色列,帮助以色列破除外敌,是神为他们施报及施恩的时刻。在新约,是指神藉基督的再来,将以色列的外敌击灭,在他们当中建立太平国度,使神的王权彰显天下(参亚9:10)。
保罗对教会感谢,在「你们常在我心中」一词中表露无遗(腓1:7上)。他说他虽在捆锁中,仍不失为「辩明」(apologiai,意「辩护」)或「证实」(bebaiosei,意「使坚固」)福音的时候,他总觉得自己是与腓立比信徒一起得恩的(腓1:7下)。这实在是无私的心、是真诚的,并呼求神为他作证(腓1:8)。
为对方祷谢的第三件,是愿他们在爱神的知识和见识上多而又多。「知识」(epignosei)是指完全的认识,尤指对神的启示方面3;「见识」(aisthese,参来5:12同字译「分辨好歹」)是指体会的认识,尤指实用方面,使他们在这方面的爱不停地增多(「多而又多」是现在式动词)。
1:9的祷愿带着一个目的,使(eis)信徒能分别是非,作「诚实」(eilikrineis,由heile「日光」及krino「审别」组成,意「经日光照射下」,喻无瑕疵,在林前5:8同字译「除净」)及「无过」(aproskapoi,意「不使人跌倒」,参徒24:16同字译「无亏良心」)的人,直至主再来之日。
总结以上的祷告,保罗盼望信徒能靠耶稣基督满结仁义的果子。靠自己是永不可能的,但靠主凡事都能(参4:13),叫荣耀归与神。
人生的遭遇不可预测,当事情发生时,不少的计划都要停止、修改;于是陷入迷惘、困惑、埋怨、忧虑。但是一个完全顺服神的人,因他深知凡事自有神恩手带领,就可以处之泰然。这是一个驾驭环境的人,不受左右,因此,能常常喜乐,并在不如意的环境中,超越困境,作蒙神喜悦的事,这就是保罗。在此他向教会表白心迹,主要是劝导教会,人是环境的主人,不是环境的仆人。
保罗愿意教会知道,他虽然身陷囹圄,却能「兴旺」福音(prokopen,由pro「前」及kopen「斩」「切」二字组成,意「披荆斩棘的前进」;提前4:15同字译「长进」)(腓1:12),以致御营全军及他人都知道他为何被关在罗马牢中(腓1:13)。
「御营全军」(praitorioi)是指监管的罗马士兵,因保罗乃特殊囚犯,故特派看守的士兵与他手连手锁在一起(参徒28:16),罗马士兵分班看守保罗,因此保罗有机会向他们传福音。「其余的人」在此指那些处理「案件」的官员,他们要在该撒面前提出证明,保罗有罪或无罪。
神亦给这些人机会听到福音(参4:22的「该撒家里的人」),神处事之法真是奇妙无比。
因此,保罗也有机会向罗马教会的信徒作见证,使他们深信神是世人的神。于是他们也放胆地向更多人作见证,使福音如波浪般向外伸张。
传福音之人的动机有些不是完全纯正,保罗指出:
a. 有的是出于嫉妒分争(暗指在罗马有些信徒不是因同情保罗或受保罗激励而做,反自以为清高,看不起保罗而为之),这是「结党派」。
b. 有的是好意的(受保罗感动的),是「爱心派」。「爱心派」是因知道保罗为福音受捆锁(腓1:17)而「设立」的(原文kaimai)。但「结党派」是为增加保罗在捆锁中的苦楚(指心情、精神方面)。
但保罗不计较这些,只要福音被传开,他就心满意足了(腓1:18)。
至于自己在罗马的命运,保罗深信借着信徒的祈祷,他必能得救(非指救恩,是指释放)(腓1:19)。这是个信心的盼望,是不羞愧(不用道歉)的盼望(腓1:20上)。
但无论裁决如何,是生或死,总要基督在他身上照常显大(megalanthesetai,「使伟大」;徒19:17同字译「尊大」)(腓1:20下),保罗意,自己生死不要紧,只要他能「将神显大」、「荣耀神」,这是他生存(得救)的主要目的,他着实有视死如归的态度(腓1:21)。
保罗认为,若他仍活着,就能完成他工作的果子(腓1:22上,原文「成就」字前无「若」字,中译应将「若」字放在前面:「若活着」),但他不知如何挑选(腓1:22下)。这挑选在下文(腓1:23)表示出来。
保罗谓他在「两难之间」(sunechomai,意「被两边夹紧」,左右维艰,动弹不得;路8:45同字译「拥挤紧靠」):离世与主同在(原文「离世」与「同在」同属一个冠词之下,表示两者是同一意义),那实在是好得无比(腓1:23)。然而,如仍在世则对信徒好,因为他能帮助他们在信心上有长进,那是极喜乐的事(腓1:24-26)。
至于是否能与教会再相见?保罗并不挂念。他只顾念教会实行两件事;第一件与生活有关,第二件与事奉有关:
「行事为人」(politeuesthe由polites「公民」及polis「城市」组成)一词提醒读者要作个好公民,行事为人需与福音「相称」(axios,意「配得起」)。
同心的「心」(pneuma)与齐心的「心」(psuche)是灵与魂之意,表示全人投入,为福音「努力」(sunathlountes,由sun「同」及athlete「竞技」组成,意「共同参与竞技比赛」),凡事不怕仇敌惊吓(反对者言词的恫吓),证明仇敌是没有神救恩的人(腓1:28)。
※1:28的「敌人」指谁,学者意见有三:
(1)是犹太基督徒,到处巡回布道,使人像他们一样。
(2)是异教徒。
(3)是反对基督的犹太教徒(此说最可靠)。
保罗提醒信徒,信服基督是个恩典。为主受苦也是恩典(腓1:29)。信徒若能有此看见,他们在很多环境下都得能处之泰然,并能喜乐。此点腓立比信徒应记得,当初保罗在腓立比工作时不是「为主受苦」吗?这是他们从前看见、现在听见的(腓1:30)。
※1:30的中译似与原文不合。原文是「这样相同的痛苦(agona,指为主受苦的「苦」),你们也有,像你们在我身上曾见过,现今你们听闻了(保罗在监牢)」。
从以巴弗提口中,保罗得悉教会一些近况,也有不同心的情形(虽然4:2提及两位姊妹不同心,但是少数)。保罗就此进言,期望有所改善,顺便也给予教会其它方面的提醒。
2:1的「所以」(oun),将上文为基督受苦的精神应用在同心劝勉的话语中。保罗谓信徒若有任何在主里的劝勉、爱里的安慰、灵里的交通、神里的慈悲怜悯(中译「心中」是补字。基于慈悲怜悯在保罗文学里多指神,参林后1:3;罗12:1;再者,上文已有三一真神的两个位格:基督、圣灵,此处可补上「神里」)(腓2:1),盼望读者在意念(名词)、爱心、心思、思念(「意念」的动词)也是相同。这样便能使他的喜乐得以满足(腓2:2)。
表面看来,保罗似强调以自己喜乐为中心,其实他的喜乐就是神的喜乐。保罗以四方面劝勉他们(腓2:3-5):
a. 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因结党者有自大狂,是贪爱虚浮的荣耀。
b. 存心谦卑,看别人比自己强,谦逊者多以别人益处为先。
c. 不自私,反要多顾念别人的事,不是好管闲事,乃是体恤别人的需要。
d. 以基督的心为心。
2:6-11是古代教会著名的凯歌,有关基督降生及归回天家的历程,可分四方面:
他「本有」(huparchon由hupo「先前」及archon「开始」组成,是个现在分词,意指基督在先前已开始了,他早已存在,继续存在)神的「形像」(morphe,指性质、属性的外显),故此他不以与神同等为「强夺的」(harpagmon,意「攫取」,参太13:19同字译「夺了去」)。指他不用将神的属性抢夺回来,据为己有,因他本有神的属性。
他反倒「虚己」(ekencecn,「倒空」),指他主动地放弃天上的荣耀而来到人间,取了奴仆的「形像」(morphen),指以奴仆的样式表露其存在,成为人的「样式」(homoiomati,意「相似的形态」)。指他成为人,但是具有神性的人。
他既有人的「样子」(schemati,意「外貌的形状」),存心卑微、顺服,以致死在十架上。基督卑微顺服到底的地步─死在十架上。
就此,神将他升高,超乎万名之上,使整个造物界无一不降服在他面前,承认他确实是宇宙的主,归荣耀与神。
※2:7的「虚己论」是教会史里争辩的神学问题,学派有:
(1)指耶稣在世上的谦卑、舍己为人的态度(如A. Fewillet)。
(2)指耶稣的死亡(如J. Jeremias;O. Michel)。
(3)指耶稣道成肉身这回事,他毫无保留地放弃本有的尊荣,自成贫穷,使人可成富足(属灵上言,参林后8:9)(如F. W. Beare;F. F. Bruce;J. B. Lightfoot;R. P. Martin[TNTC]等)。
基督的顺服成为保罗劝告信徒的根据,他说「顺服」是腓立比信徒的特征(更是顺服)(腓2:12)。既是这样,就当存敬畏的心(恐惧战兢、惟恐做错),「做成得救的工夫」(katergazesthe)原文可意「做出得救的果效来」(希腊文前缀kata的字表示达成后果,故可意「果效」为末日的救恩,如:冯荫坤)。保罗意说,腓立比信徒要用行事顺服来证明他们的救恩(腓2:12下),因为这样的立志,全是神在信徒心中的工作,完成神的美旨(腓2:13)。
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里,顺服神旨意的人就─不发怨言。不起争论。行为无指摘。诚实无伪。作无瑕疵的儿女如明光照耀。表明生命的道。好叫保罗在主再来的时候,觉得他在腓立比信徒身上的工作没有徒然(腓2:14-16)。
对这事,保罗将腓立比信徒的信心当作供物,奉献给神(腓2:17上),甚至将自己像活祭般奉献给神(「浇奠」spendomai,生命如浇血或浇酒般奉献给神;参诗16:4;何9:4),也是喜乐的,盼望腓立比信徒也因此一同喜乐(腓2:17下-18)。
在讲明「以基督的心为心」及「做成得救的工夫」之后,保罗让教会知道他身边同工的情形。此段在上下文中似乎不衔接,其实这正是保罗的心意,遂将两位同工的事奉心态表明,作为「以基督的心为心」及「做成得救的工夫」的榜样。
保罗打算差遣提摩太前往腓立比,去打听教会的消息,因他实在挂念教会,但又没有别人可以派去,只得差派身边的同工(腓2:19-20)。提摩太是位好同工——
a. 因他极挂念基督耶稣的事,而别人则单顾自己(腓2:21)。
b. 因他常与保罗同劳,兴旺福音。
c. 因他对保罗如子敬父一般(腓2:22)。故此,保罗一知事情要怎样了结,便立刻打发他去(腓2:23),自己也随后必到(腓2:24)。
在提摩太出发前,保罗也打算将以巴弗提(字意「可爱」)送回腓立比去(腓2:25上)。这位以巴弗提是腓立比教会差遣到罗马来照顾保罗的,他是保罗的「弟兄」、「同工」、「同当兵」,又是教会的「使者」(apostolon,中译「差遣的」)、「仆人」(leitourgon,宗教词汇,罗15:16同字译「祭司」;罗13:6译「差役」;中译作动词「供给」),他来服事保罗的需用(腓2:25下)。
以巴弗提蒙教会差派后出发,在路上病倒了,生命垂危,幸得神怜悯,终于完成路程4。故保罗急欲打发他回去,免得教会忧虑过甚,自己在牢中无法照顾他,亦会忧心忡忡(腓2:26-28)。
这位以巴弗提是位爱教会的人(「很想念你们众人」,2:26),他为做基督的工夫,不顾性命,几乎至死,他所作所为正补足了腓立比教会对保罗的不足之处(指地理方面照顾不易),这等人是值得欢喜接待并尊重的(腓2:29-30)。
3:1的「还有话说」(to loipon,意「末了的话」或「其余的话」)可作1、2章的总结,也可作下文的开始(如弗6:10也有此用途,接着便有弗6:11-24的话)。保罗似乎结束了上文劝勉的话,于此转换笔锋,变成责备的话(3章责备割礼派;4章责备不同心),其中夹杂甚多劝言。
保罗虽运用「末了的话」一词,但心中意犹未尽,仍劝告教会要靠主喜乐。喜乐对他是「不难」(ekneron,意「麻烦」),对教会是「妥当」(asphales,意「稳固」、「安全可靠」在徒25:26同字译「确实」)。原来喜乐也是对付割礼派的方法之一,因为不受割礼派影响的人是喜乐的人,也是坚立不受他们搅扰的人。
保罗给割礼派人士三个称号,并呼吁要防备他们:
a. 犬类。犬类在犹太文化里代表不洁(利11:24-28:申23:18)与永生无分(启22:15);又代表未受割礼的外邦人。此处指割礼派人士,表示他们确实比卑贱的人还低下。
b. 作恶的。犹太自诩为「仁义的人」,今割礼派却被冠上「作恶的人」之名号。
c. 妄自行割的。保罗用「自割」(katatome)一字揶揄割礼派(piritome)人士,「自割」是圣经禁止的事(参利19:28;21:5;申14:1;王上18:28)。
保罗强调真割礼是看内心的,是用心灵对准神,是心灵向着神,以神的灵敬拜的(参约4:24)。以「在基督里」为夸口,非靠肉体的割礼或各项条文礼仪,因为那是割礼派所强调的。
保罗以一个「前割礼派者」的身分作证,以期教会勿踏上割礼派之路。
若从肉体角度看,保罗谓他绝不下于割礼派的人(腓3:4),于是他列出从前七项「优秀的背景」:
a. 第八天受割礼,割礼派自诩遵守律法规条的第一条,保罗也如此做,故他以此列在首位。
b. 是以色列族,非外邦人。
c. 便雅悯支派的犹太人,便雅悯是雅各布众子中惟一生在应许地的,此支派骁勇善战,众人皆知,「便雅悯,我们跟随你」(士5:14;何5:8)是出战的口号,后来国家分裂,便雅悯是支派中惟一拥护犹大支派的(王上12:21)。以色列第一个君王扫罗亦是便雅悯族。犹太人极重视的「普珥日」,也因勇敢的便雅悯族人末底改才有的;在归回时代,此派协助犹大支派重建圣殿(斯4:1)。因此他们极尊崇此派的人5。
d. 是希伯来人的佼佼者,这是指在国家文化中卓越不凡的人。
e. 律法中的法利赛人,法利赛人是国家中的宗教领袖,据估计在保罗时代全国约有六千名法利赛人6,极受人尊敬。
f. 热心逼迫教会,「热心」是犹太人宗教生活的核心。为此,保罗曾试图将犹太教敌对的教会扑灭。
g. 在追求律法的义上无可指摘,如施洗约翰的父母般,保罗「遵行主的一切诫命、礼仪,没有可指摘的」(参路1:6),这真是崇高的追求,只可惜效果全失(参罗9:30)。
先前对保罗有益的(指过去的成就,「有益」在雅4:13译「有利」),现因基督之故全当作有损(腓3:7)。
不但这样,连万事都当作有损,因他以认识基督为「至宝」(hupcrchon,意「最强」,「最重要」;参2:3同字译「强」),万事对他如「粪土」(skubala,意「垃圾」或抛给狗吃的残羹」),为要(hina):
(1)得着基督(「得着」kerdaino,意「拥有」)(腓3:8)。
(2)得着在基督里而有的「因信称义」(腓3:9)。
(3)得着认识基督复活的能力(腓3:10上)。
(4)得与基督受苦上「有分」(腓3:10下)(「效法」可解作「认同」)。「这样」(ei pos,期望句或目的句,新译本作「这样」,如NIV。因保罗的复活观是肯定的,如林前15:16-17,故可译作「这样」,中文译「或者」不够妥善)便可以肯定和主同复活了(腓3:11)。
保罗不以现今肯定得救的地位为满足,他仍「竭力追求」(dioko,在3:6同字译「逼迫」),或许可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保罗的(「得着基督」是指上半句的「得着」,指更多认识基督,如3:10。后半句的「所以得着」是过去时态,是指保罗信主时的经历)(腓3:12)。
表示还未完全得着基督,但他专心一意,忘记背后、努力面前(腓3:13),向着「标竿」(skopon,本意「箭靶之鹄的」)直跑,为要得神呼召他的奖赏(腓3:14)。
※3:14的「奖赏」是甚么?经学家意见有五:
(1)是不朽的公义冠冕(如林前9:25;提后4:8)。
(2)是基督的荣耀(如罗8:17;提后2:10-12)。
(3)是永生(如E. Stauffer[TDNT])。
(4)是与基督不间断的契交(如EGT)。
(5)是上文3:8-11的追求目标。
奖赏和标竿是以两个角度看同一件事;标竿是从人的努力看;奖赏乃从神的恩典看;标竿意味地上的追求,奖赏意味天上的荣耀。
3:15的「所以」(oun)将上文带至总结,在信徒中的完全人(喻成熟的人),总要存同样心态(腓3:15上),若有偏离,神必「指示」(apokalupsei,意「启示」)他们该如何行(腓3:15下),这是圣灵的工作(参弗1:18)。然而,信徒应按部就班地进行(腓3:16)(「地步」kanoni,意「标准」;加6:6同字译「道理」),切勿松懈。
保罗以自己的(「今非昔比」的前割礼派者)为例子,劝教会中的人效法他,一来效法他放弃割礼派;二来效法他抛弃万事当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三来保罗以自己及那些像他一样的人为榜样,让他们脱离错误的生命追求,期待成为天上的国民。
接着3:17的劝告,保罗再以诚恳的心(眼泪)列出情欲派人士的五大特征与结局:
a. 他们与十字架为敌十字架是认罪及救赎的代号,纵欲派以享受为念,故彼此敌对不容的。
b. 他们以肚腹为神纵欲派以食物(肚腹)为生存的意义(「肚腹」从广义角度看可代表生命的一切欲望,参加5:13;林前6:13;罗6:1-2、15;16:17-18)。
c. 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他们放纵情欲不知廉耻,还引以为荣(参犹13;罗6:21;如林前5:1-2)。罗马的教父希波拉陀(Hippolytus)在第二世纪时谓,有一西门派人士以自己的滥交淫行沾沾自喜,且大肆宣扬(参Rufutation of Heresies,6:19:5)7。
d. 专以地上的事为念「地上的事」代表世上的情欲、骄傲(参罗8:5;约一2:16)。
e. 结局是沉沦最后的命运是永远的灭亡。
3:20的「因为」(gar,中译「却」)指出原因或基础,劝告信徒勿像纵欲派人士的生活行为,原因有三:
a. 信徒是天上的国民「国民」(politeuma,在1:27同字译「行事为人」)暗指腓立比原是罗马的殖民地,公民拥有罗马国籍。但信徒的国籍是双重的,有地上,亦有天上;地上将过去,天上的才是永存(参约17:14-18;加4:26;来13:14)。
b. 信徒有属天的盼望等候救主从天降临(「从天降临」是补字,原文没有,意义却存,因多处经文叙述信徒的等候是主的再来;参帖前1:10;4:16;帖后1:7)。
c. 信徒的生命全然改变救主耶稣将以统管万有的大能改变信徒的生命,将卑贱身体的形状「改变过来」(metaschematisei,意「接着分裂」,由meta及schema二字组成;参林前4:6同字译「转比」),与基督的荣体「相似」(sunmoiphan,意「相同形像」。可指外形的相似,也可指内在实质的相同;在神学上言,将来信徒复活后,身体里外都有改变,但实质上,确与主荣耀的身体相同,参约壹3:2)。
4:1的首字「所以」(hoste在2:12译「这样看来」,中漏译)是结言之引导字,引到下文的「站立得稳」,「所以」该作上文对付割礼派(腓3:2)及情欲派(腓3:18-19)的结语。
以四个亲切的名字称呼他们:
a. 亲爱的(参2:12)。
b. 想念的,表示在思念中。
c. 我的喜乐,表示引以为乐(非引以为忧,如林后11:28-29)。
d. 我的冠冕,表示引以为「荣耀的华冠」。
「就是这样」(houtos,中漏译),他们应靠主站立得稳,如同士兵坚守岗位,奋勇抗敌,在信心上与主联合(「靠主」原文「在主里」),在信仰上不可摇动,惟有如此才不至受异端邪说牵引。
在搁笔前,保罗仍挂念教会中有些争执的事,为防微杜渐,因此直言不讳地称名道姓,力劝两位女强人要同心共负一轭,务使教会工作不受阻滞。
教会中有两人,名为友阿爹(意「好旅程」)及循都基(意「好运」,女姓名字)在事奉上不能同心。保罗恳求一位真实同负一轭的「你」去帮助他们(腓4:3)。
这个神秘人物「你」是谁,经学家意见有三:
1. 他是保罗的一位同工,身分难确定,有说他是:
a. 保罗的妻子(如亚历山大的革利免、奥利根)。
b. 吕底亚(如C. Brown[NIDNTT];R. B. Rackham)。
c. 以巴弗提(参2:25,如J. B. Lightfoot)。
d. 提摩太(如F. Friedrich)。
e. 西拉(如G. Delling[TDNT])。
f. 路加(如T. W. Manson;F. F. Bruce)。
2. 他是代表性用语象征教会(如G. F. Hawthorne[WBC])。
3. 她是Suzuge即「同负一轭」(此字的人名,中文以字意译出,参约贰1的用法)(J. F. MacArthur;K. Barth;J. J. Muller)。
此说可成立,否则难在教会中找到这个「你」。
保罗谓这两个女人与他在福音事工上,一同劳苦,还有革利免及其它一些同道,都在福音上同工,他们的名字在生命册上有分,表示他们都是同得永生的一。
喜乐是顺服主、彼此配搭、同心同工所产生的效果。
这喜乐的泉源来自主,因为是靠主(原文「在主里」),是指与主联合而产生的生命特征(腓4:4)。这个「喜乐」是公开性的,与「谦让」(epieikes,由epi「在上」及eikes「温和」组成,原文没有「心」字;参雅3:17同字译「温和柔顺」,徒24:4作「宽容」)成配对词。「谦让」字义甚广,如「合理」、「公平」、「中庸」、「和缓」、「和谐」,在此可指一种靠主而让步的态度,因为「主已近了」,何必再斤斤计较(腓4:5)?
「不要忧虑」这劝言永远无效,除非用良方克胜,即凡事靠祷告、祈求、感谢,将所要的告诉神(腓4:6),神必赐下「出人意外」(huperechousa;参2:3同字译「比⋯⋯强」;3:8作「至宝」)的平安,在基督里保守信徒的心怀意念(腓4:7),使信徒一无牵挂,因神的保守胜过人的筹算。
在3:1保罗已说过「还有末了的话」(to loipon),在此又说「末了的话」(to loipon,4:8;中译「未尽的话」),显然保罗在结束时,仍舍不得搁笔,他的结语有两大点:
保罗要教会「思念」(logizesthe,意「计算」、「考虑」、「重视」;参3:13同字译「得着」)下面八个项目,因为思念可影响整个人生:
(1)凡真实的,指可靠无伪的事,与道德行为有关(「凡」字在至项皆是以hosa来翻译)。
(2)凡可敬的,字意庄重、端正(参提前3:4同字译「端庄」)。
(3)凡公义的,正直、公平、正义、公正之意,与「美德」有关。
(4)凡清洁的,纯洁、清白、无邪。
(5)凡可爱的,含美丽、悦目之义,令人见而生爱。
(6)凡有美名的,好名誉、高尚格调。
(7)若有美德的,美德是高尚的善。
(8)若有可赞的,值得嘉许褒扬。
这等事皆需重视、留意,因为它们确实能充实人生,也能使人生更趋完美。
保罗邀请信徒从他身上所学的、受的、听的、见的(全是过去时态),都要实行出来。「学」与「受」是有关教导方面,「听」与「见」是有关生活榜样方面,如所思念的一样,这些都要付诸行动(「思念」及「去行」乃现在式时态,表示现今要实施)。这样平安的神便与他们同在(上文4:7是论神的平安,现是平安的神亲自与他们同在)。
保罗表示他在教会中获得莫大的喜乐(腓4:10上;在此「喜乐」字是全书第十七次),因消息传来,他得知教会想念他的心又「发生了」(anethalete,意「萌芽」、「发旺」)。这思念先前没有机会表达,现今却有(腓4:10下)(可能因以前保罗行踪飘忽,或无表露过有此需要)。
保罗表明,他是有缺乏,但不苛求,也不贪图享受,因他在任何景况下(卑贱、丰富、饱足、饥饿、有余、缺乏)都学会「知足」(autarkes;林后9:8同字译「充足」)(腓4:11-12上)。他在任何时地(「随事随地」)得了「秘诀」(memuemai,意「隐蔽」,如加入帮会的「暗语」)(腓4:12上),那就是「靠主加添力量凡事能做」(腓4:13)。「然而」(plen,意「不过」,「但」)他视教会在他的患难(指在捆锁中)上有分是件美事(腓4:14),意指教会在他苦境时接济他,这事做得甚好(原文有「做」字epoiesate,中译没译出)。
保罗直呼信徒为「腓立比人」,是个亲昵的称号,凭此他谈到将福音传至欧洲的初期(新阶段的开始),在帖撒罗尼迦及离开马其顿时,在授受的事上,除了腓立比教会外,并无收过别人的供给(「供给」是补字,原文无),并且他们的供给还超过一次(原文「一次、二次」,喻「一而再」参帖前2:18的资助)(腓4:15-16)。
保罗不贪图他们的「馈送」(doma,意「礼物」),只求他们属灵账上的果子越发增多(腓4:17),因自己样样都有,且充足有余(原文即4:12的「丰富」,可译作「绰绰有余」),又从以巴弗提收到教会的馈送,他视之为「馨香之气」、「可悦纳的祭物」(腓4:18),神必照他荣耀的丰富,使教会一切所需都获得充足(腓4:19),愿荣耀归与父神(腓4:20)。
保罗在问安时,将身边的肢体向收信之人致意,也包括「在该撒家里的人」。
「该撒家里的人」一词有二义:
a. 该撒皇帝家中的人。
b. 一切受雇于该撒的人(即聚在罗马地替罗马政府做事的「该撒雇员」,当中不少信了主,如御林军)。
恩典和赐恩者乃是分不开的,主在他所赐的恩典中赐下自己,使信徒一生蒙恩。
1F. F. Bruce, “Philippians, ”Good News Commentary, Harper&Row, 1983, p. 1.
2引自上引书4页。
3R. Bultmann, “hinosko, ”TDNT, Ⅰ, Eerdmans, 1985, p. 707.
4F. F. Bruce上引书71页;W. J. Conybeare and J. S. Howson, The Life and Epistles of St. Paul, Scribner, 1899, p. 722; 冯荫坤,《腓立比书注释》,天道,1987,327页。
5W. Barclay, "Philippians, "DSBS, Westminster, 1975, p. 58.
6W. Barclay, "Philippians, "DSBS, Westminster, 1975, p. 58.
7引自F. F. Bruce上引书106页。
歌罗西书如罗马书般,是保罗写给一个从未到访过的教会(参西1:4、7、8;西2:1),内容是特为驳斥异端而写成的书信。故书中极力高举基督,他是宇宙的创造主、世人的救主、教会的元首。这有关基督的三大高举,在别的书信中(希伯来书除外)无出其右,难怪此书在初期教父的著作中(如伊革拿修、游斯丁、巴拿巴、爱任纽、特土良、安提阿的提阿非罗,亚历山大的革利免、奥利根)皆被提及,无疑地也是他们心爱的书卷之一。
歌罗西是弗吕家地区南部的城镇,坐落在锐利(Lycus)河谷之旁,与老底嘉城、希拉波立形成三角鼎立的形势,这三城本属别加摩王国,在主前133年被罗马占领,成为亚西亚省的要城。
锐利河域地质特殊,附近火山甚多,地震频繁,水中矿物质含量高,不宜种植,却有医疗作用。附近温泉众多,为旅游圣地。在非火山区的流域适合畜牧,故盛产羊毛。
据约瑟夫记,在主前200年,叙利亚王安提奥古曾将两千户犹太人从巴比伦移来弗吕家,故此地犹太人为数不少(参古史,西7:3:4)。
本书1:4;2:1所记,保罗在成书前尚未到过歌罗西。但他第三次旅行布道时,在以弗所住了三年之久,据徒19:10记:「一切住在亚西亚的,无论犹太人或希利尼人,都听见主的道。」歌罗西距以弗所约一百哩,是亚西亚省一部分,自然也听见主的道,但不是直接从保罗听来,也许是经以巴弗之手而成立教会(参西1:7;西4:12-13)。因他是歌罗西人(西1:12),教会从他学习真理(西1:7-8),他为教会下过不少工夫(西4:13)。他与另二城市老底嘉及希拉波立的教会关系良好(西4:13),很可能他是教会的创始人,教会可能在腓利门家聚会,因腓利门也是歌罗西人(西4:9;门2)。
歌罗西教会似乎受了一些异端所困扰,这异端是此教会的「独有产品」,别的教会未受波及,查这异端的特征有:
诺斯底派是一种古怪的希腊哲派,强调二元论,认为凡物质皆带有罪性,因此世界是罪恶的,耶稣也没有真肉体、真人性,他不是全人;耶稣是介乎神人之间的二等神(demi-god),如天使也是二等神,所以人要拜天使(西2:18)。因此基督的本质与救赎的伟工大受轻忽。
此外他们认为凡灵才是纯全,神是灵,但他不可能创造物质世界。于是此派人士的「创造观」与圣经所记载的截然不同。故此,创造世界的不是神,而是智慧,所以寻找智能是人生最大的目标,一旦寻着,就能明白宇宙的奥秘。
这异端又含有犹太教所强调的饮食律、守节期、宗教礼仪、安息日(西2:16)、行割礼(西2:11)、守律法(西2:14)。
因这异端坚说身体是罪恶,需视为仇敌,故此,要克苦修行,叫身服己(参2:20-23)。
综合说来,歌罗西的异端是一个「三不像」的本土异端,既不像正统的诺斯底派,也不像威胁加拉太教会的割礼派,更不像纯粹爱辛尼派的禁欲主义。
歌罗西书在历史背景及其它方面,与以弗所书有许多相同之处。在主题上,Moulton谓至少有七十二句经文,可在「弗」书内找到(八十八句在保罗其它书信内)1,因两者皆强调基督是教会的身体,基督又是教会的头,这是其它书卷少论及的。
歌罗西教会的牧人以巴弗千里迢迢(1300哩外)从歌罗西到罗马,保罗惊悉教会备受一种奇怪异端所搅扰,陷在困境。他心焦如焚,疾笔成书,指出这异端的错谬,鼓励教会多思念天上的事,作个诚实敬畏主的人(西3:2-22)。
此时以弗所人推基古(参提后4:12)正要由罗马回家,保罗就托他将歌罗西书带去,同时,歌罗西教会领袖腓利门的逃奴阿尼西母在保罗带领下信了主,保罗亦乘机劝他回去,与主人和好,时约主后61年。
一、个人︰为他们谢祷(1上)
二、教义︰驳斥异端(1下-2)
A. 基督的超越(1下)
B. 歌罗西异端(2)
三、生活︰新生活样式(3-4)
A. 个人方面(3上)
B. 家庭方面(3下)
C. 对外方面(4)
歌罗西教会虽不是保罗直接创立的,但教会中的腓利门、亚腓亚、亚基布、阿尼西母、以巴弗等歌罗西人,是他的深交,故此,他写信时不期然地涌起对教会的感情与期待。
作者保罗自述是奉神旨意,为基督耶稣的使徒。此言显出他事奉的权柄非来自过去的教育、家庭或社会的地位,全是神的恩典。他同时介绍身旁的同工提摩太,故提摩太亦可能认识歌罗西教会的人。
保罗在两方面宣称,读者是住在歌罗西的圣徒及在主里忠心的弟兄。「圣徒」与「弟兄」皆复数字,前者强调蒙神分别为圣的地位;后者强调在主里联合的肢体关系。
保罗愿恩惠与平安从父神归予教会,恩惠是关乎生命,平安是生活。如沈保罗云:恩惠是指得安息,平安是享安息(参太11:28-29)2,两者都是神的恩典。
保罗向主基督的父神献上感谢,并常为歌罗西教会信徒代求(西1:3),他的谢祷关乎三方面(西1:4-5上):
(1)在基督里的信心,信心是对着神的,是基础,也是指过去的救恩。
(2)向众圣徒的爱心,爱心是向着人的,是要实践的,指现在的生活。
(3)存在天上的盼望,盼望是对自己的,是往前看的,意味着将来在天上的永远归宿。
信、爱、望的产生,全因听见福音真道所产生的果效(西1:5下)。这福音传遍天下(合理的夸言,指无拦阻地进行)3,也传到歌罗西,在那里「结果增长」(如撒种比喻,结果增长两字是现在进行式动词,表示福音果效永远不停),使信徒真知道神的恩惠(西1:6-8)。
总括来说,这段(西1:5下-8)意义甚深,保罗以数句字词提醒歌罗西信徒勿受异端迷惑:
(1)「从前」,福音传到他们那里,非异端。
(2)「听见」,两次重用,他们已接受福音真理。
(3)「普天之下」,福音的普世性,非受异教文化的地区性局限。
(4)「结果增长」,福音的果效已在他们当中产生。
(5)「真知道」,确实知道神恩的实在(同字在徒3:10;4:13译作「认出」,指「辨认无伪」)。
福音的果效来自「听」、「知」,也来自「学」4。
歌罗西人以巴弗作了忠心的执事,他使信徒成为门徒(「学」原文emathete意「使作门徒」),又使他们对福音真理的爱(非指对人的爱)5,藉圣灵的工作深植人心,此事以巴弗告诉了保罗。以巴弗为了教会的好处,长途跋涉到罗马,请教保罗该如何处理教会的问题,他的确配称「忠心」。
1:9上的「因此」(dia touto)承接上文,自保罗得知教会情况后,就不断地为对方祷告祈求,在六方面:
(1)愿他们在属灵智慧和悟性上,满心知道神的旨意(西1:9下)。「满心知道」(plerothete epignosin)原意:充满「真知识」或全备的知识,这知识是与神的旨意有关。「属灵智慧」是圣灵引导的智慧,能明白属灵真理;「属灵悟性」是圣灵所引导的分辨是非能力,这两者全是圣灵的工作。前者指一般性的领悟,后者指应用、运用6(「和」字在原文结构下可译作「就是」,中译未译出)。
(2)好叫行事为人对得起主,凡事蒙主喜悦(西1:10上)。
神学与实践要一致,至于目的要「配得上」(axios,中译「对得起」)主的救恩。
(3)在一切事上结满善果(西1:10中)。在行为上对得起主的表现之一。
(4)渐渐多知道神(西1:10下)。如树结果,生命多结出认识神的果子,这是行为上对得起主的表现之二。
(5)在各样事上力上加力(西1:11上)。靠着神的权能,凡事大有能力,在生命中充满属灵果子,这是行为上对得起主的表现之三。
(6)凡事欢喜、忍耐、宽容。在恶劣境况中行事、生活、作见证,皆需带喜乐的心忍受一切。因忍耐助人持守正确的方向,又需宽容且适当地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轻易发怒,对人对事以爱心接纳,这是行为上对得起主的表现之四。
保罗能作上文的祈求,是因信徒的身分与先前不同,故此,他是站在这个基础上为信徒祈求,这基础有三:
(1)信徒同得救恩(在「光明中」喻在「救恩里」;「基业」也喻「救恩」)1:12的「叫」字(hi anosanti,意「使有资格」,资格是神给的,人靠自己永远不能成功)。
(2)信徒蒙神拯救,脱离黑暗权势,迁入(maethistemi,过去时态,表示一次动作永远生效)神爱子的国里(西1:13)。
(3)信徒得蒙救赎,罪得赦免,全是在神的爱子里得已完成(西1:14),这是信徒能坦然无惧地来到神面前的三大基础。
歌罗西教会的异端特色之一,乃是视基督只是一个次级的神,并无伟大之处,更没完成什么救赎工作,这种贬低基督神性的论调,是历世各种异端的共同点。对这种异端,1:15-23这一段经文(连同2:9-16;弗1:20-23;腓2:5-11;来1:1-4)是最佳的驳斥。不少学者视本段是保罗书信中最丰富的「基督论」,如C. F. D. Moule称本段为保罗最伟大的基督论7。H. C. D. Moule亦谓本段是保罗最佳的基督教教义8。
论到基督的超越,作者用「他是」(hos estin)(西1:15)及「他也是」(kai autos estin)(西1:18)两方面来介绍:
基督因与神的关系是分不开的,故此他在本性上实在超越一切。作者从四方面介绍基督是:
「像」(eikon)有两个意义,一是相同的本性(如来1:3;约14:9);一是本体的代表(如约1:18)。此处,这两意皆包含在本句里,换言之,基督将神的本性(nature)及本体(being)完全启示出来。
「首生」(protostokos)表示与神的父子关系,也表示基督之尊贵和权柄(参诗89:27),他是在被造物之先。「首生的」指出基督与神的亲密性,在万物前的先存性及他在万有中的尊崇性。
万有包括天上、地下、能看见、不能看见(包含有等级的天使,如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全是「靠他」(en auto)、「借着他」(dia autou)及「为他」(eis auton)而存在。他在「万有之先」(propanton),表示异端崇拜的天使是在基督之下的。
「立」(sunesteken,意「一同站立」)表示宇宙间的和谐秩序,全「靠他」(en auot)而维系起来(参NIV译文)。
基督是万有(creation)的主,也是「新万有」(newcreation)即教会的主,这是作者接下来要强调的。
在四方面,他说基督是:
a. 教会全体之首表示他在教会中拥有主导的地位。
b. 元始、首先从死复生的「元始」(arche)参创1:1同字译「起初」;约1:1作「太初」指一个新开始。由下文可知这是指开始复活的行列,他是这行列的带头者,跟在后面的是信基督的人。
c. 在凡事上居首位「首位」(proteuon,意「第一」),是最崇高的,再没有更高的地位。在此句之前,有「使他」的「使」(genetai),意「变成」。因基督从死里复活,故此神将他升高至没有可再高的地位(参腓2:5-9)。
d. 蕴藏父神一切的丰盛「丰盛」(pleroma)常用来指神的属性,这些属性全然住(katorkesai,意「永久性的居留」)在基督里(非如某些异端所指,只暂居在基督身上,如古代的CerinthianGnostics及现代的基督科学会)9。Pleroma也常是异端者所用的词汇,指代表神的发散体(emanations),今保罗谓无论是什么意思,总之神的丰盛全在基督里了。
基督的超越亦在其工作上可见到,作者从两方面叙述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果效:
a. 「成就和平」(eirenopoiesas,由「和平」及「工作」组成,新约仅此出现这字),与罗5:1的「与神相和」是同义词。神人之间的敌意已全部消除。
b. 使万有与他「和好」(apokatallaxai,是保罗惯用词汇,参罗5:10;林后5:18-19;弗2:16),因万有自亚当犯罪后,即受了神的咒诅,现因基督之故,完全和好了。
B. 信徒蒙恩的地位(西1:21-23)因着基督工作上的超越,信徒便成为蒙恩的人,保罗在三方面劝勉他们:1. 「从前」(pote)(西1:21)与神隔绝,心思与神为敌,行为邪恶。
2. 「现今」(nunde)(西1:22)今藉基督的死得与神和好(「叫你们与自己和好」一言应译成「叫你们与他自己和好」),成为圣洁(对神)、没有瑕疵(对自己)、无可责备(对别人)地「呈献」(parastesai,中译「引到」与罗12:1的「献」是同字)在神面前。
3. 「只要」(ei ge)(西1:23)在所信的道上要有恒心,根基稳固不移,福音盼望不失落。为这福音,保罗作了福音的「仆人」(diakonos,中译「执事」,译「仆人」比较适合,参林前3:5;林后11:23)。
四、保罗的职事(西1:24-2:5)歌罗西教会虽然不是保罗创建的,但他对教会的感情不亚于别人。为了帮助教会易于接受他的教导,他将自己的职分向教会说明。原来他的职权是从神而来,且是普世性,是外邦人的使徒,有责任照顾他直接、间接所设立的教会,包括歌罗西教会在内。
现因教会面临异端的试探,因此保罗特别关心他们。
A. 保罗的受苦(西1:24)保罗现在为主坐监,仍大有喜乐,因他觉得为基督的身体、他的教会而受苦,是不足介意的,他视受苦是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有两个不同解释:
1. 基督的救赎功劳需靠日后圣徒的患难去补足,称为「余劳」、「余功」。圣徒的苦难带有「赎罪」的功效(这多是早期天主教的见解)。
2. 信徒为基督所受的苦难乃是基督苦难的延伸,信徒受苦是与基督一同受苦(参赛63:9;林后1:5;腓3:10)(如A. S. Peake;C. Vaughan;H. A. Kent)。
保罗的职分乃神所赐,使他作了教会的执事。「职分」(oikonomian,意「管家之责」)一词,强调保罗蒙神呼召作外邦教会的管家,作教会的「仆人」(diakonos),为要把神的道传得完备。
神的道是历世隐藏的奥秘,如今向新约的众圣徒(「圣徒」是复数字)显明(西1:26)。原来是有关外邦人进入神丰盛的荣耀里(西1:27上),也就是基督住在外邦人的心里,给他们有荣耀的盼望(西1:27下)。「基督在你们心里是荣耀的盼望」一言是全段(西1:24-29)的主旨,也是历世历代教会得胜的凯歌、荣耀的口号。
犹太人相信,将来弥赛亚要住在他百姓中间。但保罗说弥赛亚现今已住在外邦人里面,这是他们从来没想到的。这是福音的荣耀,也是外邦人的荣耀,是历代隐藏而如今显明的奥秘。
保罗传道之法,是用各样的智慧,劝戒人、教导人、引导人,使他们能完全地被带到神的面前(西1:28)。为此,他格外劳苦,照神给他的能力,尽心竭力而为之(西1:29)。
保罗关怀没有见过面的歌罗西教会、老底嘉教会(未提及希拉波立,可能这教会未受异端所波及)及一切没见过面的人,为他们「尽心竭力」(西2:1;参1:29同字)。
这表示他内心焦急、挂念不已,因保罗正在监牢中,所以「尽心竭力」可能是指祈祷代求方面。
保罗在四方面表示对他们的盼望:
a. 叫他们心得安慰在信心摇动时,得以坚固起来。
b. 爱心互相联络异端引诱当前,信徒切实的彼此相爱就自然产生力量,能站立得稳。
c. 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在理性上明白真道,于是内心产生牢固不移的信心。
d. 真知道神的奥秘完全认识神的奥秘,就是神将一切的智慧,甚至最深的智慧,都隐藏在基督里。而异端谓,他们能给人一种特别智慧,是普通人不能领悟的。如今保罗说神将一切的智慧都藏在基督里,人认识基督就认识天地间无上的智慧。
关怀目的有二:
a. 免得有人用花言巧语迷惑信徒(西2:4)
「迷惑」(paralogisomai,在雅1:22同字译「欺哄」)需要用花言巧语。但信心坚定、真道稳固者,绝不会使异端得逞。
b. 使他们循规蹈矩,信心坚固(西2:5)
「坚固」(stereoma,意「紧密」)如房子般不易受异端摧毁。这是保罗另一方面的关怀,因他不能亲身来到歌罗西驳斥异端,只能在心里为他们着急。这两大目的分别是正反两面:正面信心坚固,反面不受异端欺骗,这是保罗祈祷关怀的心愿。
在上文(西1:15-2:5)里,保罗在多处已暗示歌罗西教会备受异端的搅扰。至于这异端是怎样的?要在本段里才有清楚的交代。他先鼓励并坚固信徒(西2:6-7),接着才分析及驳斥异端(西2:8-23)。
2:6的首字「所以」(oun,中漏译),将上文(西2:1-5)的劝告引至高峰,也是启导下文的劝告及吩咐。歌罗西信徒既然接受了主基督,就当遵他而行(现在命令式)。
保罗的吩咐可分四大点(用四个分词表达):
a. 在主里面生根与基督有不动摇的关系,也因跟随他而获得滋润,进而生长(「生根」是完成式分词,表示事已过去,功效仍存之意)。
b. 在主里建造「建造」喻外面性格的加强,如彼后1:4-8的「加上」(「建造」是现在式分词,表示不断地进行)。
c. 信心坚固信心的坚固是建立在神的「教训」上,这样才不致被异端欺骗(「坚固」是现在式被动词,意指不断地被神的话坚立)。
d. 感恩之心增长接受神的教训后,属灵生命生根、建立、坚固,这样感谢神的心油然而生,想到一切好处皆从神而来,实无值得夸口之余地。感恩的心增长,就是回应神所赐的,一切都遵他而行,是一个真正感恩的人(「增长」是现在式分词,指不停地充满,满溢)。
a. 异端的本质(西2:8)保罗以命令式动词「谨慎」,吩咐教会勿被异端「掳去」(sulagogen,意「作猎物」,此字在新约仅此出现,参提后3:6的「牢笼」有类同的意义),作了他们的奴仆。他从四方面描述异端是:
(1)理学。「理学」(philosphias,意「爱智慧」),「他们」是指高举智慧的一,以为自己才有真智慧。
(2)虚空的妄言。此言形容「理学」,也表示异端只是一套空洞的迷惑、骗人的空谈。
(3)人间的遗传。照古人的传闻道听涂说,非照基督的真言实语。
(4)世上的小学。「小学」(stoicheia,意「一行排列的事物」,在加4:3、9、13保罗用之形容律法;彼后3:10同字译「形质」,指构成天地的物质元素)在此与上文的「理学」、「妄言」、「遗传」为平行对称字,指初级知识,如来5:12(如鲍会园;J. B. Lightfoot;ICC。另有学者将之解作天地间的物质及非物质的事物,包括灵界事物,如H. A Kent;W. Wiersbe;C. Vaughan)。
b. 真理的果效(西2:9-15)
信徒不必接受异端,因为(hoti)神丰盛的「本性」(theotes,意「基本性格」,此字新约只此出现)藏在基督的形体里,基督拥有神的本性,他有神一切的丰盛,故不必求诸异端(西2:9)。因此,保罗用三个「在基督里」表示信徒因与主联合而有的权力:
(1)信徒在基督里便有了极大的丰富,包括管理天上执政掌权者(指灵界的活物)的地位。因为基督是他们的元首,信徒在他的里面承继这个管理权(西2:10)。异端者认为要敬奉灵界活物,如今保罗谓信徒在基督里可管治他们。
(2)信徒在基督里有属灵的割礼,除去肉体的情欲(「情欲」是补字,原文是说「基督的割礼」)。异端者强调割礼的重要,但是属灵的割礼在基督里才有,那就是新生命的开始(西2:11)。
(3)信徒在基督里与他一同复活(中译的「就在此」en ho可译「在他里面」)。正如受洗的属灵意义(西2:12),就是从前死的生活,如今蒙恩复活过来(西2:13)。又涂抹律例(律法)上所写要人清偿的债务(「字据」指「债据」10),将之钉死在十架上,使它对人全无控罪的功能(西2:14)。靠着十字架的胜利,连天上执政掌权的属灵权势(此处喻魔鬼同党的权势)都被掳来。在凯旋的行列中公开示众(西2:15)。
在这三次「在基督里」的宣告,全是得胜的凯歌:第一个是指在基督里的丰富,与基督同掌灵界的权能;第二个是指在基督里的得胜,胜过情欲必死的生活;第三个指在基督里脱离律法的攻击,连灵界恶势力也能打败。这是异端教训绝不能成就的。
2:16的首字「所以」(oun)乃承接上文的「因为」(西2:9-15)而作的结论。既然在基督里已有那么大的得胜果效,所以基督徒的生命是自由的。在本段里,保罗列出异端的三大特色,并加以驳斥:
a. 礼仪主义(西2:16-17)
(1)它的表现(西2:16)。这异端强调饮食、节期、月朔及安息日等规条的重要,这些是与犹太人的宗教生活有关。可见歌罗西异端搀杂了犹太教的礼仪,且论断凡不遵守的人。
(2)它的真相(西2:1)。它们只是后事的「影儿」(skia),而实体(soma)乃是基督(参来8:5;10:1)。影儿是实体投射出来的「前身」,实体才是要人接受的。
b. 天使敬拜(西2:18-19)
(1)异端的表现─行这异端的人有四个表现(全用分词表达)
(a)故作谦虚。「故作」(thelon意「乐于」)指假意谦卑,意谓他们不敢直接亲近神,故以拜天使代替之。W. Hendrikson谓在主后363年,教会于歌罗西附近的老底嘉召开大会,会中决议「凡拜天使的皆被赶逐教会」11。
(b)拘泥所见。「拘泥」(embsteuon,意「进入」,如进入一秘密宗教仪式的行动),指此等人强调他们是「进入」的人,有特别经验,见过异象(参RSV;TEV;Weymouth;F. F. Bruce),故此只有他们才有资格带领别人明白神的智慧。
(c)自高自大。他们认为只有他们才有独到的知识和经验,而大吹大擂。但这种表现只是凭血气的意念而作,是「无故」(无作用)的外表行为。
(d)不持定元首。「持定」(kraton,意「用力、抓紧」),在此意「紧密相连」。但异端者与基督全无此种亲密关系,故此放弃了他。
(2)对付之法─对付之策略有二
(a)不要让他们夺去奖赏。「夺去奖赏」(katabrabeuto,意「判决失去资格」)此字在新约只此出现,有学者将之解作「比赛后失去的奖品」(如J. B. Lightfoot;ICC;鲍会园);另有将之作「无法参与比赛」(如W. Wiersbe)。因基督徒的生命是个赛跑的生命,如果受异端之迷惑,则连参赛的资格也失去了(是救恩问题,不是奖赏问题)。若只是论奖赏,则受迷惑的信徒便可说顶多没奖赏,但还可得救,所以对不对付异端不是大问题。
(b)靠主筋节相助联络而长进。筋节需要「相助联络」(原文是两个字,前者意「供应」,后者是「联系」,两字是现在式分词;指不断的过程),身体每部分皆与主不断地相连,勿让任何东西阻挡,便能「因神大得长进」(原文是「按神的生长而生长」)。
意说照神的生长律而生长,或说以神的力量而生长,或照神的样式而长进。
c. 禁欲主义(西2:20-23)
(1)它的规条
2:20的首字「所以」(oun,中漏译)将歌罗西异端的特征作了结束。这是第三方面的异端,可称为「禁欲主义」,它的规条有三: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
「拿」(字原文hapsei在林前7:1译近女色的「近」)是指近女色,「尝」是指食物律,「摸」是与洁净律有关。
(2)它的性质
(a)规条是照人的吩咐而来。「人」是指异端者所定的,不是神所定立的。
(b)它们没有用途。人用这些规条,便发现它们好像已朽坏的工具,毫无用处。
(c)它们没有功效。徒有智慧之名(浪得虚名)、私意崇拜(ethelothreskiai,意「自定敬拜」,指自定敬拜的形式和内容并对象)、自表谦卑(参2:18)、苦待己身(以己力禁制情欲),这一切的行径是全无功效的。
(3)对付之法
信徒是与基督同死的人,已脱离(apo)这些世上的小学(如2:8所描述)。既是这样,为何仍要在世俗中活着(只要认定他是与主同死同活的人,就不用再拘泥这些异端邪说了)?
信仰与生活是应当相称的,基督徒在信仰上要防备异端,谨守纯正的真道,但在生活上亦要彰显是属基督的人,正如「基督是我们的生命」(西3:4),故要活像基督,叫基督的平安在信徒心中作主(西3:15),这才是一个「藏在神里面」(西3:3)的生活样式。
3:1的首字「所以」(oun),表示接上文所说,基督徒是脱离异端的人,故当「如此」行事为人。因此,作者在前四节里先建立一个基督徒的生活基础,再发出实际的劝告。
他开门见山地吩咐信徒:当求上面的事(西3:1)。当思念上面的事(西3:2)。立即给予三个理由:
3:1的「若」字是肯定性的答复,可译作「既然」。
生命是新的,非旧的,故此,人生追求的方向是向上的,在那里有得胜的基督在神右边。基督在那里,信徒的「追求」(「求」字zeteite意「渴望」、「渴求」)及「思念」(phroneite,意「志在」、「意欲」)也应是在上面的事,非地上世俗的事(如异端者的心思意念)。
表示旧生命的追求思念完全不再了,并(kai,中未译)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西3:2下),与基督一起和神在生命上有极紧密的联合(参约17:21),是极有安全保障之义。
将来主再来时,必定与基督在荣耀里显现。既有这荣耀的盼望,信徒就不要再思念地上的事,那时隐藏的要显露,信徒的旧体也会改变像主的荣体一样(参腓3:21;约壹3:2)。
3:5的「所以」(oun)是一个远因与近因的引导词,远因接上2:8-23,各种异端在信徒身上毫无功效;近因是指3:1-4信徒与主一同复活,故当有新生命的特征。
a. 治死恶行(西3:5-9)
保罗称淫乱、污秽、邪情、恶欲、贪婪、拜偶像为「地上的肢体」,意指从亚当而来的天然人性倾向,或指旧人的肢体(西3:5),亦即悖逆之子的特征(西3:6;另参弗2:2)。在3:8又加上恼恨、忿怒、恶毒、毁谤、污言秽语、说谎六件恶行,这些事需要「治死」、「弃绝」(西3:5、8),原因有二:(1)因这些事招惹神的忿怒(西3:6)。
(2)因信徒已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西3:9)。
b. 穿上新人(西3:10-11)
旧人像衣服般脱去,新人却要穿上。这新人在认识神的知识上渐渐更新(西3:10上),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非一蹴可几,至终成为造他的主的形像(西3:10下)。
这件事(在此)是人人都要做,诸如外邦、犹太(指国籍方面),受割礼、不受割礼(指宗教方面),化外人、西古提人(指文化方面。「化外」意是蛮夷,西古提为巴勒斯坦地以北之游牧民族,生性粗暴,被称为蛮夷人的蛮夷人,此字后来成为「凶悍野蛮」的代名词),为奴的、自主的(指社会地位方面),无论何等背景,凡穿上新人,都有基督在他里面,惟有基督是人类一切的需要(西3:11)。
上文吩咐「治死恶行,穿上新人」,似有些抽象,于是又给予实际的勉励,关乎应有的美德:
a. 爱心联络全德(西3:12-14)
3:12的「所以」(oun)与上文(西3:5)的用途相同,信徒既是神的选民、圣洁蒙爱的人,就当穿上(西3:12上,参经文小字,中译「存」)五项美德: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忍耐(西3:12下)。若有对人不满之处,总要彼此宽容、饶恕,并照主饶恕信徒的榜样行(西3:13)。在这五项美德之上加上饶恕是为六美德,再加上「爱」(agapen),爱将「六美德」联络起来,成为一个完全的美,可称七美德(中文「全德」原文是「完全」之意)(西3:14)。
b. 基督的平安作主(西3:15)
基督的平安有二意:指信徒间的和睦关系(如ICC)。指信徒心中的平安(如Eadie)。其实两者同义,一强调因,一强调果。基督徒彼此之间相处的生活中,难免有摩擦和误会,惟有让基督的平安在心中作主(公证人,本是作比赛的裁判,此处指让基督的平安管理信徒的生命)不要发怒和报复,一切自有神之公平解决。信徒既是一同蒙召的,是同一个身体内的肢体,不应互相攻击,若有不协调之处,让基督的平安作主,存感谢的心,知道神必公平处理。
c. 让主的道住在心里(西3:16-17)
信徒要把主的道,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又用诸般的智慧,彼此教导、劝戒(西3:16上,参中译小字,「各样智慧」是形容教导与劝戒)。教导有时虽出于善意,若无智慧,可能适得其反。在崇拜时,用诗章、圣诗、灵歌,怀着感恩的心歌颂神(西3:16下),无论用何法进行,总要奉主的名去做,借着他感谢神(西3:17)。3:17是本段的结语,也是全段(西3:12-17)的结语。
d. 家庭生活的劝导(西3:18-4:1)
上述各点可归纳成:有关个人建立(西3:12);有关与人相处(西3:13-15);有关公众崇拜(西3:16-17);有关家庭生活方面。保罗解释,家庭中之三大关系人都必须尽本分。
(1)夫妻的关系(西3:18-19)
妻子与丈夫的相处,务要以顺服及爱为原则。对妻子来说,顺服是「合宜的」(aneken,意「合理」),强调一个被爱的地位。对丈夫来说,「爱」及「不苦待」(两个命令式动词)是当为的,是强调一个供应者及保护者的地位。
(2)父母与儿女的关系(西3:20-21)
儿女要听从父母,这是主所悦纳的,而父母则勿惹儿女的气,免得他们「失却志气」(athumos,是thumes意「火热」的反语词)。「听从」与「勿惹」皆命令式动词;父母管教不当,会引起儿女的不满,进而反叛,易于陷入歧途,但也有些儿女对长辈缺乏尊敬。
因此,保罗对「亲子关系」多加劝戒,盼建立伦常的基础。
(3)主仆的关系(西3:22-4:1)
古代信徒中多有为奴仆的,如阿尼西母是腓利门的家奴,在打发阿尼西母回歌罗西时,保罗同时劝告仆人及主人当如何行:(a)对仆人的劝勉(西3:22-25)
(i)听从他们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讨人喜欢。这是古今作仆人的通病,保罗一语道破。
(ii)要存心诚实;对主人的诚实,尤其是眼见不到的服事。
(iii)敬畏主,以敬畏主(天上的)的心敬畏地上的主人。
(iv)出自内心,像为主而作。
(v)深知有主赐的基业为赏赐(即主自己),不要行不义之事。因神不偏待人,信徒也会得神的报应。
(b)对主人的劝勉(西4:1)
作主人的待仆人要「公平」(原文两个字,公正如平,意要公正、公平、合理),因他们也有一个在天上的主人。
祷告的劝勉:要恒切、要儆醒(「在此」一词是指祷告方面)、要感恩、要为服事神的人代求。在此保罗以自己为例,求神借着教会的代求,可以开启传道的门,传讲基督的奥秘(即1:25-26),使人能明白其中意义(西4:4的「显明」带有被人理解之义)。
4:5原文是「用智慧和外人交往」在先,这是保罗在此所强调的。就此「与外人交往」之话题下,保罗劝勉要用智慧进行;要爱惜光阴,意指珍惜每次作见证的机会;言语带「和气」(chariti,意「恩惠」,喻「亲切友善」参路4:22言耶稣口中「恩言」),像被盐「调和」(artus,意「安排妥善」),就能回答各人(意「善于作答」)。
在上文以严峻凌厉的言词反驳异端之后,保罗的结语却是亲切温和的语调,在长篇结语中,他提及的人名共有十个之多,他常将身边的同工与收信的同工连在一起,保罗着实是一个爱同工的人。
a. 推基古(西4:7-8)在五方面介绍他:(1)是亲爱的兄弟。(2)传递消息的人。(3)忠心的执事。(4)同为主的仆人。(5)能安慰人的人。
推基古是亚西亚人,与保罗在第三次旅行布道回程时,带着外邦教会的奉献去耶路撒冷(参徒20:4;林前16:1-4)。他常为保罗四处奔跑,赴革哩底代替提多的工作,使提多能前往见保罗(参多3:12)。他也曾往以弗所去代替提摩太,使提摩太能去罗马见保罗最后一面(参提后4:9、12)。从这些安排都可见保罗对推基古的信任。在此处,保罗差遣他往歌罗西去,将保罗的消息告诉教会。
b. 阿尼西母(西4:9)是歌罗西人,保罗另写「腓利门书」有关阿尼西母之事,因歌罗西书是给教会的公开信,在此顺带提及;他也是一位亲爱的弟兄及忠心的仆人。
a. 亚里达古(西4:10上)是帖撒罗尼迦人(参徒20:4),在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时,亚里达古在以弗所戏院暴乱事件中被捉(参徒19:29),后来与保罗同赴耶路撒冷,并与保罗坐船往罗马(传说是自荐作保罗奴仆才能同去)(参徒27:2),现在他与保罗在罗马一同坐监。
b. 马可(西4:10下)巴拿巴的表弟,是保罗第一次旅行布道的同工,后因事中途离开,现却与保罗一起,可见马可有了很大的改变。
保罗亦盼望教会在马可到访歌罗西时接待他。本节「你们已经受了吩咐」一言,引起数个不同的臆测:指保罗先前给过歌罗西教会便条,有关接待马可之事,今再提及(此荐信已失存)。歌罗西教会仆人以巴弗曾致信教会,提及马可。保罗于此赞同以巴弗的推荐(如J. B. Lightfoot)。
c. 耶数(西4:11)又名犹士都(罗马名,意「义者」),耶数与耶稣是同字,身世不详,在此提及他是三个犹太人中的一个(其余是亚里达古及马可),他也是为神的国,狭义指专向犹太人传道(如R. P. Martin)或广义指「福音工作」(如鲍会园),与保罗同工的人。此人的事奉使保罗深得安慰。
d. 以巴弗(西4:12-13)是歌罗西人,可能是创立歌罗西教会的牧人(西4:12上)。
以巴弗是个祷告勇士,常为教会竭力祈求,祷告的内容与保罗的几乎完全一样(西4:12下,参1:9-10)。他的祷告特征有:(1)常常的。(2)竭力的。(3)使对方在神旨意上得以「完全」(指「达到目的」)。(4)信心得以充足。(5)常在代求上事奉神,为歌罗(西东)、老底嘉(西)、希拉波立(北)的教会在祷告上劳苦,保罗可以为他作证是真实的。
e. 路加(西4:14上)是位亲爱的兄弟,又是位医生,可能是因职业特殊之故随同保罗到处旅行,照料保罗身体健康(腓利门书中称路加为同工)。
f. 底马(西4:14下)提到底马时,保罗没用过任何的形容词介绍(「门」称他是同工)。后来底马变节(参提后4:10),可能此时已有些迹象。
个人方面,保罗也向附近的老底嘉教会和宁法家中的教会问安。「宁法」是女姓字(如[RSV;NEB];[KJV;ASV]却作男姓字)可能老底嘉教会就在宁法家中举行(如初期腓立比教会在吕底亚家举行,耶路撒冷教会在马可之母亲马利亚家中;参徒12:12;16:40),也许在宁法家的另一小组的聚会,故在本节上下用「和」字分开。
结束吩咐有二:
将歌罗西书信交与老底嘉教会分享,也把给老底嘉教会的信件彼此共享。至于给老底嘉教会的信件是指什么,学者意见有三:
a. 是以弗所书,因弗1:1的「以弗所」字不在最可靠的古卷内,是由教会各自在收信后填上去(如J. B. Lightfoot;J. F. MacArthur)。
b. 是腓利门书(如E. J. Goodspeed;J. Knox)。
c. 是一封今已失存的信札(参林前5:9)(如F. F. Bruce;C. Vaughan;H. A. Kent)。
要他谨慎从主所受的职分,可能他是歌罗西教会的代理牧人,因以巴弗离开歌罗西前寻找保罗颇费时日,教会工作需有人代职。据门2指亚基布是腓利门家的人(因此有说他是腓利门之子,另外教会传说亚基布是老底嘉教会的监督)(Apostolic Constitutions,8:46)。在此保罗透过给歌罗西教会的书函,训勉亚基布,显然在其中颇有教会的支持。
保罗亲笔写此信,不用代笔人,因身在罗马牢中,时间较先前旅行布道时充裕得多。在此结语问安时,他要教会记念(代祷)他的捆锁,盼望能早日得释放。
最后的恩惠祈愿与书信开始的恩惠祈愿(西1:2)前后呼应,使本书由祝福开始,也由祝福结束,用神的恩惠把信徒笼罩在祝福中。
1引自C. Vaughan, “Colossians, ”SGC, Zondervan, 1977, p. 15.
2沈保罗着,真知灼见,中国神学研究院,1993,24页。
3上引书24页。H. A. Kent, Treasures of Wisdom, Baker, 1978, p. 34.
4沈保罗上引书36页。
5如鲍会园,歌罗西书,天道,1991,36页。
6H. A. Kent上引书40页。
7C. F. D. Moule, “Colossians, ”CGTC, CUP, 1957, p. 58.
8H. C. D. Moule, “Colossians, ”CBSC, CUP, 1932, p. 72.
9H. A. Kent上引书50页。
10Moulton&Milligan, The Vocabu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Eerdmans, 1972, p. 687.
11W. Hendrikson, “Colossians, ”NTC, Baker, 1981, p. 126.
帖撒罗尼迦前书是卷充满「安慰、鼓励及教导」的书信,书中所透露真理的启示,是新约中独特的:如复活的次序、教会的被提、主的日子之特征等。将这些末世的预言向一间成立不久的教会阐释,可见此教会的领受力颇强。
在保罗十三封书信中,帖撒罗尼迦前后书的「末世论」最丰富,没有这两卷书,信徒对末世要发生的事情或次序必仍在五里雾中。
帖撒罗尼迦是马其顿省的一个主要城市,本名Thermai(意「温泉」),因它坐落在温泉湾(Thermaic Guif)的附近。主前315年,马其顿王卡山大(Cassander)分得此城加以改建,并以其妻之名(亚历山大帝同父异母的妹妹)为名。主前168年,马其顿为罗马所败,次年分为四个共和国。主前146年,马其顿被并为罗马帝国一省,原来的四共和国变成四个地区,而帖撒罗尼迦被立为第二区的首府。
主前42年,「帖」城获得自由城的地位和权利,表示它的居民可以自治自管,由地方官管理(参徒17:6-8)。
此城不仅是马其顿的行政中枢,也是交通要塞,著名的行军伊格尼修大道(Egnatian Way)贯通此城,因此,「帖」城是东西两方的主要通道,商业发达。
帖撒罗尼迦教会是保罗在第二次宣教布道时建立的,那时他在腓立比的工作被迫结束,经一百哩路来到帖撒罗尼迦城(徒17:1)。一连三个安息日,在会堂里宣讲耶稣是弥赛亚(徒17:2-3),归主的人不少,有耶孙、亚里达古、好些敬虔的希腊人、尊贵妇女等(徒17:4),这都是「帖」教会的基本成员。
一些学者认为,徒17:2的「一连三个安息日」是指保罗逗留在「帖」城的时间(如R. Gundry;ICC;Lenski;Zahn)。但据帖前1:9;2:9-14;4:1-5等经文所提示,显然短短三星期的时日不能达成这些事实。故此,「一连三个安息日」一词,可能只是保罗最初在会堂中的传道时期,其后还向外族人传道,前后约数月至半年不等(如R. Rackham;W. Ramsay;Moffatt)。
据徒17章记载,保罗似乎用耶孙之家为向外族人传福音之基地,成绩斐然,导致不信派犹太人的嫉妒和敌意,他们起攻击保罗,并将耶孙和其它信徒拉到官府去(徒17:5-7),后来保罗因此被迫离开「帖」城,直趋四十哩外的庇哩亚去。反对者锲而不舍地追到庇哩亚,保罗又逃到雅典,却把西拉、提摩太留在庇哩亚(徒17:14-16)。
不久,西拉、提摩太来到雅典找着保罗,保罗打发提摩太回「帖」城(帖前3:1-2),西拉往马其顿(徒18:1;林后1:19),而自己却往哥林多去。后来,西拉和提摩太从马其顿来到哥林多找保罗(徒18:1、5;帖前3:1-6;林后1:19),转告了「帖」教会的消息,保罗大得安慰和鼓舞,但同时又知悉「帖」教会对他有些误解,及对保罗在「帖」教会时一些的教导不太明了(特别是有关主再来的事);于是保罗便立即书写「帖前」(帖前3:6)。
那时保罗、西拉、提摩太三人同在一起,为保罗在哥林多传道的初期,时约主后50至51年间。
一、为教会感谢(1)
二、保罗的自辩(2-3)
A. 传道态度(2上)
B. 计划受阻(2下-3)
三、论生活方面(4上)
四、教会被提,主的日子(4下-5)
A. 教会被提(4下)
B. 主的日子(5)
「帖前」是一封颇有人情味的书信,「帖」教会与保罗的关系可从帖撒罗尼迦前后书、腓立比书(帖前4:15-16)、哥林多后书(帖前8:1-5;11:9)、罗马书(15:25)中反映出来。教会与保罗的关系良好,在使徒行传及书信中均常提及,保罗每次到马其顿时,总会去「帖」城探望教会(参徒19:21;20:1-2;林前16:5;林后1:15-2:13)。并在此书的启语中,也可见保罗与他们的友谊是牢固及真摰的。
保罗写信时,提及西拉及提摩太也在身旁一起同工,显然这三人一同有分建立和牧养「帖」教会。他们写信给此教会,这教会是属父神及主耶稣基督的。
作者愿恩惠与平安归与教会,此言是保罗十三封书信中最短的一句,其它的在「恩惠、平安」之后都有三一真神的名字附及。
每逢祷告时,保罗总为「帖」信徒代求,也特别记念他们信心所作的工夫、爱心所受的劳苦、盼望所生的忍耐。
信、望、爱排列在一起,是保罗喜用的词汇。人因有信才工作,因有爱才愿劳苦,因有盼望才能忍耐;再且,「工夫」是指积极的工作,「劳苦」是指劳累的工作,「忍耐」是指困难的工作,在不利环境下做工。「帖」信徒在这三方面,有极佳的表现,为此保罗不断的感谢神。
接着保罗赞许「帖」信徒的好榜样及好行为,他先称他们是亲爱的弟兄、蒙拣选的人(帖前1:4);前者从人际方面看,后者从神的救赎角度看;随即在三方面指出赞许他们的原因:
a. 「因为」(hoti)他们接受了保罗所传的福音福音在他们当中产生果效,是因四个因素:言语(指传递时的言词)、权能(传递时的能力)、圣灵(传递时圣灵的感动)、充足的信心(传递时听者的反应),这个传递的事件是「帖」信徒可作证的(帖前1:5)。
b. 因为(从「并且」引申)他们在患难中领受真道「帖」信徒在患难中有圣灵赐下喜乐、欢喜地领受了真道(严格来说是指领受后的喜乐)。因信受逼迫,却没有放弃,仍然喜乐,他们效法了保罗及主耶稣的榜样(在逼迫中有喜乐的事奉)(帖前1:6)。这见证也成为马其顿、亚该亚信徒的榜样(帖前1:7)。
c. 因为(gar)他们的见证在马其顿、亚该亚之外的地方,见证传开了。就此,保罗也不用多提(帖前1:8)。
至于「不用多说」此事,保罗解释,因为(gar)附近信主的人已向他分享过「帖」城信徒得救的见证(我们进到你们那里),以及确实地离弃偶像归向永活的真神。
1:10首字有「并且」(kai,中漏译),表示「帖」城信徒对耶稣的降临(「降临」原文没有)有清楚的「等候生活」。
提到这位耶稣,保罗说:
a. 他是「神的儿子」。
b. 他是「在天上的」。
c. 他是「从死里复活的」。
d. 他是「救信徒脱离将来忿怒的」。
「将来的忿怒」一词,学者意见不一,归纳有三:
a. 指神在末日对罪的审判(如罗4:15;5:9-10)(如Bultmann;Conzelmann;Richardson;冯荫坤)。
b. 指神对罪施行审判的时期(如D. E. Hiebert)。
c. 指对罪的审判,包括一段审判罪行的时期(如BKC)。
保罗离开「帖」城后,转到哥林多工作,在那里等候提摩太前来会合,不久提摩太来到,带给保罗有关「帖」城教会的好消息(帖前3:6),同时亦提到犹太人在「帖」城继续反对基督教的活动(参徒17:5-9)。他们继续丑化保罗传福音的动机,说他只是推销宗教的异教徒及神棍,又诋毁保罗的名誉,说他迟迟不回「帖」城探望教会,是因他不关心信徒,只关心自己的名与利。
故此他迫不得已而自辩,似乎他的自辩是成功的,因「帖后书」全未提及需要续辩。
保罗说他「进入」(带福音进去)「帖」城不是徒然白费之举(帖前2:1),相反地(alla,中漏译)(帖前2:2上)在来到「帖」城之前,保罗在腓立比的遭遇是他们「有目共睹」的(帖前2:2中,即徒16:16-40;腓1:30)。
然而保罗仍放胆传道,在「大争战」中(喻艰巨的工作或强烈的反对,即徒17:5-9;帖前2:15-16)把福音带到「帖」城去(帖前2:2下)。
2:3首字「因为」(gar,中漏译)解释上文为何放胆传讲之故。保罗指出,他的劝勉(对信或未信的)是没有「错」的(planes,意「欺骗」、「欺诈」)、没有不道德的行径(或喻卑污不良的动机),也没有诡诈的成分(不是神棍)(帖前2:3),全是神的「验中」(dedokimasetha,考验合格)及托付下来之故。所以他照实传道,不是取悦于人,乃要讨神喜悦(帖前2:4),他未用谄媚的话以巧言奉承他人,亦无存贪婪的心,这两方面是人神可共证的(帖前2:5)。
保罗说他作了基督的使徒,虽可叫人尊重,却没有要求人这样做(帖前2:6),只存温柔的心,如母亲般乳养他们(帖前2:7)。这样的「爱」(himeiromenoi,意「渴望」、「渴想」、「恋慕」,另有古卷作omeiromenoi,意「疼爱」),是连性命也愿意付出的爱,因他们是保罗「疼爱的」(agapeta)(帖前2:8)。
2:9的首字「因为」(gar,中漏译)指出本段与上文的关系,在此,保罗求教会勿忘他在他们当中的劳苦,昼夜做工,旨在白白地把福音传给「帖」城之人(帖前2:9)。
保罗自认他的行为是圣洁、公义、无可指摘的,这方面也有人神的共证(帖前2:10)。
保罗向教会表白心迹,说他如何对教会劝勉、安慰及嘱咐,像父亲待儿女般(帖前2:11),使他们的生活行事为人,对得起那召他们进入荣耀国度里的神(帖前2:12;「国」和「荣耀」二字由一个冠词连起来,是二合一的用法)。
为此(dia touto)保罗再度感谢神,因为「帖」教会的人听了道,也领受了,并视之为神的道,非人的道,并且神的道「不停地运行」(energeitai,现在自身式动词)在信者的心中。
2:14首字「因为」(gar,中漏译),表示保罗再度为自己辩护。他谓「帖」城信徒受本地人的苦害(指保罗离开「帖」城以后的经历,参3:4、7),他们所受的苦与在犹太巴勒斯坦地在基督里(真信主的)神的各教会中信徒的经历一样(帖前2:14)。表示「帖」教会所受的苦与犹太教会所受的相同。
论到那些逼害教会的犹太人,保罗在七方面列出他们的恶行(帖前2:15-16):
a. 他们杀死主耶稣和先知(指旧约的先知,排在主耶稣名字之后,是因耶稣比他们重要,参太23:37)。
b. 又赶逐保罗和他的同工(参徒17:5-10)。
c. 他们不得神的喜悦。
d. 他们与众人为敌(「众人」泛指信徒;有说是指「外邦人」)。
e. 不准保罗传道给外邦人(「不许」原文意「阻挠」)。
f. 常充满自己的罪恶(指他们不自觉充满罪行)。
g. 神的忿怒大大临到他们身上(「到极处」也可意「至终」、「终于」)。
离开「帖」城后,保罗来到哥林多,在那里常系念「帖」城的信徒,心中极愿意再回去看看他们。因他异常难过,他视那次的「离别」(aporphanisthentes意「使成孤儿」,英文orphan「孤儿」由此字变出)如丧子之痛(他们是丧父之痛),虽然身体不在,心却没离开(帖前2:17),曾有一两次(喻「立心」)想要去,只是撒但阻挡计划(帖前2:18)。
至于撒但如何阻挡保罗重访「帖」城,学者的臆测有五:
(1)保罗之友耶孙等签了保,地方官不容保罗回去(参徒17:9)(如FFB;W. M. Ramsay;G. G. Findlay)。
(2)保罗视面前的工作更重要,回去的心虽有,却不能成行,他视之为魔鬼的拦阻(如Moffatt)。
(3)保罗病倒,不能回去,他认为是撒但的工作(如W. Manson;R. Stendahl;G. Stahlin〔TDNT〕)。
(4)保罗得悉若回去会遭犹太人杀害(如Whitey;J. Denney)。
(5)保罗故意不提,免得「帖」信徒用办法使他回来。但无论回去与否,保罗都认定一件事,他们是他的盼望、喜乐和冠冕,因他们将来在主再「来」时(parousia,意「临到」,指贵人到访一地,遇见盛大的欢迎仪式),能有分参与(「有分参与」是补字,如中译「站立得住」亦是补字)(帖前2:19),因为「帖」信徒确实是保罗的荣耀和喜乐(帖前2:20)。
3:1首字「为此」(dio,中漏译),保罗从「帖」到庇哩亚,又转到雅典,在那里打发提摩太回「帖」城去(参徒17:15-16,西拉也蒙差遣往马其顿)。这位提摩太是:保罗的兄弟。在福音事工上作神的执事(帖前3:1-2上)。他前来之目的(eis)有三:(1)坚固「帖」信徒对神的信念。(2)劝慰他们在信道的事上(帖前3:2下,坚固与劝慰在原文有介系词连贯,属同一件事,今将之分为两点,因坚固与劝勉也可成为独立完整思想)。免得他们被患难摇动(帖前3:3上)。
至于「患难」,保罗解释他的患难:(1)是「命定的」(keimetha,意「立定」,此字在新约有不同的译法,如「安置」4:2,「安放」太28:6,「设立」提前1:9,「被立」路2:34等),表示信徒的生命有为主受苦的成分在内(帖前3:3下)。(2)是先前早已告诉他们(帖前3:4),意说信徒(我们)受患难不是意料之外的,而是可期待的。
为此(dia touto),他便打发提摩太前往(原文无「人」字,应指3:2的提摩太),查看他们的信心是否受那诱惑人的(指魔鬼)诱惑了,那么他的劳苦便归于徒然(帖前3:5)。
3:6的「但」(de)有转折作用,述及提摩太刚回来,带着好消息,关乎三方面:「帖」信徒的信心、爱心及对保罗的系念(帖前3:6)。这好消息消除了保罗的恐惧、焦虑和思念,使他大得安慰、喜乐、感恩及振奋(就活了)(帖前3:7-9),使他昼夜祈求,愿不久可再见他们,补足他们信心不够之处(可能是指对神认识上的不足,保罗以牧者心肠表示其关注)(帖前3:10)。
本段是书中第一个祈愿(帖前5:23是第二段),这祷愿分两部分:
(1)愿神及主耶稣引领保罗能到「帖」城信徒处(帖前3:11)。这愿是关乎作者自己为其同工服事。
(2)愿「帖」城信徒彼此相爱,并爱众人的心都增长充足(帖前3:12),好叫他们在主与众圣徒「回来」(主再来)时,因心里坚固而成为圣洁,无可责备(帖前3:13)。
3:13的「圣徒」是指谁,学者意见有三:(1)天使,如太25:31;可8:38;另参太13:41;帖后1:7(如ICC;H. Vos;G. E. Ladd;NIC;冯荫坤)。
(2)信徒,因「圣徒」在保罗文献里多是指信徒(另参帖后1:10;路19:14)(如D. E. Hiebert)。
(3)天使及信徒,主的再来在圣经里是与天使及信徒同来,惟一符合这两种身分的字是「圣徒」(圣者),故此包括天使及信徒(如L. Morris[TNTC];F. F. Bruce;J. B. Lightfoot;Ridderbos)。
保罗的书信内容常是平衡发展的,前部论教义,后部论生活。
但在「帖前」书里,它的前部是自辩,在后部才有教义,然而在教义中却包含了劝导,是本书结构特色之一。
4:1的首字「所以」(oun,中漏译)将上文主再来的事(帖前3:13)带进应用里,他称呼读者为「弟兄们」(全书第七次)的称呼,是作者的凭借,以此建立劝告与听劝关系。他说「还有话说」(loipos,意「其余的话」,参弗6:10;腓3:1;4:8),并本着「在」(en,中译「靠」)主耶稣里的相同地位,又求又劝读者,既已受教,该知如何行讨神喜悦的事(帖前4:1)。
接着保罗用三个「因为」解释如何行神喜悦的事,原来讨神喜悦就是圣洁自守。
(1)「因为」(gar,4:2上,中漏译)他们原晓得讨神喜悦是主耶稣的命令(帖前4:2下)。
(2)「因为」(gar,4:3上,中漏译)神的旨意(与主的命令为平行句),乃要信徒成为圣洁,远避淫行(帖前4:3下),要用圣洁尊贵(两字中被「和」连贯,但只受一个「在」en管理,故可译作「在尊贵的圣洁中」)保守身体不放纵情欲,不像外邦人那样(帖前4:4-5)。不要(原文无「一个人」)在这事上越分(hyperbainein,意「超越界限」)和(kai,中漏译)「欺负」(pleonektein,意「损害」)教会中的肢体(帖前4:6上)。
至于「信徒如何保守圣洁是等于不欺负其它的肢体」,原来若信徒生命不圣洁时,就会去占其它肢体的便宜(可能是女信徒或男信徒的女性家人)。这类的行径,主必报应(帖前4:6下),千万不可胡来。
(3)「因为」(gar,4:7上,中漏译)神呼召信徒是为作圣洁的人(帖前4:7下)。「所以」(toigaroun,由「冠词」+「因为」+「所以」组成)谁「弃绝」(athetes,意「拒绝」)这命令的,其实不是拒绝人,而是拒绝赐圣灵的神,因为感动人成为圣洁的圣灵,是神的第二位格(帖前4:8)。
关于彼此相爱之事,保罗谓他们不用别人写信提醒,因他们早已蒙神的教训(帖前4:9)。「因为」(gar,4:10上,中漏译),他们在马其顿及其它地方已实行彼此相爱(大概包括接待客旅,赒济其它肢体,支持圣工等)。
在此,保罗愿他们再接再厉(帖前4:10下)。
此外,又要作安静人(指「安分守己」,参帖后3:12),做自己的工,勿多管闲事(帖前4:11),有好见证,自己也没缺乏(帖前4:12)。专心工作为生活,给人勤奋的好名声,自身也不用仰仗别人。
有关已死去的信徒(睡是死的讳称),保罗愿读者切勿忧伤,像没指望的人(喻不信者)(帖前4:13)。至于读者为何忧伤,学者意见不一,归纳有五:
a. 保罗一向传主再来,是迫在眉睫的事,而他还未告诉他们复活之道,故此忧伤(如J. Becker)。
b. 「帖」城信徒未明白复活真理(如L. Morris;Vos)。
c. 复活之道在「帖」城信徒中被忘得一乾二净(如R. Gundry;R. Bultmann)。
d. 「帖」城信徒误解复活之道,以为他们活着之时被主接去,但也有多人死了主仍未回来,乃忧忡不已(如I. Marshall)。
e. 「帖」城信徒以为只有活的信徒才会被提,故此他们离世的亲友便无分了。
(1)于是保罗详加解释,他以两个「因为」作引导:他说「因为」(gar,4:14,上首字,中漏译)耶稣复活回了天上是铁的事实,那些死了的信徒(「在基督里」)神必将他们与耶稣一同「带来」(axei,意「带领」、「领来」)(帖前4:14)。
「一同带来」一词亦引出四个不同的意见:
(a)有说是指复活,全节说信徒会复活,如耶稣确实复活。
(b)另说是指与主一起被引进神的国去(如Vos)。
(c)也有说是指信徒必往天上去(「带来」即「领去」)(如ICC;NIC)。
(d)是指耶稣把信徒带来地上,因本处强调信徒在主再来时有分,而主再来是向着地上的(如冯荫坤)。
(2)「因为」(gar,4:15上首字,中漏译)照主的话告诉信徒一件事,那是活着的信徒在主「降临」(parousia)时,断不能在死去信徒之先(意指复活),换言之,死了的信徒,在主再来时必先复活,那么活着的又如何,下文自有交代。
然而,「照主的话」一词是指何话,经学家意见有四:
(a)是一句主的话但今已失传(如ICC;TNTC;Longenecker)。
(b)是主给保罗的特别启示(如Moffatt;TDNT)。
(c)是新约时代的先知留下来的话,他们的话都被接受成「主的话」(如冯荫坤)。
(d)是一句保罗解释主启示的话(如保罗对被提有其特别的启示,约翰对末世亦有其特别的启示,这一切可统称主的话)(如D. E. Hiebert)。
4:16首字「因为」(gar)解释上节的宣告,并加上了教会被提的预言。
他说主必亲自从天「降临」(katabesetai,意「下降」),这行动响应旧约多处的经文(参赛64:1;诗144:5;弥1:3),那时有三种声音发出:呼叫的声音、天使长的声音、神号筒吹响的声音(帖前4:16上)。
对这三种声音,学者有三种解释:
a. 三种声音原是同一声音,只是用不同方式表达之(如W. Neil)。但另有说后两种声音只是解释第一种(如冯荫坤)。
b. 是两种声音,呼叫的和天使长的,天使长的就是神的号筒(如F. F. Bruce;Hogg&Vine)。
c. 是三种不同声音,是一而再地加强其宣告的力量,因原文是用三个介系词(en)引出来的(如TNTC;Riggenbauch)。
当这三种声音发出时,有件惊天动地的事发生:
a. 在基督里的死人(信徒)必先复活(帖前4:16下,回应4:15的次序)。
b. 随后(epeita,「以后」、「然后」)还活着的信徒便与复活的信徒一同被提到天上去,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样便与主永远同在(帖前4:17)。
「被提」(harpagesometha,意「抢出」、「抓住」、「强拿」)是被动式语态,指一件本身不能成就的事,需靠外来力量才达成。「相遇」(apantesin,意「相会」、「迎接」,参太25:6及徒28:15同字译「迎接」)是个专有名词,指一个显要人物进行官方访问,城中首长出迎,然后陪同一起进城(Moulton&Milligan)。信徒与主相遇后,便随主回天家去,「所以」(hoste,意「鉴此」,「为此」),信徒以之彼此劝慰(帖前4:18)。
保罗论完主再来与教会被提的关系后,他想到教会中恐有人不清楚主再来的时间如何,遂继续解释。
他称呼对方为「弟兄们」(第十次,是对主内相亲关系的称号),论到「时候日期」(chrononkai karon,前者着重时间的量,后者则在质方面,两字皆有冠词,表示指定的时候与指定的日期,即主再来的时间,参徒1:7;3:19、21;可13:32),则不用再写信赘述了(帖前5:1)。
因保罗曾经告诉他们(参帖后2:5),主再来的日子特征有二:
(1)像夜间之贼,随时来到(帖前5:2)。当人以为平安稳妥之时,那时(tote,中漏译)灾祸(olethros,意「灭亡」、「沉沦」)忽然「临到」(ephistemi,意「站在旁边」)(帖前5:3上)。
(2)如同产难临到怀胎妇人身上,绝不能逃脱(帖前5:3下)。「产难」(odin,分娩之痛)是旧约形容主再来前的灾难时期(参耶30:6-7),新约也用此形容这时期(如太24:8;可13:8)。
查「主的日子」这观念来自旧约的「耶和华的日子」(参珥2:31;赛2:12;摩5:18;玛3:2),那是神在末日施行审判、消灭邪恶、赐福义人、复兴万事的时候(参珥3:1、14、18)。在新约时代,教会认为耶稣是主,故此「耶和华的日子」一词,所带来的特征完全转在「主的日子」这词上(即「基督的日子」,腓1:6;2:16,「耶稣的日子」;林后1:14;彼后3:10)。这日子对信徒是「得赎的日子」(弗4:30),对不信是「羔羊忿怒的大日」(帖前6:17)、「神全能者的大日」(16:14)、「审判日」(太10:15;11:22、24;12:26;罗2:5;彼后2:9;3:7;约壹4:17)。
5:4上的「弟兄们」(第十一次)提醒读者留意下面的话,保罗区分信与不信,以便更进一步的劝勉。
保罗谓信徒非在黑暗里(喻对主再来之事非蒙在鼓里),对贼的来临毫无因应准备(帖前5:4下)。「因为」(gar,5:5上,中漏译)信徒是光明之子、白昼之子,不属黑夜、不属幽暗(帖前5:5下),「所以」(ara oun)信徒不要「睡觉」(katheudomen,意「沉睡」,喻灵性上的麻木,与4:14、15的「睡」字不同),总要儆醒谨守(帖前5:6)。接着保罗用两个「因为」解释为何要儆醒谨守:
(1)「因为」(gar)正如世间常情,人是夜间睡,在夜间醉酒(帖前5:7);但信徒是属白昼的,故当谨守(喻清醒),把信、爱、望分别作护心镜及头盔(信对神,爱对人,望对己),如穿军装紧守岗位(帖前5:8)。
(2)「因为」(hoti)神非预定信徒受刑,而是预定在主耶稣里得救(帖前5:9)。
「预定」(tithemi,意「放置」,如罗9:33;林前15:25。或意「立」,如罗4:17;提后2:7;「指派」如提前1:12;提后1:11)在此处意「立定」、「定意」,喻信者皆免受刑,信者在主耶稣里皆得救。而「受刑」(orgea,意「忿怒」,参1:10;2:16),可指末世审判时期,是主再来前的时期及主再来时的审判,因世界末日的灾难时期将以主再来终结。
这位主替信徒死,所以无论是「醒着」、「睡着」,都会与主一同复活,「所以」(di o)信徒可靠此彼此劝慰,互相建立,正如他们平常做的(帖前5:11)。
「醒着」与「睡着」是指哪一类人,学者意见有二:
(a)他们是指4:15活着的和死去的信徒(如冯荫坤;D. E. Hiebert)。
(b)他们是指5:6-7醒着和睡着的人。故此,「醒」是喻儆醒,「睡」是喻不儆醒,因「睡」字(kathendomen)与4:15的「睡」(hoimethentas)是不同字;那里是喻死亡,而此处是喻灵性的麻木。
本节说,儆醒与否都会与主同复活,因此信徒应当儆醒、谨守(如5:8),互相劝勉,彼此建立(如5:11),勿作胡涂人(如BKC)。
不少学者将5:12-22,连接到上文的5:1-11去,另有人将之抽出来,另辟新径,使之成为独立一段,这段的重点是保罗结语前的临别劝勉。
保罗再次称呼读者为「弟兄们」(第十二次),劝他们要敬重、用爱心格外尊重在教会中劳苦的人、治理的人、劝戒的人(三个分词,一个冠词,指同一种人),信徒间也要彼此和睦,因信徒间的相互关系势必影响领袖的工作,此点是无庸置疑的。
本节原文以「弟兄们」(第十三次)开始,保罗继续劝戒他们,但范围脱离以治理教会的人为对象,而是以四类人为对象:
a. 不守规矩的人要警戒。「不守规矩」是指懒惰不做工的人(参4:11-12;帖后3:6-12)。
b. 灰心的人要勉励。灰心是对人、对环境、对前途丧志气馁的人,他们甚需勉励,才能继续向前。
c. 软弱的人要扶助。软弱非指疾病,而是指灵性上的软弱,在对抗试探或其它方面极需扶助。
d. 向众人要忍耐。前三类指教会内的人,本处可指教会外的人(固然也包括信徒)。在主再来的大前提下,忍耐助人,不必对人对事斤斤计较,因为一切皆会过去。
在众多的吩咐中,保罗仍有许多「要」及「不要」的吩咐。作者在八方面劝告教会:
a. 要谨慎,无论谁都不要以恶报恶(帖前5:15上)。
b. 在彼此相待或待人时,要追求良善(帖前5:15下)。
c. 要常常喜乐(帖前5:16)。
d. 要不住祷告(帖前5:17)。
e. 要凡事谢恩(帖前5:18上)。因为「这」(指上文四点,非单指第四点)是神的旨意(帖前5:18下)。
f. 不要销灭圣灵的感动(帖前5:19)。圣灵的工作常以「火」作借喻,故销灭是恰当的形容词,意不要抑制。
g. 不要藐视先知讲论(帖前5:20)。抑制圣灵工作的一个举动乃是藐视先知的道。
h. 凡事要察验,察验的后果就是善美要持守、恶事勿作(帖前5:21-22)。这也是圣灵工作的彰显。
结束前,保罗愿教会领受神的祝福,他的祝愿有二:
1. 愿赐平安的神使信徒全然成圣(完全彻底的成为圣洁的人)(帖前5:23上)。
2. 愿信徒灵、魂、体得蒙保守,在主耶稣「降临」时(parousia)完全无可指摘之处(帖前5:23下)。
他深信那呼召他们的神,必能成就他的祷愿(帖前5:24)。
请求代祷是保罗常向教会作的结语,以期他的事奉有神的祝福。
问安是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古代问安是亲嘴,在这事上务要圣洁。
「指着主作的嘱咐」即「发誓」或「郑重宣出」之意,乃是作者要他们当众宣读其书信,给全教会的人听,为了使全教会都明白他的信札是给全教会的,非只给教会中的领袖,可避免口传消息的错误。
最好的祝福,是得着神的恩惠,这是保罗结语的心愿。
帖撒罗尼迦后书是保罗书信中一份重要的文献,因为书中透露关于末世论的事件,是圣经中仅有的启示。没有「帖后」这书,信徒对主再来前后发生的末世真理便无从了解。
「帖后」书将「帖前」书所提及的末世论带进一个新启示的领域,两书在多方面异常相似,据学者考究,两书之间的共同点,超越了保罗其它的书信,可由三方面看出:
虽然后书只有前书一半篇幅,在结构方面却显出甚多相同之处,兹列表于右页:
帖前 |
帖后 |
启言问安1:1-10 |
1:1-12 |
问安1:1 |
1:1-2 |
感恩1:2-10 |
1:3-12 |
主体2:1-5:11 |
2:1-12 |
自辩2:1-3:13 |
2:1-3上 |
劝勉3:1-12 |
2:13-17 |
教导3:13-5:11 |
2:3-12 |
结语之言5:12-28 |
3:1-18 |
劝勉5:12-22 |
3:1-15 |
祝福5:23-28 |
3:16-18 |
两书均以「主再来」为主要教导的范围,这是其它书信少见的。在前书中,每章皆提及「主再来」(帖后1:10;2:19;3:13;4:15-17;5:23),在后书这主题下的着眼点也不少(帖后1:7;1:10;2:8)。其中在有关「主再来」的大前提下,两书亦有其独特的启示,如前书的「教会被提」(帖后4:16-17)、后书的「大罪人」(帖后2:3-10);前书的「主的日子」(帖后5:1-11)、后书的「拦阻者」(帖后2:6-7)等启示皆极其重要。
两书劝勉的主题亦多有相同:如前书的启言称赞在信、爱、望三组合(帖后1:3),在后书也一致(帖后1:3、4,信、爱、忍,而忍乃从对主再来的盼望而来);前书劝勉要成为圣洁远避淫行(帖后4:3-5),后书也一样(帖后2:13);前书劝信徒亲手做工(帖后4:11),后书也强调不做工不可吃饭(帖后3:10-12)。
这些独特的劝勉,在作者构思两书的主旨上占颇重要的地位。
保罗将前书送出后,不久有消息传来(帖后3:11),使保罗对教会属灵近况特别关注,为此他急写后书,主要是为应付三方面的需要:
a. 「帖」信徒仍受反对者的逼迫,不但没有减弱,甚至比前更猛烈(参帖前2:14-16;帖后1:5-10)。故此,保罗再写信,鼓励读者在逼迫中要坚守主道,并以主再来审判逼迫者的话坚固他们。
b. 纠正有关对「主的日子现在到了」(帖后2:2)的误解。
因有人传出,末日已开始了,主再来迫在眉睫。于是作者加以纠正,解释主再来前先有数个大事发生,然后主的日子才会来临。
c. 因对主再来有错谬的看法,令多人懒闲不做工,因此加以纠正及责备(帖后3:6-12),务使人人按规矩而行。
这是本书着成的三大主因,地点仍在哥林多,日期与前书相隔不久,约在主后51年之春天。
一、为教会感谢神(1)
二、论主的日子(2)
三、不做工不吃饭(3)
「帖后」如「帖前」般是一本强调「主再来」的书信,「主再来」这主题在书中(如前书般),有清晰的表达。在作者笔下的「主再来」,对主而言是在信徒身上得荣耀之时;对信徒来说,是主为他们伸冤之时、报应仇敌,建立神国于他们当中。
当保罗在哥林多时,西拉、提摩太也同时在一起,之后他们就各分东西了。他们写信给在「帖」城的信徒,称呼他们是父神的教会,就是基督的教会(一个介系词en管理两个名词,「与」字可译作「就是」)。
愿恩惠和平安从赐恩惠及平安的父神,及主耶稣基督而来(「和」字受一个介系词apo管理,可译作「就是」,表示父神与主耶稣是同一来源)。
1:3-4在原文只是一句话,按主题可分感谢、鼓励、祷告三方面。在感谢中,作者分为三点:
每逢想到教会时,保罗感谢神的心油然而生,他说这是合宜的事(axios,意「应该的」),因为「帖」信徒信心格外增长之故。
并因他们彼此相爱的心甚是充足之故(参帖前3:12)。
信与爱是信徒生命成长的两要素,信是内在的,爱是外在的;信是爱的动力,爱是信的证据。
1:4首字「以致」(hoste,中译「甚至」),保罗为他们的信与爱,在别的教会中夸口(夸奖),乃因他们在患难逼迫中仍存坚忍的信心(「忍耐」和「信心」同列在一冠词下,可译「坚忍的信心」或「恒信的坚忍」)。
1:5首字「这正是」(是补字,原文没有)指出人信心的坚忍,是神公义判断的明证(帖后1:5上)。此言有三点待解:
a. 「这正是」指什么?
(1)有些学者认为「这正是」是指上文的逼迫患难。因信徒能忍受这些苦难,就表示有一天神将为他们伸张正义,施行公平的审判(施在那些加患难于信徒身上的人,如1:6)(如Calvin;Ridderbos;Moffatt)。
(2)另有些学者认为「这正是」是指上文的「坚忍的信心」或「信心的坚忍」,这就证明神公义审判的计划,使他们得进神的国(参下文1:5)(如TNTC)。
b. 「公义判断」非指现今的审判,而是指末世主再来时的审判。
c. 「明证」(endeigma,意「记号」,此字在新约出现仅此一次)意指「清楚显明」,全句表示神公义的判断在信徒身上能公开证实让人知晓。
因信徒在受苦中仍持不移的信心,所以他们是配进神国的人(帖后1:5下)。神的国不是指现今的阶段,而是指末世完成的阶段(参徒14:22指末世阶段的国度)。因神是公义的,他必报应那些施患难给信徒的人(帖后1:6),也使受苦之信徒得平安(喻永恒的安息),如保罗、西拉和提摩太已拥有的(帖后1:7上)。
神施行他的公义判断之时,亦即他在火焰中同天使显现的时候。火焰为审判的象征,故喻审判,这是主再来之主要目的。他的再来称为「显现」(apocalypsis)是形容主再来数个词汇之一(其它常见的有parousia意「降临」,erchomai意「来临」,epiphaneia,意「显耀」、「显圣」),强调其从隐蔽之处显露出来。他的再来有天使偕同(帖后1:7下),为要报应不认识神及不听从福音的人(帖后1:8)。
主再来的后果有二:
a. 对不信的人是刑罚,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主权能的荣光(喻离开永远福乐的境地)(帖后1:9)。
b. 对信的人,主的「降临」(erchemai)是他要在信徒身上得荣耀的日子,也是他要在信徒身上显为「希奇」(thaumazo,意「惊奇」,带有「赞赏」、「惊喜」、「受尊崇」之意)的日子(帖后1:10上),因为(hoti,中漏译)关于这事保罗也向「帖」信徒作过见证,他们也接受且相信(帖后1:10下)。
「因此」(eis ho,意「为此」,指信徒在主再来时所得的永福),保罗常为「帖」信徒祷告,目的(hina,1:11;中译「愿」)有三:
1. 愿父神看「帖」信徒的生活配得过神的恩召(帖后1:11上)。
2. 愿(「又」,kai)神用大能「成就」(pleroo,意「充满」)他们所羡慕的良善,和一切信心的工作(工作喻行为,参帖前1:3)(帖后1:11下)。
3. 愿(「叫」,hopos)主耶稣在信徒身上得荣耀,信徒在主身上也获得荣耀,这一切都照着主的恩而成(帖后1:12)。
「帖后」书的神学主题与前书般同是「主再来」,在第一章里,作者也强调「主再来」对信与不信者的结果(帖后1:7-10)。
在本章里,作者纠正一些「帖」信徒对主再来的误解,以为主是即刻回来。故保罗详加诠释在主再来前,有两件大事发生(「离道反教」与「大罪人」),之后主才会再来。
作者呼唤读者为「弟兄们」(全书七次中第二次),论及:主的「降临」(parousia),和信徒到他那里「聚集」(episanagoge,意「集会」,参来10:25同字译「聚会」)(帖后2:1)。查「降临」与「聚集」这两个名词同属一个冠词,表示「和」字可译成「就是」,是说主的「降临」就是信徒往他那里去的「聚集」,是同一件事,即指教会被提那件事(参帖前4:17)。
对此事,作者劝告读者「不要轻易动心」(此语是2:2的首句,动心的「动」原文saleuthenai,意「动摇」、「震动」,参太11:7;24:29;徒16:26,在古希腊文指船被风浪吹离停泊处),不要惊慌,无论何人靠(dia)灵(说话,如「讲预言」),用(dia)言语(指用口头方式,或其他言论),藉(dia)冒名的信札,说主的日子「现在到了」(enedsteken),不管人用什么方法,总不要被他诱惑(原文意「欺骗」)(帖后2:3上)。
查「主的日子」一词,是指一段日子、一个时期,非一个事件。犹太人认为神在这些日子里完成管教其子民,惩罚罪人及建立国度的时候【注1】,因此造成一些误解,使人认为「主的日子」是一个日子、一件事件、非一段时期。
正如主降生时有一些筹备工夫(参加4:4),主的再来也有其先兆【注2】,在此保罗预告两个预兆:
作者要读者不要信「主的日子现在到了」的谣言,因为(hoti)那日来到之前,必有两件事发生,其一是「离道反教」的事「来临」(elthe,即erchomai的变格字)。
「离道反教」(apostasia,意「离开本位」,由apo「离开」及stasia「站立」组成)可有数个意义:
a. 指政治性的变节或军事上的叛乱(如古典希腊文用途)。
b. 指宗教性背道(如七十士译本将此字译:书22:22;代下29:19;33:19;耶2:19的「悖逆」、「背道」、「不忠」、「背叛」)。
c. 指社会性的反叛如离开传统价值观念(如F. F. Bruce)。
查apostasia这字,在新约内五次的用途皆用在宗教性方面,前三次译作「休书」(太5:31;19:7;可10:4),一次作离弃摩西之律(徒21:21),一次用在本节。因这字之前有冠词,那是指一个「离弃」。这「离弃」、「离开」是保罗与「帖」信徒皆知的,故保罗未加以解释。此字不可指教会整体性的变节,因字的本身是指曾经信从真道的人,方能背弃,如此解释则与「永远得救」的教义相违。较佳的解释乃是指主再来前,全人类公然剧烈地违抗神的权柄,以致连信徒也受影响,许多人的爱心也冷淡了(参太24:12)。
另一可能的解释,乃从基本字义着手,因apostasia字义是「离开」,表示在主的日子来到之前,将有一个「大离开」,这「离开」与2:1的「到他那里聚集」是指同一件事【注3】。
「并有」(kai)介绍主的日子来临前另一件预兆,乃是那(定冠词)大罪人的显露(另有抄本将「大罪人」作「不法的人」)。他的出现将导致世界大乱,亦可能「大离开」发生后,此人便展开狰狞面目,引致世界陷入困境。保罗更进一步形容他为「沉沦之子」,其称呼与犹大相同(参约17:12),因这两人都是走魔鬼的路线(参启9:11)。
大罪人的末世作为有三:
(1)他是抵挡者(antikeimenos,意「置在对面」「主」是补字,原文没有);但他抵挡什么?学者意见分三:(a)他抵挡人对神的敬拜(参下文「受人敬拜」)。
(b)他抵挡主基督(参和合本译法)。
(c)他抵挡神(参下文「自称为神」)。
(2)他高抬自己,目空一切,超越众神(参但11:36;赛14:13),异教的神祗,他全不放在眼里。
(3)他受人敬奉,在圣殿里,自称为神(参赛14:13说魔鬼亦欲坐在圣山上自立为神)。「称」字(apodeiknumi在徒2:22;25:7译「证明」;林前4:9作「陈列」)是现在式分词,表示他不断地发出与神为敌的宣告。
「神的殿」是指什么?学者意见有三:(a)它是指教会(「殿」指教会,是保罗一贯的观念,但大罪人的势力不局限于信徒)。
(b)它是指天上的殿,即神权力所在(如诗11:4),表示大罪人对天上的堡垒,发出猛烈的攻势。
(c)它是指耶路撒冷的圣殿,这是最自然的解释,有原文的冠词所支持。在保罗思潮中,必想到主前167年安提奥古四世,及主前63年罗马庞培亵渎圣殿的历史,以及主后40年加利古勒该撒(Caligula)将自己雕像安在圣殿,迫人向雕像下拜的回忆(此该撒于主后41年1月14日遇刺,结果他的命令没有实现,但已引起犹太人极度的恐慌),故在此有感而发。
接着保罗重申这些事(离道反教及大罪人),他在「帖」城时早向信徒明说(「告诉」elegon是过去未完成时态,表示曾经提及),他们理应记得的(帖后2:5)。
大罪人还未显露,因他受一个「拦阻者」(katchon)的阻止,到了「时候」(原文「他的时候」,指一个特定的时候),才可以显露出来(帖后2:6)。「因为」(gar)有一不法的「隐意」(musterion,意「奥秘」、「隐藏的秘密」),已经「发动」(即帖前2:13的「运行」)。
意指不法的事已秘密地开始活动了(帖后2:7上),要等待不法者一显露出来,不法的事便全面性进行,直至结局。
这样说来,「不法的隐意」乃是撒但的作为(即下文「撒但的运行」),为不法者预备道路,当不法者出现时,事情便发展至不可收拾的地步,只有主的降临才可制伏。
不法者不能显露,是因有「拦阻者」阻止之。待这「拦阻者」「除去」(genetai,是主动词,应译作「撤」、「离去」,中译成被动词「被除去」),那时这不法的人便显露出来了(帖后2:7上-8下)。
至于2:6、7的「那拦阻者」是谁(帖后2:6是中性字,2:7是阳性字),历代学者意见,林林总总,不胜枚举,主要答案有:
(1)罗马帝国(中性),该撒(男性)(如早期教父的主张;W. Barclay)。
(2)法治力量(中性),执法者(男性)(如G. E. Ladd;W. Hendiksen)。
(3)撒但与其作为(撒但被除去后其傀儡登场,在逻辑上是不合理的)。
(4)传福音是阻力(中性),传道人(男性)是阻止者(这理论可变成不传福音,岂不是促使主再来的谬理)。
(5)阻止者是神,阻力是神的计划(但神岂可被除去)。
(6)阻止者是天使,阻力是天使的力量(如冯荫坤)。
(7)指圣灵及其力量(惟有圣灵才有比撒但更大的能力来拦阻)。圣灵敦促教会传福音,抑阻不法之事的加增,但当圣灵的工作完结时,他便离开世界(正如在五旬节从天降下),那时地上不法之事发展至终点和巅峰,神便加以干预。
a. 他被灭绝(帖后2:8下)当大罪人出现后,主便用口中的气灭绝他(参赛11:4),用「降临」(即2:1同字)的荣光废掉他,基督的胜利是读者的安慰与鼓励。
b. 灭绝之因(帖后2:9)大罪人的出现与他被灭绝之间,似乎没有时间上的空文件,但在此作者有逻辑上的交代,他一口气述说大罪人的收场,然后回笔叙述他灭亡之因。
大罪人在此称为「不法的人」,保罗从两方面描述他被毁灭的前因后果。
(1)他的「来临」(parousiars)是照撒但的「运动」(与2:7的「发动」是同字),原来他的能力是撒但「配给」的(帖后2:9上)。
(2)他能行各样异能、神迹和虚假的事。他既有撒但供给的能力,便能行出各种超凡及虚假的事(虚假的事在原文结构下是属异能和神迹的事,表示是虚假的异能和神迹,即「欺骗人的奇迹异事」)(如ICC及Hendiksen)(帖后2:9下)。
大罪人在沉沦的人身上(不信者)行不义的诡诈。惟有对这等人,他的诡计才能得逞,因为他们不爱真理,使他们不得救(帖后2:10)。故此,神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energeian planes,意「错谬的能力」),使他们信从虚谎,不信真理,倒喜爱不义,叫一切这样的人都被定罪(帖后2:11-12)。
2:13-17可作上文的结语,也可作本文的开始,因2:13的首字「但我们」(hemeis de)是新段的格式。因为读者蒙恩是保罗感谢的理由,使他由衷发出感恩与劝勉的结语。
保罗称「帖」信徒为「主所爱的弟兄们」,并为他们献上感谢,原因有二:
a. 因神从起初(指从创世之始,非保罗传道之初)就拣选(haireomai意「挑选」,参腓1:22;林后9:7「酌定」),并藉信徒的信道及圣灵的感动,而成为圣洁,能以得救(帖后2:13)。
b. 也因神祝福保罗的工作,在「帖」城传福音,好使他们得着基督的荣光(喻救恩荣耀的完成)(帖后2:14)。
这两节经文指出「帖」城信徒的拣选是从创世就开始,叫他们因信及被圣灵感动而得救。此外他们也是蒙召的人,在永世里得享完全的救恩,这是令人大受鼓励的谢言。
本节首字「所以」(araoun),乃接着上文的感谢话而作出的劝勉,提及「帖」城信徒回应神的拣选、呼召、拯救,分为两方面:
a. 在所信的真道上站立得稳。
b. 在异端侵袭的势力下,要坚守所领受的教训:无论是口传的或文字的(「坚守」是现在时态,指继续不断之意)。
「教训」的原文(paradoseis)意「传统」(参加1:14),此字表示保罗视己为真理传统的教导人,也可说是监护者(参提后1:14;提前6:20)。他建立的真理传统,是因认定其教导是有神的灵感动之故(林前7:40),故他的话亦为基督教权威传统之一部分。
保罗以祈愿来支持他在上文的劝勉,他祈祷主及父神两件事,在提及神时,他用四句话形容他:
a. 「爱我们的」。
b. 「开恩给我们的」(在原文里,爱和赐给同属一个冠词,可译成「爱的赐给」即「赐爱的神」)。
c. 「将永远安慰给我们的」。
d. 「将美好与盼望给我们的」。
他祈祷主耶稣和父神两方面:
a. 安慰信徒的心。
b. 坚固信徒的善行善言。
保罗的祈愿可作全书前部分的结束(如帖前3:11-13),亦可统归在「结束之言」之内,因此段是保罗的代求,下段是教会的代求。
保罗为教会献上谢祷后,似意犹未尽,对教会说「弟兄们(第五次),我还有话说(to loipon)。」随即祈求他们为他祷告,目的有:
a. 好叫主的道快快行开,得着荣耀,如在「帖」城信徒中间一样。
b. 也叫保罗能脱离无理恶人之手,因为信心不是人人所有。「无理」(atopos)有恶人一字形容,故此非指不可理喻或无理取闹,而是指行为不当、反对福音的人。
保罗的请求是基于他对神的信任,因神是信实的,故此保罗深信三件事:
a. 神必坚固「帖」城信徒。
b. 神必保护他们脱离那恶者(本句前有「并且」kai字)。
c. 「帖」城信徒现今与将来必遵行保罗的吩咐。
保罗请求代祷的结语,乃是愿主引导「帖」城信徒的心,以进入神的爱和进入基督的忍耐里。意指引导他们的心,使他们更明白神的爱及基督的坚忍。换言之,「使他们更深地了解神对世人的爱,及基督对世人的忍耐」(本节原文没有「学」字,并「爱神」的「爱」非动词如中译;反是「神的爱」。又有两个目的字eis,应译作「使」、「进入」)。
本段的主题在前书4:11-12;5:14早已提及,显然有读者仍然误解主再来的时日,且以为已迫在眉睫,故此闲懒不做工,就此保罗加以告诫并劝导。
(帖后3:6-10)作者直呼读者为「弟兄们」(第六次),为要建立一个容易听劝的关系。他说奉主名吩咐,凡有人「不按规矩」(ataktos约束的反语,即违犯法令,在古希腊文里此字指「逃学的人」或「逃兵」,在此处可意译为「游手好闲」),不从保罗的教训,这等人要远离他们(帖后3:6)。
保罗在此的关注,并非要把教会中之不良分子开除,而是要教会竭力保守规条。「因为」(gar,中漏译)「帖」城信徒原知道如何效法保罗按规矩行事(帖后3:7),即辛劳做工,自供自给,不叫人受累(帖后3:8)。
「这并不是因」(ouch hoti可简译「非因」)保罗没有权柄接受教会的供应,而是他欲树立一个自力更生的榜样,让他们学习(帖后3:9)。因为(gar,中漏译)保罗在他们中间时曾明说:「若有人不做工,就不可吃饭」(帖后3:10)。保罗所指的是有力气但不做工的人,是社会的寄生虫,非说老弱残疾不能做工的人。
(帖后3:11-12)保罗作上文的告诫,因(gar)他听闻有人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无所事事(帖后3:11),故此他在主里吩咐、劝戒此等人「要安静做工,吃自己的饭」。安静指「安分守己」,吃自己饭,有「自食其力」之意。
对教会最后一次(第八次)称谓「弟兄们」,保罗劝导行善莫「丧志」(enkakeo参路18:1同字作「灰心」,林后4:1、16作「丧胆」)(帖后3:13)。若有人不听从劝告,要「记下」他(semeioomai,意「立记号」,喻「要留意」),勿和他交往,使他自觉羞愧(帖后3:14),可是不要以他为仇敌,而要劝他如弟兄(帖后3:15)。「不交往」意义有四:
a. 革除他们会籍(如加尔文)。
b. 不供应他们饭食(参林前5:11)。
c. 不让他参加爱筵及圣餐(如I. H. Marshall)。
d. 不和他在个人关系上有亲密的往来。
结束的祷愿强调:赐平安的主「随时随事」(dia pantos,意「在一切事上」)、「亲自」给读者平安、「常」与他们同在。
保罗亲笔问安。古时信札常由代笔人书写,只在结尾时由发信人亲笔问安,保罗以此习惯。「笔迹就是这样的」,可与先前的相比辨认,以杜绝冒他名之书信。
愿主的「恩」「常」与信徒同在。
保罗十三卷书信中,有三卷可组成一单元,因它们在内容重点上、词汇运用上、神学主题上、教牧吩咐上、劝言规谏上皆异常相似,这就是提摩太前书、后书及提多书,这三卷书合称为「教牧书信」。
「教牧书信」这名称是主后1703年为学者D. N. Berdot首创,针对这几封信的目的和内容来命名的,但知此名的人不多,也不受人重视。
在主后1726年,德国学者Paul Anton将此名传开,旋即受各界学者采用1。虽古代的教会将保罗四卷给个人的书信(提前-门)并列在一起,然而自Paul Anton后,腓利门书已挪在一边,不属「教牧书信」范围。
保罗为教牧书信的作者一直受早期教会所公认。支持的外证极为强劲;内证亦支持「文笔有保罗的味道」。直至主后1804年,德国士密氏(Schmidt)首先攻击,参加他们集团的人也不少。他们在四方面反对保罗为教牧书信的作者:
他们认为教牧书信内的事迹不能放入保罗生平内(但这问题乃建于「保罗在徒28章后即遭处决」之不可靠的理论上)。
他们认为教牧书信内所透露的教会组织已超越保罗时代(这问题忽略徒14:23;腓1:1;弗4:11;多1:5、7等)。
他们认为教牧书信内所描写之异端乃属第二世纪的(非保罗第一世纪的时代)(与提前1:15;2:6;4:1;提后1:9-11、14;2:11;提多3:4-7有冲突了)。
他们认为教牧书信内缺乏保罗通常使用的神学术语(但此法同样可推翻世界各国文学名著,如莎士比亚、雪莱、弥尔顿等;且不能解决为何教牧书信内有与其它保罗书信相同的地方)。
神学家Thiessen博士谓,在Westcott与Hort合编之希腊文新约圣经内,保罗书信共有128页,而教牧书信只占27页;故此128页中的27页必有些与其它页内不尽相同的词汇了3。
现将赞成的与反对的意见列表于下页,请参考比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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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 |
反对 |
历史方面 |
在初期教会中,三封教牧书信的真确性是普遍被接纳的: (1)罗马的革利免(Clement of Rome)所写的哥林多书信,曾提及保罗第一次被囚释放后,又往极西之地了。 (2)在第二世纪前十年中,伊革拿修(Ingnatius)和波利甲(Polycarp)的书信中也提及过。 (3)第二世纪末爱任纽(Irenaeus)的作品中肯定过(他是波利甲的学生,而波利甲又是使徒约翰的门生)。 (4)穆拉多利残典(MuratorianFragment)(主后170-180年)确定过。 (5)早期教父如奥利根(Origen)、特土良(Tertullian)、柔斯比(Eusebius)、耶柔米(Verome)等,都明确指出教牧书信为保罗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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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惟有传异端的马吉安反对三提书信为保罗所写(主后144被逐出教会。) (2)马吉安之所以否认为保罗所写,是因为他的异端学说的缘故5。 (3)保罗的第一次被囚,未得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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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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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伟大的使徒有广博的文学质量,不会局限于某些术语6。 (7)著名统计家认为这种数字不能用在三提书信中,因为: a. 主题不同。 b. 环境不同。 c. 对象不同。 |
(4)许多保罗专用术语的不存在。 (5)有168个字是保罗其它书信所未曾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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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方面 |
(8)细读多1:5-9原文发现「长老」与「监督」二词在当时社会是可互相调用的。保罗时代,已经有健全的教会组织了,可用以下经节论证:徒14:23;腓1:1等。 |
(6)教牧书信所言之监督、长老与执事是很健全的教会组织是第二世纪的,超过保罗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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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义方面 |
(9)从诺斯底主义的起源与发展来看,在保罗时代就已经在小亚西亚很流行。 (10)教义上用以下经节论证:提前1:15;2:6;4:1提后1:9-11、14;2:11提多3:4-7等 |
(7)教牧书信中所提到的异端是第二世纪的。 (8)一些重要教义如信徒与基督的联合,圣灵的能力与见证没有出现。 |
正如许多学者所说的那样,从「历史、文体、教会、教义」这四个方面,否认保罗作者身分的理由并不足以推翻「保罗是作者」的论证。结论:
a. 持否定态度的论据不充分,不能证明教牧书信非保罗所写。
b. 三封书信内证,保罗为作者。
c. 教会的传统中,认定保罗为三提书信之作者。
d. 有强力的证据显示,早在第一世纪,三书信已经存在。
教牧书信的内容重点显明易见,可分数项:
a. 着重有形教会的组织
教会在主恩下日渐扩展,人数增多,事务随之繁杂,问题也跟着多起来;再加上异端四起,因而促使教会需有更完整的组织,使教会一面宣扬真理,一面守住真道,防备异端,并使一切事工均有秩序地逐步发展。
b. 着重人才栽培
着重组织就必着重选立长老和执事。长老是监督,照管教会属灵方面的需要。教会建立起来,人多事繁,就需选立执事帮助。这两等职位并不着重谁大谁小,乃在职务之别,故属灵资格无差别。
c. 着重品格
重才必注重资格,而在资格中需特别注意品格(如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摘),因他们的榜样对信徒的影响大于教训,而教会的败坏多从生活开始。
d. 着重秩序
教会有了组织,在各方面便需有秩序,如老少之间、男女之间、家庭之间(婆媳、主仆、夫妇)以及社交之间的相处之道,都有个别的说明。
e. 着重工人
工人为教会之负责人,他们在真理上必须竭力,坚守真道,分解真理,坚守自己的生活,又要忠心的把真理教导别人。
教牧书信内最后的特征乃是用最少的字写出教义的精要,如神在信仰上所立的章程(提前2:4-6)、律法的功用(提前1:8-10)、敬虔的奥秘(提前3:16)、纯正的道理(多2:1)、称义之道(多3:1-8)等。
这些要道的训练,使工人明白信仰的中心,抵斥异端,努力做工。
保罗的书信可分三大类:宣道书信、监狱书信、教牧书信。监狱书信提及他在被囚的处境,且对将被释放的盼望极其殷切。虽然在提摩太后书亦提及保罗在桎梏中(提后1:16;2:9),但书中缺乏被释放的心情,反涌出被浇奠的情怀(提前4:6)。这种气氛是监狱书信中没有的,在宣道书信中亦没出现。故此教牧书信与监狱书信该是在两种不同景况中写的。
据初期教会的传说,保罗曾访西班牙(如耶路撒冷的区利罗、屈梭多模、提阿多诺、耶柔米等),这事迹需在徒28章后才能发生,此点在穆拉多利正典(主后170年)里也有提及。罗马的革利免(主后96年)更说保罗曾造访「西方的极处」。故此保罗必在罗马首次被囚两年后被释放,才能到访那些如外证所提及的地方。
教牧书信完成的先后次序,圣经虽没说明,但从这三书的内容可略窥保罗被释放后的行程,进而推测各书的着成次序。
早在保罗的宣道书信中,保罗已提及他计划访问西班牙(罗15:28)。但他一获释放后,是否立即启程或将之延后,学者意见不一,有说立即启程(如T. Zahn),有说延后实行(如D. Hiebert)。后者意见较为合理,原因有四:
a. 歌罗西教会备受异端侵蚀的情况,似迫使保罗获释后便立即去该地。
b. 提前1:3-4所言不像是很久以后的事(若先去西班牙便成为发生很久的事)。
c. 腓2:24及门22皆表示保罗的心急欲速往以弗所、歌罗西那一带的地方。
d. 因在西班牙的工作像是「非定期的」,故保罗先再访亚西亚教会,是件合理的推测。
保罗似先造访亚西亚众教会后,才去西班牙做开荒工作。按提前1:3所记,保罗曾到访以弗所才转往马其顿,故提前似是最早着成的书卷。提后所记的气氛是保罗生命结束不久之前,该是最后一卷写成的,夹在其间是提多书。
这次序也符合三书的历史背景,因在提前及提多两书里没有透露基督教是非法之宗教(religion illicita),而提后似是处在尼罗该撒开始逼迫教会之时,故此提前、提多两书该在造访西班牙前写成,而提后则在造访西班牙之后写成7。
从教牧书信所提供的数据中,保罗曾到访各地的事迹甚难与使徒行传所记的配合,故这些事迹必发生在保罗在罗马首次被囚而获释放后。但保罗获释后的行程又如何?学者们只能做合理的臆测8:
a. 保罗一接获可释放的消息后,立即打发提摩太将喜讯转向腓立比教会(腓2:19-23)。提摩太多半走陆路,顺便经过帖撒罗尼迦,将消息转给那地的信徒。提摩太也许受嘱在以弗所等候保罗前来。
b. 保罗获释趁水路往以弗所,在那里顺便也造访歌罗西,了却一桩心事(门22)。在以弗所,保罗也处理一些在教会里破坏真道的人,如许米乃和亚历山大(提前1:20)。有鉴于此,保罗将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牧养该教区,以免异端死灰复燃(提前1:3-4)。
c. 保罗从以弗所转往马其顿(提前1:3),他本想不久再回以弗所(提前3:14-15),但因事使他不能及早成行,于是在马其顿写成提摩太前书。
d. 从马其顿,保罗又回到以弗所,在那里他曾造访革哩底(多1:5)。提多似已在那里工作,保罗视察那地工作后,便离开革哩底,提多继续留下负责当地教会。
e. 从革哩底,保罗来到哥林多,在那里遇着西纳与亚波罗(亚波罗无疑是林前1:12;3:4-5及徒18:27;19:1的那位,今已是保罗好友之一,他与律法师西纳为友,可能保罗再访哥林多时遇着他们),这两人正准备前往革哩底,保罗便写下提多书,托这两人带给提多(多3:13)(假设送达提多书,保罗劝提多要给他们郑重饯行),在信中告诉提多他将在尼哥波立过冬,并嘱提多前来相见(多3:12下)。
保罗说他会打发亚提马或推基古代替提多在革哩底的工作(多3:12上)。保罗选定在尼哥波立过冬,他计划在冬后春至时便由此前往西班牙。
f. 主后64年春,保罗从尼哥波立启程前往西班牙,在那里约有两年时间,那时,罗马城的教会受到大逼迫(64年7月19-24日)。
g. 主后66年春,保罗回到亚西亚。在亚西亚,保罗曾到访特罗亚,把外衣留于加布(提后4:13);亦到过米利都,把特罗非摩留下(提后4:20),保罗也去过哥林多,把以拉都留下(提后4:20)。
h. 不久保罗再成罗马的阶下囚,圣经没提示他在何处遭逮捕。T. Lewin推测可能在特罗亚或尼哥波立(如D. Hiebert,参多3:12),因他在那里留下外衣与皮卷(提后4:13),这两件物品是他旅行布道的「随身行李」,却没带行,可能他在此处被捕9。
「提后」透露保罗最后因为福音之故而被捕(提前1:12、17;2:8-9)。他这次被囚禁不像上次般,而是「像犯人一样」(提前2:9)。由于罗马该撒对基督教改变了态度,基督教被宣布为非法宗教,这次他自知没有被释放之可能(提前4:6-8、16-17)。据传说,他是在主后67年底或68年春为主殉道的。
a. 身世与归主提摩太(名「神所尊重」或「尊敬神」之意)乃加拉太省吕高尼地区的路司得人(参徒16:1-3),父为希腊人(显然早逝),母为犹太人(提后1:5),提摩太从小受外祖母与母亲教诲要敬畏神(提后3:14-15)。
从其母与希腊人通婚,及提摩太在孩童时未受割礼等事上,显出他们非出自严格律法主义的家庭。
b. 呼召与奉献提摩太似是保罗第一次旅行布道时,在路司得带领归主的(徒14:8-20;另参林前4:17;提前1:2;提后1:2)。其母也同时归主(参徒16:1称她为信主之犹太妇人),由犹太教转向基督教,是保罗的属灵果子。
保罗第二次旅行布道时,再临路司得,此时提摩太已是一活跃的「门徒」(徒16:2)。保罗决定带他出外作旅途上的助手,为要除去提摩太对犹太人工作时的障碍,保罗就给他行了割礼,算是对犹太主义的一种让步(徒16:4)。提摩太参与保罗的工作,得着众长老按立支持(提前4:14;提后1:6)。
c. 工作与行踪提摩太与保罗第二次旅行布道,在腓立比时,奉命留下工作(徒16:11;17:1),然后在庇哩亚归队,并在保罗先离开后,与西拉留在庇哩亚工作一段时间(徒17:14),然后再到雅典(徒18:5)。在雅典,保罗又打发他回帖撒罗尼迦去,安慰与坚固那里的信徒(帖前3:1-2),后在哥林多归队(徒18:5)。此后约有五年未记载他的踪影10。
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时,他与保罗到达以弗所,在那里蒙打发往马其顿去(徒19:22)。保罗在回耶路撒冷路程中,经过马其顿(徒20:1),又差遣他往哥林多去(林前4:17;16:10-12)。至保罗到哥林多(徒20:2),提摩太便跟他带着捐款,回到耶路撒冷(徒20:4)。
此后提摩太似乎失去踪影,到保罗首次被囚在罗马监狱时,他显然与保罗在一起(腓1:1;西1:1;门1)。
保罗得释后,便打发提摩太往腓立比去(腓2:19、23),而他自己也回到众教会探望他们(门22;腓2:24)。此后提摩太与保罗又在以弗所见面,然后保罗往马其顿去,将提摩太留下来牧养该地的教会(提前1:3)。
保罗第二次在罗马被囚时,曾叫他到罗马去(提后4:9、21),以后关于提摩太的事迹,除了来13:23有提及外,再无人晓得了。
提摩太成为保罗忠心的门徒、亲密的同工,与保罗出生入死,百折不挠,他的名字在保罗书信的三组书信内(宣道、监狱、教牧)皆有出现,他实在是保罗由始至终的属灵伴侣。凡事奉神的领袖皆需要像提摩太这样的同伴,事奉的路才不至寂寞。
据徒28:30记载,在罗马监狱里,保罗坐牢已近两年,当他知道有被释放的可能性时,即派遣提摩太前往腓立比,将此消息转告他们(腓2:19、23),并约定在以弗所会面。
不久保罗获释,即前往以弗所与众长老及提摩太重逢。但保罗发现,以弗所教会正如他多年前的预言般,备受异端邪说的搅扰,那里的假先知、假师傅异常猖獗,说「悖谬的话」(diestrammera,意「扭曲」,徒20:30)。
为此他把提摩太留下照顾教会(提前1:3),因自己还要造访马其顿的其它教会。在马其顿时(可能是腓立比),他本以为立即可返回以弗所,但事与愿违,他只得将归期延后(提前3:14-15上),却立即在该地写成提摩太前书,旨在鼓励提摩太,劝他在真道上站立得稳,作个好执事、好牧人,并授权他处理一些教会的问题。若保罗是在主后63年春被释放,那么当时大约是同年的仲夏至初秋了。
a. 是一本专论「教会与工人」的书卷。
b. 全书是保罗给一人的嘱咐。
c. 强调信徒明白真道的重要性。
d. 透露使徒时代一些教会的行政架构。
e. 全书钥旨:「作基督耶稣的好执事」(提前4:6)。
一、个人的劝勉(1)
A. 嘱咐(1上)(坚守主道)
B. 交托(1下)(打美好仗)
二、工作的劝勉(2-6)
A. 关于聚会(2)
B. 关于职分(3)
C. 关于工人(4)
D. 关于牧顾(5-6上)
E. 关于自身(6下)
提摩太前书是一卷甚有谆谆教诲意味的书信,是由一位属灵长者给他的属灵儿子的私函,衷心劝导收信人当如何忠心地牧养他的教会。启语之言中已透露,作者为了收信者的工作异常着急,故「称赞感恩式」的问安,虽仅寥寥数语,却仍然流露出「老仆人」向「少仆人」的关怀忠言。
作者是保罗,在简短的启言里,他介绍自己作使徒的身分,以及向收信人表达爱意,他说自己是奉救主神和信徒的盼望耶稣基督之命而为使徒的。「神是救主」是旧约形容神的众名词之一(参诗18:46;25:5;27:9;弥7:7;哈3:18),在教牧书信里,它却是一个特别呼唤神的词汇,作者在此故意将神及基督放在一起,暗示基督的神性。「命」字(epitage,意「王命」、「圣旨」、「谕令」)表示保罗为使徒的权柄来自神。
他写信给因信主而作「真儿子」的提摩太,在此,保罗用了两个字形容提摩太:他是真儿子。「真」(gnesios)字多形容「合法之子」。「儿子」(teknon)强调亲密的父子关系。
愿恩惠、怜悯、平安从父神及主基督归与收信者。恩惠是基础,怜悯是行动,平安是果效,全是神与主赐给人的礼物。
主耶稣在世时多警告信徒,要提防假先知,他们是穿羊皮的豺狼(太7:15),是迷惑人的假师傅(太24:11、24)。此点保罗多年前已警告过哥林多教会(林后11:13),如今以弗所教会受到此类假先知的搅扰(参徒20:29-30保罗的预告)。因此保罗力劝提摩太,勿给异端者留地步。
a. 严重的嘱咐(提前1:3-4)
保罗在罗马第一次监禁被释后(在主后64年罗马大火之前)曾与提摩太造访以弗所。不久后,保罗因需前往马其顿(可能是腓立比,参腓2:24)故留下提摩太在以弗所,使他能「嘱咐」(paraggeileis)好些人(可能指许米乃和亚历山大的门徒们),不可传异教(heterodidasklein,由「异」heteros、「教」didaskalein合成,此字是保罗创新的,指「与福音不同的教训」),这些异教包括下列两个范围:
(1)「荒渺无凭的话语」(muthois,意「神话」,英文myth由此字而出,中文用七字译出)。
(2)「无穷(aperantois,意「未完成」,是「完成」的反语词)家谱」。
据1:7及多1:14所记,「话语」这字的运用似乎渲染犹太教徒的色彩,他们从旧约的历史及数字找出古怪虚渺的属灵教训来,他们又追溯各人的族谱,企图建立那人的身分及地位,这一切与简朴的福音(认罪、悔改、称义)完全脱节。
这些事带来两个反效果:
(a)生「辩论」(ekgeteseis,意「找出」,参罗3:11译「寻求」此处喻「辩驳」、「猜疑」)。
(b)不能完成神的救恩计划,这计划是建立在「信」之上(原文全句是「不能促使神管理,这管理是凭信建立的」,「神的管理」喻神的救恩计划11,中译「不发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也费人理解)。
b. 真理的总归(提前1:5)
但「诫命」(parangelias,狭义指1:3的「嘱咐」,广义指神的救恩计划,如ICC)的总归(telos)是爱,这爱由三方面而来:清洁的心。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这三方面是衡量真假使徒的标准:即纯洁的动机、正直的心、无杂质的信心。
c. 假教师的行为(提前1:6-11)
(1)他们的特色有二:(提前1:6-7)
(a)他们偏离真爱,反讲虚浮的话(提前1:6)。
(b)他们想作律法师,却不明白自己所讲所定的(提前1:7),像瞎子领路(参罗2:19)。
(2)律法的真谛(提前1:8-11)
假师傅妄解律法,不知律法的性质与功用:
(a)律法原是好的,只要用得「合宜」(nominos,意「合律法的」,参提后2:5同字译「按规矩」)(提前1:8)。
(b)律法非为义人设立,而是为不义的人;如不法的(不奉公守法的)、不服的(反叛的)、不虔诚(以上乃破坏十诫中的首三诫);犯罪的(破坏纲纪的)、不圣洁的(道德上)、恋世俗(贪爱世界)、弒父母(没伦常、破坏十诫中第五诫)、杀人的(行凶的,破坏十诫中第六诫);行淫的(邪淫)、亲男色(男同性恋,与行淫皆破坏十诫中第七诫);抢人口(掳掠人或贩卖奴隶,破坏十诫中第八诫);说谎话、起假誓(破坏十诫中第九诫)、敌对神的正道(反福音)等十四类罪行(提前1:9-10),「这是照」(kata,指1:10的「正道」或1:9的「律法」)那可称颂之父神交托给保罗的荣耀福音而言(提前1:11)。换言之,律法的真谛与福音并无冲突。
神荣耀的福音是改变人的福音,与那些假教师所传的完全不同,就此保罗以自己的改变为例,指出他所受托的福音可以有此改变世人的能力。
a. 保罗的感恩(提前1:12)
保罗有今日,是因神在主基督耶稣里作成祂的心意:(1)神给他力量完成神的工作。
(2)神选派他服事主,因神视他能忠心办妥。
b. 保罗的从前(提前1:13)
在叙述从前时,保罗在三方面指出,他是:
(1)亵渎神的。(2)逼迫人的。(3)侮慢人的。但那是在他不信不明白之时做的,指误犯不明律法之罪(参利5:15-19;民15:22-31;路23:34)12,但神仍给他怜悯。
c. 保罗的现在(提前1:14-17)
在(de,中译「并且」)主的恩典格外丰盛,使他在主耶稣里满有「信心和爱心」(喻「得救」,「信与爱」在保罗思想里是指得救的信和爱,参弗1:15;3:17;西1:14;帖前1:3;3:6;5:8;帖后1:3),这正证实了「基督降生,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可佩服的(提前1:14-15上)。
在罪人中,保罗自贬是罪魁,然而却蒙了主耶稣的怜悯,目的有二:(1)为要借着他的生命显出神的忍耐(神忍耐保罗—从前是杀害祂儿女的人)(提前1:15-16上)。
(2)为要给后来信神的人作为榜样(连保罗这罪魁也可蒙怜悯,那么人人皆可)(提前1:16下)。
就此,保罗愿将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君王、独一无二」的神,直到永远(提前1:17)。
保罗以亲昵的称呼叫提摩太为「我儿」,并谓照从前给他的预言嘱咐他。「预言」是指在初期教会,不少先知、教师牧养教会(如徒13:1),但后来先知的恩赐逐渐收回,如在提3:1,保罗论到作主工时,他只强调内心的渴慕,非外在的启示。在此,保罗秉承着教会先知的预言,论及提摩太的职分,加以强调「嘱咐」(paraggelian,中译「命令」)这字,并给他一个托付,这托付关乎三方面(提前1:18-19上):
a. 打美好的仗(喻「美好的事奉」)。
b. 常存信心(「信心」可指「信仰」,喻「福音真理」、「正道」)。
c. 无亏的良心(关乎生活方面的纯洁,纯正的真道必须以纯洁的生命扶持)。
在这方面,有人丢弃良心(因他们的神学是建在沙土上的),故此在真道上如破坏的船只,海水从四面八方涌进来(提前1:19下)。其中二人名许米乃及亚历山大(这两个名字在提后2:17;4:14-15再出现,是否同人,甚难肯定),保罗将他们交给撒但,他们受责罚,就不能再于教会中谤渎神(提前1:20;参雅2:7)。
「交给撒但」意义有二:
1. 让他们受撒但的攻击,使他们在肉体方面受害(如徒5:1-11;13:11;林前11:30)(如W. Barclay;B. S. Easton;ICC)。
2. 赶逐离开教会,免得他们在教会里产生负面的影响(J. F. MacArthur;A. T. Robertson)。
犹太人会堂规矩,是将犯罪不悔改的人赶离会堂三十日,不与他来往,过期仍不回转,就永远与他隔离,这样便类同「交给撒但」之意。
教会的生命是一个争战的生命,外有政治的压迫,内有假师傅的异端,此乃撒但的工作(参约壹5:19)。惟一对付之法,乃是加强对真理的认识,并竭力在主面前祈求,若万人明白真道,那么内外的恶势力也就瓦解。
古代圣人常为国家不信的人代求(如摩西〔民14:19〕、塞缪尔〔撒上7:3-5〕、杰里迈亚〔耶7:12-16〕、但以理〔但9:17-19〕、司提反〔徒7:59-60〕),保罗也不例外(罗9:1-4)。如今他「劝」(提前2:1;即1:3的「劝」)提摩太要为万人代求,主因有四:(1)人人都需要救主。
(2)若在上位有权柄的人能明白真道,世人也可平安度日。
(3)以弗所教会所受的异端谓只有守律法的人才能得救(犹太教色彩),与保罗的经历及真道的本质有别。
(4)教会亦受另一特色异端搅扰,谓只有明白智慧的人才能得救(诺斯底色彩),这与耶稣的降世及代赎大大相违。
故此保罗用「所以」(oun,2:1首字,中漏译)一字,承上转下地将教会的使命连接起来,使提摩太明白他主要的牧职,乃是为教会代求。
本段是有关教会整体性的聚会(如2:11、12),但原则上也可用在私人生活方面。
a. 崇拜的公祷(提前2:1-3)
保罗运用四个(新约共有七字)有关祷告的词汇,劝告提摩太当务之急,乃是带领教会集体性地为一些人代求(此处非说提摩太没有祷告生活,而是提醒他要带领教会祷告的生活)(提前2:1):(1)「恳求」(deesis,字根「缺乏」)是关乎有缺乏之处求神补足。
(2)「祷告」(prosouches,字根「匍匐」)的对象总是神,此字带有敬畏与崇拜的成分。
(3)「代求」(enteaxeis,字根「跌在一起」,即「投入」,喻「同情」)是主耶稣及圣灵替信徒代求的字词(参罗8:26;来7:25)。
(4)「感谢」(eucharistias,字根「好恩典」,本处意「赐善恩」)表示以自己所受的恩惠,求神将之施与别人。
信徒的祷告是关乎万人的,尤为君王及在上位的人(提前2:2上)。因古代君王多是独权者(当时是尼罗王),为他们祷告的效果,「使」(hina)信徒可以「在」(en)「敬虔」(eusebeia,对神的态度)、「端正」(semnoteti,意「道德上的儆醒」)、「平安」(eremon,指外面的平安即环境的因素,如没有逼迫,此字在新约仅此出现)、「无事」(hisuchion,指里面的平安,参彼前3:4同字译「安静的心」)敬虔度日(提前2:2下)。
「敬虔」、「端正」是指属灵的生活;「平安」、「无事」是指物质的生活;这两对字词分别指态度、立场及果效。「因」(gar,中漏译)这是好的,在神救主面前可蒙悦纳(提前2:3)。
b. 祷告的基础(提前2:4-6)
祷告的基础有三,因为:
(1)神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参赛45:22;55:1;结18:23、32)。
(2)只有一位神(提前2:5上),是信徒祷告的惟一对象。
(3)神人间只有一位「中保」(mesites,意「公证人」,参伯9:33;徒4:12),不像以弗所异端者所说神人间有千万中保(如天使是其中之一)。这位中保就是降世为人的耶稣基督(提前2:5下),祂舍去自己的生命,作万人的赎价(非如异端者说神的救赎只给某些特级「elite」人士)(提前2:6上)。祂的救赎到了「时候」(kairos特定的时机,参加4:4-5),就「证明」出来(提前2:6)。「证明」(marturion)原文是名词,与「赎价」字平行,全句可译成「作万人的赎价,是时代的见证」。
c. 保罗的使命(提前2:7-8)
为这事,保罗奉派作「传道者」、作「使徒」、作「外邦人的师傅」,教导他们「相信」及「学习真道」,这是千真万确的(提前2:7)。「所以」(oun,中漏译)保罗愿男人(aner,与下文的女人作区别)举起圣洁的手,随时地祷告(为万人及君王),不可以含怒或争论的心(或疑惑)到神面前(提前2:8,指勿与人有不和睦的关系,参可11:24-26;太5:23-24),否则祷告便不蒙垂听了。
古代社会妇女的地位不高,例如不许参政,不许与丈夫在外一同出现,不许单独在食堂进食。她们的地位与小孩及奴仆相差无几,在社会上不太受人尊重,在教会里亦同,保罗在此对这事给予正确的教导。
接续上文的教导(提前2:8),保罗谓对妇女也是「一样」(hosautos,中漏译,却用「愿」字表达),他的心愿有三:
a. 内外端正(提前2:9-10)
(1)内心方面,「廉耻」(aidos,意「端庄」,新约只此出现)、「自守」(sophrosunes,意「节制」)(提前2:9上),这两字本是描写衣裳,但亦可表示内心的庄重端正。
(2)外表方面,服装正派,勿炫耀装饰佩戴品,反以善行配称为敬畏神的人(提前2:9下-10)。
b. 沉静学道(提前2:11-12)
妇女在学道时(指崇拜时)要持守:
(1)沉静(原文是「安静」,2:2同字译「平安」。非说女人不可说话,这里表示不争吵、争竞之意)。
(2)「一味」顺服(提前2:11),「但」(de,中漏译)不许她们「教导」(didaskeim,中译「讲道」是错译,与林前11:5产生矛盾)及「辖管」(auithentein)男人,只要沉静(提前2:12)。
查「教导」及「辖管」同是现在不定式动词,强调角色、职分,非动作13。而教导这角色本是长老、监督、牧师传达真理方面的职责,而「辖管」则强调治理方面。保罗意思,并非禁止妇女担任教导的事奉,而是不许她们担任治理的角色14。
c. 圣洁自守(提前2:13-15)
2:13的「因为」(gar)解释,为何保罗有上文的「不许」,他以两个原因解释:(1)创造次序先是亚当,后是夏娃,是神设定的次序(提前2:13)。
(2)犯罪次序先是夏娃,后是亚当,是事实(提前2:14)。
由这「先」、「后」的排列,保罗洞察神的管辖次序乃交由男人而为。因男人是女人的头,罪进入世界是由亚当而来(非由夏娃,参罗5:12-21;林前15:21-22),故此「头」的位置在神的计划里交给男人(参林前11:9)。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爱心及圣洁自守,必在生产上得救(提前2:15)。
「生产上得救」一词引起学者四个主要解释:
(1)得救法。女人为母时获赠救恩(古代天主教意见)。
(2)保守法。女人为母时获神保守,不生意外(如H. A. Ironside;E. K. Simpson;J. H. Bernard;Moffatt)。
(3)基督法。女人指耶稣之母,是她将救主(连同救恩)带到世界来(H. A. Kent;唐佑之)。
(4)挽回法。此法视「救」是挽回之意,意谓女人若在信心、爱心、圣洁上常持守着,又教养孩童使他们将来成为有信、爱、圣洁的人,她们必会挽回人对她们所存不公平及受人轻视的误解(这是一般性的应许,固然有妇女到老仍守独身或没有孩童)。再且,「生产」一字在5:14译作「治理家务」(如G. L. Archer;D. Moo;W. Kaiser)。
保罗论完教会的崇拜生活,以及妇女在教会中的地位后(提前2:1-15),如今他转论教会的领袖。因以弗所教会受假师傅的影响甚大(参1:3、6;4:1-3、7;5:20;6:3-5),故此保罗需列出真教师的要素,以杜绝假师傅混进教会来。
a. 监督之职的羡慕(提前3:1)
「监督」是教会的主要骨干,若有人拥有这职分,他是羡慕圣工的人。「羡慕」(epithumei)原文意「一个很强烈的爱恋」(参太5:28同字译「动淫念」;雅1:15作「私欲」;约壹2:16作「情欲」;腓1:23作「情愿」);而「监督」(episkopes,意「从上看下来」)在古希腊文里却形容「市长」、「部长」、「长官」,是一个尊贵的位分,保罗谓「爱慕作监督的圣工」是句可信的话。
b. 监督之条件(提前3:2-7)
3:2的首字「所以」(oun,中漏译),接上文「作监督是一件值得羡慕的事」,但作监督的人需符合一些条件,可分三大类:
(1)在道德生活方面,他的条件有十二(提前3:2-3):
(a)无可指责,未给人留下批评论断的把柄。
(b)只作一妇之夫,这是无可指责的第一个例证,专一地爱自己的妻子,忠于婚姻心无旁鹜。
(c)有节制,原意「没用酒调入」,喻有自持、自我约束之能。
(d)自守,有纪律的生活,处事能有轻重缓急之分。
(e)端正,原文指有儆醒的头脑,此处喻行为生活上的端庄。
(f)乐意接待「陌生人」(中译「远人」)(参罗12:13;来13:2;彼前4:9),因为爱而开放家庭。
(g)善于教导,因教导是用生命施教,故置于道德条件清单内。生命的培育尤胜知识的灌输,圣洁的生命本身已是一个教育。
(h)不酗酒,古社会以酒代水是普遍的,因清水甚珍贵,普通水杂质太多,不宜多喝。但常以酒代水可能变成酒奴,不可不慎(中译「不因酒滋事」是以后果作前因而译出)。
(i)不打斗,处事不用武力解决(中译「不打人」)。
(j)要温和,要谦让他人,不记别人之过失。
(k)不争竞,不吵闹,不与人争论。
(l)不贪财,不少人为财起争执,非作领袖的条件。
(2)在家庭生活方面,条件有二(提前3:4-5):
(a)善管自己的家,「管理」与5:17同字。
(b)儿女凡事端庄顺服,原文亦可作「端端庄庄的使自己儿女顺服」(参中译小字),因为若他不能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epimelomai,参路10:34-35同字译「照应」)神的家。
(3)在属灵生活方面,他的条件有二(提前3:6-7):
(a)不可「初入教的」(neophutos,意「新苗」,喻「初信」),恐防他骄傲而落在魔鬼的刑罚里,因为魔鬼也因自高自大而堕落(提前3:6,参赛14:12-14)。
(b)在教外有好名声。这名声是由教内延伸至教外的,免得遭人毁谤,落在魔鬼网罗里。
「执事」(diakonos)与「服事」(diakoneo)是相同字根,在新约中出现超过一百次。在此,保罗认为任执事的资格与任监督的相若,资格条件非因不同职分而降低:
a. 男执事(提前3:8-10、12)
(1)他的条件众多,在个人方面有四(提前3:8):
(a)端庄,原文指处事务求真实。
(b)不一口两舌,非指说闲言,而是说真诚的话。
(c)不酗酒,非禁止不喝,而是不养成习惯(古代以酒代水是很平常的,通常是八分水搀一分酒)。
(d)不贪不义之财,因执事多管财务,故在此方面的诱惑甚大(参约12:4-6的犹大)。
(2)在属灵方面条件只有两项(提前3:9):
(a)存清洁良心。
(b)固守真道奥秘。「真道奥秘」乃有关在旧约没明显宣告的真理,如今却显明出来,如基督的降生(提前3:16),基督内住信徒(西1:26-27),外邦、犹太合为一体(弗1:9;3:4-6),拯救的福音(西4:3);教会的被提(林前15:51-52)等,并需以纯正的爱心(指「立场」,参雅2:19)实行之。
因为纯正的信仰需要纯正的动机辅行之(参林后1:12)。
(3)在事奉方面,条件有二(或可作一)(提前3:10):
(a)他需先受试验,由教会观察他的人品与信仰,是否可承担此工作。
(b)他的生命若无可责之处,才可接受他为执事。「可责」(angekletos,意「可控诉」,是法庭名词),与3:2的「无可指责」anepilemptos不同,后者由epitlamlanoalpha privative组成,意「无可抓住」,喻「没把柄」。
(4)在家庭方面,条件有二(提前3:12):
(a)一妻之夫,指对妻子忠心不渝,指对异性绝无非分之想。
(b)善管己家,凡与家有关的,如儿女、钱财等。
b. 女执事(提前3:11)
「女执事」(gunaikas,即3:2、12的「妇人」)是指执事之妻或女执事,学者意见不一,较多则将之解作女执事,原因有四:
(1)「也是如此」(hosantos)此词的用途,是指另一类的教会工作人员(如监督、男执事、女执事)(参2:9;3:8;多2:3、6)。
(2)这字(gunaikas)没有代名词,表示她们不是属执事的家人。
(3)保罗没有给监督之妻有关资格或条件之教导,为何在此要对执事之妻有教导?(4)保罗没用diakonos,此字男女适用,也没用deakonissa(意「女执事」,此字在新约没用过,在经外文献却有)15。他选用gunaikas,因这是惟一可选的字,藉此将男执事分开,并以此字指出女执事是一高贵的圣工人员(因gunaikas乃「高贵妇人」之意,参约2:4)。
女执事的资格有四:
(1)端庄,如男执事(提前3:8),有领导性的生活榜样。
(2)不说谗言,「谗」字与「魔鬼」是同字,此处指不说毁谤他人的话。
(3)有节制,凡事有自控的约束力。
(4)凡事忠心,处事为人,皆使人放心。
c. 男女执事(提前3:13)
作执事的职分带来两个果效:
(1)自己得到美好的「地步」(bathmoss,意「高台」,喻受人尊敬的地位),这不是追求而来的,而是因生活的表现而配受的。
(2)在主的真道上大有胆量,因见到教会有长进,自己也得到莫大的鼓励。
论完教会领袖的三大职分后,保罗给予提摩太一些关乎他个人的忠言。他先向提摩太表示心愿,乃是盼望早日回到以弗所去,故先差以书信(提前3:14)。但保罗是否再回去,则不可得知。根据同时写出的多3:12提示,他欲在尼哥波立过冬,而尼哥波立在马其顿之西,以弗所则在马其顿之东。
若未能立即前往,保罗指望提摩太好好地牧养神的教会(提前3:15上)。在此,保罗用四个字形容神的教会(提前3:15下):
a. 教会是神的家「家」(oikos)强调信徒的肢体关系、相亲相爱的生活。
b. 是永生神的教会「教会」(ekklesia)是永生神呼召出来的人所组成。
c. 教会是真理的柱石「柱石」(stulos)是支柱。「支柱」在以弗所乃家喻户晓,是以弗所古城七大奇观之一的亚底米庙就有127根最坚固的大理石支柱,每根柱铺上光耀宝石,在阳光下闪闪生辉,美奂绝伦。在此保罗用教会作为真理的柱石,是最适切的形容词。教会像真理柱石般,树立在人之中。
d. 是真理的根基「根基」(hedraioma)是基石,是一座建筑物的「地基」,是不可摇动的部分,这是教会一个重要责任,支持真理、高举真理。
说到教会,保罗禁不住发出一篇极感人的赞美诗(提前3:15-16)。此诗是教会高举主基督的赞颂(与彼得的赞颂前后辉映,参徒10:37-43)。保罗先说「无人不以为然(homologoumenos,意「共识」、「共认」、「共信」),大哉敬虔的奥秘,接着在六方面叙述这敬虔的奥秘:
a. 神在肉身显现指神在基督里的降世为人(参约1:14;罗1:3;加4:4)。
b. 被圣灵称义指被圣灵证实祂是神的儿子(参太3:17)。
c. 被天使看见指诞生时、钉十架时、复活时,一生皆有天使的见证(参路2:9;太28:2;路24:4-7;徒1:10-11)。
d. 被传于外邦指教会的大使命,由众信徒及信徒执行(参太28:19-20;林后5:19-20)。
e. 被世人信服指主的福音被人接受,主的复活被人相信(参太28:17;徒2:41)。
f. 被接在荣耀里指主的升天及现今在天上的职事(参徒1:9-10;来1:3;4:14;罗8:34)。
这六句赞颂之词,将整个福音浓缩在一起,由主的降生,至生平,至十架,至复活,至最后吩咐,至返回天家。
整个主基督的「降生历程」全浓缩在此,这是教会传扬的使命,也是提摩太的使命。
本段继续上文的牧养劝言,因全段篇幅颇长,在此将之分为第二大段,成为牧养劝言之二。主要论及提摩太本身该如何谨慎的劝告。
监督与执事共同资格之一,乃是对真理的教导、勇敢及固守(参3:2、9、13)。而提摩太亦是执事(提前4:6),在此保罗劝他要固守真道,其中一法便是提防异端。
保罗称他的劝言是圣灵的话,谓在「后来的时候」(husterois kairois,指从主降生至再来这段时候,尤其是靠近再来之时),必有人「离弃」(aphistemi,「放弃」、「弃绝」,非说起初拥有,后来放弃,而是说很靠近,却没有得着;参路8:13的「退后」同字)真道(提前4:1上)。
犹太人认为,世界在变好前必先变坏,而最坏的情况就是末世时邪灵鬼魔在世上横行霸道,叫人离弃真道,顺服乖僻荒谬的道理,这似乎是黑暗权势在垂死前的最后挣扎,但局势愈黑暗,愈表示光明的时代即将来临。
这些诱惑人离弃真道之人,他们有六个特征:
a. 听从引诱人的邪灵(提前4:1中)他们是邪神论的猎物,是邪灵论之子。
b. 并且听从鬼魔的道理(提前4:1下)他们又是魔鬼学的徒子徒孙(圣经对这类教训的警告甚多;参申13:12-18;约贰7:11)。将来在灾难时期,鬼魔的崇拜会达到疯狂的巅(参启9:2-11;13:14;16:14;18:2、23;19:20),信徒不可不慎。
c. 靠假冒行骗,如说谎的人(提前4:2上)他们用谎话进行欺骗,以假乱真,叫人信假弃真(中译「因」字的原文是en,应译「靠」字)。
d. 心被热铁烙惯(提前4:2下)他们不顾别人死活,良心如同被魔鬼烙上印记。
e. 禁止嫁娶(提前4:3上)他们教导守独身才能得救,故有此谕。
f. 禁戒食物(提前4:3下-5)非说不吃,而是要遵从某些食物律。婚姻及食物皆是神造的,叫明白真道的人存感谢的心领受,神造万物皆好,人只要明白就可婚娶、可进食,并存感谢的心(祈求),便将婚娶并食物分别为圣了(提前4:4-5)。
4:6的「这些事」是指上文有关异端的特征(H. A. Kent),在此保罗规劝提摩太对付之方法,共分六点:
a. 要「题醒」(hupotilhemi,意「放在前面」),就是主的好执事了。「题醒」是指对人方面(对「弟兄们」)(提前4:6上)。
b. 要「得教育」(entaephomenos,意「受喂养」),在「信仰」(pisteos)及「善道」(didaskalias,应译「教导」)上充实自己(提前4:6下)。
c. 要弃绝世俗言语(违背真理之论)和老妇荒渺的话(喻无根据的思潮)(提前4:7上),这是消极方面的操练。
d. 要「操练」(gumnaz,意「锻炼」,英文gynasium由此字变出)自己在敬虔的事上(提前4:7下)。身体的操练虽然益处不少,但那限于今生,惟独敬虔的操练,今生来生皆有俾益(提前4:8)。这是极可信之言(提前4:9),正因这样(eis to gar,中译「正是为此」),保罗谓「我们(他与提摩太)劳苦努力,因生命的指望全在这位永生的神、万人的救主、信徒的救主」(提前4:10)。
e. 要「吩咐」(parangello,军事性词汇)教会遵守(提前4:11上)。
f. 要「教导」(didaske)信徒明白「这些事」(提前4:11下)(指4:1-5及4:6-10;参4:6)。
惟有在这六方面「对内对外」的充实自己及装备信徒,才能击打异端,这样行才能显出是主的好执事来。
4:12-16的指示,可以作为对付异端之法的延续,也可独立为「私人性」的提示,如4:15-16似是特别针对提摩太个人方面的训示。保罗继续在五方面指导提摩太:
保罗劝戒提摩太勿叫人小看他「年轻」(neotes,指四十岁以下的人,参徒7:58说「年轻人」保罗,那时保罗应约三十岁。若提摩太信主时约二十岁,此时已是十五年后的事,故应在三十五岁左右)。保罗列出五方面要提摩太作信徒的榜样:
a. 言语因言为心声,在主耶稣(参太12:34-37)及保罗的教导中(参弗4:25、26、29、31)常劝人「慎言」。
b. 行为千言万语也不及一点行为(参雅3:13;彼前1:15;2:12;3:16)。
c. 爱心好行为要建立在无私的真爱上(如帖前2:7-8)。
d. 信心原文指信实,对人对事不变的忠心态度(参林前4:2)。
e. 清洁生命的圣洁是最难得的榜样,对年轻人尤甚(参提前3:2;提后2:22)。
在保罗重回以弗所之前,他盼望提摩太以神的话语作为他事奉的核心,在三方面劝勉:
a. 宣读是公众崇拜时的一个重要项目,因当时圣经抄本短缺,惟有此法才能使人明白神的话。「宣读」似是在归回时代开始(参尼8:1-8),后来在会堂里甚流行(参路4:16;徒15:21),嗣后教会也采用此法。
b. 劝勉将神的话语用在生活方面。
c. 教导有系统地教导神的话(「教导」一字在教牧书信中共出现十五次,是保罗甚强调的一项事奉)。
有人离开事奉岗位,是因他们忽略了在蒙召时,神所给的恩赐,提摩太也面临这个危机,因异端势力异常庞大,保罗提醒他勿忘却(参罗12:4-8;林前12:1-31;彼前4:10-11恩赐是每个人在得救时所领受的,在提摩太身上有传道、讲道、教导、领导的恩赐,参4:6、11、13、16;6:2;提后2:24-25;4:2、5)。这些恩赐,是在接受众长者按立他的时候坚立的(「借着预言」指藉着宣告的话,坚立提摩太的恩赐)。
「这些事」(参4:6、11、15)务要殷勤去作,并要专心而为之(「得时不得时」都要,传道人没有「下班」的),叫人看出生命事奉的果效及长进。
这是最后及最重要的训勉,要谨慎自己(生活)和自己的教训(信仰),信仰与生命需配合相称,若能在这些事(指信仰与生命)恒心谨慎,果效必有二:
a. 救自己。
b. 救听你的人(「救」有「帮助」的意思)。
教会是由不同年纪、不同背景、不同种族、不同需要的人所组成,因此牧养是一件异常艰巨的圣工,除了本身需要忠于所托外,年长者给予提醒、指导,对牧顾的工作可以事半功倍。
对犯错的老人不可「严责」(epiplesso猛烈言词,带有暴力含义,喻话语中勿厉言大骂),要用劝导之法,待他们如自己父亲;对少年人如兄弟,如同辈一般,务要恭敬以及勿轻看别人。
对老年妇人以劝导为主,尊敬她们如己母一般;对年少妇女如姊妹,务要有礼圣洁。
圣经对照顾孤儿寡妇的劝言特别多,因他们无依无靠,在第一世纪尤甚,因此保罗用长笺指导提摩太如何牧顾。
真寡妇(如夫死,否则便是那些被休的妇人)值得尊敬(提前5:3)。若有儿女子孙的寡妇,她们该受亲人奉养、行孝,那是神喜悦的事(提前5:4),此等可称为有靠的寡妇。
无靠的真寡妇是独居的,惟一的希望是仰赖神,不停的祈求神施恩怜悯,这些敬虔的寡妇值得加倍的尊敬。
好宴乐的寡妇,可能丈夫留有遗产,生活无忧虑,寡居后,过着宴乐的生活,她们的灵命如死去一般(提前5:6)。
在此,保罗突然暂作一小结,谓对「这些事」(指5:1-3)务要提摩太嘱咐她们,使她们改过自新(无可指责)(提前5:7),否则她们便如同悖逆真道的人,比不信的人还甚(提前5:8)。
在古教会中,记名在册上的寡妇是一特别的姊妹,初期教父伊革拿修、特土良及教会宪章如Didascolia(三世纪),Apostolic Constitution(四世纪)皆有记载这类工作人员16,她们是值得教会资助的。
在此,保罗给予提摩太一些行事准则:
a. 年纪不能在六十岁之下六十是古社会退休之年。
b. 只作一丈夫的妻子表示她对家庭观念始终如一。
c. 有行善的名声如善养儿女、接待远人、服事圣徒(洗圣徒的脚)、救济遭难的人、力行各善,这些人配记名在教会名册上。
但年轻的寡妇就不要记名在册上(可以辞她),因她们接受教会的接济,就好吃懒做,挨家闲游,搬弄是非,情欲发动,欲摆脱独身奉献给主的诺言(违背基督)(提前5:11-13)。所以宁愿她们嫁人较妥,以免给人留话柄(提前5:14),因为已有些这类的人随从撒但去了(如提后3:6)。
信主的家中若有寡妇,自己当尽孝道(如5:4、8),这样就不连累教会,使教会经济力量足够资助真正无靠的寡妇(参申27:19)。
以弗所教会问题的产生,多因缺乏好的领袖,现有的长老也不受人尊敬、爱戴。故此,保罗在这方面给予提摩太适当的教导,如何牧顾他们,可分三方面:
长老与监督是同一人,「长老」强调其资格及年纪,「监督」则着重其工作及岗位。对这些管理教会的长者,他们该倍受「敬奉」(time,即6:1的「尊敬」),对那些专司「传道」、「教导」的更当如此(提前5:17)。
保罗引用旧新两约的经文,支持自己的嘱咐。谓长老的生活需用,教会责无旁贷,先是申25:4,如牛在踹谷时,不可不给牠吃谷;另一是路10:7,如主耶稣的吩咐(在此可见路加福音已与旧约共享正典地位)(提前5:18)。
长老难免受人攻击、侮辱及假见证陷害(如约瑟、摩西、大卫、耶利米、尼希米,主自己等,均被假见证陷害),故此保罗在三方面给予指导:
a. 没有两三个见证人的「呈子」(kategorios,由kata「反对」及agora「市集」二字组成,喻「公开的控文」)不可收受(提前5:19)。「两三个见证人」是旧约律法的条文(参申19:15;太18:16),若只一人则难免有偏见。
b. 若长老有犯错,当公开指责他,使教会其它的人有警戒(提前5:20)(「犯罪的人」在本节直接指长老,但保罗没用「长老」字,可能顺便包括全教会的人)。
c. 因指责长老需极大的勇气,故此保罗给提摩太一个极严重的嘱咐(主耶稣和天使面前)。此句亦指天上灵界之权亦关切教会的纯正17。要遵守吩咐,不存偏见、偏心(提前5:21)。
为使长老素质良好,选立长老的过程需谨慎处理。在此处,「给人行按手礼」是指选立长老方面,是公开承认那人在教会里的正式事奉。在此,保罗给予四方面的指导:
a. 不可急促,急促便马虎,这样就会在别人罪上有分了(提前5:22上)。
b. 要保守自己为「圣洁」(hagnos,指「受尊敬」),意指保守自己神仆的形像,与众不同(提前5:22下)。
保罗此时突插入一句个人的劝告,要提摩太稍微用点酒。可能提摩太一直以来是禁酒主义者18,意欲为自己树立一个好榜样,但保罗因他胃口不佳,屡次患病,遂劝他以酒代水,这是古时治病的秘方,因不少胃病是由不洁净的饮水而来19。
c. 有些人明显地不能任长老,他们恶名昭彰,如先赴审判台前(非末日审判,而是教会在评核长老资格的地方)(提前5:24上)。有些罪是不太明显(后显),但终于也来到否决的裁判处(提前5:24下)。
d. 有些人的善行是有目共睹,就算隐藏的,迟早也会被人知晓,这类人是可当长老的(提前5:25)。
古时国家之建设多由奴隶完成,据说罗马帝国奴隶之人数超过自由人,主仆之间常有摩擦。就此,保罗给予信主的仆人两方面的指导:
对不信神的主人(「不信」是与6:2作对比而鉴定),作仆人的要对他十分恭敬,免得神的名和神的道被亵渎。意说,信主的仆人要有好见证,免给不信神的主人借机亵渎仆人所信的神。
对信神的主人,既有属灵的关系,仆人不可轻看他(如欺负主人与信徒,又如主人对仆人有特别爱心及饶恕,就马虎办事),反要更尽意服事他,因为获得服事益处的,就是信道蒙神爱的人。对于这些事,保罗要提摩太切记,要教训人、劝勉人。
6:3-16可继续上文的「牧顾劝言」,也可作独立的劝言。
因「提防异端的劝言」(提前6:3-5)在上文(提前4:1-16)早已述及,故可将之作为「末了的劝言」。在此「末了的劝言」这段话中,共有三大主题。
每一个教会的领袖该知晓如何防范异教侵入教会,以免信徒真假不分。6:3的「传异教」(原文heterodidaskaleo,由hetoros「异」及didaskaleo「教」组成,意为「正统真理不同的教训」)。多年前,保罗已警告以弗所的长老,将有凶暴的豺狼进入教会,传悖谬的话(徒20:30);到提摩太作以弗所传道人时,这预言已成事实。因此保罗提醒提摩太,首先要明白异教徒的特征,才能有效地防备他们。
他们有七大特征:
1. 他们不服从主耶稣纯正的话
「不服从」原文是「不同意」之意,异端者此点的行径容易觉察。但信徒若对「纯正话」也胡涂时,传异教者便有机可乘。
2. 他们不服从合乎敬虔的道理
纯正的道理会产生敬虔的生活,故此对异教徒的另一试金石,便是看他们的生活与行径,是否符合敬虔的生活样式。
3. 他们自高自大,一无所知
其实对真理「自高自大」(tuphoo)原意「烟雾」,异教者以为自己满腹经纶,其实只是草包一名。
4. 他们专好问难、争辩言词
他们兴趣在「问难」(zetesis,意「揣测」)和舌战,将神的话撕个粉碎,还自以为是。
5. 他们产生四大恶果
嫉妒、分争、毁谤、猜疑,使信徒之间的相亲与融洽消失。
6. 他们是怀了心术、失丧真理的人
「怀了心术」原文是「心地败坏」,因此他们便缺乏真理(中译「争竞」原文没有,不知何故补进去)。
7. 他们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
他们假装敬虔,其实是「神棍」,为利而传教(如古代的巴兰、使徒时代的西门,他们也是为利伪装敬虔,参彼前2:15;徒8:18-23)。
不少古卷(如LTTRAW)在6:5之后加上一言:「你要离开这些」,这样将提防带至一个总结:避开,这是实在的忠言(如约瑟应付波提乏妻子的诱惑之法,参创39:12)。
提到异教者为利传教,保罗亦同时指导提摩太切勿为利所诱,以致圣工受损。再者以弗所是个富庶城,不少信徒是富贵之家,易被财困,保罗的劝言是合宜的。
敬虔是事奉神最佳的态度,但若「加上」(meta,可意「配合」)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6:6)。人需知足,因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提前6:7),只要生活无忧无缺,就该知足了(提前6:8)。
人无知足的心便会贪财,陷在迷惑、无知(意「愚昧」)的私欲里,结果是败坏和灭亡(提前6:9)。因为(gar,中漏译)贪财是万恶之根(钱财本身无罪,贪心却是),有人因此离开真道(kai,中未译),以愁苦作矛箭刺透自己(提前6:10,原文强调自招之尤)。
「属神的人」在圣经里是个极美丽的字,是事奉神者的一个美衔。摩西、撒母耳、大卫、以利亚、以利沙及不少先知皆被称为「神人」,在此保罗以此期勉提摩太,并给他四次的嘱咐,盼提摩太成为一个成功的「属神的人」。
对提摩太这个属神的人,保罗给予四个吩咐(命令式动词):
a. 要逃避「这些事」(指6:9-10)。「逃避」原文phlugo(英文f ugitive由此字变出)意「狂跑」,那是一种不回头看的拚命奔跑。
b. 要追求公义、敬虔、信心、爱心、忍耐、温柔六大美德,这是「神人」的生活特征,发出属基督的光辉。
c. 要为真道打美好的仗。
d. 要持定永生,指在永生的角度下看事奉的价值。
为这四大使命,提摩太被神呼召,成为「神人」,他并在多人面前作过美好的见证(参4:14;提后1:6),提摩太的事奉为神及人所共许。
保罗宣称,他在使万物生存的神面前,并在那向本丢彼拉多作过美好见证的主耶稣面前,嘱咐提摩太(提前6:13)。
可见下文是个极严肃的吩咐,务要持守这命令(提前6:14上)。
「这命令」可广指神的道(如J. F. MacArthur),也可狭指上文(提前6:11-12)的命令(如D. Guthrie)20。
在遵守时,还要存着三个态度:
a. 毫不玷污,指未被其它目的搀杂,喻纯全、专一。
b. 无可指责,未被人验出有毛病。
c. 直至主再来,表示恒久不变之意。在此,主再来用「显现」(epiphaneia意,「显圣」)表达,强调主从隐藏之地显露出来。
到那时(「日期」kairos),那位主就被神「显明」(deisei)出来。这位神是:可称颂的。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
万主之主。独一不死。住在人不能近的光里。人未曾看见。也不能看见。尊贵和永远的权能都属于祂,阿们。
第三次嘱咐是特别向教会里富有的人而言。以弗所是个极繁荣的城市,教会中不少富人,财富本身无罪,贪财才是;但财富是个陷阱,不可不慎。故此保罗特别嘱咐提摩太要提醒他们,分六方面:
a. 要他们不要自高,因财主多以自己的成就为荣,以致不知不觉地落在不可一世的气焰里,很多信徒的堕落也从这里开始(提前6:17上)。
b. 要他们勿倚靠无定的钱财(提前6:17中)。
c. 要他们倚靠那厚赐百物的神(提前6:17下)。
d. 要他们多行善举,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提前6:18如「嘱咐」字原文没有)。
e. 要他们为自己的将来积成美好的根基(提前6:19上)。
f. 要他们持定真正的生命(喻永生)(提前6:19下)。
4:20的呼吁可归入上文三次嘱咐内,成为第四次。
但因第一次的嘱咐已与「作神人」有关,故此,亦可将这次的嘱咐视作为最后的呼吁。
在此,保罗直呼提摩太之名,这是亲密的呼唤,亦藉此唤醒提摩太要名副其实,作一个「尊敬神的人」。保罗的呼吁可分三点:
a. 要保守所托于他的,不只是忠于所托,更要防卫所托,莫被夺走。
b. 躲避世俗的虚谈,无益的话勿说。
c. 躲避那敌挡真道似是而非的学问,这些敌挡真理的理论如毒疮般,越烂越大(参提后2:17),要避之如蛇蝎。有些人在真道上已失守离开,惟有作殷勤的仆人,才有能力抵挡异端邪说(参提2:15)。
结束祝福,愿恩惠常与提摩太及教会(你们)同在。
全书是保罗对全教会共同的勉励。
1Donald Guthrie. “Pastoral Epistles, ”TNTC, 1969, p. 11.
2同上引书11~53页。
3H. C. Thiesse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Eerdmans, 1955, p. 258.
4共参:a. William Hendriksen,提摩太前后书注释,天道,1988,7~13页。b. 马有藻,新约概论,中国信徒布道会,1976,265页。c. John R. W. Stot,为真道而战,梁汝照译.种籽,1978,4~5页。d. 陆彼得.三提并论,美国基督中心出版,1988,2~5页。e. Donal dGuthrie, “Pastoral Epistles, ”TNTC, 1969, pp. 11~53. f. 海贝德,保罗书信导论,萧准元译,浸信,1984,437~454页。
5参Bill R. Austin,基督教发展史,种籽,1991,76~77页。
6C. Aherne, “Timothy and Titus, ”The Cathdic Encylcopedia, 1940, vol. xiv, pp. 726~729.
7D. E. Hiebert,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Moody, 1973, pp. 321~322.
8此纲要之重建,笔者编自D.E.Hiebert上引书pp. 322~324;H. A. Kent, Jr. , The Pastoral Epistles, Moody, 1971, pp. 50~53.
9T. Lewin, The Life and Epistles of Paul, II, London:Bell&Sons, 1878, pp. 360~370.
10Alfred Plummer. “Pastoral Epistles. ”Expositor's Bible, Armstrong, 1903, p. 254.
11J. F. MacArthur, I Timothy, Moody, 1995, p. 17.
12W. Wiersbe, “ⅡTimothy, ”BEC, Victor, 1989, p. 212.
13H. E. Dana&J. R. Mantey, A Manual Grammar of the GreekNew Testament, Macmillian, 1957, p. 199.
14J. F. MacArthur上引书86页。
15M. R. Vincent, Word Studies in the New Testament, Ⅲ, Eerdmans, 1946, p. 176.
16J. F. MacArthur上引书207页。
17同上引书223页。
18同上引书225页。
19G. D. Fee, “I Timothy, ”NIBC, Hendrickson, 1988, p. 135.
20D. Guthrie, “Pastoral Epistles, ”TNTC, Tyndale, 1983, p. 115.
提摩太后书是保罗的「谢世勉词」,也是他给教会最后一份极珍贵的文墨。这位对主至死忠心、矢志不渝的十字架大能勇士,在临上刑场时,对年轻的同工有一番语重心长的嘱咐与叮咛,使后世踏上十架道路的信徒得着莫大的震撼与鼓舞。一位伟大的福音使者,在临终前能写出这么动人的勉励,真是难能可贵。
提摩太后书与前书虽分隔多年,然而在劝勉上、纠正教会问题的处理上、文字词藻的选用上,有甚多相同,只是历史背景却完全不相同。
当保罗写后书时,身在罗马狱中(提后1:8、14、17;2:9)。从信中透露得知,这不是徒28章所述的那次监禁,那次他受到罗马宽大待遇,有自赁的房子(徒28:30)。但这次却受严密监视,称为「犯人」(提后1:16;2:9)。前次来见他的人「络绎不绝」(徒28),但这次,甚至阿尼色弗也几经辛苦寻找后,才能见到他(提后1:16、17)。
前次的囚禁,他有一朋友围绕着(徒28:17-31;西4:10;腓1:13-14),但在这一次,他几乎完全孤立(提后4:11),从前的朋友都离弃他(提后1:15)。前次所记载的监禁,保罗有信心,对释放有望(腓1:25-26;2:24);但这次,他乃面对「浇奠离世」的时候(提后4:6-8)。足见这封信所反映的与第一次的囚禁截然不同,惟一的解释是他被释放后,又再次被捕囚在罗马。参下图:
第一次(徒28) |
此次(提后) |
受宽大待遇(参徒28:30) |
受严密监视(提后1:16;2:9) |
受朋友探望(徒28:30) |
辛苦找到(提后1:16-17) |
同工围绕(西4:10-14;腓1:13-14) |
几乎完全孤立(提后1:15;4:11) |
得救在望(腓1:25-26;2:24) |
将被浇奠(提后4:6-8) |
提摩太前后书的比较
提前书 |
提后书 |
重教会组织 |
只字不提 |
教牧的话 |
个人的话 |
个人前途光明 |
个人前途暗淡 |
指出后来的危险(4︰1) |
末世的危险(3︰1) |
嘱咐 |
挑战 |
叛离主道(Break-Away) |
完全叛离(Break-Down) |
谨守所嘱咐的(Protect)(6︰20) |
宣扬所嘱咐的(Procxlaim)(4︰2) |
建立教会(因环境) |
忠心主道(因环境) |
重教会的长老执事 |
重个别忠心的人 |
预言教会的败坏 |
指出败坏的事实 |
环境︰罗马容忍基督教 |
罗马逼害基督教 |
强调工人的权柄 |
用温柔之心劝勉 |
保罗自第一次在罗马被囚,得释放后曾去过不少地方,此点甚多初期教父也证实(如Clement of Rome,主后95年;Eusebius,主后325年),包括先去马其顿(提前1:3)、以弗所(提前3:14)、革哩底(多1:5)、尼哥波立(多3:12),也去过西班牙(Muratorian Canon,主后170年),那是大约主后64的年夏天,在那里逗留约一年,便回到希腊及亚细亚,接着又探望米利都(提后4:20)、特罗亚(提后4:13)、哥林多(提后4:20)等地。
当保罗在西班牙时,该撒尼罗以焚烧罗马城为乐,一连烧了六日七夜(64年7月19-24日),罗马城一半被夷为平地,尼罗还在宫中弹琴高歌。在被捕之人中有人作证是尼罗纵火的,为了「辟谣」,尼罗散布流言说是基督徒所为的(罗马历史家Tacitus记有此事),即宣布基督教为非法的宗教1,并下令逮捕信徒,迫害教会的浪潮很快蔓延各省。此时保罗从西班牙回来,在各地探访众教会时,便遭逮捕(可能在尼哥波立),旋即押往罗马受审。起初聆讯时(提后4:16),不少人为了生存不敢承认他(提后1:15),也没有人为他申诉(提后4:16),保罗心知为主殉道的日子近了(提4:6),遂速成「后书」,不久便上刑场。据优西比乌的「历代志」记载,那是尼罗在位的第十三年,即主后67年10月2。
据提后1:17显示,阿尼色弗在罗马几经辛苦寻找保罗,此言也指出,「后书」的写作地点。
至于日期,只能做一合理的推测。保罗约在65年秋或66年春,从西班牙回来,探望各地教会后便遭逮捕,经初审后没有结果,在等待下一次的审讯时,那些与保罗有交往的基督教领袖都因惧怕而离弃他(提后1:15),无人敢为他申辩(提后4:16)。在此期间,他体会到生命即将结束,遂急欲再见提摩太一面,故「后书」应在主后66年秋冬之间完成(参提后4:17;因冬天时地中海多停航)。
三年前,保罗曾写「前书」给提摩太,劝他提防异端侵蚀教会,并劝告慎重选立监督(长老),以纯正的事奉与之对抗。保罗在各地旅行布道时早已觉察,异端的势力不容忽视,就连以弗所的教会也不例外。因此他写成「后书」,特意提醒提摩太加以防范,鼓励他坚守主道,不要气馁,全书主旨可用4:2:「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
据4:12提示,保罗打发推基古前往替代提摩太在以弗所的工作,好叫提摩太尽早前来相会。因此推基古应是「后书」的携信人,亦是以弗所教会的「候选」牧人。
本书特征有数点如下:
a. 全书的命令式动词最多,共有二十五次3,显现保罗着实给予提摩太甚多最后的嘱咐。
b. 内容方面全未涉及教义的阐明,是保罗书信中最富人情味的一卷。
c. 书中提及甚多人物,有二十三人之多,其中有十二人是在其它地方未提及的。当中有被提出来受嘉评(如阿尼色弗,1:16、17),有被叹息的(如底马,4:10),也有被判为有罪的(如亚历山大,4:14)。
d. 有些名句在历代信徒中流传:如「深信主能保守所交托的」(提后1:12)、「人纵然失信,神永不背乎自己」(提后2:13)、「无愧的工人」(提后2:15)、「正意分解神的道」(提后2:15)、「作贵重器皿,成为圣洁、合乎主用」(提后2:21)、「末世的危机」(提后3:1-6)、「圣经的默示」(提后3:16-17)、「务要传道」(提后4:2)、「美好的仗,当跑的路,所信的道」(提后4:7)等。
一、个人劝勉(1-2)(个人的)(因现今的逼迫)
A. 牢守善道(1)
B. 刚强坚忍(2)
二、工作劝勉(3-4)(教牧的)(因将来的背道)
A. 本世的危险(3)
B. 现今的嘱咐(4)
提摩太后书是保罗的「谢世勉词」,是他给一位属灵儿子的「遗书」。相信保罗下笔时真的百感交集,但他仍持一贯的属灵长者对后辈语重心长之嘱咐。单在启语之中,已看到保罗事奉之真诚、热切,对人的真摰、温柔,无微不至。
保罗一开始用三句话形容自己如何作耶稣的使徒:
a. 奉神旨意作的此点强调他对神的旨意在他身上的计划。
b. 照基督耶稣生命的应许「生命的应许」意产生永远生命的应许,那是「福音」的代名词,这永生的福音是源自基督耶稣的。
c. 作基督耶稣的使徒非别人的使徒,而是那呼召他的主。
他写信给亲爱的儿子提摩太,这称呼勾起保罗甜美的回忆。在路司得城,他如何带领提摩太信主,之后这位属灵儿子常伴随其属灵父亲到处为主奔波,一生不渝。
他愿「属灵三姊妹」──恩惠、怜悯、平安──从父神及主耶稣归与提摩太(原文没有「归与你」三字)。
未归主前,保罗是敬虔的法利赛人,那时他事奉神不遗余力。这位神是他祖先(犹太祖宗)的神,对祂,保罗没有二心(清洁的良心)。归主后,他对这位神仍尊敬如常,每逢祷告时,就感谢祂。如今一祈祷,就想念到提摩太的眼泪,那是在米利都码头与以弗所长老话别时的情景(参徒20:36-38),提摩太显然也在其中。在回忆中,保罗渴想再见提摩太,好叫他心中能充满喜乐。
想到提摩太对主「那无伪的信」,保罗感恩的心就油然而生,「无伪的信」在彼得(彼前1:22)、雅各(雅3:17)的书信中多强调,这亦是保罗向哥林多教会的表白(林后6:6)。
这「信」先在提摩太的外祖母罗以及母亲友尼基的心里。「先」是指这两位敬虔的妇女将「信」传给提摩太,也暗指她们从犹太教转向基督教,然后提摩太才跟着她们转信主耶稣。
「为此」(指提摩太心中无伪的信),保罗提醒提摩太要他在接受保罗按手时从神所得的恩赐,再如火挑旺起来(提后1:6)。这按手礼可能发生在提摩太得救之时,或在蒙召奉献传道时。因为神的恩赐在得救时赐予信徒(参罗12:6;彼前4:10),这些恩赐需常挑旺,免得徒受,「白占地土」。
1:7的首字「因为」(gar),解释为何要常挑旺恩赐,因为神给的不是胆怯的心,「反是」(alla,中译「乃是」)刚强(dunamis)、仁爱(agape)及「谨守」(sophhronismos),(意「坚强」、「强固」;提前3:2同字译「自守」)的心,靠之可以发挥各项的恩赐。
本节首字「所以」(oun,中漏译」)暂结上文的「挑旺」,因为神的恩赐有能力、仁爱、勇敢相随,所以要提摩太勿忘三件事:
a. 不要以为主作见证为耻此时,作信徒是个艰苦时期,不少人因贪生怕死而离开了主。但保罗要提摩太勿忘神的恩赐,不要以传道为耻辱。
b. 不要以保罗被囚为耻意说不要怕认同基督的信仰。
c. 要按神的能力如保罗般为福音同受苦难为福音受苦不是牺牲,而是荣耀(参林后6:4-7)。
1:9的首句是在解释福音,这福音有两个步骤:拯救、呼召(同是过去式动词)。非按人的行为,全因神的旨意和恩典,此恩典在万古之先,透过耶稣基督赐给信徒,如今借着祂的「显现」(epiphaneias,过去式动词,此字通常多指主再来,如4:2,此指主第一次降世)表明出来了。这位基督将死「废除」(katargesantos,意「使无功效」,意说信徒因有复活的盼望,死是没有功效的),又借着福音将不朽的永生彰显出来。
1:9-10两节是全书中的袖珍救恩论,提摩太若不忘记他有这恩典,就不会以福音为耻。
为了坚固提摩太勿以为主作见证而觉羞耻,保罗以自己的生平作见证,他就是为福音之故,而被派作传道、使徒、师傅(提后1:11)。
他为此受苦也不觉得羞耻,因他深知他所信的是谁,并深信祂能保守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后1:12)。
「那日」本是与「主的日子」相同,在此处可能是指见主面的那日(如4:8)。在那日,信徒都要站在基督的台前(罗14:10),接受工作的审判(林前3:13;林后5:10)。保罗在此所说的与彼得的相同(参彼前1:5)。
至于那「交付」(parathke,意「储存」、「存放」)是指神给保罗、或保罗给神,学者意见有二:
a. 神委托他的是指保罗忠心到底完成神给他的托付(这个字在教牧书信内多是指承受一件使命而忠心执行,绝无反悔之意)(如GNB;RSV;TNTC;本节中译小字;I. H. Marshall;K. S. Wuest;M. R. Vincent;J. H. Barnard)。
b. 保罗交给神的是指保罗将其永生交托给神,深信神必能保守(如J. F. MacArthur;EGT),或包括其一生的生命(如ICC;H.
A. Kent;G. Fee;Calvin;W. Barclay)(类似主耶稣为圣徒的祈祷,求神保守他们的一生,参约17:15)。
再者,如Alford言,在本句里,神是宾词,非主词,是承受交托的对象,非指祂将使命交给人4。
保罗吩咐提摩太,要他将所听过的纯正话语规模,用信心、爱心常常守着。「纯正话语」(hugiainonton logon,意「正道」,参提前1:10)、「规模」(hupotuposis,意「蓝图」,参提前1:16同字译「榜样」),是指一套定形的信仰样本。全句表示神的话语是信徒信仰与生活的指标,而纯正的信仰需用「信」及「爱」保守着。信是信靠不疑,爱是使人受惠。
保罗吩咐提摩太将受托的善道,靠着那住在信徒里面的圣灵能力才能牢守。
1:13-14这两节分别强调「守」(phulaxon,意「护守」)的不同重点。1:13强调以在基督里的信及爱所产生的能力守之,而1:14则强调靠圣灵的能力而为之。
在保罗受审讯的初期,不少人都离弃他,惧怕认同他的工作,尤以凡在亚西亚的为最(亚西亚的省府是以弗所,保罗在那里工作三年,福音由此传播四方,参徒19:10),其中有腓吉路和黑摩其尼,这两人可能是保罗的「前同工」,但现已离开,保罗被世界弃绝已是难受的,被同工离弃更是难受至极。
可是另有多年常服事保罗的同工阿尼色弗(意「有益的人」)一家,不以福音为耻,也不以认同保罗为羞耻。
在罗马时,他千辛万苦甘冒风险地找着保罗。保罗求主记念他的爱心,使他在「那日」(参4:8)得蒙主的怜悯。
1:18的「服事」(原文diekonesen)一字透露阿尼色弗的背景,他那时是以弗所教会执事之一5,保罗在以弗所时与他同工,如今他关山万里前来寻找保罗,再度服事他,真是个好同工。
保罗在上文向提摩太已有提醒(提后1:6-12)及吩咐的话(提后1:13-14),力劝他不以为主作见证为耻(提后1:8)。此段他一而再,从不同的角度鼓励及嘱咐提摩太,务要他成为合主所用的人。故此,在下文里,保罗以嘱咐及举例交替的笔法,训勉提摩太。
提摩太在以弗所事奉,承受了不少压力,使他信心动摇,事奉乏力,故此在1:6(挑旺恩赐)、1:7(不要胆怯)、1:8(按神的能力)、1:12(神能保守)、1:14(靠灵牢守)等经文里,保罗重复劝戒提摩太。在2:1首字,他有一个结论:「所以」(oun,中漏译),你要在基督耶稣的恩典里刚强起来。「刚强」一字原文是命令式被动分词,表示由神来做工,让神透过基督的恩典使他刚强起来。
提摩太已在多人面前(如巴拿巴、西拉、路加)听过保罗的教导,如今保罗要他将所听的传授给那能忠心教导别人的人。神的真理就是这样代代相传地传开来。
为了使提摩太更明白教导他人是个艰巨的使命,保罗用三个举例:
保罗是个能吃苦的人,他要提摩太像他一般经得起苦难,如作主的精兵。当兵的生活特征有三:
a. 生活是艰苦的,怕吃苦的甚难成为精兵。
b. 不将世务缠身,凡与当兵无关之事不管不理。
c. 只叫招他当兵的人喜悦,为国尽忠是当兵惟一的任务及目的,没有其它。言外之意乃是,为神工作的如同当兵一般。
「比武」一字原文是「竞技」(athles,英文字athlete「运动家」由此字变出)之意。要竞技就必须按「规矩」(包括竞技前锻炼集训的要求),这样才可得到冠冕。
「按规矩」指一个专业精神,作为一个勇士,惟一所要关注的就是集训、比赛、得奖,没有其它宗旨,正如保罗自己常说:「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3:13-14)。
农夫的特征是辛勤与耐心,没有劳力就没有收成,故他们先享其成是理所当然的事。
这三种人的共通点是目标相同:讨招兵的人喜悦、赛场结束的冠冕、劳苦的收成,是每一个事奉神者的动力,惟有常将面前的目标定准、心无二用,才能作一个合适的工人。
接着三个举例后,保罗要提摩太做两件事。首先要思想(命令式动词)刚才所说的,因为凡事主必赐给他聪明。
表示主会给提摩太智慧,明白保罗的话语。
a. 主的榜样(提后2:8)
除了省思保罗的忠言外,也要记念(命令式动词)主的生平。祂是戴维的后裔(人性),从死里复活(神性),保罗所传的福音正是这内涵。
b. 主的道(提后2:9-13)
保罗为传福音被囚,像「犯人」(kakourgos,参路23:32同字译「强盗」),然而神的道却不受捆绑(提后2:9)。
「所以」(dia touto,应译「为此」)保罗为选民之故,凡事忍耐,好「叫」(hina)他们得着基督的救恩和永远的荣耀(提后2:10)。
接着保罗似背诵了一段初期教会流行的信仰宣言(可信的话):「若与基督同死,必与祂同活;我们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我们若不认祂,祂也必不认我们,我们纵然失信,祂仍是可信,因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后2:11-13),因此,保罗便能「深信神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参1:12)。
「人虽然常失信,但神永远可信」这句话在提摩太耳中回响,随即保罗又吩咐提摩太要回想(命令式动词)这些事,并嘱咐众人(全教会)不可为言语争辩。此言非指普通辩论,而是指与异端者辩驳,他们常常学习,但永不能明白真道(参3:7)6,因这些争论对人毫无益处,只能「败坏」(katastrophe,英文catastrophe「破坏」由此而变出,参彼后2:6同字译「倾覆」)人。
对付异端之法有二,分正反二面:
a. 作无愧的工人(提后2:15)
积极方面,保罗要提摩太成为无愧的工人,为此他列出三个条件:(1)竭力(命令式动词)在神面前蒙祂喜悦(指动机)。(2)作无愧的工人(指身分)。(3)按正意分解神的道(指方法)。「蒙喜悦」原意指蒙试验合格,「无愧」则指无指摘,「按正意分解」(orthotomounta由orth「直」及tomeo「切开」二字组成,参箴3:5;11:5同字译「指引」),一字用途颇广,指裁缝以直线裁剪布匹、农夫依直线耕地、石匠循直线铺石路,在此比喻用正确的方法或态度来传达神的话。
b. 远避异端者(提后2:16-19)
消极方面,提摩太要远避(命令式动词)「世俗虚谈」,保罗非指普通的家常闲话,而是指那些破坏敬虔生活的异端谬论(提后2:16的「进到」即3:13的「越久越」字)(提后2:16)。异端者的话如「毒疮」(gangraina,意「坏疽」,英文字gangrene由此而出,此字亦被古人用以形容癌症,如J. F. MacArthur),越烂越大(提后2:17上)。
其中有许米乃和腓理徒(参提前1:20,亚历山大被腓理徒取代)(提后2:17下)。这些人就像来6:4-6及10:29所说的,也是主对犹大所说的「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太26:24),他们的破坏力太大。
这些异端者反对复活(参徒17:32),似与诺斯底主义相似。据他们言,凡物质皆邪恶,身体便不可复活。他们的理论使多人信心动摇(提后2:18),然而神坚固的根基立定在有神「印记」(sphragis,用途颇广,有指艺术家在其作品署名,或一些纪念碑的皇家标志)的人。在此保罗引用两句旧约的话来指出印上所写的话:
a. 主知道谁是真信的(民16:5)。
b. 凡称主名的总要离开不义(民16:26)。
前句似关乎救恩信仰(参约10:27-28),后句关乎成圣生活,这两大点便将真理浓缩在一处了(提后2:18-19)。
异端者不认识真神,也不讨神的喜悦,然而真信徒却有其生活的特征。在此保罗举例说明一个真理。
在大户人家,家用器皿特多,金、银、木、瓦样样齐备,但贵重卑贱各有不同(贵重与卑贱不在其品质,而在其用途,人人在神面前各有不同的功用)。
2:21的首字「所以」(oun,中漏译)乃是根据上文(提后2:20),既然器皿不同,功用也不同,但无论甚么器皿,该有其特质,才合乎主人所用。因此保罗列出主用的器皿特征有八种:
a. 它是自洁的器皿(提后2:21上)源于「自洁」(ekkatharei,英文catharsis)表示脱离卑贱的事,这样便能作贵重的器皿(参诗1:1是个绝好的说明)。
b. 它是圣洁的器皿(提后2:21中)「圣洁」(hagiaz)指出分别归神为圣之意。此字是完成式被动分词,表示早有存在之意,是在人信主之时便获此地位。
c. 它是合主用的器皿(提后2:21下)「合用」(euchrestos)一字在4:11是形容马可对保罗有益处。正如马可对保罗合用,信徒自洁后便合乎神用。
d. 它是预备行善事的器皿(提后2:21中)「预备」(hetormaz是指装备妥善,整装待发之意)。
e. 它是清心的器皿(提后2:22)「清心」有五个特色:
(1)逃避(命令式动词)少年私欲,此乃现在进行式命令动词,有不断地实行之意。此时提摩太已届中年,但仍有属少年人的私欲,故不可不慎。
(2)追求公义,公义是逃避私欲而转正的方向,仍会被私欲擒回。
(3)追求信德,「信德」在此意「信实」,是神的属性之一(罗3:3),也是圣灵九果之一(加5:22)。
(4)追求仁爱,圣灵九果之首,这种爱是超越凡间的。
⑸追求和平,也是圣灵九果之一,是从与神的密切关系而产生出来的果效。
f. 它是辨别好歹的器皿(提后2:23)不少异端者用世俗虚谈来与信徒辩论,保罗称之为愚拙无学问的「辩论」(zetesis,意「臆测」),应完全弃绝之(命令式动词)。因卷入辩论时,后果必是争竞。
g. 它是与人和睦的器皿(提后2:24)器皿在此称「主的仆人」,特色有四:
(1)不与人争竞,包括与异端者在内。
(2)温和待人,温和指仁慈、怜悯。
(3)善于教导,与监督、执事的资格相同。
(4)存心忍耐,在受人误解或反对时,仍保持坚毅不屈、不与人摩擦的态度。
h. 它是维护真理的器皿(提后2:25)在敌挡真理的人面前,用温柔的态度劝戒他们,或许结果有二:
(1)神给他们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
(2)神使他们(本已被魔鬼任意掳去的)能醒悟过来,脱离魔鬼的网罗(意指这样他便能明白真道)。
3:1的首句「但是这样」(touto de,中漏译)表示一个新的讨论范围,是有关末世的危机与对付的方法。有关末世的危机是警告的话,对付之法是训示的话。
在全章里,保罗似是绘出两幅不同世界的图画:一幅是心中没有神,只有自己,是不信的世界(提后3:1-9)。另一幅是敬畏神的人,追求谨守圣经真理者的世界(提后3:10-17)。这两个世界是天地之别。
保罗对提摩太说,他该知道末世必有危险的日子来到,「末世」(eschatais hemerais)一词用意甚广,广义是指自弥赛亚降生后的时代算起(参来1:1),直至弥赛亚国度建立之时(如「直至那日」一词之义)。狭义是指主再来前的灾难时期,此时期以主再来终结,或可说延伸至新天新地之时期。
新约时代之人有认为自己是活在末世(参徒2:16、17;约壹2:18),亦有等候末日的来临(如4:8;3:1)。
在这个日子「来到」(enstesontai将来式动词)前,必有「危险」(chalepoi,原意「艰苦」,太8:28同字译「凶猛」)的日子,表示这段日子必充斥反叛神的事,情况越久越加剧(参3:13)。
末世的特征共有二十一个,可分五组:
a. 贪爱世界方面(提后3:2上)
贪爱世界之例证有二:专顾自己:指「只爱自己」(philantoi,意「自爱」),不管他人死活。贪爱钱财:爱钱财者(hilarguroi,意「爱金者」),必然爱自己所活的世界。
b. 自以为是方面(提后3:2中)
自以为是之例证有三:自夸,自大狂。狂傲,原意指内心世界的自以为是。谤讟,看不起别人。
c. 对家庭方面(提后3:2下-3上)
特征有四(全用反语词表达,alpha-privative):违背父母,违背父母者,可违背任何律法。忘恩负义,先是养育之恩,再忘别人的恩。心不圣洁,「不圣洁」(anosioi)原文有乱伦之意。无亲情,「无亲情」(astorgoi)是「亲情」(storges多强调家庭的爱)的反义词。
d. 性格方面(提后3:3下-4)
性格方面异常暴戾,特征有九:(1)不解怨,原文指不肯悔改,或「不服从规条」,亦可作「刚愎自用」。(2)好说谗言,「谗言」原文diabolos,即「魔鬼」一字,此字在新约中有三十四次用在撒但身上。(3)不能自约,在太23:25同字译「放荡」,这是现代人的口号,有甚么欲望就不择手段去满足之,成为欲望的奴仆。(4)性情凶暴,行事为人像野兽般。⑸不爱良善,这是自然结果,只是「不爱」原文应译作「恨恶」。⑹卖主卖友,原文是「叛逆」、「不忠」之意,是对家人或朋友的恶行。⑺任意妄为,想做就去做,不管别人死活。⑻自高自大,原文指「烟雾」,表示这些人自欺而蒙蔽,看不清自己真相。⑼爱宴乐不爱神,以爱淫邪、戏乐(phicledonoi)代替爱神(philetheai)。
e. 宗教生活方面(提后3:5-9)
在宗教方面,这些人特征有三:
(1)有敬虔的外貌,外表看似属灵,但神是看内心的。
(2)背了敬虔的实意,「实意」原文是「能力」(dunamin),表示他们虚有其表,却全无敬虔生命的感人能力,因他们以假乱真的影响力极大,故保罗在此迫不及待地吩咐要避开他们(提后3:5)。
(3)牢笼无知妇女,在他们中间有些人(中译「正是这等人」)乱搞男女关系,偷入无知妇女之家,用花言巧语「牢笼」(原文是「掳掠」之意,腓4:8)她们,使她们因私欲的诱惑,罪上加罪(担负罪恶)(提后3:6)。
她们虽然常常学习,却永不能明白真道(提后3:7),表示这些妇女虽在教会长大,却受异端放荡生活的样式所诱惑,经常犯罪,也不明白真理。
为更进一步解释异端者如何敌挡真道,保罗提及在摩西时代,有两人名雅尼及佯庇,也抵挡摩西,犹太传统谓他俩是法老前的两个术士(Jonathan Targum onEx7:11)7,也有说他们是巴兰的两仆人(民22:22)8。提摩太所面临的异端者正像这两人,他们的心是败坏的,在真道上是被弃的(提后3:8),但他们的恶行不会长久,因他们的愚昧必被显露出来。保罗劝勉应避之如蛇蝎(提后3:9)。
保罗以两个「但你」(sude,3:10、14),指出对付异端的两个良方:一是立志的生命,一是读经的生命。
a. 提摩太的跟从(提后3:10-11)
因上文所列出的末世危险,正是当时假师傅的特征,保罗随即鼓励提摩太,用他的立志,与用神的话语辨别真伪。保罗提及提摩太已在九方面「跟从了」(parakolouthe,意「在旁跟从」,中译「服从」,此字在古希腊文里多形容门徒对老师的学习态度),可分三组:
(1)有关事奉方面(提后3:10上)
(a)教训,参2:2。
(b)品行,每日的言行、待人处事的表现。
(c)志向,事奉的动机、动力(参徒20:18-27)。
(2)有关生命质量(提后3:10下)
(a)信心,应译作「信实」,是圣灵九果之一(参加5:22)。
(b)宽容,原文是坚毅,指持守不变的决心。
(c)爱心,圣灵九果之首(加5:22)。
(d)忍耐,指忍受一切而不动摇的内力。
(3)有关工作态度(提后3:11)
(a)忍受逼迫,自保罗归主后,那本来逼迫教会的,顿时变成受逼迫的,如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等地。这些经历提摩太也亲眼目睹,故在收信时,他脑中必然也对此等逼迫历历如绘。
(b)忍受苦难,「苦难」原文「压榨」,在保罗身上有外面的(如林后11:23-27)及内心的(林后11:28)。面临这些逼迫及苦难,仍经历主的拯救。
b. 提摩太的警惕(提后3:12-13)
在这事上,保罗指出一个恒久的真理,旨在坚立提摩太对事奉的立志心愿:凡立志在主里敬虔度日的,皆会受逼迫(提后3:12)。因世上的恶事会日益加剧,(如「连选民也被迷惑」,参太24:24)。可是恶人自有恶报,欺哄人的(迷惑人)也被人欺哄(提后3:13)。
保罗再用「但你」一词,提醒提摩太要与众不同,因他有良好的宗教教育背景,亦有一本神奇无比的圣经。故此保罗甚愿他的根基稳固,可以抵挡异端,建立教会。
a. 提摩太的教师(提后3:14-15上)
保罗吩咐提摩太将他所学的、所信的「存」(命令式动词)在心里,因他有两个教师:
(1)「跟谁学的」,「谁」字是代名词,可是版本有二,有将之作单数(tinos)用指神(如R. C. Sproul);亦有将之作复数(tinon)用指保罗及其它教师(如J. F. MacArthur)。
(2)「从小明白圣经」,暗指他的母亲及外祖母之教导(参1:5)。
b. 提摩太的圣经(提后3:15下-17)
「圣经」(hiros grammats)是犹太人所指的旧约,也是提摩太之母及外祖母教育提摩太的课本,这课本的作用、性质、功能分述如下:
(1)圣经的作用(提后3:15下)。圣经能使人因信基督而有得救的智慧。智慧是全句的主词,意说圣经在人心中产生智慧,乃接受救恩的智慧,而这救恩是因信基督才成的。
(2)圣经的性质(提后3:16上)。圣经是「神所默示的」(theopneustos,形容词,意「神吹气」或「神灵动过」,是保罗所创之新词),表示圣经是神主动使之形成,是神借着圣灵的运行,使圣经作者完成神的心意。
(3)圣经的功能(提后3:16下-17)。圣经的功能(指效果)都是使人有益的,为达到这有益的果效,圣经便发挥其改变人的能力,共有六方面:
(a)教训。教训人认识神,因为只有神的灵才能参透万事(参林前2:10),圣经能引导人明白真神。
(b)督责。督责是负面的教导,使人明白是非。
(c)使人归正。原文指「回复正常」,神的话指出人的出轨,但可将人导回正轨。
(d)教人学义。「教」(paideia)是指「教育儿童」,表示圣经能按部就班、由浅入深地教导人何谓义,及如何作个义人。
(e)得以完全。「完全」(artiros,意「胜任」、「能够」、「精练」)是指灵里的健全及丰盛的生命,对属神的人是异常重要的。
(f)预备行各样的善事。「预备」是指「装备」,用神的话语装备,才有指标、能力行各样的善事。
提后最后一章,是基督教历史中,最伟大的使徒保罗给世界最后的话。罗马帝国对教会全面性的逼迫正如火如荼,不少信徒因此背离信仰。在这危急之秋,他劝勉提摩太「凡事谨慎,忍受苦难,作传道的工夫,尽你的职分」(提后4:5)。
4:1的首字「所以」(oun,中漏译)表示现在保罗将上文所论的带至总结,是为末了的话。
保罗声称他在神并审判活人死人的主耶稣面前,及凭着主耶稣的「显现」(epiphaneian)和主的国度,「嘱咐」(diamartaromai,意「严嘱」)提摩太(提后4:1)。这四方面的凭借,显出嘱咐的重要性。且「嘱咐」一字的原意也加强语气,务使提摩太勿忽略。
「审判活人死人」一词,学者意见有二:
a. 表示全部之意,指审判之权在主耶稣的手中(如H. A. Kent)。
b. 表示一个「活人」及「死人」同受审判的时期来到,那是指教会被提之时,信徒死的要复活,活的要改变,然后同到基督台前受审(如J. F. MacArthur)。
「嘱咐」的内涵有五:
a. 内容是「务要传道」(「传道」是本段4:1-5里九大命令式动词之首,在4:2有五个,在4:5有四个)。
b. 时间是无论「得时」(eukairos,是eu「好」及kairos「时机」二字组成)或「不得时」(akairos是kairos的反义词),表示没有时间之囿限。
c. 态度是「总要专心」(命令式动词,原文意「总要紧急」或「总要迫切」)。
d. 方法是用百般的忍耐,用各样的教训(「用」字是en,指在传道时所用的方法)。
e. 技巧是意「在」,责备(改正错谬之意)、警戒(指使人醒觉)、劝勉(积极性的引导),三个命令式动词。
4:3的「因为」(gar),指出原因有二:
a. 因为「时候」(kairos)必到(指末世之时,参3:1),世人会厌烦纯正道理,不喜欢听神的道,随自己喜好,增添好些假师傅(提后4:3)。
b. 故意转身不听真道,「反而」(epi de,中漏译)偏向荒渺的言语(提后4:4)。
保罗再用四个命令式动词吩咐提摩太:
a. 凡事谨慎,谨慎原文作儆醒。
b. 忍受苦难,在2:9,保罗曾用过此词,自述他如何为主受苦,如今他以此吩咐提摩太。
c. 作传道工夫,「传道」原文是「传道人」。
d. 尽那职分,「尽」字将上文的一切吩咐带至一个总结。
保罗在上文劝提摩太要尽他的职分后,再以他自己一生的经历作证。他在三方面叙述他的一生:
保罗借用旧约献祭奠酒的礼仪(参民15:1-10),比喻自己生命准备献给神。罗马公民没有上十架之刑,却有斩首之法,他意料将不久于人世,以鲜血浇奠。
「离世」(analases)在古希腊文里有四个用途9:指牛颈项上的轭被拿下来。指将囚犯身上的锁炼除下。指将扎营地之钉拔起。指将系缚船只的粗缆解开,扬帆出海,起锚航行。保罗惯于在地中海航行,故他的借喻极其传神。
自归主后,保罗对神的托付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在三方面描述自己一直忠于所托,没有丝毫差池:
a. 美好的仗打过了。他曾嘱咐提摩太要为真道打美好的仗(提前6:12),如今他表示自己也打完了。这个仗是属灵的(参弗6:12)、有来自于人的(参林后11:26)、有对付异端的,他的仗比任何人打得更多,打得更漂亮。
b. 当跑的路跑尽了。以跑路比喻人生,是当时希腊人的习惯,保罗多次使用此喻(参林前9:26-27;徒20:23-24)。
c. 所信的道守住了。听道容易守道难,若要守道,必须认识「道」是珍贵的宝物,否则哪有忠守这回事?
保罗深信,「到那日」(参1:12)必有公义冠冕为他存留,此冠冕比喻神的悦纳与神的满足,这是保罗认为他所得的赏赐,是从那位公义的审判之主赐下的,不单给他,也赐给凡爱慕祂显现的人。
在殉道前,保罗极想与提摩太见最后一面,愿他赶快前来,因他形单影只,寂寞涌上心头。
随即保罗将自己身旁的各同工及有关人士之事报述一二(每人都是一个长篇故事)。旨在借着这些人物的「去留」,给予提摩太警惕与劝导:
a. 底马(提后4:10上),本是保罗亲密战友(西4:14;门24),贪爱(agape,不变的爱)世界今「离弃」(enbataleipo,强烈词语,含有「见利忘义,见死不救」的意味)保罗,往帖撒罗尼迦去(或者「帖」城是他的故乡,参门4)。
b. 革勒士(提后4:10中),往加拉太去,保罗三次旅行布道均到过加拉太,在那里所结果子不少。
c. 提多(提后4:10下),约一年前,保罗曾写信给提多。
保罗在首次罗马牢狱释放后曾往挞马太(参罗15:19,在马其顿之北),保罗与提多可能在尼哥波立分手(多3:12),差提多往挞马太工作。
d. 路加(提后4:11上),独有这位外邦医生与保罗在一起,他确实是保罗始终如一的摰友。
e. 马可(提后4:11中),不知马可当时在何处,但保罗嘱咐提摩太来时把他也带来,因他在传道事工上对保罗有益(谁会想到徒13:13;15:36-39的那次事件竟然有现今这么美丽的收场)。
f. 推基古(提后4:12),蒙保罗打发往以弗所去,可能去代替提摩太的工作。他是以弗所人(徒20:4),也是「后书」的携带人,先前已替保罗带「以弗所书」及「歌罗西书」。
g. 加布(提后4:13),在特罗亚,保罗曾住在加布家里(有说特罗西教会在加布家聚会)。他离开时将身边较难携带的东西留在加布家,如:外衣、书籍、皮卷,书籍可能是珍贵的参考文献,皮卷是稀有的旧约抄本,这些都是贵重物件。为何保罗将这些物品留在此地,有些学者认为保罗在特罗亚被捕,押去罗马,来不及带走。
h. 亚历山大(提后4:14-15),此人是名铜匠(如底米丢是银匠,参徒19:24),却是极力敌挡福音的。他本是偶像制造商,因生意受损,故向保罗报复(「害」字原文endeiknumi意「显明」,喻「告密」,「告发」,即3:4的delatores),恶劣至一个地步,保罗愿主报应他。
i. 主耶稣(提后4:16-18),在保罗初次申诉时(罗马律制有两次审讯,初审称prima actio,提出控状和初次辩护,覆审称secunda actio,决定有罪或无罪)无人前来助他。
因二、三年前尼罗焚烧罗马,嫁祸于基督徒,被害者无数,如今那有人愿冒死前来为保罗申诉,但保罗不怪罪他们,更求神饶恕他们(提后4:16)。此时,他深深体会主的同在,及加力量与他。提到这位主,保罗说:
(1)是主使用他,使福音传遍外邦地(提后4:17上)。
(2)是主将他从狮子口中拯救出来(提后4:17下)(「狮子口」是比喻文字,指极度的危险,因罗马公民不会因犯罪而丢给狮子吃掉〔如H. A. Kent〕;也许是暗指撒但〔如W. Wiersbe,参彼前5:8〕)。
(3)主必救他脱离诸般的凶恶,使他能进入神的国,阿们(提后4:18)。
4:18的「凶恶」可有二意:指世上的凶恶,指肉身上的伤害。指恶者(魔鬼),意说不受恶者所害(如太6:13),灵魂能进入天国。
a. 问朋友安(提后4:19)保罗总不忘记向友人问安,此时问及亚居拉夫妇及阿尼色弗一家的安。
b. 安置朋友(提后4:20)哥林多人以拉都,本是城里的财政部长(罗16:23),曾受保罗的差遣到马其顿去(徒19:22),已结束事工回到哥林多了。
亚西亚人特罗非摩(徒20:4)却病倒了,保罗将他留在米利都。这位特罗非摩曾在特罗亚目睹保罗行神迹,使推基古复活,但保罗并没有在他身上行医病神迹,或许神迹已逐渐停止。他也在圣殿里被人诬告与保罗在一起,并进入犹太人的网罗(徒20:4;21:29)。
c. 吩咐提摩太(提后4:21上)仍叮咛要赶紧在冬天之前到来,可见保罗写作时间是在仲夏或初秋之时。
d. 代朋友问安(提后4:21下)友布罗、布田、利奴三人是拉丁姓名,表示他们可能原籍意大利,属罗马教会的人,革老底亚是女性名,传说是利奴之妻或母亲(爱任纽说利奴是罗马首任主教)。而W. Barclay则谓布田与革老底亚可能是对恋人10。
愿主的灵,主的恩惠常与你们(指全教会,非「你」)同在。至于提摩太收信后,能否赶到罗马与保罗见最后一面,则不可得知,但深信他属灵的父亲永在神的手里。
※提摩太后书是一封动人的书信,也是一篇得胜的见证。
用世人的眼光看来,保罗的处境是悲惨可怜,身在牢狱,人人弃他而去,他一生忠心事主,却落到如此地步,真是不得善终。
※但保罗却无如此的心态,他确实是一位无愧的工人,他深知所信的是谁。当他回顾「如此人生」,心中的喜乐无法形容,因他能说出「美好的仗打过了,当跑的路跑尽了,所信的道守住了」──这是一个胜利的人生,是美满的结局。他的结局是死刑,然而他的归宿是冠冕、荣耀。
※我们这些受托事主的人,我们的一生是「无愧的工人」(提后2:15)、「贵重的器皿」(提后2:21),或是「专顾自己」(提后3:2)、「贪爱世界」(提后4:10)、「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提后3:5)?愿我们能忍受一切的苦难(提后2:12),忠心作「主的仆人」(提后2:24),等候主再来的荣耀(提后4:8)。
1D. E. Hiebert,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auline Epistles, Moody, 1973, p. 352.
2J. H. Bernard, The Pastoral Epistles, Baker, 1980r, p. xxxiii.
3J. F. MacArthur, ⅡTimothy, Moody, 1995, p. xi.
4引自H. A. Kent, The Pastoral Epistles, Moody, 1971, p. 262.
5W. Wiersbe, “ⅡTimothy, ”BEC, Victor, 1989, p. 244.
6J. F. MacArthur上引书72页。
7A. T. Robertson“, ⅡTimothy, ”WPNT, Broadman, 1931, p. 625.
8W. Barclay, “ⅡTimothy, ”DSBS, Westminster, 1960, p. 194.
9同上引书209页。
10同上引书222~223页。
除腓利门书外,提多书虽是保罗书信中最简短的,但在内容方面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主要的神学如圣经论、神论、基督论、救恩论、基督徒生活伦理等,均言简意赅地浓缩成精辟的文字。再者,书中之教牧原则亦异常丰富,人情味极浓,是本适用于各时代的「袖珍教牧手册」。
提多是保罗的密友及同工,在使徒行传中虽未提及,但他的名字在保罗书信中共出现了十三次(在四本书内出现:提多书、加拉太书、哥林多后书、提摩太后书)。从这些资料,可以重整一些有关提多生平的概要。
提多是安提阿(叙利亚)的希腊人(加2:3),由保罗带领归主(多1:4),据称是巴拿巴与保罗在安提阿布道时信主的(徒11:25~26)。早年与保罗赴耶路撒冷,为外邦信徒未受割礼归主之例证(加2:1~5)。
提多在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时参与工作,显然提多在信主后便留在安提阿事奉主(徒18:22)。
保罗曾打发他三次到哥林多:
a. 从以弗所到哥林多,发动捐款给耶路撒冷的圣徒(林后8:6、10)。
b. 保罗写成哥林多前书后,即差遣提多送往哥林多,并留下察视「信」的果效,以及处理教会的事,保罗自己则转往马其顿去(林后2:12~13)。
c. 保罗在马其顿时,提多带来美好的消息(林后7:5~7)。
于是保罗书写哥林多后书,再托提多和其它二人带去(林后8:16~24)。之后提多完成了收集马其顿捐款之事(林后8:6、16~24),由此显出他是一个能干且机智的人。
此后,一直到教牧书信时期才又看见提多的名字。保罗首次在罗马被囚得释后,曾到访革哩底,在那里与提多同工,之后保罗便把提多留下来,充任自己的代表,牧养该地教会,并吩咐他待填补的工人报到后(可能是亚提马或推基古)(多3:12上),便前往尼哥波立与保罗相会(多3:12下)。
从提摩太后书中,看到提多与保罗在罗马第二次被囚时在一起。在保罗写提摩太后书时,他显然为保罗往挞马太布道(多4:10),此后提多之名再也没有在圣经内出现了。
据教会稗史,提多是革哩底方伯的侄儿,岛上有提多大礼拜堂,很受革哩底人尊重,在与外敌作战时,也用提多为他们的口号。后来提多从挞马太返回革哩底事奉,得享寿终。
a. 革哩底岛之概况
革哩底为地中海最大之海岛,长一百五十六哩、宽三十哩,位于爱琴海之南,其地居民声名狼藉,道德败坏。
从各古史学家如Livy、Plutarch、Strabo、Polybius等之史记均可引证。俗谚「革哩底化」便是「说谎」、「行骗」之意。该岛盛产酒,故酗酒争斗,道德腐败为常见的事。
b. 革哩底岛之教会
(1)始源
圣经未记载革哩底岛教会之开始,据徒2:11所记,可能是革哩底人在五旬节过后回去创立的,但缺乏史事根据。徒27:7~13记保罗赴罗马时路经该岛,但他停留的时间短促,似无法创立教会。保罗在罗马获释后,曾在革哩底教会工作一段时期,提多在他之前已在那里工作了一段时间。在「提后」中,也没有提及保罗曾在该岛有任何传道的工作。那里的教会在组织上健全,似已有相当的年日。提多留下之目的,乃是要牧养该岛之教会。由上文推理,革哩底教会为提多所创立的可能性为大。
(2)成员
革哩底岛本属罗马,位于希腊之南,主要的居民为希腊人,故教会的成员多以外邦人为主,犹太人少来此岛经商。从提多书的内容得知,革哩底教会受到犹太教假师傅之搅扰(多1:10、14、16;3:9),引起教会分裂纷争(多1:11)。他们可能从加拉太来的,因最靠近革哩底的犹太教大本营算是加拉太。
保罗自第一次在罗马坐监释放后,便各处布道,其中他造访革哩底,在那里与牧养该岛教会的提多有甜美的团聚,但觉察该处工作委实艰苦、繁重不堪。他离开后来到哥林多,在那里遇着西纳与亚波罗,刚好他们亦准备前往革哩底,遂乘机书写提多书,交托这二人带去(多3:13),旨在鼓励提多坚守主道,勿让假师傅破坏教会(多1:9)。
时间在写成提摩太前书与尼罗焚烧罗马城之间,因他打算在尼哥波立过冬(多3:12),故可能提多书在该地写成,时约63年之末或64年春1。
a. 是一本「实用教牧手册」。
b. 是新约中惟一称主再来之事为「有福的盼望」(多2:13)c. 钥字包括有「真道」、「纯正」、「谨守」等。
一、教会的管理(1~2)
A. 监督的职责(1)
B. 会友的管理(2)
二、生活的管理(3)
A. 对掌权者(3上)
B. 对其他人(3下)
提多书是一本「实用教牧手册」,是神重用的仆人保罗写给他的「属灵儿子」(多1:4)、「同伴、同劳」(林后8:23)提多的,此时这位提多正在革哩底为主辛劳。而革哩底在当时世代中是最败坏的地方,在那里牧会困难重重。故此保罗给提多一番语重心长的训诲。
提多书的启语,是教牧书信中最长的,是一段有关救恩论的精采简介。但给予一位「属灵儿子」、「同伴、同劳」的字词又似过分生硬及见外;主因乃是保罗想到提多的难处,故用另一方式表示他的关注及辅导。
保罗在两方面称呼自己(多1:1上):
a. 神的仆人,是绝对顺服主人的仆人。
b. 耶稣基督的使徒,此身分是凭三个因素而成的(以三个kata,「凭、照及按」来表达):
(1)「凭着」(kata)神选民的信心(多1:1中),神的选民是指凡信神的人,在此是指保罗的信心。
(2)「照着」(kata)敬虔真理的知识(多1:1下~2),此句中文甚难译出原意,原文是指「按照那产生敬虔的真知识」。这真理是有关盼望,这盼望乃是无虚谎之神在万古之先所应许的永生。这个永生的盼望在「合宜的时候」(kairoi idia,原意「自己的时候」中译「日期」)借着传扬的工夫将之显明出来。
(3)「按着」(kata)神救主的命令(多1:3),这个传扬的责任交托了保罗。
就这样,保罗成了耶稣基督的使徒。查1:3的「传扬的工夫」及「传扬的责任」两句中的「工夫」及「责任」在原文中没有(中译只在「责任」字旁放虚点)。而「传扬」(kerygmati从字根「传道」kerusso而出喻福音),就是神交托给保罗的。
受信人是提多,保罗用五个名词描述他:
a. 真儿子,原文此句居首,强调亲密的关系及共同的属灵生命。
b. 照(kata)共信之道而作的,强调共同的信仰。
c. 兄弟(林后2:13),在神的家中有共同的生命。
d. 同伴同劳(林后8:23),在神的工作中共同劳苦。
e. 同心同行(林后12:18),在神的事工中同心合力。
愿恩惠平安从父神和救主耶稣归与提多。「救主」一字在教牧书信里形容神(如提前1:1)及主耶稣(如多1:4;2:13)。
保罗上诉罗马途中,曾经过革哩底岛数个城市(徒27:7~13),但停留不久。后来在罗马为囚两年得释放后,曾到访革哩底,并将提多留在那里工作2。在信中,他给予提多一个「使徒式的授命」,要他在各城设立长老(为要持守真道,对付异端。因保罗自己也是如此行,参徒14:23)。
长老的资格不能随便,故此保罗列出近二十个最低限度的要求,分两大组别,包括生活的及工作的:
a. 有关生活方面(多1:6)
保罗开始便提及长老的道德条件,因革哩底是一个淫乱著称之海岛,岛上人口稠密,希腊历史诗人荷马称它为百城岛,淫荡之风遍处。
(1)道德生活方面
(a)无可指责(多1:6上),原文字意「不用召来问讯」,喻生活清白无瑕。
(b)只作一妇之夫(多1:6中),非指有家室才合格,而是指生活圣洁,不到处拈花惹草。
(2)家庭生活方面
(a)儿女也是信主的。在任何时代,儿女不信会使长老的工作大受影响(多1:6下)。
(b)儿女也没有被人指控放荡,或不服从法纪(多1:6中)。
b. 有关工作方面(多1:7~9)
在论及长老工作方面,保罗改称他们是「监督」(episkopon,意「从上看下」),因此字强调他们的工作,而长老则着重他们的地位。在此,保罗称他们是神的「管家」(oikonomon),资格要求甚多,可分两组:
(1)有关生命与生活(多1:7~8)
(a)无可指责,参1:6上(生命清白无瑕)。
(b)不任性,「任性」原文(autihade,由autos「自己」,及hedomai「享乐」组成)指追求自己的享受。
(c)不暴躁,「暴躁」(orgilon,字根orge,「忿怒」)原意「易怒」。
(d)不酗酒,「酗酒」(paroinos,由para「旁」及oinos「酒」组成)字意「在酒旁」,喻常喝酒。参提前3:3。
(e)不打人,参提前3:3。
(f)不贪财,不「贪无义之财」(原文aischrokerdes由aischros「污秽」,及kerdos「贪婪」组成)。形容贪财者不择手段而为之。
(g)乐意接待远人,指好客(由philos「爱」及nenos「外人」组成)。
(h)好善,乐善好施,(由philos「爱」及agathos「善」组成)。
(i)庄重,(原文soiphona意「清醒头脑」)希腊文此字多形容那些处事中庸的人,苏格拉底并谓这字是一切美德的基石。
(j)公平,处事与待人皆公道正直(原文dikaios意「公义」)。
(k)圣洁,道德生活的纯洁(原文hosios与圣洁hagios字相似)。
(l)自持,即自约、自守、自制。
(2)有关信仰方面(多1:9)
(a)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所教」原文是名词,并有冠词,指传授而来的教训,如使徒的教训),全句可译作「坚守真实的道理,就是那遗传而来的教训」。
(b)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
(c)把争辩的人驳倒。
长老的设立乃是为三重目的:坚守真理,劝化各人,并以真理驳倒争辩的人(即假师傅)。假师傅的数目众多(多1:10),其特征有七:
a. 不服从约束(多1:10上),指不愿受别人管辖,此处可指教会订立的信条或会规。
b. 说虚空话(多1:10中),指无凭据的空谈,乱放厥词,如异教徒在拜偶像时的虚言妄语。
c. 欺哄人(多1:10下),「欺哄」原文(phrenapatai)意「骗人的思想」。他们的作风与割礼派人士无异(多1:10下),他们的口需堵住(多1:11上),以免害人更甚。
d. 贪不义之财(多1:11中),为利而传他们的异端。
e. 乱传谬理(多1:11下),「谬理」原文me dei,指不应说的话,表示胡言乱语,制造谣言。
f. 败坏人的全家(多1:11下),参提后3:6。
g. 他们所行像一位本地先知所言的(多1:12),据查究,这位先知Epimenides(主前600年,是古时七大圣哲之一)曾说一句诋毁革哩底人的名言:「革哩底人常说谎话,乃是恶兽,又馋又懒」。古希腊人常以三个C字形容当时最败坏的三类人:Cretans(革哩底人),Cilician(基利家人),Cappadocian(加帕多加人)。他们并称,一个「革哩底化」(cretized)的人是个万恶不赦的人3。
对付假师傅的方法有三:
a. 严责他们,「严责」(apotomos,从「离开」apo及ternno「割断」二字组成)是为矫正作用,非惩罚他们,使他们能重回纯正的真道(多1:13)。
b. 勿听他们的荒渺言语及使人离弃真道的诫命,他们所作的甚像割礼派的人及禁欲主义的人(参西2:21~22。「诫命」指「规条」,如西2:21)(多1:14)c. 认识他们良心泯灭,行事与信神之言相背,连他们的善事也是可废掉的(多1:15~16),这两节指出假师傅埋没天良,本是洁净之物,在他们那里都变成不洁净。
他们称自己为信神的,但行为却将他们出卖了。因他们的生活是「可憎恶的」、「悖逆的」,连善行也「不合格」(Adokimoi,意「经不起考验」,中译「废弃」)。
此字在古希腊文里形容全属不合规格(赝品)、兵士逃避兵役(逃兵)、官员被革职(失职),以及基石有瑕疵(被匠人废弃,写上A字〔代表Adokimos〕即等于被弃的石头)4。
教会的工作是复杂及繁重的,既须对付异端,亦须照顾会友的需要;且教会中人物复杂,背景迥异,年纪不一,灵命参差,故此牧会可说是世上最繁杂的工作。保罗劝告提多防备异端后,随即指导他,如何牧顾教会各种人的需要。
保罗要提多留意,无论是对付异端或牧养教会,总要合乎「纯正的道理」,因为神的话是信徒信仰与生活的中心,也是解决任何问题的依据。
a. 男性老人(多2:2)
「老年人」是阳性字,下文(多2:3)特别指女性老人,故本段可指男性老人,保罗盼提多劝他们:
(1)要有节制,自制力要加强(参提前3:2、11)。
(2)要端庄,给人稳重可靠的感觉(参提前3:8、11)。
(3)要自守,平静神态,知己所行(参提前3:2)。
(4)在信、爱、忍三大领域下要纯正无疵,在对神(信)、对人(爱)、对事(忍)三大范围之下每项均保持「纯正无疵」(haigiainontas,意「健全」、「强壮」)。
b. 老年妇人(多2:3)
女人的社会地位低下,老年妇女更甚,但基督教将女性的地位升回原有的光辉。在牧养老年妇人时,保罗劝提多要她们在「举止行为」上(katastemati原意「按所站的地位」)保持四个态度:
(1)要恭敬,「恭敬」(hieroprepeis,从heros「为圣」及prepsei「合宜」二字组成)指一种对神敬虔的态度,可译作「敬虔」,意说信徒要有一个配在圣殿里服侍神的态度。
(2)不说谗言,参提前3:11(女执事资格之一),不乱说话。
(3)不酗酒,参提前3:8。
(4)用善道教训人,尤与下文有关。
a. 少年妇人(多2:4~5)保罗劝提多劝导老年妇人协助他「指教」(sopheonizosin,意「训练」,2:2同字译「自守」,2:5作「谨守」)少年妇人:
(1)爱丈夫,指有家的少妇,首一美德是爱丈夫。
(2)爱儿女,其次是爱儿女。
(3)谨守,保持自律的生活,不被试探打倒。
(4)贞洁,道德生活有力、有见证。
(5)料理家务(oikourgous,从「家」及「工作」组成),指作殷勤的家庭主妇,就没空到处论长短,道是非。
(6)待人有恩,原文只有「agathas」(意「好」、「善」)一字,此字可意「仁慈」。指在料理家务上常带仁慈的心境(参罗5:7同字译「仁人」的「仁」),恩慈亦达于家外的人(如中译)。
(7)顺服丈夫,顺服是个对信仰的见证,对不信神的丈夫尤要有好的见证,免得神的道被毁谤。
b. 少年男人(多2:6~8)
对少年人(阳性字),保罗教训提多要他们「谨守」(参上文的「自守」、「谨守」,2:2~5,意说要他们多自律自持)。因少年面对的歧路众多,所遇见的试探比任何人皆巨大,加上自己对诱惑力的装备不足,容易做出一些足以叫人后悔终生之事,故保罗要他们谨守(多2:6)。
「谨守」,看似简单一句语,但其中包含甚多真理。主要是靠主控制自己,使生命能循着主的引导而成熟。在此,保罗劝提多要在他们面前树立美好榜样,使他们有规可循。故此在牧顾的教导中有数句提醒提多的劝言:
(1)凡事要显出善行的榜样,主的工人是众人的榜样,尤对少年人,因少年人多爱崇拜某一类型的人物。
(2)在教训上要「正直」(diaphthorian,意「无搀杂」此字是污秽,败坏,腐败的反语词),勿卖弄自己的才华,或无的放矢。
(3)行为要端庄,「端庄」指与人相处时的表现,合乎圣徒的体统。
(4)言语要纯正,「纯全」(hugie,意「刚健」参2:2)指话语要刚强有力,无可指责,叫反对的人无隙可寻,便自觉羞愧(参弗4:29;6:19)。
第一世纪之罗马家庭里多有奴仆,信主家庭也不例外。在他们的奴仆中,亦有不少信了主,因此主仆间的关系有所不同。有些信主的仆人因自持是信徒,主人也是,于是在其职责及操守上有所懈怠,保罗便教导提多如何牧养这类的人。在五方面,仆人要:
a. 顺服主人,「顺服」是自身式动词,表示是自愿式的顺服,非被迫无奈的。
b. 讨他喜欢,这是自动顺服之外的积极行动,凡事讨主人喜欢。
c. 不可顶撞他,「顶撞」原意「顶嘴」(参罗10:21),即反驳(同字在来6:16译「争论」,来7:7作「驳倒」)。
d. 不可私拿东西,这是奴仆的通病(阿尼西母就犯了此罪而逃亡),反之,凡事显忠诚。
e. 凡事尊荣救主神的道,「尊荣」(kosmosin,意「装饰」,参提前2:9喻「打扮」),凡事以神的道为生命的装饰,这是异常高贵的生活。
2:11的「因为」(gar)解释为何要用「神的道」来活出自己的生命,乃是神赐下救赎恩典之故。本段2:11~14解释神的救恩,是提多书里一小段极珍贵的袖珍「救恩论」。保罗在三方面指出:
「众人」(pasinanthrepoi)一字非限在某些预定的人身上(如加尔文论),乃是人人有分领受,这恩典已「显明出来了」(epephane,过去式动词,表示一次足够)。
信徒既已「除去」(过去式)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神的救恩便「教训」(paideuosa,意「教养儿童」,现在式动词,指不断地进行)他们在今世「自守」(参2:2~6,指对己)、公义(指对人)、敬虔(指对神)度日,等候一个有福的盼望,就是至大的神和基督耶稣荣耀的显现。
查2:13中译「盼望的福」的「福」字本是形容词,「盼望」是名词,应改译为「有福的盼望」。「并」(kai)字改译为「就是」,因「盼望」及「显现」两个名词均属一个冠词管理,表示「信徒有福的盼望就是主再来」。再且,「和」(kai)字也该改译「就是」,因「神」及「救主」两名词同属一冠词管理,表示「神的显现就是救主耶稣的显现」,而「显现」(epiphaneian)一字常喻主再来5。
「舍」、「赎」、「洁净」全是过去式动词(表示一次足够),这是神救恩的完全性、彻底性,使信徒脱离一切罪恶,得以洁净,作为神的子民,热心行善。W. Wiersbe谓洁净是成圣的起点,成圣不是单指离开罪,也是成为神的子民,奉献给神6。
有关牧养教会,保罗要提多施行牧权,显出他牧顾的权柄,遂用数个命令式动词指示他如何执行。
勿让人轻看本节共享四个命令式动词,分别提醒提多对「这些事」(指牧养的劝言)要执行其牧养职权:
a. 讲明,可指公开性的宣言(NIV将此字译「教导」)。
b. 劝戒,可指个别的关顾。
c. 责备,「各等」(pases可作「所有」)「权柄」(epitages,参林前7:6同字译「命令」;林后8:8作「吩咐」),带有为使徒身分之权的意义。
d. 勿让人轻看,保罗要提多在「讲」、「劝」、「责」三大范围下彰显使徒的权能,勿让人轻看他的信息或权柄(参提前4:12的「轻看」是同根字,却较强烈)。
作公民的义务第二个命令式动词是「要提醒」众人,分对象与基础两点:
a. 对象方面(多3:1~2)
(1)对政权方面(多3:1),对作官的、掌权的、务要顺服,要遵守命令,预备行各样善事。史家谓革哩底人反叛罗马政权是恶名昭彰的,因此保罗特别提到此点。
(2)对其他的人(多3:2)(「众人」)不要毁谤,不要争竞,总要以和平及彰显温柔(「大显」原文「彰显」)为重。
b. 基础方面(多3:3~8)
对政权的顺服及对别人的和睦,是因为信徒的生命有了彻底的改变。故此生活也与以前的不同,从前的生活样式有七(多3:3):
(1)无知,对神不认识。
(2)悖逆,对神采敌对态度。
(3)受迷惑,被引诱而离开正途。
(4)服事各样私欲和宴乐,贪图世上的情欲与享受。
(5)常存恶毒与嫉妒的心,因对神不认识。
(6)可恨的,受人怨恨,被人憎恶。
(7)彼此相恨,连自己同党的人也水火不容。
但在神救主的恩慈向众人显明时,神便救赎信徒,非因他们有义行,全是神的怜悯,借着(dia)重生的洗就是圣灵的更新而成(多3:4~5)。
3:5的「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两词是由一个介系词「借着」(dia)指示,故此「和」字应译成「就是」,表示「重生的洗」与「圣灵的更新」是相同之事。
原来「重生的洗」一词乃比喻重生的洁净,是灵魂污秽得以洁净,非指洗礼(如A. T. Robertson)。这洁净的工夫又称为「圣灵的更新」,因这全是圣灵的工作。「更新」(anakainoseos)意重新开始,而「新」(kainos)是指性质上的新,是新生命之始。
这圣灵是神在耶稣里浇灌在信徒心中,使信徒承受三个后果(多3:6~7):
(1)因耶稣的恩得以称义,因恩称义与因信称义是从两个不同角度看同一件事(参弗2:8)。
(2)成为后嗣,原文以此句居中(参罗8:17)。
(3)得永生的盼望,「永生的盼望」是从今生的角度看永恒,因永生也是现今就拥有的。
3:4~7的话是可信的,提多要「切切实实的讲明」(diabebaiousthai,现在不定词,不停地进行),使信徒能谨慎行善,因这些事皆与人有益(多3:8)。
远避异端第三命令式动词是「要远避」,关乎四方面:
a. 无知的辩论,「无知」指无谓、无益、无建设性的争论(参提前1:3~6;6:3~5)。
b. 家谱的空谈,异教者显然有犹太教背景色彩,故对家谱生兴趣,去追溯、查究,并高举个人的谱系。
c. 分争,争论兼空谈的后果,必引至分争(参提后2:23)。
d. 因律法而起的争竞,有关对旧约古怪的解释,犹太人特别崇尚,产生甚多怪异的释经,故引起虚空无益的后果。
弃绝异端第四命令式动词是「要弃绝」,弃绝是更进一步的远避。要弃绝「分门结党」(hairetikes,字根「选择」,英文heresy「异教」由此字而生,参徒5:17同字译「教门」,此处指有些人自选其喜受的教训,导致分门结党的后果)的人,经一两次警戒后(假设未接受),便要弃绝他们。
因这等人:
a. 已「背道」(exestraptai,意「扭曲」),故意行异途。
b. 犯了罪,他们所行的可称为「罪行」。
c. 明知故犯,目无法纪的去行(「自己明知不对,还是去作」原文只有一字autokatakritos,由aut「自己」、kata「反对」及kritos「判罪」三字组成,可译「自我定罪」),这样的人,定要避而远之。
提多书的结语虽寥寥数言,但从其中却可见保罗对提多及众人的关心。话语虽不多,却有数个宝贵的教训,如对圣工的关注、接待远人的恩惠、殷勤自己的事业等,这正是一个父亲嘱咐儿子的心情流露。
保罗在哥林多时极欲见提多,但知他在牧养革哩底教会,故他计划打发亚提马或推基古前往暂代提多。亚提马虽在他处未被提及,但他的工作能力显然与推基古不相上下,也能替代提多之职,保罗对他大有信心。推基古本是亚该亚人(徒20:4),是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回程时的同工。他曾为保罗将以弗所书、歌罗西书及腓利门书带给那里的教会(弗6:21;西4:7;门10),后来他又蒙保罗打发到以弗所去,替代提摩太的工作,好使提摩太能前往与保罗见面(提后4:12)。
在亚提马或推基古到达革哩底后,保罗要提多赶紧前往尼哥波立会合,德籍新约大师T. Zahn谓罗马时代共有九座城名尼哥波立7。但此尼哥波立必是希腊西海岸的城市,为奥古士督建立,为记念于主前31年战胜MarcAntony之大军,故城名为「胜利之城」。保罗打算在那里过冬,并准备以那里为往挞马太各地传道的基地(参林后4:10)。
这两人似是提多书的携信人。西纳是律师,可能是罗马律法专家(西纳是外邦姓名),也可能他是有外邦名字的前犹太拉比(如保罗),若是这样,「律法」便指旧约律法8。
亚波罗本是亚历山大的犹太教徒(徒18:24),在以弗所经亚居拉夫妇教导转信基督教(徒18:26),后在哥林多教会服事(徒18:27~28;19:1;林前1:12;3:4~6,4:6;16:12)。
在哥林多城,保罗、西纳与亚波罗这三人再次聚首,西纳与亚波罗将提多书带往革哩底,在此保罗吩咐提多要替那两人送行(饯行),并叫他们没有缺乏(初期教会在物质上协助旅行传道人甚得赞许;参门22;约参5~8)。
「我们的人」是个亲昵称谓,类似「自己人」,指革哩底的信徒。保罗要他们也学习行善,预备所需用的(如在西纳及亚波罗二人的送行事上便是一个例子),免得不结果子(提多一人显然经济力量有限,需全教会有所参与)。
与保罗在一起的,皆向提多问安,也向那些有信心爱保罗等的人致意。
愿恩惠常与全教会(你们)同在,非单提多一人,这是保罗细心之处。
1A. T. Robertson, “Titus, ”WPNT, Broodman, 193r, p. 598.
2H. A. Kent, A Heart Opened Wide, Baker, 1982, p. 51.
3同上引书242~243页。
4同上引书246页。
5H. A. Kent上引书235~236页。
6W. Wiersbe, Bible Exposition Commentary, Victor, 1989, p. 267.
7T. Zah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ⅢK&K, 1977, pp. 53~54.
8A. T. Robertson上引书608页。
在保罗十三封书信中,腓利门书是最短的一卷。在监狱书信中,此书虽没有其它书信的宏伟,但其感人程度不亚于其它书卷,保罗在书信中多提及要彼此相爱(如罗13:8;帖前3:12),饶恕别人(如弗4:32;西3:13)。因神是位饶恕人的神(参出34:6-7),神的伟大在于祂肯饶恕人,而人的高贵亦是在于肯饶恕别人。
箴言19:11云:「人有见识就不轻易发怒」,主耶稣亦同样地教训人:「怜恤人的有福了!」(太5:7)因为信徒是被饶恕的人,也应该饶恕别人,这就是腓利门书的核心信息。
腓利门是歌罗西人(西4:9),在保罗的带领下归主(门19),他可能是保罗在以弗所那三年的属灵果子(参徒19:10;20:31)。
书中透露腓利门家境富裕,他有奴仆,家中宽敞可作「教会」(门2),他的爱心受人记念,亦可能常用财物济助别人(门2、5)。
腓利门热心事主,保罗称他为「同工」(门1),在服侍别人方面,常以「为基督而做」为宗旨(门6)。传统说他负责歌罗西城中的一间家庭教会,亚腓亚(他的妻子)及亚基布(他的儿子)皆是教会中的领袖(门2的「同工」包括亚腓亚,而亚基布则称为同当兵的)。
本书虽只有二十五节,然而却深受初期教会所尊重,对保罗是作者毫无怀疑。在教父伊革拿修、特土良、奥利根、耶柔米及屈梭多模、优西比乌的著述中,他们皆认本书为保罗手笔,连异端马吉安亦将此书纳入保罗经典系列之中。此书亦在穆利多正典的保罗丛书中榜上有名。
再者,在书中三次作者自称保罗(门1、9、19),文学词汇与保罗的其它书信相若,神学思潮也反映了保罗的「信、望、爱」重点。书内提及的人物如亚基布(门2)、以巴弗(门23)、亚里达古、底马、路加(门24)等,在保罗所著的歌罗西书亦出现(西4:10、12、14、17)。
可见本书无疑地确实是保罗亲笔之作。
腓利门书着成的日期及地点与歌罗西书相同,因推基古是歌罗西书的携信人(西4:7),故也顺便将腓利门书带给腓利(门西4:9),时约主后62年间。
腓利门有一奴隶名阿尼西母,从他主人那里偷了钱财后逃至罗马。在神奇妙的引领下,认识了保罗(有说是以巴弗或亚里达古在街道上遇见他,因他们在歌罗西时已认识阿尼西母,遂带他去见保罗),在保罗的引导下信了主1。从此阿尼西母是「再生人」,留在保罗身边服侍他(门13),名副其实地对保罗大有益处(门10的小字)。但阿尼西母仍属腓利门,故保罗定意送他回主人处去,向主人腓利门认罪赔偿;这是道义问题,也是法律问题(罗马法律容许主人处理逃奴)。遂写腓利门书,托推基古带去(参西4:7-9),期望腓利门收回阿尼西母,并饶恕他,接纳他亲如主内家人般。
腓利门书是新约中,惟一描述初期教会一个基督徒家庭情况之书卷。书中的「人」、「情」味异常浓厚。在「人」方面全书被提名的共有十一人,五人在启语问安中(门1-2),五人在结语问安里(门23-24),而居中的是阿尼西母(门10)。
在「情」方面,本书确实流露出人间最动人的情怀,保罗在书内表达的属灵伦理之爱,是新约其它书卷无可比拟的。因为对这个犯罪奴仆所要付出的爱,是比对别人更难。但在保罗的笔下,他的劝勉毫不费力,似是自然该作之事。就如马丁路德说:「我们在神面前都是逃奴,惟有耶稣基督肯接纳我们,我们才有盼望2」。
一、问安的话(门1-3)
A. 作者(门1上)
B. 读者(门1下-2)
C. 问安(门3)
二、感谢的话(4-7)
A. 感恩谢祷(门4)
B. 感谢之因(门5)
C. 祷愿盼望(门6)
D. 个人欣慰(门7)
三、劝谕的话(门8-20)
A. 盼求基础(门8-9)
B. 盼求对象(门10-12)
C. 盼求之计(门13-20)
四、结语的话(门21-25)
A. 写信两意(门21-22)
B. 同工问安(门23-24)
C. 结束问安(门25)
人是活在自私自利、弱肉强食的社会里,一有摩擦争执,即欲报仇泄愤,社会充斥着苦毒、怨恨,不要说彼此接纳,更不用说「饶恕」。这个世代需要「饶恕的福音」,而腓利门书正是信徒一个最佳的范例。
作者自称是为基督被囚的保罗,这是他的书信中首次在启语时提及他是被囚的人。在其它的书信中,他多以「使徒」(七次)或「仆人」(三次)自称(有两次全未提及自己的身分,参「帖前」、「帖后」)。保罗如此自称,因他是以此事恳求,非如别处以使徒或神仆的身分吩咐教会或个人办事3。
保罗提及身边有提摩太在一起。提摩太在保罗的五封书信中出现(林后、腓立比、歌罗西、帖前、帖后),此点显出保罗很强调「团队事奉的模式」。
收信人是腓利门,保罗称他是「亲爱的同工」,另一收信人是腓利门的妹子,名亚腓亚。「妹子」(adelphe)一词是个亲密的称号(有古卷将「妹子」写作agapete,「亲爱的」),传统说她是腓利门的妻子(如A. T. Robertson)。
另一收信人是亚基布,保罗称他是「同当兵的」(参提后2:3),表示他积极地负责牧养的工作。这位亚基布传统说他是腓利门之子,亦有说是亚腓亚的丈夫(即腓利门的妹夫),前者的可能性较大。据西4:17,亚基布似是歌罗西教会的传道人,但以巴弗也是,这是因为以巴弗前往罗马服侍保罗时,亚基布便起来接替他的工作4。
最后一个收信人是腓利门家中教会的众肢体,虽然此信是私人信件,但保罗要全教会都阅读,使全教会明白「饶恕与接纳」的真理,同时亦鼓励腓利门收回阿尼西母。
本节问安的话在保罗十三封书信里皆用,这是新约时代,信徒书信往来的启语模式。恩惠是救恩的基础,平安是果子,两者皆从父神及主耶稣而来。
保罗说他每逢祷告时,便想起歌罗西教会的腓利门,也常为他而感谢神。因保罗非常了解腓利门,况且,也有歌罗西教会的牧者以巴弗(门23)在保罗身旁证实。阿尼西母(门10)亦可作证,腓利门留给保罗极佳美的回忆,书中没有一句是纠正他的话。这些赞赏与感谢之言,也为下文的劝谕而铺路。
保罗指出他为腓利门向神表示感恩的两个原因:一是腓利门对人的爱心,一是他对神的信心(因为「爱」可向神也可向人,而「信」是单向神而言。参本节小字),这两方面的感恩,对以弗所信徒(弗1:15)、歌罗西信徒(西1:4)及帖撒罗尼迦信徒(帖前1:3;帖后1:3)亦表示过。可见保罗很留意教会对神、对人的信与爱,因这两点是信徒生命的见证。
在祷告中,保罗发出一个心愿,乃是愿腓利门与其它有共同信仰者之交往是有功效的。
「同有的信心」亦可译作「信心方面的交往」。因「同有」(koinonia,意「交往」)是名词,不是形容词(和合本将之译作「信心」的形容词,此种译法具有「培灵性意味」)。另一译法可作「信仰方面的分享」,将「信心」(pisteos)作「信仰」、「交往」作分享(此译法具「布道性意味」)。这译法指出腓利门常为福音作见证,保罗愿他在这方面的事奉大有「功效」(energes,意「能力」)。
保罗的另一祷愿,是盼望腓利门的信仰和分享,能使教会众肢体明白(epignosei,指「恳切的知道」),他们所做的善事,都是为基督而做的。此言强调,事奉神是要存着单纯的动机而行。
想到腓利门的爱心,保罗非常欣慰,而且,各人也因他的生命而大得「畅快」(anapauo,军事词汇,形容军队在剧烈操练后的休憩。此字在太11:28描写耶稣所给人的安息),可见腓利门实在是个具有爱心的人。
保罗虽然和腓利门有爱的关连,但他不欲强迫腓利门作事。虽然他亦可本着使徒的权柄,吩咐腓利门行事,但他禁止自己如此行,而是本着其它基础,劝谕腓利门收纳阿尼西母(门8)。
a. 现今的处境(门9上)
保罗说他已是一大把「年纪」(presbutes,与「长老」字根相同)。保罗那时约六十多岁,在那寿数不高的世代,六十几岁已属高龄;此外,他更是为主被囚的,因此期望腓利门了解他的处境。
b. 凭着爱心求(门9下)
这爱是指腓利门对人的爱,也是「求」(parakalo,意「在旁呼唤」)腓利门本着爱保罗、爱别人的心,也应爱阿尼西母。
保罗指名道姓地将阿尼西母提出,盼望腓利门接纳他,保罗在两方面介绍阿尼西母:
a. 他是保罗在捆锁时生的儿子(门10)
保罗提醒腓利门,阿尼西母已不只是奴仆的身分,且是「主内」的弟兄(参16)。这新的身分使腓利门与他同站在神面前,同被神接纳(参加3:28)。
b. 他对保罗与腓利门皆有益处(门11)
「阿尼西母」是个奴仆多采用的名字,意「有益」。他因是逃奴,对腓利门来说,便从「有益」(euchreston,意「有用」),转而「无益」(achreston,意「无用」)。
但阿尼西母现已蒙神改变,从前他是「假」阿尼西母,如今是「真」阿尼西母。
c. 他是保罗的心上人(门12)
「心上人」(splanehna)原意「心肠」、「肺腑」。保罗将阿尼西母打发回去,就如打发自己的心回去给腓利门,可见阿尼西母实在是一个蒙主改变的人。「腓利门」(字意「友谊」、「心肠」、「亲密」)听到「心上人」一语,心中定有莫大的回响。
经一番「情浓意重」地介绍阿尼西母后,保罗向腓利门献计,求腓利门收回阿尼西母。
a. 再纳逃奴(门13-17)
阿尼西母对保罗在罗马的事工大有帮助,保罗有意将他留下,以他代替腓利门来伺候保罗(指协助保罗的事工)(门13)。意指阿尼西母是保罗的「副手」,但他不知腓利门意下如何,也不欲强迫他行此「善行」(门14)。事实上,阿尼西母暂时离开腓利门,反使腓利门永远得回他(门15),这是指在主内的永远关系而言。现今阿尼西母的身分亦从奴仆变成「亲爱的兄弟」(16上,西4:9亦说他是「亲爱的兄弟」),对保罗是如此,相信对腓利门也一样(16中),因为这是按着在主内的关系言,非按着肉体关系而言(16下)。
保罗在此非恳求腓利门还给阿尼西母自由之身(参林前7:20-22),而是恳请腓利门接回他。保罗说若腓利门以保罗为「同伴」(koinonon,一同服侍主的人),就应收纳阿尼西母,如接纳保罗般。保罗介绍阿尼西母给腓利门作他的「新伙伴」,如与保罗是旧伙伴那样(门17)。
b. 有亏必还(门18-19)
保罗更进一步保证,若阿尼西母有亏欠腓利门的,他一手「包起」。「亏负」(edikesen,意「不公平的对待」)及「欠」(opheilei,意「债务上的拖欠」),分别指出阿尼西母对主人的劣行。但保罗却说「全归在我账上」(「归账」elloga是会计词汇),「我必偿还」可能据自腓立比教会馈送的礼物(腓4:14-19)来保证5。
就此,保罗说腓利门亦有欠于他,可能是指属灵方面。
这样,腓利门与阿尼西母在属灵上是同等,大家都有恩于保罗,只是阿尼西母在金钱上亏欠了腓利门,而腓利门则在永生上欠恩于保罗6。
c. 望得快乐(门20)
保罗第二次呼腓利门为「兄弟阿」,并告诉他收纳阿尼西母后,必使保罗心中极为「快乐」(onaimen,意「有益」,「阿尼西母」此名是由此字而出)及「畅快」(anapauson,常指暴风或剧变后的宁静,参徒3:19的「安舒」字)。这一切都是「在主里」、「在基督里」能作得到,因为腓利门收回阿尼西母后,歌罗西教会的合一与同工必倍增起来。
a. 首要之意(门21)保罗有信心,知道腓利门必接受他的提议,并相信腓利门深明「饶恕之道」而接纳阿尼西母,甚至「过于我所说的」。后句之意引起学者一些臆测:有说保罗暗示腓利门给阿尼西母自由身。有说使阿尼西母作他的同工。有说指腓利门饶恕其它有亏于他的人。相信腓利门是聪明属灵人,必公平处理这事,甚至高于人的预测。
b. 附带之意(门22)
保罗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他得释放(参腓2:23-24),并准备先回歌罗西,希望腓利门为他预备住处。因他亦挂心阿尼西母,如何顺服他的旧主人(腓利门)及新主人(耶稣基督)。
a. 在监里的(门23)
与保罗同坐监的有以巴弗,在西1:7里,保罗说他是「亲爱的」、「同作仆人的」、「忠心的执事」,他亦是位忠心的代祷勇士(西4:12-13)。他为了服侍保罗,老远从歌罗西(西4:12)跑来罗马,真是位令人钦佩的好同工。
b. 在监外的(门24)
另有四人可能在监外与保罗同工,他们分别是马可(此时已是改变的人,参徒13:13)。亚里达古(帖撒罗尼迦信徒)陪伴保罗完成第三次旅行布道后回耶路撒冷,且陪伴他至罗马(西4:10)。传说他在尼罗迫害教会时在罗马殉道。
再有底马,此时仍是保罗身旁的同工,可是后来却「贪爱世界,离开事奉」(提后4:10)。最后是路加,是保罗旅行布道的同伴,是医生(西4:14),故给予保罗莫大的照顾,他与保罗的友情直至保罗生命终结,有友如斯,夫复何求?这五人腓利门皆认识,腓利门若收纳阿尼西母,对这五人亦是一极大的激励。
保罗疾书至此,他相信腓利门必如他的劝谕而行,遂收笔结语问安,愿对方以主耶稣之恩,饶恕与接纳别人。
若腓利门没有饶恕阿尼西母,保罗对腓利门的判断就失误。但此书能进入正典,且书的信息又广传于众教会中;初期教父伊革拿修曾致书给以弗所教会,内中提及受歌罗西教会牧者接待,那人名叫阿尼西母7,莫非那是「门」书的阿尼西母?
1F. W. Farrar, The Life and Work of St. Paul, Cassell&Co. , 1897, p. 624
2Martin Luther, Work of Martin Luther, Muhlenbery, Ⅵ, 1932, p. 473.
3E. C. Deibler, “Philemon,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Ⅱ, Victor, 1983, p. 770.
4W. Wiersbe, “Philemon, ”Bible Exposition Commentary, Ⅱ, Victor, 1989, p. 270.
5E. C. Deibler上引书774页。
6J. F. MacArthur, Colossians&Philemon, Moody, 1992, p. 226.
7同上书231~2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