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首五卷書有時稱為五經,意思是「五卷書」。也以律法書而為人所熟知,因為其中包含主藉摩西傳給以色列人民的律法和指示。申命記最後段落描述到摩西的死亡,所以除此之外,這幾卷書皆為摩西所著。這五卷書為基督的來臨立下基礎,神揀選並成立以色列國。身為神揀選的子民,以色列成為舊約的保管者,應許之約的受領者,以及彌賽亞降臨的管道(羅3:2;9:1-5)。
摩西。
主前1450-1410年。
書名創世記取自七十士譯本(LXX),舊約希臘譯本。
即使我們粗略地閱讀創世記,也會發現本書最為突出的主旨是祝福和咒詛。順服和有信心,就能經驗彷彿在伊甸園的祝福,不順服則有咒詛。整卷書著重此一主旨以及其對照的咒詛;不過可能最重要的主旨是神透過亞伯拉罕和神跟亞伯拉罕的約揀選一個國家。
「後代」或「記」2。
關鍵字或措辭是「某某人的後代記在下面」,出現十一次,用以引導讀者至下一段落。每一段落描述的故事與關鍵事件和人物有關,時間則是從天地的創造開始,一直到以色列的所有族長。
起源:創世記不僅有「開始」的意思,而且是起源之書。創世記提供了歷史的參考依照,所有後續的啟示都接續創世記的故事。聖經上所有重要主旨的源頭都在創世記中。這是一本包含諸多起源的書,其中我們看到天地萬物的開始,男女的開始,人的罪和墮落的開始,神應許拯救的開始,神揀選以色列國當祂子民的開始,因為神在他們身上有特別的目的,他們要作為彌賽亞和救主降臨的管道。在創世記我們讀到亞當和夏娃,讀到誘惑者撒旦,讀到挪亞、洪水、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和他的兄弟。在這卷書中,其他的開始還有婚姻、家庭、工作、罪、謀殺、死刑、獻祭、種族、語言、文明、安息日、企圖成為聯合國的最早嘗試,和巴比倫主義。聖經徹徹底底是歷史的啟示,是神在歷史上行動的記述。
由於對亞伯拉罕的呼召,和藉著他的後代祝福萬國的應許是創世記重要的信息,所以鑰章都和亞伯拉罕的約以及重申此約有關的章節,12:1-3;15:1-21;17:1-9。
亞當、夏娃、挪亞、亞伯拉罕、撒拉、以撒、利百加、以掃、雅各、拉結、約瑟。
預言性:緊接著墮落之後,拯救的應許在女人的後裔中賜下(3:15),不過彌賽亞的連結清楚貫穿創世記:系出塞特(4:25),閃的後代(9:26),亞伯拉罕的家族(12:3),以撒的後裔(26:3),雅各的兒子(46:3),猶大的支派(49:10)。
預表性:創世記有幾個主要的預像描述救主。
(1)亞當是基督的預像(羅5:14)。正如亞當是舊創造物的頭,基督也是新的屬靈創造物的頭。
(2)亞伯獻上有血的祭物,指向基督會為我們而死。該隱謀殺亞伯也揭示基督的死亡。
(3)麥基洗德也是基督的預像(見來7:3)。
(4)約瑟的父親非常愛他,弟兄們背叛他,然而他卻成為他們獲救的管道,所以約瑟預表基督。
這卷書很輕易地可以分成二大段落:四件事件和四個人
I. 四件事件(創1-11)
A. 世界和人的創造(1-2)
B. 人的敗壞,墮落(3-5)
C. 人的毀滅,洪水(6-9)
D. 人的分散,多個邦國(10-11)
II. 四個人:揀選一國,並為救主作預備(創12-50)
A. 亞伯拉罕(信心之父和以色列國之父)(12-23)
B. 以撒(蒙愛的應許之子)(24-26)
C. 雅各(詭計和懲戒)(27-36)
D. 約瑟(受難和榮耀)(37-50)
摩西。
主前1450-1410年。
「出埃及記」(Exodus)是拉丁文,衍生自希臘文exodos。希臘七十士譯本(LXX)的譯者稱這卷書為exodos。這個字的意思是「出去」或「離開」。
出埃及記有二個重要主旨:(1)逾越節中所描繪的救贖;(2)從埃及的奴役中獲得釋放,表現在出埃及和過紅海中。
「救贖」出現九次(6:6;13:13;15:13;21:8;34:20)。
在埃及經過近四百年的增長後,出埃及記繼續上帝所揀選的子民,以色列國的歷史,並且描述他們脫離埃及獲得拯救,發展成一個國家,實際上是受神統治的神權政治國家。出埃及記描述摩西的誕生和經歷,以及神呼召他帶領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的奴役,進入應許之地,就是迦南地。神藉著逾越節羔羊、不殺以色列人的長子、十個災禍的神蹟、過紅海,向祂的子民顯示自己不僅比埃及的法老王更有能力,而且是至高主耶和華,是救贖和啟示的神。
當以色列人過紅海,抵達曠野沙漠後,神賜給他們公義的律法,宣佈他們做屬祂的產業,而且他們要作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並以此向萬國做見證(出19:4-7)。這個包括十誡神聖的律法彰顯神的聖潔,教導以色列人如何愛神和彼此相愛,其中也揭示所有人都虧欠神的聖潔,需要有方式接近赦罪的神。藉著會幕、牲祭、利未祭司制度,神將赦免賜給人。
十二到十四章記載以色列神實現祂的應許,把以色列人從奴隸中救贖出來,藉著血(逾越節的羔羊)和大能(分開紅海),將以色列人從奴役當中拯救出來。
6:6 所以你要對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我要用伸出來的膀臂重重的刑罰埃及人,救贖你們脫離他們的重擔,不做他們的苦工。(也見2:2)
19:5-6 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 6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摩西、亞倫、米利暗、法老。
雖然出埃及記沒有直接預言基督,但有多處救主的美麗預表。
(1)摩西在很多方面是基督的預像。申命記18:15顯示,身為先知的摩西預表著基督。二者都是贖業至親3,嬰兒時期都受到威脅,也都放棄權力來服事別人,同為中保、律法的頒布者、拯救者。
(2)逾越節是基督非常特殊的預像,基督是神無罪的羔羊(約1:29,36;林前5:7)。
(3)七個節期,每一個節期描述救主的某種面向。
(4)出埃及,保羅把洗禮和出埃及連結,表達我們與基督同死,同埋,同復活(林前10:1-2;羅6:2-3)。
(5)嗎哪和水二者都是基督的畫像(約6:31-35,48-63;林前10:3-4)。
(6)會幕藉其材料、顏色、器具、擺設和奉獻的祭物來描繪救主。
(7)大祭司很清楚地預示基督的位格和工作(來4:14-16;9:11-12,24-28)。
出埃及記可以很容易地分成二大段落:救贖和啟示
I.救贖出埃及(1-18)
A. 為奴(屈服)(1-12)
B. 脫離為奴(藉著血和大能的救贖)(12-14)
C. 到西乃山的旅程(教育)(15-18)
II. 來自神的啟示(19-40)
A. 賜下律法(19-24)
B. 會幕的設置(25-31)
C. 違背律法(32-34)
D. 會幕的建造(35-40)
摩西。
主前1450-1410年。
利未記書名取自七十士譯本,意思是「關乎利未人」。利未人是神揀選的祭司,服事以色列人。利未記包含許多神所賜的律法,指引他們如何作為祭司敬拜神。
利未記11:45:「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未記的指引表明,在神面前以色列人的行為要成為聖潔的子民。利未記的目的是教導以色列人:(1)如何敬拜神並與神同行;(2)國家如何完成祭司國度的呼召。利未記的重要主旨是聖潔。只有藉著祭司的調解,獻上祭物才能接近聖潔的神。
「聖潔」。
17:11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20:7-8 所以你們要自潔成聖,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8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十六章描述贖罪日,贖罪日成為希伯來行事曆中最重要的日子,因為只有這日,大祭司才獲准進入至聖所,為人民贖罪。「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愆」(16:30)。
摩西和亞倫。
利未記和出埃及記相似,有多處明顯的基督預像。
(1)五個獻祭都預表,無罪的生命中,基督的位格和工作,祂順服天父,好讓我們能和神團契。
(2)如前所述,利未記中的大祭司是非常突出的基督預像。
(3)如前所述,七個節期也是救主的預像。
利未記可劃分成二大清楚的段落:獻祭和成聖。
I. 獻祭(1-17)
A. 接近神的獻祭的條例(1-7)
B. 祭司的條例(8-10)
C. 潔淨相關的條例(11-15)
D. 全體人民贖罪的條例(16-17)
II. 成聖(18-27)
A. 神子民成聖的條例(18-20)
B. 神祭司成聖的條例(21-22)
C. 敬拜成聖的條例(23-24)
D. 在迦南地成聖的條例(25-26)
E. 成聖和許願的條例(27)
摩西。
主前1450-1410年。
民數記書名取自第一章和廿六章二次數算以色列民的記載,第一次在西乃山,第二次在摩押平原。
雖然民數記書名取自數算人民,但近四十年的曠野漂流,才是關注的重點。這趟旅程本來應該只有十一天,單單因為人民的不信和不順服,變成卅八年痛苦拖磨的失敗。因此,民數記說明了對神應許沒有信心的後果(見來3:16-4:2)。此外,民數記教導我們雖然生命有曠野的經驗,但是神的子民不一定得停留在此一景況中。後面約書亞記會闡釋這點。
另一貫穿民數記全書的重要主旨是神對祂子民持續的眷顧。不管以色列人反叛和不信神,神仍一再地奇妙供應他們所需;祂供應他們水、嗎哪、鵪鶉。即便以色列人抱怨、發牢騷、反叛神時,神仍然繼續愛他們。
「飄流」。
14:22-23 這些人雖看見我的榮耀和我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蹟,仍然試探我這十次,不聽從我的話, 23 他們斷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所起誓應許之地。凡藐視我的,一個也不得看見;
20:12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因為你們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所以你們必不得領這會眾進我所賜給他們的地去。」
十三到十四章是鑰章,因為這二章記載國家重要的轉捩點。此處,在加低斯巴尼亞(32:8),摩西打發十二個探子去窺探迦南地,除約書亞和迦勒外,其餘十個探子都報惡信。以色列人接獲惡信後,只注目那地的巨人,卻不相信神,並拒絕進去佔領和征服那流奶與蜜之地。
摩西、亞倫、米利暗、約書亞、迦勒、巴勒。
(1)比起掛在杆子上的蛇(比較民21:4-9和約3:14),可能沒有一處地方更能清楚描繪基督和祂釘死在十字架上了。
(2)給人民解渴的磐石是基督的預像(林前10:4)。
(3)日用的嗎哪描述基督是天上賜下的糧(約6:31-33)。
(4)雲柱和火柱描繪基督的指引,而逃城無疑描繪基督是叫我們免於審判的避難所。
(5)最後,純紅的母牛也是基督的預像(19章)。
民數記劃分成三大段落:西乃的預備,舊世代的失敗,新世代的預備。
I. 西乃的預備(舊世代)(1-10)
A. 人民的位置和數點人民(1-4)
B. 神的訓誡和人民的成聖(5:1-9:14)
C. 朝往應許之地的旅程(9:15-10:36)
II. 舊世代的失敗(11-25)
A. 沿途的不滿足(11-12)
B. 在加低斯巴尼亞的不信(13-14)
C. 主的教訓(15-25)
III. 新世代的預備(26-36)
A. 以色列的重新組織(26-27)
B. 獻祭和許願的條例(28-30)
C. 土地區域的分劃(31-36)
以下插圖說明各支派安營和行進的位置:
摩西。
主前1410年。
英文書名取自七十士譯本,意思是「賜下第二律法」,源自對17:18的錯誤翻譯,17:18實際的意思是「律法的抄本6」。申命記不是第二律法,而是在西乃山所賜的原始律法之回顧、擴充、重申。
要儆醒以免你忘記。經過曠野漂流四十年之後,以色列人在即將進入應許之地的前夕,百姓必須被提醒神為他們所行的一切和祂的律法,免得忘記神所做的事情和他們身分。神的律法攸關以色列民的存活,能否承受這地為業,以及作神聖潔的國民和萬國之中祭司的國度(申4:1-8)。部分主旨與目的也在強調教導孩子愛神,順服神的必要性,因為這攸關存亡。申命記的尾聲再續神和以色列的約(29章),指派約書亞為新的領袖(31章),和摩西的過世(34章)。
「約」(出現廿七次)。
4:9 「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
4:23 你們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們神與你們所立的約,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耶和華你神所禁止你做的偶像;
4:31 耶和華你神原是有憐憫的神;他總不撇下你,不滅絕你,也不忘記他起誓與你列祖所立的約。
10:12-14 「以色列啊,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愛他,盡心盡性事奉他, 13 遵守他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為要叫你得福。 14 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你的神。
30:19-20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20 且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他的話,專靠他;因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這樣,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居住。」
第廿七章是鑰章,因為本章以色列正式承認這約,如同摩西和祭司在9-10節曉諭以色列人所說:「你今日成為耶和華你神的百姓了。所以要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遵行他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廿八到卅章也是鑰章,因為這三章說明與以色列未來有關的應許,順服就有祝福,不順服就有咒詛。
摩西和約書亞。
18:15中,有關摩西的陳述是最清楚的基督畫像:「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摩西預表基督只是其一,基督(摩西)擔任的職分還有,先知(34:10-12)、祭司(出32:31-35)和國王(雖然摩西不是王,但他是以色列的管理者;33:4-5)7。
申命記可以分成五大段落:
I. 前言(1:1-5)
II. 回顧以色列的漂流―歷史的(1:6-4:43)
III. 重申以色列的律法―律法的(4:44-26:19)
IV. 確認以色列的約―激勵的(27:1-30:20)
V. 結論(31:1-34:12)
記憶用關鍵字和主旨一欄表
創世記 |
起初 |
國家的揀選 |
出埃及記 |
救贖 |
國家的救贖 |
利未記 |
聖潔 |
國家的成聖 |
民數記 |
漂流 |
國家的方向 |
申命記 |
回顧 |
國家的指示 |
2 譯註:「後代」和「記」原英文分別作generations和account。不同版本的英文聖經,擇字也不同,如KJV取generations而NIV版使用account,不過都是擇其一使用。
3 譯註:參看路得記之譯註說明。
4 Charles Caldwell Ryrie, Ryrie Study Bible, Expanded Edition, Moody Press, Chicago, 1995, electronic edition.
5 Ryrie Study Bible.
6 譯註:原英文作a copy of this law,和合本作「抄錄一本」,只是無法凸顯「抄本」的意義,故採呂振中譯本之譯法,即「律法的抄本」。
7 Bruce Wilkinson and Kenneth Boa, Talk Thru the Old Testament, Vol. I,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1983, p.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