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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re the world comes to study the Bible

網上牧師雜誌 – 中文版(繁體), TCh Ed, Issue 37 2020 年 秋季

A ministry of…

作者: Roger Pascoe 博士, 主席
郵箱: [email protected]

I. 加強聖經的理解
“如何閱讀和理解聖經”(第四部分)

介紹

這是“加強聖經理解:如何閱讀和理解聖經”第四部分。在過去的三期雜誌中(本雜誌的34、35和36),我們已經討論了:

第一部分

1.聖經理解中的三個基本任務

2.兩個重要的釋經問題

第二部分

1.字面解釋

2.理解一定的文學體裁和手法

3.一個意思,多種應用

4.文化對我們理解的影響—古代和現代文化

Part 3第三部分

1.文化和跨文化理解的兩種極端

2.文化和跨文化理解的兩個例子

a)洗腳

b)女人蒙頭

3.理解聖經中文化問題的四個方針

現在,在第四部分,我們要列出解釋聖經的十個簡單的規則。我發現,R.C.Sproul的著作Knowing Scripture, 63-99對這很有幫助。

規則 #1: 按照作者的原意理解經文

如果你已經對經文進行了適當和充分的研究,你應該能夠寫下作者想對最初的讀者說什麼。你必須先瞭解這個,才能夠知道它對你今天的聽眾有什麼意義。我建議你先用自己的話寫下這段經文(也就是複述),這樣就能知道你是不是瞭解這段經文的意思。如果你不瞭解這段經文的意義,你就無法用自己的話寫出來。試著把它寫下來,詳細講述詞語的意思,用自己的話解釋比喻。

規則#2: 根據其他的經文理解經文

既然我們相信聖經是神的話,我們也相信沒有任何一部分經文會與其他部分的經文相互矛盾或者不一致,因為神不可能自相矛盾。

這個原則(根據經文理解經文)是非常重要的,有兩個原因。第一,因為非基督徒對經文的攻擊。非基督徒對經文的攻擊其中之一就是他們認為聖經自相矛盾。聖經的寫作者有40多位,跨越16個世紀,如果聖經不是神所默示的,矛盾和不一致的情況就極有可能。但是通過以經文來理解經文,你可以證明整本聖經前後一致。

第二,根據經文來理解經文是一個重要的原則,因為基督徒閱讀聖經的態度。基督徒閱讀聖經,不是像非基督徒一樣,要找出經文裡面不一致的地方,而是要依照以經文理解經文的原則,找出我們對經文理解不一致的地方。另外,我們閱讀和理解經文要有一個順服的心,相信聖經的權柄、準確、誠實、完整。如果理解有不一致的地方,是我們的原因,而不是經文的原因。

因此,理解聖經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為了正確理解一段經文,你必須帶入其他有比較性或對比性的經文。如果你對這個段落的理解,與另一段比較或對比性經文所教導的有矛盾,那麼你的理解是不正確的。或者說,一段經文有幾種可能的理解方式,但是如果你選擇的解釋,與其他比較或對比的經文意義不一致,那麼你必須放棄它,而選擇另外一個意義一致的解釋。

遵行這條解釋原則,有以下幾方面幫助:

(1)通過其它經文的亮光,會擴展你對這段經文的研究和闡釋。

(2)它能夠確保你對經文的理解與其他地方的經文不會出現不一致。

(3) 它能夠確保你理解經文中神的漸進式啟示。隨著時間的推移,神越來越多地將他自己,他的心意、目的等等,通過經文啟示給我們。

(4)它幫助你看到神在不同時期與人聯繫以及對待人的不同基礎。因此,聖經不但是神旨意的漸進式啟示,也是神與人之間關係的漸進式啟示。

規則 #3: 使用清晰的、主要和大量的經文來解釋那些意義不太清楚的、次要的、少量經文。

既然聖經的啟示是漸進式的,那麼早期的啟示因為它有的時候不完全且模糊,相比於後來的啟示可能不太清楚,這完全可以理解。在探討某個主題的時候,更全面清楚的經文較那些不完全或者少量經文更有解釋權。那些清楚、主要的經文的啟示能夠澄清那些不太清楚的、少量經文。

這也再一次強調了規則2:根據經文理解經文。

規則 #4: 做“邏輯”推理和推斷的時候,要謹慎。

這個原則與上一個原則緊密相連。那些看似來自於聖經、合乎邏輯的推理或者推論,不一定正確。對我們來說合乎邏輯的東西,在神的方式或思想中可能並不合乎邏輯。顯然,如果經文的明確教導與你的推論矛盾,或者你所認為的只是聖經裡隱含的,那麼應該遵從明確的教導。因此,在經文中尋找明確的教導來支持你認為隱含的東西,是非常重要的。

我們往往很容易根據邏輯推理、假設所得的隱含教導或者推論,來解釋和應用經文,而這很可能根本不是作者想要表達的。

研究經文的時候,推理和推斷的時候確實要謹慎,但同時我們也需要能夠從經文的具體細節中,看到一般性的原則。謹慎你從經文中所得出來的結論,應該是是經文本身所體現的潛在的、普遍的、沒有時間限制的原則。

規則 #5: 不要要求聖經符合不合理的文學標準

所謂“不合理的文學標準”,我指的是你對任何其他文學作品都不會要求的標準。R. C. Sproul把這叫做“閱讀聖經像閱讀其他任何書籍一樣”(Knowing Scripture, 63)。一個聖經評論員這樣說:“任何對閱讀其他文學作品不恰當的規則,我們不會在理解聖經的時候要求這樣規則的説明” (Mal Couch著. A Biblical Theology of the Church, 15)

當然,聖經和其他任何書籍都不同,因為(1)它是獨一無二的(沒有類似的書籍);(2)它是神聖的(沒有類似的作者);(3)它是默示的(沒有其他類似的來源、溝通、啟示或者能力)。

但是,我們必須閱讀聖經像其他任何書籍一樣,因為它與其他任何書籍一樣,是由書面文字構成的—在那個時候有其常用意義的單詞;單詞的理解需要參考當時通用的語法規則以及單詞本身所給予的基本意義。同樣,我們也不能把對其他文學所不允許的文學自由強加於聖經。

需要注意這個警告:哪怕我們能夠正確理解單詞的意義和語法,這並不意味著每個閱讀聖經的人都能夠對經文說的是什麼以及在生活中的應用得出正確的結論。對於此,我們需要聖靈的啟示,這是只有信徒才擁有的。非信徒或許能夠理解單詞的意思,能夠分析所使用的的語法,他們也能夠像對其他文學作品一樣使用文學分析手段,但是非信徒並不能對經文得出正確的結論,因為他們沒有聖靈的啟示(哥前2:14;弗4:18)—他們對經文的理解只能停留在文學水準。雖然他們有智力上的理解力,但是並沒有屬靈的理解力。因此,非信徒並不順服經文的權威,他們得出錯誤的結論,並不能看到經文的屬靈意義;他們並不能賦予聖經該有的價值; 他們不接受聖經對信仰和實踐的指示;他們也不會接受將經文應用到他們的生活中。如果我們想要賦予聖經該有的價值,正確理解經文說的什麼,以及將它應用到我們的生活中,我們需要聖靈的啟示

當我說“不要要求聖經符合不合理的文學標準”時,我指的是你要像分析和閱讀其他文學作品一樣,分析聖經的語法構成(單詞、短語、句子等),它的背景(歷史、文化、政治等),以及它的文學體裁(詩歌、敘事等),只不過要在聖靈的幫助下。這種客觀閱讀聖經的方式可以避免沒有學術基礎的主觀、靈意解經,得出讀者自己想要的或者認為的任意解釋。

規則 #6: 從個人應用的角度閱讀和理解聖經

不要問“對我來說這是什麼意思?”,而要問“如何把這應用到我身上?”通過問這個問題,我們不但能夠找出當前相關的應用,而且能夠首先瞭解它是如何應用到最初的聽眾身上。通過瞭解作者如何安排他的論據以及如何將這應用到最初聽眾的生活中(比如他為什麼寫,他針對的是什麼問題等),我們會發現如何在不違背經文原意的範圍內將其應用到我們自己身上。

請注意這個範圍:雖然對於一個真理,我們會有許多不同的應用,但是這些應用仍然需要限制在作者教導的原意範圍內。你沒有權柄隨意應用經文,就像你沒有權柄隨意解釋經文一樣。就像有人說的,“應用領域比釋經領域有更多的異端。”

所以,我們需要從“個人應用”的角度閱讀和理解聖經。我們要先瞭解作者的本意(以及他的最初聽眾會如何理解),和最初聽眾的生活狀況(以及經文如何應用到他們身上),然後再將其適當地應用到我們自己的生活和文化當中(也就是以一種與原始情況相一致的、相呼應的方式)

規則 #7: 瞭解經文的文學修辭和體裁,並相應地解釋。

我已經定義了我所說的字面解釋是什麼意思,尤其是當涉及到文學修辭(比如比喻)和體裁(比如詩歌、啟示錄、寓言等)。每一種文學體裁都需要相應地解釋。例如,解釋希伯來詩歌必須根據它的格式和傳統——比如平行等(詩2:4;箴1:2;創4:23;賽55:6-7)。我們需要區分箴言和律法。就像英語的箴言一樣,希伯來箴言並不是在任何時候都適用於所有人,而是一般適用於那些過著敬虔生活的人的常規原則。

規則 #8: 仔細研究單詞的語法結構和意義

如果你不注意語法,你就不能夠準確的理解經文——(1)詞性(比如名詞、動詞);(2)詞的形態(比如單複數;現在或將來時態等);(3)單詞在文中的意義和用法以及它們在組成短語、句子和段落之間的關係(語法)。不要歪曲詞語使它成為你想要表達的意思,也不要使它成為你根據現在用法所認為的意思。你必須在原文、文化和歷史背景下瞭解這個詞語。記住有的時候一個詞語的意思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

注意重複的、重要的和關鍵的詞。重複的單詞和短語通常會告訴你一些作者想要強調的資訊,或/和經文的主題(比如腓1:27;2:2,3,5;3:15,16;4:2,7)。重要的詞語可能是:(1)神學用語(比如稱義);或者(2)一個句子的主要動詞;(3)介詞和連詞。單詞的解釋不能離開他們的用法。所以,一定要借助分析一個單詞的形態和它在原文的用法,來確定它的意思。

當你遇到一個單詞有多重意義的時候,你必須瞭解它在原文中的形態和用法,以及在聖經中幾種不同的用法,然後才能決定它的意思。

規則 #9:以基督為中心閱讀和理解聖經

我這裡所指的是,從新約的角度來閱讀聖經。每一個資訊都應該指向基督或者在基督裡的基督徒生活。每一次講道都應以聖經救贖的中心為指導(參考Bryan Chapell所著的Fallen Condition Focus” (FCF) in Christ Centered Preaching, 1994)。這個中心不但是迷失者的救贖,也使信徒成長,使他們成為神想要他們成為的樣子。Chapell說:“對一段經文恰當的理解以及一場講道的中心都要求有清晰的FCF(墮落狀態的中心)”

從神學上說,每一場講道的目的都應該和所講經文有相同的目的,就是“人類狀況的一個方面,需要聖經的教導、訓誡和/或安慰”(Chapell 43)。把這個作為目標,那麼每一場講道在其目的上都是統一的。

規則 #10: 從神學的角度閱讀和理解經文

在經文中尋找作者所表達的基本真理的跡象。自問:(1)原始作者表達了什麼教義(神學思想)?(2)什麼是經文中所表現出來的最重要的真理?不要把你的教義偏見強加於經文。也不要把經文中沒有的意思加進去。自問:(1)關於神,這段經文說了什麼?(2)關於人與神之間的關係,說了什麼?(3)關於如何為神而活,說了什麼?如果你無法回答這些問題,你可能並不知道這段經文的神學要點是什麼。

在經文中尋找作者要表達的真理,這個任務的難度通常取決於其文學體裁。對於非教誨性的體裁,要找到其教導的真理可能會有難度—比如雅歌,或者約拿書。約拿書究竟是關於神如何對待一個任性的先知,還是關於神在一切情況下的主權,不論是大自然(風暴、植物和蟲子),外邦水手,任性的先知,或者邪惡的外邦人等?

就這一點而言,為了能夠理解其中的神學觀點,你必須非常謹慎地解釋故事。你必須能夠從故事的細節裡面提煉出神學觀點。

II.加強聖經式領導
“在一個恨他的世界裡面服侍我們的主:約15:18-27的解釋研究”

作為基督徒領袖,不論在教會中還是世界中,我們會常常面對拒絕。基督徒的生活充滿了挑戰和威脅,不是嗎?這個世界是那樣地敵對福音和主。有的時候他們的敵意讓我們不敢為基督挺身而出。但,我們的鼓勵是—耶穌說,“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是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1633

.所以,作為基督徒領袖,我們該做什麼來鼓勵我們的會眾在這個充滿敵意的文化裡為基督做見證?這就是我們在這篇文章裡要講的主題:“在一個恨他的世界裡為基督做見證”(約15:18-27)。現在公開地為基督作見證越來越難我希望本次聖經學習能夠幫助和鼓勵你。

在我們的經文裡,耶穌剛剛勸戒門徒要住在他裡面(15:1-11)以及要彼此相愛(15:12-17)。現在,耶穌開始警告他們,這個世界恨他,因此也要恨他們,就是他的門徒們(15:18-25),並且鼓勵他們在其中為他作見證。

我們從這段經文學到的原則是“儘管遭到世界的反對,我們仍能忠心地為基督作見證。”在這段經文中,我們注意到三個神學原則…

I.世界恨惡耶穌的門徒(18-20)

注意,1:.世界恨基督的門徒因為它先恨了基督(15:18)。“世界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1518)”。當耶穌說,“若”世界恨你,他並不是在說世界可能恨你,也可能不恨你。這裡是因果的“若”,而不是假設的“若”。毫無疑問,世界會恨耶穌的門徒。

門徒們已經經歷過這些。他們知道在第九章裡發生在那個生來瞎眼的人和他父母身上的事情。他們知道那個瞎子的父母“害怕猶太人,因為猶太人已經規定,如果任何人承認耶穌是基督,就會被趕出會堂(9:22”。這完全是猶太人對那些經歷耶穌醫治大能的人的恐嚇。猶太人被迫不能承認耶穌為他們的兒子做了什麼。在後來,門徒在世界上要經歷比這更大的恨。那些強烈反對基督的人,在他們裡面有一種天生的仇恨。事實是,世界恨基督,因此也恨基督徒。世界充滿了邪惡的男人和女人,撒旦在他們裡面工作所產生對基督的恨,通過對基督徒的恨表現出來。

耶穌安慰他的門徒說,“世界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1518)。”這裡的安慰就是,經歷被世界恨的基督徒是和他們的主一起受苦。 耶穌首先遭受了世人的恨惡,基督徒現在為基督受苦。使徒保羅把這稱為一種特權,一個禮物:“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腓1:29)。耶穌並沒有呼召我們去經歷任何他沒有經歷過的事情。因為受苦和敵對,很多耶穌的門徒不再跟隨他(約6:66)。他們無法忍受不寬容、拒絕、羞辱和身體上的懲罰。這也是許多現今的基督徒面臨的挑戰。

所以,1、世界恨基督徒因為他們首先恨了基督;2、世界恨基督徒因為我們是被基督所揀選的(15:19-20)。 “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15:19)。”“屬世界的”指的是和世界認同,相信世界的信仰和道德標準,接受世界的習慣和特點。如果你也這樣做,耶穌說“世界必愛”你,因為你是“屬它的”。如果你被這個世界的標準所激勵和塑造,這個世界就會把你當作屬它自己的來接受你。但真理是世界並不接受你。事實上,世界恨你“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你不屬世界的原因是耶穌“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

你明白了嗎?耶穌說你不被世界接受,或者不屬於世界,是因為“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這是他主權揀選門徒的恩典和憐憫。門徒們被主從“世界”中分別出來,不是因為在他們裡面有任何良善或者有價值的東西,而是因為他們被耶穌主權揀選。就像耶穌根據自己的旨意選召了他的門徒,今天他也在根據自己的旨意選召所有的信他的人來跟隨他,為他作見證。這使我們與世界不同。我們被神從世界中揀選出來,分別出來歸給他,專為他所用。

重複他在13:16已經告訴過門徒的,耶穌說“你們要紀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15:20a)‘’。耶穌的門徒不應該期待受到比耶穌更好的待遇。”就像他不免受逼迫,我們也是如此。“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的話”(1520b)。換句話說,世界怎樣對待耶穌,也要怎樣對待他的門徒。如果他們逼迫了他,他們也要逼迫他的門徒。相反的,如果他們遵守了他的話,他們也會遵守門徒的話。簡言之,世界怎樣對待耶穌也會怎樣對待你。

世界恨基督的門徒—1、因為它恨耶穌;2、因為基督徒被基督從世界中揀選出來;以及3、世界恨基督的門徒因為世界不認識神(15:21)。“但他們因我的名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1521)。世界會恨和逼迫信靠耶穌的名的人,“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只有通過耶穌,你才能認識神。如果你恨耶穌,那是因為你不認識神—“那位元差他來的”。真正認識神的人都知道,耶穌是神獨一的永生的兒子,被差到這個世上來的。如果他們知道耶穌是神差來的那位,他們就不會像以前那樣對待他了。因為聖經說,“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14:14

所以這段經文的第一個神學原則就是,世界恨基督徒。但是,請注意第二個神學原則…

II.世界沒有藉口恨基督(15:22-25)

1.世界沒有藉口恨基督,因為他說過的話(15:22-23)。“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15:22。真理是,他們本應該知道耶穌是誰。他來是要叫他們認識神,他如此說也如此行。如果耶穌沒有在教訓他們的時候向他們顯明自己是誰,那麼他們就不會犯了拒絕耶穌是他們救主的罪,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就沒有罪。”但是既然耶穌已經向他們顯明自己是誰,“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拒絕耶穌毫無藉口,他們是有罪的。為什麼?因為耶穌清楚地將自己是誰以及神是誰的真理告訴他們。然而他們仍然拒接他。因此他們毫無藉口。當站在神審判的白色大寶座前,沒有任何曾生在這個世界的人,有藉口拒接耶穌—無話可說,沒有藉口,沒有自義。為什麼?因為他們已經聽過真理卻拒絕了它。

“恨我的,也恨我的父”(15:23。除了認識和相信耶穌,你不可能知道神。如果你恨耶穌,你也恨他的父。耶穌時代的猶太人稱神是他們的父,但是他們拒絕耶穌是神的兒子,救主。這是不可能的,因為耶穌和父本為一。你可以說自己認識神,但是如果你拒絕耶穌是神的兒子,你也拒絕神--父。所以,有的人和宗教團體聲稱他們敬拜神,卻不認基督是神、他為我們贖罪以及他從死裡復活,就不可能認識神,也不認識神。

所以,1、世界沒有藉口恨耶穌,因為所說過的話。2、世界沒有藉口恨耶穌,因為他做過的事(15:24-25)。“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他們就沒有罪。(15:24a”不但耶穌的話無可辯駁地證明他是誰,他所行的事也是。他所說的和所行的是獨一的。如果他沒有行過他所行的神跡,那麼,他說,“他們就沒有罪。”但是耶穌確實行了“別人未曾行的事”,因此每個人都要為自己對耶穌的回應負責。”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也很恨惡了”(15:24b)。耶穌時代的人,在耶穌在世和死的時候,他們對他的回應是拒絕。這樣的拒絕是沒有藉口的,因為耶穌是誰的證據是無可辯駁的。拒絕耶穌,他們也拒絕了差他來的父。

這和現在也沒有什麼不同。我們在聖經裡有耶穌所說的話和他所行的事。所以,每個人都要為自己對這些證據的回應負責。我們從這段經文中可以看到,這些證據經常不足以說明某些人,讓他們知道有罪並需要一位元救主。這就是人類心裡的剛硬。

“這要應驗律法上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地恨我”(15:25)。這是一個悲慘的事實—“他們無故地恨我。”人們恨我們通常有原因,但是在耶穌這件事上,他們無故地恨他。這正顯明了人類心裡的剛硬和邪惡!耶穌沒有任何索取地向人們行善。他向不認識他的人行善,醫治有病的,給饑餓的食物,使有些人從死裡復活。他來傳講恩典和憐憫。他來向我們顯明神是誰。

耶穌的敵對者無故地恨他,卻並不知道也正是因此,他們成就了兩件事:(a)他們對他的死負責;而同時(b)他們也成就了神永恆救贖的目的。神使用人罪惡的行為成就他美好的旨意,所以人類為耶穌的死負責的同時,神卻籍著耶穌的死給了人永生的盼望。這就是神偉大的愛和恩典。

到現在為止,我們學習了什麼?首先,世界恨基督徒(15:18-20)。其次,世界沒有藉口恨基督(15:22-25)。那麼,作為基督教會的領袖,我們該如何在一個恨他的世界裡忠實地服侍他並為他作見證?這裡有一些鼓勵…

III.儘管這個世界充滿恨惡,但是我們仍然可以為基督作證(15:26-27)

1.我們能夠為基督做見證,因為聖靈賜予我們能力(15:26)在15:18-25中,耶穌警告他的門徒會有逼迫,並且他解釋了他們會受逼迫的原因。現在,在15:26-27中,耶穌勸戒和安慰他的門徒,告訴他們在敵對和逼迫當中為他作見證的力量來源。就像他在14章開頭告訴他們的,耶穌再一次提醒門徒,我們在面對逼迫時的安慰和力量來自於聖靈。“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們作見證”(15:26)。耶穌應許門徒,當他回到天堂,他會賜下“保惠師從父出來的”給他們 。這正是五旬節發生的事。

聖靈是“真理的聖靈”(15:26b)。就像神的話是真理,耶穌是真理,所以聖靈也是真理因為神是三位一體的神。因此聖靈的本質是真理,聖靈的工作是“為我作見證”。這是聖靈在現今世界中的主要工作之一。“他既來了”,16:8耶穌說,“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在這個世界,聖靈見證人類完全的罪惡,神絕對的恩典以及基督救贖的絕對奇跡,聖靈是“真理的聖靈”,見證神的真理。

所以,1、我們可以為基督作見證,因為聖靈賜予我們能力;2、我們可以為基督作見證,因為我們和他之間的關係(15:27)。“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們同在”(15:27)。不久之後當門徒們都拋棄基督逃走時,他們就體驗到他們完全沒有為基督作見證。但是當聖靈降臨的時候,他們就開始有膽量和能力、毫無懼怕地來為基督作見證。害怕而拋棄耶穌的人很快就成為有膽量的人,毫無懼怕地為基督作見證甚至到死,因為他們從起頭就與他同在。

就像門徒一樣,因為我們也和基督有親密的關係,聖靈賜予我們能力使我們能夠毫無畏懼地為神的恩典做見證。我們能夠見證人類的可憐的道德狀況。我們能夠見證神在基督裡的恩典。在世界的敵對裡見證這些。作為教會的領袖,我們今天的責任是成為如何在敵對的世界裡為基督作見證的榜樣。作為他的門徒,我們有聖靈住在我們裡面,在這個世界見證耶穌是誰,他為什麼來,他作了什麼,他現在在哪裡,以及他即將再來。我們每一次為食物禱告的時候,見證他;我們每一次對別人提到基督的時候,哪怕只有一句話,見證他;當我們抵擋貶低基督的人的時候,見證他;我們通過我們的生活方式、言語、行為、優先性、我們的交往以及習慣,見證耶穌。不論我們說什麼或者做什麼,都要為在基督裡榮耀神而行。

結束語

從這段經文中學到了什麼:1、世界恨基督徒因為他們恨基督(15:18-20);2、世界沒有藉口恨基督,因為(a)他說過的話和(b)他作的事,然而雖然世界充滿恨惡,我們能夠忠心地為基督作見證,(a)因為聖靈使我們有能力,和(b)因為我們和基督的關係(15;27)。這是我們的安慰和鼓勵。

願今天說的這些成為我們所有人的鼓勵和挑戰,特別是那些作為領導教會、牧養神子民的人。耶穌警告過我們,為他作見證並不容易,雖然世界恨我們,但是他鼓勵和裝備我們如此行。願我們在一個恨他的世界裡,在基督裡站立得住。

III.講道大綱

題目:給七個教會的信:撒狄—有名無實(啟3:1-6)

主題:主題:一個將死的教會也可能維持表面上的基督信仰

要點 I:名義和實際之間存在著差異:“我知道你的行為,按名你是活的,但其實是死的”(3:1)

1.按名義(“名字”),這個教會是“活”的

2.但實際是“死”的

要點 II:警醒和作工是有聯繫的

1.教會需要“醒來”“警醒”

2.教會需要“作工”—“堅固那剩下的”

要點 III:有必要回想和悔改(3:3-6)

1.有必要回想過去—“回想你是怎樣領受,怎樣聽見的”(3:3a)

2.有必要認識現在--“遵守並悔改”

3.有必要重新關注于未來

a)許多睡覺的人會驚奇於基督的審判——“若不警醒,我必臨到你那裡,如同賊一樣”(3c

b))有幾名聖徒因基督的肯定而得滿足—“你還有幾名是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3:4a

對於這幾個忠心的聖徒,基督應許…

- “他們要穿白衣與我同行,因為他們是配得過的。”(3:4b-5a

- “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3:5b-c

結論: “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都應當聽。”(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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