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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re the world comes to study the Bible

網上牧師雜誌 – 中文版(繁體), TCh Ed, Issue 26 2018 年 冬季

2018 冬季(繁體中文版)

A ministry of…

作者: 羅傑.帕斯科博士(Dr. Roger Pascoe)
聖言宣講學院院長
(President, The Institute for Biblical Preaching)
加拿大安大略省劍橋市
Email: [email protected]
Phone: 519-620-2375

第一部份:講道的準備

「草擬釋經講道的講章」

釋經是講道的中心 ,可稱為一篇講章的「主體」。這是擴展講章的撮要(把你的講章撮成一句句子)以達其目的。

當你預備好你的講道大綱時,你有一個骨架,你需要加上肉和皮,這便是釋經部分。肉是你為聽眾提供的經文文本講解和應用。首先,讓我處理…

A. 文本的解釋

你的解釋只能達至你對經文文本研究的水平,在過往數期我們已經講述了經文研究。

你的解釋澄清了經文文本的意義,這透過:

a) 處理經文文本的問題,例如,文本的差異、明顯的分歧等

b) 處理經文的翻譯、字義、詞義、句子、思想和表達手法

c) 帶出經文的含意

很多傳道者(特別是年青的傳道者)提出這問題:「有實用的方法協助我建構我對經文的解釋嗎?」因此,讓我在這裡簡單回顧建構和增強經文解釋的十二個範疇。

1. 重述

這是使用不同的字,改變字的排序或改變句式,把同一個概念複述一遍。每個有分別的表述都是表達原本的概念,但可以有不同的重點。例如:「你必須重生」,可表述為「重生是必須的」,或「你要有本質的改變,這是神所要求的」。我們必須留意,當我們重述概念時,使用不同的方法,不要經常使用「換句話說」或「從另一個方式來說」。重述並非重複講一遍,它擴展或增強我們的概念。重述是好的教導所必需的,當你使用不同的方式作表述,可讓會眾有時間吸收你所說的。

2. 定義

定義對傳遞意義十分重要。我們先將概念作一般歸類,再透過對比、比較或功能等作細分。例如:「一個球」是一般歸類,而定義則把這個「球」和其他的球分別出來,可能是「一個籃球」或「一個足球」。

聖經也使用定義。希伯來書11:1,作者為「信」下定義。在這章的餘下部份,他舉例說明充滿信心的男女,在生活上怎樣表現出信。

3. 描述

描述一個概念、處境、人物或事物,你通常使用人類的五項感官:他的外貌(視覺),他發出的聲音(聽覺),味道(味覺),手感(觸覺), 和氣味是怎樣的(嗅覺)。

這些描述幫助聽眾對你嘗試去說明的,有一個更活靈活現和更深刻的記憶。

4. 例證

例證是解釋的一個主要和重要分類。舉例的目的是透過將事物形象化或曾經歷的,加強聽眾的理解。透過一些近似事物的例子,例如近似的物體、經驗、態度、人物、地點等,來澄清概念,讓一些抽象的概念以形象化的例子來描述,能強化你的釋經。

例證有以下的功能:

a) 例證令講解的內容更真實和個人化,它描述所述說的真理在現實生活的運作。

b) 例證使講章有趣和吸引。

c) 例證可以消除聽眾的壓力,特別是你正在講解一個艱深或抽象的真理。

d) 例證是為了演繹重點,並非娛樂或發揮幽默感。

所舉的例子必須明確易懂,若須加以解釋,便不是好的例子,它們成了差勁的笑話,既不能使聽眾得到啟發,還會帶來混淆。

最好的例子,明顯是聖經本身,就如我剛才提及在希伯來書第十一章「信」的例子,在那段經文,作者舉出一個又一個信心在生命中的實例。透過聖經的例子,聽道的會眾得到一個較廣闊的聖經教導,人們亦能透過你所使用的聖經例子和處理不同經文的手法,理解聖經是怎樣結合起來的。

例證的來源除了聖經以外,還包括:生活經歷(生活的片段)、報刊上的文章、歷史事件、名句、比喻、書、雜誌、新聞(報刊、收音機、電視)和每日的經歷。

請確保不要以教會的會眾作例證(最輕微的情況會讓人尷尬,最壞的情況毀掉別人對你的信任),也不要以自己的孩子作為例證(就是得到他們的同意也不可),他們屬於你的私隱。

5. 舉例

例子是概念的實例。概念可以透過體會、真實用途、發生事件等例子說明。讓我解釋例子與例證的分別:保羅信主可以是新生的例子,而蛾轉化成蝴蝶則是例證。

6. 敍述

透過故事的人物或情節闡明一個概念。例如「信」可以透過大衛決定出戰歌利亞的故事生動地表達出來。大衛沒有盔甲,單憑信靠神出戰(撒母耳記上17章)。敘述和例子是相關的,但敘述側重故事(例如亞伯拉罕獻以撒)。

7. 支持

概念若得到被認受的權威所接納,例如:別的經文、有名的組織或統計數據所認同,會得到更大的信任。任何聲明都可透過支持來擴展。

8. 討論

討論容許所表述的概念從多角度檢視。概念從多角度客觀地檢視,可以是正面的確認,也可被否定。

9. 辯護

概念成為正反論證的基礎,你須道出為何要接受你的論點。

10. 呼籲∕邀請∕勸勉

概念是邀請接納或拒絕之本,按一些基礎呼籲聽眾(例如:他們的福利、安全感、靈性和關係等)。

11. 參考資料

引用其他經文作參考資料,能增強你的概念,並且得到支持。

12. 總結

簡明地表達,用自己的話作總結。

我們傾向使用相同的方法擴展我們的信息,但卻使你的訊息變得單調,嘗試加以變化,選用最適合你的重點的方法。有些擴展的方法與你的個性較接近,在使用上你會比別人更有效。

講章的每個部份,你要決定選用哪個方法,在我的建議以外你或許有別的方法。你要向自己發問:「有比這更有效的方法嗎?

透過使用不同的方法擴展,講章的準備工作變得簡易,信息會更有趣,更具說服力和啟發性。你如何結合講章的「骨」和「肉」。安排「肉」的方法,能吸引或趕走你的聽眾。 概念的闡明幫助你在骨架上添加肉,使你的講解有趣和容易明白,並不是單純作定義或字義辨晰。

細心研究各種方法,以達到最佳效果。使用當中的部分或全部方法,讓它們表達你的個性、經驗和演說風格。

研究其他講章,並且問問自己:「中心思想是什麼?講員怎樣安排他的思路?他怎樣擴展他的重點?他使用什麼方法?」

B. 講章的應用

我們時常花很多的時間在教義上(研經的果實),卻忘記給我們的會眾一些東西帶回家,應用在他們的生活上。 一切的解釋必須能讓神的子民作生活上的應用,結出順服的果子。我們需要簡單清楚地道出教義,並協助會眾應用,他們因而明白神希望他們怎樣做。

以此作考量,我們應注意羅馬書第一至八章處理教義,第九至十一章處理神的旨意和以色列人相關的事,而第十二至十五章則是應用與責任。

符合聖經的講道,應應用講解的真理。應用經文的意義或含意,是整篇講章從首至尾不能或缺的部份。應用是釋經的主要工具,令抽象的(真理)透過將它帶到現實而變得具體。當人恰當地回應這些真理的應用時,便被邀請將真理化作行動。

釋經講道要求我們表述真理時,使之與個性、品格、信念、關係、態度、價值和優先次序直接地聯繫起來。我們並非純粹告訴他人(雖然那也正確),而是要帶來轉化。因此,應用所有講述的,目的是產生順服。講道的終極目標是帶來改變與順服。

真理的應用應「個人化」(使用「你」),務實(與生命相連)和恰當(適用於聽眾)。當應用真理時,要從一般性轉移至特定的。問問自己:「這真理在這歷史時刻、在這地,怎樣應用在這群人呢?

因此,講道是勸服:「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哥林多後書5:11);講道是轉化人更像基督(羅馬書8:29);講道的目的是使人順服神。我的老師和生命導師歐德福博士說:「傳道者不願順服真理,使真理無效。」他還說:「真理若不被順服,它便死亡。」使徒保羅評論羅馬的基督徒:「你們…現今卻從心信奉了所傳給你們的道理。」 (羅馬書6:17)

韋恩·麥迪爾(Wayne McDill) 堅定地肯定當我們應用真理時,我們不應過於強調行為,如呼召人信主同樣強烈 (參 “The Twelve Essential Skills for Great Preaching”, 108-114) 。他忠告我們,不要以「你們必須這樣做」等等來設計講章,但要處理真正的需要,那是信靠神。他認為,當你的講章呼召人信主,而不是呼召人改變行為,才是最有效的。我認為我們應當聽從他的勸告。有些時,應用施加太多罪惡感,甚至達到一個程度,人回應說:「你經常要求我們做更多的,我無法達到你的要求。」我們的工作不是恆常加添重擔在會眾身上,而是引領他們歸向神。

雖然我贊同麥迪爾的勸勉,但並不代表我們對沒有行為的改變感到滿足,因為我們的行為表達我們真正所信的是什麼。因此,我們亦必然期待會眾在行動、思想、關係和修養上會有所改變。儘管如此,我明白和欣賞他的關注,我們的工作不是恆常加添道德上的重擔在會眾身上,而是把他們指引向神的特質、神的大能、神的計劃和有關祂的記載(McDill, 109)。我還喜歡麥迪爾以下所強調的:以「你能夠…」取代「你應該…」(255f.)。

第二部份:講道的準備

「草擬講章的結束部份」

一個很差的結束,可以破壞一篇好的講章。你必須確保結束時,好好地歸納你的內容或給講章一個總結。結語把講章帶到結束,讓你的聽眾知道講道完結,你已把經文講解完畢,神已透過你說話;他們現在的責任是作出回應。

結束一篇講章,有三個必須的元素:

A. 簡鍊

我的意思是要將真理如「水晶」般清澈地表述;概括地綜合起來;概括地重述一遍,把會眾的注意力帶回這篇講章的基本目的和要旨,提醒聽眾你怎樣從引言發展到這裡,整篇講章怎樣相連,將整篇講章清晰地放在他們面前,讓他們記起你從那裡開始和所述的內容。讓聽眾看到你已完成在開始時把講章撮成一句句子所包含的內容,也給你機會再次澄清所處理的問題。

B. 勸勉

你會用「你」讓真理「個人化」。儘管你在整篇講章中已應用所傳講的真理,你透過聖經給他們的教導,總結部份給你機會作特別和個人化的強調。在這裡,你會懇求他們、鼓勵他們、勸勉他們。

C. 邀請

我的意思是呼召聽眾作出回應,「實踐」真理。呼召聽眾對你所講的作個決定;呼召他們有所行動 – 改變他們的想法、行為、態度、關係、關愛、順服真理、悔罪等。這是你的最後機會,你向聽眾的最後挑戰,你的講章最後的推動力。

你在這裡呼召入作決定。例如,在使徒行傳第二章,彼得宣講後,群眾詢問彼得:「我們當怎樣行?」(使徒行傳2:37)彼得回答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使徒行傳2:38)。他們怎樣回應彼得的邀請?「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使徒行傳2:41-42)

要給聽眾作即時回應的機會。這可以是公開的或私下的,但要明言你希望他們現在就回應,並給予他們機會。

第三部份:講道的準備

「草擬引言」

講章的引言十分重要。雖然引言是講章的開端,但傳道者一般在最後才準備引言。好的引言特點是言簡意賅、清晰、有趣和與主題相關。你只有數分鐘時間讓你的讀者知道,你接下來說有趣的,有價值的,也能應用在他們的生活上。

引言有幾個重要目的:

A. 吸引聽眾的注意

可嘗試透過聽眾感到切身的事物來吸引他們的注意,例如:生活上的經歷。你若使用生活經歷帶出課題,你為聽眾建立相關性。

可嘗試使用一些有創意的說話,但不可使人有虛偽的感覺,要具體和切題。避免幽默的話,除非那是經歷的「片段」。

B. 說服聽眾他們需要聽這篇講章

在這裡,你回答「這和我有甚麼關係?」講章處理的事情,是他們所需要的,例如:他們的希望與恐懼;他們的罪、掙紮與軟弱;他們生命中的問題等。

確立經文背後的目的和責任…

  • 這經文起初出現的原因,現在為何宣講這經文?
  • 這經文為何是關鍵的?
  • 為何要聽你的?

C. 銜接經文

你的宣講怎樣和經文銜接起來?透過聽眾對經文的需要將他們銜接起來。

為何要與經文銜接?因它為聽眾的「需要」給予方向和解決方案。你的引言,應從聽眾的生命自然流向經文所提供的方向或解決方案,這便顯出你的講章和他們的經歷相關。在這裡,你可為宣講的經文指出聽眾的責任,即你希望他們作甚麼,成為怎樣的人,或作出甚麼改變。在這裡,你確立經文基礎信息的實質接觸。

D. 訂立講章的主題

聽眾需要知道你將要說甚麼,不要讓他們作出猜測。

E. 說出你的講章所撮成的一句句子

在這裡用一句句子將信息的主旨說出來。這是重要部份,它定下了講章餘下部份的方向。因此,清楚地把講章的中心思想完整地說出來。

F. 提供經文相關的背景資料

應在引言中提供經文的相關背景資料,協助聽眾明白信息。這包括:歷史、文化、經濟、社會、政治、誰是作者、寫作日期、寫作對象等。

G. 從引言過渡到釋經部份

這亦稱為「橋樑」。這橋樑把引言過渡到釋經部份,把聽眾推動到信息的目的和結構中,讓聽眾看到你怎樣從那兒(生命的經歷、經文文本、個人接觸)到這兒(釋經的第一點)。

有不同的方法作橋樑或過渡,你可以像「廣告牌」列出你將要宣講的各重點;你可以陳述你將從那方面處理你的主題,例如:三個好處…;或兩個原因…;或從以下三點可以見到…

第四部份:靈修性釋經

「基督教事工的錯誤觀念」第二點:「事奉者向神問責」 (哥林多前書3:18; 4:5)

歐德福(Dr. Stephen F. Olford)

引言:前數節經文,使徒嚴肅地處理事奉者對神的責任。作為神田地的栽種者或澆灌者,基督徒事奉者必須清楚他是向神負責。在神的房屋事奉亦然,事奉者在建造神的教會時,就所持的態度,也要向神負責。 現在,保羅繼續討論這真理的另一部份,事奉者向神問責。雖然這幾節經文含有給所有信徒的教導,但教導重點明顯是指向當地的信徒領袖。保羅肩負的重擔是使那些宣講、教導或在其他崗位的事奉者明白,他們要向神問責。問責可歸納為兩個重點,第一個值得關注的事情是:

I. 誇口

「所以無論誰,都不可拿人誇口…」(哥林多前書3:21)。神子民的會中,沒有比誇口更危險的事。誠然,撒旦因這罪被逐出天堂;這罪使伊甸園受咒詛;這罪分裂耶穌基督的教會。因此,保羅強烈地譴責:

1) 莫以人的學識自誇…「人不可自欺;你們中間若有人,在這世界自以為有智慧,倒不如變作愚拙,好成為有智慧的。」(歌林多前書3:18) 保羅返回在第一章和第二章已詳盡處理的問題,並再次強調人類智慧的愚拙。在哥林多教會有人明顯地嘗試把哲學和神學合而為一。使徒警告他們,這類誘人的嘗試會玷污神的殿,因人的智慧會敗壞神的真理。

讓我在這裡重申,聖經對人類誠實地尋求知識並沒有嘲弄。科學家發現兩個氫加上一個氧結合成水,這智慧並非愚拙;但當這名科學家嘗試把神從他的思想排除,找個方法繞過十字架,或低貶聖經啟示的價值,這樣的智慧則絕對是愚拙的。對此,保羅說:「人不可自欺。你們中間若有人在這世界自以為有智慧,倒不如變作愚拙,好成為有智慧的」(歌林多前書3:18)

新約曾使用多種方式確切地闡述同一個屬靈原則:要升高必先降卑(馬太福音23:12;要成為有智慧的,必先成為愚拙的人(歌林多前書3:18),除此以外別無他法。

就算一切都說了和做了,我們仍無法超越布萊茲‧帕斯卡(Blaise Pascal)的宣稱:「理性最卓越的成就,就是讓我們看見理性的限制。」還有著名的箴言:「若有人不清楚自己有不懂的事,是愚笨人,離開他;若有人知道自己有不懂的,並知道甚麼是他不懂的,是聰明人,教導他。」接著,成為智者的唯一途徑是明白我們的愚拙,表示我們已為學習作好準備,這是向神承認我們的無知。因此,保羅宣告:「…因這世界的智慧,在神看是愚拙」(哥林多前書3:19)使徒引用約伯記5:13和詩篇94:11來支持神拒絕人的智慧的論點。

我們必須緊記巴克萊(William Barclay)曾指出:「人類智慧帶來的問題,經常引發爭拗和排外。」爭拗無法維持安寧和欽佩;爭拗帶來很多的話和批評,爭拗容不下相佐的意見,誓要證明唯有它是正確的;爭拗永不承認錯誤,一定要把本身的見解合理化;爭拗不肯謙卑受教,經常要定下規條。人類因智力而驕傲,以致排外,這取向是要低貶他人,而非伴隨他們。整體而言,與己見相阻的,便是錯誤的;絕不承認自己有出錯的可能。他們偏向把人分隔,而非將人聯合起來。保羅向所有憑智力誇口的批評,難道使人奇怪?指著人的智慧誇口,是危險的。還有另一個漩渦:

2) 指著人類的領袖誇口。所以無論誰,都不可拿人誇口,因為萬有全是你們的」(哥林多前書3:21) 就如我們一次又一次觀察到的,這正是在哥林多教會的嚴峻問題。在會中,四組人為誇耀他們各自的領袖而激烈競爭。為了顯示這樣的誇口只是愚昧的,保羅說明明白白地指出:把教會分成屬保羅、或阿波羅、或磯法,或屬他們自己,都是荒謬的。使徒感歎地說:「這些都全是你們的…」,他的意思是:這些領袖都是整個教會的領袖,沒有任何人有權誇耀任何牧者、教師或傳道者。

為了加強他的論點,總結這個段落時,使徒讚美屬基督的。我希望你們留意他把屬基督的所作出的排列次序(第22-23節),他從自己開始,把自己放在整個高潮最底部,接著是阿波羅和磯法,這些都是在不同時代屬於整個教會的領袖;接著保羅把世界列入考慮範圍,世界也屬教會。在別的地方,保羅說信徒可享用世上百物,但卻不可濫用(哥林多前書7:31)。詩人提醒我們:「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篇24:1)。保羅教導我們:「…神…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提摩太前書6:17)。主宣告:「溫柔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馬太福音5:5)。保羅接著說生命屬於教會,他所用的字,意思是生命的精髓,與及在基督裡的豐盛;還有,死亡也屬教會,因為基督死了,也復活了,死亡不會為神的子民帶來恐懼,死亡只是引領我們到死後生活的僕役;現在的事屬於教會;是啊,那將要來的也屬於教會。最美妙的是我們都屬基督,而基督是神差來的彌賽亞。在這亮光下,本地教會的人誰會眼光短淺,把他們的利益分割呢?神的救贖計劃何其廣大,幫助我們超越對人的誇口,而只透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讚美神。

因此,我們可以見到不論是事奉者或會眾,在誇口這事上都要向神問責。但仍有另一個問題,不論是何時,甚或永恆,他們也需要回答。這問題是:

II. 審判

「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已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哥林多前書4:4)若誇口是本地教會分裂的原由,論斷也是啊!神的工作亦因錯誤的判斷而導致分裂,從永恆角度,沒有比這更嚴重的。因此,保羅如水晶般清晰地表明在教會論斷他人,要向神問責。保羅透過事奉者在教會的責任帶出這課題。首先,他是執事。「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秘事的管家」(哥林多前書4:1),除了「執事」和「管家」以外,希臘文還有一個有趣的字,直譯是「下層的槳手」。在保羅時期的船,風力需要人力啟動。船的兩邊有大型的槳,由下層的槳手划動。槳手們有一位主管,基督徒領袖就如一位主管,他們在別人的權柄之下,要向他的主、他的神問責。所以保羅說:「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

第二,基督徒領袖是神奧祕事的管家。古時,管家的責任包括管理家族倉庫,按需要分發物資。因此,「管家要有忠心」「哥林多前書4:2)。盡忠不單是向神負責,還要向神問責。作為神奧祕事的管家,事奉者要為帶領和餵養神的羊向神問責。如摩根(G. Campbell Morgan)說:「雷馬(Milton)對福音的事奉者的描述:『飢餓的羊向上仰望,卻得不到餵養』,若這是真的,何其可怕!」

在嚴肅的問責亮光下,保羅的教導是我們既在人的審判之下,也在神的審判之下。保羅應用這原則來強調:

一、人的判斷應作適度的考量。「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也不論斷自己」(哥林多前書4:3)。人的判斷雖然是小事,但不能完全忽視。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儘管人會犯錯,但人可本能地作正確的判斷。同時,忠於主的,不會因別人不利於己的意見而受困擾,他也不會渴求別人的掌聲,或因掌聲而歡欣鼓舞。

保羅不單把別人的批評包括在人的判斷裡,也把自己的判斷包括在內。若直譯,他說:「我也不會判斷自己,因我知道沒有什麼矛頭指向我。可是我並不因此稱義…」(哥林多前書4:3-4) 簡單地說,他告訴我們,他也不是完全沒有可責之處,他確信那只是人的判斷,不足以成為譴責或稱義。因此,負責任的基督徒不是向良心或他人負責,而是向神負責。可是,人的判斷仍須作適量的考量。

二、神的審判必須嚴肅對待。「判斷我的乃是主」(哥林多前書4:4)。每位神的僕人現在就站在神的審判中,也要在末時站在主的審判桌前。「…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哥林多前書4:5) 在第三章,保羅已處理基督的審判桌這課題,現在他又回到這嚴肅的問題,不單更深入地,並且放大它和我們生活的相關性,因保羅告訴我們,在末時,那些藏在我們心裡或對人隱藏的事,神都會把它們顯露。要完全領會這個真理,必須完全捨棄對教會內的其他人作出預審。因此,保羅說:「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哥林多前書4:5)。在那日,一切將在神無誤判斷的亮光下顯明,這是基於神的全知,祂要顯明「人的心思意念」。只有神知道人一生中的一切事情,也只有神知道人心中的一切動機。

結語:這是多麼美妙的段落!沒有人可以閱讀它而不作深入的探索。一方面,我們有誇口的傾向,假如我們沒有在神面前謙卑如地上的沙土,我們無法理解保羅對人類智慧的非難。

另一方面,我們傾向論斷他人。可是,誰能預測那將要來臨基督的審判桌,誰能因對他人的論斷能不禁聲呢?不過,領袖與平信徒同樣要為向天國問責。若我們希望在那日得到神的稱讚,我們必須謙卑,而非自誇;要忠誠,而非在教會生活中凡事批判。

第五部份:講道大綱

要聆聽這幾篇英語講道,請點擊連結:約翰福音15:1-3, Pt. 1; 約翰福音15:4-9, Pt. 2, 約翰福音15:10-11, Pt. 3

標題:真門徒的五個特質

第一點:真門徒的第一個特質是結果子 (2-3)

第二點:真門徒的第二個特質在是主裡面 (4-9)

第三點:真門徒的第三個特質是順服 (10-11)

備註:第四點和第五點在下期(2018年春季)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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