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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re the world comes to study the Bible

III. 我們怎樣獲授予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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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可靠性

(這部份的內容,主要是從 Im Glad You Asked by Kenneth Boa and Larry Moody, Wheaton, Illinois: Victor Books, 1982 1 的第一章改編,請參考這本書的十二個基本反對基督教的答案。)

當聖經的準確性被受質疑時,便會有一大堆問題呈現:

聖經不是充滿矛盾和錯誤嗎?

聖經經過多次的抄寫和多次的翻譯,這些過程中不會導致錯誤嗎?

你怎能肯定現在的聖經和當它被寫成時是相同的呢?

教會不是任意地作出決定那卷書應包括在聖經內,那卷書應抽出來嗎?

有那麼多人對聖經有不同的詮釋,你怎樣知道你的詮釋是正確的呢?

你怎能把你的信仰放在一本縱容種族滅絕和奴隸制度的書上呢?

聖經裡不是有很多不符科學的宣稱嗎?

大部份的情況,那些拒絕聖經真確性的人,是因為他們從聖經以外的來源得到錯誤觀念。很多人對聖經的認識,主要是基於第二手、第三手或第四手資料,所以很多人誤以為「上帝幫助那些幫助自己的人」或「潔淨緊次於聖潔」便不足為奇。許多人還相信聖經教導地球是平的或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另一個常見的錯誤觀念是新約書卷是事件發生後數個世紀才寫成的;有人誤以為新約最古老的手抄本只可追溯至公元4世紀 - 5世紀。很多人還有錯誤的印象,以為聖經英文譯本,是從別的譯本的譯本…譯過來,在這個過程中的每個階段都增添錯謬。學院的課程經常削弱聖經的權威,他們假稱舊約是從巴比倫和亞述的神話和法典改編而成。有些人常說聖經充滿矛盾,但當你詢問他們那裡出現矛盾時,只有少數人能想起那兒有問題;那能想起來的,亦只是搬出一堆他們被教導的反對資料,例如:創世記第一章和第二章的「矛盾」。極少人親自檢察聖經的文本,看看那些「矛盾」是否真的存在。

當有人說「我不相信聖經」的時候,假如你反問「你明白你所讀的經文嗎?」大部份的情況都有幫助。很多人會承認他們並不明白;而那些認為能讀得明白的,通常無一例外地給你一幅扭曲的圖畫。你可以親切地指出這點,並說:「我認為你應給予自己正確地了解聖經的基本信息後,再決定接受或拒絕它。」這可以為清晰地介紹福音打開一扇門,並且由那裡展開對話。這方法特別適合那些含混地反對聖經和放煙幕的人。假如對方誠實地承認對聖經有理解上的困難,要盡量給予直接的答案。這篇章的內容是幫助你做到這一點。

聖經文獻的可靠性

檢測聖經文獻的可靠性,可以透過結合三種鑒證方法:文獻評鑒、內證和外證。第一種方法是鑒定聖經原稿;內證是處理聖經作者的宣稱,外證是尋找聖經以外的證明。

文獻評鑒

這是檢查舊約和新約經文從原稿流傳至今,當中包括數量、質量和手稿距今所跨越的時間。

1. 手稿的數量

舊約聖經只有少量的希伯來文手抄本,因為猶太的文士把不完美或破損的手抄本,在特定的儀式下,將它們埋葬。另外,有些古抄本在以色列的動蕩歷史中遺失或損毀。還有,在公元六世紀,馬索拉的猶太文士將舊約經文標準化,所有和馬索拉抄本有差異的版本被摧毀。不過現存的希伯來文手抄本也有補充資料,包括死海古卷、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公元前三世紀的希臘文譯本),和撒瑪利亞五經(Samaritan Pentateuch)、他爾根(Targums古老的舊約釋義)和他勒目(Talmud希伯來經文的教導和註譯)。

新約聖經手抄本的數量在古代文獻中是無與倫比的 - 有超過 5000個希臘文手抄本、8000個拉丁文手抄本、1000個不同語言的手抄本(敘利亞文、科普特語等)。另外早期教父引用新約經文的文獻亦有數萬。其他希臘和拉丁作家,例如:柏拉圖、亞里斯多德、凱撒和塔西佗等,流傳下來的手抄本在1-20份以內,實在是一個很大的對比。

2. 手抄本的品質

由於猶太文士對聖經極之尊重,當他們抄寫希伯來文經文時,會極為小心。整個抄寫過程連細微的地方也一絲不茍,以避免出錯。經文有多少行、多少個字和多少個字母都被數點,舊約和五經的中間字母也被測定。只要發現一個錯處,就會將抄本銷毀。因為這種極度小心謹慎的態度,希伯來文聖經手抄本的質量勝過一切別的古籍抄本。在1947年發現的死海古卷成為一個重要的校驗,死海古卷比馬索拉抄本早1000年,雖然相距那麼長的時間,死海古卷和馬索拉抄本之間,只有很少的差異,而這些差異主要是串字或形式上的差異。主要是舊約經文古抄本的質量卓越,新約的品質也較其他古代文獻要好多了。由於新約手抄本的數量數以千計,當中出現的差異,被學者按在該篇章中最能解釋其他部份,用來作出的重組或修訂。古代抄寫經文時,經文會被大聲讀出來,由一群文士抄寫,有些差異是因為在抄寫過程中出現視覺上或聽覺上的錯誤而悄悄地出現。也有些錯誤是因為寫錯、記錯、判斷上出錯,也有些文士認為他們在紏正錯誤而引致出錯。不論是那類錯誤,這些差異中,只有小量影響經文的意義,而當中又只有極少會帶來後果。再者,所有出現的差異,並未足以令新約的教義受質疑。新約可以說是99.5%精準,而餘下的0.5%大致可從文本批判(textual criticism)得到相當程度的確定。

3. 手抄本距原稿的時間

除了一些碎片,最古老的舊約馬索拉抄本的日期是公元895年。這是因為破損的手抄本被馬索拉文士有系統地銷毀。死海古卷估計是公元前250年至公元70年之間的抄本,古卷的發現明顯地縮短了舊約最古老的手抄本和書卷書寫時期的時間差距。新約手抄本所跨越的時間卻有些特殊,在蒲草紙上抄寫的新約,大約是公元第二或第三世紀的抄本。約翰福音的萊蘭碎片(John Rylands Fragment P52)日期大約是公元117-138,即約翰福音成書後數十年;伯默蒲草紙(Bodmer Papyri)的日期約是公元175-225年;契斯特貝蒂蒲草紙(Chester Beatty Papyri)的日期大約是公元250年。新約最古老的抄本距成書日期少於200年(部份書卷是在成書後100年內)。相對其他古代作者的著作,最古老的抄本相距寫作時期超過1000年,實在是天淵之別。

總結文獻評鑒,舊約和新約不論在數量、品質和相距的時間,都比其他古籍有較多的手稿可加以認證。下表是新約和其他古代文獻的比較:

作者

日期

最早手抄本

與原稿相距時間

數量

準確度

荷馬

Homer

約公元前850

643

95%

希羅多德

Herodotus

約公元前450

約公元 900

1,350

8

沒有足夠拷貝

歐裡庇得斯

Euripedes

約公元前440

約公元1100

1,500

9

沒有足夠拷貝

修昔底德

Thucydides

約公元前420

約公元900

1,300

8

沒有足夠拷貝

柏拉圖

Plato

約公元前380

約公元900

1,300

7

重組

亞里士多德

Aristotle

約公元前350

約公元1100

1,400

5

重組

凱撒

Caesar

約公元前60

約公元900

950

10

重組

卡圖盧斯

Catullus

約公元前50

約公元1500

1,600

3

李維

the Livy

約公元前10

20

原稿

塔西佗

Tacitus

約公元100

約公元1100

1,000

20

原稿

新約

約公元60

約公元130

100

14,000

99.5%

內證

第二個可靠的評定方法是向經文發問:「聖經對自己有甚麼宣稱?」這看似是循環論證;聽起來是我們以聖經來證明聖經是真實的。不過,我們是認真地檢閱聖經的許多個作者所宣稱的真理和容許他們自己說話。要記著,聖經並非一本書,而是很多卷書結合而成,這提供不能否定的明證。

好些聖經作者都宣稱他們所述說的,都是第一手資料,而非轉述。這就是說,聖經的很多內容,都是由事件的目擊證人記述下來。約翰在約翰福音這樣寫:「看見這事的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約翰福音 19:35; 參21:24)約翰在約翰壹書這樣寫:「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約翰壹書 1:1, 3)彼得也明確地作相同的觀點:「我們從前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他降臨的事告訴你們,並不是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乃是親眼見過他的威榮。」(彼得後書 1:16; 參使徒行傳 2:22; 彼得前書5:1)新約聖經中有關基督的生平、死亡和復活,都是由與基督有密切關係的人所寫。他們寫的福音書和書信,彰顯他們的真誠和他們為真理完全獻身,當他們受逼迫,就是殉道,他們都持守他們的見證。新約所有的內證和外證,與形式批判指初期教會扭曲對基督的生平和教導的指摘大相徑庭。大部份新約的書卷寫於公元 47-70年之間,所有的書卷都在公元一世紀終結前成書;只這麼短的時間,又怎有足夠的時間去創造基督的神話和把它廣泛傳播。新約書卷開始流傳時,還有很多見證人在世,若當中所記有關基督的生平是明目張膽的胡亂編撰,又怎能不被受質疑呢?聖經十分強調史實,從路加那上、下冊的巨著 - 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就更為明顯。(參看路加的前言 - 路加福音1:1-4)

外證

因為經文不斷地提及可被證實的歷史事件,因此,可透過外證來確定。例如:耶利米書前言中有詳細的時間資料(1:1-3),路加福音3:1-2亦然。以西結書1:2讓我們可以將以西結得到神給他的第一個異象的時間定下來(公元前592年7月31日)。耶穌基督的歷史,可從羅馬、希臘和猶太的資料來源確定,這些新約以外的文獻,都確實了新約有關主的重要描述。第一世紀的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Flavius Josephus)在他的《猶太古史》中具體提到施洗約翰、耶穌基督和雅各。在他的著作裡,約瑟夫給我們提供了很多背景資料,這些背景資料包括希律、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大祭司如亞那和該亞法、福音書和使徒行傳中提及的君王等。還有早期教外的資料提到耶穌,那是一名敘利亞監犯馬拉巴薩拉蓬(Mara Bar-Serapion)在公元73年以後寫給兒子的信,信中比較了蘇格拉底(Socrates)、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和耶穌之死。其他第一世紀和第二世紀提及耶穌的作家還包括羅馬歷史學家塔西佗(《編年史》)和綏屯紐(Suetonius《革老丟傳》、《羅馬十二帝王傳》)、羅馬巡撫蒲林尼(Pliny the Younger)的書信、希臘諷刺作家盧奇安《游隼之死》(Lucian, On the Death of Peregrine)。耶穌也在猶太他勒目中多次被提及。舊約和新約中引述大量國家、帝王、戰爭、城市、山、河、建築物、條約、習俗、經濟、政治和日期等;因聖經裡大都是明確的歷史記載,很多的細節都有待考古調查。在前一篇文章談及考古學和聖經(II. 聖經的背景),當中指出雖然考古學並不能證明聖經的權威,但卻為經文提出了數百項外證。十九世紀的文學批判對聖經帶來很多損害,要盡毀聖經的信譽,不過二十世紀考古學的發現將那些評擊大部份推翻了。多位考古學家的工作,包括:亞布萊特(Albright),格盧克(Nelson Glueck)和賴特(G. Ernest Wright),為聖經歷史建立了尊崇的地位。

聖經可信性的總結

沒有別的古籍像舊約和新約那般通過文獻評鑒、內證和外證各種鑒定方法。大部份考古學和歷史學的專家都承認聖經的史實,然而仍有很多神學家擁抱考古學以前對聖經的批判。雖然證據大大支持聖經記載的歷史和文化風俗的準確性,但這些證據有很多被忽略了或被拒,因為經文與哲學前提大相徑庭。這引致雙重標準:批判者對世俗文獻使用一種標準,但當他們檢視聖經時,卻使用另一個錯誤的標準。那些不接受聖經所記載的歷史為可信的,他們必須要明瞭若他們以鑒定聖經的相同標準評定別的文獻,將逼使他們否定差不多所有的古籍。

上文已經論及不能把基督當作是早期教會所創造出來的神話人物而置諸不理,並且有證據支持福音書中有關耶穌是可信的史實,故此,耶穌的復活,驗證了耶穌對自己神聖身份的宣稱,祂見證了經文是真確的,祂也見證了神的話語的絕對權威。所以,新約歷史的可信性確定了基督的復活、基督的復活確定了聖經的權威。

聖經的獨一性

有關聖經是否可信的論據,顯示聖經是值得信賴的。聖經的獨特性和聖經的正面影響更加強這點。

聖經的獨一性支持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宣稱。在這《聖經輔讀手冊》的開端,(I. 引言-聖經的美 )我們已看到聖經不論在形成、保存、內容的宣告和結合不同的書卷成為一本聖經,都是獨一的。

聖經的成書過程是獨一的,那救恩的「朱紅線」串連了整本聖經 - 從創世記至啟示錄。聖經不單是一本包括故事、詩歌和書信的文選;它雖然有很多不同的元素,但它卻是統一的。聖經是和諧的、有延續性、全面一致、耶穌基督和祂的工作貫穿整本聖經。讓我們現在再細看聖經從那難以置信的多樣性所組合的一致性:(1)作者的多元性。聖經各書卷的作者人數超過40位,他們當中有皇帝、牧羊人、漁夫、稅吏等。這些作者包括學識之士、未曾接受教育的、富有的、貧窮的。聖經由三種語文、在三個洲、在各種不同的客觀環境下寫成。(2)各書卷的成書日期橫跨了1500年至 1800年。(3)聖經包含不同的文體和寫作特色,當中有歷史敘事、詩歌、生平、話劇、註釋、書信、比喻、預言、講章、故事、智慧文學等。雖然聖經是多元的,並且有很多具爭議的話題,但這些不同的元素交織成一個整體。假如十個有近似背景的人被選出來各自去書寫數個具爭議的話題,很可能出現南轅北轍和互相矛盾的概念。

聖經怎樣保存下來,也是很獨特的。在上文,我們看過聖經怎樣在質量、數量和時距超越其它古籍。經歷了時間、逼迫和批判,聖經仍然保存下來。在悠長的歷史中,聖經多次被焚毀、遭到禁制、有系統地要將它徹底毀滅,都不能成功。批判者常為聖經敲響喪鐘,不過聖經從未被葬斂。聖經經歷的辱罵、濫用、曲解、破壞性的批評或純粹被憎惡,都要比別的書要多。但聖經卻如鐵砧,雖然曾在它上面敲打的鎚子都壞了,錢砧仍屹立不倒。聖經經得起時間的考驗,但那些對聖經的批評,不是被駁倒、便是被遺忘。沒有其他書能像聖經那麼普及 - 不論是數量還是廣泛流傳的地域,別的書都望塵莫及。聖經也比別的書被翻譯成更多不同的語言(現在聖經的譯本已超過1700種語言)。

聖經的宣告也是獨特的。聖經的預言性,不論在內容、完整性、細節和準確性,都是無出其右的。聖經有超過四分之一的內容,在書寫時是預言。聖經的內容廣闊,從天堂的高處至地獄之深、從永恆到永恆。聖經是神漸進的啟示,概述了神在各世代有關受造物的計劃,當中包括了人和天使。聖經所啟示的神是獨一的 - 三位一體、無限的和有位格的神。聖經裡關於人的記述(人本是完美地被創造、墮落、人的罪)和救恩(信靠基督、並非人的功勛、直接指斥罪和解決罪的問題、神親自成為人,為贖回人的罪而死)也是獨一的。偏重歷史的聖經,也讓它有別於別的宗教的典籍。

聖經的正面影響

聖經作為產品也是獨一的。聖經的信息塑造了歷史進程、思想和文化,這也是別的書不能媲美的。它影響了西方文明在哲學、道德、法律、政治、藝術、音樂、文學、教育,它的影響是難以估計的。穿越多個世紀,聖經對千百萬人有驚人的影響。它的救贖信息不斷給擁抱它的人提供幫助、喜樂和意義。

德國詩人歌德(Goethe)這樣寫:「相信聖經、深層次默想的果實,是我的道德和文學生命的指引。我發現它是安全的投資,帶來豐厚的回報。」偉大的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這樣宣稱:「聖經的存在、作為給普羅大眾的一本書,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大的好處。任何試圖低貶聖經的人,是危害人類的罪行。」英國哲學家約翰洛克(John Locke)也這樣寫:「神是它(聖經)的作者,它的終極目的是救恩,它的本質是真理,當中沒有混雜任何錯誤。」

縱使一個人承認聖經的可靠性,他仍須解決一些具體理性上的問題,他才能擁抱聖經的權威。這些障礙大致可分為七方面:聖經是神的默示、科學與聖經、聖經的倫理問題、明顯的錯誤、聖經正典、聖經所記載的神蹟和聖經的詮釋(聖經詮釋在這系列的另外一篇文章詳細討論 V. 聖經詮釋)。

聖經是神的默示的問題

一個人可能願意承認聖經文本是可靠的,但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概念,卻成為他的障礙。經文重複宣稱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可蘭經和摩門經也自我作出近似的宣告。不同的地方是聖經有其它來源一致地證明它的可靠性,因此聖經自我作見證是神的默示,便需要認真地處理。同樣地,耶穌基督應驗了數以百計有關彌賽亞的預言和從死裡復活,祂為聖經和為自己作的見證,便不能掉以輕心。

1. 聖經的宣告

有關「律法與先知」(路加福音 16:16),耶穌沒有保留地陳述:「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路加福音16:17) 祂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路加福音24:44) 還說:「經上的話不能廢去。」(約翰福音 10:35, 另參馬太福音4:4, 5:17-18, 15:4) 保羅也確定聖經是「神所呼出(默示)的」,他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後書 3:16, 另參哥林多前書2:13, 加拉太書3:16) 彼得當他寫:「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得後書1:21, 另參3:16),他指出聖經的本質是既是神、也是人的作品。

2. 預言的應驗

聖經裡記載的詳細預言,遍及整本聖經,實非其它書所能比擬的。比如《諾查丹瑪斯的神諭》(Oracle of Nostradamus)又怎能和舊約關於耶穌基督的預言作比較呢!那所謂的預言是那麼模糊和隱秘,能以多種不同的方法「應驗」;但舊約的預言通常是詳盡的,預言的應驗是那麼明確、那麼顯而易見。因此,很多評論者試圖將寫作日期定於事發後(例如:以賽亞書40-66章和但以理書)。舊約的預言有些是短期性的、也有長期性的,短期性預言那無可爭議的應驗,成為那需經歷長時期才應驗的預言的可信性的有效證明。神設計預言的應驗,公開地演示了聖經是從祂而來。

彌賽亞預言

在耶穌基督降生前數百年所寫的彌賽亞預言是相當具體的。舊約聖經在公元前250年翻譯成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因此,希伯來舊約聖經寫於這時期以前。將所有關於彌賽亞的預言合起來,要應驗這些預言並不容易,只有一個人才符合這些預言,耶穌基督的生平應驗了舊約大約300個預言,這些彌賽亞預言在基督以外並沒有意義。假基督或許能設計應驗一少部份預言,但若要應驗絕大多數的預言,則非假基督能力所及。耶穌不犯罪、所行的神蹟和復活,除彌賽亞以外便沒有相稱的。耶穌熟悉聖經並且經常宣稱整本希伯來文聖經(「摩西律法、先知和詩篇」路加福音 24:44)是指著祂說的。「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耶穌基督)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加福音 24:27, 另參馬太福音 5:17, 11:10, 21:42, 26:56; 路加福音 4:20-21, 22:37; 約翰福音 5:39, 46-47, 15:25)新約的作者同樣地聲稱耶穌應驗了舊約彌賽亞預言。「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從死裡復活;又說『我所傳與你們的這位耶穌就是基督。』」(使徒行傳 17:2-3; 另參使徒行傳2:24-36, 3:18, 8:32-35, 10:43, 13:29; 哥林多前書 15:3-4, 希伯來書 1:8-9, 13, 10:5-17; 彼得前書 1:10-12, 2:6-8) 最明確和最有力的彌賽亞預言是以賽亞書 52:13 - 53:12,這是寫於基督降生前七個世紀。這僕人之歌預告彌賽亞雖然無罪,卻要受苦(以賽亞書 53:4-6, 9、不開口(53:7)、擔當多人的罪(53:5-6, 8, 10-12)。彌賽亞被鞭打、被扎、「從活人之地被剪除」和與財主同葬。祂死後必被「高舉上升,且成為至高」(52:13)。這清楚描述了耶穌基督的被拒、死亡、埋葬和復活。(自從十二世紀,猶太學者試圖將僕人之歌來描述以色列,但這個國家明顯不符53:8 的經文;而且以色列從未因沒有犯罪而受苦、也不像經文所描述的僕人不開口。)以下列出一些舊約有關彌賽亞的預言,從新約基督生平怎樣應驗這些預言,可以清楚看到祂來臨的預告:

  1. 為女人所生 (創世紀3:15; 加拉太書4:4).
  2. 為童女所生 (以賽亞書7:14; 馬太福音1:18-25).
  3. 亞伯拉罕的後裔 (創世紀12:1-3, 22:18; 馬太福音1:1; 加拉太書3:16).
  4. 屬猶大支派 (創世紀49:10; 路加福音3:23,33).
  5. 大衛的後裔 (撒母耳記下7:12; 耶利米書23:5; 馬太福音1:1; 路加福音1:32).
  6. 在伯利恆出生 (彌迦書5:2; 馬太福音2:1; 路加福音2:4-7).
  7. 有先行者預備主的路 (以賽亞書40:3-5; 瑪拉基書3:1; 馬太福音3:1-3; 路加福音3:3-6).
  8. 受聖靈膏抹 (以賽亞書11:2; 馬太福音3:16-17).
  9. 傳道事工 (以賽亞書61:1-3; 路加福音4:17-21).
  10. 用比喻說話 (詩篇78:2-4; 馬太福音13:34-35).
  11. 醫治的事工 (以賽亞書35:5-6; 馬太福音9:35).
  12. 是一位先知 (申命記18:18; 約翰福音6:14; 使徒行傳3:20-22).
  13. 是一位祭司 (詩篇110:4; 希伯來書5:5-6).
  14. 祂的出現和死亡的時間 (但以理書9:24-27: 路加福音19:44).
  15. 榮耀進城 (撒迦利亞書9:9; 約翰福音12:12-16).
  16. 被賣的價錢 (撒迦利亞書11:12-13; 馬太福音26:15, 27:7-10).
  17. 被門徒丟棄 (撒迦利亞書13:6-7; 馬太福音26:31; 馬可福音14:50).
  18. 在控訴者面前不開口 (以賽亞書53:7; 馬太福音27:12-14).
  19. 被打、被吐唾沫 (以賽亞書50:6; 馬太福音26:67).
  20. 被嗤笑 (詩篇22:7-8; 路加福音23:35).
  21. 手和腳被扎 (詩篇22:16; 約翰福音19:16-18).
  22. 與犯人一同被釘十字架 (以賽亞書53:12; 馬可福音15:27-28).
  23. 拈鬮分祂的衣服 (詩篇22:18; 約翰福音19:23-24).
  24. 在十字架上呼喊 (詩篇22:1; 馬太福音27:46).
  25. 骨頭沒有被打斷 (詩篇34:20; 約翰福音19:31-36).
  26. 祂的肋旁被扎 (撒迦利亞書12:10; 約翰福音19:34, 37).
  27. 與財主同葬 (以賽亞書53:9; 馬太福音27:57-60).
  28. 復活及得榮耀 (詩篇16:10; 以賽亞書52:13; 53:10-12; 使徒行傳2:25-32).
  29. 升上天堂 (詩篇68:18; 使徒行傳1:9; 以弗所書4:8).
  30. 坐在神的右邊 (詩篇110:1; 希伯來書1:3).

一般預言

非彌賽亞預言或一般預言都支持聖經的超自然來源。很多時,這些事件都十分傳神和準確,故此,文學批判常不按書卷自己述說的日期,而將全書或部份內容指派一個較後的日期,因為他們假定那些不可能是預言。愈來愈多的證據都顯示一個較早的日期;縱使我們接受一個較後的成書日期,仍有很多有力的例子證明舊約預言的預告性和應驗。

以西結預告推羅毀滅(以西結書26章)的時間在公元前六世紀。文學批判卻將日期定在公元前五世紀。以西結書預言尼布甲尼撒將會圍攻和毀滅推羅(26:7-11),很多國家都來攻擊她(26:3),瓦礫會被投入水中,成為淨光的磐石(26:4,12,19),那地成為漁夫曬網的地方(26:5,14),不再被建造(26:13-14)。這麼具體的預言連細節也應驗了,確實讓人吃驚。推羅古城是位於腓尼基顯赫有名的沿海城市,由處於大陸和一個距岸約半英哩的島嶼組成。尼布甲尼撒王圍攻推羅大陸城市十三年(公元前585-573年),並將她攻毀。島嶼部份殘喘至亞歷山大帝在公元前333年將島嶼城市也攻毀(以西結書 26:4),在興建一條橋通往島嶼時,將沿海城市頹垣販瓦扔到水裡(以西結書 26:12)。這古城遺址「成為淨光的磐石」(以西結書 26:4)「許多國民」(以西結書 26:3)都來攻擊要修復的島嶼城市,包括:塞流古(Seleucids)、托勒密(the Ptolemies)羅馬、回教徒和十字軍。但那在大陸的城市卻不再被建造(以西結書 26:14),直到現在都只是淨光的磐石,作漁夫曬網的地方(以西結書 26: 5,14)

其它舊約顯著的預言例子包括:尼尼微的覆亡(那鴻書1-3章)、巴比倫覆亡(以賽亞書13-14章,耶利米書51章)、亞捫和摩押覆亡(耶利米書48-49章)、非利士人覆亡(耶利米書47章, 西番雅書2章),以東覆亡(以賽亞書34章, 耶利米書49章, 以西結書25章,35章)、挪弗和挪覆亡(以西結書30章)和巴勒斯坦的荒廢和恢復(利未記26、以西結書36)。

聖經宣稱是神所默示的。彌賽亞預言和一般預言的應驗是強而有力的證據,顯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特別是這些證據是建基於聖經文獻的歷史可信性,這在上文已經討論過了。

聖經與科學的問題

進化論(或演化論)是聖經與科學之間最常被提出的問題。凡相信聖經的人都接受神是創造者,祂創造了宇宙萬物。相信福音的人,他們都同意神創造世界,但怎樣創造卻沒有共同的意見。很多人相信地球很年青,並且相信創世記第一章記載的創造是一天有24小時;也有人相信經文只是象徵性,而在漫長的進化過程中,神在不同的時期都直接參與其中。這裡並不是探討誰是對的,而是怎樣回應非基督徒以進化論來質疑神的存在或創世記中創世記載的可信性。辯論的重點主要是無神論的進化模式和神的創造,而非地球的年齡。

無神論的進化模式假設一個沒有生命的系統,透過時間和隨機偶發從微進化轉變成宏觀進化(即很大的變化,例如:從微生物演化為人)。這理論的哲理問題是它的效果(複雜性、生命、智慧、性格)遠超過它的成因(無序、無生命、隨機的相互作用和突變、不帶個人情感的事件)。

無神論的進化模式也有未能解決的科學問題。進化論仍未能提供第一個有生命的細胞的產生過程,複雜的人腦就更不用說了。

要產生第一個有生命的細胞,將需要依照以下的化學變化程序:(1)原子要隨機組合成氨基酸。(2)這些氨基酸要結連在一起成為氨基酸鍊。(3氨基酸鍊要增長(數百個氨基酸)並且二十種氨基酸要按一定的序列排列。這將產生一個簡單的蛋白質分子。(4)要產生更多複雜的蛋白質分子。(5)那很長、有高度序列的分子鍊DNA必須形成和得以維持。(6)需要一個極其複雜的化學工廠來形成特殊蛋白質組成的酶DNARNA、核糖體、細胞壁等。這單細胞必須能夠自我繁殖和進行各種生命的功能。假如沒有一個理性秩序的媒介,就算在最理想的情況下,莫說各個步驟,就是第一個步驟也需要統計學上的神蹟。很多人爭辯,只要給予時間,就是最不可能的,也會成為可能。聽起來好像很合理,然而若瞭解這過程的或然率後,便會不一樣了。讓我們看看蕭伯納(George Bernard Shaw)的論點:當一百萬隻猴子不停用一百萬部打字機打字,給予足夠的時間,其中一隻最終能打出一齣沙士比亞劇。假設一百萬隻猴子一天24小時以每分鐘100個字的速率,使用有40個鍵的打字機不停打字,同時假設劇本每個字由4個字母組成,由其中一隻猴子打出第一個字約需12秒。不過,要在其中一部打字機得到最初的兩個字(按次序排列的8個字母)便需要5天的時間。那麼,需要多少時間才得到首4個字呢?約一千億年!沒有人能想像要產生一齣沙士比亞劇的第一幕,所需的時間有多長。

第一步,很多進化論學者假設原始地球大氣層沒有氧,以致氨基酸能夠組成。不過除非氨基酸受到保護,這樣的環境會導致產生出來的氨基酸立即分解(因紫外線穿過沒有氧的大氣層),若要克服這個問題,必須再無限地增加沒有根據的假設。

第二個層面,讓我們假設一個充滿氨基酸和所需催化劑的原始湯(primordial soup),同時有適當溫度和濕度的理想環境。在這樣有利的條件下,組成二兩個氨基酸結合的機率是百分之一;組成三肽的機率是萬分之一。要組成由十個氨基酸結合而成的多肽卻是100,000,000,000,000,000,000分之一(一垓分之一);然而普通的生物的蛋白質,平均有400個氨基酸組成的氨基酸鍊。

更令人驚訝的情況,組成蛋白質的氨基酸全是左旋的。左旋和右旋氨基酸就如鏡子裡的反射,它們的組成機會大致相同。雖然它們可以結合在一起,但最初的生命系統明顯只有左旋氨基酸。有些科學家稱這是自然選擇所誘發;但這理論只適用於已經能夠自行繁殖的系統。這奇妙的現象,唯一的解釋是有智慧的設計。要得到400個左旋氨基酸組成的氨基酸鍊的或然率就如拋一個銅板,連續400次出現「字」相同,這大約是10120分之一。這只是組成一個蛋白質分子的或然率,而最初的生命系統需要數百個類似的分子。

以上的或然率還未計算20種氨基酸的運作有如字母,要成為有用的蛋白,它們必須按有意義的序列連結在一起,隨機的排列是完全沒有用的。DNA比這更繁複多了,它是由高度組織的字母建立的,這些字母稱為核nucleotides。一個細胞約有30億對核苷酸(每個基因約有1,200對核酸)。這些堿基的排列都是至關重要的,因在這巨大的DNA鍊中,每三個堿基組成一個字,每個字都代表20種氨基酸的其中一種。DNA便是使用這些字來創造細胞所需要的蛋白。

曾有科學家以寬厚得使人感到荒謬的假設,粗略計算合成一個基因(就如使用文字組成一個段落)所需的時間,以下是從一個有名的例子稍作修改:假設一隻小鳥每十億年飛來一次,從一塊像太陽系那麼大的石頭取走一個原子,按此使這塊巨石消失所需的時間,比起在理想化學親合力的環境下,隨機創造出一個有用的基因所需的時間仍是微不足道。比蕭伯納的猴子用打字機打出莎士比亞的劇本還要長。

這些都不能和一個活細胞的複雜性作比擬,就是生命系統裡最簡單的細胞,也需要精心編碼的信息,成長、繁殖、物種特徵穩定性、有適應能力,對環境作出反應和進行新陳代謝。進化論學者認為通過化學反應以外產生生命需要神蹟,因此通過化學反應自發地產生生命是唯一的選擇,但這何嘗不需要神蹟的發生?唯一的問題是生命源於原始湯還是神的創造。

以上的討論,還沒有考慮到從氨基酸演化生命的化學反應是可以逆轉的。這是指當化學合成物達至高度複雜性時,因相對於環境變成的不穩定性而分解。一個由四個氨基酸組合而成的多肽容易分解為四個氨基酸。

熱力學第二定律告訴我們,所有自然過程都會損耗有用的能量,同時亦會使熵增加。任何系統讓其自由發展,將會出現退化和腐朽。從太陽而來的遊離能量,會將複雜性稍微增加,但分解速度很快便會追上建立的速率。建立複雜蛋白質的唯一途徑是由一副已經存在的機器將原始能量轉化成一個擁有高度組織的形式。雖然有很多的太陽能,若非不同的系統已經存在,太陽能對建立複雜的系統並沒有幫助。生命出於生命;複雜的物質出於複雜的物質。生命自發產生的信念,和一切實驗和證據都相阻。有這麼的一句話:「目的論(teleology)是位老太太,若沒有她,沒有生物學家可以存在。但生物學家卻認為和她一起公開露面是羞恥的事。」設計需要一位設計師;這正是無神論的進化論所欠缺的。當然,進化論還涉及其它議題,例如:基因突變、物競天擇、比較解剖學、化石記錄和人的化石等,這些並非雞毛蒜皮的小事。這些都是非人格化演化機制無法產生生命和人格的基礎問題。至於是否神監督任何的進化過程,則是另一個議題。那些接受創世記的創世記述的科學家,在這論點上存在分歧。分歧包括地球的年齡、對化石證據和地質層的詮釋等。另一方面,無神論進化論者的構思方案亦明顯是超越科學方法揣測的極限,並且明顯和聖經的世界觀相阻。他們對生命和人類起源的斷言,明顯是忘記了科學的試驗性質。就算一個理論論證事物可能是怎樣發生的,但實際情況和推演的過程可能相去甚遠。

我們不要忘記聖經並非科學教科書,但當聖經觸及科學的事項,都被證明是可信的。過往有兩個主要問題讓人對聖經有關科學的可信性產生誤解。第一項是教會從聖經抽取的大量科學結論,最明顯的錯誤是太陽和其它星體圍繞地球運行。很多作家都很興奮地引用教會把伽利略主張太陽是太陽系的中心而被定為「異端邪說」作質疑;但錯不在聖經。另一個引起誤解的原因是經文對大自然的描述,是以眼所見的現象來描寫,例如:描述日出和日落(「它從天這邊出來,繞到天那邊,沒有一物被隱藏不得它的熱氣。」詩篇19:6),但這並不是教導太陽圍繞地球運行,對於「日出」和「日落」這些詞語的使用方法,聖經並沒有超越今天科學家對這些詞彙的運用。有些人認為聖經是錯誤的,因為列王紀上7:23 「徑十肘,圍三十肘」,經文的圓周率(π)是3而不是3.14。當我們比較7:23和7:26時,不難發現7:23那「圍」是指內圍。聖經的片語「地的四角」也被按字面誤解為地是平的,並且有四個角。不過當聖經使用這片語時,是作比喻指不同的方向(以賽亞書11:12和合本譯作地的四方, 以西結書7:2 和合本譯作地的四境, 啟示錄7:1, 20:8和合本譯作地四方)。

當聖經正面地描述大自然的運作時也頗準確,和聖經寫作時期的人對自然事物的概念有很大的分別。約伯記36:27-29是水的循環極佳的描述:蒸發、凝結、降下。約伯記26:7對地球的描述:「神將北極鋪在空中,將大地懸在虛空。」是超越時代的描述。經文其它有關天文學、生物學和醫學(利未記中的隔離和潔淨條例)的陳述同樣卓越。

聖經的倫理問題

聖經中兩個重要的倫理難題是種族滅絕和奴隸制度。聖經提出當今最知名的倫理道德標準,焦點是愛神和愛鄰舍如同自己。這使神在申命記20:10(另參約書亞記6:21)要完全滅絕迦南人的滅族命令變得十分複雜。對於這個問題,並沒有容易的解決方案;不過,當我們從聖經幾個不同的角度作檢視,這問題便會大幅降低:(1)我們很容易被世上對生命的觀點所局限,而忘記聖經的作者也是生命的賜予者,祂有權取回生命。(2)十誡中的第六誡最佳的翻譯是「不可殺人」(出埃及記20:13)。但這誡命並不禁止為履行神的命令去維持在以色列的社會公義(極刑),或為防衛國家而奪取人命。(3)殲滅另一個國家(迦南)的命令,是以色列歷史上完全獨特的事件。(4)那個時候的以色列是神權統治,世界歷史上並沒有相同的情況。(5)作為一個被救贖的國家,以色列人必須從其它民族分別出來。假如以色列人和迦南人混在一起,那拜偶像和道德敗壞的迦南人會使以色列人受玷污。(申命記20:18)(6)神使用以色列人作祂審判的杖,審判迦南人那嚴重的罪惡和不道德行為。按考古學發現那個時候的迦南,宗教淫亂氾濫,進行嬰孩獻祭、獸交和其它各種可增的事。這滅絕不悔改的迦南人看似十分之殘酷,其實和切除癌症腫瘤並無相異之處。

至於奴隸的問題,這裡有三個觀點:(1)我們今天對奴隸的觀點,其實和聖經所容許的奴隸制度並不相同。對待奴隸要以有尊嚴的人加以看待(約伯記31:13-15);假如主人侵犯奴隸的基本權利和虐待他們,便要讓他們自由離去(出埃及記21:26-27),奴隸亦可參加以色列的敬拜。(2)奴隸制是當時的文化特色,奴隸制的設計旨在讓族長的家庭在經濟上得以延續,這和我們的文化相異。假如我們絕對化我們自己的文化價值觀念,這是錯誤的。(3)雖然新約亦容許奴隸制度,但新約的書信清晰地表明所有信徒在神面前有相同的地位(加拉太書3:28)。基督的真實,更新了人和人之間的關係,基督教的原則反對剝削和虐待奴隸。有些人因神的怒氣和血祭而受困擾。神滿有愛和恩典,不過,祂也是聖潔和公義的神。我們從創世記至啟示錄都能找到神這些特性。這些特性並不矛盾,而是互補的。祂的愛是聖潔的愛,祂的怒氣絕不反複無常,祂的怒氣指向罪和罪所帶來的非人道結果。我們社會的價值觀變得薄弱和被扭曲了,很多人都以神的聖潔和罪所包含的罪性感到陌生。至於血祭,新約清楚說明那是預表基督,神的羔羊為世人的罪所作的犧牲。祂被釘十字架顯明了神的愛和神的怒氣。

聖經的明顯錯誤問題

大部份所謂聖經出現矛盾的地方,主要是因為同一事件有多過一個記載,而不同的作者以不同的角度來描述。當我們仔細檢察這些記載時,都顯示它們是和諧的互補性質。我們可以從福音書有關耶穌墳墓天使數目的所謂矛盾來作例子: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記載一位天使,而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卻記載兩位天使。假如當時有兩位天使,那麼必然有一位天使;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記載了那一位較突出的天使,這是選擇性的報導(所有的報導都是選擇性的)。其它地方亦出現了相同的情況(例: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記載耶穌在加大拉(格拉森)只遇到一個被鬼附的人,而馬太福音卻說兩個。)

另一個被人津津樂道的矛盾是創世記第一章和第二章的記載。有些人以此為兩個互相矛盾的創世記載,但它們可以是和諧的。我們要注意兩件事:(1)創世記第一章提供了六日創造的一幅大圖畫,而創世記第二章是第六日創造較詳細的描述。(2)創世記第一章以「神」(Elohim)來稱呼神,這是因為在這裡的重點是以神為創造主來描述神的工作;第二章卻以雅威(耶和華Yahweh)來稱呼神,來強調神和人之間的盟約關係。聖經出現錯誤的三個明顯基本因素是:來源、文本和詮釋問題。

(1)聖經和聖經以外的來源都不完整,這可能是導致出現錯誤的成因。在前一篇文章(II. 聖經的背景)在考古學與聖經的部份,已經談論過聖經的一些記載怎樣在得到考古出土文物證明前,被指為錯誤的,例如,赫人王國、巴比倫王伯沙撒、族長時期的非利士人。這並非聖經的瑕疵,只因流傳下來的資料並不完整。

(2)錯誤也隨著文士的失誤和現代化偷偷溜進聖經的文本中。例如列王紀上4:26記載:「所羅門有套車的馬四萬匹…」,而歷代誌下9:25卻是四千匹。列王紀上那誇張的數字,是抄寫錯誤,這是常見因數值符號相似而出錯的問題(另參撒母耳記下10:18  歷代誌上19:18)。

(3)錯誤詮釋聖經的文本和聖經以外的資料,都會導致明顯的錯誤。例如英文聖經英皇欽訂本列王紀下23:29便錯誤地詮釋希伯來文聖經的文本為:「埃及王法老尼哥『上到伯拉河攻擊』亞述王…」;其實希伯來文聖經文本只說「上到伯拉河」,這和亞述記載法老尼哥幫助亞述對抗巴比倫相同。(要記著我們的英文聖經譯本從原文翻譯過來,多參考不同的譯本會幫助我們更清楚明白經文)。

這並不是說我們已經解決了聖經的所有差異,還有少量的問題存在。然而不斷增加對經文有利的歷史和考古學證據,這些問題將會繼續遞減。

聖經的正典問題

我們如何能夠肯定負責決定那些書卷是正典的人所作的決定是正確的?教會的議會不會出錯嗎?這樣的異議是誤解了正典的性質。「正典」(canonicity)這個字是從規則或標準(canon)而來。它被借來稱呼一系列符合神所默示標準的書卷,「默示」是決定正典的因素。初期教會只是認定那些書卷是神所默示的,那些並沒有默示的標記,所以教會只是發現那些是正典而不是斷定那些不是正典。

舊約的正典分為律法書、先知書和著作(參路加福音24:44),在基督降生前一段很長的時間,便已被公認。有些書卷如以斯帖記、傳道書和雅歌,基於某些因素,被少數拉比提出爭議,但在公元90年的雅麥尼亞(Jamnia)的拉比大會中,這幾本長久被確認的書卷再被確定。次經被加進七十士譯本中引起一些困惑,不過猶太人或初期教會並沒有接受次經為正典。猶太學者斐羅(Philo)和約瑟夫從未引用次經,耶穌和其他新約作者同樣沒有引用次經。直至公元1546(反宗教改革時期)的天特會議(Council of Trent)羅馬天主教會給予次經正典地位。

次經是舊約最後一卷先知書瑪拉基書以後二百多年才寫成的,有別於其它舊約書卷,它們並沒有宣稱擁有先知的印記、也沒有體現神的權柄與能力。它們因為教義上的錯誤、低於聖經教導的道德和歷史性的失實而不被納入正典,它們並非從起初便被神的子民接納。新約的正典是漸漸地流傳和被收集,在希坡會議(the council of Hippo公元393年)和迦太基會議(the council Carthage公元397年)被正式確定。這些書卷都通過了以下的測試:由使徒或與使徒有密切關係的人所寫(例如馬可是彼得的夥伴、路加則是保羅的夥伴),成書於使徒在世期間(第一世紀),和使徒所傳講的教義相符。

神蹟的問題

神蹟是聖經和科學之間的問題,因為反對聖經所記載的神蹟,都以科學為理據。其中一個反對神蹟的原因是神蹟違反或與自然法則產生矛盾。更正確被拒的原因是神蹟被賦予高於自然的能力,它們超越了正常的程序或自然法則。就如飛機飛行時空氣動力學原理勝過了地心吸力。所以神蹟出現時,一個較高的(超自然)原則勝過了一個較低的(自然)原則。另一個反對神蹟的原因是神蹟破壞大自然的規律。科學方法建基在我們住在一個有規律的宇宙這假設上,如果隨時出現神聖的干預,那麼甚麼事情都有發生的可能性,秩序便會被混淆或取代。這個反對原因的出現,是不了解聖經有關神蹟的教導。聖經肯定宇宙是有秩序的,因為它是由一位有智慧的設計師所創造和維繫。神制定我們所稱為「自然法則」的定律,但祂自己卻不在它的限制之下。祂有時選擇超越這些限制來揭示自己,讓人認識祂。仔細檢視經文,神的干預或神蹟,都在不尋常的特殊情況發生。事實上,神蹟就其本質而言,必然有別於普通情況的獨特事件。因此,若以神蹟破壞大自然規律而否定神蹟,其破壞性並無差異,因為神蹟是由超自然體所行,因此自然法則無法解釋神蹟的發生。我們沒有能力解釋的事物,並不表示它們不能發生,問題的背後是神是否存在。按此,若神存在,神蹟是可能發生的。這不是科學或哲學的問題(神蹟能否出現?),而是歷史性的問題(神蹟已經出現了嗎?)。耶穌基督的工作是神蹟最有力的歷史證明,特別是祂從死裡復活。歷史事實是所有試圖用自然法則去解釋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都失敗了。關於耶穌的空墓和復活後向不同的人顯現,結合客觀的證據如門徒生命的改變,耶穌基督身體復活,便成了一件難以置疑的事件。神用十災重擊埃及,但聖經並沒有提供神怎樣使十災發生的細節;同樣地,耶穌把水變酒和叫死人復活的細節同樣欠奉,但超自然體的介入卻是十分明顯。如果宇宙是神創造的,祂必能成就這些事來展現祂的救恩計劃。故此,安排海中生物在約拿被拋進地中海時,在他的船旁出現,對神來說也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既沒有需要、也沒有基礎將約拿的事蹟寓言化。好些鯨魚和鯊魚都能將整個人吞下;也有少數被吞進魚腹的生還者講述他們的經歷(例:詹姆斯巴特利James Bartley在1891年被一條抹香鯨打翻了他的魚叉船,並把他吞下,他的同伴都以為他遇難,一天半後,他從鯨魚的食道被救出來,仍然生還。)我們無需爭議神到底是使用一條現存的魚,還是為約拿創造一條魚,因為神都能做得到。


1譯者註: Im Glad You Asked 這本書有中文譯本:《問得好 - 解答當代人對信仰的困擾 作者:肯尼斯鮑和賴利慕 出版:橄欖》

譯者註:文中的人名、地名或其他專有名詞坊間已有很多不同的譯名,譯者在這篇文中從已有的翻譯採用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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