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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聖經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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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經的方法有數百種,你怎麼知道你所採用的方法是正確的呢?基督徒對於好些課題存不同的意見(例如創世記第一至第二章 Genesis 1-2,有人解釋作是預言的應驗,也有人用來將戰爭合理化)。但實際上,基督徒在基本教義上是同多異少的,差不多所有的信徒群體都有相同的真理基礎 – 神、人、罪和救恩(魯益師(C. S. Lewis)稱之為「基督教僅是這樣」)。大部份的基督徒都認同使徒信經和尼西亞信經的信條。」

聖經詮釋出現矛盾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錯誤的釋經方法,又或是變改了詮釋方法(釋經學)。另外,有些人將個人預設的觀念強加在經文,而不讓聖經自己說話。假如我們使用基本釋經原則,大部份的問題就會迎刃而解。以下是釋經的十五個原則,在每個原則後有練習,希望能幫助你們掌握釋經的技巧。

聖經權威的原則

不要將聖經當作一本教科書。它並不是給我們僅僅用來觀察的客觀存有,而是要我們遵行的神諭。當我們讀經時,我們要抱持尊敬、謹慎的態度去領受聖經的教導。因為有神的靈,所以聖經是活的,能改變那些作回應的人的生命。聖經不單可信,讀經的人還可以在聖經的章節中找到無窮的新真理。我們愈進深地發掘,我們愈能得到更多的領受,給我們帶來心意更新。我們也會慢慢地從人的角度轉化從神的視野看事物。

練習:查爾斯.萊利(Charles C. Ryrie) 為「默示」下的定義:「神監督地上的作者,透過他們的個人特質,正確無誤地將祂給人的啟示書寫和記錄下來,如神親自啟廸。」請讀以下章節,並簡述它們怎樣幫助你明白聖經的啟示:耶利米書30:2 Jeremiah 30:2; 馬太福音 5:17-18,15:4 Matthew 5:17-18; 15:4; 約翰福音 10:35, 17:17 John 10:35; 17:17; 使徒行傳 28:25 Acts 28:25; 提摩太後書 3:16-17 2 Timothy 3:16-17; 彼得前書 1:10-12 1 Peter 1:10-12; 彼得後書 1:20-21, 3:15-16 2 Peter 1:20-21; 3:15-16; 啟示錄 22:19Revelation 22:19

聖經權威的延伸

聖經的權威並不局限於和宗教信仰相關的事情,它還延伸至它所確定的各樣事情,當中包括:歷史事件、地理、年代學、舊約和新約的神蹟。聖經面對多方面挑戰,例如:但以理書記載的預言不是但以理所寫;耶穌並沒有行神蹟餵飽群眾,只是激勵他們和別人分享午餐。假如聖經記載的這些事蹟不可信,我們又怎能肯定聖經的其它內容可信呢?我們要決定我們是否願意服在聖經的權威之下。只是,我們只有信服聖經,才能明白聖經的信息。

練習:按約翰福音 7:17 John 7:17,在甚麼條件下才能認識耶穌真正的權能?

聖經、傳統和經驗

神的話語應該是我們的終極權威。傳統和經驗都是寶貴的,但我們仍須在聖經的亮光下加以詮釋。不是教會決定應該教導會眾那些經文;而是聖經決定教會該教些甚麼。傳統是重要的權威,但並非終極的權威。很多傳統,不管是真的假的,在整個教會歷史上浮現。假如某個傳統或個人經驗明顯地與聖經教導相違,這並不是從神而來的;相反,從神而來的經驗肯定聖經真理。如果基督教是真實的,它的教導應該可行,並且能改變人的生命。

練習:如果有一個人決定在數年裡增加他的奉獻,最後,他發現自己的經濟能力好了。這能否證明如果其他人也增加奉獻,也會有相同的果效呢?為甚麼?

聖經和人類的理性

理性好像傳統一樣,是權力的來源,但同樣需要放在聖經權威之下。聖經裡好些真理是難以理解的 – 為甚麼耶穌基督是完完全全的人?為甚麼三位一體的神是一位神而又有分別?這些事其實並不矛盾,只是他們超出了人類的理解力。面對這些事情時,我們只有兩個選擇:將我們的理性服在聖經的權威下,接受由此而來的張力;又或者高舉理性在聖經之上以消除張力。(例如:低眨基督的神性或人性)。

練習:聖經教導我們神是具有主權、至高無上的神,而人要承受神所作的決定。比較羅馬書9:6-21Romans 9:6-21和羅馬書 10:9-15 Romans 10:9-15,你怎樣處理這兩篇經文帶來的張力?

聖經是一個整體的原則

這原則建議我們要以聖經為一本完整的書。雖然多樣性,但卻是一個整體。聖經的主題是神透過祂無瑕無疵的兒子代贖不完美的人類的罪,使人回歸祂那裡,這是一個充滿愛的拯救計劃。我們需抓緊每一卷書和這個中心主題的聯繫。當我們愈能掌握這主題,我們便愈能正確地解讀聖經的細節。

舊約是新約的基礎,要明白新約的經文,我們需要對歷史和舊約有一定的概念,否則,很多新約的經文便難以理解。例如:要理解希伯來書第九章 Hebrews 9,便需要對舊約會幕結構和功能有所認識。

練習:有指控說新約的神充滿愛和恩典,但舊約的神卻是嚴苛的和充滿怒氣。你怎樣回應?

漸進啟示的原則

聖經這本書自己本身是一本完整的書,不過當我們閱讀時,我們卻不要忽略聖經的漸進式啟示。聖經的寫作時期超過十五個世紀,對神的描述和神的救恩計劃,是漸次的加深和顯明。我們可以這樣說:「新約早已隱含在舊約裡;而新約將舊約顯明。」

但這並不是說聖經裡的宗教和倫理準則是從簡單的進化成精巧的。我們應該說聖經裡關於神的屬性透過聖經歷史漸次顯明(參希伯來書1:1-2 Heb. 1:1-2)因為神在新約裡將自己完全顯明。我們必須小心防避將新約讀進舊約裡的試探;也要提防將舊約的律法和禮儀規例強加於現代的陷阱(例如:猶太人的食物條例)。

練習:在這原則的亮光下閱讀希伯來書10:1-18 Hebrews 10:1-18

清晰的原則

這原則告訴我們要讓聖經自己說話。我們應以經解經,因為聖經本身是最好的詮釋者和評論者。我們要從已知的、清晰的去詮釋那些不認識的或不清晰的經文。當我們和一段難明的經文角力時,參考相似和相關的經文,是最直接簡單的方法。那難解難明的經文,要遵照那清晰的來處理。凡是和救恩與成聖相關的經文,都清楚地啟示了。

明智的方法是先透過福音書和書信開始熟習聖經,再去讀那些艱深的書卷,如:以西結書和啟示錄。

練習:從救恩的角度去比較加拉太書 5:4 Galatians 5:4 和約翰福音 10:27-29 John 10:27-29。那一篇經文較為清晰呢?

經文互參的原則

一個合乎聖經教導的教義,必須完全建基於聖經。我們可以透過經文互參來建立我們對神學的認識。假如我們將教義建立在含糊、富爭議性或一兩個偏僻難解的經文上,是不智的。

這原則告訴我們要以經文互參的方式去明瞭聖經的教導。互參包括:1. 字義互參:比較一個字在不同經文中的表達方式和含義。 2. 概念互參:比較近似概念和教義的經文。例如復活和買贖。  3. 平衡經文互參:比較不同經文對同一件事的記述。例如:餵飽五千人;記載在列王紀下、歷代誌下和以賽亞書裡的猶大王希西家的生平。我們可以從相關的經文作出理性的歸納(以不同經文的共通點作出總結),或推演(透過共有的前提作出特定的應用)。

練習:以下是一些被用作支持不合聖經教義、用來反駁信徒有得救確據的的艱深經文–約翰福音15:6 John 15:6; 希伯來書 6:4-6 Hebrews 6:4-6;雅各書 2:24James 2:24 被人用來證明人要有「義行」才得救;而馬可福音 16:6 Mark 16:16, 使徒行傳 2:38, 22:16 Acts 2:38, 22:16被用來教導水禮是救恩的一個必要條件。這些個案的問題在那裡?

練習:摩門教使用哥林多前書15:29 1 Corinthians 15:29作為他們進行「代理人受洗」的理據。你會怎樣作回應?

上下文的原則

當我們詮釋一段經文時,必須在最接近的上下文(即經文前數節和後數節)的亮光下進行;又或是較遠的上下文(即整卷書、新約、舊約或全本聖經)作為背景。當一節經文按著上下文的原則、考慮處境來作出詮釋,就不會像將經文抽出來獨立解讀那麼容易將經文扭曲。

最接近的上下文(第一層)是指那被詮釋的經文附近的章節,例如:要詮釋路加福音第十五章Luke 15的三個比喻,我們必須明白這三個比喻是耶穌向法利賽人和文士所講的比喻。(路加福音15:1-3Luke 15:1-3

練習:按雅各書 1:2-4 James 1:2-4 為背境,雅各在1:5所說的是那種智慧。

練習:按腓立比書4:10-12 Philippians 4:10-12去詮釋保羅在 4:13節的陳述。

較遠的上下文(第二層)是經文出處的書卷。我們還需要考慮經文是出於舊約還是新約,並且要探究主題、寫作目的和寫作的體裁和特色。

第三層是以整本聖經互為上下文。我們需要將所讀的經文和聖經教導連接起來,並探究這經文在人類歷史中對神的計劃有甚麼貢獻。

第四層的上下文,是考慮歷史和文化背景。在下文「背景的原則」中再探討。

文本字義一般運用方式的原則

我們應當按文本所用的字的一般運用方式來詮釋經文,除非經文的內容告訴你那是一個寓言、象徵或比喻,否則應將經文按文本直接合理地解釋,而不是刻意尋找甚麼隱藏的意義。一段經文不會同時要按字面解、又同時是比喻。例如:「我是羊的門。」(約翰福音10:17)是比喻。原因是以一樣沒有生命的物體來描述一個活生生的人,這經文絕對不是把耶穌當作一扇木門。只有當字義和內容並不協調相稱時,例如:在詩歌體裁或含寓意的語言,我們便應按象徵性文字來詮釋。

練習:你會用甚麼進路去演繹民數記22:21-35 Numbers 22:21-35關於巴蘭和驢的故事?你會按字面解釋,還是作寓意解釋呢?為甚麼?

應用的原則

每篇經文通常只有一個詮釋,但卻可以有很多不同的應用。這原則告訴我們要從不同的應用中,分辨出經文的真正意義。

新約告訴我們,舊約在今天可以作道德和靈性上的應用(例如:羅馬書15:4 Rom. 15:4, 哥林多前書 10:6, 111 Cor. 10:6,11, 提摩太後書3:16-172 Tim. 3:16-17)。縱使新約告訴我們有些經文含有屬靈真理的象徵,但這卻不是給我們把這些經文作寓意釋經的許可証。舉例來說:保羅告訴我們曠野漂流時,那出水的磐石預表基督(哥林多前書10:41 Cor. 10:4);另外在加拉太書4:21-31Gal. 4:21-31,保羅借用撒拉和夏甲來寓意新約和舊約,我們不要忽略保羅是在神的默示下,把歷史事件的寓意寫出來。當我們詮釋經文時,我們卻不可以聲稱有同樣的權威。若非我們如同聖經作者一樣得到神的默示指明聖經中的事例或預言有另一個、或一個隱藏的意義,我們的詮釋就並非站立在一個穩固的基礎上;假如在沒有聖經的憑證下將多個不同的解釋強加在一段經文上,我們將會掉進靈性上、象徵或寓意的陷阱。

因此,我們當尋求單一的意義。當經文好像有多於一個意義的時候,我們應該以最清晰、最明顯的解釋為準。經文的應用,應與經文的意義貫徹。例如:我們可以透過觀察耶穌和井旁婦人談話中使用類比,因而決定和別人分享福音時使用有效的類比;不過,若我們將經文總結為與別人分享福音時「一定」要使用類比卻是錯誤的。

練習:有些人詮釋雅歌時,將雅歌解釋作描繪耶穌基督和祂的新婦 –教會,這詮釋有充份根據嗎?經文應用合理嗎?

背景的原則

這原則告訴我們詮釋經文時要考慮該經文的歷史背景與及相關的習俗和地理環境,它們為我們提供了背景,幫助我們瞭解明白所讀的經文。我們應該問:「這經文對那個時代的人和那個文化背景的人有甚麼意義呢?」

歷史背景包括:作者是誰?寫作日期?作者當時的處境是怎樣的?書卷或書信有甚麼寫作目的?書卷中引用了甚麼典故?誰是寫作對象?經文中的主角是誰?

當保羅寫信給腓立比教會時,他正坐牢;他正在等候他會被釋放還是被處決;而十年前,保羅曾在腓立比坐牢(使徒行傳 16:12-40Acts 16:12-40)。這樣的背景資料會大大的幫助我們明白這書卷的主題和書信中所使用的典故。

背景也包括經文或書卷中的地理資料。例如:在阿摩司書起首那一連串給列邦的神諭,那些國家將以色列包圍了。地圖能幫助我們想象那些災禍是怎樣以螺旋式向下,最終也臨到以色列(阿摩司 1:3-2:16Amos 1:3-2:16)。另外背景也包括相關的動物和植物。

文化背景包括聖地的禮儀和習俗。它們也能幫助我們明白所讀的經文。聖經資源或工具書為我們提供有關潔淨禮儀、偶像敬拜、婚宴習俗、東方款客的傳統習俗等。歷史、環境和文化背景為我們提供了一幅更清晰的圖畫,幫助我們明白所讀的經文對當代的讀者有甚麼意義。

練習:使徒行傳13至15章 Acts 13-15 對你解讀加拉太書有甚麼幫助呢?

語文詮釋的原則

我們必須明白,經文的用語是按寫作時期該文字的使用方法寫成,因此我們應按文字在寫作時期的使用方法和意義去理解經文。

語法學習 –縱使我們不懂原文,也可以抽出經文的一些字或詞語去發掘它們是從那個希伯來文或是希臘文翻譯過來的。我們可以透過《史特朗經文彙編》(Strong’s Concordance) 、《英國人舊約希伯來文及迦勒底文經文彙編》(Englishman’s Hebrew and Chaldee Concordance of the Old Testament)、《Vine’s新舊約聖經辭典》(Vine’s Complete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Old and New Testament Words)來查考。我們也可以比較不同的譯本或透過索引找出一個字在經文出現的次數和那個作者曾經使用那個字。

神學工具 –《舊約神學辭典》(The Theological Wordbook of the Old Testament)和《新約神學字典》(the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是極好的工具書,幫助我們瞭解一些重要的字在神學上的使用情況,但不要忘記,當我們詮釋一個字的意義時,要按那字所在篇章的背景下去演繹。

練習:在羅馬書14:23Romans 14:23,加拉太書1:23Galatians 1:23和提摩太前書5:11-121 Timothy 5:11-12裡,「信」這個字有甚麼不同的使用方式?

文法詮釋的原則

這原則提醒我們詮釋經文時,我們要留心句子的文法細節。句子可說是思想的單位,不過,句子卻受到文法規則的規範。最理想當然是研究原文的句子結構,但對於大部份讀經者來說這是不可能的事,然而好的註釋書能為我們提供這方面的資料。當我們專注研究一節經文時,我們最好多看幾本註釋書,看看不同的學者怎樣詮釋。

練習:查考兩本有關約翰福音1:14John 1:14的註釋,從文法所提供的資料,你得到甚麼啟示?

神學詮釋的原則

這原則告訴我們,讀經是為了明瞭經文的含意;而不是將一些意念強加在所讀的經文。不管我們知道不知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神學觀點。假如我們不留神,我們便會不其然將個人的信念讀進經文而將部份經文忽略或不理會。如果這情況發生了,那麼我們的神學觀便超越聖經的權威之上了。與其按照教義作為基礎進行釋經(私意解經∕肆意詮釋),我們應該讓經文說話,按照經文的意義變更我們的故有想法(按經文原意解經)。

練習:閱讀馬太福音25:1-13Matthew 25:1-13十個童女的寓言,你認為抱持不同神學見解的人會使用怎樣的進路解讀這寓言?你認為寓言的中心思想是甚麼?

不同文體的詮釋原則

正如在第四部份所述(這系列的前一篇文章 - 聖經的寫作特色),聖經使用了很多不同的文體和修辭手法。當我們解讀聖經時,我們必須考慮文體和修辭手法的特性,因為它們規範了句子的意義。以下我們將粗略地談談比喻、寓言和預言的詮釋原則。

詮釋比喻

除非經文顯示經文的內容是比喻,我們應按字面來理解。但若經文屬比喻,我們亦應享受經文給我們的想像空間。聖經有很多的比喻給經文帶來了文字的美、吸引力和說服力。

聖經是神的啟示,神俯就人,用人能明白的語言、習語、思考方式和經驗寫成。這是為甚麼描寫天堂(例如:寶石、黃金、沒有眼淚)和地獄(例如:火),選用人曾經歷的情境來描述。

當聖經描寫神的時候,常常使用擬人法(例如:祂的手、腳、眼、口)。這並不是說神有一個肉體,更誇張的描述如詩篇91:4把神描繪為一隻巨鳥(「他必用自己的翎毛遮蔽你,你要投靠在他的翅膀底下。」)。當我們解讀比喻的時候,不能按字面解釋;但這並不是指比喻背後沒有文字真諦。當耶穌說:「我是生命的糧」(原文是麵包),並不是指祂是麵包。比喻背後的文字,是指祂提供靈糧和生命給所有信靠祂的人。

當你遇到比喻時,首先要決定比喻的類別(參考這系列的前一篇文章 - 聖經的寫作特色),然後解讀比喻背後的文字真諦。不要忘記在上下文的亮光下作詮釋。

練習:耶穌在馬太福音16:19 Matthew 16:19 使用了甚麼比喻?這比喻所用的文字告訴我們甚麼真理?

有些時候,經文會為經文中所使用的喻體作出解釋(例如:啟示錄1:20的星和燈臺),我們可以使用這些有明確解釋的經文去解讀那些沒有正面言明的比喻。有些比喻,例如:獅子,有多過一種含意,所以我們不可將某一含意硬套在所讀的經文。我們要小心謹慎,按比喻所在的篇章和較遠的上下文加以詮釋。在處理和數字、寶石和顏色相關的經文時,要額外小心。.

詮釋寓言

當處理寓言時,我們要先嘗試找出寓言的中心真理,不要為了研究細節而迷失方向。在正常情況下,一個寓言只有一個重點。例如撒種的比喻,主要描述人對福音的基本回應。我們若企圖檢視每一個元素背後的含意,我們將掉進思考的浮沙池;取而代之,我們應當尋求寓言內的每個細節和中心思想的關連。

詮釋寓言的另一個規則,是按主自己給寓言所作的解釋(例如馬太福音13:18-23, 25:14)作為解讀其他經文的線索(例如路加福音 15:1-3)。

練習:路加福音12:41-48(參馬太福音24:45-51)忠心的管家這比喻的中心思想是甚麼?

詮釋預言

詮釋預言時,我們亦應以經文是可讀得明白的文字加以解釋;除非經文內容或新約的引用顯示經文含有寓意(例:比較瑪拉基書4:5-6Mal. 4:5-6和馬太福音11:13-14, 17:10-13 Matt. 11:13-14; 17:10-13)。當詮釋預言時,要留意歷史背景和上下文;亦可嘗試將你所讀的經文和近似的預言互相連繫(例如主的日子和復辟以色列)。

大部份的預言在頒佈後不久便已應驗(例如:以賽亞書10:5-19 Isa. 10:5-19 關於亞述的滅亡);部份預言在舊約時期應驗了一部份,有一部份在新約時期才完全應驗(例如:以賽亞書7:14Isa. 7:14);有部份預言在基督第一次降臨時應驗了一部份,餘下的部份要等待基督再來時才會應驗(例如:以賽亞書52:13-53:12Isa. 52:13-53:12)。先知可能只見到一件事件緊接另一件事件的發生,就如我們遠眺高山時,只看到一座山的後面是另一座山,但山與山之間的山谷卻看不見。因此,明白預言和應驗之間有鴻溝,能幫助我們詮釋預言。

練習:比較路加福音4:7-12 Luke 4:17-21和以賽亞書61:1-2 Isaiah 61:1-2,基督沒有讀那部份經文?為甚麼?

詮釋上的限制的原則

聖經有很多艱深的經文,聖經學者仍不停地辯論它們的意義。比喻、預言裡的象徵性文字,一些令人費解的歷史或文化典故,艱深的文法和詞彙,以及其它的問題,使我們不能肯定一些經文應怎樣詮釋。這時,我們必須承認我們的無知和有限。與其緊抱著一些信條作不肯定的詮釋,倒不如謙卑己心,說:「我不知道」或「我不能肯定,但這是我的取向」。經文的重要性是有等級上的分別的,有些經文比其它的經文重要,愈重要的經文是愈清晰地啟示的。真理的核心:神的屬性、耶穌基督和祂的工作、怎樣得救、基督徒生活的基本守則等,在聖經的篇章裡,絕不含糊地顯明。我們應將焦點放在基要的真理上,不應本未倒置。

若有懷疑,我們可以按前人的著作做基礎去檢視我們所得的結果。十九世紀有一位偉大的牧師司布真(Charles H Spurgeon)觀察到一個現象,他曾這樣說:「有些人經常說聖靈給他們很多的啟示,但他們卻極少談及神透過他給別人的啟發,這實在不合常理。」

抱持開放態度的原則

當我們讀經時,我們必須有意識地倚靠聖靈的啟發。我們還需要抱持開放的態度,放下我們的神學偏見來領受神透過經文和我們溝通。

很多人所面對的真正問題,並不是對經文的理解或詮釋上的問題,而是對經文作道德上的回應,或怎樣將經文應用在生活上。馬克吐溫(Mark Twain)十分明白這問題,他說:「很多人都因為不明白一些聖經章節感到煩擾,但我卻因我所明白的經文而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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