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Where the world comes to study the Bible

第7章 福音与基督徒(罗12:1-15:13)

一、引言

A. 主题的风格

如保罗书信的一贯风格,作者先论教义,再论实践;先论信仰的阐释,再论生活的应用;先多着重生命的问题,才论生活的问题;先论神学,再论事奉;先论事奉的神,再论事奉的人。这不但是保罗书信的模式(参弗13章,46章;加14章,56章;西12章,34章;帖前13章,45章;帖后13:5,3:618等),也是其它书信之风格(参彼前12:10,2:11-5:14;来110:18,10:19-13:25)。此理论与实际的配合是圣经一贯的特色。F. F. Bruce说得好:「圣经中教义的阐释,并不是知识的传授,而是盼望教义化为实践。」266H. A. Hoyt称,教义部份论恩典的力量(forces of grace),此段论生命的果实(fruition of life)267。可以说,前段论神的救赎,救赎的起因、经过、结果;此段论神的旨意,是蒙救赎者生命的改变、更新、事奉,这也正是基督的吩咐:「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13:17)

B. 主题的重要

保罗是个有深度的神学家,他的理论不是死硬冰冷,而是生命的流露。他因看见信徒蒙恩得救后的身分、地位与使命,所以不但强调信徒从何景况中被拯救出来(saved from),也强调信徒被拯救至的领域(savedto)。因此,他不但论得救的原则(prinicples),也论得救后的实践(practice);先有教义(doctrine),才有责任(duty);前有启示(revelation),今有职务(responsibility)268

这是信徒不可忽略的重点,他们应明白,得救后的生活并不是消极性的不犯罪,而是积极性的追求事奉;不是静态性的等候身体被赎得荣的日子,而是建设性地心意更新变化,努力事奉神、人、国家、社会。

C. 主题的连贯

从罗1-11章,作者论及神对世界救赎的关系,可藉四个钥段来表明:(1)忿怒(罗1:18-3:20);(2)公义(罗3:21-5:21);(3)生命(罗6:18:39);(4)怜悯(罗9:111:36)269。现今作者续论得救的人在神的世界里该有的事奉,换言之,得救者的生活乃一事奉的生活,事奉生活乃成圣生活。W. G. Thomas称,罗马书有二个关键性的钥字:「所以」(oun)及「从今以后」(ara nun):(1)「称义的所以」(罗5:1,此节中漏译「所以」);(2)「成圣的开始」(罗8:1);(3)「事奉的所以」(罗12:1)。另言之,信徒的一生乃按此次序前进:「得救」(salvation)、「成圣」(sacrification)、「事奉」(service)270

虽然罗12:1-15:13与罗1-11章有相联的关系,但它与罗6章所论「新生的样式」(罗6:4)却有更直接的关系。罗6章论称义后信徒的生活,便有「新生的样式」、「将自己献给神」(罗6:13)、「献上自己作奴仆」(罗6:16上)、作「顺服的奴仆」(罗6:16下)、作「义的奴仆」(罗6:18、19)、作「神的奴仆」(罗6:22)等,这些皆是在理论方面言;如今这段落(罗12:115:13)却是在实际方面言,故这主题是先后连贯的。

D. 主题的发挥

罗12:1-15:13的钥意,乃是神的旨意在信徒各种的生活上彰显出来,于此保罗加以分析及劝导:(1)神的旨意与信徒自身的关系上(罗12);(2)神的旨意与信徒在国家社会的关系上(罗13);(3)神的旨意与信徒在教会的交往关系上(罗14);(4)神的旨意与信徒在个人的事奉上(罗15)。

二、信徒对神的关系(罗12:1-21)

罗12:1-2是实践部份最重要的经文,因为这是全部实践部份的基石。A. Nygren称,此两节为「保罗的伦理原则」。C. K. Barrett称之为「基督教伦理学的基础」。A. F. Johnson称,此段之基督徒伦理学乃是成圣论的自然结果271。D. Brown亦赞同此观点,称本段经文为「一般基督徒事奉神的特色」272,可见一个信徒应对神有事奉的责任,但此点为多数人所忽略,所以保罗在此非常诚挚恳切地作劝勉。

A. 信徒对事奉神的责任(罗12:1-2)

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1. 完全献身的劝勉(罗12:1)

a. 劝勉的根据(罗12:1上)

若要事奉神,第一步需献身于神,这是事奉神者的起步,也是知恩报恩的出发点,故此保罗便引用「所以」(oun)一字,将上文(111章)的伟大神恩连接起来,故此字的重要性不容忽略。靠此字,保罗将上文所论述的全部汇集后,紧接着下文的劝告。

他称读者为「弟兄们」(意「凡信主的人」,参罗11:13),并说他以神的「恩慈」(oiktirmon,较「怜悯」字强烈,且是复数字,意「甚多的恩慈」),向他们发出献身的「劝勉」(parakalo,意「在旁呼唤」)。

「神的恩慈」是保罗劝勉的依据,因由罗1-11章所论人的救恩,也是因神的恩慈而来,故加尔文说得对:当人完全领会神的恩慈,以及自觉对神恩慈的欠缺时,人才能感觉献身的重要或需要。273

b. 劝勉的目标(罗12:1中)

早在罗6章里,保罗已强调「献身」的重要(罗6:13、16、19)。「献上」(parastesai,意「放在旁边」,此字在文法上是一个断然式的过去词,指过去一次的献上,即不后悔的交给神)原是在圣殿内献祭用的术语,也可用作人的奉献(如基督孩提时,路2:22;保罗将初信献给神,西1:28;基督将教会献上,弗5:27)。保罗强调所献上的并非外物,而是信徒的身体(代表整个生命)。

信徒的献身要如「祭物」(thusian)般的呈献,故作者用三个形容词来形容(指祭物,非行动):

(1)活的——与一般献祭时皆用死的祭物作一对比(参6:13)。

(2)圣洁的——因为信徒的身体是圣灵的居所(罗8:9),是分别出来归神所用的器皿(罗6:16、18),故称为圣洁的。A. F. Johnson指出,「圣洁」(holy)与「全然」(wholly)是旧约燔祭的特色(利1:317),故信徒圣洁的献上亦指全然的献上274

(3)神所喜悦的——指所献的对象是正确的、合适的、蒙爱的。

c. 劝勉的原因(罗12:1下)

保罗视信徒将身体献上给神的行动是一个「事奉」(latreian)。此字亦是圣殿用的术语,包括一切敬拜的繁文褥节仪式(参9:4;来9:1、6),这事奉是「理所当然」的(,意「属理性的」)。「理所当然」一词除此处外,只有在彼前2:2出现,那里译作「纯净」,此字意义甚广。学者意见分四个立场:

(1)指心智上的行动,因人是理性动物(如Dunn、Haldene、Gifford、Sanday&Headlam、NEB将之译成「心智」,译「明智」)。

(2)指属灵的行动,因事奉是有关灵里的活动(如NASB、NIV、NRSV、Zahn、Barrett Black Bruce、Ziesler)。

(3)指一个真正的行动(如D. Moo、TEN)。

(4)指合理的行动(如Godet、Cranfield、Knox及KJV的译法)。

最后之意见,配合了保罗在全段内要表达的意

思,是为最可取,因保罗认为既然信徒从神那里领受救赎(罗18章上)与保守(罗8章下)的鸿恩,他们的献身是份内报恩的表示,如此的事奉是合理的,是应该的,是义不容辞的,是责无旁贷的,是理所当然的。H. P. Liddon说,「保罗运用此字(logiken),其志可嘉,因为犹太人只是盲从遵守敬拜的条文,从不作合理及有智慧的敬奉275

2. 心意更新的吩咐(罗12:2)

a. 反面的吩咐(罗12:2上)

「又」字(Kai,中漏译)开始了第二范围的吩咐。保罗劝勉信徒一面当委身事主,一面从消极角度言不「效法」(suchematizethe,意「符合」)「世界」(aioni,指「世代」,包括潮流、风俗、时髦、时尚的习俗等涵义,非惯用的kosmos一字,指世界系统)。

「效法」乃「变化」一字之反义词,效法乃内不符外,而变化则内外相符。效法指外表的学效,而内里的实质却不是那样,如演员可演各种不同的角色,但他本身却不是其所扮演角色的人,故此字在林后11:14译作「装作」,指撒但装作(效法)光明天使,实质却不是如此。

「不要效法」乃一现在禁止命令式词,指「停止效法」之意。保罗所强调的乃是,若信徒不肯献身事主,他必定效法当代的世俗,使他远离主及事主之心(参约壹2:15-16之警语)。故此,他明禁他们消极性地仿效那使人陷入歧途之世俗,而要他们积极性地更变心意。此词亦是被动式语态词,暗指不要受世界的影响(如KJV、NASB、NRSV,但有学者,如D. Moo,却谓此词虽是被动态,但有主动态之意义)。

b. 正面的吩咐(罗12:2中)

信徒不要效法世界,但(alla)要靠「心意」(noos,意「道德的意志力」的更新〔anakainosei〕,由「再」及「新」二字组成)而得着「变化」(netamorphousthe,命令式被动词)。

「更新」是信徒的新改变,首要起自心意而延及观念方面(参1:28,指未更新的心意),属内心的范畴,包括情感、意志、理解、观点等,皆因在新生命及新主人的管辖下有所改变。如以前是以己为中心,此后以主为中心;前是以世界为主要,今以神的国度为首要,这是指内在心意与观念方面言。信徒的改变,乃是由内而外,因有了内在生命的改变,故外表的样式也跟着变化。

「变化」一字在新约中只出现三处,二处记耶稣在山上变化面貌的情形(太17:2;可9:2),这是里外相符的改变,即外表的变化与内里的特质不相矛盾。另一处出自林后3:18,论信徒因有了新生命,可变化成主的生命般。在此,保罗指出信徒因有了蒙恩得救的新生命,故当在心思意念方面,采纳新生命的观点,而让此新生命之内变形之于外,外面的变化乃因内里的改变,这是里外相应的改变,外变证实内变,内变形诸外变。

c. 吩咐的原因(罗12:2下)

保罗严厉地吩咐信徒在两方面要更新与变化,其目的于此显出,乃是为要「叫」(eis)他们「察验」(dokimagein,意「试验」,不是试真伪,乃是要显真实,参弗5:10)何为神的旨意。

保罗的意思乃是,若信徒的心意没有更新,他就不能察验神的旨意,即不能证实神旨意的真确276,所以为了要察验真神的旨意,信徒便要更新心意。

神的旨意是:(1)「善良的」(agathon)——指凡神所定规的要求皆是美好的,亦以人的受益为目标。(2)「可喜悦的」(euareston)——原文以此字排在第二位,处在「纯全」之前,指神的美旨是可接受的。(3)「纯全的」(teleion)——指无伪的、无瑕的。Sanday&Headlam以此三字之用途,将神的旨意划分为三部份:「美好」指道德意旨方面,「可喜悦的」指宗教目标方面,「纯全的」指生存目的方面277

信徒若明确知道自己所行的路,是神的路,那么无论路上遭遇多少的难处,都可以应付,且得着

鼓励、安慰,所以明了神旨是信徒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份。

总括此事奉的劝勉,保罗共享了三个继续式的动词,指出信徒的生活乃是一个不断式地演进:(1)(不)效法——不断地(不)效法世界的模式;(2)变化——不断持续地变化,像主的模式;(3)察验——经常不停地察验神旨。

B. 信徒对事奉神的态度(罗12:3-21)

1. 对恩赐的认识(罗12:3-5)

我凭着所赐我的恩对你们各人说: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要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

在上文,作者论及信徒当将生命献上,作为事奉神的前奏,现今他以「因为」(,中漏译)一字符串联上文的主题,并引入下文,论及事奉神时,对事奉的恩赐应该有正确的认识,遂从二方面劝勉读者:

a. 看自己要合乎中道(罗12:3)本节的首句可用二方法译出:(1)「我凭着所赐

我的恩,对你们各人说」(如中译);(2)「我凭着所赐给我及你们各人的恩说」。第一译法似说仅保罗一人得着恩赐,第二译法较为可取,因一面配合文法,强调神的恩赐是给「我」及「你们」,且得下文(罗13:6)所支持。

保罗说因神的恩典,不但赐给了他,也赐给了众人(「你们各人」一言,显出全段乃是论教会团体的生活),故他便凭此向他们作一正反两方面的劝勉。反方面言,保罗劝他们在思想上,不要高看自己所当看的,但(alla)照神所「分给」(dotheises,意「分配」、「分赠」,与「礼物」为同根字)各人信心的「大小」(metron,意「部份」,林前:译「有限」,这并非指信心的多寡、量的方面言,而是指信心事奉的承受度278),当看得合乎中道。如此可见,信心乃是基督徒事奉生活的度量尺,「信心的多寡」乃指信心的果实,与恩赐的多寡成正比279

「高看」(huperphroneipar,意「夸思」、「夸看」,字根为phrono,意「思考」,中文「看」字带「思」字意义)、「所当看」(phronein,意「正思」、「正看」)、「当看得合乎中道」(sophronein,意「慧看」,提后:译作「谨守」,可:作「心里明白」,此字乃「聪慧」与「思考」二字合而为一,故可作「慧思」或「慧看」),此三个同根字,许多译本未能译出其原文用词之完美。

保罗的重点放在信徒对自己的看法、观点上。信徒看自己的恩赐、本领要按神所分赠的信心多少而定,不能高估或贬低自己,而要合乎中庸。W. G. Scroggie曾说:「自尊(self-estimate)有三等级:超等(super)、低等(sub)及正等(sane)。超等级的自重者,往往陷于自傲;低等级者则在自卑中无法自拔;自傲与自卑者皆离开了正轨280。正级的自评乃慧敏的思评,这样的自估,才能与各种信心程度的信徒配搭事奉。

b. 看别人为同一身体(罗12:4-5)

保罗继续以不同恩赐配搭事奉而举喻,说:「因为」(gar,12:4上,中漏译)正如在同一身体内也有许多肢体。以身体喻作一个社团,是希腊文学的特色,保罗也多次的引喻(林前12:12;弗4:15;西1:18),但(de)它们各有不同的「功用」(praxin,12:4下),「同样」(houtos,12:5上,中译「也是如此」)我们的肢体虽然众多,但在基督里乃是同一身体(罗12:5上),而(de)每个肢体的存在乃是为别的肢体(:下,中译「互相作肢体,原文没有「联络」一字),这「肢体为对方存在」的观点委实感人。

2. 对恩赐的运用(罗12:6-21)

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或说预言,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说预言;或作执事,就当专一执事;或作教导的,就当专一教导;或作劝化的,就当专一劝化;施舍的,就当诚实;治理的,就当殷勤;怜悯人的,就当甘心。

爱人不可虚假。恶,要厌恶;善,要亲近。爱弟兄,要彼此亲热;恭敬人,要彼此推让。殷勤,不可懒惰;要心里火热,常常服事主。在指望中要喜乐;在患难中要忍耐;祷告要恒切。圣徒缺乏,要帮补;客,要一味地款待。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气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译事)。不要自以为聪明。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或译: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上文作者论信徒整体的合作,是恩赐方面的配搭,此段则论信徒本身恩赐的不同,这是保罗辅助信徒不要高估或低估自己或别人,而是要学习互相敬重,使恩赐的配搭发挥身体合一事奉的潜能。

在论不同的恩赐前,保罗指出三点该注意的(罗12:6下):(1)凡在基督里成为一体的皆有「恩赐」(cha-rismata);(2)恩赐乃按神的「恩」(charin)「分配」(dotheisan,中译「得」)而来(故有不同及多寡之别);(3)恩赐各有「不同」(dia phora)。随即将各类不同的恩赐列举之,共有七项,合称「圣灵七大恩赐」。若以下文的属灵恩赐,与另外二属灵恩赐的名单(林前12:810、28,弗4:416)相比,可见神赐给信徒的恩赐乃是为了教会的事奉,所以教会的生活,便成为一个事奉的生活281

a. 说预言的恩赐(罗12:6下)——在其它属灵恩赐的名单中(如林前12:28;弗4:11),保罗视使徒的地位较先知为高。在此处的名录中,作者连使徒的恩赐也未提及,可能因为迄今未有使徒到过罗马工作(参15:20)282

「预言」(propheteian)乃是代替神将其心声向人说明,因预言有真假之别,故说者要按信心的「程度」(,意「比论」、「模拟」)而行之。关于「信心的程度」之意义,学者们的解释也分成四派:

(1)指说预言者信心的大小,意谓神给说预言者不同程度的信心,说者要按这领受发出预言(如中译、Dunn、Moo、A. F. Johnson、E. F. Harrison、Sanday&Headlam)。

(2)指听众言,并非指说预言者,意「说预言者按听众信心的程度而定信息的深浅」(如Godet)。

(3)指整个启示真理而言,将神的真理作「信仰的尺度」或「信仰的楷模」,说者要按此而为之(如H. A. Hoyt、Cranfield、W. G. H. Thomas)。

(4)指说预言者要按其对神的认识(信心的程度)或是按信心的使用(因恩赐不同,如J. Murray)。最后一说与12:4的「用处」配合,较为可取,但综合各说,此句意指说预言者应按神的整体启示真理作为衡量之准而说,亦要按自己从神而来的领受使用之,否则便有自高或自贬的弊病产生。

b. 执事的恩赐(罗12:7上)——「执事」(diakonian)乃事奉恩赐之一(参林前12:5),尤指服侍的职事,这类的事奉定要「专一执事」(diakonia,「专一」为补字),保罗之意乃是在作奴仆服务的事奉时,就作奴仆的样子,要「名副其实」。

c. 教导的恩赐(罗12:7下)——「教导」乃指将神的真理阐释(弗4:11是指牧师的事奉)。在教导的事奉中,要专一为之。据林前14:6所记之教导与知识、预言与启示,互有相联之关系,因为没有知识的教导是空泛的,是没有内容的,也不能造就人。

d. 劝化的恩赐(罗12:8上)——「劝化」(parakalon)乃指将神的真理作鼓励的应用。Barrett称「教导」指真理的传授,「劝化」指真理的应用283

e. 施舍的恩赐(罗12:8中)——「施舍」(metadidous,1:11同字译「分给」)的要诚实(,意「单纯」)。此字在新约共出现八次,主要乃是「专一」、「诚恳」、「纯朴」之含义,故保罗称施舍的人务带专诚无伪之心,但在林后8:2,9:11、13的亮光下,亦可译作「慷慨」(如Sanday&Headlam、D. Moo)。

f. 治理的恩赐(罗12:8中)——「治理」(proistamenos)此字意「带领」或「牧顾」(pastoral care,如TDNT〔6:702〕),指教会的领导者务要「殷勤」(SPOUDE,参提前5:17),因在初期教会中,也有人只爱职分之美名,而不一定爱事奉的劳苦。

g. 怜悯的恩赐(罗12:8下)——「怜悯」(eleou)指在教会中照顾软弱年老缺乏者的事奉。怜悯的必有「甘心」(hilaroteti,意「高兴」、「快乐」,参林后9:7,英文一字由此而出)的态度,即怜悯人者当存快乐之心助人。「助人为乐」乃基督徒之生活良箴,故应以「甘心乐意」之胸怀助人。

h. 爱人的恩赐(罗12:9-21)——在举出七大属灵恩赐后,保罗便作一总结。虽然12:9与12:8在文法上的衔接并不明显,然而作者的构思是上下文紧凑连贯的。上文的七大属灵恩赐以爱为最高等次的恩赐,如此的文思显出作者属灵的高深。Sanday&Headlam说,这样的文笔与他在别处所论「我如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们」(林前12:31)的语调,遥应媲美284。由此可见,爱人的行动着实囊括了一切恩赐的精髓。

(1)爱的原则(罗12:9)——爱(agape)人要「不可虚假」(anupokritos,意「无伪」,参林后6:6;彼前2:18,3:1),对邪恶(poneron)的事要「厌恶」(apostugountes),对善美(agatho)的事则要「紧守」(hollomenoi,意「黏紧」,参太19:5;林前6:16、17译「连合」、「联合」,中译「亲近」似太弱)。

(2)爱的外显(罗12:10-21)

(a)对信徒方面(罗12:10)——在信徒之间的生活,爱的流露是需显明的,保罗从二方面详述,先是在爱弟兄方面。

爱弟兄本是基督所给的新命令(约13:34-35),相爱时要彼此「亲热」(philostorgoi,由philos〔爱慕的爱〕与storge二字组成,故可作「强烈的伦常爱」)。接着在敬重方面,互敬时要彼此「谦让」(proegon-menoi,意「在前行」,指爱在前头引路),意说让爱引导人处事,让人先得益处,即「礼让」,类似「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参腓2:3,如Sanday&Headlam、Cranfield、Kasemann)。

(b)对自身方面(罗12:11-13)——此段缺了上节两次出现的「彼此」(allelous)一字,按内容该是论爱人者自身方面而言,作者从五方面论述爱对自己的要求:

(i)爱人者自己要「殷勤」(spoudev、locative case,指领域,意「殷勤事奉的领域」),不要懒惰,爱人者不会疏懒。

(ii)在「心灵」(pneumati)方面要「火热」(zeontes,意「沸腾」),「常常」(tokairo,「好时」,提后4:2译作「得时」)服侍主。

(iii)在指望中显喜乐(仰望神的应许),在患难中显忍耐(坚决等候神),在祷告时要「恒切」(proskarterountes,意「专诚」或「坚毅」,参西4:2;弗6:18;徒1:14)。有学者(如Bruce、Denney、Dunn、Barrett等)说,这种爱是由圣灵的火点燃的。

(iv)在圣徒的「缺乏」上(chreiais)需要「帮补」(koinoneountes,意「分享」)。B. E. Adams谓,「分享这字在新约所表达的形态并非一种感觉(feeling),而是一个很积极的活动(activity)」285

(v)务要追求(diokontes,参14:19)「好客之事」(philoksenian,「追求」,中译「一味」),而「客要一味款待」,指要不断地款待客人。追求好客的事奉正是新约教会的特色(参来13:2;提前3:2;彼前4:9)。巴克莱说得好:「基督教的特色有三:手是打开的,心是打开的,门是打开的(open hand,open heart,open door」286

(c)对他人方面(罗12:14-21)

由12:14始,作者的笔调转向教外之人身上。此段之内容形态彷若耶稣的登山宝训287,下面各点逐一显出爱的特征:

(ⅰ)对与逼迫者言(罗12:14)——容忍的爱

对逼迫者(diokontas,与12:13的「一味」同字根),信徒应采祝福他们之态度(参太5:44;路6:28;雅3:9-12)。爱人者能将天上的祝福呼唤下来给予仇敌。W. G. H. Thomas言,「作者在上文论信徒要追求(追迫)好客的事,此段却论他们将祝福反给逼迫他们的人」288,神甚是幽默!

(ⅱ)对与哀乐者言(罗12:15)——同情的爱

信徒对别人的喜怒哀乐需显同情的态度。别人的喜乐成为自己之乐,别人之痛苦也成为自身之痛,此种感情的完全联合,乃信徒爱人的表现(参林前12:26)。

(ⅲ)对与卑微者言(罗12:16)——谦让的爱

信徒间要彼此「同心」(phronountes,12:3译「当看」、「思念」),莫「志气高大」(hupsela phronaintes,11:20译「自高」),倒要「俯就」(sunapagomenoi,意「一同走」,字是被动式,意「被带走」,喻被爱的同情心带走)卑微的人,不要「自以为聪明」(phronimoi,意「自己有凌驾他人的思念」)。自骄者的危机,乃是他将友谊的门关闭了,使别人尤其自卑者,无法接近。

(ⅳ)对与仇敌言(罗12:17-21)

①行善的爱(罗12:17)——爱人者不以恶报恶,在众人「面前」总要想出美事来。

「想出」(pronooumenoi),中译「以为」;将「众人」作主词,变成「众人以为美的」,但原文主词并非「众人」,而是「你们」,如12:16的「你们自己」(你们不要自己以为聪明)。保罗之意,乃是爱人者不会以恶报恶,反在人(尤指恶人)面前专想出美事而为之,即以善报恶(中译「要留心去作」乃补字,原文没有)。

②和睦的爱(罗12:18)——信徒若能,则要尽力与众人和睦。这与12:17的语意异常接近。保罗之意乃是信徒要与别人(恶人)尽可能地保持和睦的关系(太5:9),因这也是爱的特色。

③宽容的爱(罗12:19)——此节衔接12:18的意味,指信徒受亏待时不要自己「报复」(ekdikountes,中译「伸冤」及「宁可让步」乃补字),反(alla)将伸冤之「权」(topon,意「地位」)「交给」(dote)主的忿怒(如Goodspeed、NASB、NEB,原文只有「忿怒」一字,无主词,指「交给忿怒」,按下文之意,此忿怒乃主公义报冤之忿怒),因为(gar)经上明说,公义之报应,乃神的特权(参申32:35;来10:30)。F. F. Bruce说,「信徒因爱的约束,故需将伸冤之权交回神的手中,神的伸冤日乃是忿怒日」(参2:5,5:9;另参撒上24:17)289

④慈祥的爱(罗12:20-21)——「所以」(oun)一字总结此段论信徒对仇敌的态度。保罗以箴25:21-22的话作归纳引据式的结语,指出信徒应该以爱的行动,来彰显他们是属神的人。因为(gar)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头上」了。

最后一句(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有四个解释:

○a这是指神的报复临到仇敌身上,意谓信徒的善行自身可得安慰,因仇敌必遭报(此解释略含恶意,参诗11:6,140:10;结10:2;赛5:24,如J. Murray、Standahl)。

○b信徒的善行使仇敌羞愧,因那是以善报恶(如D. Moo、Sanday&Headlam、Cranfield、W. Barclay、A. F. Johnson、Dunn、Bruce、Alford)。

○c炭火在头上,乃古时将取暖的炭火,搬送至合宜地方的方式,全句指善行如「雪中送炭」的美善290

○d这是埃及之风俗,当人公开表示愿意对罪忏悔时,便将炭火堆在头上,表示内心的亏痛,如被炭火燃烧着一般291。此言出自所罗门的箴言,他深知古埃及的风俗,故此见解最为可取。

信徒一面以善胜恶,一面也要谨慎,不可为恶所胜(罗12:21)。因此若能常保持以善胜恶,其它方面则无需或无暇挂虑了。

三、信徒对国家的关系(罗13:1-14)

基督徒的责任不仅对神而言,亦需对所居属的国家尽上公民的责任,这是他的社会性(civil and social)生活。

在上文,保罗谈论基督徒要爱仇敌,不要自己伸冤报仇(罗12:17-19);要顺服神旨,不能对别人报恶,而将报复之权交给神。此种绵羊式的顺服,定有人会反驳,必引起社会混乱,无政府状态便随之而生,所以保罗立刻指出,神在地上有其行政权柄的代表管治社会。

再且,在罗马帝国的犹太人(尤其是在罗马城的犹太人)多是反叛权柄的作乱份子,这是因为他们的神学思想(申17:14-17;可12:15-17)所导致,因为他们认为绝不能臣服于外邦人的管治(如保罗成书前不久,便有一些犹太人被迫离开罗马,参徒18:2)。这些犹太人后来有部份归主。为了防止历史之重演,保罗遂逐点劝告他们要服从上面之权柄292。他劝告信徒「报仇」之事,必要放在「赏善罚恶」的政权上(罗13:4中),因此他便联想到信徒与国家的关系293

虽然保罗著述罗马书时,教会所受之逼迫,只限于内部犹太的滋扰,罗马政权还未展开迫害教会的毒手。然而那时罗马皇帝尼(罗A. D. 54-68)为一著名之暴君,他手段之毒辣名闻于世,保罗亦深明诡谲莫测之罗马政权,况且罗马已向基督教开始大展为难之手(参徒18:2之亚氏夫妇乃罗马犹太信徒),故保罗在此向罗马信徒作出下文的劝勉是恰当的。

A. 信徒对国家的责任(罗13:1-7)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信徒对国家的责任乃当顺服在上掌权的,就当时的历史处境来说,并非易事。当时基督徒被认为是反叛份子(参徒17:16-17,18:2;及罗马史家的《革老丢生平志》Life of Claudius,25:24),国家是迫害基督教的恶势力(参启示录历史背景),要信徒顺服国家的政权,难以服众,然而保罗却仍劝勉他们要顺服。他本身曾与政权有多次的接触,在政权下多次受辱(徒16章;帖前2:2),尤其是在他写罗马书时,正是暴君尼罗秉政时,基督徒在他的暴政下,忍受无穷的苦害(这是后话),然而保罗仍劝他们顺服。

再且,在八至九年后,保罗在罗马政权下再次经历不少难处,吃尽苦头,但他仍劝提多要顺服权柄(多3:1),可见他对顺服权柄方面,仍没有改变主意294。这极困难的劝勉,基于五个原因(以五个「因为」(gar)表达,全段共有七个「因为」,但按论点可用五个):

1. 因国权是神所命定的(罗13:1-2)

13:1与上文在文法上没有什么连贯,可是在思辩上却紧扣在一起。作者说,人人皆需顺服(hupotassestho,主动式动词,指自愿性的顺服)在上有权柄的,「因为」(gar)一切的权柄都是出自于神(参太28:18),又是神所「命定的」(tetagmenai,过去完成式动词,指过去的动作至今仍有效的事实)(罗13:1)。

保罗之意乃是政权是神早已命定的旨意,赋有代祂祂表之权力,至今仍用此法管理世人(参但2:21,4:17、35;约19:11)。这并不是说所有掌权者所行的与神的旨意相合,有些更妄用他们的权力,将神的意旨践踏在脚下,但保罗不是论这样的区别,而是论一切掌权的都有其相同的地方,即他们的权柄都是神所命定的,故此连基督也被交在彼拉多的手中,此件事亦无改变保罗对掌权者的见解295

保罗是以最终权柄的源头(神),及权柄的目的(神旨)两点,指出顺服国权的重要。「所以」(hoste,果效句子引字,可译「以致」)「抗拒」(antitassomenos,意指「有计划地抗拒」)权柄的,遂产生两个不良的结果:一是如同抗拒神的命令,二是自取「刑罚」(krima,意「审判」)(罗13:2)。

顺服国权是每个信徒的责任,因那是神心意的命令,不可抗拒。D. Moo谓这也是「察验」神之旨意的一种方法296。想不到数年后,罗马教会信徒在尼罗疯狂之暴政下,惨受凌辱杀戮。F. F. Bruce在此指出,「当政权离开了神所设立的目的,那便必须抗拒」297,这不但是初期信徒的遭遇(参徒4:18-20,5:28-29),亦是旧约圣徒的经验(参但3:13-18)。

2. 因国权是赏善罚恶的(罗13:3)

保罗指出顺服国权的第个二原因。「因为」(gar,13:3上,中漏译)作官的非使行善的惧怕,乃是(alla)叫行恶的惧怕(罗13:3上),故行善的(指顺服)信徒,一面便无惧怕的因由(罗13:3中),一面得着它(指权柄)的称赞(罗13:3下)。旧约中有约瑟(创39:12,20-23,41:38-41)、以斯帖(斯8:15)、但以理(但1:89)等,都因信服政权而得它的称赞。

在保罗的生平中,他曾多次因政权的滥施而枉受肉身的痛苦(参徒16:22、37;林后11:23-25),然而他仍劝罗马信徒要顺服政权,因那是基于神学立场的劝告。

3. 因国权是神的用人(罗13:4)

「因为」(gar)国权如神的「用人」(diakonos,意「执事」),执行神的权柄,叫人受益(罗13:4上,如保罗多次向罗马政权寻求保护,参徒18:12,19:35-41,22:25)。若作恶就该惧怕受罚,因政权不会如空挂的佩剑。关于「佩剑」的意义,学者的意见有三:

a. 那是执行刑罚的记号(如Murray、D. Moo、A. N. Sherwin-white298)。

b. 那是执行死刑的记号(如罗马史家Tacitus的《History3:68》、Godet、C. C. Ryrie、C. K. Barrett)。

c. 那是执掌无上降罚的记号,包括死刑(如鲍会园)。最后一说最为合理,因为不是每一件该罚的罪行皆是死刑,因此神便称为「忿怒的伸冤者」(,中译「伸冤」;,中译「刑罚」),施罚于作恶者的身上(罗13:4下)。

虽然很多政权表现并非神的用人(叫人受益),但既然万事互相效力,故政权的存在便可证明其终极的目的,乃如仆人般地完成主人的意旨,向行恶者彰显「报复」(的另一意义,帖前:同字译「越分」)的「忿怒」(叫人惧怕方面)。

Vaughan&Corley指出,政权的存在,乃是神向不法之人所显的忿怒表现299。政权本是不需要的,人本来直接顺服神权管治(theocratic rule)便可,但因为作恶不法,神便容许地上的政权为监管,祂并施行忿怒的媒介,故政权的设立,只是为不法的人,而非为顺服的人(参提前1:9)。

4. 因国权得良心的支持(罗13:5-6上)

承认上文,作者用「因此」(dio,中译「所以」)指出,信徒不但因政权是执行神忿怒的工具而要顺服,也要因为(dia)良心的缘故(罗13:5,参彼前2:19),由此可见保罗使用两个原则,劝勉信徒顺服在上的权柄。一是「有利的原则」(principle of expedience,即「有益的原则」,参13:4);也本着「合宜的原则」(principle of propriety),意说顺服对信徒本身有利。换言之,信徒凭良心知道,顺服权柄对国家安宁、人民福利、社稷升泰等方面,皆有无比的影响(受益)(罗13:5),保罗立举一例,乃是罗马信徒纳粮也为这缘故(罗13:6上),「这缘故」可指由顺服而产生的社会和谐、秩序调顺。

5. 因国权是神的差役(罗13:6下-7)

国权是神的「差役」(leitourgoi,意「圣殿仆役」,英文liturgy由此而出,15:16译「仆役」),即政府的官员,向公民征收当纳的税项,他们「常常特管这事」(proskarterountes,意「忠于职责」、「专守职责」;12:12译「恒切」,13:6下)。因收税是官员之职责,而官员即国权之代表,故官员遂称为神的差役。

E. F. Harrison指出,国家官员可以因腐败不配作公仆,但国权则仍须维持才能生效。国权之维持在乎公民的纳税300,于此保罗说有五大范围:

a. 「债」(opheilas)喻一般的税项。

b. 「粮」(phoron,粮税有说是指支持国家军政方面的税项,参路20:22,23:2);W. Barclay说,这是指公民税(public tax),那时罗马政府将公民税分为三种:(a)地税,包括十分之一米稻,五分之一其它农产品;(b)入息税,每人入息的百分之一;(c)选举税,十四至六十五岁之公民均需缴之税。

c. 「税」(telos,指支持国家民政方面的税项),这是地区税(local tax),各地区有不同之税率,为道路、港口、货物、运输而抽的税等301

d. 「当惧怕的」(phobos,指对国家官员的敬畏)。

e. 「当恭敬的」(timen,Dunn氏谓,「惧怕」指个人性的尊敬,「恭敬」指公开性的尊敬302)「交给」(apodote,意「交还」)「他」。「他」指较高级的地方官长,即代表国家的差役。国家的差役乃神的差役,故他们应从信徒身上得着当得的「债」、「粮」、「税」、「敬畏」、「敬重」等。

B. 信徒对国民的责任(罗13:8-14)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上文保罗论及基督徒对国家的基要责任乃是要顺服,因那是一个好国民的见证,然而对其他的人,基督徒的基本责任乃是以爱对待。

1. 以彼此相爱为亏欠(罗13:8-10)

a. 彼此相爱的原因(罗13:8)——在13:7,作者劝告信徒将所欠的债(喻税项)还给政府,不要作欠债的人,可是在此他却强调信徒要成为欠债的人,这不是关乎物质方面的债,而是爱的债。故他说,凡事都不可「亏欠」(poheilete,意「欠债」),惟有以彼此相爱为亏欠(中译「要常以为」原文没有),因为(gar)爱人乃「完全」(pepleroken意「成就」,8:4同字译「成就」)律法(罗13:8)。这「因为」一字遂指出,为何爱是如此重要的原因。

「爱人」的「人」字并不在原文内,原文只说爱「别个」(heteron,不同的别类),故一些学者认为这「别个」是指另一个律法,如爱邻舍之律(如Cranfield、Dunn),或摩西之律(如D. Moo),但如Barrett指出,这「别个」仍可指人(如新译本作「爱别人的」),就是那些与信徒不同观点的人303,意指非信徒(因上句「彼此相爱」是指信徒),那就是遵行了律法的要求,成全了律法的精髓。

b. 彼此相爱的定义(罗13:9)——然而人怎样才能称为成全律法呢?那就是不奸淫、不杀人、不偷盗、不贪婪或别的诫命(即任何的律法)都「包括」(anakephalaioutai,字意「放在头上」,意「总结」,参弗:译「同归于一」)在「爱人如己」这诫命了(罗13:9)。「爱人如己」一言本出自利19:18,也是将以前论述的众诫命,作一总结(参太22:39;可12:31;路10:27;加5:14;雅2:8)。换言之,「爱人如己」可作一切诫命的代表。鲍会园说:「拿一件衣服的时候,提起领子,就很容易把整件衣服拿起来了。」304E. F. Harrson指出,保罗在8:4指公义之律法,在顺服圣灵者的生活上得以成全;此段则称律法在爱邻舍事上得成全;此两者间的「配合与和谐」,在加5:22-23中可寻见,那是圣灵工作的果效305

c. 彼此相爱的宗旨(罗13:10)——爱人如己之爱是怎样的呢?保罗极有技巧地将其精华采撷如下,爱是不加害于人,为他人着想,所以(oun)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10)。Sanday&Headlam说,罗13:10正是林前13:4-6的总纲306

2. 以披戴基督为兵器(罗13:11-14)

本段的启语词「再且」(kai touto),将上文的讨论带至高潮,及劝勉的结束,作者用二方式表达:第一部份(罗13:11-12)用叙述式动词;第二部份用命令式动词,并以末世结局的接近,作为今日的劝告307

a. 披戴基督的原因(罗13:11)

上文的「彼此相爱」,在黑暗的世代中更需要实行,这是外在的讨论;此段则论内在方面,信徒若要有良好的外显行为,必要披戴基督(参13:14)。

若要披戴基督,信徒首先要晓得现今「正是」(ede,中译「趁早」)从睡眠中要醒来的「时候」(hora,指「时辰」,13:11上),这是指属灵方面而言,意指不要懒惰,要过儆醒等候主的生活,「因为」(gar,13:11中)信徒现今比相信时(episteusamen,中译「初信」)更接近得救(罗13:11下,指完全得救方面,即在主再来时灵魂体同得赎之时,参8:23,5:9;腓2:12;帖前5:89;彼前5:5;来9:28)。保罗弦外之音乃是,现今已近主再来之时(参林前7:29-31;路2:25,3:11,22:26),若仍不能实行彼此相爱,那么主再来时,将噬脐莫及了。

b. 披戴基督的定义(罗13:12-13)

关于现今与主再来的两个时间,保罗以黑夜与白昼,以穿衣与脱衣作喻。黑夜已深(,意「前进」,军事名词),白昼将近(罗13:12上),「所以」(oun,13:12中,中漏译)信徒当脱去暗昧的行为,「披戴」(eudusometha,参13:14,中译「带上」)光明的「兵器」(hopla,罗6:13同字译「器具」,13:12下)。

当主再来的角声隐约在耳中,保罗劝勉信徒作士兵的样式,披戴光明的军装。「脱下」及「披戴」的劝勉遍满在保罗书信中(参西3:810、12;弗4:22、24、25;帖前5:8;加3:27)A. F. Johnson谓,「披与脱」乃希伯来人的俚语,常指属灵方面的预备,如赛61:10;亚3:3308

保罗在此未解释是何武器,故有学者认为是指弗6:13-18的军装,但下文(罗13:13)便是这光明武器的配备,就如「端正」(euschemonos,林前14:40同字译「规矩」)的行事为人,又如行在白昼时一般(喻光明的行为,13:13上)。消极方面,保罗劝他们不要犯六类(分三组)的罪行(罗13:13下),如此才能在光明中行走(参约壹1:7)。W. H. G. Thomas将它们类别如下:

(1)无节制(intemperance)——荒宴(komois),指过度的吃喝饮食,亦包括无道德约束的行为(参彼前4:3;加5:21),荒宴必导致醉酒。

(2)无贞洁(impurity)——「好色」(koitais,原意「床」),指不合法的性行为(英文一字源于此)及「邪荡」(aselgeiais,W. Barclay谓,此为希腊文中最败坏的罪行,是公开的,非暗中偷偷摸摸的淫行309

(3)无和谐(discord)——「争竞」(eridi,野心)及「妒忌」(zel,此字有正面意义,意「热心」,亦有负面意义,如此处,另参5:20;林前3:3;雅3:14、16,皆是自私自我、没有彼此相爱的行为)。

c. 披戴基督的劝勉(罗13:14)

作者以论基督徒的六点禁忌来连接上文,他以「但是」(alla,中译「总要」)作一对比的劝告。信徒消极性的不要犯各样的罪行,积极方面却要披戴基督如同披戴光明的兵器(罗13:14上)。换言之,乃是将基督一切的美德穿戴起来(参西3:10-12;弗4:24),因不披戴基督者的生活必定放荡,故保罗一边劝勉他们披戴基督,一面警惕他们不要「思念」(pronoian,中译「安排」,徒24:2,同字译「先见」)肉体的私欲(罗13:14下),故此节乃有关基督得胜生活的秘诀。

传说古圣徒奥古斯丁在友人园里树下默想、读经,读至此节时突蒙圣灵光照,实时恍然大悟,遂在主前懊悔认罪,得蒙拯救(参其《自忏》一书,《Confession8:12、23、29)。

四、信徒对信徒的关系(罗14:1-15:13)

上文(罗13:114)所论涉及信徒与国家的关系(罗13:17),及与其它人(国民,主要是非信徒)的关系(罗13:814),如今作者将其笔锋转向信徒与信徒彼此间的关系,简言之,是信徒与教会的关系。

H. A. Hoyt称,罗马书每一分段的前后,总是「关系重重」,不能分开。此段的主题与下段的主题美妙地汇成一体。上文(罗12-13章)与下文(罗14-15章)的连接,全靠一个反语词「但是」(de,14:1上),此字将本段的讨论与上文作些微的对比,即是上文论信徒与国家之关系,此段则论信徒与教会的关系310

A. 信徒对疑惑事的态度(罗14:1-23)

1. 疑惑的事物(罗14:1-6)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

按当时实际环境言,教会常有两类的信徒,一是信心软弱的,一是坚固的。他们之间,因信心程度的参差不齐,遂对一些事物的观点有不同的意见,因此形成教会内一些不太和谐的情形。

从罗马书的历史背景看,早在哥林多前书里,保罗就用了三章讨论「疑惑的事」(林前810章)。信心软弱的(指他们的属灵知识及灵程经历方面,而非信心贫乏)乃是他们还未晓得那在基督里完全的自由,故此在一些礼仪条文、生活习惯方面,还采取持守的态度,这特指犹太信徒方面。他们虽然信了主,但还紧守一些犹太人的礼仪条文,所以就遭受到信心坚固者(指外邦信徒,因他们没有犹太人的传统包袱,及不为条文所约束,故在生活上与犹太人格格不入)的论断,教会遂产生了不和谐的关系。这是可预期的,因教会内之犹太与外邦信徒,有各自的文化背景,误会与冲突便在所难免。

为了教会有合一的见证,及能和睦的同居起见,保罗遂加以劝导。此劝导可分四个方面表达:(1)信心坚固的与信心软弱的不要彼此论断(罗14:112);(2)信心坚固的勿使信心软弱的跌倒(罗14:13-23);(3)信心坚固的应多谦让信心软弱的(罗15:16);信心坚固的与信心软弱的务要彼此接纳(罗15:713)311

a. 对付疑惑事的原则(罗14:1)

在未进入实际辅导罗马信徒如何应付疑惑事之前,作者先定下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他似以信心坚强者为对象,而加以劝勉。他提出两点颇值得思量:

(1)他要信心坚固者(「你们」)「接纳」(prosl-ambanestle,意「收纳进入」,此字用在神收纳罪人,如诗27:10及信徒收纳其它信徒进入他们的团契内,如BAGD)信心软弱的(罗14:1上),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位分大的必要恩待位分小的,信心坚固的必要同情信心软弱的。

(2)这接纳不是「为」(eis,目的句子引词)要与信心软弱者「辩论」(diakriseis,意「论断」,如14:3)所「疑惑的事」(dialogismon,意「思念」,路24:38译「疑念」;腓2:14作「争论」,提前2:8作「疑惑」。此处中译「不要辩论⋯⋯」,可译成「不是为了论断所疑惑的事」)。

信心强者固然在知识、灵程各方面比信心弱者好,所以要接纳后者,不要试图说服他们的意见,或剥夺他们的思想,或甚至论断他们的愚拙,而是要接纳他们进入信心坚固者的团契中。

b. 讨论疑惑事的举例(罗14:2-6)

(1)食物的问题(罗14:2-4)

信心坚固者(即「有人」,14:2上)什么都吃,但信心软弱者,只吃蔬菜(罗14:2下),显然信心坚固者对一些食物(尤其是曾拜过偶像的肉类,如林前8:7,10:28)百无禁忌,吃者遂轻看不吃的,说他们缺乏「在基督里的自由」,于是保罗便分头劝告他们:

(a)对信心坚固者言——吃的不要「轻看」(eksoutheneito)不吃的,不吃的也不要「论断」人(krineto,14:3上)。此劝勉的根据在于「因为」(gar)有主的收纳(罗14:3下),大家同是一家人,故吃的不要因有人不吃,就不收纳他们进入他们的团体里。

(b)对信心弱者言——像2:1的口语般,保罗直接质问那些信心软弱的人(即论断外邦信徒的犹太信徒)「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指别个仆人,如A. T. Robertson,含义是自己也是仆人,14:14上)。

「仆人」(oiketen,指「家仆」,徒10:7同字译「家人」)只向自己的主人负责,除他的主人外,别人无权论断仆人的行为。仆人表现好(「站立」),主人赞赏他;仆人失职(「跌倒」),主人责罚他。无论如何,他的主人对他才有绝对管理的权柄,别人不能干涉。在人的家庭如此,在主的家也是一样,因此信徒(坚固或软弱)就不能论断对方了。

所以对信心软弱者,保罗说,他们也不应论断别的仆人(指他们不要自以为自己是神的仆人而论断别人,别人也是神的仆人),这信心坚固者,或跌或站(信心方面而言),只要「向」(to dative case,如Cranfield、Moo,非中译「有」)他的主人负责(罗14:4中)。「但」(de,非中译「而且」)他必会站立的(罗14:4中),这肯定的宣告,「因为」(gar)主能使他站立(罗14:4下)。

保罗如此声明,乃是因为他认为,无论坚固或软弱的,都是主的仆人,既然如此,他们要向自己的主人负责(非向软弱或坚固的人负责),而且他们的主必会使他们各自站立(因为仆人是终生的,无论他多失职,他仍是奴仆的身分)。故在属灵方面,信徒一次蒙收纳(得救)便永远被收纳。

(2)守日的问题(罗14:5-6)

关于守日方面,各人的意见不同。守日的问题在加拉太及歌罗西教会内更为复杂,故保罗给予极严厉的责备(参加4:10-11;西2:16-17)。

有人(指犹太信徒)「看」(krinei,论断式的看)一日比别日强,有人(指外邦信徒)看日日都是一样(「都是一样」是补字)(罗14:5上)。当时的情形乃是有人论断一日比一日好。保罗的劝言乃是:(a)各人的「心志」(noi,指最高的理智本能)要「坚定」(plerophoreistho,参4:21,同字译「成就」);(b)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罗14:6上)。

「守」(phronun,原意「思念」)表示有些日子要常常记着,因为觉得这些日子特别重要,但保罗却说一切要为主而作,因(gar)吃的(坚固者)与不吃的(软弱者)在进行时皆献感谢给神(罗14:6下),意说,守与不守及吃与不吃的人,皆对神存感谢的心,这才是重要的。

2. 保罗的详释(罗14:7-23)

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你这个人,为甚么论断弟兄呢?又为甚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经上写着:

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

万膝必向我跪拜;

万口必向我承认。

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

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在这几样上服事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甚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上文保罗以二件疑惑的事为范例(消息可能从亚居拉夫妇而来,参徒18:1-2),并加以简单扼要的劝勉,现今他特意详细解释,信徒对疑惑事件所当存的态度:

a. 基本的立场(罗14:7-12)

(1)明白现今生活的目的(罗14:7-9)

关于疑惑的事,保罗指出信徒当有的态度。他为信徒在生活方面先建立一些基本认识,好能更易劝勉他们,他用三个「因为」(三个「因为」和合本全未译出)指出信徒对生活当有的立场:

(a)「因为」(gar,17:7上,中漏译)信徒的生活(以「生死」二字作代表)不是「为自己的」(heauto,指「与自己有关」,14:7)。

(b)「因为」(gar,14:8上,中漏译)若信徒的生活(以生死代表)是为主的,「所以」(oun)信徒或生或死也不必计较,因他总是属主的人(罗14:8)。

(c)「因为」(gar,14:9上,中漏译)「为此」(eistouto,目的句子引字,中译「因此」,指为要使信徒成为属主的人),基督就死了及复活了,「为要作」(hina)死人活人的主(罗14:9下)。

借着三个「因为」,保罗遂建立信徒的生活乃是属主的,故此他的一举一动,也要与主有关。

(2)明白将来台前的审判(罗14:10-12)

14:10的首字「但」(de,中漏译)特别针对「你」(指信心坚固的),那是论断及轻看弟兄的人(指信心软弱的人),保罗吩咐他们不要论断、轻视对方(罗14:10上),因为(gar)人人都要站在「神的」(TR版作「基督的」,此观念符合林后5:10)台前,受基督的审判(罗14:10下)。

在14:11,保罗引用赛45:23及49:18所说,意谓万人将要在神的面前受审判(罗14:11)。但旧约以赛亚书这部份原指弥赛亚普世性的管治世界,保罗将之赋予「普世审判」的意义312

「所以这样说」(ara oun),各人都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logondosei,意「交账」,10:12),意说既然如此,信徒直接向神负责「交账」,就不要在审判日来临前,彼此谩骂批评了。

b. 详细的原则(罗14:13-23)

(1)要按着爱人的道理行(罗14:13-15)

在13:8-10中,保罗已劝勉罗马信徒要「彼此相爱」,为作好公民的外显,可是在教会的团契里,爱人的道理也是信徒行为的法则。故此作者以「所以」(oun,14:13上)作结论,信徒间不要彼此论断,反倒(alla…mallon,中译「宁可」)定意谁也不要放下绊脚石及跌人之物。「绊脚」与「跌人」此两字意义深浅不同,前者较轻,后者颇强,有令人犯罪至一跌不起的程度313(罗14:13下)。

在14:14,保罗似乎赞同信心坚固者(参15:1)的立场,他用相当肯定的辞句如「确知」、「深信」指出(罗14:14上),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koinon,意「普遍」,参「共同」字意,英文由此而出。犹太人视很多事物太平凡普遍,故称之为不洁净,参可7:14-15;徒10:910;林前10:25-26),除了(eime)对那「算」(logizomeno)它为不洁净者,是不洁净了(罗14:14下)。但若借着(dia)「食物」(broma,「肉食」)叫人忧愁,那就不是按爱人的道理(原文只有「爱」字)行了(罗14:15上)。

保罗苦口婆心地劝勉信心坚固的人,要以爱人的道理待信心软弱的人,不要因自己在基督里的自由而使人跌倒。为何保罗能如此劝告信心坚固者放下他们的自由呢?这是基于基督也为别人死,别人的地位身分也是重要的。所以保罗说:「你不可因你的食物『败坏』(apollue,意「灭亡」)那基督已经替他死的人(罗14:15下,直译原文字句次序)。」

其实保罗的强调异常明显,一个自私自利的信徒,只有拆毁甚至破坏别人的信心,惟有爱心才能建立别人(参14:19-20)。

(2)不要叫善行被人毁谤(罗14:16-18)

14:16的「所以」(oun,中漏译)把上文的主题连贯起来,故保罗劝勉信心坚固的(「你」是复数字,应译「你们」)不要叫他们的善行(按「所以」这字之连系,「善行」当指在食物上的自由)被人「毁谤」(blasphemeistho,意「亵渎」,参林前10:30)。当人强调「食物」、「守日」等的疑惑事时,他就忽略了更要紧的「天国美德」了,「因为」(gar,14:17上)神的国不「是」(estin,中译「在乎」,指讨论)吃喝,而是(alla)公义、和平、并在圣灵里的喜乐(罗14:17下)。天国的核心总是属灵的,没有这些,不要妄想属地的国度可以建立起来。那在这些事上(「天国美德」)服事基督的,是神所喜悦及人所「称许的」(aokimos,意「试验」,参16:10,14:19)。

(3)要追求和睦立德的事(罗14:19-21)

「所以这样」(ara oun,14:19上)结束另一方面的劝勉,信心坚固的(「我们」)务要追求和睦(eirenes,意「和平」)及「建立」(oikodomes,林前14:26同字译「造就」)「信心」(中译「德行」)。

因此段乃论信心强弱者相处的问题,故「建立信心」较「建立德行」较合全段之语调。可是从另一角度看,建立可指建立信心(如林前14:26;帖前5:11),亦可指建立教会(如林前3:9),此处应指信徒信心的建立,因信心建立后,接着便自然建立教会了(罗14:9)。

保罗郑重劝勉,不可因食物而毁坏神的工程(喻神救赎教会的心意),信徒应以对方的属灵生命为念(罗14:20上)。食物虽好(洁净),但因食物而跌倒的人,食物对他遂「不好」了(kakon,意「不好」,指食物言,非指人言,中译不应译作「罪」)(罗14:20)。如食物叫人跌倒便是不好的,什么是「好」呢(kalon,意「好」;参林前7:1,译「好」)?保罗立时列出一张「好」的清单(中译「一概不作才好」,原文有五个「不」字,第四及第五个「不」在版本中有记):(a)不吃肉;(b)不喝酒;(c)不使弟兄跌倒;(d)不使弟兄受毁谤;(e)不使弟兄软弱(罗14:21)。为了神的工程,不做这些就是美好的事,是建立信心的,故要努力追求(参14:19)。

(4)要用信心行各样的事(罗14:22-23)

对信心坚固者言,他的信心乃是他在神面前的「拥有品」(echeis……eche,两个「有」字,中译「守着」,14:22上),因着这坚固的信心,他在「自以为可行」(dokimazei,意「赞许」,参14:18)的事上不「论断自己」(krinon,中译「自责」)的便为有福(罗14:22下)。

对「疑惑者」言(diakrinomenos,参14:1,指信心软弱者),因为(gar)他不是出于信心而吃时(即存怀疑),他就受(良心)「定罪了」(katakekritoi,意「控告」,自身式语态,意「定自己的罪」)。

凡不是出于信心而行的都是「罪」(hamartia,14:23)。信徒受良心控告,就是他信心软弱的表明,所以凡不出自信心的都是罪(指对百物可吃的信心者言,参14:2,非指对神不信的人,如Murray、Cranfield Sanday&Headlam),换言之,那就是离开了神的心意(「罪」字的原意)。

B. 信徒对服事人的态度(罗15:1-13)

在对疑惑事的劝勉时,保罗早已强调一个「为别人着想」的原则,如今他以基督的榜样作为劝勉的借镜,藉此教导一个比对付疑惑事更广泛的题目——服事别人。保罗列举四个服事别人的基本原则:

1. 务求他人的益处(罗15:1-2)

我们坚固的人应该担代不坚固人的软弱,不求自己的喜悦。我们各人务要叫邻舍喜悦,使他得益处,建立德行。

当信徒以「彼此相爱」为亏欠时(罗13:8),他们就需要互相服侍,尤是信心坚固者对信心软弱者(信心坚固者应主动地向信心软弱者接近)。他以一个对比连接词「但」字(de,15:1上,中漏译)将上下文连贯起来,再以二个动词(担代、求喜悦)及三个「因为」(gar),指出互相服事的态度及原因:(1)这服事的起首是坚固者「担代」(bastazein,意「背负」,参徒15:10;加6:2)软弱者之软弱(罗15:1上)。(2)不求自己的喜悦(areskein,参林前10:33,15:1下)。信心坚固者的灵命方面较为成熟,便应担当不坚固者之软弱,故此不求自身的喜悦(指在基督里的自由)是义不容辞的。为何保罗这样劝勉呢?因为(gar,15:2上,中漏译,这是第一个原因)叫邻舍喜悦、使他得益处、建立德行(罗15:2下)是成长信徒应有的原则,他的服事总要为别人的好处着想,建立别人的信心(「德行」为补字,今以「信心」字代替,因这是全文〔14:1-23〕的重点,参14:29)。

2. 效法基督的榜样(罗15:3-6)

因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悦,如经上所记:「辱骂你人的辱骂都落在我身上。」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但愿赐忍耐安慰的神叫你们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稣,一心一口荣耀神——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

信心坚固的信徒有权求自己的喜悦,因那是他自己的自由,并非是罪(参14:23),但这不是基督的榜样,反而他应求别人的喜悦,叫人得益,建立信心,因为(gar,15:3上,这是第二个原因)基督也没有求自己的喜悦(指基督一生的服事,15:3下),这是保罗力谏的重点。他并以诗69:9(参约8:29,15:25)一段指弥赛亚为别人受苦的预言,来支持自己的忠告(罗15:3),并趁此机会指出「因为」(gar,15:4上,中漏译,这是第三个原因)圣经的写成乃为教导信徒(罗15:4中,参提后3:16),叫信徒从圣经中学习忍耐和安慰,得着盼望(罗15:4下)。J. A. Beet说,基督徒成熟的标志,也是最受试炼的部份,乃是用忍耐的心志来迁就信心软弱、灵性低落、生活幼稚的信徒314

为了以「效法基督的榜样」来激励他们当求别人的好处,保罗立时献上一个祷颂,那赐忍耐和安慰的神,「给」(doe,中译「叫」)「他们大家」(allelois,意「彼此」)同一心志,效法基督(罗15:5),叫(hina)他们能有「相同的意念」(homothumadon,中译「一心」,参徒1:14,2:11等皆作「同心合意」),用「一口」(指相同之见证语言)来荣耀主耶稣基督的父神(罗15:6)。F. Godet称,当信徒以相同的心意在教会生活时,其它的问题也迎刃而解,由此便产生共同的颂赞,且乐音美妙动人315

3. 彼此接纳的行动(罗15:7-12)

所以,你们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样,使荣耀归与神。我说,基督是为神真理作了受割礼人的执事,要证实所应许列祖的话,并叫外邦人因他的怜悯荣耀神。如经上所记:

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称赞你,

歌颂你的名;

又说:

你们外邦人当与主的百姓一同欢乐;

又说:

外邦啊,你们当赞美主!

万民哪,你们都当颂赞他!

又有以赛亚说:

将来有耶西的根,

就是那兴起来要治理外邦的;外邦人要仰望他。

15:7上「因此」(dio,中译「所以」)将14:1-15:6的劝言作一总结。此结束之格式与上文相若,包含(1)基督的榜样(罗15:79上;参15:3上);(2)经典的引据(罗15:9下-12;参15:3下-4);(3)颂赞的祷愿(罗15:13;参15:56)。本段结束之要点在于罗马教会的两种信徒要彼此接纳,和睦相处,同心建立教会。

a. 如基督的接纳(罗15:7-9上)

因着上文的劝导,保罗复述(尤是对信心坚固者言)彼此接纳的劝解(罗15:7下),这是「基于」(kathos,中译「如同」)基督接纳了他们的事实,为的是(eis)神的荣耀(中译作动词,15:7下)。

关于基督接纳世人方面,保罗续说基督为神的真理(指下文「应许的话」),成了「受割礼人的执事」(参太15:24,10:5,6,15:8上),目的(eis)有二:要证实所应许列祖的话(罗15:8下);并叫外邦人得蒙神的怜悯而荣耀神(罗15:9上)。此双层救赎及接纳的次序与1:16相吻合,也是保罗自11:32后,一直要转回来的主题316。但保罗在此有一更重要的目的,乃是要那些在基督里得自由的外邦信徒,不要轻看他们的犹太弟兄317

b. 如圣经的预言(罗15:9下-12)

关于外邦人被接纳的事,早就记载于旧约的预言中,而犹太人被接纳一事对他们来说并不足奇,只是外邦人被接纳这件事,他们还有点陌生,这些偏见成癖的犹太人,更认为是不可能,所以保罗便加以细辩。在此他引用四段串连的旧约,作为辅证:

(1)诗18:49(罗15:9下)——原意指大卫庆贺战胜外邦仇敌(参撒下22:50),保罗用作弥赛亚在外邦人中与他们一同称颂神。

(2)申32:43(罗15:10)——原意指摩西向万民呼唤,为以色列的救恩作庆贺,保罗用作一同欢欣弥赛亚向外邦人发出邀请,与以色列人同乐。

(3)诗117:1(罗15:11)——原意指以色列呼吁万民颂赞神,保罗用作弥赛亚呼唤外邦颂赞神。

(4)赛11:10(罗15:12)——原意指外邦人在弥赛亚国里要受弥赛亚的统治,保罗用作外邦人蒙恩。

此四段经文证实了福音的普世性,与教会的合一性。福音(救恩之需)将犹太与外邦放在同等的地位上,是圣经一贯的教导,无论何人必将救恩的荣耀归给神。如Sanday&Headlam称:「外邦人必须知道,基督成了犹太人,为要拯救他们;犹太人也需知道,基督的来临,使他们(犹太族)成为万国的祝福。」318

4. 最后的祷愿(罗15:13)

但愿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将诸般的喜乐、平安充满你们的心,使你们借着圣灵的能力大有盼望。

在简短的一节中,借着一个简单的祷告,保罗将一个称义的生活,带进最高的境界里。他愿「盼望的神」(非中译「使人有盼望」、「盼望」在原文的用途是形容格调〔attributive〕,形容神的本性)在(en)信徒的信心生活里(to pistenein,意「继续信靠」),以诸般的喜乐、平安充满他们(罗15:13上),使他们在(en)圣灵的大能里「大有」(perissenein,意「满有」)盼望(罗15:13下)。

关于信徒称义的生活特征,C. F. D. Moule说:那是一个与盼望之神产生直接关系的生活;那是一个丰富的生活;那是一个光明喜乐平安的生活;那是一个信心的生活;那是一个盼望的生活;那是一个圣灵能力管治的生活319


266F. F. Bruce, p. 255.

267H. A. Hoyt, p. 133.

268A. J. McClain(2), p. 38.

269Vaughan&Corley, p. 133.

270W. G. H. Thomas, III, p. 1.

271A. Nygren, p. 416; Barrett, p. 230; Godet, p. 424; A. F. Johnson, II, p. 67.

272David Brown, p. 121.

273John Calvin, p. 450.

274A. F. Johnson, II, p. 69.

275H. P. Liddon, p. 229

276J. Denney, p. 688.

277Sanday&Healdlam, p. 304.

278J. Murray, II, p. 118.

279Sanday&Headlam, p. 355.

280W. G. Scroggie, Salvation and Behaviour, p. 81;引自Vaughan&Corley, p. 138.

281C. K. Barrett, p. 237.

282E. F. Harrison, p. 130; A. F. Johnson, II. p. 74.

283C. K. Barrett, p. 238.

284Sanday&Headlam, p. 360.

285B. E. Adams, p. 60.

286W. Barclay, p. 180.

287Vaughan&Corley, p. 142.

288W. H. G. Thomas, III, p. 39.

289F. F. Bruce, p. 230.

290G. C. Weiss, p. 35.

291J. F. MacArthur, p. 203.

292H. A. Hoyt, pp. 146-147.

293Sanday&Headlam, p. 360; E. F. Harrison, p. 136.

294C. C. Ryrie(3), p. 17; C. C. Ryrie(4), p. 315.

295虞格仁,页380。

296D. Moo, p. 792.

297F. F. Bruce, p. 237. 另参H. A. Hoyt, p. 149.

298A. N. Sherwin-white, p. 10.

299Vaughan&Corley, p. 146.

300E. F. Harrison, p. 139.

301W. Barclay, p. 190. 另参Sanday&Headlam, p. 368.

302J. D. G. Dunn, II, p. 768.

303C. K. Barrett, p. 250; 另参J. Murray, II, p. 160.

304鲍会园(下卷),页138。

305E. F. Harrison, p. 141.

306Sanday&Headlam, p. 374.

307D. Moo, p. 819.

308A. F. Johnson, II, p, 94.

309W. Barclay, p. 194.

310H. A. Hoyt, p. 157.

311D. moo, p. 833.

312Sanday&Headlam, p. 389.

313E. F. Harrison, p. 148.

314J. A. Beet, p. 345

315F. Godet, p. 469.

316H. A. Hoyt, p. 173.

317E. F. Harrison, p. 153.

318Sanday&Headlam, p. 397.

319C. F. D. Moule, pp. 404-405.

Report Inappropriate Ad